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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制度

时间:2021-11-22 12:06:09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制度

  一、管理制度的主要特征

  1、权威性。管理制度由具有权威的管理部门制定,在其适用范围内具有强制约束力,一旦形成,不得随意修改和违犯;

  2、完整性。一个组织的管理制度,必须包含所有执行事项,不能有所遗漏,如发现或新的执行事项产生,应相应的制定管理制度,确保所有事项“有法可依”;

  3、排它性。某种管理原则或管理方法一旦形成制度,与之相抵触的其他做法均不能实行;特定范围内的普遍适用性。各种管理制度都有自己特定的适用范围,在这个范围内,所有同类事情,均需按此制度办理;

  4、可执行性。组织所设置的管理制度,必须是可执行的,不能偏离组织本身事务,成为一纸空文;

  5、相对稳定性。管理制度一旦制定,在一般时间内不能轻易变更,否则无法保证其权威性。这种稳定性是相对的,当现行制度不符合变化了的实际情况时,又需要及时修订;

  6、社会属性。因而,社会主义的管理制度总是为维护全体劳动者的利益而制定的;

  7、公平公正性。管理制度在组织力对每一个角色都是平等的,任何人不得在管理制度之外。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制度(通用23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制度(通用23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制度1

  一、目的

  为了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安全责任,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

  三、引用标准

  《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四、职责

  1、各部门及公司领导的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由公司安全科负责综合考核,考核结果报公司安委会领导小组。

  2、车间班组长、各部门人员及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制考核由各车间领导负责,考核结果报部门内勤,部门内勤进行综合考核后再上报公司安委会领导小组。

  五、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内容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主要是本部门是否采取有关措施控制本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以及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实现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等。安全生产责任人履行职责考核的具体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情况;

  2、安全教育与培训情况;

  3、安全会议情况;

  4、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情况;

  5、事故调查处理管理情况;

  6、危险作业管理情况;

  7、安全活动情况;

  8、职业卫生管理情况;

  9、安全生产管理考核情况等。

  六、工作要求

  1、各厂、部门、车间、班组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逐项做好落实工作,把安全生产责任切实落实到位,确保不发生因责任制不落实而造成的事故。公司对《安全生产责任制》每半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每发现一项不符合责任制要求的扣10分。

  2、日常安全检查中对发现的违章违纪、不安全因素等,要通过查阅文件档案,台帐等资料对职能部门尽职尽责情况进行倒查,如发现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扣10分。

  3、发生安全生产故事时,按照各类事故处理标准进行处理。

  4、公司对安全责任实行安全目标管理,每年年底按照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进行奖惩。

  七、考核方式

  1、公司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各部门、科室、车间安全责任制的综合考核。

  2、安全科负责对公司年度安全目标进行考核。

  3、各科室、车间负责对所属工段(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考核。

  4、考核领导小组由安委会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必须尽职尽责,客观公正、遵守实事求是的原则。

  八、考核频次

  1、安全目标每年考核一次。

  2、公司考核领导小组对各部门、车间安全责任制的每半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

  3、各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对其范围人员每季度考核一次。

  4、工段长(班组长)对范围内人员每月考核一次。

  九、奖惩办法

  1、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考核时,应认真听取被考核单位负责人的工作陈述、现场了解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和记录进行考核。

  2、考核组应与被考核单位负责人当面交换考核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并报请公司领导审阅。

  3、考核小组考核结束后,应及时做好考核记录,保存。安委会应根据考核情况进行奖惩,对考核情况较好的,给予一定数额奖金,较差应进行全公司通报批评,对单位负责人进行一定数额的处罚。安全责任制考核资励资金从安全费用中列支。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制度2

  为保证安全生产及目标责任的具体贯彻实施,特作以下考核规定:

  一、检查考核小组:

  组长:

  组员:

  二、考核时间:

  1、项目目标:每月考核一次

  2、班组目标:每十天考核一次

  3、操作班组职工:每周抽查考核次数不限

  三、考核内容:

  具体的目标措施实施情况及实际操作能力及时间完成能力;是否完成目标并在规范、规程允许范围内;遵章守纪情况。

  四、考核办法:

  现场实测实量、进度完成计划及质量由小组组织人员考核测试。

  五、奖罚办法:

  严格按规定对完成目标的奖励每人次200元,对未完成目标计划,每项扣罚50元。

  六、年度考核总评价:

  对完成目标较好的班组及个人和全年奖金挂钩,奖罚分明,实行年终奖金与目标责任完成情况挂钩,以保证目标的顺利完成。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制度3

  为保证安全生产,使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落实,在各自岗位上起到促进保障安全生产的作用,督促提到其自我安全意识及素质,特制定以下考核办法。

  一、公司每季度对项目经理部的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一次考核评比,考核的主要内容是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安全防护设施的投入和文明卫生情况。

  二、项日部每月对项目管理人员的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一次考核评比。

  三、项目部施工员每十天对班组责任制执行情况、班组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发现不执行者进行处罚。

  四、对不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50-100元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制度4

  为进一步搞好我公司的安全责任制落实工作,根据我公司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成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考核计划:

  1、公司每月考核评比一次,并将考核情况通报全公司;

  2、项目部每半月考核评比一次;

  3、各成员应不定期地进行考核检查,对不合乎要求的工序、项目或工作、指挥方法,当场签发整改通知或勒令禁止,限期整改好,并且当月考核为不合格。

  4、实行安全生产奖罚制。对一贯重视安全生产,安全工作和设施做得好的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历次考核不合格的给予通报批评和必要的处罚。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制度5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

  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制度6

  一、安全文明小区管理制度

  1、按时开关大门。早晨6时至晚上23时开、关大门。提前、推迟或深夜进出大门,事前与门卫联系,说明事由,不准砸门、爬墙。

  2、教工、学员自觉接受值班人员和门卫查询,客人携贵重物品出大门需经户主和治保小组证明,方能带出。

  3、坚持来客和暂住人口登记,学员不能留外人住宿,家长、家属确需住宿的,须经治保小组同意。

  4、教职工自行车、摩托车编号,做好登记管理;学员自行车、摩托车定点停放。

  5、严禁在教室、寝室、宿舍和办公室打麻奖,搞赌博,违者按治安管理条例处理。

  6、不准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不准攀摘花木,不准在校园踢足球。

  7、不准在楼上往街上、操坝毛扔果皮、杂物,泼倒污水。

  8、节约用电、用水,自觉开关公用电灯,管理好公用水龙头,养成节约用电、用水的良好习惯。

  9、不在校园内高声喧哗,不损坏消防器材。

  二、门卫值班制度

  1、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开、关大门。

  2、做好来客、暂住人口登记,查询可疑人员,防止不安全事件发生。

  3、看管教工、学员自行车、摩托车对教工自行车、摩托车编号、登记、凭号出入;对学员自行车、摩托车定点停放守护。

  4、阻止游商小贩进入校园、住宿区叫卖商品。

  5、做好责任区的清洁卫生,保持校园干净、清洁。

  6、保护报架,及时更换架报上的报纸。

  7、坚持晚上关门后,对校园内、住宿区花卉巷道、背静处进行巡逻,消除不安全隐患。

  8、坚持礼貌待人、文明执勤,按制度行事,化解矛盾。

  三、防火制度

  1、认真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树立人人防火意识。

  2、认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3、严禁小孩玩火,不准在住宿楼燃放烟花爆竹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安全用电、用气,不私拉乱接电线、气管,坚持每季度进行用电线路、用气管道检查,防止用电、用气起火。

  5、保持灭火器、消防水带的良好性能状态,发挥急需时的充分效能

  6、提高警惕,严防示人纵火行为。

  四、清洁卫生管理制度

  1、校区清洁卫生实行分片责任承包,任务到人,责任到头。

  2、学管、后勤制定清洁卫生标准,对片区提出具体要求。

  3、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次大扫除的检查评比制度,交将检查等次纳入年终奖内容。

  4、班主任要经常对学员进行讲清洁、爱卫生的教育,不乱毛烟头、瓜壳、纸巾,保持巷道、走廊、操坝卫生。

  5、坚持门前“三包”,学管、后勤要经常对小区内清洁卫生检查、督促。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制度7

  一、居委会、物业管理企业要经常向居民家庭、小区单位宣传消防基本常识,并根据季节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二、小区内要设立消防宣传专栏、灯箱、标语、警句、漫画、横幅、黑板报等消防公益宣传设施,并及时更新内容,使宣传贴近居民、贴近现实。

  三、小区消防教育活动室要经常向小区居民群众开放。

  四、小区学校应增设消防课,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居民学习消防安全知识。

  五、小区发生火灾后,视具体情况组织居民和小区单位参观火灾现场,用活生生的教训,教育居民群众。

  六、针对本小区的实际,开展小区消防运动会、消防知识竞赛、消防宣传黑板报展评等多种形式的公益消防活动。

  七、每年的119消防活动日,要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活动,掀起消防宣传高潮。

  八、定期公布消防安全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对辖区内外发生的火灾及时向居民告知,举一反三,吸取教训。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制度8

  一、小区各级消防组织应经常组织人员深入到小区单位、居民家庭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保障小区消防安全。

  二、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白天和夜间、重点和一般、突击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形式,也可针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和火灾多发季节,或针对本地区的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检查。

  三、小区内的单位和应认真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开展消防检查和防火巡查,落实各级防火责任制。

  四、物业管理企业要经常开展以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灭火器具、用火、用电、用气、用油为重点的消防安全检查,劝阻居民不要在楼道、走道上堆物,保障居民楼安全。

  五、检查要做到“三不放过”,即:隐患查不清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不彻底整改隐患不放过。

  六、检查要做好记录,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制止,并向有关居民或单位发出“火灾隐患告知书”、“火灾隐患整改建议书”、“责令改正通知书”等有关文书,对一时难以解决或有一定难度的隐患,应及时向公安派出所报告。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制度9

  一、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及时发出消防检查意见书或建议书,督促有关单位、部门和居民落实整改措施。

  二、有关单位、部门和居民接到小区消防组织的整改意见书或建议书后,及时制订整改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落实整改。

  三、小区消防组织应对火灾隐患单位进行跟踪督查,并在业务上给以指导。

  四、对一时整改不了的火灾隐患,应填写《火灾隐患跟踪报告表》,每月向上一级小区消防组织报告备案。

  五、小区消防组织对火灾隐患整改对象的跟踪督查和业务指导应当做好记录,对整改工作中形成的各种资料应予保存。

  六、发现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并对当事人进行警示教育。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制度10

  一、小区各级消防组织应定期召开工作例会,传达上级的指示精神,研究解决小区消防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遇重大问题或突发性事件,各级消防组织应立即召开会议,研究对策和措施。

  二、小区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由成员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定小区消防计划,解决重大消防问题,布置近期消防工作。

  三、小区消防工作站每月召开一次例会,落实上级工作指示和要求,总结上月工作,布置本月工作。

  四、小区消防工作组每周召开一次例会,汇报上周工作情况,安排下周工作。

  五、每半年召开一次小区消防工作会议,向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委员会、小区居民代表、消防志愿者、小区单位等通报小区消防建设情况,征求小区居民的意见和要求,不断完善小区的消防自我管理体系。

  六、每次消防会议都要做好会议记录,遇重大问题可发会议纪要。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制度11

  一、小区内的孤寡老人、残疾病人、精神病人、瘫痪病人、低能弱智者、小孩、玩火怪辟者等人员,应作为消防安全弱势群体的管理对象,加强重点监护,形成街道(镇)、居委会、家庭、邻居、朋友共同参与的消防监护网络。

  二、消防安全弱势人员的家庭、亲属是弱势人员的消防安全直接监护者,应采取各种措施,阻止弱势人员违反消防法规行为,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弱势人员的周围邻居、朋友要经常细心留意他们的行为,提醒其要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不要玩火、不要卧床吸烟,共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四、街道(镇)、居委会应落实专人,对弱势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定期或不定期上门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并建立消防安全联系卡,经常与监护者、邻居等进行沟通,了解其行为动向,以利于及时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燃。

  五、发现弱势人员有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时,应及时制止;当无法阻止时,要立即向公安派出所、居委会等报告。

  六、弱势人员家庭的门口可张帖醒目标志,有条件的可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提醒周围居民注意其消防安全行为。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制度12

  一、物业管理企业、小区单位应根据建筑的实际情况,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内容应包括:各岗位人员的职责分工、人员疏散路线、灭火措施和疏散措施,做到定人、定位、定职。

  二、参加演练的居民群众应了解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熟悉安全出口位置和数量、疏散逃生路线和方向、逃生设施位置、灭火器材摆放位置,并要掌握使用消火栓、消防水带和预防烟气侵害的方法。

  三、街道(镇)、公安派出所和居委会等部门要指导、督促物业管理企业、小区单位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逃生演练。

  四、物业管理企业、小区单位要定期组织居民群众进行演练,通过演练不断修改、完善预案。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制度13

  一、物业管理企业要对本管辖范围内或受委托管理的公共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进行维护保养,保障其完好有效。

  二、街道(镇)和居委会要督促物业管理企业做好对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工作。

  三、维护管理人员应熟悉简易水喷淋、消火栓、火灾报警、自动灭火系统、灭火器材、逃生设施等消防设施的原理、性能和维护要求。

  四、每年对市政水源供水能力进行一次测定;每季度对水喷淋管网上的阀门、喷头和压力表作一次检查,并打开末端放水阀,释放锈水,防止管网腐蚀而影响喷淋头正常工作;每季度对火灾报警设施联动功能进行一次检测和试验;每季度对消防水带、水泵接合器、消防水泵、灭火器材等进行一次维护检查。

  五、消防设施发生故障,需停水抢修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做好防范措施,并告知居民。

  六、每次检查、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器材都要进行记录,并对灭火器材的品种、数量、购置时间、有效期限等登记造册,建立档卡。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圈占、埋压、拆除、损坏、停用、挪用消防设施或器材。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制度14

  一、使用煤气、天然气、液化气要防止气体泄漏,用后要随手关闭气源阀门。钢瓶、减压阀、橡皮管和灶具连接要牢固,不能用明火查漏(用皂泡)。烧煮东西要有人看管,防止熄火而发生事故,临睡前应检查是否关闭气源。

  二、安全使用家用电器,不用劣质的电器产品,不乱接乱拉电线,不超负荷使用。电炉、电熨斗、电吹风等电加热器具用后,应及时切断电源,置于安全地方。

  三、燃油、燃气的助动车(摩托车)应停放于安全地带,储油器具、储油地方应安全可靠,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四、使用油漆、香蕉水等危险物品时,应开窗通风,落实安全措施,使用多少购买多少,不应超量储存,现场应配备灭火器材。家中尽量不储存汽油、油漆等危险物品。

  五、使用香烛时要有看管,防止香烛倒塌引发生事故。

  六、家长应教育孩子不玩火。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制度15

  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条例》等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组织、领导、协调开展小区消防工作;将小区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主要内容;制定小区消防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小区消防工作会议。

  二、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与物业管理企业、小区单位、居委会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并组织进行考核评比。

  三、组织开展小区消防宣传教育,开设小区消防宣传阵地,不断提高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四、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认真处理群众消防举报,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五、指导、督促小区消防工作站、物业管理企业开展小区消防工作。

  六、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小区消防档案。

  七、组织扑救初期火灾,维持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核实火灾损失。

  八、积极开展以安装简易水喷淋、逃生设施、疏通楼道、改造灶间和老化电线为主的老式居民住宅楼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制度16

  一、目的

  为了将安全生产职责落到实处,贯彻公司安全生产职责制,做到奖惩分明,职责明确,构成安全生产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的管理机制,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公司各部门、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进行考核。

  三、职责

  3.1安保部负责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及目标考核的归口管理。

  3.2各部门负责人对车间、班组及其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职责制的落实状况以及安全生产工作(或目标)完成状况进行考核。

  3.3公司总经理及分管负责人对各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制的落实状况以及安全生产工作(或目标)完成状况进行考核。

  3.4安全生产职责制和目标的考核状况将作为工作绩效考核的主要资料之一,纳入绩效考评范畴,并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办法执行。

  3.5各车间、科室对班组长对各岗位及其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制的落实状况以及安全生产工作(或目标)完成状况进行考核。

  四、考核方式

  4.1实行月度考核(或季度考核)、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4.2考核分三级制,即总经理、分管负责人对部门进行考核;部门、车间对班组进行考核;班组长对岗位员工进行考核。

  五、考核标准

  5.1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职责制》、《安全生产目标职责书》中规定的安全职责及目标进行考核。

  5.2考核采用百分制的形式,每项职责制的每一条款所占分数为100分除以条款数量,各条得分合计为总分,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89—81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

  六、考核奖惩

  6.1考评优秀的和不合格的由安保部核实后,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执行。

  6.2对安全生产职责制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而造成事故的,除按《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理外,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制度1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制,进一步加强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各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安全生产第一职责人、安全生产直接职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制状况的考核。

  第三条:考核坚持原则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二)有利于安全生产职责制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落实。

  (三)实事求是,奖罚分明。

  (四)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

  第四条: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五条:公司安委会负责组织协调安全生产职责制考核工作,研究决定有关安全生产职责制考核的重大事项,审核批准对各职责单位的奖惩等有关事宜。

  第六条:安委会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考核资料

  第七条:以年度安全生产职责书中规定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为主要考核资料。

  第八条:市国资委等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的落实状况。

  第九条:安委会履职考核的具体资料及分值(100分):

  (一)落实本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明确公司所有领导的安全生产职责(15分);

  (二)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本公司安全生产中出现的新问题,制定措施,并构成会议纪要(15分);

  (三)建立安全生产的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督查制度,健全安全档案和记录(10分);

  (四)班子成员每月至少一次深入基层调研督促检查指导安全工作,并构成安全生产状况通报(15分);

  (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机构,配齐专兼职工作人员,定期对安全监管人员进行培训(10分);

  (六)加强工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有计划、有安排、有记录(10分);

  (七)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标志牌、标识牌、警示牌和岗位告知牌齐全(10分);

  (八)配齐防护装备、完善防护设施(10分);

  (九)将安全生产列入干部职工工作业绩考核资料,实行“一票否决”(10分)。

  第十条:安全生产第一职责人履职考核的具体资料及分值(100分):

  (一)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状况(10分);

  (二)围绕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组织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规划、目标,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产职责制的状况(15分);(三)组织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规程(15分);

  (四)完善安全生产装备、设备,按规定使用安全生产资金(10分);

  (五)按要求督促检查本公司安全生产状况(10分);

  (六)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状况(10分);

  (七)工程建设、管理安全生产监管状况(10分);

  (八)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状况(10分);

  (九)保证信息畅通,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10分)。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直接职责人履职考核的具体资料及分值(100分):

  (一)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进行安全检查(15分);

  (二)督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和记录(15分);

  (三)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职责制考核(10分);

  (四)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工作(10分);

  (五)督促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监测(10分);

  (六)施工现场、工作场地、危险地段安全警示标识齐全(10分);

  (七)特种作业人员劳动保护及管理到位(10分);

  (八)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装备使用监督到位(10分);

  (九)按要求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状况(10分)。

  第四章:考核指标

  第十二条:主要考核指标

  (一)未发生特大职责事故;无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无重大职工伤亡事故;无重大食物中毒事故;无重大交通事故;无重大工程及设备事故。

  (二)指标控制范围:

  1、因公伤亡率:无伤亡事故,伤亡率为零;

  2、防火安全:无火灾职责事故;

  3、交通安全:无交通死亡事故,一般性交通事故经济损失在一万元以上的全年不得超过一宗;

  4、工程设备安全:工程及设备一次职责事故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下的扣领导班子、第一职责人10分,扣直接职责人20分;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扣领导班子、第一职责人20分,扣直接职责人30分。

  (三)凡安全会议、安全培训、安全检查、安全监管不到位每少一次扣领导班子5分,扣第一职责人和直接职责人10分;凡无证上岗、劳动防护措施不落实的发现一次扣领导班子5分,扣第一职责人和直接职责人10分;安全生产状况月报表,事故状况报告每少报一次扣第一职责人和直接职责人5分;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扣第一职责人和直接职责人10分。

  第五章:考核程序

  第十三条:对安全生产职责制考核每年进行一次。

  第十四条:考核采取自评考核和组织考核相结合的形式。

  第十五条:组织考核采取100分量化评分标准,考核分四个等级,90分以上为优秀,89-80分为良好,79-70分为合格,69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职责人认真总结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状况,对照考核要求进行自评考核,提交总结报告和履职考核表。

  第十七条:考核采取听取被考核人的工作陈述,现场了解,查阅资料和记录,召集相关人员座谈,走访了解群众意见等形式进行。

  第十八条:考核结果反馈被考核人。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九条:实行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第二十条:凡年内考核到达优秀的对公司领导班子、安全生产职责人给予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奖。

  第二十一条:凡在年内考核为不合格的,取消各项评奖资格,并和年底奖金分配挂钩。凡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职责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公司安委会负责解释。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制度1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促进安全生产职责制的落实,防止事故发生,确保某省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各项生产经营和建设任务顺利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办法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于本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及其安全生产第一职责人和直接职责人(以下简称“职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制状况的考核。

  第三条考核领导机构为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委办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考核资料

  第四条安全生产职责制考核的主要资料是:考核集团公司所属企业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的状况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落实状况;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安全基础工作开展状况;各项安全生产指标完成状况;所属各企业是否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其隶属范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安全生产职责人是否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第五条安全生产职责人履职考核的具体资料是:

  (一)安全生产职责人是否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制,确保安全生产;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等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以及集团公司有关部署是否得力;

  (三)有无制定安全生产规划、目标;

  (四)有无建立安全生产激励和自我约束机制,构成人人关心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五)有无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解决本企业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对重大事故隐患,是否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并实行整改;

  (六)有无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

  (七)有无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做好重大危险源管理和登记工作;

  (八)是否重视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

  (九)对本企业发生的事故,是否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做好事故调查处理。

  第三章:考核办法

  第六条考核采取分级考核办法。集团公司对所属企业实施考核。

  第七条企业和职责人的考核,分自评考核和组织考核,坚持自评考核与组织考核相结合。

  第八条自评考核每年一次。所属企业及职责人应认真总结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状况,对照考核细则进行自评考核,填写自评考核表,于次年1月31日前,报集团公司安委办。

  第九条集团公司安委办于次年2月底前,组织完成对被考核的企业和职责人自评考核表的初审工作,并报集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批。

  第十条对企业及职责人的组织考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也可视状况不定期考核,但对安全生产第一职责人的考核,任期内不得少于一次。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安委办提出年度组织考核计划,报经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同意后实施。考核组由集团有关领导及部门人员组成。

  第十二条考核采取听、查、访、问、抽的方式进行。即听取安全工作汇报,查阅相关文字、数据材料、会议记录等;召开座谈会或询问有关问题,或抽查基层单位。透过以上工作,对照评分细则逐项评分,提出评分意见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定。

  第十三条考核实行计分制,满分100分(企业和职责人具体考核细则在年度安全生产职责制考核通知一齐下发)。考核结果分四个等级: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含80分)至89分为良好,60至79分为合格,不满60分为不合格。考核评分时,单项扣分可至零,不计负分。

  第十四条安委办在组织初步考核后,经评估程序和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批准,将考核结果书面通知被考核企业和被考核职责人。

  第四章:奖惩办法

  第十五条集团公司发文通报考核结果,并将其作为评价所属各企业和职责人工作业绩的一项重要资料及评先的依据。

  第十六条对考核获得优秀、良好的企业及职责人,集团公司予以奖励,并按《安全生产职责书》有关规定予以兑现。

  第十七条对考核为不合格的企业,集团公司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各类评先资格,并责令限期达标;考核为不合格的有关职责人不得评先受奖。凡因安全生产管理不善、措施不力而连续三年安全生产不达标的企业,将追究该企业主要领导职责。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被考核的企业和负责人弄虚作假,带给假状况、假资料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或党纪处分。

  第十九条考核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或党纪处分。

  第二十条所属各企业应依据本办法制定其下属企业安全生产职责制考核实施办法,报集团公司安委办备案。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制度19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我省经济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省政府定期开展安全生产职责制考核。

  一、考核对象

  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和省政府负有安全生产职责部门(以下简称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职责人,即市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直接职责人,即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以下统称为安全生产职责人)。

  二、考核资料

  (一)对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安全生产职责人考核资料:

  (1)本市政府辖区内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状况,包括辖区内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财产损失;辖区内亿元生产总值(GDP)死亡率、亿元工业产值死亡率、10万人死亡率、工矿企业10万人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各产煤市辖区内煤矿死亡人数、煤矿百万吨死亡率;辖区内重特大事故。

  (2)安全生产职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状况:

  (3)按照《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国家和省关于安全生产的职责要求,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制状况;

  (4)建立事故防范体系的状况,包括:制定安全生产规划、目标,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落实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及必需的经费;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和执法,建立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处理、监控制度,督促和组织有关部门对各类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整改;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等;

  (5)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和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状况,包括:建立安全生产会议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防范重特大事故会议,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地区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组织制订重特大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提高对重特大事故的应急潜力;事故发生后及时组织救援,妥善处理善后工作,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等;

  (6)建立事故报告和查处制度,严肃处理职责事故,包括:发生事故后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无瞒报、漏报事故,及时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并在规定的期限内结案等。

  (二)对省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职责人考核资料:

  1.本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状况(各有关部门职责附后);

  2.安全生产职责人为落实本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所采取的措施。其中,对省经贸委、教育厅、公安厅、劳动保障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交通厅、水利厅、卫生厅、国资委、环保局、工商局、林业局、海洋渔业局、质监局、安全监管局、旅游局等部门安全生产职责人的考核资料包括:

  (1)是否把安全生产列入本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是否研究制定本部门(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2)是否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制和奖惩制度,明确各级领导和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并作为考核有关领导政绩的重要资料;

  (3)是否定期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形势,并检查、指导、督促监管范围内的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4)是否重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并参与重要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5)是否建立和落实分管职责范围内事故报告、查处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

  其余部门参照上述资料,由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会有关部门结合该部门职责状况进行相应调整。

  三、组织实施

  (一)安全生产职责制考核采取自评考核和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由省政府统一部署,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二)自评考核。原则上每年一次,由安全生产职责人认真总结本地区(或分管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状况,对照考核资料及各自相关职责,进行自评考核,并撰写述职报告,其中直接职责人的自评状况,需经第一职责人审核。安全生产职责人的述职报告和自评考核表,须于每年2月15日前报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由该办公室汇总后报省政府。

  (三)组织考核。在自评考核的基础上,原则上两年进行一次,也可视状况不定期考核。

  1.考核组织实施单位提出年度考核计划及考核方案,报省政府同意后实施。考核组由省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监察部门、人事部门和省总工会等单位组成。

  2.考核组要提前2个月通知被考核单位和及其安全生产职责人。

  3.考核组应认真听取被考核人的述职,现场了解状况,查阅有关资料和记录,召集有关部门人员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4.考核不合格的或辖区(分管职责范围)内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被考核人,要在1个月内制订并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状况报送考核组织实施单位。

  5.考核组要与被考核人当面交流考核状况,提出整改意见,并报考核组织实施单位。

  6.考核组织实施单位要在考核结束后1个月内,向省政府报告考核状况。考核报告经省政府批准后,由考核组织实施单位书面通知被考核单位和职责人,并抄送被考核人的同级党委和人大常委会。

  7.考核结果优秀的,省政府予以表彰;考核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

  8.考核评分标准由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另行印发。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制度20

  为了更好地促进公司管理工作,完善考核机制,强化劳动纪律,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用心性,确保生产任务的完成。特制订本办法,今后将依照以此办法对员工全年工作绩效进行考核。

  员工安全生产及全年出勤奖励在每年年终(按阴历)统一发放。考核办法:

  1.若全年内发生1次工伤事故扣发全年奖励的50%;若发生2次以上工伤事故扣发全年奖励的100%。

  2.对无故旷工者,扣发全年奖励的100%。

  3.全年累计请病假或事假5天以上10天以内者(含5天),扣发当年奖励的50%;超过10天者(含10天),扣发当年全部奖励。

  4.在上班时间若发现违纪现象,扣发全年奖励的100%。

  上述办法从20xx年1月起执行,期望各部门认真做好考核相关记录,在每月月底报送公司人事部门,由人事部门按照本办法对员工全年绩效进行考核,对隐瞒不报,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当年奖励。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制度21

  为了保证公司正常的生产和各项工作秩序,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人身和公司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

  1.车间安全

  1)车间安全生产是公司安全工作的重点,公司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部门是生产部,各部门是安全生产的协调和保障部门。各车间、班组务必设立安全员,并制定安全员岗位职责。

  2)员工在生产中务必执行有关生产管理规定和岗位工作要求,正确操作设备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严禁违章操作。

  3)各部门对生产设备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设备故障运行,以免加重故障或造成事故。

  4)在使用生产设备和有毒有害化学药品、易燃易爆物品、高压气体、放射性元素等危险物品时,务必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程,严防发生职责事故。

  5)劳动保护、保健及用品的管理执行公司劳动保护管理规定。

  6)各部门可根据工作和生产状况制定本部门的具体管理条例并监督实施。

  2.库房安全

  1)库房是公司安全工作的重点部位之一,其安全管理由生产部负责。

  2)库房管理要执行公司颁发的《物资管理制度》,严格出入库手续,对贵重物资要加强管理,确保公司物资和财产安全。

  3)易燃易爆和危险品的存放和管理要执行公司《仓库管理制度》执行。

  3.办公区安全

  1)各部门、要对本部办公区的安全负责。办公区的安全管理应执行公司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各部门安全员要定期对职责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纠正违章。

  2)发现设备故障后要及时修理或报告有关部门,严禁设备故障运行,以免问题扩大或引发事故。

  3)注意防火和安全用电,严禁动用明火和超负荷用电,以消除事故隐患。

  4)未经公司生产部或行政部同意,办公区内严禁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和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如需存放和使用上述危险物品,务必向公司行政部申报,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否则部门负责人承担相应职责。

  5)要害部门及重要岗位要加强安全保卫,对现金、文件和贵重物品要妥善管理。安全员要经常检查锁具及安全报警系统,严防发生职责事故。

  4.文件资料安全管理

  1)公司行政文件的管理部门是行政部;技术批准、品质文件的管理部门是品管部;财务资料的管理部门是财务部;已归档技术文件资料的管理部门是公司行政部,未归档的技术文件、资料由各部门管理。

  2)各部门应按有关保密制度及文件管理要求妥善管理文件资料,对有保密要求的重要文件资料的收发、批阅、借阅、移交、销毁等环节要健全登记制度,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不得随意处理或丢失。

  3)属公司知识产权的发明专利、专有技术、软件、图纸资料等务必由公司资料室严格管理,严防侵权和泄密。未经许可,不得对外泄露。否则一经发现,将根据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程度对职责人进行处罚。

  二、事故处理及考核

  1.各单位在生产和工作中发生事故应立即逐级上报,并报公司行政部备案,同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救治伤者,保全设备,保护事故现场等候处理。严禁隐瞒事故、拖延上报或破坏现场。否则将对有关当事人严厉处罚。

  2.属于员工工伤事故,需办理工伤手续的,事故部门应在24小时内将工伤事故单呈交行政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带给有关部门的诊断、鉴定材料及违章处理决定。因部门申报延误造成办理手续困难或经济损失的,由发生事故部门承担职责。

  3.事故处理及善后工作执行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4.对于重大职责事故,要追究事故职责人和部门安全工作主管领导等有关人员的职责,同时公司安全工作的主管领导也要承担相应职责。

  5.公司可根据事故损失的轻重及职责程度对有关职责人进行考核,考核分为口头警告、通报批评、赔偿、罚款、解除劳动关系等。

  6.以上各项如有违反,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考核,无相关规定的,按情节50---200元考核。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制度22

  1、目的

  为落实公司安全生产职责制度,预防、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保障和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和各岗位人员安全职责的考核。

  3、职责

  3.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公司的安全职责制的监督和年度考核。

  3.2安监部负责公司各部门和车间安全生产职责制的月度考核。

  3.3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内的安全生产职责制的落实与考核。

  4、工作程序

  4.1考核原则

  安全生产职责考核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务必管安全”、“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4.2考核时机与频次

  考核分为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形式。

  4.2.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于每年初组织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对上年度各部门、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制落实状况进行检查,对不履行职责者进行处理。

  4.2.2安监部对各部门、部门对班组、班组对个人的安全职责考核频次为每月一次,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时,所在部门对部门、班组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落实状况检查一次。

  4.2.3各部门发生轻伤以上安全事故时,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对该部门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职责制落实状况的检查。

  4.2.4安监部在日常检查过程中,对发现违反安全生产职责制的状况随时进行考核。

  4.3具体办法

  4.3.1安全职责考核按月度进行,年终进行总结,由安监部汇总,主管副总经理提出奖惩意见,安委会审核批准后实施。

  4.3.2公司主要负责人、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之间应每年不少于一次层层签

  订安全生产职责书。安全职责书应明确职责资料、预期目标和考核办法。

  4.3.3每月底安监部对各部门、各部门对全体员工进行月度安全考核;安监部和各部门结合安全工作计划完成状况和日常检查状况,按4.5进行奖惩,并保存相关记录。

  4.3.4年终部门和全体员工进行年度安全总结,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各部门结合《安全生产职责目标书》对各部门和全体员工进行年度安全工作考核,并按4.5进行奖惩,保存相关记录。

  4.4奖惩标准

  4.4.1每年初,对安全生产职责制落实较好且没有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的部门,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给予该部门10000-50000元及其负责人1000-5000元的奖励。

  4.4.2部门无安全生产职责制落实考核记录的,对该部门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部门负责人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4.4.3部门没有制定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和书面具体措施的,对该部门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部门负责人处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4.4.4部门未逐级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职责书的,对该部门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部门负责人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4.4.5部门各级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或不可行的,不能够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对该部门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对部门负责人处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4.4.6对各部门发生的安全事故,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职责大小对发生事故部门负责人处100——2000元罚款,对该部门处500——3000元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相关文件

  《安全生产职责书》

  6、相关记录

  《安全生产职责考核台帐》、《安全生产奖罚台帐》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制度23

  为了考核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制的落实状况及安全工作绩效,提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规范安全管理工作秩序,促进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不断完善和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办法

  1、安全职责制的考核,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每半年进行一次,由安委会主任任考核组长,安委会全体成员参加考评。

  2、采取会议评议办法,对各部室安全生产职责制落实状况及安全生产进行全面评议,将评议结果填入“安全职责考核表”中,带给给主管领导,作为年终管理工作绩效考核的依据。

  二、考核资料

  以公司20xx年[安]字03号文件“安全生产职责制度”为主要考核依据。

  三、会议管理

  1、安全生产职责制的履行状况。

  2、安全生产职责制适宜性评价,实施状况及需要更新和完善的资料。

  3、考核资料均以文字表述形式进行评定。

  四、考核范围

  安全生产职责制的签订人,各职能部室的主要职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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