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暂行条例

时间:2021-04-23 17:51:40 我要投稿

印花税暂行条例2016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的应税凭证征收的一种税,它由凭证的书立人或领受人缴纳,是一种带有行为性质的凭证税。下面是应届毕业生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印花税暂行条例2016,欢迎阅读!

  印花税暂行条例2016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二)产权转移书据;

  (三)营业帐簿;

  (四)权利、许可证照;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第三条 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

  具体税率、税额的确定,依照本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应纳税额不足一角的,免纳印花税。

  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缴纳。

  第四条 下列凭证免纳印花税:

  (一)已缴纳印化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二)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三)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凭证。

  第五条 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以下简称贴花)的缴纳办法。

  为简化贴花手续,应纳税额较大或者贴花次数频繁的,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采取以缴款书代替贴花或者按期汇总缴纳的办法。

  第六条 印花税票应当粘贴在应纳税凭证上,并由纳税人在每枚税票的骑缝处盖戳注明或者画销。

  已贴用的印花税票不得重用。

  第七条 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

  第八条 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第九条 已贴花的凭证,修改后所载金额增加的,其增加部分应当补贴印花税票。

  第十条 印花税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

  第十一条 印花税票由国家税务局监制。票面金额以人民币为单位。

  第十二条 发放或者办理应纳税凭证的单位,负有监督纳税人依法纳税的义务。

  第十三条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一)在应纳税凭证上未贴或者少贴印花税票的,税务机关除责令其补贴印花税票外,可处以应补贴印花税票金额二十倍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的,税务机关可处以未注销或者画销印花税票金额十倍以下的罚款;

  (三)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税务机关可处以重用印花税票金额三十倍以下的罚款。

  伪造印花税票的,由税务机关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印花税的征收管理,除本条例规定者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条例由财政部负责解释;施行细则由财政部制定。

  第十六条 本条例自一九八八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拓展阅读】

  印花税最新规定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4]78号),鼓励金融机构对小微型企业提供金融支持,在金融贷款方面明确了印花税优惠政策。

  《通知》规定,自2014年1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印花税因为税率低,在税收收入中所占比重不大,一般不会对纳税人造成过重的经济负担,所以不少纳税人也不会太多关注该税种,对此知之甚少,但其征税范围却很广泛。为帮助广大纳税人了解印花税并利用好印花税的优惠政策,本报记者查阅了相关资料,并采访了税务专家。

  我国印花税概况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使用的应税经济凭证所征收的一种税。因纳税人主要是通过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来完成纳税义务,故名印花税。印花税是世界各国普遍征收的一个税种,最早始于1624年的荷兰。旧中国于1913年首次开征。1927年******政府公布了印花税条例。新中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于1950年1月发布《全国税政实施要则》,规定印花税为全国统一开征的14个税种之一。1958年简化税制时,被并入工商统一税,不单独征收。为了在税收上适应不断变化的客观经济情况,广泛筹集财政资金,维护经济凭证书立、领受人的合法权益,1988年8月国务院制订并公布了《印花税暂行条例》,于同年10月1日起恢复征收印花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具体有:立合同人,立据人,立账簿人,领受人,使用人。

  印花税的计算有两种方式:

  第一种为按比例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税金额×适用税率;第二种为按定额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凭证数量×单位税额。

  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以下简称贴花)的缴纳办法。

  为简化贴花手续,应纳税额较大或者贴花次数频繁的,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采取以缴款书代替贴花或者按期汇总缴纳的办法。

  印花税的纳税环节应当在书立或领受时贴花。印花税一般实行就地纳税。

  征税范围和税率

  我国经济活动中发生的经济凭证种类繁多,数量巨大,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的.凭证征收,没有列举的凭证不征税。正式列举的凭证分为5类,即经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和经财政部门确认的其他凭证。

  印花税税目中的合同比照我国原《经济合同法》对经济合同的分类,在税目税率表中列举了10大类合同。分别是: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技术合同。

  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共5项产权的转移书据。另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

  营业账簿根据反映的内容不同,在税目中分为记载资金的账簿(简称资金账簿)和其他营业账簿两类,以便于分别采用按金额计税和按件计税两种计税方法。

  权利、许可证照是政府授予单位、个人某种法定权利和准予从事特定经济活动的各种证照的统称。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等。

  我国现行印花税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

  比例税率分为1‰、0.5‰、0.3‰、0.05‰四档。按比例税率征收的应税项目包括:各种合同及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记载资金的账簿和产权转移书据等。

  适用定额税率的权利、许可证照和营业账簿中的其他账簿,采取按件征收固定税额,单位税额均为每件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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