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应物悼亡诗

时间:2022-08-21 16:00:29 韦应物 我要投稿

韦应物悼亡诗

  韦应物的悼亡诗及亡妻墓志为我们进一步了解韦应物生平提供了翔实的信息。悼亡诗及墓志都反映出妻子在韦应物心中的重要地位,这是悼亡诗创作的初衷。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韦应物悼亡诗,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韦应物诗集中存留了十九首悼亡诗,抒发了对妻子深切的悼念之情。纵观韦应物的悼亡之作,以深挚真情追忆亡妻往事,或诉说死后哀伤,在众多优秀悼亡诗中魅力独显,成为悼亡、爱情诗的典型代表。

  一、结发二十载,宾敬如始来――韦应物悼亡诗的创作缘起

  天宝十五年,二十二岁的韦应物娶十六岁的元苹为妻。此时韦应物还是一个“无赖恃恩私”的“亡命儿”。后来诗人的性情却发生了戏剧性转变:李肇《国史补》对其有“立性高洁”的描述;白居易推其“高雅闲淡”(《与元九书》)。究其原因,除了时代、社会等客观因素,或多或少也与成年后的家庭生活有关。正如孙映逵先生所说:“成家以后,家庭温馨,妻子贤惠,因而收敛身心。”韦应物的妻子为何能带给诗人这样的影响?2007年出土的韦应物家族墓志,其中包括由韦应物亲撰并书写的《故夫人河南元氏墓志铭》(以下引用时简称《墓志》),为我们了解韦应物的婚姻生活打开了一扇大门。

  首先妻子元苹是大家闺秀,举止端庄。志文记载:“夫人讳苹,字佛力,二魏昭成皇帝之夫人吏部之长女。”由此可以看出韦氏妻子元苹出身名门,与韦应物的结合完全符合古代世家大族门当户对的婚配原则。中国古代重视对女性传统道德的教育,元苹自幼学习女训,知书达理、容德兼备,深得韦应物欣赏,正如志文中所载:“动止则礼,柔嘉端懿;顺以为妇,孝于奉亲。”元萍还很会处理家事,相夫教子。墓志说:“小女年始五岁,以其惠淑,偏所恩爱,尝手教书札,口授《千文》。”诗人在悼亡诗中也说:“仕公不及私,百事委令才。”妻子的贤良淑德给韦应物省去诸多后顾之忧。最后,元苹还具有良好的文化修养。“尝修理内事之余,则诵读诗书,玩习华墨。”(《墓志》)韦应物在安史之乱后也开始“把笔学题诗”,于是二人有共同语言,彼此情趣相协,心灵相通。元苹的温柔敦厚感染着诗人,令他全身心放松,享受家庭温暖,其冷峭乖戾的性格锋芒逐渐被磨平。二人“结发二十载,宾敬如始来”(《伤逝》)。可以说韦应物能够有如此温馨和睦的家庭生活,妻子元苹功不可没。

  封建礼制下,男女婚事皆依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由此也造就许多悲剧的婚姻。韦元二人虽为包办婚姻,婚后却相濡以沫、挚爱情深,实乃幸事。也正因如此,在妻子蓦地撒手人寰之后,更加重了韦应物伤悼之情的浓重和执着。

  二、岁晏仰空宇,心事若寒灰――韦应物悼亡诗的情感内涵

  1、生活偃蹇,心怀愧疚之情

  元苹于天宝十五载嫁入韦家,大历十一年去世,前后二十年时光,总体说来,操劳伤神多于安闲享乐。韦应物家族虽世代为官,但到韦应物出生时家道已经中落。二人成亲这一年又恰逢安史之乱,韦应物也“流落失职”,带领妻子与家人辗转于武功等地避难,寄居寺庙。在两人相伴的这些年中,诗人仕途也不顺利:历任廷评、洛阳丞、河南府兵曹、京兆府功曹摄高陵令等职,所居官职不高,俸禄微薄,再加上迁职、任职和被讼贬职闲居等遭际,一家人的生活十分困窘。“在人们因亲友死亡而产生的痛苦情绪中,负疚感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就夫妻关系而言,双方构成一种责任关系,一方的死亡会刺激起另一方对自身责任的反省,在其潜意识中引发弥补和修复的强烈愿望。”这种愧疚、自责的情绪在韦应物心中郁积。

  妻子在世时没有享受过一天富贵生活,病逝之后,举行葬礼之地也是在临时租借的房子中进行。面对死者,生者会觉得活着本身是一种过度奢华的占有,因而对死者抱有潜在的歉意和负债感。逝者已往,生者最难将息。韦应物感到对妻子“永以为负”,悲情无处可解,只能在一首首悼亡诗中寄托情愫。

  2、触景伤神,满怀回忆之情

  “抚存悼亡,感今怀昔”是悼亡诗的共同传统。在“存”与“亡”、“今”与“昔”的强烈对比下,日常生活中曾经共处的点滴细节就全部从记忆深处被挖掘出来。元苹新亡后,韦应物陷入了痛彻心扉的回忆。这些回忆多由环境和物事所触发,特别是亡妻曾经活动的空间――闺房旧迹,如:

  一旦入闺门,四屋满尘埃。斯人既已矣,触物但伤摧。(《伤逝》)

  曾经共度的美好时光,如:

  雨歇见青山,落日照林园……提携唯子弟,萧散在琴言。同游不同意,耿耿独伤魂。寂寞钟已尽,如何还入门。(《林园晚霁》)

  人去楼空,曾经生活的故宅只有满屋尘埃和亡妻遗物。雨后青山,落日余晖铺满林园,“同游不同意,耿耿独伤魂”,写出了诗人不断被唤起内心哀思的心理过程。故宅旧迹,亡妻遗物,是以往生活的碎片,其蕴含的情感价值早已超越使用价值。绿苔凉阶、尘窗孤帐、残灯虚座等立体空间里的种种事物和诗人的情绪记忆相互交织,构成清冷而悲苦的意境底色。

  3、深哀于心,回归现实与孤独

  在经历过安史之乱、仕途偃蹇、聚少离多、疾病缠身等坎坷后,死亡对诗人的打击是致命性的,他一面逃避现实,一面又不得不回归现实。从“晚岁沦夙志,惊鸿感深哀”(《冬夜》)、“倏忽苦惊飚”(《闲斋对雨》)、“惊魂飒回飚”(《感梦》)等句中的“惊”字可以看出,诗人由于痛苦而出神,却又倏忽从梦中惊醒,醒过来的韦应物似乎长期陷入孤独的情绪中无法解脱,且看:

  独留不得还,欲去结中肠。(《送终》)

  坐念绮窗空,翻伤清景好。(《月夜》)

  无人不昼寝,独坐山中静。(《夏日》)

  永绝携手欢,空存旧行迹。冥冥独无语,杳杳将何适。(《过昭国里故第》)

  在这些悼亡诗中,诗人多用“空”“独”“寂”这样的字眼,反复展示自我在失去妻子之后的孤独与无助、惊恐和悲凉,而且一度不能释怀。据陶敏、王友胜先生考证,这些悼亡诗最后一首《夏日》的创作时间约为大历十三年夏,元苹去世是在大历十一年九月,已经过去两年多时间,悲情依旧不减,“积俗易为侵,愁来复难整”,刘辰翁评“此夏日诗,其尤苦也”。建中三年韦应物奔赴滁州,途中经过洛阳同德寺故居,再度忆起亡妻,深觉“时迁迹尚在,同去独来归”(《同德精舍旧居伤怀》),如同双飞的大雁失去同伴后单飞而显得吃力。这都展现出诗人面对生死、孤独等问题的无力感和恐惧感,因而无法清醒思考得出理智、强大的心理慰藉。

  三、韦应物悼亡诗的悼念模式:“悼人”与“悼己”

  韦应物悼亡妻之作言辞恳切,令人动容。但人的情感往往呈现复杂性与交融性,如果将悼念亡妻的情感抽离出来,会发现韦应物悼亡诗中“悼人”与“悼己”其实互相交织。悼亡诗中除了怀念妻子的音容笑貌,更多的'是从自我的角度出发,着力表现自我被弃绝后成为单个个体,独自面对家庭、官场种种困境的窘迫:妻子在世时,相夫教子,家庭和睦;妻子去世后留下年幼子女,孤苦无依。

  为一家生计,诗人必定要出外谋生,却又“顾尔内无依”,内事外务叠加,不禁心力交瘁,感叹“单车路萧条,回首长逶迟。飘风忽截野,嘹唳雁起飞”(《往富平伤怀》)。妻子的去世让诗人感到“夺去如弃”。因而我们感受到的是一位丈夫失去爱人之后,察觉自己惨淡飘零,“悼己”的情绪显而易见。所以他才会在观赏杨花时发出“空蒙不自定”的感叹,那飘飘洒洒、混蒙迷茫的漫天杨花正像极了漂泊无依的诗人。

  诗人借悼念亡妻的契机不自觉地融入了悼己的情愫,将那些不可言说的儿女情长式的落寞一吐为快。由此看来,韦应物的悼亡诗重在自我抒发、自我沉浸,整体来说“悼己”成分较多。读者了解的是诗人内心的忧伤感怀,而过少的描述使得亡妻的形象还停留在中国传统女性所应该具有的形象上,即贤良淑德、温顺怡人,不具有个性化。这或许与整个时代背景相关。

  韦应物主要活动在中晚唐,相较于盛唐的宏大与开阔,此时的社会万象可谓是愁云惨淡,生活在其中的文人已经不再有目空一切的骄傲和自信,而是渐渐逃避现实、回归内心,一旦经历打击就容易精神崩塌,陷入个人狭小的空间。

  而悼亡诗本身奠定的就是悲伤的基调,越是这样,个体的消极情绪越是明显,极易混杂“悼己”之觞。不过这并不能影响其悼亡诗在中国古代诗歌史上的独特地位。从悼亡诗的思想和情感来看,不管是“悼人”还是“悼己”,都融注了诗人最真切的感受。情之所至,一往而深,其悼亡诗蕴含的艺术魅力和审美价值深深感染着后世读者。

  韦应物哪个朝代

  韦应物(737~792),中国唐代诗人。汉族,长安(今陕西西安)人。文昌右相韦待价曾孙,出身京兆韦氏逍遥公房。传有10卷本《韦江州集》、两卷本《韦苏州诗集》、10卷本《韦苏州集》。散文仅存一篇。因出任过苏州刺史,世称“韦苏州”。他的诗风恬淡高远,以善于写景和描写隐逸生活著称。

  生平成就

  韦应物是京兆万年人。韦氏家族主支自西汉时已迁入关中,定居京兆,自汉至唐,代有人物,衣冠鼎盛,为关中望姓之首。不但贵宦辈出,文学方面亦人才迭见。《旧唐书》论及韦氏家族说:“议者云自唐以来,氏族之盛,无逾于韦氏。其孝友词学,承庆、嗣立力量;明于音律,则万里为最;达于礼仪,则叔夏为最;史才博识,以述为最。”这些韦姓人物,还只说到中、盛唐以前。中唐前期的韦应物,则可以说是韦氏家族中作为诗人成就最大的一位。

  韦应物15岁起以三卫郎为玄宗近侍,出入宫闱,扈从游幸。早年豪纵不羁,横行乡里,乡人苦之。安史之乱起,玄宗奔蜀,流落失职,始立志读书,少食寡欲,常“焚香扫地而坐”。代宗广德至德宗贞元间,先后为洛阳丞、京兆府功曹参军、鄂县令、比部员外郎 、滁州和江州刺史、左司郎中 、苏州刺史。贞元七年退职。世称韦江州、韦左司或韦苏州。

  从肃宗广德二年 (764年)起到德宗贞元七年 (791年),将近三十年间,韦应物大部分时间在作地方官吏,其中有短期在长安故园闲居,或在长安任官。在地方官任上,韦应物勤于吏职,简政爱民,并时时反躬自责,为自己没有尽到贡任而空费俸禄自愧。"身多疾病思田里,邑有流亡愧俸钱。”这是韦应物晚年任苏州刺史时写给朋友的诗中一联。一派仁者忧时爱民心肠,感动着后世读者。沈德潜评论说: “是不负心语。”"不负心语"就是有良心的话。

  苏州刺史届满之后,韦应物没有得到新的任命,他一贫如洗,居然无川资回京候选 (等待朝廷另派他职),寄居于苏州无定寺,不久就客死他乡。其享年约在五十五六。

  韦应物是山水田园诗派诗人,后人每以王孟韦柳并称。其山水诗景致优美,感受深细,清新自然而饶有生意。而《西塞山》景象壮阔,则显示韦诗雄豪的一面。其田园诗实质渐为反映民间疾苦的政治诗。代表作有《观田家》。此外,他还有一些感情慷慨悲愤之作。部分诗篇思想消极,孤寂低沉。韦诗各体俱长,七言歌行音调流美,“才丽之外,颇近兴讽”(白居易《与元九书》)。五律一气流转 ,情文相生,耐人寻味。五、七绝清韵秀朗,《滁州西涧》的“春潮带雨晚来急,野渡无人舟自横”句,写景如画,为后世称许。韦诗以五古成就最高,风格冲淡闲远,语言简洁朴素,有“五言长城”之称。但亦有秾丽秀逸的一面。其五古以学陶渊明为主,但在山水写景等方面,受谢灵运、谢朓的影响。此外,他偶亦作小词。今传有10卷本《韦江州集》、两卷本《韦苏州诗集》、10卷本《韦苏州集》。散文仅存一篇。因做过苏州刺史。世称“韦苏州”。诗风恬淡高远,以善于写景和描写隐逸生活著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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