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实秋《雅舍小品》洋罪、吃相

时间:2020-11-10 18:31:23 梁实秋 我要投稿

梁实秋《雅舍小品》洋罪、吃相

  引导语:《雅舍小品》是梁实秋先生的随笔录,分为《雅舍品人》《雅舍品世》《雅舍谈吃》《海外撷英》四个部分。下文是小编收集其中的《洋罪》与《吃相》,欢迎大家阅读学习。

  

  洋罪

  有些人,大概是觉得生活还不够丰富,于顽固的礼教,愚昧陋俗,野蛮的禁忌之外,还介绍许多外国的风俗习惯,甘心情愿地受那份洋罪。

  例如:宴集茶会之类偶然恰是十三人之数,原是稀松平常之事,但往往就有人把事态扩大,认为情形严重,好像人数一到十三,其中必将有谁虽欲“寿终正寝”而不可得的样子。在这种场合,必定有先知先觉者托故逃席,或临时加添一位,打破这个凶数,又好像只要破了十三,其中人人必然“寿终正寝”的样子。对于十三的恐怖,在某种人中间近已颇为流行。据说,它的来源是外国的。耶稣基督被他的使徒犹大所卖,最后晚餐时便是十三人同席。因此十三成为不吉利的数目。在外国,听说不但宴集之类要避免十三,就是旅馆的号数也常以12A来代替十三。这种近于迷信而且无聊的风俗,移到中国来,则于迷信与无聊之外,还应该加上一个可嗤!

  再例如:划火柴给人点纸烟,点到第三人的纸烟时,则必有热心者迫不及待地从旁嘘一口大气,把你的火柴吹熄。一根火柴不准点三枝纸烟。据博闻者说,这风俗也是外国的。好像这风俗还不怎样古,就在上次大战的时候,夜晚战壕里的士兵抽烟,如果火柴的亮光延续到能点燃三枝纸烟那么久,则敌人的枪弹炮弹必定一齐飞来。这风俗虽“与抗战有关”,但在敌人枪炮射程以外的地方,若不加解释,则仍容易被人目为近于庸人自扰。

  又例如:朋辈对饮,常见有碰杯之举,把酒杯碰得当一声响,然后同时仰着脖子往下灌,咕噜咕噜地灌下去,点头咂嘴,踌躇满志。为什么要碰那一下子呢?这又是外国规矩。据说相当古的时候,而人心即已不古,于揖让酬应之间,就许在酒杯里下毒药,所以主人为表明心迹起见,不得不与客人喝个“交杯酒”,交杯之际,当的一声是难免的。到后来,去古日远,而人心反倒古起来了,酒杯里下毒药的事情渐不多见,主客对饮只须做交杯状,听那当然一响,便可以放心大胆地喝酒了。碰杯之起源,大概如此。在“安全第一”的原则之下,喝交杯酒是未可厚非的。如果碰一下杯,能令我们警惕戒惧,不致忘记了以酒肉相饷的人同时也有投毒的可能,而同时酒杯质料相当坚牢不致磕裂碰碎,那么,碰杯的风俗却也不能说是一定要不得。

  大概风俗习惯,总是慢慢养成,所以能在社会通行。如果生吞活剥地把外国的风俗习惯移植到我们的社会里来,则必窒碍难行,其故在不服水土。讲到这里我也有一个具体的而且极端的例子——

  四月一日,打开报纸一看,皇皇启事一则如下:“某某某与某某某今得某某某与某某某先生之介绍及双方家长之同意,订于四月一日在某某处行结婚礼,国难期间一切从简,特此敬告诸亲友。”结婚只是男女两人的事,对别人无关,而别人偏偏最感兴趣。启事一出,好事者奔走相告,更好事者议论纷纷,尤好事者拍电致贺。

  四月二日报纸上有更皇皇的启事一则如下:“某某某启事,昨为西俗万愚节,友人某某某先生遂假借名义,代登结婚启事一则以资戏弄,此事概属乌有,诚恐淆乱听闻,特此郑重声明。”好事者嗒然若丧,更好事者引为谈助,尤好事者则去翻查百科全书,寻找万愚节之源起。

  四月一日为万愚节,西人相绐以为乐;其是否为陋俗,我们管不着,其是否把终身大事也划在相绐的范围以内,我们亦不得知。我只觉得这种风俗习惯,在我们这国度里,似嫌不合国情。我觉得我们几乎是天天在过万愚节。舞文弄墨之辈,专作欺人之谈,且按下不表,单说市井习见之事,即可见我们平日颇不缺乏相绐之乐。有些店铺高高悬起“言无二价”“童叟无欺”的招牌,这就是反映着一般的诳价欺骗的现象。凡是约期取件的商店,如成衣店、洗衣店、照像馆之类,因爽约而使我们徒劳往返的事是很平常的,然对外国人则不然,与外国人约甚少爽约之事。我想这原因大概就是外国人只有在四月一日那一天才肯以相绐为乐,而在我们则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随便哪一天都无妨定为万愚节。

  万愚节的风俗,在我个人,并不觉得生疏,我不幸从小就进洋习甚深的学校,到四月一日总有人伪造文书诈欺取乐,而受愚者亦不为忤。现在年事稍长,看破骗局甚多,更觉谑浪取笑无伤大雅。不过一定要仿西人所为,在四月一日这一天把说谎普遍化、合理化,而同时在其余的三百六十多天又并不仿西人所为,仍然随时随地地言而无信互相欺诈,我终觉得大可不必。

  外国的风俗习惯永远是有趣的,因为异国情调总是新奇的居多。新奇就有趣。不过若把异国情调生吞活剥地搬到自己家里来,身体力行,则新奇往往变成为桎梏,有趣往往变成为肉麻。基于这种道理,很有些人至今喝茶并不加白糖与牛奶。

  吃相

  一位外国朋友告诉我,他旅游西南某地的时候,偶于餐馆进食,忽闻壁板砰砰作响,其声清脆,密集如联珠炮,向人打听才知道是邻座食客正在大啖其糖醋排骨。这一道菜是这餐馆的拿手菜,顾客欣赏这个美味之余,顺嘴把骨头往旁边喷吐,你也吐,我也吐,所以把壁板打得叮叮当当响。不但顾客为之快意,店主听了也觉得脸上光彩,认为这是大家为他捧场。这位外国朋友问我这是不是国内各地普遍的风俗,我告诉他我走过十几省还不曾遇见过这样的场面,而且当场若无壁板设备,或是顾客嘴部筋肉不够发达,此种盛况即不易发生。可是我心中暗想,天下之大,无奇不有,这样的事恐怕亦不无发生的可能。

  《礼记》有“毋啮骨”之诫,大概包括啃骨头的举动在内。糖醋排骨的肉与骨是比较容易脱离的`,大块的骨头上所联带着的肉若是用牙齿咬断下来,那龇牙咧嘴的样子便觉不大雅观。所以“割不正不食”“席不正不食”都是对于在桌面上进膳的人而言,啮骨应该是桌底下另外一种动物所做的事。不要以为我们一部分人把排骨吐得噼啪响便断定我们的吃相不佳。各地有各地的风俗习惯。世界上至今还有不少地方是用手抓食的。听说他们是用右手取食,左手则专供做另一种肮脏的事,不可混用,可见也还注重清洁。我不知道像咖喱鸡饭一类黏糊糊儿的东西如何用手指往嘴里送。用手取食,原是古已有之的老法。罗马皇帝尼禄大宴群臣,他从一只硕大无比的烤鹅身上扯下一条大腿,手举着鼓槌,歪着脖子啃而食之,那副贪婪无厌的饕餮相我们可于想象中得之。罗马的光荣不过尔尔,等而下之不必论了。欧洲中古时代,餐桌上的刀叉是奢侈品,从十一世纪到十五世纪不曾被普遍使用,有些人自备刀叉随身携带,这种作风一直延至十八世纪还偶尔可见。据说在酷嗜通心粉的国度里,市廛道旁随处都有贩卖通心粉(与不通心粉)的摊子,食客都是伸出右手像是五股钢叉一般把粉条一卷就送到口里,干净利落。

  不要耻笑西方风俗鄙陋,我们泱泱大国自古以来也是双手万能。《礼记》:“共饭不泽手。”吕氏注曰:“不泽手者,古之饭者以手,与人共饭,摩手而有汗泽,人将恶之而难言。”饭前把手洗洗揩揩也就是了。樊哙把一块生猪肘子放在铁盾上拔剑而啖之,那是鸿门宴上的精彩节目,可是那个吃相也就很可观了。我们不愿意在餐桌上挥刀舞叉,我们的吃饭工具主要的是筷子,筷子即箸,古称饭。细细的两根竹筷,搦在手上,运动自如,能戳、能夹、能撮、能扒,神乎其技。不过我们至今也还有用手进食的地方,像从兰州到新疆,“抓饭”“抓肉”都是很驰名的。我们即使运用筷子,也不能不有相当的约束,若是频频夹取如金鸡乱点头,或挑肥拣瘦的在盘碗里翻翻弄弄如拨草寻蛇,就不雅观。

  餐桌礼仪,中西都有一套。外国的餐前祈祷,兰姆的描写可谓淋漓尽致。家长在那里低头闭眼口中念念有词,孩子们很少不在那里做鬼脸的。我们幸而极少宗教观念,小时候不敢在碗里留下饭粒,是怕长大了娶麻子媳妇,不敢把饭粒落在地上,是怕天打雷劈。喝汤而不准吮吸出声是外国规矩,我想这规矩不算太苛,因为外国的汤盆很浅,好像都是狐狸请鹭鸶吃饭时所使用的器皿,一盆汤端到桌上不可能是烫嘴热的,慢一点灌进嘴里去就可以不至于出声。若是喝一口我们的所谓“天下第一菜”口蘑锅巴汤而不出一点声音,岂不强人所难?从前我在北方家居,邻户是一个治安机关,隔着一堵墙,墙那边经常有几十口子在院子里进膳,我可以清晰地听到“呼噜,呼噜,呼——噜”的声响,然后是“咔嚓!”一声。他们是在吃炸酱面,于猛吸面条之后咬一口生蒜瓣。

  餐桌的礼仪要重视,不要太重视。外国人吃饭不但要席正,而且挺直腰板,把食物送到嘴边。我们“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要维持那种姿式便不容易。我见过一位女士,她的嘴并不比一般人小多少,但是她喝汤的时候真能把上下唇撮成一颗樱桃那样大,然后以匙尖触到口边徐徐吮饮之。这和把整个调羹送到嘴里面的人比较起来,又近于矫枉过正了。人生贵适意,在环境许可的时候是不妨稍为放肆一点。吃饭而能充分享受,没有什么太多礼法的约束,细嚼烂咽,或风卷残云,均无不可,吃的时候怡然自得,吃完之后抹抹嘴鼓腹而游,像这样的乐事并不常见。我看见过两次真正痛快淋漓的吃,印象至今犹新。一次在北京的“灶温”,那是一爿道地的北京小吃馆。

  棉帘启处,进来了一位赶车的,即是赶轿车的车夫,辫子盘在额上,衣襟掀起塞在搭布底下,大摇大摆,手里托着菜叶裹着的毛猪肉一块,提着一根马兰系着的一撮韭黄,把食物往柜台上一拍:“掌柜的,烙一斤饼!再来一碗炖肉!”等一下,肉丝炒韭黄端上来了,两张家常饼一碗炖肉也端上来了。他把菜肴分为两份,一份倒在一张饼上,把饼一卷,比拳头要粗,两手扶着矗立在盘子上,张开血盆巨口,左一口,右一口,中间一口!不大的工夫,一张饼下肚,又一张也不见了,直吃得他青筋暴露满脸大汗,挺起腰身连打两个大饱嗝。又一次,我在青岛寓所的后山坡上看见一群石匠在凿山造房,晌午歇工,有人送饭,打开笼屉热气腾腾,里面是半尺来长的发面蒸饺,工人蜂拥而上,每人拍拍手掌便抓起饺子来咬,饺子里面露出绿韭菜馅。又有人挑来一桶开水,上面漂着一个瓢,一个个红光满面围着桶舀水吃。这时候又有挑着大葱的小贩赶来兜售那像甘蔗一般粗细的大葱,登时又人手一截,像是饭后进水果一般。上面这两个景象,我久久不能忘,他们都是自食其力的人,心里坦荡荡的,饥来吃饭,取其充腹,管什么吃相!

  读梁实秋《雅舍小品》有感

  写《雅舍小品》的时候,梁实秋已近不惑之年,各方面修养较为深厚。 小时亲炙故都风情, 身经兵乱之灾;年轻时幸逢“五四”新潮,眼界大开,个性张扬,又漂洋过海,游学美国,领略异域风物,饱尝离愁别绪;回国后涉足社会,南来北往,看够了世事变幻,尝遍了人生五味,见识日增,年事渐长,不知不觉间,就到了中年,春华消退,秋思老成,委实能够“相当的认识人生,认识自己”了。梁实秋不仅有丰富的人生阅历,又有真才实学。清华8年的正规教育打下了他国文、英文坚实的基础,清华文学社的活动培养了他的文学爱好和写作才能;留学3年又主修英美文学,师从新人文主义批评家白璧德教授,青春的浪漫才情受到古典理性的洗礼而获得升华;学成归国后,历任南北数所大学教授,编过《新月》等报刊,卷入文坛风波,从事文学批评,讲授英美文学,译介莎翁戏剧,堪称才学过人,诗书满腹。因而,中年时代的梁实秋,可说是才学识兼备,积累丰富,修炼到家,不鸣则已,一鸣自能惊人。其学养、阅历、性情、气度,就充分体现在《雅舍小品》之中,他在20世纪中国散文史上大家的位置,就是从这里开始奠基的。

  “雅舍”最宜月夜——地势较高,得月较先。看山头吐月,红盘乍涌,一霎间,清光四射,天空皎洁,四野无声,微闻犬吠,坐客无不悄然!舍前有两株梨树,等到月升中天,清光从树间筛洒而下,地上阴影斑斓,此时尤为幽绝。直到兴阑人散,归房就寝,月光仍然逼进窗来,助我凄凉。细雨蒙蒙之际,“雅舍”亦复有趣。推窗展望,俨然米氏章法,若云若雾,一片弥漫……

  他在描写“雅舍”“得月较先”这番赏心悦目的情景时,作者的情趣之雅,飘飘然有出尘欲仙之感。不禁插叙一段遇有暴雨则满室狼藉的镜头,回到雅舍之陋,对比如此之鲜明,令人忍俊不禁。

  在谈感受时作者写下了这样的句子:“雅舍所能给予之苦辣酸甜,我实躬受亲尝。” 其间自然存在着作者对所处战争年代的无奈,但更多地表现了作者随遇而安、豁达乐观、苦中作乐的生活态度。

  孔子云:“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雅舍小品》一文在内容与形式上取得了和谐的统一,集中体现了一个“雅”字,即在思想感情上的高雅的志趣和恢宏的雅量,在语言风格上的典雅的文气和蕴藉的辞采,可谓“文质彬彬”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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