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徐志摩的诗

时间:2020-11-22 12:51:33 徐志摩 我要投稿

浅析徐志摩的诗

  我们都知道《再别康桥》是徐志摩最脍炙人口的著名诗篇之一,典型地反映了其剑桥系列诗歌的风格,同时也融合了其剑桥诗歌的所有特色。那么他写的诗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小编分享的徐志摩的诗,欢迎大家阅读!

浅析徐志摩的诗

  新文化运动以来,谁的诗最好呢?不光是诗,也包括文章,我的看法是徐志摩。北京出版社要我编一本徐志摩诗选,我编了,叫《四季志摩》,就是把徐志摩的几乎所有的诗,按一年四季编起来。前面我写了个序,序里说,近百年来的新诗运动,以实际成绩而论,基本上是失败的。说成绩而加上“实际”这样的前缀,是说在民众间的流传,这是一个最实际的标准。这里的民众,非是指真正的老百姓,而是指普通知识分子。

  诗既然常与歌连用,就应当像歌一样能够吟唱,不说吟唱了,看上几遍能记在脑子里,要引用了能随口说出来,该是起码的要求。不是说一首长诗要你全背出来,总该有两句精彩的句子吧?以此标准而论,能流传两句的,就该说是优秀诗人了。我能记得的,也就这么几位——

  艾青的: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

  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

  北岛的: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

  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

  顾城的:黑夜给了我一双黑色的眼睛,

  我用它来寻找光明。

  海子的:面朝大海,

  春暖花开。

  有两句能记住的,还该加上卞之琳的《断章》,胡适的《一对黄蝴蝶》,闻一多的《静夜》,戴望舒的《雨巷》。数来数去,也就十来八个人,三二十句诗吧。这么一点成绩,能说是怎样的成功?

  然而,独有徐志摩是个例外。如果说新诗运动基本上是失败的,徐志摩个人则是成功的,说整个新诗运动成全了他一个人都不为过。别人有两句诗,一小节,能让人记住已然是了不起的成绩,他是整首整首的,好多人能背下。我就听一位写评论的朋友完整地背下了徐志摩的《再别康桥》;能背下《沙扬娜拉》的就更多了。听听这首诗吧:

  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道一声珍重,道一声珍重,

  那一声珍重里有着蜜甜的忧愁

  ——沙扬娜拉!

  徐诗能让人记住的名篇名句不止于此。就是那些未必好记的诗篇,一念起来,也会让你坠入徐氏独有的诗境里,有这种感觉的,绝不是十个八个人。他的诗,整体说来,清新,雅致,感情沉静,音韵自然。也就是说,达到了胡适所说的三条:通,有力量,还雅致。

  谈了胡适的作文理念,又谈了徐志摩的成就,还想结合同学们作文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谈谈,这样或许更有针对性。不想列上多少条谈,太多了谁也记不住,只谈两点。

  一个是,千万别相信白话文就是怎么说怎么写。叶圣陶老先生在世时,常这样说,也写过文章宣扬这个观点。说话跟写文章,是两回事。再顺畅的文章,也跟说话不同,再漂亮的说话,也跟写文章不一样。你们一个班上的,肯定有些伶牙俐齿的同学,他的文章就一定好吗?不见得。也有的同学,说话木木讷讷,可是写得一手好文章。这就可见,说话跟写文章,还是有相当大的区别的。为什么呢?说话有当时的'情境,还可以借助表情、手势,想强调的时候,重复一下也没什么。就是前言不搭后语,也没有什么,意思清楚就行了。写文章,面对的是白纸,是电脑的屏幕,用的是笔,键盘也是笔,要将自己的意思,还有感情,完满地表达出来,必须讲究逻辑,讲究修辞,完全是另一回事。前面说的胡适的话里,胡适说写文章不能用典,就是不要用成语啦什么的,这也有点过了。成语、典故,是中国语言文字的结晶,不在于用与不用,而在于用得恰当与否。

  再一个是修改要当心。平日老师教学生,总是说要言简意赅,要言有尽而意无穷,要反复修改。最著名的说法是鲁迅的一句话,在一篇文章里,他说,写完之后,至少要看两遍,将可有可无的字、词、句删去。这话是没有多少道理的。你想么,一篇文章,真要这样删下去,最后只剩下几条干巴巴的筋了。这是拍电报的做法,是发手机短信的做法。文章要丰盈、灵动,总是免不了说些可有可无的话的。有些微妙的意思,说不定恰在那些可有可无的话里。文章是写出来的,不是改出来的,写得不好,怎么也改不成好文章,写得好的,说不定会改坏了。

  这就要求我们珍惜最初写下的句子。同学们可能都遇到过这样一种情况,有时写上一句话,起初还觉着不错,越看越别扭,那就改吧,改了更别扭。这是为什么呢?这是因为,起初写的时候,你是在一个特定的情境中,就是说,你的思维是顺畅的,就那么写下来了。后来看起来,为什么觉得别扭了呢?这是因为你单独提出这句话,脱离了那个特定的情境,看起来就觉得别扭了。前面说了鲁迅的不是,实际上鲁迅是个在文字上很讲究的作家。他的小说《祝福》里,说到祥林嫂外出乞讨,挎着篮子,“里面有个碗,破的”。像这个句子,若是要修改,肯定会将“破的”提出来,放在“碗”字前面。一放在前面,成了“里面有个破的碗”,是通顺了,可也没有原先的意味了。现在要追究的是,这句话,是怎么写出来的。是先写了“里面有个破的碗”,再将“破的”提出来吗?我以为不会是这样,极有可能是,先写了“里面有个碗”,略一思考,觉得应当对这个碗有所形容,有所限定,便接着写了“破的”两个字。也不提前了,就这么着。一个奇妙的句子,就这么不经意间出来了。同学们写作文,若是遇上这种情况,千万不要随便改动,只要不损害文意,就让它这么着,说不定也会产生一个流传千古的名句呢。这也是自然为文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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