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恨歌》读书心得

时间:2023-01-16 11:33:37 长恨歌 我要投稿

《长恨歌》读书心得(精选8篇)

  当我们有一些感想时,就十分有必须要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长恨歌》读书心得,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长恨歌》读书心得(精选8篇)

《长恨歌》读书心得1

  最近读完两本小说,长恨歌和活着,最初听见长恨歌这本书是在得到APP上听到的,因为我特别喜欢上海这个城市,所以对发生在上海的故事都特别感兴趣,故事写的是上海这所大都市从四十年代到九十年代沧海桑田的变迁,以及在这40年中一个女人在这个城市中的情与爱,可怜、可悲又可叹的飘摇的一生,文章以鸽子的视角去看整个城市,最后结尾的时候,也是以鸽子的视角收尾的,我想作者只所以要这么去以这个视角去讲,1、可能觉得上海的变化太快,人都是不断更替的,只有这群鸽子是这个城市不变的事物2、或许希望在上海上海生活的人以后能像鸽子一样自由吧,而不是身不由己

  故事的开头把上海描述的非常的美丽,但是美丽中透露着压抑,是压抑中的美丽,在我看来主人公王琦瑶的性格决定了她后来的走向,刚开始她可以选择去安安稳稳的嫁一个好人家,要去争上海小姐,她和命运斗,争上了上海小姐的第三名,也可以选择安安稳稳的生活,但是她选择了去做李主任的情妇,和道德斗,李主任死后,随着时代的变迁,她离开上海后又回到了上海,回到上海后和康明逊开始一段感情,因为康明逊家庭的缘故以及自身的故事,康明逊家人也不会同意,她拿出自己的所有资产交给康明逊,在我看来王琦瑶是真心的喜欢康明逊,康明逊最后还是离开了她,她还是在和命运和道德在斗争,直到女儿微微出生后,和女儿微微斗,她的一辈子都在斗争着,但是除了斗赢了上海3小姐一时的风光后,再也没有斗赢过,一时的辉煌,一辈子的悲哀,最后被女儿朋友的男朋友为了金条而掐死她,一辈子就这么在斗争中走完了,作者在这部小说里否定了女性靠幻想靠男性,依赖爱情来改变命运的观念,女性的命运必须有自己来把握,依靠男性来改变命运只能是女性一厢情愿的不实际的幻想

  我看完之后舍不得放手,实在是太好看的一部小说,意犹未尽,上面的话这是我的一点理解

  活着应该大部分的人都读过吧,我记得我小时候看的一部电视剧叫福贵,当时不知道这就是活着改编的,只知道这个人很命苦,现在看完小说,感触更深了点,故事以第三者来倾听福贵的故事,我在看书的时候几次都想哭,最深的是第一个情节是有庆被抽血抽死的时候,第二个是苦根吃豆子死了的时候,第一次是福贵失去第一个亲人的时候,第二个是福贵失去最后一个亲人的时候,我觉得这个人的命怎么这么苦,怎么这么难,福贵的生命里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最后只剩福贵和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小说写的是考验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我好好的理解了一下这句话,不管发生什么事情,都要乐观的面对,活着就一切都是有希望的,活着就是希望,人要为了活着而活着。

  很好的两部小说,没看过的大家有兴趣可以看看,看完会有所感,有所想。

  最后给大家再推荐一本书,王安忆的上海,对上海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看看。

《长恨歌》读书心得2

  人生如戏,魂牵梦萦。

  就像劫后余生,几番阅读,却已入了戏,结尾一句“死于他杀”,让我觉得恍然,原来我已体味了一个女人四十年的一生。长恨歌,并不荡气回肠,却会令人流恋不绝,这是一个女人四十年的长恨,恨一生爱而不得,一段段“畸形”的恋爱,都是掏心掏肺的付出,却终是独自落寞。

  有人说王安忆塑造的女主人公矫情、做作,整个故事只不过是几段荒谬又玛丽苏的爱情故事加大段的景物描写堆砌而已,但我觉得这样评价的人未免有些轻浮,甚至也可以说没看懂吧。王安忆作为一个海派作家,她的文字就是上海的精细,她写的鸽子、弄堂、光与影都是精雕细琢的,她每一个重要情节之前的铺陈并不是没有道理的,正因了周遭的变化才有故事接下来的发展,时空结合,当她温润雕琢的笔触流淌过,原来已是几年过去了,读她的情节总会让我有恍惚之感,原来蹉跎一瞬,已是岁月沧桑。

  我一开始是不喜欢王琦瑶的,这种漂亮又聪明并且自知的人往往带着一种自作聪明的气质,但是这样的女人又是特别的,她不张扬似张永红;却有一份率性,她不矫情似蒋丽莉,却有诗人的气质;她不单纯直接似薇薇,却时有可爱。大概就是她心思太多吧,所以她并不快乐,她这一生看似平平淡淡,却是承载了痛的;她这一生虽有间歇不断的朋友,却总是品味孤独,时间在墙上的日影月移,朋友的曲终人散,都只有自己体味,到头来平安里39号还不是只住一个王琦瑶。当卡麦拉的一声响,她的一生就开始了,这就是人生如戏,当她人生最后回光返照的时候还是片场,所以她的一生自片场起就错了,可上海老弄堂里的女人没有哪一个不是过着将错就错的人生。

  王琦瑶的爱情每一段都不得善终。小门小户出来的女子妄想太多,所以才有了她那第一段爱情,与一个富贵军阀相爱了,这就是我前期讨厌王琦瑶的原因,我觉得她对李主任更多的是依赖,也带了点虚荣的,而李主任对于她,则是爱怜,爱怜她也是爱怜当初那个初入社会摸爬滚打的自己,他们有点“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意思。因为李主任的身份关系,王琦瑶是不见天日的,所以在这段爱情里她做的最多的就是等待,她的这段爱情除了等待就只剩下巷弄里的流言。

  后来,一个人生活的王琦瑶就有点迷人了,因为独立与成熟,这是比美丽可爱更值得、更耐欣赏的。她靠给人推针维持生计,虽然生活在简陋的平安里,但是她还是能保持生活的精细,也因此结交了严师母、康明逊和萨沙,就有了第二段感情,与康明逊相爱并有了孩子。又是同样的原因——身份关系,作为大家庭独子的康明逊是不能娶她的,但她还是义无反顾,怀了孕,甚至选择牺牲萨沙,牺牲自己的身体,她软弱又勇敢,女人总是矛盾的。

  最后一段就是与老克腊了,相差二十多岁的黄昏恋,很多人觉得荒谬,但荒谬之余是苦涩的,就像我们学校有个学长发表的一篇小说《吴蓝花》的结局一样,年老的吴蓝花对着别人的新郎说“娶了我吧”,荒诞又心酸。王琦瑶一直是渴望爱的,老克腊激起了她最后一点的青春激情,可是老克腊和康明逊一样,没有足够的勇气,他们谁都没法给王琦瑶一个承诺,这就是男人和女人的不同。

  程先生,可以算王琦瑶爱情里的炮灰了,他给王琦瑶一生的走向开了个头,却始终没法参与到她的生活,王琦瑶是有点利用他的,当初为了激怒蒋丽莉和他在一起约会吃饭,后来也是因为长日的无聊和他一起约会吃饭,他们做着类似情人的事情却不是情人。我觉得王琦瑶一生所遇到的男人没有一个比程先生更爱他,这就是备胎的痛苦。

  王琦瑶最后死于社会的渣滓——长脚之手,叫人唏嘘,饶是风情万种,不过惨淡收场。作者暗示了王琦瑶的死最终不过是个无头案,上海这地方,有太多的无头案了,像这样的独身的女人,更没人会在意,她死了,只不过是上海的巷弄里又多了一个流言而已。

《长恨歌》读书心得3

  《长恨歌》讲述了一个女人四十年的情与爱,被一枝细腻而绚烂的笔写得哀婉动人,其中交织着上海这所大都市从四十年代到九十年代沧海桑田的变迁。生活在上海弄堂里的女人沉垒了无数理想、幻灭、躁动和怨望,她们对情与爱的追求,她们的成败,在我们眼前依次展开。王安忆看似平淡却幽默冷峻的笔调,在对细小琐碎的生活细节的津津乐道中,展现时代变迁中的人和城市,被誉为“现代上海史诗”。

  王琦瑶是个兼具美貌与聪明的女孩。在参见舞会的时候,尽管很少见识这样的场面,但是她并没有露怯,也没有表现出任何的失礼之处。在被评为“上海小姐”的季后时,她从容镇定,表现出谦逊和自持。她也有一定的眼力,情商也不弱。周丽莉在王琦瑶眼里就是一张白纸。甚至在借住周家时,展现了一定的治家才能。在女性擅长的穿衣打扮上面,王琦瑶具有不俗的品味。总之,王琦瑶确实比一般女孩子优秀,碰巧她自己也明白这一点。

  阅读过程中,王琦瑶让我想起一个人,就是张爱玲笔下的顾曼贞。其实王琦瑶比顾曼贞的状况好很多。王琦瑶家境不算贫寒,家里还雇着娘姨,父母对她也是挑不出刺来。顾曼贞家境贫寒,有个做小姐的姐姐,姐姐夫妇对她虎视眈眈。顾曼贞对富少是动了真情,王琦瑶对李主任却不是爱情。在李主任死后的时间里,王琦瑶心坎上放着的,是那一箱金条,而不是具有象征意味的戒指。顾曼贞让人怜惜,有情人难成眷属是一种悲剧。王琦瑶让人可惜,美好的事物落入泥淖之中,是另外一种悲剧。

  那种痛到骨髓,悲到心坎不是王琦瑶,她是自己的愿,自己的无可奈何让悲伤慢慢袭来,慢慢袭来的悲却也不是能够转瞬即逝的,是一种哭笑不得的无奈,上海小姐们都在按照自己的欢喜,自己的情不自禁却也是自己的无可奈何走下去,最后转头已是白发的那日,上海小姐却仍是上海小姐。那种女人特有的虚荣心,上海小姐特有孤傲和自卑让她们永远无法走出那道光环和魔障。王琦瑶四十年卑微的固守着自己那份骄傲,那三小姐独有的骄傲,孑然一身的骄傲。爱情对她是奢侈品,但骄傲是她生存的支撑。二十岁的她却与四十岁的男子,四十岁的她却又与二十岁的男子,时间再她身上仿佛也不是时间了。她得到了同情,羡慕,怜悯,她抓不住的是爱情,程先生就像今时今日的小贝,孺子牛般低头拉磨,奈何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上海小姐们,那些王琦瑶们,爱情也随黄鹤去了。

  王琦瑶大可以和爱她的程先生结婚,生儿育女,享受尘世的幸福。但是她不甘心,尤其是经历了“上海小姐”的选美活动,并且获得了一定的肯定。一只想要飞翔的凤凰不会眷恋一株小树。

  王琦瑶有些小聪明,足以让她在一众女孩中卓尔不群。周围的赞扬未免让她有些自视甚高。是的,她觉得自己不应该属于目前的阶级。她应该属于上流社会,只有李主任这样的男人才能配得上她。

  在当下,王琦瑶的做法似乎是一种上进心的表现。不安于自己所在的阶级有什么不对吗?不想当将军的兵不是好兵。但这两者有本质不同。王琦瑶和李主任在一起是“攀”,她自己毫无根基,她实际上是依附于李主任。就如今天的某女星。她声称不需要嫁入豪门,因为她自己就是豪门。这两者有本质的区别。“嫁入豪门”,是靠依附进入上流社会,“自己是豪门”,她就是主人翁而非从属地位。

  几乎每个女孩都有过超越阶级的美梦。灰姑娘的故事永远都有市场。王琦瑶在张永红身上看到了年轻时候的自己。但是,和张永红相比,更加愚拙,更加平庸的薇薇却更幸福。

  《长恨歌》中的男人,如李主任,康明逊,萨沙,都有些自私和软弱。但是王安忆用文字给予他们宽容和理解。王琦瑶说她一辈子都靠自己。其实不然,李主任留下的那一箱金条给了她真正的安全感。在任何一种关系中,也许平等才是最重要的。即使是美貌的女子,也不要做攀缘的凌霄花,还是做一株木棉吧。

《长恨歌》读书心得4

  读书一定要读完,不然你不会读到书的精髓,读到书的精华。就像小时候读《水浒》,读的时候十分的吃力,捏着鼻子读下去,有一种要死的感觉,但是读到最后,读到李逵战死沙场依然对宋江大哥哥忠心耿耿的时候,幼小心灵突然有了一种震撼,一种凄凉人生,悲哀英雄的郁闷在心中流动,由此开始对水浒有了不同印象,从而重读水浒,再读水浒的时候感情开始夹杂其中,开始可以欣赏到其中的妙处。

  《长恨歌》读的过程也是有种憋气的感觉,读起来十分的不爽快。书中处处存在着张爱玲的影子,对语言的雕刻,对剧情的设计,伏笔,对不相干内容的极尽详尽的描述,当然我慵懒昏睡。尽管这样,还是坚持着着读完,却没有预期的.效果,在一种匪夷所思,甚至猥亵的情形下结束了整篇文章,让人有一种不爽快,不痛快,也可以说不理解地感觉。

  解放前的上海对于我们来说相当的遥远,也许这也是无法了解作者对旧上海雕花般的描述。每个人都有自己生活的时代,而这个时代对于经历过他的人来说可能是刻骨铭心。故事的剧情就是从旧上海的繁华开始写起。四十年代,还是中学生的王琦瑶被选为“上海小姐”,从此开始命运多舛的一生。做了某大员的“金丝雀”从少女变成了真正的女人。上海解放,大员遇难,王琦瑶成了普通百姓。表面的日子平淡似水,内心的情感潮水却从未平息。与几个男人的复杂关系,想来都是命里注定。八十年代,已是知天命之年的王琦瑶难逃劫数,与女儿的男同学发生畸形恋,最终被失手杀死,命丧黄泉。

  书中充满了复杂而又模棱两可的描述,故事情节缺少根基,人物性格特点不清晰,文章围绕主人公进行描写,过分强调主人公的特点,结果性格特点均没有表现出来。故事情节也有点半信半疑,年过50的人与20余岁的人保持着一种暧昧的关系,并因此让主人公结束了生命,让人哭笑不得。堂而皇之,狗肉上了大席。王琦瑶和女儿在一起的情节,比如相互嫉妒,就像一对姐妹一样,也让人难以理解,这样的事情怎会发生在一对母女身上?

  书中弥漫了张爱玲的文学气息。然而却没有达到张爱玲对文字,对情节的把握。看完了《半生缘》,整个人就像真的经历过了一次人生般的。尽管也是描写了一段旧时代爱情故事,但又不是一味沉迷在男欢女爱的主题里,她很冷静,很敏感,她的特点是很会讲故事。书中对爱情的曲折与深刻用恰当的文字描述了出来,让人叹为观止。可惜悲哀的是,《长恨歌》把张爱玲当作跟怀旧、泡吧一样,成为一种故作的姿态了。所以尽管《长恨歌》也达到了一定的境界,并且对旧上海繁华及弄堂的装饰进行了极致的描述,使对此感兴趣的读者兴奋不已,但对我们这些不喜欢“花言巧语”的读者来说确是一种折磨。故事情节匪夷所思,人物描写不鲜明,性格特点不明显,甚至对主人公心理特点在读完后也没有一个明确的把握,不是为该书的一大缺陷。

《长恨歌》读书心得5

  《长恨歌》中每一部分都会要那么几段文字专注于写上海的物和景。看似无意的环境描写,恰恰奠定了故事的整个基调,甚至是故事每一个情节的暗示。若我们足够细心,王琦瑶最后甘愿做李主任的情妇也不应该是在我们的意料之外,每一个上海弄堂里的女人都是会这样做的。王琦瑶不仅是她自己,也是那个社会的文化缩影。

  王安忆的文字是包含深情的,每一个文字好像都是一段感情的化身,她轻轻地落在我们的心上,让我们慢慢地深陷其中,等睁开眼的时候才发觉原来我们早就被包围了。《长恨歌》中有这样一段文字:嗅久了便浑然不觉,身心都浸透了。对啊,刚开始以为的冗长琐碎,到后来竟是深入骨髓了。王安忆的人物刻画是及到位的,王琦瑶的形象则是跃然纸上的。

  王琦瑶的生命中有四个及其重要的男人和一个与她不可分离的女人。这几个男人中,最让人心酸流泪的是程先生,接近半生的孤单几乎迷失自己,却还是没能与心上人长相厮守。王琦瑶离开程先生后,程先生荒废了自己的兴趣——照相,而当程先生决定离开王琦瑶以后,程先生又重新开始为人照相。其中有一段文字让我流泪。

  “他放完最后一张照片,拉开暗房窗户上厚重的布幔,看见了晨曦中的黄浦江,这是久违了的情景,却是熟人心底的情景,程先生想他已有多少日子没有对它垂目,可它却一直驻守着,等待他的回心转意。”

  王安忆用她及其细腻的笔触,极好地表现了一个已然下好决定的男人的形象。程先生经历了半生的离别,一切对他而言好似真的能够放下了。程先生是爱极了王琦瑶的,但他也确实是骄傲的。直到后来他都不青春自己对王琦瑶剩下的究竟是迷恋还是爱恋。

  突然再看眼下的风景,时光好像能够倒流到没有认识王琦瑶的那会。那时候的自己还是一个极年轻的男子,有着一份极佳的工作,有自己的兴趣爱好,是很多女子所钦羡的对象,而他偏偏只对王琦瑶上了心。如今,他放下王琦瑶,他本以为自己一无所有了,却不曾想自己的身后并非无人之境。原来那段潇洒不羁的青春还是有目睹者的。

  程先生仿佛是下了决心似的要与那段时光作别,以至于后来他选择死亡的时候还是要让这个窗口的风景来见证自己的灭亡。

  王琦瑶生命中徘徊着各色各样的男人,而这些与她有瓜葛的男人们最后都是离她而去的,连唯一血肉相连的女儿也是离她而去的。

  微微看似是极不像王琦瑶的,事事都与母亲对着干,凡是王琦瑶说好的,她偏认为那是极不好的;王琦瑶说了要往东,她就要往西去。可这个女子正是王琦瑶的翻版,只是她没有自己的母亲来得出色,而正是这份“不如”,才使得微微获得一份比王琦瑶幸福安稳地多的生活和可靠得多的丈夫。王琦瑶其实是嫉妒女儿的,王琦瑶穿过古典的红色旗袍,穿过纯洁的白纱,却不曾拥有一个能与她白首的男子,微微却拥有了。微微的不够美丽让她放心,但王琦瑶在女儿结婚的那天却看到了一个让所有的美丽都甘愿偃旗息鼓的女子,这也正是她那个成为新娘的女儿,而这一切都是王琦瑶终其一生都没能得到的。

  王琦瑶的天空是无风无云,无边无沿的,她的生命好像是黄浦江的水,一直在流淌,却流淌不尽。她仿佛甘于平庸,但她却一直记得自己三小姐的辉煌过去,直至死,想起的依旧是片场那个“死去”的女子。

  从开始对王安忆文字的排斥,到最后的爱不释手,这是王琦瑶的功劳,更是王安忆的。

《长恨歌》读书心得6

  好久没有认认真真的看过书了,大脑一直处于枯涸状态。

  春节期间,百无聊赖之下就随手拿了一本书来看,是王安忆的《长恨歌》,书皮儿上写着“第五届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翻开书往深处走去。刚看了一两节,第一节是“弄堂”,第二节是“流言”,第三节是“闺阁”。正看到第三节处,不知道是作者写的好,还是我天生的有些冲动和大脑多日未用的缘故,脑瓜子就开始胡思乱想、天马行空。脑子里全是上海弄堂的影子,就有些禁不住的想要去看上一看。想去看看那些晨曦的光,薄薄的雾,那些天窗,那些工笔画般的墙壁,还有那些绿苔,还有……想去闻闻那弄堂里的堆积出流言的东西,有混浊的空气,有薰衣草的气味,有脂粉香,有油烟味,还有那所有漂浮在流言上的东西。

  其实,真要想去看那些绿苔,那些薄雾,往往都是看不到的。那些工画般的剥落的墙已逐步被豪华的大厦所取代。思想像脱了缰的野马,一旦摆脱框框格格的束缚,就肆意奔驰。奔回到了小学课堂,是一堂语文课。那节课好象讲的是茅盾(真巧,又是茅盾)的《白杨礼赞》。老师在讲台上反复的讲,广大劳动人民是如何的如白杨树般坚强、不屈不挠,等等。现在想起来,自己倒是想去那无边的戈壁,去亲手抚摸一下那些白杨,去体会一下独身一人在旷野中、在阳光下爆晒的切肤之痛。

  人与阳光,与空气,与大地需要亲密的接触。人,本在那其中。书中的绿苔和油烟,不由得又让我想起远方的家来。我家的屋子是几间瓦房,屋前有一块不大不小的坝子。那坝子又由几块拼凑而成,有两块石头是铺就的,还有一块是水泥的。我家那地方要不久旱,要不就久雨。那块水泥坝子在雨水年复一年的冲涤下,就有一些靠墙边的地方起了薄薄的苔。一到下雨天那块地就特别滑,过往的人都绕远了走。有些着急的或嫌麻烦的仍从那儿走,总有人不小心滑倒。大人摔倒了起来骂声娘就走了,要稍小些的孩子可就有意思了。他们摔倒了不起来,就在原地坐着哭,哭得嘹嘹亮亮的,不带一丝虚假。待哭够劲了,自己起来把眼泪一抹又乐呵呵的玩去了。

  到了傍晚,家家户户的房顶上都冒着烟,有青的,有白的。从烟囱出来的烟柱一般都是保持不了多久的,慢慢的,就散了开去。小的时候,常常望着那烟出神,想着要是自己化身为烟多好,那样就可以飘得好高好远,自由自在的。整个村庄都弥漫着这些烟,它们飘呀飘的,有一些烟就飘到了城市,让外出的游子时不时的都能闻到家乡的味道。我想,像这样能引起如我般的读者的回忆的文章会越来越少,因为像这样写弄堂的东西会越来越少。很多东西是在我们经历过后沉淀在我们脑中的,不是“呼之则来,挥之则去”的。经历,沉思,然后升华。

  王安忆有幸,他经历了上海的弄堂和上海,然后写了这本《长恨歌》。茅盾有幸,他经历了那些戈壁和白杨,然后有了我的神往。我们一路走来,并继续走下去。有了这些经历,我们是幸福的、无悔的。经历是一段岁月,一段人生,一笔财富。

《长恨歌》读书心得7

  作为一代文人,白居易可谓是一个成功者。他的现实主义的笔,写出了多少个凄冷的场面,敲响了一次又一次警钟。他的《长恨歌》,可谓是他一生的代表作。

  诗以喜剧开头而转成杯具,虽然作者的立意是“欲惩尤物”,却成了一首感情的颂歌。这首叙事诗的最成功处就是抒情,相当复杂的情节只用精炼的几句就交代过去,而着力在情的渲染,细致地写唐明皇与杨贵妃感情的浓烈和贵妃死后双方的思念之情.

  《长恨歌》就是歌“长恨”,“长恨”是诗歌的主题,故事的焦点,也是埋在诗里的一颗牵动人心的种子。而“恨”什么,为什么要“长恨”,诗人不是直接铺叙、抒写出来,而是经过他笔下诗化的故事,一层一层地展示给读者,让人们自我去揣摸,去回味,去感受。《长恨歌》首先给我们艺术美的享受的是诗中那个宛转动人的故事,是诗歌精巧独特的艺术构思。全篇中心是歌“长恨”,但诗人却从“重色”说起,并且予以极力铺写和渲染。“日高起”、“不早朝”、“夜专夜”、“看不足”等等,看来是乐到了极点,象是一幕喜剧,然而,极度的乐,正反衬出后面无穷无尽的恨。唐玄宗的荒淫误国,引出了政治上的杯具,反过来又导致了他和杨贵妃的感情杯具。杯具的制造者最终成为杯具的主人公,这是故事的特殊、曲折处,也是诗中男女主人公之所以要“长恨”的原因。

  许多人说《长恨歌》有讽喻意味,我想,这首诗的讽喻意味就在那里。那么,诗人又是如何表现“长恨”的呢马嵬坡杨贵妃之死一场,诗人刻画极其细腻,把唐玄宗那种不忍割爱但又欲救不得的内心矛盾和痛苦感情,都具体形象地表现出来了。由于这“血泪相和流”的死别,才会有那没完没了的恨。随后,诗人用许多笔墨从各个方面反复渲染唐玄宗对杨贵妃的思念,但诗歌的故事情节并没有停止在一个感情点上,而是随着人物内心世界的层层展示,感应他的景物的不断变化,把时间和故事向前推移,用人物的思想感情来开拓和推动情节的发展。唐玄宗奔蜀,是在死别之后,内心十分酸楚愁惨;还都路上,旧地重经,又勾起了悲痛的回忆;回宫后,白天睹物伤情,夜晚辗转难眠。

  日思夜想而不得,所以寄期望于梦境,却又是“悠悠生死别经年,魂魄不曾来入梦”。诗至此,已经把“长恨”之“恨”写得十分动人心魄,故事到此结束似乎也能够。然而诗人笔锋一折,别开境界,借助想象的彩翼,构思了一个妩媚动人的仙境,把杯具故事的情节推向高潮,使故事更加回环曲折,有起伏,有波澜。这一转折,既出人意料,又尽在情理之中。由于主观愿望和客观现实不断发生矛盾、碰撞,诗歌把人物千回百转的心理表现得淋漓尽致,故事也所以而显得更为宛转动人。

  《长恨歌》是一首抒情成份很浓的叙事诗,诗人在叙述故事和人物塑造上,采用了我国传统诗歌擅长的抒写手法,将叙事、写景和抒情和谐地结合在一齐,构成诗歌抒情上回环往复的特点。诗人时而把人物的思想感情注入景物,用景物的折光来烘托人物的心境;时而抓住人物周围富有特征性的景物、事物,经过人物对它们的感受来表现内心的感情,层层渲染,恰如其分地表达人物蕴蓄在内心深处的难达之情。从黄埃散漫到蜀山青青,从行宫夜雨到凯旋回归,从白日到黑夜,从春天到秋天,处处触物伤情,时时睹物思人,从各个方面反复渲染诗中主人公的苦苦追求和寻觅。现实生活中找不到,到梦中去找,梦中找不到,又到仙境中去找。如此跌宕回环,层层渲染,使人物感情回旋上升,到达了高潮。诗人正是经过这样的层层渲染,反复抒情,回环往复,让人物的思想感情蕴蓄得更深邃丰富,使诗歌“肌理细腻”,更富有艺术的感染力.作为一首千古绝唱的叙事诗,《长恨歌》在艺术上的成就是很高的。古往今来,许多人都肯定这首诗的特殊的艺术魅力。《长恨歌》在艺术上以什么感染和诱惑着读者呢宛转动人,缠绵悱恻,恐怕是它最大的艺术个性,也是它能吸住千百年来的读者,使他们受感染、被诱惑的力量。

《长恨歌》读书心得8

  《长恨歌》的第三部分是我最喜欢的一部分,这是就文字表达和通篇气韵而言。

  所有的遮遮掩掩,所有的欲语还休,在这里都呈现出一种星垂平野阔,月涌大江流的意思。以前都是小打小闹,旁敲侧击,在这最后一部分,终于都云开雾散,万物归宗,文字洗练,意向准确,每一句话都说出了王琦瑶和读者的心声。

  用王安忆自己的话说:“原先它是多么不规矩呀,角角落落都是风情的媚眼,你一进去就要上它的圈套。如今,又好像是故事到了收尾部分,再嬉皮笑脸的都须正色以待,再含糊不过去,终要水落石出了。”

  读者都期盼着一个风情万种暗藏媚影的结局。

  然而,几十年前的风情还是敌不过时间的冲洗和嘲弄。

  王琦瑶先是和自己女儿毫无意义的对抗,是的,她比她女儿美,她比她女儿更懂得美的真谛,但是这真谛是用来传授和教导,用来滋养和施恩,如果用来一一对照,就显得怪异,甚至于可怜。

  此时的王琦瑶像一只一直沉睡的蝉蛹,终于决定破蛹而出,但是早已经不是她当初的世界——她毕竟不做上海小姐已经很多年。

  后来,女儿远嫁美国,她依旧和女儿的旧友玩成一片,还是因为无所寄托吧,还有那颗不服老的心。

  王琦瑶作为女人中的女人,她也许可以忍耐寂寞,但是她不能忍耐周围热闹的风景里,她不在其中。不是恨着,就是爱着,她不能被冷落在阁楼的角落里。

  她一辈子小心翼翼的藏着收着也守护着,自己的美貌和智慧,遗恨常有,来日无多。可惜的是,她正经爱过的男人都不可能给她一个一生一世的结局。

  李主任自不必说,她本就是他特地买来的金丝雀;康明逊有点可惜,不是说没有结果可惜,而是说,他的出现搅乱了本来也许可以和王琦瑶玉成的程先生——康明逊那个人自己倒是没有什么可惜的,可惜的是王琦瑶的一片真心。

  最后出现的老克腊,明明就是康明逊隔了二十年的光阴再次还魂,除了暧昧,一无用处,得到之后,又疑心自己是不是还有更好的选择。

  王琦瑶自己显然是看不到这一点的,在明明该山远水阔的时候,被挑起的一颗凡心竟然无法回到从前的优雅姿势。

  她以为这次是她自己选择的不要结果,她以为她这次甚至还有金钱打底,但是这与26岁的老克腊来说,这种交往是多么的难堪和难为情——好像他是特地来占她便宜似的,不光为了肉体还有利益。

  这次王琦瑶的主动破坏了所有的游戏规则,所有的恋爱的无法明示的朦胧和不动声色的进退,一招一式中暗藏的美好,终于全部消失。

  不是说主动或者进取有错,只不过错的是时间和这个人。聪明了一辈子的王琦瑶终于做了一回愚蠢的凡人,又或者她的阅尽千山的看破和无所保留,不是面前的这个人可以承受。

  收藏了一辈子的七窍玲珑玻璃心,交给一个凡心尤炽的人,摔碎了踢远了,都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只叹人生长恨水长东。终是辜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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