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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心理保健转介工作制度

时间:2021-12-17 11:47:18 儿童心理保健转介工作制度 我要投稿

儿童心理保健转介工作制度

  心理保健的背景

  根据国内心理学研究机构进行调查发现,现在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群中患有认知功能减退和痴呆、心理障碍、焦虑障碍的分别占到百分之十、百分之五和百分之四。人老了,包括大脑在内的诸器官的功能逐渐下降,这是自然规律,所以老年人的认知功能减退是难以逆转的。

  而因为现在对老年人的陪伴等心理健康关往不够,导致很多老年人会情绪低沉、心情郁闷。再加上是因为在现实生活中遇到了“消极事件”,如配偶去世,子孙辈工作不合自己的要求,晚辈对自己不孝顺,儿孙在外地谋生不能和自己朝夕相处,退休了昔日的同事、下属对自己日渐疏远等等原因,老人找不到自己的价值所在,认为自己对社会已经没有贡献,而自己也被社会抛弃了一样,从而心理健康状态更加不良。

  在一些人看来,老了老了就没有顺心的事情,怎么能够快乐起来呢?这是一种典型的把自己的心情归结于生活事件的思维方式,看起来似乎很有道理。但是,如果按照这种考虑问题的路径走下去,则必然是“要想老年人心情好,心理健康,就必须让老年人避免碰到这些事情”。可仔细想想,这现实吗?问题的关键在于,这是一种不合实际的有偏差的思维方式。按照这种认识问题的方式,结论只能是“老年人的好心情、老年人的健康心理只能靠别人给予,自己是决定不了的”。

  而现代心理学的一种观点是:人们的心情不是直接由所谓的“消极事件”引起的,而是通过自己对这类事件不恰当的认识引起的。同样遇到这些事,认识不同,引起的情绪反应也就不同。社会不是为某个人而存在的,许多事情的出现不是以某个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假如你改变不了这种现实,那么需要改变的`就只能是自己的认识,否则就是“作茧自缚”,就是自己和自己过不去,健康的心理就不属于你了。

  所以在这里,问渠心理网多建议老年人参加老年娱乐活动,多培养自己的兴趣爱好,如果有精力,也可以进入一些非职业性的工作,发挥自己的余热,让自己的生活充实起来。同时子女也要多关注的老年人的心理健康,多陪伴老人,多与老人进行交流,满足他们的情感需要。

  儿童心理保健转介工作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儿童心理保健转介工作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儿童心理保健转介工作制度1

  为贯彻落实“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临床与保健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为就诊者提供全方位医疗保健服务。结合近1年的开展情况,进行如下转介工作制度及流程的修改。

  一、转介对象

  门诊就诊者和住院患者,在我院某一科室接受医疗保健服务结束或告一段落,接诊科室评估就诊者情况,发现其存在其他医疗保健服务需求时,要主动为其提供适宜的转介服务。

  具体如下:

  1.妇科与孕产保健科之间的双向转介;

  2.妇女保健科(两癌筛查)向乳腺外科、妇科门诊转介;

  3.孕期保健门诊向心身健康门诊转介(不包括进行常规心身健康筛查)、向营养门诊转介(不包括进行常规营养分析);

  4.儿童保健科与儿科之间的双向转介(包括向儿童康复科转介、向儿童生长发育科转介);

  5.住院患者向门诊转介。

  二、转介服务流程

  (一)转出

  转出医师在门诊电子病历上详细写明该患者的就诊情况、转介原因、转入科室,登记并详细填写转介单,并电话联系转入科室告知相关情况。同时转出科室需告知服务对象转入科室的名称、开诊时间、开诊地点,对病人进行跟踪随访,没有完成转诊的病人进行电话随访。

  (二)转入

  服务对象携带“转介单”就诊,接诊医师收下“转介单”,诊疗服务完成后,登记并存档。

  三、保障措施

  (一)各科室应积极向转介对象来源科室医务人员进行宣教和培训,告知适宜转介的对象、服务内容等事项,以不断提高转介率。

  (二)转入科室需了解病人完整病史信息,及时完成"转诊接收"和信息登记。

  (三)医院指定医教科、保健部进行定期考核,各业务部负责人每月统计成功转介的信息。成功转介指由转出科室填写转介单,到指定科室登记并成功就诊。转出科室转介率=该科室所有转出并被成功接诊的人次数÷转出科室所在业务部总就诊人次数×100%。各科室较上一年转介率有增幅,奖励科室500元,无增幅的扣500元。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儿童保健工作制度(通用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1

  1、承担社区内0—6岁儿童保健工作,对婴幼儿实行系统保健管理,常住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95%以上。

  2、掌握社区内新生儿、婴幼儿的保健状况。有计划的对儿童常见病、多发病进行防治,做好托幼机构的健康教育及卫生保健指导。

  3、定期对6岁以下儿童按照4、2、1的要求及时进行健康查体,对检查出的体弱儿实行专案管理、登记。对体弱儿体检结果、病情、喂养、营养、生长发育评价、护理、治疗、矫治等情况作详细记录及定期复查,必要时可转往上级医疗机构治疗。待患儿恢复正常后,及时结案转正常健康儿童管理。

  4、普及科学育儿知识,推广母乳喂养,喂养率达标。

  5、搞好集体儿童保健管理工作,定期对托幼机构进行保健及营养指导。注意饮食卫生,抓好疾病防治,每年对幼师及在园儿童进行一次健康查体。

  6、按时准确登记、统计、上报儿童保键基本数据和报表。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2

  1、工作人员准时到岗,不早退,不乱串科室,不擅自离岗。

  2、仪表大方,着装整洁,配戴胸牌。

  3、热情接待患者,开展椅旁医患交流认真细致的进行检查、诊断、治疗。

  4、严格规范工作程序,操作程序及防止交叉感染程序。

  5、遵守医德规范,廉洁行医,不接受患者礼物和红包。

  6、文明行医,不准酒后上班。

  7、保持环境卫生整洁,每天上班前和下班后清理卫生,上班期间随时保持治疗台及周围卫生整洁,每周大扫除一次。

  8、不动用科内任何公共财物,(包括处方、收款条、棉球)

  9、上班时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乱串科室、闲谈,坚守工作岗位。

  10、保持工作室安静,不大声喧哗,不看与业务无关书籍,上班时间不在科室内吃东西。

  11、查体期间不准请假。(重大事情除外)

  12、联系查体的人员必须当周联系完毕,如有困难与科室及时联系。

  13、去远方学校查体时,请及时到院集合,不准迟到,不去者按旷工处理。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3

  1、开展儿童生长发育及常见病、多发病防治的宣传咨询,定期为儿童进行健康查体,建立体弱儿专项管理。普及科学育儿知识。

  2、对辖区内儿童进行系统管理,疾病防治和缺点矫治。

  3、定期到基层保健网了解情识、指导工作。

  4、认真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及反馈。

  5、开展母乳喂养、小儿腹泻病防治、小儿呼吸道感染防治、科学育儿等卫生宣教工作。

  6.开展儿童计划免疫工作。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4

  1、按照儿童心理发展规律和不同年龄阶段的心理特征,指导培养儿童的健康心理,良好性格,顽强的适应能力和融洽的人际关系,以增进儿童的身心全面健康。

  2认真听取家长对儿童心理咨询提出的各种问题,并相应回答耐心、仔细、认真。准确。

  3、严守秘密,不议论患儿有关心理障碍问题。

  4、认真书写病历,作好资料登记统计。

  5、对于疑难病例,请有关专家指导,进行追踪访视,定期进行心理卫生指导。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5

  1、在对0-6岁儿童定期进行健康查体的基础上,开展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对小儿佝偻病、营养不良、营养性缺铁性贫血、微量元素缺乏症等及时进行诊断和矫治工作。排除影响儿童生长发育的不利因素,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2、对咨询者态度和蔼,一视同仁,对营养计算结果应耐心予以解释,并有针对性的进行科学育儿方面的知识指导。

  3、广泛开展母乳喂养知识宣传,指导合理喂养,进行膳食评价。

  4、对重症及疑难病例,请有关专家会诊。

  5、绘制生长发育曲线,及时分析曲线提示的生长发育趋势,对儿童进行一对一的指导,保障儿童生长发育达到全面、健康、科学的发展。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6

  1、视力筛查应有专人负责,按要求开展工作。

  2、对参加视力筛查的儿童分别于6月龄、1岁半、3岁进行三次视力筛查,保障儿童视力正常发育。

  3、检查者要有高度责任心,做到耐心、细致、操作熟练,保证筛查结果准确。

  4、对筛查出现异常情况的儿童及时转上级医院明确诊断,及时进行矫正、治疗。

  5、作好各项登记,资料妥善保管。

  6、室内定期消毒,避免交叉感染。

  7、做好仪器维护,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7

  儿童保健科主要负责济宁市十二个县市区的儿童保健管理及业务指导工作,主要业务包括散居儿童保健管理、集体儿童保健管理、儿童保健业务培训、儿童保健适宜技术的推广,主要职责如下:

  1、儿童保健科负责全市儿童保健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技术常规,并制定质量评价标准考核制度。

  2、抓好全市儿童系统保健管理工作,做好散居儿童系统管理和体弱儿管理,指导基层开展业务工作,抓好质量评审。开展“五病”监测,推广儿童保健适宜技术,努力降低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发生

  率和死亡率,促进儿童早期综合发展。

  3、对托幼园所卫生保健工作进行监测和指导,促进集体儿童生长发育及心理卫生保健,防止疾病流行和意外伤害的发生,保护促进集体儿童身心健康。

  4、掌握全市儿童健康状况及影响群体健康主要因素,掌握全市6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及主要死因变化趋势,定期召开儿童保健工作会议,协助上级行政部门制定全市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

  5、开展全市儿童保健管理及技术人员培训考核工作,做好进修生及实习生带教工作。

  6、积极组织开展科研工作,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经常深入基层,热情支持、指导下级妇幼保健机构开展业务工作。

  7、依据《母婴保健法》组织开展儿童系列保健、优生优育等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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