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摩历程

时间:2020-11-06 15:27:38 徐志摩 我要投稿

徐志摩历程

  诗路历程

徐志摩历程

  徐志(1897.1.15~1931.11.19),现代诗人、散文家。浙江海宁市石镇人。名章,字志,小字幼申。曾经用过的笔名:南湖、诗哲、海谷、谷、大兵、云中鹤、仙鹤、删我、心手、黄狗、等。

  徐志是新月派代表诗人,新月诗社成员。1915年毕业于杭州一中,先后就读于上海沪江大学、天津北洋大学和北京大学。 1918年赴美国学习银行学。1921年赴英国留学,入剑桥大学[1]当特别生,研究政治经济学。在剑桥两年深受西方教育的熏陶及欧美浪漫主义和唯美派诗人的影响。

  1921年开始创作新诗。

  1922年返国后在报刊上发表大量诗文。

  1923年,参与发起成立新月社,加入文学研究会。

  1924年与胡适、陈西滢等创办《现代诗评》周刊,任北京大学教授。印度大诗人泰戈尔访华时任译。

  1925年赴欧洲,游历苏、德、意、法等国。

  1926年在北京主编《晨报》副刊《诗镌》,与闻一多、朱湘等人开展新诗格律化运动,影响到新诗艺术的发展。同年移居上海,任光华大学、大夏大学和南京中央大学教授。

  1927年参加创办新月书店。次年《新月》月刊创刊后任主编。并出国游历英、美、日、印等国。

  1930年任中华文化基金委员会委员,被选为英国诗社社员。同年冬到北京大学与北京女子大学任教。

  1931年初,与陈梦家、方德创办《诗刊》季刊,被推选为笔会中国分会理事。同年11月19日,由南京乘飞机到北平,因遇大雾在济南附近触山,故飞机失事,因而遇难。更为巧合的是,失事飞机叫“济南号”。元培为其写挽联:

  谈话是诗,举动是诗,毕生行都是诗,诗的意味渗透了,随遇自有乐土;乘船可死,驱车可死,斗室生卧也可死,死于飞机偶然者,不必视为畏途。 [编辑本段]作品成就  诗集著有:《志的诗》、《翡冷翠的一夜》、《猛虎集》、《云游》;

  散文集有:《再别康桥》、《落叶》、《巴黎的鳞爪》、《自剖》、《秋》、《轮盘》;

  小说:《春痕》

  戏剧:《卞昆冈》、(与陆小曼合写)

  日记:《爱眉小札》、《志日记》;

  译著《曼殊斐尔小说集》等。

  他的作品已编为《徐志文集》出版。

  徐诗字句清新,韵律谐和,比喻新奇,想象丰富,意境优美,神思飘逸,富于变化,并追求艺术形式的整饬、华美,具有鲜明的艺术个性,为新月派的代表诗人。他的散文也自成一格,取得了不亚于诗歌的成就,其中《自剖》、《想飞》、《我所知道的康桥》、《翡冷翠山居闲话》等都是传世的名篇。

  求学路程

  小时在家塾读书,十一岁时,进入石开智学堂,从师张树森,从而打下了古文根,成绩总是全班第一。

  1910 年,徐志满十四岁时,离开了家乡,来到杭州,经表叔沈钧儒介绍,考入杭州府中学堂(1913年改称浙江一中,现为浙江省杭州第四中学),与郁达夫同班。他爱好文学,并在校刊《友声》第一期上发表论文《论小说与社会之关系》,认为小说益于社会,“宜竭力提倡之”,这是他一生的第一篇作品。同时,他对科学也有兴味。并发表了《锭与地球之历史》等文。

  1915年夏,徐志毕业于浙江一中,接着考入上海浸信会学院暨神学院(沪江大学前身,现为上海理工大学),同年十月,由家庭包办,与上海宝山县罗店巨富张润之之女张幼仪结婚。

  生性好动的徐志并没有安心念完浸信会学院的课程,1916年秋,离沪北上,到天津的北洋大学(天津大学)的预科攻读法科。翌年,北洋大学法科并入北京大学,徐志也随着转入北大就读。在北方上大学的两年里,他的生活增添了新的内容,他的思想注入了新的因素。在这高等学府里,他不仅钻研法学,而且攻读日文、法文及政治学,并涉猎中外文学,这又燃起他对文学的兴趣。这一时期他广交朋友,结识名流,由张君、张公权的介绍,拜梁启超为老师,还举行了隆重的拜师大礼。梁启超对徐志的一生影响是大的,他在徐志的心目中的地位是举足轻重的。徐梁虽系密切的师徒关系,但他们二人的思想差别还是存在的,已经接受了资产阶级民主自由思想的徐志,他不顾一切,舍命追求他的理想的人生,他要争取婚姻恋爱自由。

  他在北方上大学时期,亲身感受了军阀混战的场景,目睹屠杀无的惨象。他厌恶这“抹下西山黄昏的一天紫,也涂不没这人变兽的耻”(徐志:《人变兽》战歌之二)的`社会,他决计到国外留学,寻求改变现实中国的药方,实行他心中的“理想中的革命”。

  徐志怀着“善用其所学,以利导我国家”(1918年8月14日徐志《启行赴美文》)的爱国热情,离开北大,1918年8月14日从上海启程赴美国留学。留学第一年,进的是美国乌斯特的克拉克大学,他进历史系,选读社会学,经济学,历史学等课程,以期自己将来做一个中国的“汉密尔顿”。入学十个月即告毕业,获学士学位,得一等荣誉奖。但他并不以此为满足,当年即转入纽约的哥伦比亚大学的研究院,进经济系。徐志他获得了广泛的哲学思想和政治学的种种知识。是年,“五四”革命运动的浪潮也辗转波及到远隔重洋的美国的中国留学生群中,徐志也为爱国心所驱使,参加了当地留学生所组织的爱国活动,经常阅读《新青年》、《新潮》等杂志,同时,他的学习兴趣,逐渐由政治转向文学,因而得了文学士学位。

  徐志在美国待了两年,但他对美国资本主义社会资产阶级掠夺的疯狂性、贪婪性,讲求物质利欲却感到厌倦,他又受到英国哲学家罗素的吸引,终于摆脱了哥伦比亚的博士衔的引诱,买舟横渡大西洋,不料罗素个人生活发生意外的变故,致使他不曾达到跟随罗素从学的夙愿,结果“在伦敦政治经济学院里混了半年”,正感着闷想换路走的时候,这时,他结识了林长民及其女儿林因,并由于林长民介绍,认识了英国作家高斯华绥•狄更生。由于狄更生的介绍和推荐,徐志以特别生的资格进了康桥大学皇家学院。

  徐志在英国也住了两年,在英国,尤其是在康桥的这段生活,对他的一生的思想有着重要的影响,是他思想发展的转折点。在康桥,他深深感到“大自然的优美,宁静,调谐在这星光与波光的默契中不期然的淹入了你的性灵”(徐志:《我所知道的康桥》)。徐志忘情于康桥,沉迷于大自然,乃是因为他以为现实社会是丑陋的,生活是痛苦的,只有大自然是纯洁的,美好的,为要救治这个社会和人们,医治当前生活的枯窘,最好的办法是:离却堕落的文明,回向自然的单纯。只有接近自然,才能回复人类童真的天性,社会的病象就有缓和的希望。

  他在康桥接受资产阶级的贵族教育,接受了“吸烟的文化”,他是那么赞赏英国,那么留恋牛津和康桥。他喜与英国名士交往,他广泛地涉猎了世界上各种名家名作,也接触了各种思潮流派,在这个时期,孕育了他的政治观念和社会理想,胚胎了他的自我意识——理想主义,他自己要成为一个“不可教训的个人主义者”。 康桥的环境,不仅促成并形成了他的社会观和人生观,同时,也拨动了他的求知欲,触发了他创作的意念。他开始译文学著作,他译了英国作家曼殊斐儿的几个短篇,德国福沟的小说《涡堤孩》,法国中古时的一篇故事《吴嘉让与倪阿兰》,意大利作家丹农雪乌的《死城》和伏尔泰的作品《赣第德》。同时,他诗兴大发,写了许多诗,他的“心灵革命的怒潮,尽冲泻在你(指康桥)妩媚河中的两岸”(徐志:《康桥再会吧》)最为经典。他崇拜的偶像不再是美国的汉密尔顿,而是英国的雪莱和拜伦,他“换路”走入诗人的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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