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宗元《梓人传》注释

时间:2020-09-03 13:02:18 柳宗元 我要投稿

柳宗元《梓人传》注释

  《梓人传》

  朝代:唐代

  作者:柳宗元

  原文:

  裴封叔之第,在光德里。有梓人款其门,愿佣隙宇而处焉。所职,寻、引、规、矩、绳、墨,家不居之器。问其能,曰:“吾善度材,视栋宇之制,高深圆方短长之宜,吾指使而群工役焉。舍我,众莫能就一宇。故食于官府,吾受禄三倍;作于私家,吾收其直太半焉。”他日,入其室,其床阙足而不能理,曰:“将求他工。”余甚笑之,谓其无能而贪禄嗜货者。

  其后京兆尹将饰官署,余往过焉。委群材,会群工,或执斧斤,或执刀锯,皆环立。向之梓人左持引,右执杖,而中处焉。量栋宇之任,视木之能举,挥其杖,曰“斧!”彼执斧者奔而右;顾而指曰:“锯!”彼执锯者趋而左。俄而,斤者,刀者削,皆视其色,其言,莫敢自断者。其不胜任者,怒而退之,亦莫敢愠焉。画宫于堵,盈尺而曲尽其制,计其毫厘而构大厦,无进退焉。既成,书于上栋曰:“某年、某月、某日、某建”。则其姓字也。凡执用之工不在列。余视大骇,然后知其术之工大矣。

  继而叹曰:彼将舍其手艺,专其心智,而能知体要者!吾闻劳心者役人,劳力者役于人。彼其劳心者!能者用而智者谋,彼其智者!是足为天子,相天下法矣。物莫近乎此也。彼为天下者本于人。其执役者为徒隶,为乡师、里胥;其上为下士;又其上为中士,为上士;又其上为大夫,为卿,为公。离而为六职,判而为百役。外薄四海,有方伯、连率。郡有守,邑有宰,皆有政;其下有胥吏,又其下皆有啬夫、版尹以就役焉,犹众工之各有执伎以食力也。

  彼天子相天下者,举而加焉,指而使焉,条其纲纪而盈缩焉,齐其法制而整顿焉;犹梓人之有规、矩、绳、墨以定制也。择天下之士,使称其职;居天下之人,使安其业。视都知野,视野知国,视国知天下,其远迩细大,可手据其图而究焉,犹梓人画宫于堵,而绩于成也。能者进而由之,使无所德;不能者退而休之,亦莫敢愠。不炫能,不矜名,不亲小劳,不侵众官,日与天下之英才,讨论其大经,犹梓人之善运众工而不伐艺也。夫然后相道得而万国理矣。

  相道既得,万国既理,天下举首而望曰:「吾相之功也!」后之人循迹而慕曰:「彼相之才也!」士或谈殷、周之理者,曰:「伊、傅、周、召。」其百执事之勤劳,而不得纪焉;犹梓人自名其功,而执用者不列也。大哉相乎!通是道者,所谓相而已矣。其不知体要者反此;以恪勤为公,以簿书为尊,炫能矜名,亲小劳,侵众官,窃取六职、百役之事,听听于府庭,而遗其大者远者焉,所谓不通是道者也。犹梓人而不知绳墨之曲直,规矩之方圆,寻引之短长,姑夺众工之斧斤刀锯以其艺,又不能备其工,以至败绩,用而无所成也,不亦谬!

  或曰:「彼主为室者,傥或发其私智,牵制梓人之虑,夺其世守,而道谋是用。虽不能成功,岂其罪耶?亦在任之而已!」

  余曰:「不然!夫绳墨诚陈,规矩诚设,高者不可抑而下也,狭者不可张而广也。由我则固,不由我则。彼将乐去固而就也,则卷其术,默其智,悠尔而去。不屈吾道,是诚良梓人耳!其或嗜其货利,忍而不能舍也,丧其制量,屈而不能守也,栋屋坏,则曰:『非我罪也』!可乎哉?可乎哉?」

  余谓梓人之道类于相,故书而藏之。梓人,盖古之审曲面势者,今谓之「都料匠」云。余所遇者,杨氏,潜其名。

  注释

  梓人:木工,建筑工匠。

  款:叩。

  隙宇:空房。

  职:掌管。寻、引:度量工具。

  规:圆规。

  矩:曲尺。

  绳墨:墨斗。

  :磨。

  :砍。

  直:通“值”。

  委:堆积。

  斧斤:砍木的工具。

  任:承担。

  俄:不久。

  阙:通“缺”

  六职:指中央政府的'吏、户、礼、兵、刑、工六部。

  方伯:古代诸侯的领袖;连率(同“帅”):盟主、统帅;二者均指地方长官。

  政:副职。

  啬夫:相当于乡官,主管诉讼和赋税。

  版尹:管户口的小官。

  伐:夸耀。

  六职:指中央政府的吏、户、礼、兵、刑、工六部。

  伊、傅、周、召:伊尹、傅说、周公、召公。

  听听:争辨的样子。

  傥:同“倘”。

  道谋:·过路人的意见。《诗经·小》:“如彼筑室于道谋,用是不溃于成。”

  :倒塌。

  :弯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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