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时间:2023-08-05 14:29:48 委托合同 我要投稿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共15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共15篇】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1

  甲方:名城左岸公寓业主委员会

  乙方: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甲方委托乙方管理名城左岸公寓小区,主要为小区值班和卫生管理,具体约定详见下方。

  一、乙方义务

  1.每天24小时保证值班室每天有人值班;

  2.负责本小区楼梯口、大平台、通道口及大楼周边卫生;

  3.修剪大平台花草和浇水等管理;

  4.管理自行车棚,保证车棚卫生及门户安全,每天保证车棚门人走上锁;

  5.不做与小区管理无关的事务(如养鸡和做一些有损小区形象的事件);

  6.对非小区的`闲杂人员进行管理,做好防火、防盗,保证小区安全;

  7.积极协助甲方收取物业管理费;

  8.保证小区道路畅通;

  9.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意外、生病等伤害与本小区无关;

  10.如果乙方在工作期间,表现不好,造成住户反映强列,甲方可予以辞退。

  二、甲方义务

  1.每月10日支付乙方工资1600元整;(押金为1600元,次月支付)。

  2.保证乙方正常生活使用水电、住宿;

  3.乙方遇到麻烦的情况下,甲方应积极给以支持和协助。

  三、合同工期

  本合同签订有效期为三年,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月1日至。如乙方违约,扣除押金1600元。

  四、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日期:

  乙方:日期: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2

  阿尔卡迪亚 锦园、绣园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聊城市阿尔卡迪亚小区业主委员会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廊坊荣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聊城市物业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阿尔卡迪亚 锦园、绣园实行专业化、规范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及严格执行壹级服务标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阿尔卡迪亚 锦园、绣园

  座落位置:建设东路51号

  占地面积:锦园: 98925平方米 绣园:339 1 2平方米

  建筑面积:锦园建筑面积:2 20209平方来、绣园建筑面积:84684平方米 电梯品牌:富士达

  电梯数量:锦园:94台、绣园:46台

  物业类型:商住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采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五条: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供暖、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第六条:本物业建筑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七条:本物业建筑规划红线内的所属配套设施(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八条: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绿化植物的修剪和养护。

  第九条: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秩序的管理。

  篱十条: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秩序维护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第十一条: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二条: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第十三条: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服务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章:合同期限

  本物业委托管理期限为贰年。自201 3年7月26日起自201 5年7月25日止,

  合同自签订之曰起实施。

  笫四章: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评定。委托乙方对违反省市物业管理条例及管理办法、业主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纳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法律行为催缴催改。

  第十五条:有义务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业主规约》。

  第十六条: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及文化活动。

  篱十七条:甲方所有组成人员按照省市物业管理条例及物业办理办法积极带头缴纳物业服务费用。

  第十八条: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第十九条: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

  第二十条: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二十一条:按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向业主委员会提供首次业主大会筹备工作经费伍万元:及管理区域划分备案证明;房屋及建筑面积清册;业主名册;规划总平面图;交付使用共用设施设备的证明;物业服务用房备案证明。

  第五章: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二条:乙方在本物业范围内设立专项服务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本物业的各项管理

  办法、实施细则, 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第二十四条:经业主委员会批准后;严格按合同规定充分利用小区资源,开源节流,进行多种经营。

  第二十五条:乙方提供锦园1 9号楼一单元一层东户一套办公用房,并提供全套办公设施。

  第二十六条:乙方提供业主委员会办公经费每年壹拾贰万元,自本合同生效起:三日内一次性转入业主委员会指定账户;公共部位收益高出壹拾贰万元的利润按照,50%增补给业主委员会。

  第二十七条: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规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规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第二十八条: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第二十九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水、供暖、电梯费用等)。

  第三十条:接受甲方、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业主的监督。

  第三十一条: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经业主委员会同意后;由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方可 实施。

  第三十二条:按规定乙方将继续保管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户资料、……)原件,并备份给甲方一份;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第三十三条: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约保管保险义务。

  第六章:管理服务费用

  第三十四条:物业管理服务费:按照物业管理相关条例及市政府物价局的指导,本物业服务费(多层0.6元/平方米/月;高层0.8元/平方米/月;商铺1.5元,/平方米/月),电梯运行费用按实际发生金额向业主收取(包括年检费用、维保费用),住宅公共水、电设备运行费实际发生向业主收取,并公示明细。 第三十五条:本物业的管理费实行包干制,由乙方自负盈亏,自主经营。 第三十六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从逾期之曰起可按日 加收应交费用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第三十七条:按政府规定,小区/大厦内的停车场由乙方进行经营管理,其收费标准执行政府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八条: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

  第三十九条: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公共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价和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配合维护工作。

  第七章:奖惩措施

  第四十条:经由乙方积极努力,使本物业被评为省、市级物业管理优秀小区/大厦称号的小区/大厦,收费标准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可以分别上浮20%、10%。

  第八章:违约责任

  第四十一条: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解决,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四十二条: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鉴定结论为准)。 第四十三条: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章:其它事项

  第四十四条:经双方协商一致,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五条: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欲续订合同,应在管理期满前三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造成名誉、经济损失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四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市仲裁委员会调解,调群不成的,提交聊城市法院裁决。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五十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本共伍页,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政府物业管理部门壹份;中通社区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甲方的业主大会依法通过。

  第五十一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负责人:

  签约时间:

  负责人: 签约地点: 乙方签章: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3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以下简称本物业)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

  建筑面积

  其他说明。

  第二条物业管理范围

  乙方所接受的物业管理范围是物业建筑产权标注及周边区域、设施设备等资产在内的管理服务,不涉及资产的所有权。

  (一)建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请在选择项中打“√”):□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面□门厅□各类通道

  □电梯厅□车库□广场道路□室外管道□窨井□其他

  (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请在选择项中打“√”):□中央空调□变配电室□照明□电梯□弱电□监控设备

  □给排水系统□泵房□消防设施□备用电源□其他

  (三)公共秩序的管理(请在选择项中打“√”):

  □治安□消防□车辆□其他

  (四)公共绿地的养护和管理(请在选择项中打“√”):

  □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其他

  (五)其他约定(请在选择项中打“√”):

  □会务接待□后勤保障□其他

  第三条日常管理服务职责和要求

  (一)建筑物管理做好建筑物的检查和维修保养工作,使建筑物公共部位处于完好状态,防止各种对建筑物侵蚀、损害行为的发生。

  (二)设备设施管理按照各设备设施的使用维护规范,做好日常养护工作。负责设备设施的日常操作以及照明、给排水等日常维修工作。

  (三)公共秩序管理物业区域内24小时全天候公共秩序管理,包括门禁巡查、中央监控和突发事件处理等。

  (四)公共环境管理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等。

  (五)交通秩序维护物业区域内各类车辆进出交通引导与车辆正常的停放秩序。

  (六)消防防灾管理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做好消防监控值班和巡查,注意发现火灾隐患,按要求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预案演练,一旦发生火灾配合消防部门扑救。

  (七)能源管理定期做好对电、水、燃气能耗的统计、分析工作,在甲方的指导下努力开展节能工作,制定节能措施并不断挖掘潜力,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八)会务及接待服务按甲方要求提供日常会务服务和重要活动、重大会议的接待服务,配合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九)其他后勤保障服务根据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餐饮、咖吧、送水、洗衣、洗车、废弃物处理、物品搬移等服务及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的突击性、临时性任务。

  以上各项管理服务内容或延伸服务内容可根据甲方需求,另行增加相关内容和具体质量标准。

  第四条管理服务期限

  管理服务的期限为_年,自__年_月_日起至__年_月_日止。

  第五条管理服务的质量标准

  乙方应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对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达到甲方在招标书中提出的、乙方在投标书中承诺的以及在管理服务方案中具体表明的质量标准。(详见附件)

  第六条管理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一)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用按□酬金制,酬金为每月元人民币/□包干制的方式约定,合计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每月计算。

  (二)支付方式(请在选择项中打“√”):

  双方约定物业管理服务费按□每月/□每季/□每半年/□其他方式支付,支付日期为。

  (三)结算方式(请在选择项中打“√”):

  □国库直拨□支票□转账□其他

  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如遇政府政策性调价、最低工资和社会保险费基数调整、增设缴费项目、物价指数上升等因素导致物业管理服务成本显著上升,甲乙双方可通过协商一致,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对物业管理服务费作出相应调整。

  第七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审定乙方编制的管理服务方案、人员编制、费用预算。

  2、有权对乙方管理服务的质量进行监督,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管理服务有权建议整改,对不称职人员可以要求乙方更换。

  3、为乙方的管理服务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所必需的相关资料,包括办公用房、设备工具库房(含相关工具、物料)、员工更衣及休息场所等设施和涉及本物业管理服务所需的验收图纸、资料等。为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提供相应的协助和配合。

  4、按合同约定的费用及支付方式,按时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

  5、按法律规定或经双方商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1、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编制物业管理服务方案、人员编制和费用预算,报送甲方审定。

  2、保证从事本物业管理项目的人员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和应有的素质要求。如需调整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应事先通报甲方,对甲方提出认为不适合的在岗人员,乙方应作出相应调整。

  3、对管理服务涉及的专业性、技术性要求较高的工作内容,可另行委托第三方承担,但应及时报甲方备案。委托的工作内容仅限于分项内容,整体管理服务项目不得转让给第三方。

  4、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物业管理总结报告。在约定时间内向甲方移交房屋、物料、设备、工具、档案和图纸资料;所有移交的内容都应有清单并由双方签收;全部手续完成后签署物业移交确认书。

  5、按法律规定或经双方商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管理服务职责而甲方逾期支付管理服务费用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物业费用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管理服务职责,但未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整改,乙方达到管理服务质量标准后,甲方应支付相应的管理服务费用。

  (三)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管理服务职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按实赔偿;因乙方管理服务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四)因乙方原因导致重大火灾、失窃等事件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

  (五)其他违约责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4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根据合同双方协商决定,以政府相关的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为框架,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委托期间的责权利关系,特制订本合同。

  第一章 委托服务的物业基本情况

  名称:xx市行政服务中心-阳光大厦

  地址:

  建筑面积:xxx平方米

  行政服务中心地上x层、地下x层。 1至3层为行政服务窗口,4至5层为办公区域。大厦配套设施功能有:中央空调系统,供配电系统,消防系统,给排水系统,综合布线系统,乘客电梯,大小会议室,技防监控系统及建行服务区等。

  第二章 委托服务范围与内容

  一、大厦的公共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

  二、大厦的公共环境卫生保洁。

  三、大厦的公共秩序维护。

  四、负责大厦的导办、解说。

  五、建立本大厦物业基础档案和日常运作档案管理工作。

  六、完成合同条款外的由双方协商决定的其它有偿或无偿服务事项。

  第三章 管理运作方式

  一、双方约定本委托合同签订的有效期为壹年,即自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7月31日。乙方对大厦每年服务费用为人民币xx万元(大写:xxx整),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结算xx万元,合同到期之日起十日内结算xx万元。

  以上费用含员工工资、社会保险、工装费用、器材费用、办公费、福利津贴、税金和利润。明细如下:

  (一) 人员工资xx万元。

  其中:保洁员8名,解说、导办员5名,水电维修工2名,弱电系统维护工1名,秩序维护人员11名。

  以上合计27人,月工资xx元,全年共xx万元。

  (二)其它费用xx万元

  1、社会保险:x万元32.5%=x万元

  2、福利费:x万元2.5%=x万元

  3、保安着装费:x人500元/人=x万元

  4、保安器材及保洁工具费:x万元

  5、物业公司利润:x万元4%=x万元

  6、税金:(x+x+x+x+x8+x)5.6%=x万元

  二、乙方接受甲方监督,在甲方指导下开展工作。

  三、甲方负责大厦设备设施日常维修换件费用和涉及外委专业保养和维修费用的支付(外委专业保养费用包括:电梯月度保养与年检保险、以及空调、消防、配电、技防等机组的年度计划性保养。外委专业维修:是指物业公司服务范围之外的需要委托外部专业公司进行维修的`内容)。

  第四章 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审核批复由乙方递交的有关大楼物业管理建议性、整改维修、约定费用结算等书面材料。

  二、甲方有权利对乙方的管理质量进行随时检查,并要求乙方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改进,如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大楼共享部位设施或设备损坏,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并在合理时间内修复,如没有在合理时间内修复,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在物业费用结算时扣除,如整体管理水平明显下降,在限期整改还达不到明显效果的,直至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三、甲方在合同生效后,乙方可以向甲方申请复印与物业管理相关的档案数据,并在双方终止合同时乙方交还给甲方,不得交给第三方。

  四、按合同约定向乙方结算物业服务费用。

  五、负责大楼电、水、电信、网络等费用以及制冷供暖材料能耗费用。

  六、甲方视同需外委服务的各类经营性代办、商务、代购、大厦外墙清洁等业务,以同质同价为前提,乙方为优先选择方。

  七、支付因甲方特殊需要由乙方进行加班加点而发生的费用。

  八、不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九、协调处理由乙方请求协助的物业管理过程中出现的纠纷矛盾。

  十、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相关的宣传教育和文化娱乐活动。

  第五章 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从大楼管理目标定位要求出发,制订本大厦物业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考核制度,有效地开展各项管理服务工作。

  二、负责本大厦委托合同责任内的日常管理服务应尽事务,积极做好甲方机动相关事务的配合工作。

  三、有权依照相关法规、本合同范畴和大厦的有关规定,对违章违规行为进行协调和处理。

  四、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其它使用人的合理监督。

  五、对本大厦的共享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如在本大楼管理中需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六、乙方按工作需要在本大厦设置物业管理处。

  七、建立大厦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事项。

  八、有义务配合甲方对保修期内的第三方施工质量监督和现场管理。

  九、积极配合甲方开展人文宣传活动,以及各项人性化服务工作。

  十、本合同终止时,须向甲方移交相关的大厦及甲方相关财产和物业管理档案数据。

  十一、不承担对大厦工作人员和使用人的财产保管、人身保险义务。

  第六章 违约责任

  一、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管理目标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经济补偿或承担相应责任。

  二、如因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未按本合同有关规定履行职责造成管理不善甚至发生重大失误的,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在乙方服务费用中罚款,并应同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以政府有关部门鉴定为准)。

  三、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过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章 其它事项

  一、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如台风、地震等突发事件)造成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及时进行妥善处理。

  二、因大厦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和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负责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八章 合同更改 补充与终止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为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附件经双方确认盖章后,具有同等效力。

  三、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如须续订,应在本合同期满三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四、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或报请行业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裁决。

  五、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人盖章: 乙方代表人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本合同当事人 甲方: 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委托乙方实行甲方指定范围内的宿舍管理服务,特订立本合同。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员工宿舍 坐落位置: 临时位置: 第二章 宿舍管理服务内容 甲方要求乙方每天提供 24 小时宿舍管理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如下:

  1.为本服务项目配置宿舍管理人员名(2男2女),实行两班两运转的模式工作(两个白班、两个夜班),白班时间:7:00-19:00、夜班时间:19:00-7:00。 其中宿舍管理员年龄为50周岁以下,懂得电脑基本操作,宿舍管理员按照双方约定人数和人员单价计算。

  2. 负责看管公共区域设施设备及巡视,以免发生外来人员侵入偷窃或损害财物;对上岗服务时间内进出管理区域的人员做好接待登记工作,谢绝无关人员进入管理区域。

  3. 遵守甲方相关宿舍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在岗期间严

  禁与甲方员工发生任何冲突。

  第三章 合同服务期限

  第五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 12 个月。自 20xx 年 4 月 6 日起至 20xx 年 4 月 5 日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检查监督乙方的宿舍管理服务质量。

  2.与乙方密切合作,处理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与甲方有关的事项。

  3.按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

  4.在本合同规定的服务起止日办理交接手续。

  5.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场所和宿舍。

  6.每月组织一次入住人员对宿舍管理员的评价;

  第七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 负责招聘、培训和管理为本项目服务的宿舍管理人员。

  2. 为宿舍管理人员提供必要的技术装备和技术支持。

  3. 支付宿舍管理人员的薪资福利。

  4. 乙方应定期、不定期对本项目宿舍管理人员服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并做必要的记录。

  5. 除检查和紧急处置需要外,未经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动用甲方所属的任何设备和物品或擅入任何禁入场所。

  6. 经证实因乙方工作人员的工作失职或过错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7. 对甲方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有效给予解决。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八条 宿舍管理服务费

  1. (含税),折合每人每月人民币元整。

  2. 乙方于当月末提交发票,甲方于次月十日前向乙方支付当月的服务费用。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九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单方提出终止合同,需向对方支付一个月的服务费为违约赔偿金,如出现第十三条的规定,甲方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如甲方未能按期付款,在超过合同付款日期10天后从第11天起,按照每超出一天加收应收款0.3%的滞纳金,但乙方延期提供发票导致甲方未能按期付款的除外。

  第十一条 乙方应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负责乙方员工的劳动保护和工作安全,并按照国家规定为乙方员工缴纳五险和购买相关商业保险,乙方员工发生生病、事故、伤残、死亡和劳动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或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 如出现以下情况,视为一般过错,乙方应立即给予纠正,提交检讨报告,并更换不符合要求的宿舍管理员,如造成甲方相关损失,给予赔偿。

  1、无正当理由在工作时间内不经许可脱离宿舍管理范围,导致岗位失控;

  2、宿舍管理员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或者有其他玩忽职守行为者;

  3、由于工作上的疏忽,未执行甲方制定的宿舍管理规定制度的;

  4、宿舍管理员在工作中遇到问题不请示、联络、汇报,给甲方造成较重损失;

  5、宿舍管理员在工作中对甲方员工进行威胁、恐吓的;

  6、对进出宿舍内相关人员不盘查、不验证,松懈怠慢,未造成严重影响者。

  7、有其他与上述各项规定程度相关的行为。

  第十三条 如出现以下情况,视为乙方有重大过错,乙方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的`规定承担相关的连带赔偿责任。同时甲方可以立即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

  1、故意损坏、盗窃甲方或其他员工的财物,性质恶劣,已经经公安部门报案认定的;

  2、在宿舍范围内动手打人或斗殴的;

  3、脱岗时间较长(4小时以上),给甲方造成较重损失者。

  4、由于工作的玩忽职守或者管理上的疏忽,引起火灾或者其它危害、造成严重损失者的。

  5、有其他与上述各项规定程度相关的行为。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四条 合同期满前30日内,双方可商谈本合同续约事宜

  第十五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宿舍管理员工作职责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约定事宜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七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八条 因本合同所生的或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争议均由 仲裁委员会依其仲裁规则仲裁解决。

  第十九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及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二十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6

  甲方:安徽省外经集团(开发建设单位)

  乙方:安徽浩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单位)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德盛广场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德盛广场

  物业类型:商业综合体

  座落位置:花津南路与纬六路交叉口

  建筑面积:约26万平米

  第二章服务内容与标准

  第二条物业早期介入阶段(即从20__年10月1日起至项目整体交付完毕业主委员会成立止)

  1、从物业管理和使用者的角度,为项目的规划设计提供合理化建议;

  2、应甲方要求,参与本物业销售合同的评审,从物业管理的角度,提出相关修改意见,方便日后管理及控制投资成本的优化建议;

  3、从开发商和物业管理的角度,参与水电设备、暖通设备等共用设施设备方案的评审,分析其选料、选型的合理性,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4、向甲方提供项目所需的各类标识系统,以符合项目交付的需要;

  5、应甲方要求参与其他相关物业配套设施的评审,并提供相关合理化建议。

  第三条物业施工阶段

  1、根据甲方提供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及时提供工程整改意见;

  2、每月不定期巡视施工现场,并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和工程质量及整改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形成每月巡查报告;

  3、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及现状,跟进各施工项目过程(如土建、机电安装、智能化系统、景观等),进一步提供相关改进建议;

  4、根据工程施工进度情况,向甲方及时提供楼宇材质保护建议,减少因施工对材质造成的损伤;

  5、应甲方要求,参与隐蔽工程验收、机电设备安装调试,从方便日后使用管理及降低维保成本较低出发,提供相关改良意见

  第四条物业验收阶段

  1、组建物业管理处;

  2、招聘员工;进行物业管理业务知识和实务操作技能培训;

  3、确定物业管理和服务所达到的标准,制定前期物业管理各类方案;

  4、协助甲方编制业主手册;

  5、协助甲方做好工程扫尾阶段的成品保护措施;

  6、参与甲方工程管理人员以及销售人员组成的联合质量检查小组,对物业单体工程、综合工程及共用设施设备逐项进行初、复验,并监督施工单位的整改情况;

  7、做好物业的接管验收工作;

  第五条物业交付后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道路交通、泊位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事项的协助管理;装饰装修管理服务;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章服务费用

  第六条前期物业管理开办费用壹拾万元,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签订起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前期服务开办费。

  第七条

  甲方向乙方全额支付物业交付后的空置房费用、第一届业主大会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结算)、物业管理服务收缴率差额部分费用(按每期应收物管费总额第一年为20%,第二年为15%向乙方补齐)差额部分费用补齐时间:在乙方预收年度物管费前一个月,由乙方向甲方预收、

  第八条

  甲方承担前期物业管理期间发生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问题的维护费用,并承担保修内由于设施设备质量问题产生的损失费用。(可向施工单位质保金中收取)

  第九条物业服务费用(不包括私家财产和报关费)具体标准如下:

  1、非住宅(包括商铺)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3.5元(不包括政府规定的人行道门前三包的费用);

  2、小区公共能耗费按实按月按户向小区全体业主和使用户平均分摊交纳,控制放分摊能耗由开发建筑单位承担。

  第十条

  业主应于开发公司发出入住通知书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因业主的原因不能按时入住或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管理企业书面备案,并按规定或约定综合服务费标准第一年按70%交纳空置物业管理费,

  第二年全额交纳空置物业管理费)。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由甲方全额交纳;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第十一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12个月向业主预收,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期的前15日履行交纳义务。业主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乙方可从逾期之日起按应缴费用的每月千分之三加收滞纳金。

  第十二条若开发商与业主在销售合同中未确定由谁承担物业管理费用的,则乙方有权直接向甲方按本条约定收取物管费。

  第十三条业主拒不缴纳物业管理费的,乙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可申请禁止该业主转让、出租或抵押物业。

  第十四条停车场收费及经营收入分配采取以下方式:

  1、停车场收费标准:按物价审核部门核准的价格收取费用,如前期甲方因招商采取的一系列优惠免费行为,由甲方补贴乙方。

  2、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的所有的物业公共部分,共用设备设施(外立面的广告)统一由乙方经营。

  第十五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的保险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自行办理。第十六条

  乙方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

  第十七条乙方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务项目的收费如下:

  1、装修垃圾清运费按国家规定执行;

  2、其他有偿服务项目的收取标准另行约定。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第四章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十八条甲方应做好以下工作

  1、销售前制定《德盛广场业主临时管理条约》,并作为销售合同附件与买受人签订合约。物业销售同事,协助乙方与业主签订《德盛广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共同遵守《德盛广场业主临时管理条约》和《德盛广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2、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工作计划,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制度;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3、应贯彻执行并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遵守物业管理及其他有关法律、政策,协助乙方落实各项管理工作;

  4、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与小区交付前及时向乙方移交;

  5、按政府规定提供物业管理用房,并进行装修及配备乙方日常办公所需的相关设备(如办公电脑、打印机、传真复印机、办公桌椅、空调、办公文件柜等)。

  6、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各项费用;

  7、公共能耗部分因目前无法估算,暂不约定,今后在补充协议上约定。

  8、小区生活垃圾处置费用由甲方一次性向环卫部门支付;

  9、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缴纳物业管理费用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开展催缴工作,如因为产品瑕疵、不符合交付条件等因素而导致业主不缴的费用的由甲方承担;

  10、按照国家优秀住宅示范小区标准,制作、安装各类识别系统(内容由乙方提供);第十九条乙方应做好以下工作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方案;

  2、受甲方委托对小区交付后的物业进行日常管理;

  3、劝阻、制止损害本住宅区公共设施或妨碍物业管理的行为,并对造成的损失要求赔偿;

  4、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5、每12个月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向全体业主提供专项维修资金收支使用情况;

  6、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业主委员会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第二十条

  乙方应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二十一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甲方所有。会所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乙方将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会所活动场所收费标准,并上墙公布(另定合同)。

  第五章物业的承接验收

  第二十二条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1、物业单体的共用部位(屋顶、墙体、楼道)

  2、道路市政设施;

  3、环境绿化设施;

  4、其他公共配套设施;

  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以下问题:

  1、因甲方原因造成施工遗留问题的;

  2、因材料质量问题未达到材料使用年限的;

  3、共用设施设备未能达到正常使用寿命的;

  4、保修期内进行更新和关键部件维修更新的。

  甲方应承担解决以上问题的责任,解决办法如下;

  1、承担维修责任和费用;

  2、委托乙方维修,承担费用;

  3、及时更新设施设备或相关部件,重新承担维保期。

  第二十四条

  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前条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由甲乙双方和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单位、设备安装单位的'三方协议。第二十五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有关物业销售方面的资料。

  第二十六条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六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二十七条业主大会成立前,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

  第二十八条乙方可采取规劝、制止、举报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三十条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甲方的同意。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三十一条

  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管理服务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三十二条

  在小区交付前三个月甲方按规定依法无偿提供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包括装修及必须的办公设备)、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基本办公用具及装修,产权归全体业主),并提供安保人员及管理值班人员宿舍、食堂用房及相应的设施设备(设备清单由乙方另行提供,由甲乙双方确定后,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三十三条协助乙方与施工单位或安装、供应单位共同订立三方维保合同。

  第三十四条乙方提供标识系统清单由甲方负责制作及安装;同时提供承诺的配套活动场所,并按正常使用状态配置设备。

  第三十五条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七章专项维修资金

  第三十六条

  根据“芜湖市住宅区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本物业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维修资金。物业买受人在购房时,按规定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物业买受人代收代缴专项维修资金。

  第三十七条专项维修资金由芜湖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管理。

  第三十八条

  维修资金的使用在公共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由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业主委员会批准,经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划拨。业主委员会未成立之前,不得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因公共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需要维修的费用,仍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九条维修资金不敷使用时,需经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按业主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续筹。

  第八章违约责任

  第四十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二条至第七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第四十一条

  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至第七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甲方应书面要求乙方整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乙方有权利按服务费3‰月的标准要求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支付违约金。

  第四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第四十三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十条的约定,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四十四条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4、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5、乙方已履行物业管理前期服务协议的约定义务,造成业主生命及财产损失的。

  第九章其他事项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期限自20__年10月1日起至首届业主委员会成立时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内,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期满前2个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或新聘的物业管理企业代管。

  第四十八条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内容;物业买受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即为对接受本合同内容的承诺。

  第四十九条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第1、2中方式处理:

  1、向芜湖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经甲、乙双方盖章、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7

  甲方:xx市xx局

  乙方:xx市新禹物业

  依照《物业管理条例》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保洁项目委托乙方提供服务事宜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保洁范围

  1、室内保洁:会议室(定期),楼梯台阶、扶手、卫生间、走廊、楼内走廊墙裙、局长室(工作日),

  2、室外保洁:前后院、硬化路面、停车棚。

  3、室内保洁不含一层。

  第二条 服务标准:

  总体要求:干净、整洁。

  1、楼道、楼梯地面无杂物、无乱堆乱放、无浮尘、无污渍,扶手、门框无浮尘、无污迹。

  2、厕所地面无杂物、烟头、浮水,便池无污渍、室内无异味(液封有效为前提)。

  3、立墙无浮尘、污迹,天花无蛛网;

  4、垃圾日产日清,每日将服务范围内的垃圾归集到垃圾站。

  5、雪后清扫道路,大雪天气甲方增援。

  6、对突发性污染物(酗酒者呕吐物、摔破罐等)及时清理、打扫、擦拭。

  第三条 人员配置:

  内外保洁共配置2人,依工作量对保洁员做二次分工。

  第四条 服务费用以及付款方式

  全年服务费共计3.888万元,大写:叁万陆仟元。在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后,每季度首月10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元0.972万元。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力和义务。甲方对乙方的服务有权监督并提出整改意见,同时甲方应当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约束自己方人员可能出现的随意丢弃垃圾的不文明行为。

  2、乙方的权力和义务。乙方应严格按照服务标准提供服务。对甲方部分人员可能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可向甲方主管反应,乙方要按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满意的服务。

  3、甲方负责提供所有保洁易耗品(比如垃圾袋、洗手液、卫生纸、芳香球等);乙方自备所有保洁用具(比如笤帚、消毒液、洁厕灵、玻璃刮、抹布等)

  第六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11月23日起至20xx年11月22 日止,共计1年。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双方都应该严格遵守,若有一方违约导致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违约方应向对方进行赔偿。

  2、任何一方无正常理由不得终止合同。否则,因此而造成的损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一方有意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告知对方。

  3、乙方应严格按照劳动安全法及有关规定组织生产和作业,因违章导致乙方服务人员人身事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4、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双方均不负责任。

  第八条 附则

  1、其他未尽事宜可临时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盖章签字之昌起生效。

  3、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8

  甲方:

  乙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编: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邮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以下简称本物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办公楼

  2、座落位置:。总建筑面积约㎡。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三条物业服务区域

  1、乙方所提供物业服务的区域为本物业办公楼一层至六层。

  2、以下除特别注明外,均指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事项。

  第四条物业管理服务委托事项包括:

  1、办公楼的清洁卫生。包括:办公楼内一层至六层公共区域走廊、楼道、卫生间的清洁、办公楼垃圾的收集、行长办公室的清洁、会议室及活动室的定期清洁。

  2、办公楼内公共秩序的维护。包括:办公楼内一层大厅值班岗、二层服务区巡逻岗、停车场的车辆疏导岗、夜间安全巡逻岗、五层值班岗。

  3、办公楼内花卉摆放和养护管理。包括:办公楼内公共区域、行长办公室及会议室。

  4、办公楼内三层及六层客户接待服务。

  5、办公楼内的工程维修服务。

  6、院落停车场公共秩序维护。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五条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本合同期满前XX个月,甲乙双方应就是否终止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否则本合同自动延续。

  第四章

  第六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审定乙方起草的物业管理方案等规章制度;

  2、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服务的实施情况及有关制度的落实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3、监督乙方物业管理办公用房使用情况。

  4、授权乙方对违反国家和地方政府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5、建议乙方对思想素质低,道德修养差,服务质量差,工作态度恶劣的管理人员予以调离。

  6、根据本合同第八条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二)甲方义务

  1、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无偿提供满足物业管理服务需求的物业办公用房。

  2、协助乙方妥善处理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间的纠纷,为乙方管理工作提供便利。

  3、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的宣传,协助乙方开展文化活动。

  4、根据甲方及物业管理法规政策要求,对不完善的设备设施及安全隐患给予解决。

  5、承担本物业日常维修及设施设备保养除人工费外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权利

  1、根据甲方委托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物业管理实施办法、方案和规章制度,依法实施管理。

  2、依据本合同委托管理的事项,在向甲方及有关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的同时,采取积极措施予以解决。

  3、规劝、制止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物业服务合同》及物业管理有关规章制度的行为。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的约定对违反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规劝或者建议甲方予以处理。

  4、按本合同约定使用物业管理用房。

  5、依据约定向甲方收取物业管理费及其他有关费用。

  6、选聘专业公司承担专项物业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整体物业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人。

  7、积极开展各种多种经营服务活动,所得收入由本物业处使用。

  (二)乙方义务

  1、履行本合同并依法经营管理,制止各种破坏、侵占共用部位、公共设施的行为,切实维护甲方及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权益。

  2、接受甲方监督,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3、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4、加强公共秩序维护队伍建设和安全保卫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值班纪律和安全责任制,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稳定。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第八条在乙方全面接管后,严格按照“全国物业管理优秀大厦”服务标准及一级物业服务标准提供服务。接管后,一年争创“济南市金融业物业管理优秀大厦”称号,达到如下服务质量标准:

  1、本物业外观保持完好、整洁,地面光洁无杂物、卫生间干净无异味、垃圾清倒及时、墙面干净无蛛网。

  2、严格监控、门岗、巡逻岗值班制度,认真执行大观园支行办公楼综合管理规定。接到报警及时到达,发生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及时报公安部门处理。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不空岗、缺岗、睡岗。

  3、办公楼内摆放的花卉,要加强管理,经常修剪更换确保绿植无干枯、病虫,更换及时。

  4、设立服务接待中心,对欲进入办公区的外来人员进行询问,阻止闲杂人员进入;来访人员须登记进入;对服务需求和投诉、实行跟踪管理,定期进行满意度调查,有满意度调查反馈、纠正预防、完善提高措施。

  5、工程技术人员对办公区域内一层至四层水、电、暖设施及各种管道、门窗、门锁、办公家具等设备定期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接到报修迅速到场,维修及时,并进行维修登记。

  第六章物业服务费用

  第九条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

  合同年度总金额:人民币

  2、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支付方式采用按月支付方式,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合同生效后,由甲方按本合同总金额每月10日前向支付乙方本月物业管理服务费共计:人民币。

  3、根据国家及地方政策变动双方在协商基础上需对物业服务费标准调整时,按双方协议调整。

  4、乙方接管后,甲方即按合同规定支付物业服务费用,甲方逾期未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应交金额的0、2%按日交纳违约金。

  第七章违约责任及有关责任的界定

  第十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二)项有关约定,使乙方无法开展物业管理工作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二)项有关约定及本合同第二章和第五章的约定,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质量规范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善和解决,逾期未解决,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予赔偿。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除因本合同约定的原因外,无法律依据和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1万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第十三条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乙方为维护甲方或者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的突发情况下(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紧急任务,发生火灾,发生严重漏电、水管破裂事故等),因采取有关法律认可的紧急合理措施而造成甲方或业主、物业使用人财产损失的。

  第八章附则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经协商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无论因何种原因终止后,双方须按有关约定办理物业交接手续。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7日内,乙方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物业管理档案资料、物业办公用房。

  第十六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物业管理达到本合同第五章所约定的服务标准,实现物业服务管理目标,甲方评价优良,甲方在续签物业服务合同时给予乙方优先待遇。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八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济南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本合同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每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9

  第一章 本合同当事人

  第一条

  甲方(业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物业管理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基础上,甲方委托乙方对其________市________路________号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管理的服务期限为________年,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 管理服务事项

  第三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第四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水泵房、消防设施、低压配电设施、避雷设施。

  第五条 市政共用设施和附属的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沟渠、管道。

  第六条 公共绿地、绿化、建筑设施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七条 附属配套建筑、场地和设施的养护和管理:围墙、大门。

  第八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和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九条 维护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第十条 配合、协助当地公安机关实施小区的治安防范工作,配备保安值勤、巡视、进行安全监控。

  第十一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与住户档案。

  第十二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三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享受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

  2、监督乙方管理服务工作及实施制度的执行情况。

  3、有权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乙方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

  4、有权向乙方投诉其管理人员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并知悉处理结果。

  5、向乙方递交物业产权证复印件一份作为备案材料。

  6、遵守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的工作和宣传、文化活动。

  7、协助处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其他部门或单位对物业管理遗留的问题。

  8、如需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必须遵守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填写申请表,缴纳装饰装修保证金,经乙方审查核准后方可施工;完工时, 通知乙方检查有无违章、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乙方检查未发现上述现象,应将保证金返还甲方;若有上述现象, 应要求甲方限期修复或扣除保证金作维修费用。

  9、在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破坏房屋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的颜色、形状和规格),擅自改变房屋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

  (2)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畅,自行车房(棚)等共用场所(地);

  (3)占用、损坏或擅自移动供电、供水、供气、通信、排水、排污、消防、监控、路灯等公用设施设备;

  (4)违章搭建;

  (5)践踏、占用绿地,毁坏绿化,损坏、涂画公共标志和建筑小品;

  (6)随意倾倒、堆放、丢弃垃圾或杂物,高空抛物;

  (7)擅自在物业共用部位或公共场所悬挂、张贴、涂写、刻画、设立广告牌;

  (8)放置超过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的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

  (9)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置摊点;

  (10)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十四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规章。

  2、制止违反物业管理规章的行为,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对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采取规劝、警告、制止、与业主协商解决、索赔、起诉等措施。

  4、可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安全检查、小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并由甲方委托我司落实实施。

  6、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

  (2)代收代支费用;

  (3)有偿服务费用;

  7、每6个月向甲方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账目。

  8、协助处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其他部门或单位对物业管理遗留的问题。

  9、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改变或完善配套项目,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整洁,无乱搭建,房屋完好率达到90%以上。

  2、公共设施设备维护良好、正常运行,水电工每周巡查4次以上、 每月定期保养,维护完好率达100%以上。

  3、公共环境整体美观洁净:

  (1)楼外公共场所每天清扫两次,实施8小时保洁;

  (2)楼内公共通道、走廊、楼梯、休闲场所每天清扫一次,每月清洁4次(含楼梯扶手),大堂实施8小时保洁;

  (3)公用蓄水池每季清洗、消毒一次,每半年向甲方提供一次水质化验报告,水质化验符合国家颁布的卫生标准;

  (4)化粪池每年清疏一次,雨水、污水井每半年清疏一次,如发生堵塞及时处理,确保化粪池不外溢,下水道畅通;

  (5)每天定时上门收集生活垃圾,垃圾日产日清;

  (6)每月灭蚊、苍蝇一次,每季度灭鼠、灭蟑一次。

  4、公共绿化:

  (1)日常淋水,定期修剪、除杂草、灭虫害;

  (2)绿化地、园林小品每天清洁一次;

  (3)植物成活率达到95%以上,出现枯死苗木及时补种。

  5、保安服务:

  (1)小区内实行24小时保安制度,日夜巡逻;

  (2)保安人员有明显标志、工作规范,遇有险情,在接到报警后立即到达现场;

  (3)对出人小区车辆敬礼(戴白手套敬标准礼),以标准手势指挥车辆的'进出停放;

  (4)区治安达到安全文明小区的标准。

  6、管理服务:

  (1)接住户投诉有记录、有跟踪、有处理结果反馈;

  (2)管理员每日巡视两次以上,接电话投诉半小时内到现场处理。

  7、维修:

  (1)开通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维修及时率100%以上;

  (2)维修合格率100%以上。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和维修费用

  第十六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指为完成本合同第二章所规定的委托管理事项而发生的费用,由服务成本、法定税费、经理人酬金构成。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标准为________元/月,管理费每半年结算一次,1月份缴交上半年、7月份缴交下半年。

  以上已包含乙方提取物业管理服务费总额的10%作为提供服务的经理人酬金和税金。

  第十七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交费的l%、交纳滞纳金。

  第十八条 甲方同意乙方无偿使用本物业的配套管理用房,乙方不得将管理用房转作其他用途。

  第十九条 乙方对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应当事先公布收费标准,由当事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

  第二十条 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场地的维修、更新费用由乙方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及预算,经确认后乙方组织实施。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甲方违反合同第十四条义务的约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限期内解决;导致乙方未能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五条义务和第四章的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可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处理,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三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该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30日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10

  甲方:

  乙方:

  为公司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枣庄市物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物业管理内容

  1、甲方将位于高新区复原五路西侧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

  2、管理事项包括: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2)物业范围的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走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

  (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娱活动场所;

  (6)便民服务网点及物业范围内所有营业场所;

  (7)车辆行使及停泊;

  (8)物业档案管理;

  (9)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物业管理形式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物业管理期限

  管理期限为1年,自20xx年12月31日起到20xx年12月30日止。

  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拨付给乙方。

  (3)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4)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5)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六条规定的目标和指标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6)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7)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业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

  (8)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业主间的关系;

  (9)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2、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领取所需的维修经费;

  (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区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帐目;

  (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

  (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物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第五条风险抵押

  1、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10万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4、如由于乙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第六条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三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

  第九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2、本合同正式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物业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3、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可提请物业管理部门调解,或诉至人民法院。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11

  委托方(简称甲方):XXXXXXXX业主委员会

  受托方(简称乙方):XXXXX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管理时间:三年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1、座落位置:XXXX市西关以南,建设路以东,XXXX小区

  2、占地面积:68亩

  3、总建筑面积:66000平方米(不含公共用房)

  4、住宅面积:62000平方米

  5、物业管理办公用房:160平方米

  6、业委会办公用房: 100 平方米

  7、居委会办公用房: 80 平方米

  8、会所面积: 1500 平方米

  第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及服务标准

  一、服务管理项目

  1. 承担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 承担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污水管、垃圾站、抽风排烟道、共用照明、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供暖系统、通讯、有线电视、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安防系统、公用康乐健身设施、供水系统和水系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 承担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和水系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 承担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 承担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小区“四害”消杀,公共区域绿化等。

  6. 承担交通、车辆行驶、停泊管理。

  7.实行24小时封闭式管理,对规划红线内范围进行全天候监控巡视,实行外来人员检查登记出入制度,配合和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小区保安工作。

  8. 为小区业主提供物业管理方案中所承诺的各项服务及组织社区文化娱乐服务。

  9. 建立并妥善保管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

  10. 政府法规和行业政策所规定的应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的其他事项。

  二、服务质量标准及效率标准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

  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服务质量及效率标准按附件 1 执行,服务质量考评标准按附件 2 执行。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 与乙方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预算、决算报告。

  2. 对乙方管理活动实施全面监督检查。有权要求乙方对违反服务承诺的事项进行限期整改,有权要求乙方采纳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有权对乙方不称职的人员提出撤换的建议;每年对乙方管理及服务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管理失误或业主满意度低于2/3,经武汉市有关物业主管部门认定,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与乙方的合同关系。

  3. 有权要求乙方按双方约定的管理标准,定期提供物业管理报告等管理信息。

  4. 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本物业的所有资料及信息,并就变更情况及时通告备案。

  5. 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及时处理并公告。

  6. 要求乙方忠实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对已建公共建筑、公共设施及其他配套设施进行查验,发现问题及时将有关情况告之甲方,并配合甲方要求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整改。

  7、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

  (二)甲方义务

  1.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物业管理用房,房屋建筑及装修标准以现场查看为准,乙方自行负责装饰装修,此项装饰装修费用不得计入物业管理成本中。

  2.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3.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相关责任。

  4.甲方应协助乙方催缴物业管理服务费,甲方承诺不怂恿、煽动业主不缴物业管理服务费,反对“吃霸王餐”无理拖欠物业管理服务费,侵害其他缴费业主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权利

  1.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2. 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3. 有权对安全、消防的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理(如盗窃、火灾等),并及时报告业委会。

  4. 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规定,制定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同时,有权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自主开展各项物业管理活动。

  5、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的问题。

  (二)乙方义务

  1. 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测算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推卸义务和责任,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2. 从开发商手中接管验收物业,对小区内甲方委托物业范围内登记造册的所有公共建筑、公共设施、设备、绿化等进行认真查验,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同时协助甲方督促开发商进行整改,特别是对质量不合格的机电产品,限期要求开发商予以更换,乙方在进驻二个月内,需查验完所有已竣工的建筑物的外墙面及公共设施、设备、绿化等,就发现的问题会同甲方向开发商提出整改与保修要约;认真记录各物业的保修期限,每一个月通查一遍属于保修期的物业,对发现的问题和业主反应的问题,及时告知甲方并通知开发商进行维修;所有公共物业保修期限到期前一个月,乙方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报告物业的完好程度;对所有保修和维修情况必须详细记录;因乙方责任,造成必须更换而没有告知甲方致未向开发商提出更换要求及保修延误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维修责任,费用由乙方负担。

  3. 协助配合业委会依法向开发商索取小区的所有资料,对开发商所移交资料及时清点并登记造册,如开发商移交资料不全,应督促开发商限期补齐;对所有政府批文、合同、设备的使用说明书、维护维修手册(说明书、维护维修手册有多份的可不备份)及其他甲方认为重要的文件资料进行备份,原件交由甲方保管。

  4. 负责编制小区范围内公共建筑、公共设施、设备、各楼栋外墙面、绿化等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型维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属于保修范围内的、有维修要求的,应督促相关单位进行维修。

  5. 乙方进行合同外的其他经营活动,有义务事先如实告之甲方此项经营活动对业主生活的预计影响,同时不得损害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乙方擅自进行合同外的其他经营活动,甲方有权制止,并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罚不低于1%的金额作为罚金。

  6. 接受物业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及全体业主的监督。

  7. 对小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需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8. 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有关变更情况及资料应及时向甲方反映和备份。

  9. 乙方应加强员工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向外泄露本小区的业主资料。

  10. 因乙方管理原因(战争、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及由政府部门认定不属乙方管理原因除外)而导致甲方所委托管理的物业、设备及其他直接损失时,乙方应根据实际损失做出相应赔偿。

  11.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从合同终止日起十天内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管理用房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对用管理费购买的管理处资产的账目如有争议,可经双方认可的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审计费用列入下年度管理成本。

  12、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按年度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预算和决算报告,提交甲方审核后,在每年的一月上旬向全体业主公布。

  13、及时向甲方通报本管理区域内的重大物业服务事项。对影响小区安全和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的行为和事项,如拆除承重墙等,乙方不得消极推卸管理责任,应及时(24小时内)劝阻、制止,并按国家相应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四条 物业服务费及其管理

  一、物业服务费的征收

  XXXX物业服务费由乙方直接向业主收取;业主有权查询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明细帐单。乙方必须按政府规定、程序收费,不得乱收费,做到计费准确,收费公开透明。

  业主应自觉按时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不得无故恶意拖欠。对无故恶意逾期欠费业主,甲方有义务协助催缴,并且乙方有权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缴纳滞纳金。乙方有权对无故欠费期超过1个月的业主进行合法追缴;对无故欠费期超过3个月的业主,可提起诉讼进行追讨,败诉方除补缴纳物业管理费外,还应承担胜诉方合理的诉讼费用。

  (一)综合管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

  1、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多层住宅物业每平方米: 0.18 元/月/平米;

  2、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务费,依法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足额收取。

  (二)车位使用费

  1、对于业主停车,由乙方按30元/车·月向车位使用人收取车辆管理服务费,车位租金(用作业委会的管理经费)由甲方委托乙方代收、单独立帐,并按月据实划入甲方指定帐户。

  露天车位使用费:75元/月,420元/半年,720元/年( 含30元/车·月车辆管理服务费);

  临时停车费:半小时以内免费,超过半小时,每小时1元,24小时内5元封顶。

  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必须在甲方、乙方共同商定的指定场所统一停放并造册登记。在小区车场正式实施收费管理后,若因物业车场服务责任,造成业主纳入收费服务的车辆被盗,乙方将承担相应法律规定的责任。

  2、物业公司的员工用车收费

  物业公司员工停车,作为小区特殊车辆处理,实行收费进行优惠,具体方案另行商定。(三)游泳池 会所使用收费标准

  游泳池、 小区会所等收费项目的标准,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主可生效。

  (四)其它公共设施经营服务收费与利益分配

  1、广告及步行街收益分配:广告内容须经甲方审核同意,原则是不得有损物业整体形象、品位,不能干扰业主的正常生活;小区公共区域的广告位及步行街等等公共设施,权属归全体业主,其收益由甲方、乙方进行利润分成:

  (1)由乙方引入的广告:乙方获取45%的广告收入,其余由甲方代表全体业主获得。

  (2)由甲方引入的广告:乙方获取25%的广告收入,其余由甲方代表全体业主获得。

  2、露天车位临时停车收益分配:乙方收取30%作为物业收入,甲方受益70%。

  3.物业管理用房租金:所有物业管理用房在委托管理期限内由甲方提供给乙方有偿使用,乙方应在每年的1月30日前按建筑面积5元/平方米·月的标准向甲方一次性足额交纳全年租金。此项费用计入物业管理成本。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12

  本合同当事人 :

  委托方 大庆昊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大庆昊方·华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华溪龙城(一期)(物业名称)委托给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华溪龙城(一期);

  物业类型 住宅型物业 ;

  座落位置 龙凤区政府、新建公路客运站枢纽大楼以东,龙凤大街与凤凰路交汇处。;

  占地面积150918平方米

  建筑面积236589.24平方米 。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妇幼保健院;

  南至 东城领袖住宅小区 ;

  西至 龙凤区政府和客运枢纽大楼 ;

  北至 世纪大道 。

  容积率:1.2 %

  绿地占有率: 38%

  (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

  第二章 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具体标准见附件四)

  第四条 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其它委托事项:

  1、按《住宅质量保证书》中甲、乙双方的约定提供维修服务。

  2、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小区所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3、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问题时,甲方应负责限期予以解决。

  4、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前条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

  5、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及卫生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三章 服务费用

  第五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包干制方式: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1.999 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 1.399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 1.399 元/月.平方米;

  注:最终的收费标准以物价局审核标准执行。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10)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第六条 业主应于20xx年月日 0:00时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管理服务费),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物业服务费用按 年 (年/季/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年满当月15日前(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 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管理费的千分之一交纳滞纳金;

  甲方在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此项约定。

  第七条 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费用、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费年度预决算,并每年 1 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费(包括共同部分收益)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委托相关部门进行审计 ;

  2、报请物业主管部门审核。

  第八条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内已竣工但尚未售出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开发建设单位从符合交付使用时起减半交纳,未竣工部分不缴纳物业服务费。

  第九条 为保证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的正常运行,甲方将承担乙方在本项目的开办费用、前期介入费用、接管验收费用、由于项目分期建设造成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不足的补贴等。具体补贴标准及支付方式如下:

  乙方在使用以上费用时,须自觉接受甲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5、甲方配置的公共区域的设备设施见附表清单。

  第四章 物业的使用与管理

  第十条 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

  第十一条 乙方可采取规劝 通知相关职能部门 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十二条 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十三条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甲方的同意。

  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十四条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13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物业项目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综合办公楼

  座落位置:

  占地面积:平方米

  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条甲方委托给乙方管理的项目包括:

  1、房屋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综合办公楼房

  屋的房顶、地面、墙台面、吊顶、门窗、楼梯、灯

  具、通风道等的日常养护和维修。

  2、供电系统高、低压电器设备、电线、电缆、电器照

  明装置等的管理维护;

  3、中央空调机组、高压水泵房、给排水设备等的管理

  维护;

  4、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等的管理维护;

  5、有线电视、电话、网络等的管理维护;

  6、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7、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

  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

  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等。

  8、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楼内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楼

  层及院内垃圾的收集、清倒,楼内公共区域的卫生

  保洁;

  9、部分室内的卫生保洁,包括局长办公室、会议室、

  接待室等;

  10、会议、接待、传达服务;

  11、安全保卫管理,维持公共秩序,包括来访人员登记

  通报、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防火防盗报警、

  突发事件处理等;

  12、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竣工验收等档案资料。

  第四条乙方负责向甲方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元/年。甲方于每季度终了后十日内,支付给乙方上季度的物业管理费用(元/季)。

  第五条除人工及必备的工具以外,零配件、材料等维修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公约的行为,乙方应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

  第七条委托管理期限为年。自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时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时止。

  第八条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年度服务计划;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平方

  米建筑面积物业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无偿使用;

  5、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

  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

  6、负责按时交纳乙方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7、协调、处理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8、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第九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

  3、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

  门处理;

  4、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

  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5、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

  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十条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1、乙方须按甲方的标准要求,实现目标管理。

  2、甲方定期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检查评定,并将评定结果及时通知乙方,需要整改的乙方应积极采取措施整改。

  第十一条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负责施工。

  第十二条公用绿地的`养护费用由乙方承担,更新、改造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服务费

  1、管理服务项目变动时,由双方协商服务费的具体调整办法。

  2、甲方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物业服务

  费的千分之一向乙方交纳滞纳金;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2、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十五条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____________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十六条乙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十七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经协商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方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九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__页,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十三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乙方优先续订合同,双方应在该合同期满____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14

  第一章 总则

  一、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马鞍山市建华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二、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综合小区

  座落位置:

  四 至:东

  西

  占地面积: 35600 平方米

  建筑面积: 95600 平方米

  其中 住宅房屋建筑面积:68078.66平方米

  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积:12568.71平方米

  三、 乙方提供服务的收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四、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

  五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库、抽风排烟道、共用照明、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供水系统等) 。

  六、住宅小区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库、停车库及地面停车位等。

  七、住宅小区规划红线内的附属配套服务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等等

  八、公共区域绿地、花木、建筑小品、水系的养护、维修和管理。

  九、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小区消杀。

  十、小区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十一、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值勤登记等。对大地豪庭住宅小区实行24小时封闭式管理,对大地豪庭住宅小区规划红线内范围进行全天候监控巡视,实行外来人员检查登记出入制度,配合和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小区保安工作。

  十二、建立、保存、管理好与物业有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

  十三、为小区业主提供社区文化娱乐服务。

  十四、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自用部位和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收费标准应公布。

  十五、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停车费用等;并负责按照国家规定和双方约定代收代缴有关水电费用。

  十六、在甲方的授权和配合下,对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及时采取规劝、批评、制止,直至诉讼等措施。

  十七、做好政府法规和行业政策所规定的应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的其它事项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十八、委托管理期限为三年。自20xx年 10月 28日起至20xx年 10月 28日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十九、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核准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6、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产权归甲方)由乙方无偿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根据具体情势另行协商。

  7、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移交,乙方须书面签收并妥善保存;

  8、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甲方负责协助催交;

  9、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0、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二十、乙方权利义务

  1、积极履行物业管理服务职责;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符合本物业管理区域特性的物业管理制度;

  3、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4、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5、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 的全部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同时报送有关经费预算,经双方议定并甲方书面核准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7、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8、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9、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0、对小区共用部位的经营性活动应当经过甲方的书面许可;

  11、物业管理用房水电及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12、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甲方应当书面签收;

  13、按照国家规定和相关程序收取或代收代缴有关费用,不得乱收费,做到计费准确,收费公开透明,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监督。

  公摊费用应在收费前公布,并接受甲方审核。同时业主有权查阅公摊水电费用数据的相关凭证。

  小区公共收入应每季度公布,并接受甲方审核。

  14、乙方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接受甲方及业主检查与监督。

  (1)乙方每月工作计划,应当公布,并报甲方备案;

  (2)业主的投诉记录及解决办法,乙方应每个月向甲方报告一次;

  (3)合同期间第一年内,乙方应当每季度向业主委员会工作述职一次,以后每半年述职一次;每年向业主大会述职一次;

  (4)乙方应当每半年出具并公示致全体业主的半年工作总结报告,报告内容应当客观真实;

  15、乙方的行为除受本合同约束外,还应符合国家及本地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与目标管理

  二十一、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按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一)执行

  二十二、乙方须按照下列约定及本合同附件二确定的要求,实行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外观完好、整洁;

  2、设备运行:正常,规范操作,完善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建立完善的维修、养护制度,规范操作,做好相关记录,保证投诉回访处理率达100%;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15

  甲方: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受托方)

  乙方:_____________(房屋出售单位、委托方)

  甲、乙双方根据常政发[1994]107号文颁发的《XX市市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议定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房屋管理

  (一)乙方根据市_____________文件规定将_____________新村住房共计_____套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出售给职工个人(说见清册),现委托由甲方管理并按本合同第三条款规定向甲方支付委托管理费。

  (二)上述房屋由甲方实行统一的专业化管理。

  二、房屋修缮

  (一)甲方负责乙方委托房屋共用部位及设施的维修及日常养护,保证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二)托管房屋室内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若委托甲方负责,费用由购房人自理。

  三、托管费用

  (一)根据市政府文件关于“建立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规定,乙方向甲方支付优惠出售房或补贴出售房房价款_____%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元、_____元,作为房屋委托管理费。乙方在本合同签字后15天内,将上述款项金额拨入甲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帐户,帐号_____,甲方保证专款专用,并接受乙审查。

  (二)甲方负责乙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日常维修,所需费用从上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增值部分中开支。遇有中、大、修以上项目,若上述基金增值部分不足时,不足部分由乙方按实分摊。

  (三)甲方对托管房屋共用部位设施提供及时的.维修、养护。若因甲方维修不及时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四、其它

  (一)为了便于托管房屋的管理和维修,乙方将有关房屋档案、图纸及其它技术资料移交给甲方存档备查(合同终止,一并返回)

  (二)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房屋损坏、倒塌等、非甲方责任。

  (三)其它约定:

  备注:

  (一)本合同在签订后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到位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有效期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市物业主管部门备案。

  (四)本合同适用优惠和补贴出售两类房屋。

  甲方:(公章)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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