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协议书

时间:2022-08-05 08:57:20 委托协议书 我要投稿

委托代理协议书模板汇总九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都跟协议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签订协议可以解决现实生活中的纠纷。拟起协议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委托代理协议书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委托代理协议书模板汇总九篇

委托代理协议书 篇1

  委托方(甲方):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代理方(乙方):中国人民建设银行

  根据(94)财办字第24号文件,为了做好国家财政中央级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的拨付和监督管理工作,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部分财政业务,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代理业务事项

  1.项目开户行根据项目工程进度和资金配置情况,及时办理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建设项目的资金支付,并对资金使用实施监督。

  2.负责审查工程预、结算,参与审查建设项目概算和工程招标、投标的有关工作。

  3.对建设项目的年度财务决算和竣工决算签署审查意见。

  4.对建设项目“拨改贷”本息豁免和核转、材料设备降价处理和工程报废签署审查意见。

  5.对基本建设收入和投资包干结余以及竣工结余等应缴财政的资金,要督促及时上缴财政。

  二、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1.甲方将国家预算内安排的中央级基本建设资金存入在乙方设立的帐户。

  2.对乙方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按规定向乙方支付委托代理业务补助费。

  三、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1.根据委托代理业务需要,确定相应人员负责办理好各项代理业务。

  2.根据资金到位情况,及时办理资金的支付业务。严格监督建设项目的资金使用和项目收入的上缴。

  3.对委托代理业务,要设立相应的会计科目,单独进行核算和反映。按时编报委托业务有关的会计报表和统计报表。

  4.按规定向甲方收取委托代理业务补助费。

  四、委托代理业务补助费

  1.委托代理业务补助费以当年委托办理中央部门的基本建设非经营性基金与经营性基金拨款支出额和上缴财政的收入额(指上缴回收的拨改贷、特种拨改贷、部门基金贷款的本息和基本建设收入)为基数,按一定费率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委托代理业务补助费=(当年委托办理中央部门的基本建设非经营性基金与经营性基金拨款支出额+当年上缴财政收入额)×费率。

  2.委托代理业务补助费率为3‰。

  3.委托代理业务补助费采取在上半年支付一次、年终清算的方式支付。

  五、本协议自1994年9月1日起生效。终止协议,由甲乙双方商定。

  甲方: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签字:__________

  乙方:中国人民建设银行 签字:__________

委托代理协议书 篇2

  委托单位(甲方):村委会(集体经济组织)法定代表人:

  被委托单位(乙方):**乡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负责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根据中共**县纪委《**县基层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实施意见》(*纪发?20xx?4号)文件精神,将集体“三资”管理事项委托给乙方代理,经双方协商一致,协议如下:

  一、委托事项

  甲方所辖村民组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统一管理。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各种流动资产、农业资产、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集体所有的土地、林木、山岭、园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资源性资产。

  二、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不受侵犯。

  2.甲方有权对本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账目提出质疑,有权要求乙方对财务问题作出解释。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三资”台账、公开表,有权查询会计凭证等会计资料。

  4.甲方有权向上级业务监管部门反映本集体经济组织的“三资”状况。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对本集体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甲方将所有集体资金交乙方管理,并按财务管理制度使用和支付资金。

  3.甲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每月发生的所有票据等会计资料整理交乙方做账、保管,确因特殊情况当月不能移交的票据,甲方应主动说明原因并在下月及时移交。

  4.甲方的票据和其它会计资料要按规定合法真实地取得,事由清楚,经办人签字,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有审批权的负责人审批。做到手续完备,资料完整。甲方不得私设账外账。

  5.甲方应将乙方提供的集体“三资”公开表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张贴公布,接受村民(成员)的监督。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涂改乙方提供的公开表。

  6.甲方应依法处理处置集体资产、资源,确保集体资产、资源保值增值。

  (三)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对甲方的经济活动情况进行监督(包括对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核查)。对甲方违反财务制度及有关规定的行为有权报请有关部门处理,并要求予以纠正。

  2.乙方有对甲方资产、资源统一管理权,有权向乡政府和相关部门汇报甲方的集体“三资”状况、反映存在的问题。

  3.乙方有权拒绝不符合规定开支的票据入账,有权要求甲方经办人补充和完备有关手续。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维护甲方的独立核算主体,分村建账,单独核算,不得打乱集体经济组织界限,不得随意归并或拆分会计核算单位。村级银行账户,也要分村设立。

  2.乙方应尊重甲方的“三资”管理自主权。不得平调、贪污、挪用甲方的“三资”,不得将所代理的集体“三资”用于开展借贷业务或为第三方提供抵押担保,必须做到“谁拥有,谁使用”,确保甲方集体“三资”的安全。

  3.乙方应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及后续相关制度的补充规定,为甲方设立总账和必要的明细账,并根据村级会计业务填制凭证,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整理、装订会计档案。

  4.乙方应加强对甲方集体资金的收支监管,防止甲方收入不报账,另设账外账。

  5.乙方负责为甲方建立资产、资源台账,包括资产、资源台

  账的变更;负责甲方资产、资源的评估;指导甲方对资产、资源合理利用,包括对外承包、拍卖、转让的招投标,以及合同的签订等。

  6.乙方应按核算单位及时整理好村级会计档案(包括经济合同),并分类编号,装订成册,统一保管,不得散失、毁损。

  7.乙方应按照会计制度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编报、提供真实完整的各类会计信息,并制作明细的收支财务公开表,以保证上级业务监管和群众监督的需要。

  三、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违反上述协议,将按照《会计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各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四、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委托行为实际发生时生效,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

  五、协议份数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乡纪委备查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20xx年月日20xx年月日

委托代理协议书 篇3

  代运方:

  地址:

  客户:

  地址: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运输货物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运输内容

  运输货物:天然气。

  运输模式:甩挂方式运输,主车由甲方提供,挂车及货物由乙方提供。

  运输路线:绍兴上虞--金华义乌、绍兴上虞--宁海。

  运输时间:20xx年2月1日零时至20xx年2月15日零时。

  二、双方权力与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3辆主车及每辆车配备1个或2个驾驶员、1个押运员,在协议期间以上车辆和人员归乙方调度,甲方协助乙方负责监控车辆。

  2、甲方向乙方提供各驾驶员、押运员人员档案及联系方式,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对人员的管理。

  3、如遇车辆在运输途中抛锚,则由甲方负责抢修,挂车在乙方厂区内出现任何问题,如轮胎、车况等,由乙方负责维修,出乙方厂区后,轮胎问题由甲方负责,其他挂车车况问题任由乙方负责。

  4、责任划分:在运输过程中,如发生意外情况或事故,除保险赔付金额外由甲方承担。

  5、甲方车辆除固定2辆跑义乌外,剩余1辆为机动,除运输宁海外可作短驳车辆,具体短驳费用经双方商议而定。

  6、乙方在协议期内必须确保甲方义乌路线每日4车,宁海视具体情况而定。两条路线运费均为 元/趟,运费在协议到期日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7、乙方有义务对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并对装卸货物进行技术指导。

  8、在协议内乙方如要变更运输路线,需与甲方商谈,在甲方同意情况下,方可变更,否则甲方有权拒接协议以外的运输任务。

  三、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地方人民法院裁决。

  四、其他约定

  1、凡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自然灾害、合理损耗等非甲方造成的损失或货物延迟,甲方概不负责。

  2、本协议履行期间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及时沟通,友好协商,确保货物运输的顺利完成。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协议书 篇4

  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甲方因 事宜,委托乙方代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为甲方与 一案的 审代理人。

  第二条 代理权限

  经双方约定,乙方的代理权限为下列第 种:

  1、一般授权(包括陈述事实、参与该案的庭前谈判、调解,参与该案的庭审、辩论和调解)

  2、特别授权(包括提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上诉等)。

  如上述约定与授权委托书不一致的,以授权委托书为准。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应运用自己的法律知识、专业知识、社会经验和技能,尽心尽职地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事务,最大限度地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二)乙方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告知甲方所委托事务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三)乙方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的时限、时效及时提交证据,按时出庭,及时办理受委托事务;

  (四)乙方应当及时告知甲方有关代理工作的情况,对甲方了解委托事务情况的正当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五)乙方在代理甲方案件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六)乙方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非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七)乙方办理甲方事务应当建档,将甲方的原始证据材料、法律文件和财物交还甲方,同时制作复件留存,并妥善保管,设立交接记录。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务有关的全部证据材料、文件及其它事实情节,并对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若甲方隐瞒证据材料、伪造证据材料和案件事实,因此出现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二)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合法;

  (三)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支付代理费;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乙方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

  (四)甲方指定 为与乙方律师联系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证据材料、案件事实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律师;

  (五)甲方保证,在与乙方签订委托合同时,提供的邮寄地址,传真,电话等联系方式均真实,准确,乙方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取得有效的联系和传达,如果变更,甲方应在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告知乙方律师,否则,因以上联系方式的错误致使乙方律师无法送达或者甲方未能收到邮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六)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务做出的独立地判断和决策,乙方尊重甲方对委托代理事务做出的独立地判断和决策。甲方非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师为其提供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以及其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服务。

  第五条 相关费用

  (一)收费方式

  双方同意乙方采取第 种方式收取律师费:

  1、计件收费;

  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

  3、计时收费;

  4、风险代理收费;

  5、在上述4种收费方式的范围内,经双方协商,可以合并采取2种以上收费方式。

  (二)收费依据

  乙方收取律师费,已充分考虑了以下因素:

  1、耗费的工作时间;

  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3、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4、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5、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

  (三)收费方式、计算标准及收费数额

  1、计件收费方式,每件 元,共 件,律师费共计 元。

  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方式,按照《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比例标准。

  3、计时收费方式,每小时 元人民币的标准进行收费,以6分钟为一个最小计费单位,不足6分钟的,按6分钟计算。

  4、双方同意按照以下 方式收取风险代理费用。

  a、甲方支付乙方前期律师代理费 元;

  b、 。

  5、合并采取两种以上收费方式的,应明确各个收费方式的收费标准及数额。

  以上总计乙方应收取律师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

  (四)收费时间

  律师费的支付时间:

  1、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 元)

  2、#################

  (五)乙方代收费用

  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所发生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检验费、评估费、公证费、查档费、翻译费及其他第三方收取的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乙方代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当预先向甲方说明并凭有效票证与甲方结算;乙方可以先行代收,事后依据有效票据与甲方进行结算。

  (六)差旅费收取方式

  1、乙方先行向甲方预收 元的办案差旅费。

  2、乙方办理法律事务完毕后,应及时凭有效票据与甲方结算办案差旅费,多退少补。

  (七)乙方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甲方要求赔偿损失。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因甲方追加委托事务或增加诉讼当事人,或当事人一方提出反诉、增加诉讼请求等重大诉讼事件变更导致代理事项明显增多的,乙方有权要求增加律师费,甲方应当合理地追加代理费;增加律师费协商未成的,乙方有权在原委托范围内提供工作。

  (三)甲方明确放弃委托事务的,可以要求变更合同;变更合同后的律师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超出本合同约定权限更换代理人的;

  2、乙方律师工作延误、重大失职导致甲方蒙受重大损失的;

  (五)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或暂停工作直至甲方纠正:

  1、甲方的委托事务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材料或者隐瞒重要事实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律师费或者事务费用的。

  乙方依本条约定解除本合同的,所收律师费不予退还,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支付的律师费和已发生的事务费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法律服务工作或者违反第三条规定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结果不满意或者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甲方作为被告时,乙方律师已经为出庭作了准备,原告撤诉的;

  4、乙方接受委托后,代理甲方与对方协商,争议双方之一作出不起诉、撤诉决定或者争议双方达成和解的;

  5、乙方接受委托后,代理甲方到法院立案后,因甲方的自身原因撤诉的;

  6、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不能完成委托事务,或者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

  (二)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足额支付律师费或者事务费用,或者不合理的单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费、未报销的事务费用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 合同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起生效,自乙方律师完成本合同的委托事务(包括收到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或当事人和解书等法律文书)或解除本合同时终止。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经办律师各执一份,每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电子邮箱、传真送达。一方迁址或者变更邮箱、传真电话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以当面交付文件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交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 其他特别约定

  1、乙方律师不对案件结果作出任何承诺。

  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已经向甲方解释了收费规定及标准。在本合同签署之前甲乙双方已就本合同涉及事项进行了详细的研究,本合同系双方友好协商,自愿一致达成。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委托代理协议书 篇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人事代理站(以下称甲方)和委托单位_________(以下称乙方),就委托人事代理事宜,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为其代理人员提供人事管理方面的综合服务。作为被代理人的人事主管部门。

  二、甲方提供如下服务:

  1.为乙方办理接收毕业生手续和人员调入手续;

  2.负责被代理人的档案接收和报到手续;

  3.管理被代理人的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并为其办理落户手续,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证明材料;

  4.负责乙方与被代理人解除合同后办理档案和人事关系转回_________省人才中心的手续;

  5.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调整档案工资、计算工龄;

  6.办理有关资格考试、职称申报等手续;

  7.负责乙方与被代理人聘用合同的鉴证。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被代理人的日常管理及考核;

  2.负责支付被代理人的工资、劳动保护费用;

  3.为被代理人建立社会保险,并支付单位所承担的费用;

  4.与被代理人的合同期满后,如双方协商同意续签合同,应提前30日到甲方办理续签合同的有关手续。如合同期满双方不办理续签手续,视为合同终止。

  5.与被代理人解除合同后,应将解除合同手续交到甲方备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协议书 篇6

  甲方(投资者):_________

  乙方(证券营业部):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证券交易及其他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 双方声明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作如下声明:

  1.甲方具有相应合法的证券投资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和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限制其投资证券市场的情形。

  2.甲方保证在其与乙方委托代理关系存续期内其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均真实、有效、合法,甲方保证其资金来源合法。

  3.甲方已阅读并充分理解乙方向其提供的《风险揭示书》,清楚认识并愿意承担证券市场风险。

  4.甲方同意遵守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5.甲方已详细阅读本协议所有条款,并准确理解其含义,特别是其中有关乙方的免责条款。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作如下声明:

  1.乙方是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具有相应的证券经纪业务资格。

  2.乙方具有开展证券经纪业务的必要条件,能够为甲方的证券交易提供相应的服务。

  3.乙方确认其向甲方提供的委托方式以双方约定的委托方式为准。

  4.乙方遵守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第二章 开设资金帐户

  第三条 甲方应亲自开设资金帐户。 甲方在开设资金帐户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同名证券帐户卡,并按乙方要求填写开户资料。

  第四条 甲方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入其资金帐户。

  第五条 甲方开设资金帐户时,应同时自行设置交易密码和资金密码(以下统称密码)。 甲方可以随时修改密码。

  第三章 交易代理

  第六条 甲方可以通过第二条第三项约定的委托方式下达委托。

  第七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接受并忠实执行甲方下达的委托;

  2.代理甲方进行资金、证券的清算、交收;

  3.代理保管甲方买入或存入的有价证券;

  4.代理甲方领取分红派息;

  5.应甲方要求提供其帐户资金和证券变化情况的清单;

  6.双方依法约定的其他事项;

  7.证券监督管理机关规定提供的其他服务。

  第八条 甲方进行柜台委托时,必须提供有权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下同)身份证、甲方证券帐户卡和资金帐户卡。 甲方进行自助委托,必须输入正确的密码。

  第九条 当甲方委托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时,甲方可以变更其未成交的委托。

  第十条 甲方应在委托下达后三个交易日内向乙方查询该委托结果,当甲方对该结果有异议时,须在查询当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质询。 甲方逾期未办理查询或未对有异议的查询结果以书面方式向乙方办理质询的,视同甲方已确认该结果。

  第十一条 当甲方需选择乙方作为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指定交易证券代理机构时,双方需另行签定有关协议。

  第四章 资金存取

  第十二条 甲方依法享有资金存取自由。 甲方从乙方提取资金时,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或甲方另有指令,乙方必须及时办理。

  第十三条 甲方可以通过乙方柜台存取资金。 甲方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存取资金,但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其他方式由乙方依法提供,其含义由乙方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通过乙方柜台提取资金的,应提供取款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资金帐户卡,并输入正确的资金密码。 乙方按照国务院证券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为甲方办理取款手续。

  第十五条 甲方提取资金每笔数额、每天存取次数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当第十三条第二款所指的其他资金存取方式无法进行时,甲方应在乙方柜台办理资金存取手续。

  第五章 变更和撤销

  第十七条 当甲方重要资料变更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按乙方要求签署相关文件。

  第十八条 甲方撤销指定交易,需另行签署有关文件。

  第十九条 除非甲方有未履行交易交收义务等违约情形,甲方可随时撤销其在乙方的资金帐户。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要求甲方限期纠正,甲方不能按期纠正或拒不纠正的,乙方可撤销其与甲方的委托代理关系:

  1.乙方发现甲方向其提供的资料、证件严重失实的;

  2.乙方发现甲方的资金来源不合法;

  3.甲方有严重损害乙方合法权益、影响其正常经营秩序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 乙方撤销其与甲方的委托代理关系,需书面通知甲方,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 甲方在收到乙方撤销委托代理关系通知后应到乙方办理销户手续。 在甲方收到乙方撤销委托代理关系通知至甲方销户手续期间,乙方不接受甲方的买入委托指令。

  第六章 甲方授权代理人委托

  第二十三条 甲方开设资金帐户后,可以授权代理人代为办理证券交易委托及相关事项。

  第二十四条 甲方授权他人代为办理前条所述事项时,应当签署有关授权委托书,并向乙方提交代理人的有效证件。 授权委托书至少应载明下列内容: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授权权限、有关代理人合法的证券市场投资资格及乙方要求明示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 甲方授权委托书的签署地应当在乙方,但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可除外。 甲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应当交乙方备案。

  第二十六条 甲方在授权委托有效期内变更授权事项或中止授权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到乙方办理有关手续。 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前,仍执行原授权委托书。

  第二十七条 乙方明知或应知甲方代理人超越授权权限而受理其代理行为的,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与甲方代理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章 责任、乙方免责条款

  第二十八条 乙方郑重提醒甲方注意密码的保密。 任何使用甲方密码进行的委托均视为有效的甲方委托。 甲方自行承担由于其密码失密给其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九条 乙方对甲方的开户资料、委托事项、交易记录等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非经法定有权机关或甲方指示,不得向第三人透露。 乙方承担因其擅自泄露甲方资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条 当甲方遗失证券帐户卡、身份证、资金帐户卡时,应及时向乙方办理挂失,在挂失生效前已经发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一条 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甲方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三十二条 因乙方不可预测或无法控制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等突发事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一、三十二条所述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甲方损失可能的进一步扩大。

  第三十四条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各种信息及资料,仅作为投资参考,甲方据此进行投资所产生的风险,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五条 当双方出现争议时,可选择如下方式解决:

  1.协商;

  2.提请中国证券业协会调解;

  3.向证券监督管理机关投诉;

  4.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5.其他合法的方式。

  第九章 机构户甲方

  第三十六条 当甲方是机构户时,开设资金帐户,按如下程序办理:

  1.依法指定合法的代理人,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

  2.提交甲方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副本及其复印件,或加盖发证机关确认章的复印件、证券帐户卡、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预留印鉴和密码。

  第三十七条 甲方不能通过乙方柜台存取现金,也不能以自助方式存取资金。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乙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的规定收取佣金、代扣代缴甲方有关税费。

  第三十九条 甲方的委托凭证是指其柜台委托所填写的单据、非柜台委托所形成的乙方电脑记录资料。

  第四十条 乙方必须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期限保存甲方的委托凭证等资料。

  第四十一条 本协议签署后,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规章修订,相关内容及条款按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规章办理。但本协议其他内容及条款继续有效。

  第四十二条 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署至第二十二、二十三条所指情形发生。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办理自助委托协议书(电话委托、刷卡委托、热自助委托、远程委托)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就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自助委托(电话委托、刷卡委托、热自助委托、远程委托)系统买卖有价证券业务签署如下协议:

  一、甲方在办理自助委托(电话委托、刷卡委托、热自助委托、远程委托)开户时需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有关资料,确保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并愿对所提供资料产生的结果负责。当有关资料发生变化时,甲方承诺办理变更手续。如未及时变更而导致的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二、甲方必要时可不定期通过自助委托系统变更交易密码(以下简称密码),因密码遗忘甲方应通过书面形式向乙方申请重新设置密码。使用密码进行的一切交易均示为甲方亲自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密码泄密造成证券被盗买盗卖)由甲方承担责任。

  三、甲方在操作时务必根据电脑屏幕或电话语言提示谨慎操作,因操作失误而产生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对甲方在证券交易中可能遇到的不可预测或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损失不负任何责任,包括但不仅限于停电、通信故障、机器设备故障等。

  五、自助委托(电话委托、刷卡委托、热自助委托)买卖证券的一切数据一律以乙方电脑资料为准。

  六、甲方的证券帐户卡和交易磁卡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须向乙方申请挂失,挂失受理生效前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七、甲方应参照乙方规定选择下列自助委托方式(请填写“是”或“否”)

  1.电话委托( )

  2.刷卡委托( )

  3.热自助委托( )

  4.远程委托( )

  八、本协议为《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书》的有效组成部分。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业务规则执行。

  九、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协议书 篇7

  中国工商银行受_________(甲方)委托,办理委托贷款。为此,与中国工商银行____________(乙方)协商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向__________办理委托贷款,用于______项目,资金总额_______万元,期限__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利率___‰。

  二、甲方委托乙方对贷款项目的可行性、偿还能力及经济效益进行调查,对担保单位的资信情况和担保能力进行审查,由乙方写出书面报告,并以乙方名义与借款单位签订借款合同。

  三、乙方负责对贷款的使用进行监督和了解项目经济效益实现情况,按甲方要求填写《委托贷款情况检查表》,并报送甲方。

  四、___________(单位)若因经济效益问题和其他意外经济损失,到期无力偿还贷款,乙方不承担经济责任。

  五、如借款单位到期不还贷款,乙方负责从借款单位开户银行的存款帐户或从担保单位银行帐户上扣收。发生延付,按延付总额按日加收____的罚息。

  六、乙方同意签订本协议后,在“委托贷款项目审查表”上签注同意代理意见,连同借款合同、借据、调查报告等材料及时寄送甲方;甲方将贷款资金汇到乙方帐户后,乙方当即拨交借款单位。

  七、劳务费按月贷款余额的 ‰按季从利息收入中扣收。劳务费收入甲方得

  %,乙方得 %。

  八、委托贷款资金按借款合同从甲方汇出之日起息,乙方负责按季把贷款利息和甲方应收的劳务费以及到期应收回的本金及时汇往甲方帐户(____万元以上用电汇),并开列清单(见清单样式。若电汇请在资金汇出时同时将清单寄往甲方)。

  九、本协议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业务终了资金结清,协议自动终止。

  十、本协议正本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开户银行:

  帐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委托代理协议书 篇8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因 事宜,现委托乙方指派的 律师为其代理上述事宜的有关非诉讼法律事务。

  二、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具体法律事务为:

  1、略 ;

  2、略 ;

  3、略 ;

  4、略 。

  三、甲方应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材料配合乙方开展工作,乙方应积极履行职责,根据法律和事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四、根据《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甲方同意于签约后就上述委托事务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律师费共人民币 。上述费用不包含乙方到广州外办理上述委托事务的差旅费和有关杂费。乙方在甲方支付费用后开始代理工作。

  五、甲方无正当理由终止委托,应支付双方约定的律师费,并不得要求退还已支付的律师费。

  六、乙方无故终止代理,应全额退还甲方已交付的律师费。

  七、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应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 时终止。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特别约定:

  本人/单位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已清楚了解上述每一条款的确切含义。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协议书 篇9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因委托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出庭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受贿案的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卡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回。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

  (代理权限,在陈述事实、参加辩论和调解、代为提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上诉的范围内,由委托人与律师协商确定)

  六、根据《律师业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于协议签订之日向乙方缴纳代理费 元,缴纳方式和期限如下:

  七、本协议有效期限,应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八、如一方要求变更协议条款,需再行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协议书】相关文章:

委托代理协议书03-22

代理委托协议书11-04

委托代理协议书06-10

委托代理销售协议书06-11

求职委托代理协议书12-03

债务委托代理协议书11-29

委托代理运输协议书12-21

解除委托代理协议书03-19

委托代理进口协议书07-09

委托代理招聘协议书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