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维修合同

时间:2022-09-19 14:57:04 维修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房屋维修合同锦集七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房屋维修合同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房屋维修合同锦集七篇

房屋维修合同 篇1

  【合同案例】:大学毕业生小贝承租一房,房内有天花板脱落危险,小贝多次要求房东老陈修理未果,只好向虹口法院起诉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虹口法院依法审理,认为该房屋确实存在安全隐患,并已危及到小贝的安全,支持诉请。

  小贝去年从上海某高校毕业,通过中介租了老陈的房子。看房时,小贝发现屋顶天花板有脱落迹象,但考虑到租金相对便宜,仍愿意承租,只要求房东修理天花板。房东对修理一事口头表示同意。等到签订租房合同入住后,小贝才发现房东只是用透明胶带将有裂痕的地方粘贴了一下。

  某天下班回家,小贝发现天花板的水泥掉落下来砸了一地,他立即通知老陈要求重新维修天花板。老陈同意修理,人却迟迟不来。其后,小贝及其同学趁着酒劲找老陈理论,打伤了老陈,为此,小贝还赔偿了老陈医药费8000元。对于伤人一事,老陈耿耿于怀,百般拖延对房屋的维修。小贝最终起诉至虹口法院,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虹口法院经审理认为,出租房屋已经危及到小贝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即使小贝在订立租房合同时明知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但他仍然有权利随时解除合同。所以,对小贝的诉请,法院予以支持。

  【法官建议】:刚出校门的大学生租房时应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涉及因房屋质量问题而引发的修缮责任等内容,并明确约定违约责任。

  房屋维修责任应该是《租赁合同》中最常见的条款,合同双方一般会根据《合同法》第220条规定,即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来约定维修责任。但现实中往往不是简单的适用该条规定就能解决维修争议的,因为维修责任往往隐藏在其他事项中,造成责任划分不清晰问题。本人认为维修包含在房屋正常修缮、装修后返修及恶意添附的补偿责任等多项内容之中。因此租赁合同双方在约定维修责任时,应全盘考虑。

  1、房屋修缮责任

  房屋修缮责任是指在房屋租赁期间对房屋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的维修责任由哪一方承担的问题。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或合同约定由出租人修缮的,由出租人负责修复。不及时修复,致使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修缮责任由双方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因此出租人有对房屋及其设备及时、认真地检查和修缮,以保证房屋居住和使用的安全的义务。但“因承租人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从律师角度认为,应将“承租人过错”进行列举,明确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房屋修缮责任条款中,以减少不必要的争议。

  2、承租人装修改变房屋构造后的返修责任

  《合同法》第223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现实中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对租赁房屋改变构造(当然不涉及主体结构安全),使用中产生的返修责任争议较多。

  我们曾代理过这样一个案子:王某将自己私有的二层二室住房租赁给张某,合同约定租赁用途为中介服务,并同意张某的装修方案,将原卫生间拆除移至阳台,将卫生间通风和排水立管在二层弯曲靠在墙边,以增加厅内有效使用面积。使用中楼上用户发现下水不畅,楼下住户发现卫生间通风不畅,于是与出租人联系,要求其维修。承租人在出租人要求下也同意并实际简单进行了处理,但效果不是非常明显。在楼上楼下用户强烈要求下,出租人要求承租人恢复原构造或是拆除装修进行彻底返修,承租人坚持当时改造方案是经出租人同意并认可的,否则也不会同意承租。因此双方就返修期租金及费用承担问题产生争 议,诉至法院。

  这是一个典型的因出租人同意情况下产生的返修争议,由于当初对改变房屋构造的后果双方约定不足,造成维修责任不明确。向这样的案例还有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将阳台窗探出,因物业或楼上住户要求必须拆除等等,都涉及返修责任承担问题。为避免此种争议产生,作为出租人要慎重答应承租人的改造要求,约定好如出现返修责任承担主体,切不可为把房先租出去 ,而回避返修责任问题。

  3、承租人恶意添附的补偿责任

  实践中,对于承租人对房屋进行改建、改装或者增加附着物而形成的添附物,如果是征得出租人同意的,或者按合同约定的'承租目的属于合理添置的,那么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一是《房屋租赁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二是合同没有约定而又协商不成的,拆除后并不会严重影响其价值的,一般由承租人自行拆除。不能拆除的可以对添附物现价值进行评估,归出租人所有,并对承租人予以适当补偿;三是若出租人不同意添附或承租人并非按合同约定的承租目的添附的,且《房屋租赁合同》没有约定而又协商不成的,拆除后并不会影响其价值的,承租人可以自行拆除。

  不能拆除的,出租人对装修物的损失一般不给予补偿。上述做法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6条规定。所以在签定租赁合同时,对添附物或改善物处理做约定是最好的。

房屋维修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河西沟小学对学校地面、自来水、垃圾车、校门柱旗座、课桌椅、门窗玻璃等进行维修与更换,现与施工方刘生强订立如下协议,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河西沟小学零星维修。

  2、工程地点:河西沟小学。

  3、工程范围:屋顶防水维修、课桌椅、自来水等维修。

  4、合同工期:开工日年月1日,竣工日日。

  二、工程服务形式

  包工、包料、包质量。

  三、施工内容

  1、自来水维修共计

  2、学校地面硬化维修120平方米,每平方米5元,共计600元;

  3、垃圾车维修,维修工料费共计200元;

  4、校门柱旗座焊接维修费200元;

  5、课桌椅维修40套,每套20元,共计800元;

  6、门窗玻璃维修更换30平方米,每平方米30元,共计900元;

  7、水洞维修两个,工料合计200元;

  8、电教设备、录扩音设备维修费共计500元;

  9、压面机维修60元;

  10、屋顶防水维修20平方米,每平方米60元,共计1200元。 以上合计4860元。

  四、工程总价

  经甲、乙双方核算后为人民币:肆仟捌佰陆拾元(4860.00元)。

  五、工程质量监督与检查验收

  乙方在施工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和企业规范及本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对甲方提出的问题,乙方应及时进行整改,工程结束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予支付工程款。

  六、保修

  1、自乙方维修工程完工后,乙方须对全部工程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为2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之日起计算。

  2、保修期内,如维修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保证接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派人进行检查及维修,并应在甲方确定的合理期限内修复完毕,如乙方逾期未派人修复或二次维修后仍出现问题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维修,所需费用和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报教育局项目办一份。合同经签字盖章之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 方(签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

房屋维修合同 篇3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就甲方拥有的磷化车间房屋维修翻新等事项签订如下合同,确保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就地维修标准及要求

  1、甲方就位于塘栖镇磷化车间房屋屋顶委托乙方维修翻新。

  2、乙方根据甲方的专项维修基金,专项用于磷化车间屋顶维修翻新,合理使用维修资金,甲方将监督乙方实施。

  3、维修项目:磷化车间屋顶维修翻新。

  4、甲方支付乙方20xx元人民币的保险费,让乙方自行购买人身意外险,如乙方不购买导致的人身伤害,由乙方负责。

  4、维修要求:

  ① 乙方自行组织维修施工队,并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质量工作,造成的一切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② 乙方要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负责清理完该工程造成的淤泥杂物,并服从甲方对该工程的建设管理,逾期不清理的,甲方组织人员清理,费用由乙方负担,并从甲方付给乙方的补贴款中扣除。

  5、乙方对甲方的维修项目负责,确保维修范围内的所有设施的正常使用。

  6、甲方应及时支付乙方维修费用,如甲方拖欠乙方费用,导致乙方无法及时更换或维修相关设施,乙方不承担相应带来的损失。

  第二条 维修付款

  甲方在合同期内向乙方支付8400元维修翻新费用,乙方用于劳务支出。

  第三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后解决,如无法解决,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自双方签名盖章时生效,一式二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 方(签名、指):

  负责人(签名):

  签订日期:年

房屋维修合同 篇4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乙方承包维修甲方澧阳镇兰江东路的澧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办公楼的工程。维修改造:1、办公楼维修改造;2、院内新砌围墙、大门、车棚;3、室外场坪;4、原围墙、大门、车棚。5、新建厨房、卫生间、场坪硬化等其它工程。

  第二条工程期限。本合同全部工程20xx年1月10日开工至20xx年4月25日竣工。如遇有法律明文规定耽误工期可顺延工期的情况时,依法律规定顺延工期,不属本条规定延期理由而延期的,乙方应向甲方每日支付本合同工程款5%的违约金。

  第三条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质量标准,同时执行LX20xx—J—084的澧县城管局办公楼及院内杂事改造工程,澧财投【20xx】预审第237号及相关投标和中标资料以及涉及澧县城管局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清单计价表等相关资料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条物资供应。乙方全包维修本合同的标的,即包工包料,所需的维修材料有乙方采购,保质保量,甲方有权监督并对不合格材料有拒绝权利。

  第五条本合同工程价款。本合同工程价款人民币元,在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应预留总工程价款3%作为本工程质量的保质金(保证金一年后返还),余额一月内付清。

  第六条安全条款。乙方应对维修工地的安全负总责,如果发生工人或第三人伤害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七条监督权。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的质量进行监督,乙方应对甲方提出的合理意见必须接受,需返工的必须按甲方要求返工。

  第八条竣工验收。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如果发现质量不合格的应返修。因延期、质量不合格或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

  第九条质量保修期。乙方对本工程保质期一年,在此期间存在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维修。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本合同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充分协商,协商不成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处理,最后以财政评审决算为准。

  第十二条本合同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各持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维修合同 篇5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本工程由 公司承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有关事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

  大悟县****学校****房屋维修改造

  二、工程地点:

  大悟县 学校校园内。

  三、承包范围及工程承包形式:

  甲方提供的房屋维修改造图纸或指定的房屋维修改造全部内容以大包干即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的形式交由乙方承包。大悟县****学校****房屋维修改造内容包括:屋面防水、窗户更新为铝合金窗或所塑钢窗、门更新、楼梯栏杆扶手、厕所改造、内外墙涂料、水电、安装防盗网等。

  四、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共计 日历天。

  五、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等级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以上。

  六、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暂定为(要大写)元(要小写元)。房屋维修改造项目,由甲乙双方签证认可后作为结算依据,工程决算由大悟县造价站核算后,经中介组织审计后以审计结论作为双方结算工程价款的最终依据。

  七、双方责任及义务

  甲方责任及义务:

  (1)开工前做好“三通”工作;

  (2)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或指定房屋维修改造内容;

  (3)负责协助乙方处理好周边关系;

  (4)对施工图或工程量进行变更;

  (5)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6)检查验收乙方完成的工程;

  (7)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此发生的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乙方责任及义务:

  (1)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承担发生的一切费用;

  (2)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3)保证施工场地清洁,交工前清理好地面杂物,并达到甲方要求;

  (4)按要求提供竣工资料 4 套;

  (5)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在施工过程中管理的有关规定;

  (6)提供满足施工所需的人员、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

  (7)乙方应当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投保有关的工伤保险或人身意外保险;

  (8)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9)乙方应当妥善处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设垃圾,不得随意乱倒;

  (10)按期完成承包的工程;

  (1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过程中,乙方聘用人员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的所有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12)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遵守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违反上述规定,致使甲方或乙方被行政机关处罚时,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或经济责任;因上述原因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由乙方赔偿;

  (1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水费、电费由乙方按计量表向甲方定期交纳,或由甲方在支付工程款时扣除;

  (14)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转包给第三者;

  (15)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者,工程竣工后,除乙方存稿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甲方;

  (16)乙方负责协调施工区村民、村组及周边关系,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工程量的确认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已完工工程量的报告,甲方接到报告后,由甲方对设计图纸及工程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核实后签字认可(以下称计量)。签字认可的已完工工程量作为结算和支付工程价款的依据。工程量须经甲方、勘探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生效。对乙方擅自超出设计图纸范围或甲方指定外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不予计量。

  九、工程设计变更

  施工中甲方需对原工程变更的,由甲方提供变更的相应说明,并由设计院发出变更通知,乙方应按照变更通知施工。施工过程中,因下列因素导致工程量变更或甲方无需继续施工时,甲方应当向乙方出具工程量变更确认书,双方依据乙方实际履行的工程量结算工程款:

  1、工程设计图纸变更;

  2、因施工过程中发现了古墓或文物致使工程停工;

  3、甲方撤销了对该工程的投资;

房屋维修合同 篇6

  西华街道办事处青杠社区

  房屋维修协议书

  甲方:西华街道办事处青杠社区(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四川广信建筑有限公司第九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活动室屋面、治安室屋面及墙面维修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青杠社区活动室屋面、治安室屋面及墙面维修工程。

  2、工程地点:青杠社区。

  3、工程范围:本工程涵盖活动室屋面、治安室屋面及墙面维修。

  4、合同工期:开工日20xx年7月5日,竣工日20xx年7月20日,该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交叉施工、配合施工的等待时间。,因天气或其它因素影响施工,经甲方确认同意后乙方可以适当延长工期。

  二、工程服务形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

  三、结算方式

  甲、乙双方就需要维修部位及工程量,进行技术联系单形式会签,工程量以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的技术联系单内容为基准;甲、乙双方依据协定单价进行结算,确定工程总造价。

  四、工程总价

  暂定为人民币 (最终以甲、乙双方确认的结算值为准)。

  五、工程质量监督与检查验收

  乙方在施工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和企业规范及本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对甲方提出的问题,乙方应及时进行整改,维修工程结束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以双方签字确认的《施工记录单》为准。在竣工验收时,对于甲方确认的尚未修复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按甲方的要求继续维修,并承担逾期责任。

  六、工程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为现金。

  2、工程竣工结束后一个月内付清全部工程款。

  3、甲方每次付款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出具同等金额的相应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

  七、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开工、逾期竣工或逾期履行其他义务的,每逾期一日,均应当向甲方承担暂定工程总造价5‰的违约金,任何一项逾期达七日或累计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迟延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承担因此而造成的甲方的一切损失(包括甲方因此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

  2、乙方未经甲方许可停工达两日(含两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并应当无条件于两日内退场,双方于乙方退场后结算。

  3、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任何一项义务,经甲方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后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承担因此而造成的甲方的一切损失。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维修过的部位所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在未解决前,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

  6、凡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应承担合同暂定价款10%的违约赔偿金,如该违约赔偿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受到的损失的(包括甲方因此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到的损失。

  八、安全施工

  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施工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及后果,乙方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乙方应为施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及与工程施工有关的一切保险。凡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九、施工责任

  1、甲方在乙方施工中为乙方提供水、电等便利,并负责同有关部门协调;乙方按施工工艺要求施工。

  2、乙方指派 为本工程驻工地代表,按本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本合同规定之内容。并负责与甲方进行沟通、联系,该负责人向甲方所作出的针对本工程任何承诺、保证、函件、签字、确认等均视为乙方的行为,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3、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做法以及质量标准要求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确保工程达到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使用前乙方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半成品进行保护并承担费用。

  5、乙方维修时必须每天将垃圾集中在甲方的指定地点,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并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清除,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否则,甲方有权委托他人清理,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在应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6、在施工中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质量检查、检验及监督,为检查、检验、监督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7、维修施工所需办理的一切审批手续(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需报批的项目)由乙方负责办理并承担费用,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8、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工程必须由乙方自行完成,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工程擅自分包、转包或交由其他任何第三人完成,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9、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应注意与维修业主保持良好的沟通,避免产生纠纷,如因乙方原因与维修业主产生纠纷而使甲方受到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有权在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10、乙方在维修施工过程中应注意爱护甲方及业主的财产、物品,不得破坏小区内的建筑物及相关设施、设备。在维修工程中,凡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或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甲方有权在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业主或有关权利人有权向乙方追偿。

  十、其它

  1、本工程如涉及工程价款的确认,相关的确认需经甲方代表、甲方预算部门确认并加盖甲方公章后为有效,其他人(除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缺少前述任一确认、或非加盖甲方公章(例如签证章等),甲方均不予认可。

  2、甲、乙双方确定的结算书和甲、乙双方及监理人员共同签字的工程量技术联系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未尽事宜或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了,由该维修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甲方:西华街道办事处青杠社区乙方:四川广信建筑有限公司第九分公司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经办人:

  签订日期:20xx年

  月 日

房屋维修合同 篇7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对房屋进行 订立本协议,以共同恪守。

  一、工程地点:;

  二、工程项目:;

  三、承包方式:甲方按乙方要求必须保证装修期间的所需材料(乙方需提前通知 甲方),由乙方负责施工。

  四、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 修标准,双方认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因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 题,乙方负责无偿返工维修。

  五、工程造价:材料由甲方提供,甲方支付乙方装修人工费 元人民币。

  六、付款方式: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如符合以上施工项目和设计要求,五 天内付清乙方人工费,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 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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