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二南”之“南”

时间:2020-11-01 13:52:46 诗经 我要投稿

《诗经》“二南”之“南”

  《诗经》三百零五篇,周南11篇,召南14篇。与其它国风相比二南篇什虽不多,但其诗歌中的巫傩色彩却独具特色。

《诗经》“二南”之“南”

  一、“南”为何难证

  “南”字本身的多义性和不确定性造成人们对“南”有诸多的解释。 “南”为何难证?笔者认为原因有二:评判标准的历史局限性与研究角度的片面性。

  评判标准的历史局限性,这是形成南化说与南面说的原因。《毛诗序》:“风,风也,教也。风以动之,教以化之。”从中我们不难看出这个评判标准就是“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古代有君主坐北朝南的传统,意思是南面而称王,尊者之意。陆德明《音义》曰:《周南》,周者,代名,其地在《禹贡》雍州之域,岐山之阳,于汉属扶风美阳县;南者,言周之德化自岐阳而先被南方,故《序》云“化自北而南也”。面对南方的蛮族,周王朝理所当然的将自己视为正统,而南蛮是受教化的对象,所以把二“南”看做是对南方蛮族的教化成果便也可以理解了。

  研究角度的片面性。从考据学上而言,南乐说、诗体说、乐器说是有据可证的。这种学术研究方法从汉代至清代,已经延续了两千年。王国维先生根据甲骨文的释读成果,提出了古史研究的“二重证据法”。所谓“二重证据法”是指,除了纸质文献之外,还有地下文献的考证。这种训诂考释的方法反映在《诗经》二“南”的释读上便产生了南乐说、诗体说、乐器说。其中以南乐说和乐器说最为典型。郭沫若先生在《甲骨文字研究・释南》中提出:“本钟铸之象形,更变而为铃。……据此可知,卜辞之‘八南九南’或‘一羊一南’,实即八铃九铃或一羊一铃。”这种通过训诂考释而得的结论,确实为乐器说提供了有力的证据。但是南和钟到底有什么关系,郭沫若先生并没有作出详尽的解释。面对以上问题,到底有没有一种方法可以比较全面地阐释问题的原因呢?叶舒宪先生主张的“三重证据法”便可以让我们能更接近“南”的本来面目。

  二、 “南”之面目

  所谓“三重证据法”就是以“二重证据法”为基础,借助人类学的研究视野,探索和阐释问题的方法。笔者根据对“南”已有的解释,借助文化人类学的知识,对“南”的原始文化内涵进行阐释。

  “南”,环抱之义。

  《说文解字》:“南,草木至南方有枝任也。”这里“任”是“南”的语源。《诗经・大雅・生民》:“是任是负,以归肇祀。”郑玄笺:“任,犹抱也。”孔颖达疏:“以任、负异文,负在背,故任为抱。”《文选・江赋》:“……悲灵均之任石”,李善注:“重任石之何益”,又曰:“怀沙砾而自沉。”《史记》:“屈原作怀沙赋,怀石自投汨罗。”古语“任”就是怀抱,动词。那么“枝任”则应为枝叶相互怀抱,亦可看成是怀抱之状,足见其茂盛。而怀抱,有环抱之义,即有向中心拱捧朝向之义,这便也印证了圣贤文化中有君主坐北朝南的传统,意思就是面南而称王,尊者之意。

  “南”与“钟”的关系。

  从南的甲骨文字字形上看,“南”呈环抱的钟状,或是铃状。所以,郭沫若先生在其《甲骨文字研究・释南》中把南释读为钟。《诗经・小雅・鼓钟》:“以雅以南,以钥不僭。”以“以钥”证明“以雅”、“以南”,雅、南当然也属于乐器无疑。袁梅先生在其著作《诗经译注・前言》中说到,“南是一种曲调,是由于歌唱之时,伴奏的是形状像‘南’,而现在读如钟的那样的乐器而得名,南是南方之乐,是一种唱的诗,其主要的得名原因只是由于南是一种乐器。”

  笔者认为“南”就是“钟”,这是从“南”的表像意思而言。因为“南”的字形酷似“钟”状,而通假为“钟”之义。又因“钟”乃是荆楚之地巫傩仪礼使用的乐器,所以“南”便与巫傩祭祀有关。

  《左传・成公十三年》:“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就是说只有祭神和打仗才是最重要的国家大事。而古代作战自始至终都离不开祀神,因此国家大事无一不与祭祀有关。祭祀仪礼是巫傩文化的重要内容之一。巫傩祭祀的主持者多是巫师或巫官,如果是国家级的傩祭则多是由君主担当。古代祭祀的对象很多,根据《春秋》经传和《周礼》的记载,概括起来就是对天神、地祗、人鬼的祭祀典礼。而且祭祀仪礼程序非常讲究。比如祭天仪式。周天子在祭天之前和群臣要沐浴、更衣、独居,即“斋戒”。《礼记・坊记》有“七日戒,三日斋”之说。斋戒后的'第二天,天子和群臣清晨来到郊外,面向西方立于圜丘东南侧,鼓乐随之齐鸣,天子亲自“以祀祀昊天上帝”(《周礼・春官・大宗伯》)。所以不论是国家级的祭祀,还是巫傩祭祀,钟都是不可或缺的乐器

  三、“南”与生殖崇拜的关系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参差荇菜,左右流之。窈窕淑女,寤寐求之。

  求之不得,妩媚思服。悠哉游哉,辗转反侧。

  参差荇菜,左右采之。窈窕淑女,琴瑟友之。

  参差荇菜,左右荇之。窈窕淑女,钟鼓乐之。

  ――《诗经・周南・关雎》

  结合前面对“南”与“钟”的阐述,“参差荇菜,左右荇之。窈窕淑女,钟鼓乐之”,则更说明了《关雎》其实是一个巫祀场面的求子巫歌。楚人崇巫而尚钟,且巫傩祭祀不可无钟,钟是荆楚之地巫傩祭祀礼乐之象征,故而“南”实则为楚地“巫傩”之代称。由此可见,周南、召南实际上是具有巫傩之风的荆楚巫歌。这种巫歌多是消灾避难,求子祈福的巫舞歌谣,充满了声色娱神的原始野性的表现场面,所以“性”才是二“南”真正所要表现的。“性”又是人类生殖繁衍的先决因素,孔子也说“食、色、性也。”而正因为“南”确实与其它国风之内容不同,是荆楚之地特有的风格,并且又是人类萌蛮之始。所以笔者认为,《诗经》的整理修订者们便是从二“南”诗歌的原始性来将它们置于篇章之首的。

  总而言之,周南、召南实是周代荆楚之地的巫傩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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