转让协议书

时间:2021-05-05 18:37:50 协议书 我要投稿

精选转让协议书模板合集七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协议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签订协议书能够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那么协议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转让协议书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精选转让协议书模板合集七篇

转让协议书 篇1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

  电话:

  住址: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电话:

  住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 清华阳光二期3批次购房指标权益转让事宜,签定本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一、转让标的及金额:

  1、双方约定:房价工龄(一十二年)优惠24%,甲方负责出具相关证明,在认购期限内配合并亲自以指标人身份 订立购房合同,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购房款,乙方保管从房产公司取得的所有购房凭证及资料,并从本协议中确认享有此套住房的全部权益。乙方在20xx年___月__日以支付甲方人民币20000(两万元整)作为本次购房指标转让的金额。

  2、甲方配合乙方取得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

  3、双方同意,因房屋转移产生的税金及其他所有手续费用由_______承担。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任何其他权利限制,甲方不能对该房屋的进行经济交易,甲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2、甲方应在购房期限之前办好购房手续,协助领取房地产权证并。乙方在支付房款后,享有此套住房的全部权益,可以对房屋进行相关经济交易,甲方配合乙方进行以后的产权转让(出具全权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6年之内,乙方应将房屋产权人变更完成,房屋相关转上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承担。

  3、甲方该房屋有关资料全部交付给乙方。

  4、乙方负责支付该房屋的购房款、维修基金、税金及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相关进户费用;

  5、双方对指标购房情况不能对开发商公开,本协议也不对开发商公开。

  三、若甲、乙双方办理该房屋的指标权益转让手续期间,任何一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同时双方应按照本协议指定的总房款的2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终止本协议,应返还乙方支付的所有房款;双方可以凭些协议向法院起诉。

  四、甲、乙双方约定,如因开发商原因导致双方不能办理该房屋的购房事宜。乙方无过失,则甲方退回乙方本协议金额20000元,乙方定金及其它已支付款项权利归乙方。如乙方过失导致此后果,则甲方不退回乙方本协议金额20000元。

  五、其它约定:

  六、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xx年X月XX日

转让协议书 篇2

  甲方:杜开松

  乙方:杜德响

  经甲乙双方在互惠互利、平等的原则下共同协商:甲方愿将凹上20xx年种植的脐橙果园计380株转让给乙方经营管理,现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营期限为30年即(20xx年至20xx年止)。

  二、转让价格:每株价格90元人民币,计380株,共计人民币34200元整。

  三、乙方在30年内如需种植其它树种甲方同意协助乙方开发。

  四、在30年内如政府开发征用,所得的款项应归于甲方所有。

  五、 乙方在30年后,果园水池、房屋赠送给甲方(注:果园的电使用权归乙方,电是乙方自己出钱安装的)。

  六、未尽事宜双方可共同协商解决。

  七、在30年内双方不得反悔,如有一方反悔,反悔方应赔偿另一方150000元整。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见证人:

  20xx年2月1日

转让协议书 篇3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鉴于:甲方在呼和浩特市 参与 单位团购住宅(期房) (项目名称)一套普通商品房,开发商为。具体房号为: 栋 单元 号房。该房目前尚未建成,未具备登记条件。

  甲、乙双方就该房转让事项经过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协议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 甲方愿将以其名义购买的住宅呼 (项目名称) 栋 单元 号房(以下简称该房)转让给乙方。

  二、 该房开发商团购售价为每平方米(大写) 元,预售建筑面积 平方米。总价款为(大写)元,(¥ )。 甲方已支付购房款(大写) 元,(¥ )。其余购房款可办理银行居住商品房抵押贷款。

  三、 该房屋双方议定由甲方转让给乙方, 乙方于 日向甲方支付该房款的部分人民币 万元(¥ ),甲方负责将该房屋在开发商处的底单更名为乙方,并将购房收款收据交与乙方。在乙方与开发商签定购房合同时,乙方支付甲方转让费人民币(大写) 元(¥ )。 其余购房款项乙方以自己名义办理银行居住商品房抵押贷款,并支付给开发商。

  四、甲方必须负责办理更名手续。

  五、房屋所占用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开发商已取得上开房屋占有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进行商品房住宅开发,并依照国家法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及其他有关费用。

  六、该房产可以办理居住商品房抵押贷款,如乙方无法办理居住商品房抵押贷款且乙方无力支付余款的,可要求甲方退还已支付全部房款及转让费。

  七、 本协议的`附件与协议有同等效力。 甲方担保人为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八、 本协议一式份,甲乙方各执份。

  九、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立约人:

  甲方:(签字 )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甲方担保人:(签字 )

  年 月 日订于市

转让协议书 篇4

  甲方(出让方) 乙方(承接方)

  姓名:姓名: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电话:

  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友好协商,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签定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本合同一式两份。

  合同协议如下:

  甲方自愿将现于长风街体育路口西北角营业中的火锅店转让给乙方,饭店名字 ,经双方协商转让总价为人民币 不包含(三个月房租)房租为

  至转让即日起,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从 年 月 日开始接手,从接手即日起饭店所生发任何问题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从转让即日起甲方负责付清在乙方接手前的的所有费用(包括水、电、房费)

  今年房租到期乙方和房东协商费用,甲方不参与。

  以上几条,甲乙双方如有违约,违约由责任方承担,违约金为拾万元整。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转让协议书 篇5

  甲方: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主办报价券商)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丙方:(副主办报价券商)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鉴于:

  一、甲方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已取得北京市人民政府出具的股份报价转让试点资格确认函;

  二、乙方、丙方为已取得从事报价转让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担任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主办报价券商,负责推荐甲方股份进入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报价转让,并指导和督促甲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担任甲方股份报价转让的副主办报价券商,当乙方丧失报价转让业务资格时,由丙方担任甲方的主办报价券商;乙方、丙方同意接受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证券公司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主办报价券商推荐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入证券公司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的挂牌业务规则》、《股份进入证券公司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则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释义

  除另有约定外,本协议中下列词语仅具有本章所赋予的含义:

  (一)报价转让业务:证券公司接受投资者委托,通过报价系统为其转让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提供代理报价、成交确认和股份过户的服务业务;

  (二)报价券商:取得报价转让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

  (三)主办报价券商:推荐园区公司进入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报价转让,并负责指导、督促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报价券商;

  (四)报价系统:股份转让系统中专门为报价券商提供报价和成交确认服务的技术系统;

  (五)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

  (六)《试点办法》:《证券公司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

  (七)《推荐挂牌规则》:《主办报价券商推荐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入证券公司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的挂牌业务规则》;

  (八)《信息披露规则》:《股份进入证券公司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规则》;

  (九)园区公司: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十)高级管理人员:甲方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人员。

  第二章 甲方的承诺及权利、义务

  第一条 甲方基本情况:

  (一)设立时间:

  (二)股份发行情况:

  (三)股本总额:

  (四)股东人数:

  (五)股权结构(以图表形式附后);

  (六)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持股明细。

  第二条 甲方就委托乙方担任其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主办报价券商事项,向乙方作出如下承诺:

  (一)保证遵守《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对园区公司的相关规定,并遵守就股份报价转让事项对政府部门作出的承诺,乙方依据《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及其他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对甲方作出的指导、督促及采取的相关措施,均构成本协议项下对甲方有约束力的合同义务。

  (二)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增加对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相关内容。

  (三)公司如发行新股(不包括公开发行),优先向公司股东配售。

  第三条 甲方就委托乙方担任其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主办报价券商事项,享有以下权利:

  (一)甲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有权就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获得乙方辅导,并可就相关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向乙方进行咨询。

  (二)甲方有权就公司治理、财务及会计制度、信息披露等方面获得乙方业务指导。

  第四条 甲方就委托乙方担任其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主办报价券商事项,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推荐挂牌备案工作,及时、完整地向乙方提交备案所需文件,并保证所提交文件均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二)甲方应于协会对推荐挂牌备案文件出具备案确认函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下工作:

  1、通知并协助股东办理股份登记、存管;

  2、核对并向乙方提交股东持股明细以及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名单及持股数量;

  3、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签订证券登记服务协议,将公司全部股份进行初始登记。

  (三)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股东名册合法、真实、准确和完整,如因工作失误造成股东股权争议或纠纷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甲方初始登记的股份,应全部托管到乙方席位。

  (五)甲方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甲方拟披露信息须经由乙方在指定网站进行披露。

  (七)甲方及董事会全体成员须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及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八)甲方披露信息,应经董事长或其授权董事签字确认;若有虚假陈述,董事长应承担相应责任。

  (九)甲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公司内幕信息直接或间接为本人或他人谋取利益。

  (十)甲方董事会秘书负责股权管理与信息披露事务;未设董事会秘书的,应指定一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负责股权管理与信息披露事务。董事会秘书或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人员为甲方与乙方之间的联络人。

  (十一)甲方应将董事会秘书或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人员的通讯方式(办公电话、住宅电话、移动电话、电子信箱、传真、通信地址等)和变更情况及时告知乙方。

  (十二)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辞职、指定信息披露负责人员被更换或辞职的,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

  (十三)甲方应配备信息披露必需的通讯工具和计算机等办公设备,保证计算机可以连接国际互联网,对外咨询电话应保持畅通。

  (十四)甲方拟披露信息须及时报送乙方,应同时以纸质文档(包括传真)和电子文档形式报送,甲方应保证电子文档与纸质文档内容一致。

  (十五)甲方应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年度报告。公司年度财务报告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十六)甲方披露半年度报告或季度报告的,半年度报告或季度报告应按照乙方要求编制。半年度报告或季度报告的披露应按《信息披露规则》规定的信息披露程序进行。

  (十七)甲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应了解并遵守《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及本协议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义务。

  (十八)甲方全体董事、监事应按乙方要求的内容和格式签署董事、监事声明与承诺书。如董事、监事发生变化,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告知并要求新任董事、监事签署董事、监事声明与承诺书。

  (十九)董事长不能正常履行职责超过三个月的,甲方应及时将该事实告知乙方。

  (二十)甲方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及财务负责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法律限制转让期间不得卖出;甲方应将新任及离职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名单及其持股数量及时告知乙方。

  (二十一)甲方股东挂牌前所持股份在进入股份转让系统进行挂牌报价转让前,甲方应提前三十个工作日向乙方提出申请。

  (二十二)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问询、调查或核查,不得阻挠或人为制造障碍,并按乙方要求办理公告事宜。

  (二十三)甲方出现下列情况时,应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告知乙方:

  1、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2、发生或预计发生重大亏损、重大损失;

  3、合并、分立、解散及破产;

  4、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5、重大资产重组;

  6、重大关联交易;

  7、重大或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诉讼、重大仲裁、重大担保;

  8、法院裁定禁止有控制权的大股东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9、董事长或总经理发生变动;

  10、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正常经营活动受影响;

  11、因涉嫌违反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调查或受到行政处罚;

  12、涉及增资扩股和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事项。

  第三章 乙方的承诺及权利、义务

  第五条 乙方就担任甲方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主办报价券商事项,向甲方作出如下承诺:

  (一)具备报价转让业务资格,具有协会颁发的报价转让业务资格证书。

  (二)具有符合《试点办法》规定的从事报价转让业务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三)勤勉尽责地履行主办报价券商职责。

  第六条 乙方就担任甲方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主办报价券商事项,享有以下权利:

  (一)乙方有权依据《试点办法》的规定,终止甲方股份的挂牌报价,并报协会备案。

  (二)乙方有权对甲方提出的公司挂牌前股东所持股份进入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报价转让的申请进行审核,并报协会备案。

  (三)乙方有权依据《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的规定,指导和督促甲方真实、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

  (四)乙方有权对甲方披露信息文件进行形式审查。

  乙方可对甲方拟披露或已披露信息的真实性提出合理性怀疑,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专项调查。

  (五)甲方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乙方有权要求其限期改正,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以下措施:

  1、向投资者进行风险提示;

  2、暂停解除其股东股份的限售登记;

  3、向协会报告。

  第七条 乙方就担任甲方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主办报价券商事项,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乙方应依据《试点办法》、《推荐挂牌规则》、《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主办报价券商职责,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应依据《推荐挂牌规则》的规定,向协会推荐甲方股份挂牌报价并进行备案。

  (三)对甲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辅导,使其了解《试点办法》及其他报价转让业务规则。

  (四)代理甲方及时办理新任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及财务负责人所持公司股份的冻结手续,办理离任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及财务负责人所持已解除限售登记公司股份的解冻手续。

  (五)乙方及其专职信息披露人员不得泄露尚未披露的信息,不得利用所知悉的尚未披露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六)乙方丧失报价转让业务资格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丙方,并将主办报价券商业务转移至丙方。

  第四章 丙方的权利、义务

  第八条 乙方丧失报价转让业务资格时,其在本协议中对甲方的权利与义务全部转移至丙方,由丙方担任甲方的主办报价券商。

  第九条 丙方享有在乙方丧失报价转让业务资格时承接其主办报价券商业务的权利,并履行以下义务:

  (一)做好业务转移的准备工作;

  (二)按照协会规定程序承接乙方主办报价券商业务;

  (三)完成业务转移后,与甲方协商选择另一家报价券商作为甲方的副主办报价券商,签订推荐挂牌报价转让协议并报北京市人民政府和协会备案。

  第五章 费用

  第十条 甲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下列费用:

  (一)委托备案费( )元;

  (二)乙方代收的备案费()元;

  (三)乙方代收的信息披露服务费()元/年。

  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为()。

  第十一条 甲方股份终止挂牌报价的,已经支付的相关费用不予返还。

  第六章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第十二条 丙方丧失报价转让业务资格的,甲方、乙方应协商选择另一家报价券商,约定其为甲方的副主办报价券商,重新签订推荐挂牌报价转让协议。

  重新签订的推荐挂牌报价转让协议应由甲方和乙方分别向北京市人民政府和协会备案。

  第十三条 本协议依据《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签订,如因相关规则进行修订或颁布实施新的报价转让业务规则而导致本协议相关条款内容与修订或新颁布的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内容相抵触,本协议与之相抵触的有关条款自动变更,以修订或新颁布后的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相关内容为准,其他条款继续有效;任何一方不得以此为由解除本协议。

  第十四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协议自动解除:

  (一)协会对推荐挂牌备案文件决定不予备案的;

  (二)甲方股份终止报价转让的。

  第七章 免责条款

  第十五条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任一方损失,其他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发生不可抗力时,三方均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第八章 争议解决

  第十七条 本协议项下产生的任何争议,各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一)仲裁;

  (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章 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本协议规定的事项发生重大变化或存在未尽之事宜,甲、乙、丙三方应当重新签订协议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九条 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条 本协议一式八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二份,报北京市人民政府、协会各一份备案,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转让协议书 篇6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事项如下:

  1、甲方位于________________的仓库壹间,面积177平方转让给乙方,仓库转让费人民币壹拾万元整,今后仓库的所有使用权归乙方所有,甲方无权干涉。

  2、甲方在________________的仓库由甲方负责协助办理过户给乙方名下,过户手续费由乙方自己负责。

  3、甲方和市场租赁合同有效期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要补贴甲方租金2个月人民币7000元。

  4、乙方付给甲方定金人民币贰万元,待甲方仓库铁丝网隔好,负责办理过户给乙方,乙方一次性付清给甲方后面的款项。

  5、以上本协条项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双方不得反悔,口说无凭协议为证,经甲、乙双方签名生效,本协议有法律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负责人:乙方负责人:

  本协议签与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协议书 篇7

  甲方:

  乙方:

  一、甲方有丰水源小区33号第七间门面房“变态薯店”

  (含二层)、转让给乙方。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由乙方使用,使用期间乙方可自行转租。

  二、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房屋使用权和设备一起转让给乙方所有,共计人民币:()注:(设备清单附后)

  三、乙方在使用期间一切税费均有乙方承担。

  四、协议期满后,如需继续使用房屋需提前一个月告知房主续签协议,乙方如不愿继续使用房屋也要提前一个月告知房主,房主如不愿续租也应提前一年通知乙方。

  五、甲方 天内把技术传给乙方。转租期内,如有他人干涉租房事宜,均由甲方负责处理有关事宜。

  六、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应进行协商解决,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七、因甲方汤伟不在家,由母亲代签本协议。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