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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服管理制度

时间:2021-06-15 12:26:38 工作服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工作服管理制度

  一、管理制度的定义

  管理制度是组织、机构、单位管理的工具,对一定的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它是实施一定的管理行为的依据,是社会再生产过程顺利进行的保证。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二、工作服管理制度(精选5篇)

  对员工的工服进行有效管理,有利于树立公司良好形象,增强员工对工服的爱护意识,要妥善管理员工工服,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工服管理制度。接下来小编为你带来了工作服管理制度(精选5篇)。

  工作服管理制度1

  目的:

  为推进公司企业文化建设,提高员工素质,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统一的整体形象;规范公司工作服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具体内容:

  第一条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工作服的定制、发放、领用及折旧标准,着装要求;员工着装包括工作服、鞋、帽、工作牌及劳动防护用品等。

  第二条行政人事部负责公司工作服的归档管理,包括发放及折旧标准、工作服的购买及验收、领用核签、检查考核等工作。

  第三条工作服的发放标准

  1、公司的工作服包括冬装和夏装。

  2、公司人员发放工作服冬、夏装各两套。

  3、新员工进入公司十天后发工作服,期间发放旧的工作服。

  第四条工作服的定制及领用

  1、工作服使用年限:(冬、夏)工作服各两年,两年内实行冬装公司统一回收,两年后的回收属自愿行为。

  2、后勤仓库要定期盘点工作服,并根据员工进出情况和库存情况,及时进行汇报及申购,备足数量以便使用;并根据使用年限、季节变化及时组织更换。

  3、工作服订购要本着货比三家的原则选择好定制厂家,在定制前应签订合同(或协议),明确数量、材质、尺寸规格、交期、价格、发票税点、验收标准、商标使用规范以及其它定制要求等。工作服做好到厂时由行政人事部及仓库库管组织进行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入库保管。

  4、行政人事部依照各部门员工事先自行申报的衣服尺寸,通知各部门统一到仓库领取,仓管员协助行政专员按具体的要求如数发放。

  四、工作服穿着规定:

  1、全体员工,上班时间(无论是正常上班还是加班)必须着工作服,公务外出或其它时间可着便装。

  2、公司组织大型集体活动时,所有人员必须按统一要求着装。

  第五条工作服的折旧标准

  1、员工的夏装工作服实行免费使用,冬装工作服收取折旧费用。

  2、员工自动离职的应全额收取工作服费用;正常辞职流程办理的员工按在公司工作时间长短收取相应的折旧费。

  3、员工在辞职办手续时其工作服应事先洗干净叠好再退还给仓管员,仓管员视工作服新旧情况进行分类保管,以便下次优先发放使用。

  4、员工服装在规定使用期限内因丢失、损坏等原因造成无法穿着上班的,可由本人直接向行政人事部申请购买,经审批后方可到后勤仓库领取工作服,其费用从工资中扣除。若属故意损坏的除加价赔偿外,还将视情节严重情况进行处理。

  5、员工因岗位或作业特殊性需增发冬、夏装的,可由员工所在部门申请,经公司审批后由仓库发放,并要做好相关登记工作。

  6、折旧标准:

  工作服折旧分类工作3个月内(含)折旧费为50%;工作3—6个月(含)折旧费为40%;工作6—12个月(含)折旧费为20%;一年以下少件、丢失按原价赔偿一年以上按半价赔偿

  遵守事项

  1、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公司配发的公司工作服及佩戴工作牌;

  2、员工对配发的工作服有保管、修补的责任;

  3、员工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服的式样;

  4、员工不得擅自转借工作服;员工人为损坏、丢失工作牌(洗涤、保存方法不当),按原价赔偿。

  5、工作服应保持整洁,如有损坏,员工应自费进行修补;

  6、生产及辅助性员工凡在上班期间必须穿公司工作服进行作业,每天晨会公司指定人员进行检查,员工未按要求穿着工作服,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20元/次;未按要求佩戴工作牌者进行处罚10元/次。人事部负责对以上行为进行不定期抽查,对不按规定着装及佩戴工作牌者按公司规定给予处罚,并计入当月绩效考核;

  7、主管级以上员工有指导与监督员工规范穿戴工作服的责任。

  8、员工穿着工作服和仪容仪表的情况,将作为个人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附则

  本制度修订及解释权,属于行政人事部所有,经总经理审批后实行。

  工作服管理制度2

  为体现公司的整体形象,规范员工统一着装,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服管理制度

  1、关于工作服的配给,公司根据各部门员工的'实际需要,由运营部统计名单以及数量尺寸规格,经核对后报经常务副总审批,统一采购,再统一发放,并做好发放记录。

  2、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发放工作服,发放工作服当月收取押金。

  3、自觉爱护工作服,按发放之日起算,如未达半年限遗失的,则自费赔偿补做。

  4、恶意破坏或损坏工作服者,将以罚款处之,并自费赔偿补做。

  5、员工工作服在使用期间因丢失、损坏等原因造成工作期间无法穿工作服上班,由本人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及总经理同意后,予以补发,费用自行承担。

  二、工作服管理制度着装及仪表要求

  1、公司员工着装应注意: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除总助、副总及以上级别外,其余员工工作时间均须统一穿着工作服;注意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大方。

  3、着工作服时,应搭配与工作服颜色、款式得当的袜子和鞋类;鞋应保持清洁。

  三、工作服管理制度折旧办法

  离职(辞退)收取工作服费用时,按工作服的实际费用计算。

  1、工作服押金为发放工作服的总价,从发放工作服当月的个人工资中扣除,扣除方式按工作服价格不同可采取一次性扣除或分期扣除。

  女士春装:628/套。

  女士夏装:上衣40/件,裙子60/条。

  男士春装:衬衣50/件,西装180/套。

  男士夏装:上衣55/件,裤子55/条。

  2、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工作满半年以上者,辞职(辞退)时,不收取工作服费用。

  3、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工作满半年以上者,仍继续在公司工作的员工,将退回工作服押金。

  4、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工作不满半年者,辞职(辞退)时,工作服费用由个人承担。

  四、工服管理制度处罚措施

  1、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执行、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

  2、工作时间不着工作服者,乐捐100元/人次。

  3、部门在一个月内员工违反本规定累计超过3人次或该部门职员总数20%的,该部门直接负责人乐捐1000元。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运营部负责监督、执行。

  工作服管理制度3

  1、自加入公司起,公司人事部将发给每一位员工统一的适合每个员工的工作服,上班期间每位员工都要穿着工作服来树立我公司形象。按工作服管理制度穿着工作服。

  2、工作服分为春夏装工作服、秋冬装工作服。在不同的季节员工穿戴该季节统一的服装。

  3、如在实习期未结束或结束后便离职的员工,将在离职前将工作服统一再归还人事部,如有折损或者不按程序归还,则按成本价扣回。如果在公司劳动一年离职的,在离职前将工作服交还给人事部,如有折损或不按程序归还,按成本价50%收回。若在本公司工作满两年或两年以上,如若离职,工作服可自行带回处理。

  4、春夏季的工作服在第1季度一发放,秋冬季的工作服在第3季度发放。如果在做功过程中因意外,或者时间久工作服发生磨损,职员根据公司要求写申请发放新的工作服表。如果员工因自己原因损坏,向公司写申请发放新的工作服表后公司将以员工价发给员工新的服装。

  5、严禁职员在上班期间不穿工作服,如果工作服有轻微损坏,可由员工自行缝补或者交给公司后勤人员进行缝补。如果在周末有加班任务,员工可不穿工作服,穿戴自己服装,但必须得体大方,体现我公司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6、各部门经理、主管等管理人员,一定要按时督促、监督自己的员工遵守工作服管理制度,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提高我公司生产效率,促进公司发展。如果发现违反规章制度行为,按公司要求进行处分。

  工作服管理制度4

  一、目的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公众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员工着装及仪表要求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着装,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2、除高层管理人员外,所有员工工作时间须着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服;注意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大方。

  3、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牌。

  4、着工作服时,应搭配与工作服颜色、款式得当的袜子和鞋类;鞋应保持清洁光亮,无破损并符合工作要求;在工作场所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拖鞋式凉鞋等; 女员工需着黑色中跟高跟鞋。

  5、工作服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

  6、男员工着装要求

  (1)头发梳理整齐、大方;头发前不过眉,旁不过耳,后不盖衣领;不得剔光头;不得留胡须。

  (2)工作时间不得光膀子或穿挎拦背心及大短裤。

  7、女员工着装要求

  (1)工作时间着装以保守为宜。

  (2)头发梳理整齐,发型(包括发式、颜色)不得太夸张;提倡化淡妆,金银首饰或其他饰物应佩戴得当。

  (3)工作时间不得穿超短裙、低胸衫、过于休闲或其他有碍观瞻的奇装异服;着裙装时,外露袜子须穿肉色丝袜。

  (4)避免使用过浓的香水。

  三、工作服配制、使用及发放

  1、员工试工期(试工期公司规定为:7个工作日)满后,可发放工作牌;试用期(以所签劳动合同的期限为准,一般为一个月)满后,可在3—7天日内可到人事行政部领取工作服;未发放工作装时需按公司规定的着装要求着装。

  2、工作装使用年限为两年,两年后可重新申领工装。

  3、员工离职时,须将工作牌交还,同时对所领用的工作服按以下相关规定收取一定费用(从离职当月工资内扣除):

  (1)自工装发放之日起,工作满半年以上者,辞职(辞退)时,不收取服装费用。

  (2)自工装发放之日起,工作未满半年者,辞职时,收取服装70%费用;被辞退时,收取服装 50%费用。

  男工装:衬衫:1件,成本价:60元

  女工装:衬衫:1件、裙子:1条、马甲:1件,成本价:100元

  四、处罚措施

  1、 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执行、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

  2、 工作时间不着工作装者,视为当天缺岗,并扣罚当日日工资。

  3、 非工作时间,不得着工作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4、 工作时间未佩戴胸牌者,一次罚款20元,一个月连续违反3次以上者,除罚款外调离工作岗位。

  5、 各部门在一个月内员工违反本规定累计超过3人次或该部门职员总数20%的,该部门负责人罚款100元。

  6、 罚款直接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7、如因个人原因,造成工作服或工作牌丢失、失窃或未到期破损,须按要求提前换发,应由本人补缴相应的费用(工作服成本价:男工装:60元/套、女工装:100元/套;工作牌20元/个);

  8、员工穿着工作服和仪容仪表的情况,将作为个人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五、遵守事项

  1、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公司配发的工作服及佩戴工作牌;

  2、员工对配发的工作服、工作牌有保管、修补的责任;

  3、员工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服的式样;

  4、员工不得擅自转借工作服;

  5、工作服应保持整洁,如有污损,员工应自行进行清洗或修补;

  6、人事行政部负责人进行不定期抽查,对不按规定着装及佩戴工作牌者,将进行处罚,并计入当月绩效考核;

  7、主管级以上员工有指导与监督员工规范穿戴工作服的责任。

  工作服管理制度5

  第一条 为了更好的树立、传播良好的企业形象,实现规范化管理,公司为员工配置工作服,并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必须按公司规定穿着工作服,并要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是:得体、大方、整洁。

  第三条 穿着长袖衬衫与西服时,必须系公司配置的领带,衬衫不得挽起袖子或不系袖扣,衬衫下端必须塞在裤子里面,必须系腰带。

  第四条 穿着短袖衬衫时,可以不系领带,必须着长裤子,颜色原则上以深色为主。着短袖衬衫时只能解开最上端第一粒纽扣。衬衫下端必须塞在裤子里面,必须系腰带。

  第五条 员工在工作期间不得穿拖鞋或光脚无袜上岗。营业场所和办公室员工夏季上衣着装要统一。

  第六条 着西装时,不得穿皮鞋以外的其他鞋类,皮鞋颜色要求以深色为主。

  第七条 员工上班应注意将头发梳理整齐。男员工头发不过耳,不得留胡子,女员工上班提倡化淡妆,头发不得遮脸、眼、眉,金、银等其他饰物的佩戴应得当。

  第八条 员工工作服丢失或破损严重的,自费到公司购买,二天内配置到位。

  第九条 西装由各部门自行负责,到指定商店按规格样式、颜色、品牌、价格自己出资购买,一次性购买两套,凭票到总部财务报销。

  第十条 公司统一配置工作服如下:长袖衬衫、短袖衬衫、领带、库员夹克、长袖T恤、短袖T恤。以上工作服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组织购买,并配置出最高最低库存量,各单位员工转正需配置工作服应提前10天以电子邮件方式上报总经理办公室,以利于总经理办公室核对库存、准备货源。员工转正时统一到大兴库房调货,按出库单核算各单位工作服费用。所有工作服费用列入各单位的员工福利费中支出。

  第十一条 各种工作服大致规定穿着时间如下:(具体调整着装时间依气候、天气情况而定,具体操作依照总经理办公室着装通知)

  1、 短袖衬衫、短袖T恤:自6月1日至9月30日

  2、 库员夹克、长袖衬衫、长袖T恤、西装、领带:自3月16日至5月31日,10月1日至11月15日。

  3、 保安服、零售冬装:根据季节变化相关部门自行统一调整着装。

  4、 冬季着装:自11月16日至次年3月15日,除保安、超市卖场各岗位必须统一着工作服之外,公司不要求统一着工作服,条件允许的单位可以自行要求统一着装。总公司组织的对外重要活动,参加人员是否穿着工作服,由总经理办公室临时通知。 第十二条 工作服使用期限:

  1、 西装、库员夹克、领带、保安服、零售冬装:使用期限为2年。

  2、 短袖衬衫、短袖T恤、长袖衬衫、长袖T恤:使用期限为1年。

  第十三条 工作服费用承担办法:

  工作服依据实际电脑售价按规定使用期限与配发时间进行按满月折旧,依据下列情况进行费用承担。

  1、 工作服满使用期限,工作服费用由公司承担。

  2、 辞职、辞退的,按满月折旧,折旧部分费用由公司承担,残值部分费用由个人承担,离司时在工资结算中扣除。工资金额不够扣除工作服款者,由个人付现金支付给公司。

  3、 开除、自动离职人员离司时不予结算工资,工作服费用由工资中扣除。工资金额不够工作服费用部分由公司承担。

  第十四条 因工作岗位变动需要更换工作服的,必须重新配置工作服,原工作服达一半以上用期限的,原工作服费用由公司承担,未达一半使用期限的,原工作服费用由个人承担一半,新配置工作服按本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试用员工转正后或工作岗位变动需配置工作服的必须在一周内配置到位。

  第十六条 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统一的工作服台账样表格式建立手工工作服台账,并按台账的要求逐项地准确登记。

  第十七条 满使用年限后延期购买的工作服按实际报销日期作为换装日期登帐。两套工作服在不同日期购买的,按满使用期限后的不同日期作为换装日期登帐。

  第十八条 西服款式为藏蓝色三排扣不开襟, 由个人自行购买。分公司副经理、部门副部长及以上管理岗位的,每套西服报销标准为600元,低于600元时凭票据按实际价格登帐报销,高于600元时凭票据按600元登帐报销,重新换装按购买新西服后到财务报销的日期作为起始配发日期,原西服未满使用年限的不再折旧扣款;其他岗位按公司规定需配置西服的,每套西服报销标准为160元,低于160元时凭票据按实际价格登帐报销,高于160元时凭票据按160元登帐报销,按原西服使用年限到期日期作为配发日期。

  第十九条 分公司副经理、部门副部长及以上管理岗位的白色长、短袖衬衫,原则上到总库购买,如自行购买,每件衬衫报销标准为33元,按原衬衫满使用期限的日期进行登帐和报销。第一次配置的按到财务报销的日期作为配发日期。

  第二十条 营业员和收银员的领带由公司统一配置,其他岗位人员的领带自行配置,花色不限,费用自理。

  第二十一条 除分公司副经理、部门副部长及以上管理岗位之外的其他岗位的工作服(不含西服、厨师服)一律由总公司或经总公司授权的单位统一订制、采购、入库,新配置或到期重新配置工作服(含领带)时一律到总库购买,按总库出库价格登账报销。

  第二十二条 厨师配置白色工作服上衣,长、短袖各两套和白色工作帽两顶,使用期限一年,穿着时间与总公司换装时间同步。由各分公司自行购买,最高限价每套35元(含工作帽),按实际进价登帐报销。

  第二十三条 员工离司时,必须在工作服台帐的《离司返还金额》一栏注明扣款金额,如果工作服期限已满没有折旧扣款,也要在该栏中注明,同时在《工资结算单》上也要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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