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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警务室建设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警务室建设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警务室建设的通知(通用5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我们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通知,上级单位向下级单位对某一项工作的布置、要求、意见等往往用通知的形式传达。怎么写通知才能避免踩雷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警务室建设的通知(通用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进一步加强学校警务室建设的通知1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各中小学、幼儿园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厅《黔综治办〔20xx〕38号》文件要求,结合教育局财政情况,经县教育局党组讨论研究,决定对我县各中小学、幼儿园建立警务室或治安岗亭,以进一步推动我县学校警务室建设。现就学校警务室或治安岗亭建设做如下安排,望各学校按相关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已建有警务室或治安岗亭的学校于20xx年10月11日向教育局李家省处(电话:xxxxxxxxxx)上报警务室或治安岗亭的房屋结构、平方米等数据。

  二、无警务室或治安岗亭的学校做好如下工作:

  1、根据学校实际科学选址(靠校门周边为宜)。

  2、场地规格3米×4米为宜。

  3、学校需画出选址位置,并标明所建治安岗亭长、宽尺度(米)平面图。

  4、场地平整、室内地面硬化由学校自行完成。

  5、教育局根据学校标明所建治安岗亭长、宽尺度(米)统一购置并安装活动板房。

  6、各乡镇中学、中心学校、中心小学负责将本校和所属片区完小学校选址情况于20xx年10月11日上报到教育局李家省处(电话:xxxxxxxx)。

  7、各学校选址场地平整、地面硬化必须20xx年10月14日完成。

  三、学校警务室建设是省教育厅民生工程之一,省、州11月将组织相关督查组分赴各地区、县(市)进行检查,同时也是我县大力整治学校和幼儿园周边治安秩序,推动校园治安整治向纵深发展,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重要举措,请各校高度重视,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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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xx年10月6日

  进一步加强学校警务室建设的通知2

各高中,学区、镇(街)教育总支、初中、小学、中心幼儿园:

  为进一步发挥学校传达室(警务室)在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现就开展学校传达室(警务室)规范建设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提高学校传达室(警务室)规范建设的认识

  学校传达室(警务室)是学校安全的第一道关口,是向外展示的“窗口”。开展学校传达室(警务室)规范建设是新时期密切警校联系,形成校园安保合力,夯实学校安保基础,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及时处置校园及周边的各类突发事件,有效保护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创建“平安校园”的新举措。教体局将这次“达标传达室(警务室)”建设列入年终“平安校园”创建的重要内容。因此,各校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学校传达室(警务室)规范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学校传达室(警务室)的规范建设。

  二、落实措施,切实加强学校传达室(警务室)的规范建设

  传达室(警务室)建设,要做到有房子,有制度(含教育部关于加强校园管理的六项规定,公安部校园管理八条措施,学校保安等工作职责,学校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学校紧急报警及防护器材使用管理制度,门卫管理制度,门卫值班表等),有值班记录,有巡查记录,有外来人员、外来车辆检查登记记录,有“法制副校长”、学校保安人员相关信息(包括最基本的照片、姓名、联系电话)的固定版面。学校专职保安统一穿着制服,保安或门卫全天候值班,并加强传达室及校门前环境卫生工作。具体建设标准见附件。

  各校要按照建设标准,结合学校实际,积极开展传达室(警务室)规范建设,县教体局将对达到规范建设标准要求的传达室(警务室)命名“达标传达室(警务室)”。各学校根据传达室(警务室)规范建设情况以书面报告的形式自行申报,并填报好《绍兴县学校传达室(警务室)规范建设标准及自评表》,于10月20日前报送教体局安管科,教体局将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并统一发文。其余未达标单位必须在12月15日前上报申报表,再由教体局验收后认定。

  三、规范及时,认真做好传达室(警务室)工作台帐

  工作台帐是反映学校工作好坏的重要方面,传达室(警务室)工作台帐是创建“平安校园”的重要部分。各校要认真做好传达室(警务室)的工作台帐。要全面落实传达室(警务室)的各项工作任务,切实保障传达室(警务室)的服务功能,真正发挥传达室(警务室)在创建“平安校园”中积极作用。

  附件:绍兴县学校传达室(警务室)规范建设标准及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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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xx年10月8日

  进一步加强学校警务室建设的通知3

各乡镇(街道)综治办、派出所、教辅室、中小学校、幼儿园:

  近年来我市为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印发20xx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及省公安厅、教育厅《浙江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任务清单》等重要通知文件精神做了大量工作,使我市校园安保工作更上了一个台阶。但由于我市校园安全建设相关投入较少较早等因素,校园安保工作的'一些硬件指标建设在全宁波大市还相对落后。通过对照检查,我市校园安保还存在以下三方面的问题:

  一、校园警务室建设陈旧。我市校园警务室相对陈旧,标志标识不够醒目,校门口防冲撞装置设置少,多数警务室内还没有安装视频监控,防暴防护装备放置脏乱差,缺少整洁统一的防暴器材物品专用柜,制度上墙和台帐完善等细节做得不够。

  二、校园智能安防建设工作相对落后。根据《宁波市教育局、宁波市委政法委、宁波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全市校园智能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甬教安体[20xx]242号)要求,全市校园应在2020年8月底之前应完成人证访客登记查验信息管理系统、校园出入口智能抓拍报警系统、校园重点部位视频监控、校园主要出入口人车通行控制系统等四大智能安防系统的建设,并接入宁波公安社会治安智能防控平台。我市校园四大智能安防系统建设尚未全面完成。

  三、“护学岗”还没有全覆盖。根据公安部和省公安厅三年行动计划要求,要加强以公安民警为主导,协辅警、学校保卫干部、保安员、教职工和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参与的常态化“护学岗”建设,宁波市公安局要求全市所有学校在20xx年都落实“护学岗”建设。而我市的“护学岗”建设还没有实现全覆盖。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校园安保工作,改变我市校园安保建设工作面貌,下一步工作要求如下:

  一、开展校园警务联络室更新完善工作。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对警务联络室进行整改,严格按校园警务联络室建设标准进行翻新和装修,警务室内全部要装上监控,要配备防暴器材柜,防暴防护器材要齐全,放置整洁有序,警务室各项制度明确,公开上墙,警务室台帐要完整,登记全面真实。地处交通繁忙路段的校园,在主要出入口安装升降桩或布设隔离石墩、拒马等防冲撞设施。请各中小学和幼儿园对照警务联络室建设标准,在4月初前完成整改。(建设标准详见附件1:校园警务室建设外观标识标准、各项台帐和各项职责制度)。

  二、全力以赴推进校园智能安防四大系统建设和联网接入工作。全市校园智能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工作是宁波市社会治安智能防控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市教育局已就此项工作建立专门的平台,教育局直属学校要求上半年全部完成人证访客登记查验信息管理系统、校园出入口智能抓拍报警系统、校园重点部位视频监控、校园主要出入口人车通行控制系统等四大系统建设,并接入教育局平台后再关联到公安局的社会治安智能防控平台。其他乡镇(街道)所属的公办学校也必须在上半年完成此项工作,所有学校要向所在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做好汇报工作,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全力支持,按规定时间节点完成校园四大系统建设,在教育局平台还未建成的情况下,可先接入电信、移动等网络营行商平台再关联到公安局的社会治安智能防控平台。待教育局平台建成后再统一转接到教育局平台并关联到公安局的社会治安智能防控平台。

  三、全面落实“护学岗”全覆盖。校园“护学岗”设置达到100%是公安部、教育部文件《关于加快推动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中的工作要求,“护学岗”是指以公安民警为主导,协辅警、学校保卫干部、保安员、教职工和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参与的常态化“护学岗”。请各派出所、综治办和各学校要整合各方力量,如交通协警、民防巡逻、家长志愿者等,合理安排,分层次分地域分时段安排好“护学岗”建设,派出所必须安排警力参加辖区内城市、城镇学校和较大的乡村学校“护学岗”工作,确保上放学期间有专门力量开展巡逻值守,未开展“护学岗”的学校要在4月初完成整改。义务段学校和幼儿园明确“护学岗”人员配置后,将名单报送给教辅室,教辅室汇总后报教育局安监科。直属学校直接报送给教育局安监科。

  各乡镇(街道)要定期检查督促各校(园)配齐保安员和防护器械,定期组织开展保安技能培训,严格落实门岗查验、检查登记、重要部位巡查登记等制度,保证校园警务工作落到实处。

  四、进一步完善信息报送和部门沟通工作。各中小学和幼儿园要及时将校园安全信息报送给相关部门,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能够迅速传达信息,及时高效组织应对。在遭遇突发事件时,要第一时间上报属地政府和教育局,杜绝发生信息迟报、漏报、瞒报的情况,并以保护师生生命为第一要务,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展开应急处置。

  校园安保工作,事关平安余姚建设大局,各部门要强化底线思维,增强责任意识,严格落实有关文件精神,抓好工作落地,扎实做好安全隐患闭环管理。市教育局和公安局也将不定期进行明查暗访,并及时通报检查结果,以此作为平安校园考核的重要指标。乡镇(街道)教辅室也要会同属地派出所每学期进行2到3次的校园安保检查,并把检查结果报送给市教育局和公安局。

  各中小学和幼儿园要加强与属地派出所、综治办、教辅室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要学会借力使力,携手共筑校园安全屏障,为平安余姚建设献一份力。

  附件1:校园警务室(点)外观标识标准、各项台帐和各项职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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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xx年3月17日

  进一步加强学校警务室建设的通知4

各中心校、区直学校:

  为进一步发挥校园警务室在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创建“星级平安校园”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按照教育厅通知要求,现就进一步规范校园警务室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提高对规范校园警务室建设的认识

  校园警务室是学校安全的第一道关口,是向外展示的“窗口”。开展校园警务室规范建设是新时期密切警校联系,形成校园安保合力,夯实学校安保基础,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及时处置校园及周边的各类突发事件,有效保护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创建“平安校园”的新举措。因此,各校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校园警务室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校园警务室的规范建设。

  二、切实加强校园警务室的规范建设

  校园警务室建设,全区范围要做到名称统一、外观标识统一、装备配备统一、警务公开栏标准统一、工作职责统一。

  一、名称统一。室外挂“xx学校校园警务室”的牌子。

  二、外观标识统一。有警徽标牌,统一喷涂蓝白色(具体联系当地派出所)。

  三、装备配备统一。标配为电警棍、金属探测仪、警用钢叉、对讲机、防割手套、防刺背心、一键式报警器、视频监控、钢盔、武装带。

  四、公开栏标准统一。后附试样尺寸。

  五、工作职责统一。

  室内制度上墙(含教育部关于加强校园管理的六项规定,公安部校园管理八条措施,学校保安等工作职责,外来人员入校接待流程、护校队制度等)

  工作有记录(包括值班交接记录,巡查记录,外来人员、外来车辆检查登记记录、视频监控使用记录等)

  有通讯电话、报警电话号码、校园通讯录,学校保安相关信息(包括最基本的照片、姓名、联系电话)。

  学校专职保安统一着装制服,全天候值班,在上下学时段持警械在校门口执勤。

  三、及时整改规范。

  20xx年,以群立小学和四中警务室为校准,全区学校幼儿园规范了警务室建设,达到了良好的使用效果。经多年使用,部分学校警务室存在房屋损坏、颜色脱落,警徽标志损坏、公开栏破损、部分警械超过使用年限、室内上墙资料陈旧破损等现象。新建、改建学校尚未按照标准建设警务室。各校要结合学校实际,按照公安部门建设标准要求,积极联系当地派出所进行指导,扎实开展警务室规范建设活动,确保于9月30日前建设到位,确保校园警务室能够正常开展工作。

  区教育局将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合格校园警务室建设,并于9月底督导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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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xx.9.9

  进一步加强学校警务室建设的通知5

各直属学校(单位)、镇(街道)教办、初级中学、中心小学、幼儿园、民工子弟(民办)学校、完小及教学点:

  根据宁波市公安局、宁波市教育局《宁波市校园警务联络室建设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深入校园警务联络室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标准

  按照美观、协调、实用、节约的原则,奉化区校园警务联络室做到“五统一”:外观标识统一,装备配备统一,警务公开统一,规章制度统一,工作台账统一。

  (一)外墙设置。

  校园警务联络室外观标识参照公安派出所社区警务室建设标准执行。外墙基本颜色为(上下沿)警蓝和(中间)白色,其中上沿统一标挂“校园警务”4字,“校园警务”4字中间悬挂警徽,警蓝底白字。

  (二)名称设置。

  悬挂“宁波市公安局奉化分局xx派出所xx学校警务联络室”的标示标牌,警蓝底白字。

  (三)装备配置。

  校园警务联络室统一配备装备器材柜,按照在岗保安“人手一套”要求,至少配足配齐保安防护器械(具体见附件1)。学生上下学“高峰勤务”时段,校园保安须配带“五件套”:钢盔、武装带、防刺背心、警棍、自卫喷雾催泪罐。警务室要安装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固定电话,紧急报警装置应与属地公安派出所联网,并定期试用。所有视频监控保持完好有效,图像存储时间须达到30天以上,时间误差不超过30秒。有条件的学校,推广安装校园智能访客系统。要在警务联络室外适当位置设立警务宣传栏,定期公布辖区治安形势,宣传安全防范知识、法律法规等。(警务宣传栏)

  (四)制度设置。

  校园警务联络室应在醒目位置张贴《警务公示牌》,公示内容包括法制副校长、学校安全校长、安保主任、保安人员的照片、姓名、职务、电话。其他制度保持不变,即保安岗位职责、保安工作要求、保安工作流程、学校治安管理制度、来客来访登记制度、应急预案流程、消防安全制度等。悬挂的警务公示牌、岗位职责、规章制度等均要以警蓝和白色为主色调。

  (五)灯箱设置。

  校园警务联络室外墙醒目位置悬挂灯箱,以警蓝和白色为主色调,标有警徽。

  二、工作要求

  推动警校联动,设立校园警务联络室是加强校园安全管理,有效威慑违法分子,切实保障师生安全的有力举措。各教办、中小学、幼儿园要充分认识校园警务联络室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高度出发,切实肩负起维护校园安全的责任,积极参与支持校园警务联络室建设工作。

  有条件的,新建的和今后创建警务联络室规范化建设的学校要求全部完成深入改造;其他中小学、幼儿园除外墙设置外,名称设置、装备配置、制度设置、灯箱设置请尽快落实,确保在20xx年底完成改造。

  xxx教育局

  20xx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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