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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景区商铺租赁合同范本

时间:2022-03-15 12:41:08 旅游景区商铺租赁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旅游景区商铺租赁合同范本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旅游景区商铺租赁合同范本(精选11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旅游景区商铺租赁合同1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为充实 景区的服务内容,促进旅游景区的全面发展,逐步形成景观观赏、餐饮、购物、休闲、娱乐等全方位旅游服务体系,最大限度地满足旅客的旅游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 景区部分摊位(以下简称“摊位”)租赁经营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摊位位置及经营内容

  1、乙方承租甲方 景区西门口、东门口摊位各一个,共计两个摊位,前述摊位有甲乙双方共同认定,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随意变换摊位位置。

  2、乙方在前述摊位经营内容仅限于数码快照、冲洗、照相器材的销售,乙方不得利用该摊位从事其他经营活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双方约定租赁期限为 年,自20 年1月1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

  2、租赁期满,乙方有意续租的,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协议。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标准为每年 元。

  2、支付方式为:乙方应于每年12月31日前支付下年度的租金。

  第四条 保证金

  1、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交纳 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作为履行协议、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保证。协议履行完毕且乙方无违约或其他赔偿责任,甲方退还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乙方如有违反本协议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需交纳违约金或罚款而乙方拒不交纳的,甲方有权在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并视情况对乙方实施停业整顿或解除协议。扣除的履约保证金不再退还。

  2、协议履行期间履约保证金应保持在 元,不足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补足。

  第五条 摊位的改造

  协议期内乙方按甲方的统一规划进行摊位改造,其改造方案需经甲方审批同意,改造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制订景区有关消防、卫生、安全用电、营业时间、公共安全、经营秩序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直至单方解除协议。

  3、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摊位及相关配套设施,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4、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

  2、应当具备合法的经营证照。

  3、应按本协议约定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4、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经营产生的各项税费。

  5、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场区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6、应按照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经营,不得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7、将摊位转租、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摊位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8、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企业的备案资料。

  第八条 协议的解除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协议。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支付违约金:

  (1)、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包括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收回经营证照的。

  (2)、未按约定用途使用摊位,经甲方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承租的摊位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

  (4)、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5)、被消费者投诉,经有关部门查证属实的。

  (6)、将承租的摊位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

  (7)、逾期三十日未支付租金的。

  (8)、未经甲方同意连续停业达 日的。

  (9)、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情节严重或拒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3、租赁期满本协议自然终止。

  4、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本协议终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提供出租摊位,应按租金标准双倍减收相应租金,逾期三十日,乙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按年租金的双倍赔偿乙方。

  2、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迟延租金0.3%的违约金。

  3、乙方因本协议第八条第2款规定的情形致使本协议提前解除的,甲方所收租金不予返还,乙方还应按当年租金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所收租金不予返还,乙方还应按当年租金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政府规划、拆迁需要收回摊位所在土地的,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由此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前述两款而终止本协议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第十一条 摊位的交还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本协议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协议终止后三日内将租赁的摊位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摊位在租赁期限内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2、甲方单方制订的规章制度也作为本协议的附件,规章制度的内容与协议约定相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但国家法律、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3、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威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游景区商铺租赁合同2

  出租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旅游区相关规定,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美食购物娱乐城场地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约),租约条款如下:

  第一条租赁地点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位置编号:__________)场地,建筑面积(__________)㎡,租赁给乙方经营。

  第二条租约期限

  1、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租期五年,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先交租金后经营。

  2、租约期未满,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自行撤离的,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租约期满前,乙方欲继续合作,必须在经营租约期满前二个月内,同甲方重新签订经营租期合同。否则,本合同自经营租期满之日起自动失效。

  第三条经营范围

  1、乙方租赁甲方场地主要作为:__________营业使用,经营范围包括__________。该承租范围和场地经甲方书面同意,可以转租。

  2、乙方不得随意改变或扩大经营范围,若违反,甲方有权收回经营地点,不另行补偿;经营中,甲方有权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乙方经营商品的品种价格、陈列、促销等提出意见,乙方须配合并立即做相应的调整。对于超出本合同经营品种范围的商品,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制止或罚款。

  3、甲方有义务保障乙方的经营不受侵犯。

  4、乙方如需改变或扩大经营范围必须用书面的形式向甲方申请并获得书面准许后方可改变或扩大经营范围,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租赁费用及保证金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须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半年的租金,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以后,每半年交一次租金,本着先交租金后经营的原则实施。若乙方不按时交纳租金,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另缴纳场地租赁保证金(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经营期间如无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故意损坏情况,以及未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情形,合同期满后七日内,甲方如数退还乙方安全保证金(不计息),保证金不可以用作租金抵付。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合法经营所需的各种证照,办理证照所需的各种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特种经营的证照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协助。

  2、在租赁期内,甲方仅向乙方提供水、电、气、光纤电视、网络等接口,甲方在接口处安装水、电表,气表由天然气公司安装(费用乙方自理);甲方每月向乙方按表收取水、电费,按月收取光纤电视、网络等使用费。即:电费__________元/度、水费__________元/吨、光纤电视__________元/月、网络__________元/月,气费由天然气公司收取;各项价格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时,再作相应调整。

  3、垃圾清运费,标准为__________元/月,日常生活垃圾堆放在规定的垃圾房,由景区统一进行处理和清运。

  4、甲方为乙方代提供经营所需发票,甲方按税务部门的规定代扣代缴,乙方承担相应的税金及发票工本费、管理费用。根据景区管理实际和税务部门相应规定,以上代扣代缴的税费暂按申领发票金额的__________%计收,遇国家相关税收政策调整作相应调整。

  5、乙方在租赁的场地内不得从事国家政策、法律和法规和甲方约定禁止的项目。如有违反,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收回经营场地,乙方所交纳的租赁费用及保证金不予退还。

  6、甲方根据美食购物娱乐城的实际经营情况,有权对布局及位置、面积进行调整,但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须无条件配合做好相应调整。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如欲更改场地的装修或悬挂对外宣传广告物品时,必须事先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按违约处理。

  2、乙方必须维持承租区域的整洁和完好,并承担租赁区域的一切维修和装饰费用。甲方负责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公共照明、公共设施的维护和保养。由于紧急情况,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而造成公共设备损坏,甲方在无须通知乙方的情况下,便可进行抢修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场地结构用途,不得随意占用公共场地。负责经营场地范围内的防火、防盗等安全管理工作。在租赁期间,乙方可以根据需要对其配套设施进行临时维修和建设(长期性或永久性建筑物除外)

  4、租约期满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合同提前解除时,属于乙方可移动物品,由乙方自行处理,不可移动的临时性配套设施及固定装修不得拆除,无偿交甲方所有。

  5、乙方经营商品必须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不得互相砍价或诋毁,否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收回场地。

  6、乙方提供之商品应确保干净卫生,严禁销售超过商品保质期或变质、腐烂、伪劣的商品,如有销售此类商品现象引起的其他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如因此对客人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如遇客人严重投诉,必须接受甲方裁决处理。

  第七条人员管理

  1、乙方工作人员,须经甲方认可并在甲方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经甲方登记后方可上岗,且必须遵守执行甲方制定的有关旅游区管理制度。乙方应提供在经营区的工作人员名单、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工作人员凭工号牌(证)出入景区山大门。乙方应妥善保管和按规定使用工号牌(证),不得转借他人或利用工号牌(证)带领游客出入景区牟利。违反上述规定,甲方有权取消该工号牌(证),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乙方工作人员发生的一切费用,如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社会保险、医疗、工装,以及用品、工具的购买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完全承担所属人员的安全及民事法律责任。

  3、乙方的管理及其从业人员的行为,必须服从景区统一要求和规范,统一着装、佩戴工号牌、讲普通话。乙方的工作场所应符合卫生、安全、消防等部门规定的标准、实行门前三包。

  第八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合同的约定,如违反本合同条款约定,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本年度租金的30%作为违约金。

  第九条合同终止

  1、租户如逾期15天不交租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由乙方所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

  2、如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提出提前终止此租约时,必须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终止方需负责对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续约

  1、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但乙方应于租约届满时提前二个月向甲方提交续约的书面申请。

  2、乙方如不续签租约,本合同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即终止,届时乙方必须搬出美食购物娱乐城,逾期不搬届时将按甲方酌情制定的租金标准计算场地租赁费,并需赔偿甲方一切相关损失。

  第十一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

  可由双方商定后另行补充,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其内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旅游景区商铺租赁合同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为实现双赢,本着诚信合作,互惠互利原则,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保证

  甲方保证作为旅游景区的权利人,依法享有旅游景区广告位的使用权及出租权,所租赁不动产无抵押、不存在任何产权纠纷、争议。并承诺将属于自己名下自有和托管的所有景区全部的广告位只租赁于乙方经营,且在乙方经营期间不能再租赁任何其他公司。凡因甲方旅游景区产权、债务原因所导致的纠纷或在出租赁其他公司,均由甲方负责,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第二条:租赁物基本情况

  本合同项目租赁物为中惠旅景区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所有景区的广告位,广告位包括景区里面以及景区的大门以外所有的广告位。(以上简称“租赁标的”,详见附件租赁范围平面图)。所有租赁标的需满足第一的权利。乙方不承担甲方为交付合格租赁标的而对第三方的拆除补偿的费用。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应解除之前与第三方签订的关于租赁标的所有的租赁协议及其他协议。

  第三条:租赁用途

  乙方用于经营景区LED屏户外传媒广告位投放及广告。

  第四条:租赁期限:

  租期为 在乙方没有违约或解约的情况下,为永久性租赁。

  第五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5.1、经双方协商,乙方将以为甲方提供品牌宣传为租金。租赁期限内,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整。

  5.2支付方式,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品牌宣传,乙方承诺在甲方旅游景区所有的LED屏每隔10分钟播放30秒甲方公司的品牌宣传片。

  5.3广告位投放

  在不损坏甲方旅游景区的景观及使用功能的前提下,乙方应请具有相应设计资质单位具具设计方案,保证材料的品质。并经甲方书面同意认可后,乙方才能在景区投放广告位。

  第六条:双方权利、义务

  6.1甲方责任

  6.1.1甲方应确保其对租赁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无任何争议。若发生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务,概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民事责任,甲方保证享有租赁标的合法的资格及权利。以及承诺将属于自己名下自有和托管的所有景区全部的广告位经营权与投放权只租赁于乙方经营,且在乙方经营期间不能再租赁任何其他公司。因上述资格及权利的瑕疵而发生任何租赁纠纷,或在把景区广告位经营权和投放权出租赁给其他公司,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6.1.2甲方有义务协调景区环境管理部门,为乙方进行景区广告位投放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确保乙方拥有租赁标的独立使用权和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6.1.3乙方的景区广告投放方案经甲方同意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挡乙方在景区进行广告位投放工作。

  6.1.4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负责租赁标的功能完备,在遵照甲方相关管理规定的前提下,确保景区景观,不能影响旅客旅游,并负责协调相关问题。

  6.1.5甲方保证乙方在租赁期限内按本合同约定目的使用全部租赁标的,不受甲方或因甲方原因引起第三方的任何妨碍和干扰;租赁期限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使用或破坏LED屏,但出于紧急需要及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情形除外。

  6.2乙方责任

  6.2.3由于乙方经营不当,造成一切灾害,人身安全等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6.2.3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播放甲方的品牌宣传片。

  6.2.4乙方不得实施下列行为:利用承租景区广告位进行违法活动,将所承租的景区广告位抵押或单方转租给第三方。

  6.2.5乙方享有景区广告位的使用过程中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并确保使用者的合法性、安全性。使用过程中使用者按照法律规定所产生的安全责任及经济纠纷由乙方全权负责。

  6.2.6乙方在景区广告投放经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景区管委会安全、旅游、交通、环境保护等相关管理规定。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甲方的违约责任

  7.1.1因甲方原因造成本合同要本不能履行,或者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而解除合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500万元(大写:伍佰万元整)的违约金,并另行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不限于乙方广告位投放、维修期间的经济损失、可得预期收益以及搬迁和寻找新的租赁景区广告位的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等。可得预期收益按照乙方最近一年的收益计算。

  7.1.2乙方在广告位投放期间不为甲方提供品牌宣传。乙方不能正常营业的时间超过三个月,乙方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不向甲方承担任何违约和赔偿责任,并要求甲方支付500万元(大写:伍佰万元)的违约金,并另行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广告位投放、维修期间的经济损失、可得预期收益以及搬迁和寻找新的景区广告位的费用、合理律师费等。

  7.1.3本合同签订后,如甲方单方面解除或终止租赁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500万元(大写:伍佰万元),并另行支付乙方赔偿金,赔偿金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广告位投放、维修期间的经济损失、可得预期收益以及搬迁和寻找新的景区广告位的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等。乙方除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可以要求合同继续履行。

  7.1.4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将租赁标的售卖给第三人,且第三人不可意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500万元(大写:伍佰万元),并另行支付乙方赔偿金,赔偿金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广告位投放、维修期间的经济损失、可得预期收益以及搬迁和寻求新的租赁景区广告位的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

  7.1.5甲方合同有效期内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不能让乙方如期施工,每延期一日,应按照当年LED屏广告费的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此造成乙方和或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损失。

  7.1.6如因甲方租赁标的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导致乙方无法继续承租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500万元(大写:伍佰万元)的违约金,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景区广告位投放、维修期间的经济损失,可得预期收益以及搬迁和寻找新的租赁景区广告位的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等。

  7.2乙方的违约责任

  7.2.1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播放甲方的品牌宣传片(但因甲方未提供品牌宣传片由甲方自己承担责任),时间超过2个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向乙方承担任何违约和赔偿责任,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00万元(大写:伍佰万元)的.违约金,并另行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7.2.2本合同签订后,如乙方原因退出该项目的合作与终止租赁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甲方赔偿金。赔偿金包括但不限于景区损失、合理的律师费等。

  7.2.3在本合同期间,乙方只限权经营景区户外广告,乙方无权经营与景区广告位投放项目以为项目,同时不得将租赁标的整体以任何方式转借或设定抵押,否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万元,且甲方有权要求恢复租赁标的所有要权利。

  7.2.4在本合同期间,如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私自改变租赁标的用途及恶意破坏景区景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万元。

  7.3租赁期限内,甲方任何一方提供变更租金标准要求,如双方就此不能达成一致,致使本合同无法执行并解除,提出变更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500万元(大写:伍佰万元),并赔偿由此给该方造成的损失。

  7.4因不可抗力的事由,致使租赁标的景区广告位部分或全部毁损、丧失,造成无法经营,双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租赁区域设施、设备的维护及维修

  8.1甲方义务;

  8.1.1 在合同履约期间,甲方应负责提供景区LED屏的情况。

  8.2乙方修缮义务;

  8.2.1本合同履约期间,乙方负责修缮景区广告位及LED屏除,保证施设备的正常运转。乙方以租赁景区广告位的维护维修义务主要包括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的或正常使用的破损。

  8.2.2乙方的广告设施应立即维修,以及维修过程不能影响甲方的环境及安全。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9.1本合同不以双方法定代表人人事变动而更改。

  9.2双方可以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原则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不致的,以后签订的补充合同为准。

  第十条:不可抗力

  10.1下列事件可认为是不可抗力事件:地震、洪水、自然灾害、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0.2发生不可抗力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应公正进行磋商,寻求一项公正的解决方案。并且要尽一切努力将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损失隆至最低。

  10.3租赁标的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毁损和城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0.4如本合同因不可抗力而无法继续履行的,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

  10.5在租赁期限内,如租赁标的被国家征收、征用或逝迁并因此致使本合同无法结业履行,政府对此进行补偿的,则乙方有权从甲方和或政府获得其所对应的补偿以弥补乙方因无法使用租赁景区广告位而遭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甲方和乙方任何一方对于合同的争议,如不能协商达成一致,有权依法向景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其他

  12.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12.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游景区商铺租赁合同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承租人:

  身份证号:(以下简称“乙方”)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旅游区相关规定,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照相场地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约),租约条款如下:

  第一条租赁地点

  甲方将北京龙人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蹦极处照相租赁给乙方经营。

  第二条租约期限

  1、从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租期 年,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先交租金后经营。

  2、租约期未满,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自行撤离的,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租约期满前,乙方欲继续合作,必须在经营租约期满前,同甲方重新签订经营租期合同。否则,本合同自经营租期满之日起自动失效。

  第三条经营范围

  1、乙方租赁甲方场地主要作为:营业使用,经营范围包括 。该承租范围和场地经甲方书面同意,可以转租。

  2、乙方不得随意改变或扩大经营范围,若违反,甲方有权收回经营地点,不另行补偿;经营中,甲方有权根据景区的实际经营情况,对乙方经营商品的品种价格、陈列、促销等提出意见,乙方须配合并立即做相应的调整。对于超出本合同经营品种范围的商品,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制止或罚款。

  3、乙方如需改变或扩大经营范围必须用书面的形式向甲方申请并获得书面准许后方可改变或扩大经营范围,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租赁费用及其他费用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须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年的租金(即20 年3月15号至20 年11月15号),即人民币(大写)陆万元(¥:60000元)如果乙方的工作人员需要在甲方的食堂吃中午饭,需每人每个月向甲方支付200元。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在租赁期内,甲方仅向乙方提供水、电。

  2、乙方在租赁的场地内不得从事国家政策、法律和法规和甲方约定禁止的项目。如有违反,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收回经营场地,乙方所交纳的租赁费用及保证金不予退还。

  3、甲方根据旅游区的实际经营情况,有权对布局及位置、面积进行调整,但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须无条件配合做好相应调整。

  甲方:

  乙方: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旅游景区商铺租赁合同5

  甲方(租赁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就商铺租赁事宜,协商一致,缔结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租赁物业及用途

  1.1 甲方将 (以下简称“该商铺”)出租给乙方。

  1.2 该商铺建筑面积合计为 8.57㎡,该面积为计算租金面积,若该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1.3 乙方确认甲方已告知该商铺情况,且在本合同签署时已对该商铺状况进行详细了解,同意按本合同约定条件按现状承租商铺。

  1.4 该商铺为商业用途,乙方承租用于经营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变更经营项目。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该商铺租赁期限共 壹 年,自 20_ 年 11 月 1 日起至 20_年 11 月 1 日止。

  第三条 交付

  3.1 双方签署本合同并且乙方按约定支付保证金后,甲方于 20_ 年 11月 1 日前将该商铺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未履行相关义务,甲方有权顺延交付时间,但租赁期限不顺延。

  3.2 该商铺交付使用时,双方应依该商铺及相关配套设施进行交接,并对其核对后签字确认。

  3.3 乙方应于约定的该商铺交付日到甲方处办理交接手续,逾期前来办理的视为该商铺已交付乙方。

  第四条 租金及相关费用

  租金按照该商铺的建筑面积计算,具体如下: 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大 写) 元整 ( ¥: 元)。 以上租金不含税,甲方收到乙方款项后向乙方开具收据。 乙方使用该商铺所产生的水电费、水、电、网络报装及用电增容,政府税收规费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租赁保证金

  5.1 保证金,双方签订本合同当日,乙方须以转账或现金的形式支付总额合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 )给甲方作为租赁保证金。

  5.2 在合同终止时,若乙方未发生违约责任且向甲方交清合同约定各项费用及按合同约定归还该商铺后,保证金在三十日内无息返还乙方。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

  第六条 物业管理

  6.1 乙方接受该商铺所属之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并按规定或约定交纳费用与履行其他义务。

  6.2 该商铺原有设施设备(含与其他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管护由乙方负责,乙方应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然后划分责任进行维修维护与保养。

  6.4 乙方装修及自行安装的设施设备的管护与维修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该商铺的安全防火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装修和改建

  7.1 乙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对该商铺进行装潢装饰、修葺改造、及安装必要设施设备等(以下统称装修),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7.3 乙方及乙方聘请之装修人员应服从物业公司管理。 乙方装修,需向甲方提交装修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取得政府有关部门许可(如有法律要求)后方可进行,费用由乙方承担。

  7.4 乙方对装修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后续任何事宜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甲方同意乙方装修方案,并不代表其同意对该装修方案产生的任何纠纷、损害及损失等负责或承担责任,因乙方装修产生的纠纷或责任乙方独立承担。

  7.5乙方的装修作业不得影响该商铺整体建筑的框架结构,不得影响其安全性。否则由乙方负责赔偿所引致的一切损失,并由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7.6 装修作业应尽量封闭作业,装修过程中不得产生较大的噪声,粉尘、激性气味,不得在该商铺外的共用部分堆放装修材料及作业产生的废物等。装修期间不能干扰或影响邻近物业的使用。

  7.7 乙方装修、改造及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等,不得影响其他相关联物业的使用,或功能,否则回复原状,并承担相应责任。

  7.8 乙方装修作业需进行环保、卫生、消防等验收的,应自行负责该等工作,并取得许可或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八条 转租、分租或出借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分租或出借该商铺的全部或部分。 经甲方书面同意的转租,不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交纳租金),乙方对转租承租人行为负责。

  第九条 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甲方有权按本合同收取乙方的租赁租金及相关费用。 合同期满前三个月甲方可带其他有意承租者进入该商铺视察。 甲方须提供有关部门核准的水、电设施。 甲方保证乙方在承租期间可以正常合理使用该商铺。 若乙方在经营中需要甲方提供该商铺的资料和办事中需甲方支持配合的,甲方可以予以协助。

  9.2.1 乙方权利义务 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使用该商铺,依法经营;不得在该商铺内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或从事违法活动。

  9.2.2 乙方经营应自行取得与之相适应的各种行政许可及批准(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及环保合格证)。

  9.2.3 乙方自行承担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劳动纠纷及其他经济或法律责任。

  9.2.4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其他非甲方或第三方原因造成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遭受损坏或造成甲方或第三方遭受其他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乙方必须及时予以维修,因延误维修而造成甲方或第三方遭受损失的,亦由乙方负责赔偿。

  9.2.5 乙方对甲方正常的房屋安全检查和维修应给予协助,因维修原因须临时搬迁的,要与甲方配合。阻延甲方维修而使甲方或第三方遭受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条 合同终止与续期

  10.1 本合同终止日,乙方应搬离该商铺可移动的物品,装修及固定添附物(包括但不限于:铺设的管线、固定或镶嵌于墙体地面的设施物件等)归甲方所有。如乙方逾期搬离(包括因甲方行使留臵权乙方无法搬离的情形),应每日按月租金10%标准向甲方支付占用费,逾期超过10日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理,而不予乙方任何赔偿或补偿。

  10.2 若乙方欲于合同期满后续租,应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10.3 本合同终止,乙方应于终止日前结清租金水电费等各种费用,乙方搬离前有拖欠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或有未尽其他义务的,甲方有权留臵乙方于该商铺内的任何物品。

  10.4 一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解除方按本合同违约解除本合同条款,承担提前解除合同的责任。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乙方逾期交纳租金、水电气等能源费用及本合同约定的其它费用,每日按逾期总额的1%,向甲方给付滞纳金,逾期超过5日甲方另可停止该商铺的水电供应和控制该商铺的物品,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乙方租赁保证金,追收逾期租金及滞纳金(滞纳金计算至实际给付日)。

  11.2 甲方违约解除本合同,或甲方违约乙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双倍返还乙方租赁保证金,乙方的装修损失甲方按使用时间折价补偿。

  11.3 乙方违约解除本合同,或乙方违约甲方解除本合同,乙方租赁保证金抵做违约金,甲方不予返还,乙方装修等无偿归甲方所有。

  11.4 乙方违约,经甲方要求改正后,未能在甲方要求期限内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按本条第10.3款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管辖法院

  12.1 本合同产生的争议由该商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三条 其它

  13.1 本合同条款划分为方便书写、阅读与理解所设,并非完全独立,条款间相辅相成,作为整体予以适用与解释。

  13.2 本合同一式贰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双方各执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游景区商铺租赁合同6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就宏兴码头商铺租赁及经营事宜,达成如下合同内容:

  二、商铺位置及面积:

  本合同商铺位于兴平市阜寨镇段家村宏兴码头生态观光园内,具体位置为 ,面积为 平米。

  经营品类,合同期限及费用

  1、乙方经营品类为 ,除此之外,乙方不得制售经营其他品类;否则视为乙方单方违约。

  2、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 至年 月 日。

  3、乙方所租用商铺保证金为: 元,大写 元,第一年租金为 元,大写 元,第二年租金方式及其他费用为 元,大写 元。

  4、第二年租金方式确定后,商户无条件与园区重新签订补充合同,其他不变。

  5、园区内水费收取标准为 ,电费收取标准为 。

  三、装修规定

  1、乙方装修前必须至商管部门办理相关装修手续,经商管部审核方可装修;乙方必须在 年 月 日之前所有装修完毕,达到可以正常营业状态。

  2.乙方施工时必须使用符合防火和环保要求的装饰材料,不得损坏、遮掩、影响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不想破坏供电、排水、电信等公共设施,不得破坏房屋主体和公共装修部分;否则,你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乙方装修施工人员需遵守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乙方装修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开业。

  4.乙方装修期间水、电、物品、材料、人员等安全自负,做到防火、防盗、防安全事故,若发生危险,由乙方付全部责任及连带责任。

  四、消防规定

  1.乙方装修必须符合消防相关规定,足量配备消防相关设备设施。

  2.严禁堵塞、破坏消防通道及设备设施。

  3.禁止占道经营。

  五、合同解除、延续、更换经营人给项目

  1.合同期满终止时,双方必须办理解约手续,清理和交接商铺内公用物品,结清所有债权债务。

  2.乙方在解约后7日内,必须将商铺类物品清理完毕,否则视为乙方废弃物,甲方有权利清理清运,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撤场时门头、屋顶、地板、墙面不允许拆除和二次破坏,否则视为乙方单方面违约。

  4.乙方正常经营到期想续约的,可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则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续约的权利。

  5.合同期内,更换经营或项目的,可提前30天向商管部提出书面申请,由商管部审核后批复,同意后,方可至商管部办理相关更换手续。

  6.乙方在合同期内,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甲方也不必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六、关于乙方现场经营中涉及的原料采购、质量标准、价格标准、广告宣传、开业手续办理等问题,请参照附件《宏兴码头商户管理条例》并签字确认;另行签订的《安全防火责任书》,《诚信经营公约》,《宏兴码头商户管理条例》及其他管理类有乙方签字的相关文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园区内公共场所,道路的清洁卫生。园区垃圾的集中清运工作。

  (2)负责园区公共部分设施设备的养护,维修,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统一的促销宣传活动和形象宣传活动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甲方提供的工商税务知识和国家相关政策,法律咨询服务的权利。

  (2)享有参加甲方统一组织的宣传活动的权利。

  (3)乙方有文明经商,礼貌待客,维护园区整体形象和声誉的义务。

  (4)乙方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

  (5)乙方有组织微信,微博,QQ晒图,转发等宣传园区正面形象的义务。

  八.违约责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商户单方面违约。园区可以无条件的单方面解除与商户签订的所有合同,定金,保证金不退。并不负责,连带其他任何责任。

  (1)商户单方面违约,未按照《宏兴码头商铺租赁定单》履行责任的。

  (2)商户擅自关门歇业7天以上的。

  (3)商户利用商铺进行违法经营活动的(包括制售,贩卖)假冒伪劣产品或其他违法活动的。

  (4)经有关部门裁定商户应对消费者(游客)做出相应赔偿,园区动用保证金先行赔付后,在3日内未补足保证金的。

  (5)商铺交付使用后,在规定试营业日期前,因装修未到位或其他原因未能如期试营业或正常经营的。

  (6)商户擅自改变装修结构或者改变经营品类及增加经营品类的。

  (7)商户因证照办理等问题导致封店或闭店歇业7天以上的。

  (8)商户因安全问题(装修安全和经营安全)导致事故或重大责任的。

  (9)商户因经营质量或服务问题与消费者发生纠纷,据不接受甲方调节处理决定,导致严重后果或者给园区带来重大声誉损失的。

  (10)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商铺转让、转租、转借的。

  (11)违反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及政策,违规经营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园区违约,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1)园区正式开业前水、电未提供到位,致使商户不能正常营业的。

  (2)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公共服务。

  (3)商户正常转让商铺的,没有按合同约定,及时办理相关经营变更手续。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进行的。

  (2)因政府行为,要求停业或征用本合同场地的。

  (3)因政府配套项目未能交付或无法实现,导致经营出现重大故障的。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附件协议另行约定。

  九、甲乙双方发生分歧,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可申请至兴平市仲裁机构提出仲裁。

  十、本合同中每一条款均为独立条款,如任何一条款被裁定为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十一、《宏兴码头商铺租赁订单》属于本合同不可缺少的部分,附于本合同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合同附件:《诚信经营公约》《防火安全责任书》《宏兴码头商户管理条例》《宏兴码头商铺租赁订单》。

  甲方:咸阳宏兴农林有限公司 乙方:

  (盖章): (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时间: 时间:

  旅游景区商铺租赁合同7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我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范围及用途:

  甲方同意将位于兴国县将军大道南外村委会西侧2号楼D2110商铺(该商铺具体地址以房产证中标示为准),在良好及可租赁的状态下租给乙方作为商业经营___使用,出租商铺的建筑面积为__61.03_㎡。

  第二条 租赁期限为_3年,自 20_ 年 7 月 22 日起至 20_ 年 7 月 21 日止。

  第三条 租金、保证金:

  1租金为_30_元/平米/月。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1830.00__元(大写:壹仟捌佰叁拾元整 );租金每月一次性付清,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第一个月房租,以后每月租金均在当月__1_日前一次性付清。甲方在收到租金后应当给乙方收费凭证。

  2、为确保出租房屋设施完好以及租期内相关费用如期结算,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交纳人民币(大写)__叁仟元整_(_3000.00___元)作为房屋使用保证金。待合同期满后乙方付清本应交纳的所有费用后,甲方应将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保证金不计算利息)。

  第四条 设施及费用承担:

  1、房屋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房屋租赁税)由乙方负责。

  2、如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保证出租商铺产权清楚,若有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

  2、甲方在签订合同之时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

  第六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它各项费用,且合法使用房屋,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

  2、未经甲方和有关部门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的结构作任何改动,乙方对该房屋的装饰应以不损坏该房产整体结构和设施为原则,并征得甲方同意。

  3、在租赁期间,乙方对于出租房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转借、抵押、联营或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4、承租期内,由被盗、火灾等事故造成损失,和乙方人为造成事故,损害甲方房屋的,由乙方负责。

  5、乙方在未违反租约的前提下,有权优先续租该房屋。如要求续租,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再由双方另行商议续租事宜。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除发生下列情形外,合同期内完全有效,不得单方解除。

  1、租赁期届满。

  2、因乙方过错严重造成房屋毁损的。

  3、出现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毁损达不到使用目的的。

  4、政府强制征收或拆除该房屋的。

  5、乙方迟延交付房租超过10天的。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因违约造成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赔偿合同总值的10%_违约金,并赔偿其他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第九条 补充约定:

  承租期内,若因国家政策变动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需要提前终止本合同,甲方应提前半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通知要求办理终止合同手续,按时退出所租用房屋,甲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但甲方必须负责退还乙方已交房租但未使用完时间的租金。

  第十条 甲方应提供产权证(或具有出租权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合同使用。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与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电话: 电话:

  地址: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旅游景区商铺租赁合同8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情况下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商铺基本情况

  甲方商铺(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_市________县(区)________________街道_____号

  第二条、房屋用途

  乙方租用本房屋用于食品经营,乙方不得在房屋内进行任何违法活动。不得存放危险、易爆、易燃及其它国家规定的违禁物品。

  第三条、租赁期限及租金

  租赁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租金为_______千元/年,大写________仟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

  甲方账号及银行。

  第六条、维修养护、装修及责任

  (1)、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检查,乙方应予积极协助。

  (2)、租赁期间,防火安全,房屋内财产安全等事物由乙方负责。

  (3)、乙方在不影响房屋安全的前提下有权利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但在对房屋装修改造过程中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合同中止及续租

  (1)、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用权。

  (2)、租赁期满前,甲乙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

  第八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损坏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子/盖章):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旅游景区商铺租赁合同9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证件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方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

  1、房屋坐落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_______________路,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2、租赁期限

  租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租金和押金

  (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经双方平等协商,预交半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

  (2)必须按照约定向出租方缴纳租金。不得无故拖欠租。

  4、各项费用的缴纳

  (1)电费:由承租方自行缴纳电表底数为_________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合同期满后承租方不再负责缴纳。

  (2)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承租方缴纳,其中包括承租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5、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出租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

  6、续租

  (1)出租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停止租赁该处商铺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_________日书面通知承租方,如出租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当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2)租赁期满承租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同等条件下对商铺的优先租赁权。

  7、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8、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承租方需立即书面通知出租方。

  9、争议处理方式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0、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11、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签字):___________承租方(签字):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旅游景区商铺租赁合同10

  出租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

  承租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

  甲方出租一楼(地铺)给乙方经营使用,经双方协议,特立约如下:

  一、租赁时间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为止,乙方自租用日期起,先付壹仟元(¥1000)给甲方作为租赁保证金,租期期满一年后,甲方应返还押金给乙方,如租用时间不满一年,则乙方无权要回押金,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声明是否续租。如乙方继续租用,双方重新商定租赁事项,签订合同;

  二、乙方租用甲方铺面经营,租金为每月陆佰元(¥600),每月26号前先预付租金后方可使用,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乙方租赁保证金,追收逾期租金及滞纳金;

  三、乙方租用经营期间须遵守法规,如有违法行为则乙方付全责,甲方不负担;

  四、乙方如需要装修或安装水电等,须经甲方同意方可进行;

  五、装修及安装水电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在租用期间,如有损坏甲方物品必须按价赔偿;

  七、在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转租或者分租;

  八、乙方退租后,不得将安装物品拆除,由甲方自行处理;

  九、如有其它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旅游景区商铺租赁合同11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将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店铺出租给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特订立合同如下:

  1、租赁期限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租期_________年。

  2、租赁金额及付款方式

  乙方以月租人民币_________元,经营甲方店铺,付款办法:___年租金总额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在合同签订时交清。

  3、租赁期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签订合同时须向甲方缴交店铺设施抵押金人民币_________元,押金不计息。

  (2)乙方拥有店铺经营、管理和使用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和侵犯。店铺的所有权和水电房籍及主水管至水表处理。

  (3)乙方经营店铺的一切费用(包括投资成本、水电费、店铺装修、税费及一切债务等)除店铺租赁税外概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爱护店铺设施,如有或损坏,乙方应按市场价赔偿或负责修复。乙方如需对门店进行改装,须经甲方同意同意后方可讯息工期,基费用由乙方负责。

  (5)乙方必须遵守交通和公共秩序,保持店铺门前畅通和落实门前“三包”,如有违反,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6)乙方不得在租赁范围堆放带腐蚀性或危险性物品,否则造成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7)乙方应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的内经营,遵纪守法,服从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不得搞非法经营,否则造成后果由乙方负责。

  (8)乙方如需转包他人,应事先以书面报告甲方,甲方在接到报告后十五天内作出答复,并签订变更协议,转包他人仍按本合同条款执行。未经同意甲方擅自转包他人,按违约处理。

  (9)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变动而变更。

  (10)如因乙方人为或第三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店铺如在租赁期内遇风灾地震自然灾害而造成重大损失,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4、期满规定

  (1)乙方应在期满前两天内搬迁完毕,近期将租赁范围交还甲方。

  (2)租赁届满,店铺的用水电设施无偿归甲方。

  (3)乙方在租赁期间装修的固定设施无偿归甲方,可动设施乙方必须在期满前五天内处理完毕,乙方应负责修复或按价赔偿。

  (4)乙方缴交甲方的押金,待双方交接清楚后由甲方付还乙方。

  5、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必须共同遵照执行,任何一方不得违约或废止合同。

  如有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对方人民币________元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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