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喜欢李白的将进酒

时间:2023-11-20 09:12:34 秀雯 将进酒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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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喜欢李白的将进酒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一定没少看到经典的古诗吧,古诗有四言、五言、七言、杂言等多种形式。那什么样的古诗才是好的古诗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最喜欢李白的将进酒,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最喜欢李白的将进酒

  《将进酒》赏析:

  《将进酒》一篇豪迈的抒情诗流传极广,也是李白的代表作之一。

  唐诗是汉语里最璀璨的诗歌艺术。今天我们一般所说的“古体诗”,很多人理解为是唐诗。其实所谓古体诗,是以唐朝为分界线,唐以前的诗歌才称之为古体诗,或古风,古诗。而到了唐诗里,古体诗虽然还存在,还是占的比例很小,主要以绝句和律诗居多,也就是所谓的近体诗。我们在课本上学到的唐诗,其实大部分是属于近体诗的范畴。

  唐诗的诗人各有所长。到了杜甫手上,律诗达到了一个巅峰状态。而王昌龄号称七绝圣手,基本代表了唐朝七绝的最高水平。而王维擅长五绝,无人能出其右。只有李白属于全能型天才,无论是古体诗,还是律诗,绝句,都写过超一流的作品。

  《将进酒》原是汉乐府短箫铙歌的曲调,属汉乐府《鼓吹曲·铙歌》旧题。算是一个比较冷门的格式,到了李白手上,就彻底散发出了夺目彩光。

  李白的诗,充满了辽阔的豪迈,和俊逸的浪漫主义色彩。他最喜欢写的东西有两样,一是月亮,二是酒。他最好的诗,几乎都有写月亮。所谓斗酒诗百篇,他喝完酒写的诗,就像是被神仙把着手写的,几乎将汉文学艺术拉到到了一个不可逾越的高度。

  《将进酒》一首,算是其中的代表。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行家一伸手,便知有没有。李白是大宗师手笔,上手就是黄河之水天上来。这种气势,一般人根本不敢学。就像唱歌一样,一开始调子起得高,后面唱都唱不下去。承接的奔流到海不复回,是何等的气势浑雄,眼界开阔。

  赋比兴,李白上手就是赋,半点铺垫都不要,一股豪迈之气,呼之欲出。而最前头却缀了一句“君不见”,使得整句既是疑问句,又是陈述句,只用了三个字,就把这种大画面熔合成了第二称的叙述。人与画境,第一时间直接无缝对接。要证明是行家,这一句就够了。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将进酒》第一句起得太高,后文则难以续接。上来就是大气磅礴,如果第二句接不住,就成了虎头蛇颈。但李白接着又是一句“君不见”,到这次是高堂明镜悲白发,视野顿时小了,而核心一个悲字,叹咏之气顿出。但后一句,朝如青丝暮如雪,立即拨到了时间阔度的开关。叙述纬度立马又拉开了。

  上一句黄河之水天上来,是空间感。有什么能接得住磅礴的空间感?当然是厚重的时间感。所以到了第二句,李白稍微顿挫了一下,立马又把时间阔度拉大,布置出一种岁月苍茫的史诗感。空间辽阔后,接一句时间的沧桑。不光是大气,更是深情的咏叹。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空间和时间都有了,接下来就是人了。讲人之前,先赋了一句,人生得意须尽欢,这是李白的生活哲学。然后才是莫使金樽空对月。这两句,实则是高级的倒装句。顺序本来是莫使金樽空对月,人生得意须尽欢。先说事,后讲道理。但李白非要先讲道理,后说事。但是味道立马不一样了,先是“须”,后是“莫使”。于是莫使的环节就成了凸出和强调,对须的环节促成了反向拉力。

  在这里,李白最喜欢的两样东西,月亮和酒,都一起出现了。看得出来,他这个时候,灵感勃发,笔特别的顺,千古名篇,即将诞生。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上一句写完莫使金樽空对月,如果单单只是这样,就气魄不足。如果只是贪酒而已,借酒麻醉自己,有什么好嘚瑟的?李白接着来一句,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这种自信,立马就消除了贪酒的那种颓丧感。千金散尽是败家子,但还复来,就是本事了。

  在这个地方,李白绝不允许自己的诗歌出现颓丧之气,欲将一股豪迈之气贯穿到底。看他到了这个地方的调度,就能看出,他的格调,只要稍微处于有可能下降的边缘,就要一把拽上来,保持与之前营造的语气和脉络,浑然一体。这类似于大人背小孩,一旦感觉要滑了,立即使劲颠一下。这是诗人最考究功夫的地方,光写一两句好句子不难,难得是通篇响亮,一气呵成。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接着,还是讲喝酒。烹羊宰牛且为乐,是为实写。会须一饮三百杯,是为虚写。实笔加虚笔,既有日常生活,又有建设在日常之上的艺术加工。所谓三百杯,当然不是真的要喝三百杯,但是这个数字,出现在实写之后,就多了份艺术化的浪漫和激越。

  谁会真的去数有没有三百杯呢。

  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

  岑夫子,丹丘生,是李白喝酒时的两个朋友。分别是岑勋和元丹丘。这是实写,落实到了具体的现实设定。将进酒,杯莫停,是劝酒词。出现在这里,巧妙地过渡了之前的会须一饮三百杯。到了这个时候,就发现,其实之前从第一,二句开始,从气势上是逐步消减的。但是李白的处理让人惊叹就在于,气势是被他一步步化掉的,而不是直接断掉。

  如果整首诗,一直大气磅礴,却缺少细微的感触,只是空有架子。李白到了这个地方,把气势化掉之后,那种语气却还在,留气不留势,等着下一轮的情感爆发,是顶尖高手的手笔。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喝完了酒,该说点什么了。于是笔调一转,要唱歌了,请你们认真听。这是一个极流畅的过渡句。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

  这一句,是李白抛出的个人核心价值观。金钱财物,不足以让他动心,只愿意世人皆醒我独醉。但这时候,颓丧之气又隐约要出来了。好在他立即压上去一句: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这是一句孤峭的抖机灵。说自古以来的圣贤都是寂寞的,只有喝酒的人才名垂千史。说起来,是有点任性,但是这股豪迈之气,立马又把隐约要出来的颓丧之气,压了下去。

  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

  陈王昔时宴平乐,是在用典。陈王是指诗宗曹植,号称八斗之才,是文人的楷模。平乐是指富贵的娱乐场所。这一句李白意在表示对曹植的钦慕之情。斗酒十千恣欢谑,是李白在借曹植,说出理想中的豪迈的酒风。这两句实则是一种铺垫,只为了下一句:

  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

  这一句的大意是,我李白最烦小气的人,喝酒的时候千万不要说没钱,酒只管拿来,我们直管痛饮就是。李白强调的是洒脱,赤诚,豪迈。但是这个地方又危险了。老逼着人家请客,算什么豪迈?

  于是有了最后一句: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这句是全诗最后的收尾。响亮,极具爆发力,最后又有余音绕梁。

  是的,李白的豪迈,当然不是非要别人掏腰包,而是五花马,千金裘,这些名贵的豪车,大衣,统统都不要了,直接拿出去换好酒。

  呼儿将出换美酒,是实写也是虚写。五花马和千金裘,到底有没有真的找人拿出去当了换酒?如果真有,那主人就打脸了。很可能是虚写。但李白要的是这种旷达,语气则是实的。

  但如果要纠缠在这里,全篇就要功亏一篑。写到这个地方,李白便抛开了一切纠缠,直接响亮的收尾,来一句,与尔同销万古愁。同销,是空间上的隐语,万古,是时间上的隐语。这一句,直接和开头的空间感和时间感,做了若即若离的呼应。

  整首诗从第一,二句沿下来的气势,在中段留了气,而化去了势,以便更好的处理细节。一直等到了最后,这股势又和气完美融合,点燃了情感的终极爆发,且干净收尾,尚有余音。所以《将进酒》通篇读下来,一路豁然豪迈。诗文的草灰蛇线,埋伏千里,在这篇便发挥到了极致。

  任何好的诗文,除了字面上的功夫,隐藏在背后的,关键是气脉。气是语气,气势。语气是作者的语法,炼字,韵律顿挫,节奏把控。气势是情感的波动,积蓄,爆发。语气像是一个人的呼吸,睡得越好的人呼吸越匀称。失眠者的呼吸,则是很杂乱。好的语气,是好作品的基础,坏的语气,则像是文字上的失眠者。

  而气势是作品的精气神,代表了作品的精神面貌。气势如果太弱,是难有豪迈之感的。女属阴势,男属阳势。所以说,李清照写不出李白的豪迈,不是水平问题,是女性与男性之间,先天的气势差异问题。

  而所谓的脉,好文字背后两条脉。一条明,一条暗。明的是文字推进的脉,像是车轮在雪地压过的印记。这一条脉如果清晰,多半能保住作品的及格分数线。还有一条暗脉,是作者心里的那条脉,那条意识流动,似有似无的的脉。也就是人们说的,感觉。

  明脉易理,暗脉难接。但是明眼人看来,明脉如果不能一脉到底,绝不是高手。暗脉顺着气势走下来,如果断了,不光作者自己知道,读者也知道。一旦断了,作品成不了上乘。

  气脉二字,一直是古今文章,考量正宗的标尺。李白之所以在文学上如此成功,除了字面功夫,气脉上,无疑是汉文学里的绝顶正宗。他的诗文成教材,是必定的事情。

  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也;光阴者,百代之过客也。而浮生若梦,为欢几何?古人秉烛夜游,良有以也。况阳春召我以烟景,大块假我以文章。

  这种文学水准及境界,即便放在华夏五千年的历史中,也令多少高手望尘莫及。

  将进酒

  唐代:李白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倾耳听 一作:侧耳听)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不足贵 一作:何足贵;不复醒 一作:不愿醒/不用醒)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古来 一作:自古;惟 通:唯)

  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

  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将进酒赏析

  这首诗非常形象的表现出了李白桀骜不驯的性格:一方面对自己充满着自信,孤高自傲;一方面在政治前途出现了波折后,又流露出纵情享乐之情。在这首诗里,他演绎庄子的乐生哲学,表示对富贵、圣贤的藐视。而在豪饮行乐中,实则深含怀才不遇之情。全诗气势豪迈,感情奔放,语言流畅,具有很强的感染力,李白“借题发挥”借酒浇愁,抒发自己的愤激情绪。

  时光流逝,如江河入海一去无回;人生苦短,看朝暮间青丝白雪;生命的渺小似乎是个无法挽救的悲剧,能够解忧的惟有金樽美酒。这便是李白式的悲哀:悲而能壮,哀而不伤,极愤慨而又极豪放。表是在感叹人生易老,里则在感叹怀才不遇。诗篇开头是两组排比长句,如挟天风海雨向读者铺面扑来,气势豪迈。“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李白此时在颍阳山中,距离黄河不远,登高纵目,所以借着黄河来起兴。黄河源远流长,落差极大,如从天而降,一泻千里,东走大海。景象之壮阔,并不是肉眼可见,所以此情此景是李白幻想出的,“自道所得”,言语中带有夸张。上句写大河之来,势不可挡;下句写大河之去,势不可回。一涨一消,形成舒卷往复的咏叹味,是短促的单句(如“黄河落天走东海”)所没有的。

  紧接着,“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恰似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前二句为空间范畴的夸张,这二句则是时间范畴的夸张。悲叹人生短促;而不直接说出自己感伤生命短暂而人一下就会变老,却说“高堂明镜悲白发”,显现出一种对镜自照手抚两鬓、却无可奈何的情态。将人生由青春至衰老的全过程说成“朝”、“暮”之事,把本来短暂的说得更加短暂,与前两句把本来壮浪的说得更壮浪,是“反向”的夸张。于是,开篇的这组排比长句既有比意——以河水一去不返喻人生易逝,又有反衬作用;以黄河的伟大永恒形出生命的渺小脆弱。这个开端可谓悲感已极,却不堕纤弱,可说是巨人式的感伤,具有惊心动魄的艺术力量,同时也是由长句排比开篇的气势感造成的。这种开篇的手法作者常用,他如“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宣城谢朓楼饯别校书叔云》),沈德潜说:“此种格调,太白从心化出”,可见其颇具创造性。此诗两作“君不见”的呼告(一般乐府诗只于篇首或篇末偶一用之),又使诗句感情色彩大大增强。诗有所谓大开大阖者,此可谓大开。

  “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也;光阴者,百代之过客也”(《春夜宴从弟桃李园序》),悲感虽然不免,但悲观却非李白性分之所近。在李白看来,只要“人生得意”便无所遗憾,当纵情欢乐。

  五六两句便是一个逆转,由“悲”而翻作“欢“”乐”。从此直到“杯莫停”,诗情渐趋狂放。“人生达命岂暇愁,且饮美酒登高楼”(《梁园吟》),行乐不可无酒,这就入题。但句中并没有直写杯中之物,而用“金樽”、“对月”的形象语言来突出隐喻,更将饮酒诗意化了;未直写应该痛饮狂欢,而以“莫使”、“空”的双重否定句式代替直陈,语气更为强调。“人生得意须尽欢”,这似乎是宣扬及时行乐的思想,然而只不过是现象而已。诗人此时郁郁不得志。“凤凰初下紫泥诏,谒帝称觞登御筵”(《玉壶吟》),奉诏进京、皇帝赐宴的时候似乎得意过,然而那不过是一场幻影。再到“弹剑作歌奏苦声,曳裾王门不称情”(《行路难·其二》),古时冯谖在孟尝君门下作客,觉得孟尝君对自己不够礼遇,开始时经常弹剑而歌,表示要回去。李白希望“平交王侯”的,而在长安,权贵们并不把他当一回事,李白借冯谖的典故比喻自己的处境。这时又似乎并没有得意,有的是失望与愤慨。

  但是并不就此消沉。诗人于是用乐观好强的口吻肯定人生,肯定自我:“天生我材必有用”,这是一个令人击节赞叹的句子。“有用”而“必”,非常自信,简直像是人的价值宣言,而这个人——“我”——是须大写的。于此,从貌似消极的现象中露出了深藏其内的一种怀才不遇而又渴望入世的积极的本质内容来。正是“长风破浪会有时”,实现自我理想的这一天总会来到的,应为这样的未来痛饮高歌,破费又算得了什么。“千金散尽还复来!”这又是一个高度自信的惊人之句,能驱使金钱而不为金钱所使,真足令一切凡夫俗子们咋舌。诗如其人,想诗人“曩者(过去)游维扬,不逾一年(不到一年),散金三十余万”(《上安州裴长史书》),是何等豪举。故此句深蕴在骨子里的豪情,绝非装腔作势者可得其万一。

  与此气派相当,作者描绘了一场盛筵,那决不是“菜要一碟乎,两碟乎?酒要一壶乎,两壶乎?”而是整头整头地“烹羊宰牛”,不喝上“三百杯”决不甘休。筵宴中展示的痛快气氛,诗句豪壮。

  至此,狂放之情趋于高潮,诗的旋律加快。诗人那眼花耳热的醉态跃然纸上,恍然使人如闻其高声劝酒:“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几个短句忽然加入,不但使诗歌节奏富于变化,而且写来逼肖席上声口。既是生逢知己,又是酒逢对手,不但“忘形到尔汝”,诗人甚而忘却是在写诗,笔下之诗似乎还原为生活,他还要“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以下八句就是诗中之歌了。这着想奇之又奇,纯系神来之笔。

  “钟鼓馔玉”意即富贵生活(富贵人家吃饭时鸣钟列鼎,食物精美如玉),可诗人以为“不足贵”,并放言“但愿长醉不复醒”。诗情至此,便分明由狂放转而为愤激。这里不仅是酒后吐狂言,而且是酒后吐真言了。以“我”天生有用之才,本当位至卿相,飞黄腾达,然而“大道如青天,我独不得出”(《行路难》)。说富贵“不足贵”,乃出于愤慨。以下“古来圣贤皆寂寞”二句亦属愤语。李白曾喟叹“自言管葛竟谁许”,称自己有管仲之才,诸葛亮之智却没人相信,所以说古人“寂寞”,同时表现出自己“寂寞”。因此才情愿醉生梦死长醉不醒了。这里,诗人已是用古人酒杯,浇自己块垒了。

  说到“唯有饮者留其名”,便举出“陈王”曹植作代表。并化用其《名都篇》“归来宴平乐,美酒斗十千”之句。古来酒徒历历,而偏举“陈王”,这与李白一向自命不凡分不开,他心目中树为榜样的是谢安之类高级人物,而这类人物中,“陈王”与酒联系较多。这样写便有气派,与前文极度自信的口吻一贯。三国诗人曹植在《名都篇》中描写洛阳饮宴时说:“归来宴平乐,美酒斗十千。”曹植被称为才高八斗(朝宋文学家谢灵运:“天下才有一石,曹子建独占八斗,我得一斗,天下共分一斗。”),尽管身怀利器,抱负不凡,却在政治上受到来自亲哥哥魏文帝曹丕的打击,郁郁不得志。“陈王”曹植于丕、睿两朝备受猜忌,有志难展,亦激起诗人的同情。一提“古来圣贤”,二提“陈王”曹植,满纸不平之气。此诗开始似只涉人生感慨,而不染政治色彩,其实全篇饱含一种深广的忧愤和对自我的信念。诗情所以悲而不伤,悲而能壮,即根源于此。

  刚露一点深衷,又回到说酒上了,酒兴更高。以下诗情再入狂放,而且愈来愈狂。“主人何为言少钱”,既照应“千金散尽”句,又故作跌宕,引出最后一番豪言壮语:即便是千金散尽,也当不惜将出名贵宝物——“五花马”(毛色作五花纹的良马)、“千金裘”来换取美酒,图个一醉方休。这结尾之妙,不仅在于“呼儿”、“与尔”,口气甚大;而且具有一种作者一时可能觉察不到的将宾作主的任诞情态。须知诗人不过是被友招饮的客人,此刻他却高踞一席,气使颐指,提议典裘当马,几乎令人不知谁才是“主人”。

  浪漫色彩极浓。快人快语,非不拘形迹的豪迈知交断不能出此。诗情至此狂放至极,令人嗟叹咏歌,直欲“手之舞之,足之蹈之”。情犹未已,诗已告终,突然又迸出一句“与尔同销万古愁”,与开篇之“悲”关合,而“万古愁”的含义更其深沉。这“白云从空,随风变灭”的结尾,显见诗人奔涌跌宕的感情激流。通观全篇,真是大起大落,非如椽巨笔不办。

  《将进酒》的篇幅不算长,但却五音繁会,气象不凡。它笔酣墨饱,情极悲愤而作狂放,语极豪纵而又沉着。诗篇具有震动古今的气势与力量,这诚然与夸张手法不无关系,比如诗中屡用巨额数目字(“千金”、“三百杯”、“斗酒十千”、“千金裘”、“万古愁”等等)表现豪迈诗情,同时,又不给人空洞浮夸感,其根源就在于它那充实深厚的内在感情,那潜在酒话底下如波涛汹涌的郁怒情绪。

  此外,全篇大起大落,诗情忽翕忽张,由悲转乐、转狂放、转愤激、再转狂放、最后结穴于“万古愁”,回应篇首,如大河奔流,有气势,亦有曲折,纵横捭阖,力能扛鼎。其歌中有歌的包孕写法,又有鬼斧神工、“绝去笔墨畦径”之妙,既不是刻意刻画和雕凿能学到的,也不是草率就可达到的境界。通篇以七言为主,而以三、五十言句“破”之,极参差错综之致;诗句以散行为主,又以短小的对仗语点染(如“岑夫子,丹丘生”,“五花马,千金裘”),节奏疾徐尽变,奔放而不流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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