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理财合同

时间:2022-11-30 09:53:31 委托合同 我要投稿

委托理财合同【精】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委托理财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委托理财合同【精】

委托理财合同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进一步加强甲乙双方业务合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签定此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理财金额为:_________元。

  二、甲乙双方协定的理财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甲方在此理财期间内,还必须保证在乙方帐户上达到与理财本金同等或以上的存款额。否则,乙方将取消为甲方的理财服务,退还甲方理财本金。甲方不享受任何理财收益,并承担由此所引起的一切损失。

  三、理财方式以购买境外有价证券的形式进行合作。理财金由甲方帐户划转到乙方的综合理财帐户上进行具体的理财操作,甲方所买入的外汇有价证券由乙方统一保管,待理财期满日止,乙方所持有的外汇有价证券划给甲方,乙方将甲方之理财本金及收益一次性划入其在乙方开立的存款帐户上。

  四、理财期限为_________,收益率为(年率)_________。

  五、在理财期间,甲方在以下情况不享有上述第四条款中确定的收益率,并且自行承担因中途终止理财协议而导致的一切损失:

  (1)理财期未满,甲方自行要求终止理财服务的;

  (2)甲方不能满足乙方上述第二项条件时,由乙方终止理财服务的。

  六、如遇不可抗力,乙方有权取消,修改或以其它方式处置上述理财服务内容,并按市场原则对甲方进行清偿。

  七、理财协议遵循国家政策的有关规定。

  八、理财协议一式三份,乙方二份,甲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理财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合同,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一、甲方提供资金帐户并且开通网上交易。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操作甲方在________________(证券营业部)开设的资金账户,资金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交易密码甲乙双方共享,甲方可以查询,但不能操作。

  二、期限一年,起始日期___________,截止日期____________,期初资产_____________元。

  三、利润定义:(甲方账户)期末资产 – 期初资产 (证券资产要扣除交易费用)利润率=利润/期初资产_100%

  四、委托方式与结算

  1、委托期满后,如果利润率大于等于3.25%,甲方付给乙方超出3.25%部分的50%作为佣金,

  如果利润率为负数且小于-3.25%,即亏损大于3.25%,乙方付给甲方超出3.25%部分的50%作为赔偿。举例说明,如果资金100万,到期利润10万,甲方应付给乙方(10-3.25)_ 0.5=3.375万元,如果到期亏损10万,乙方应付给甲方(10-3.25)_ 0.5=3.375万元,如果利润在-3.25万与3.25万之间,甲方自己承担/享有。

  2、未到委托结束日期,甲方不得取用账户资金。如果甲方一定要取用资金,若此时利润为正数,甲方付给乙方利润的50%作为佣金,然后重新签订合同。

  3、甲乙结算金额精确到百元,不足百元部分舍去不计,付款手续费由付款方支付。

  五、提前中止合同

  合同期内如果亏损大于10%,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第四条委托期满后的结算方法进行结算。合同期内如果利润大于30%,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第四条委托期满后的结算方法进行结算。结算后,可重新签定合同。

  六、交易对象:A股、B股、国债、企业债、可转债、三板转让、封闭式基金、ETF、权证(可选择一种或多种)。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年 月 日

委托理财合同3

  甲方:地址:联系:

  乙方:地址:联系:

  甲、乙双方在充分信任的基础上,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一、名词定义

  1、甲方、乙方:甲方系出资人,委托乙方提供投资理财服务并与之签订委托合同的对象。乙方系受托人,受甲方授权为其合法资产提供投资理财服务的对象。

  2、账户、币种、单位、品种:账户指甲方在证券营业部合法开设的股东凭证及资金账户。币种:人民币。单位:元。品种:股票、基金、债券等。

  3、本金、利润、利润率(或收益率):本金指甲方授权乙方在其账户内从事投资理财服务的原始资金总额。期间利润=期末本金-期初本金+期间存款利息-交易税费。利润率(或收益率)=利润/本金_100%。

  二、约定条款

  1、甲方委托乙方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提供投资理财服务。

  2、甲方提供的期初本金:______万元,开户营业部:____________,股东账号:______ (深市),______(沪市),资金账号:______,资金及交易密码以电话形式告知乙方。

  3、甲方享有本金并承担指定账户的投资理财盈亏风险,账户本金与利润按月/季结算。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_3_万元的投资理财服务费,以深入修建上层信息与挖掘机构渠道。

  4、若投资收益率0%-30%以下,则乙方享有利润分成的8%;若收益率30%以上,则乙方享有利润分成的10%,其他利润均由甲方享有。

  5、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甲、乙双方任何通过口头、书函、短信等形式进行约定、要求、承诺指定账户实现保底、固定、超额利润的言行均为无效。

  6、甲、乙双方秉持价值投资的理念,为做好止损止盈,合同期内任意时间,若指定账户实现的利润率小于等于-30%或大于100%,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按约定条款进行结算。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承诺本金到位,并提供给乙方账户代码、资金及交易密码。合同期间,甲方可以查询账户但不能参与任何交易操作。

  2、甲方享有指定账户的对应利润分成,并须承担指定账户因甲方原因不能交易的系统性及技术性风险。

  3、甲方须于每期结算后向乙方提供相应的利润分成并及时将金额转入乙方账户。

  4、甲方依合同享有投资理财过程的资产交易知情权、风险损失知情权以及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恪守诚实信用,殚精竭虑,专心打理,为甲方提供优质投资理财服务,以实现甲方合法资产净值、保值、增值为使命。

  2、乙方在投资理财服务期间,须于每季度的____日前准时通告甲方查帐并报送给甲方指定账户的动态盈亏报表。

  3、乙方享有对应的利润分成,并须承担指定账户因乙方原因不能交易的系统性及技术性风险。

  4、乙方依合同享有投资理财期间的操作保密权以及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和义务,甲方不得干涉阻扰。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必须保证合法持有指定账户的股东权证及资金账户,并保证不对第三方泄露乙方交易的任何信息。乙方除投资理财的交易行为以外,无权泄露任何账户信息或动用、挪用账户资金,并须对交易过程的合法、合规性承担责任。

  2、甲、乙双方未经协商一致,不得在合同期间单方面改变资金账户及交易密码,由此导致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3、甲方不得在合同期间无故半途中断投资理财服务而提款,如甲方真有急需可与乙方协商终止合作,但由此导致的损失全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投资理财风险,如有利润产生,甲方仍须按合同给予乙方对应报酬。

  六、相关附则

  1、本合同所有风险损失均相对本金而言。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双方必须守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本着真诚互信的态度予以协商补充。

  2、本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适合国家法律,并依法处理双方争议及违约责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理财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合同,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一、甲方提供资金帐户并且开通网上交易。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操作甲方在________________(证券营业部)开设的资金账户,资金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 .交易密码甲乙双方共享,甲方可以查询,但不能操作。

  二、期限一年,起始日期___________,截止日期____________,期初资产_____________ 元。

  三、利润定义:(甲方账户)期末资产 – 期初资产 (证券资产要扣除交易费用)

  利润率=利润/期初资产*100%

  四、委托方式与结算

  1、 委托期满后,如果利润率大于等于3.25%,甲方付给乙方超出3.25%部分的50%作为佣金, 如果利润率为负数且小于-3.25%,即亏损大于3.25%,乙方付给甲方超出3.25%部分的50%作为赔偿。举例说明,如果资金100万,到期利润10万,甲方应付给乙方(10-3.25)* 0.5=3.375万元,如果到期亏损10万,乙方应付给甲方(10-3.25)* 0.5=3.375万元,如果利润在-3.25万与3.25万之间,甲方自己承担/享有。

  2、未到委托结束日期,甲方不得取用账户资金。如果甲方一定要取用资金,若此时利润为正数,甲方付给乙方利润的50% 作为佣金,然后重新签订合同。

  3、甲乙结算金额精确到百元,不足百元部分舍去不计,付款手续费由付款方支付。

  五、提前中止合同

  合同期内如果亏损大于10%,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第四条委托期满后的结算方法进行结算。合同期内如果利润大于30%,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第四条委托期满后的结算方法进行结算。结算后,可重新签定合同。

  六、交易对象:a股、b股、国债、企业债、可转债、三板转让、封闭式基金、etf、权证(可选择一种或多种)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委托理财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合同,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一、乙方委托甲方代理操作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证券营业部)开设的资金账户,资金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 。交易密码甲乙双方共享,乙方可以查询,但不能操作。

  二、期限一年,起始日期___________,截止日期____________,期初资产_____________ 元。

  三、利润定义:

  (乙方账户)期末资产 – 期初资产 – 期间收到的存款利息(证券资产要扣除交易费用)

  利润率=利润/期初资产*100%

  四、结算

  1.委托期满后,如果利润率大于等于5%,乙方付给甲方超出5%部分的25%作为佣金, 如果利润率为负数且小于—5%,即亏损大于5%,甲方付给乙方超出5%部分的25%作为赔偿。举例说明,如果资金100万,到期利润10万,乙方应付给甲方(10—5)* 0。25=1。25万元,如果到期亏损10万,甲方应付给乙方(10—5)* 0。25=1。25万元,如果利润在—5万与5万之间,乙方自己承担/享有。

  2.未到委托结束日期,乙方要存、取款,如果此时利润为正数,乙方付给甲方利润的25%作为佣金。

  3.甲乙结算金额精确到百元,百元以下舍去不计。

  五、合同期内如果亏损大于10%,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第四条委托期满后的结算方法进行结算。合同期内如果利润大于30%,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第四条委托期满后的结算方法进行结算。结算后,可重新签定合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销售基价(本代理项目各层楼面的平均价)由甲乙双方确定为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甲方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条 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为所售的____________项目价目表成交额的____%,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销售基价部分,甲乙双方按五五比例分成。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甲方在正式销售合同签订并获得首期房款后,乙方对该销售合同中指定房地产的代销即告完成,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代理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后应不迟于3天将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转来的代理佣金后应开具收据。

  乙方代甲方收取房价款,并在扣除乙方应得佣金后,将其余款项返还甲方。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属一次性付款的,在合同签订并收齐房款后,应不迟于5天将房款汇入甲方指定银行帐户;属分期付款的,每两个月一次将所收房款汇给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客户对临时买卖合约违约而没收的定金,由甲乙双方五五分成。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银行帐户;

  (2)新开发建设项目,甲方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和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开工证)和销售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商品房销售证书、外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外销商品房?

  ?售许可证;旧有房地产,甲方?μ峁┓课菟?有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3)关于代售的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他费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收据、销售合同,以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给甲方;

  (5)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________________项目销售(的独家)代理的委托书;

  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2天内向乙方交付齐全。

  甲方保证若客户购买的____________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负责提供看房车,并保证乙方客户所订的房号不发生误订。

  3。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广计划书(包括市场定位、销售对象、销售计划、广告宣传等等);

  (2)根据市场推广计划,制定销售计划,安排时间表;

  (3)按照甲乙双方议定的条件,在委托期内,进行广告宣传、策划;

  (4)派送宣传资料、售楼书;

  (5)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

  (6)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

  (7)在甲方与客户正式签署售楼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签署房产临时买卖合约,并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

  2。乙方在销售过程当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3。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况(如客户一次性购买多个单位),乙方应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4。乙方收取客户所付款项后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售房地产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培训合同 ·审计鉴定合同 ·委托投资合同 ·委托书

  2。在履约过程当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理财合同6

  甲方:

  乙方:

  外汇(黄金、原油、指数、期货、股票等)投资是一种高收益同时又是高风险型金融投资,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诚实守信和互相信任的原则制定并遵守本合同:

  一.出资及开户

  1.甲方出资________ 人民币 ,必须在乙方指定的平台开立如下外汇(黄金、原油、指数、期货、股票)交易帐户,

  帐户信息:

  交易平台帐户人姓名 :

  交易平台帐户人用户名: 交易平台帐户人密码 : 交易平台服务商 :辽宁皇亚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 交易平台货币名称 :人民币

  交易平台初始资金 ____________

  双方合作交易期限_______________ 月

  2.甲方委托乙方对本帐户管理,乙方负责以上帐户的全权管理,但没有资金调拨权。只有甲方拥有资金调拨权,即只有帐户拥有人的甲方才可以申请提取资金。甲方在合同执行期间可以随时查询帐户执行及收益情况,随时监控帐户,但不得在没有得到乙方同意下私自操作帐户进行交易,不得对乙方交易行为提出异议或产生任何其他方式的干扰,否则视为甲方单方面违约,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且带来之本金亏损或利润缩水完全由甲方自负。

  3.甲方出金的国内指定开户银行________

  帐户姓名____

  帐号________

  二.风险控制

  1 在交易期限结束时,乙方所有管理帐户损失由乙方承担,(包含合同中所承诺的甲方固定收益)。

  2 在交易期限内,若出现甲方单方面提前停止委托或者甲方在本合同执行期间私自出金、私自更改帐户登陆密码等单方面违约,则本合同必须终止。且在本合同终止后,自上次盈利结算后的再交易盈利超出本合同规定部分归乙方所有,若出现本金亏损,不论本金亏损比例是多少,乙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3 若出现乙方单方面违约,则本合同必须终止。在本合同终止后甲方可不再进行对自上次盈利结算分成后的再交易利润分配,若自上次盈利结算分成后的帐户本金出现亏损,不论亏损比例是多少,由乙方承担出现的全部亏损。

  三.操作理念

  乙方代表甲方进行金融投资操作,目标是在控制好风险的提前下尽量让资产增值。乙方的投资理念是追求安全的的利润,所以对帐户的资金管理很谨慎,操盘的原则是风险控制管理第一,以追求长期的稳定获利为操盘目标,通过复利发挥资金增长的威力;带领客户,通过交易赚得市场钱,是乙方的宗旨。

  四.利润与风险

  1 赢利超过帐户初始资金的________ ,超出部分归乙方所有。

  2. 甲方未达到合同中的固定收益,由乙方全部承担。

  3 交易盈利额达到合同规定时,由乙方以电话等各种可能的方式通知甲方向交易平台申请办理所盈利润的出金事宜。

  4 甲方在得到乙方通知后,必须立即向交易平台申请办理出金手续,并在得到平台出金后应立即把盈利分成之款项按合同的规定打到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自乙方通知之日起 3 天内甲方没有及时汇款给乙方之所得利润,则视为甲方单方面违约,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对逾期之所应得利润按照每日千分之 5 收取滞纳金。

  5 每次平台出金后,都会在交易平台立即自动显示出金记录,甲乙双方都可以在出金后立即登陆平台查询。

  6 本合同到期终止时进行最后一次盈利结算。

  7 账户交易期间,平台产生的佣金,一律归乙方所有,乙方不给甲方任何返佣。

  五、不可抗力

  本合同生效期间,如发生战争、地震、自然灾害、灾难性网络中断等重大突发事件和法律规定以外不可抗事件,本委托合同自动解除,甲、乙双方均不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六 执行及终止:

  1 在签署本合同前,甲方应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合同各条款的内容;一经签字,则认为签字方已经认定此合同之效力。

  2 本合同一式两份,请签约双方各自妥善保存。

  3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终止日止的期限内有效,合同期满后如需继续合作,经双方协商再行续签。

  4 注:本合同中"月"以22个交易日为基准,本合同执行日以全额入金日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理财合同7

  甲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合同,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一、乙方委托甲方代理操作乙方在_________(证券营业部)开设的资金账户,资金账号为_________ 。交易密码甲乙双方共享,乙方可以查询,但不能操作。

  二、期限一年,起始日期_________,截止日期_________,期初资产_________元。

  三、利润定义:(乙方账户)期末资产-期初资产-期间收到的存款利息(证券资产要扣除交易费用)

  利润率=利润/期初资产×100%

  四、结算

  1.委托期满后,如果利润率大于等于5%,乙方付给甲方超出5%部分的25%作为佣金,如果利润率为负数且小于-5%,即亏损大于5%,甲方付给乙方超出5%部分的25%作为赔偿。举例说明,如果资金100万,到期利润10万,乙方应付给甲方(10-5)×0.25=1.25万元,如果到期亏损10万,甲方应付给乙方(10-5)× 0.25=1.25万元,如果利润在-5万与5万之间,乙方自己承担/享有。

  2.未到委托结束日期,乙方要存、取款,如果此时利润为正数,乙方付给甲方利润的25%作为佣金。

  3.甲乙结算金额精确到百元,百元以下舍去不计。

  五、合同期内如果亏损大于10%,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第四条委托期满后的结算方法进行结算。合同期内如果利润大于30%,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

  第四条委托期满后的结算方法进行结算。结算后,可重新签定合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委托理财合同8

  委托方(甲方):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发证机关:

  联系电话:

  受托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一、兹有甲方将自有资金参于证券市场的操作而签订本合同。

  二、乙方在甲方指定的账户内操作,甲方随时监督操作过程和结果,对任何不认可的乙方动作可随时提出异议,若双方意见不一致时可随时终止委托。(委托操作时,若是甲方舍不得换股,乙方就在该品种上做差价,不换品种。若是甲方不留恋原有持股,就按乙方的择股标准换股。)

  三、对盈利部分进行

  二、八分成,即甲方得80%、乙方得20%,每月底结算壹次,结算后三天内付清。

  四、若当月没有利润则不分成,若产生亏损由甲方承担,乙方除了不收取工资之外不承担赔偿责任。

  五、本合同自委托之日起生效,试行期二周;适用于任何网上操作的股民,只要把甲方帐户和操作密码通知乙方即能双方同时管理同一帐户,若试行期滿甲方不滿意乙方的操作、可撤销本合同并且乙方不收取盈利分成;若试行后甲方正式委托乙方操作,则从合同生效日起计算盈利分成,至甲方终止委托并完成结算分配之日自动失效。

  六、本合同未尽事项可补充完善,若有与相关法规相悖之处可随时予以纠正,对不违规内容则持续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理财合同9

  甲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家庭用电:________

  手机: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账号:________

  乙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家庭用电:________

  手机: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账号:________

  一、定义

  1)甲方/客户:本协议的投资方,即乙方提供金融服务的对象,并与其签订服务协议,也是甲方________

  2)乙方:约定的金融服务提供者,经甲方授权在指定账户内从事相应的投资和金融交易。

  3)本金:指甲方授权在指定账户内从事相应投资和理财的原始资本总额。

  4)保证收入:乙方在协议中承诺给甲方的最低保证收入等于协议期内银行存款定期年利率的两倍。

  5)信孚:金融服务品种指“信托和财富”,甲方承担全部风险,享受70%的利润;乙方享受30%。

  6)保富:金融服务是指“保富”,甲乙双方各承担50%的风险,分享50%的利润。

  7)安福:金融服务指“安全富裕”,乙方承担全部风险,享受75%的利润;甲方享有25%的利息和保证收入(相当于协议期内银行存款正常年利率的两倍)。

  8)投资对象:股票、黄金、外汇。

  二、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乙方收到甲方金融账户运营原始密码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协议期内,不允许暂停理财和提现。如甲方有紧急需要,可与乙方协商终止合作,但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财务风险。如有盈利,甲方必须按约定支付给乙方。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尽快获得金融交易的原始密码。

  2)金融交易期间不要更改原交易密码,自行交易。

  3)在财务管理每月结算期间,负责向乙方提供约定的报酬,并及时将款项转入乙方账户。

  4)按照约定承担并享有规定的风险和利润份额。

  5)根据协议享有财务管理过程中风险和损失的知情权以及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议签订后,必须恪守诚信,不遗余力,专心经营,提供优质的财务业绩。

  2)在理财期间,一定要尽量做到按月结算,按时通知甲方查账,分享利润和佣金。

  3)承担相应的财务风险,按照约定分享利润。

  4)在财务管理期间享有对经营情况保密的权利,甲方不得干涉或阻挠。

  5)如有规定,工艺损失必须分别通知甲方10%、20%和30%。

  五、协议

  1)甲方委托乙方从________

  2)甲方承担风险责任,享有________ %;乙方应承担________ %的风险责任。

  3)协议达成后,甲方在理财过程中丧失知情权,乙方必须及时遵守行动。

  4)本协议中的所有金融风险损失均指原资本本金总额,所有风险均按此承担;如果在协议期内,甲方累计利润总额加最终资本大于本金加保证收益,乙方不再承担损失。

  5)双方必须恪守诚实信用,确保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可靠。否则,承担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六、补充条款:

  1)除不可抗力外,双方必须信守合同,违约方必须赔偿对方损失,赔偿金额为本金的5%。

  2)本协议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可协商补充;本协议适用国家法律,双方发生争议应依法处理。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委托理财合同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甲方______________与客户_____________签订的委托理财协议(编号:_________),本着友好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与客户_________签订的委托理财协议的第三方——证券的监管方,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

  二、甲方将客户的资金(或股票)在乙方开户,须向乙方提供的文本协议

  1。甲方与客户签定的委托理财协议书;

  2。客户向甲方出据同意在乙方处资金账户的监管书;

  3。客户同意资金划转结算书。

  三、将甲方确定的客户帐号资金、证券在电脑上建立专户档案、进行专人监管。

  四、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对客户的交易资料及帐号负有保密义务;

  (2)甲方有直接对客户在乙方帐上的资金、证券的理财操作权利;

  (3)在确认达到理财目标后,甲方有委托会计结算人员从客户帐上划转资金的权利;

  (4)甲方将指定专员为甲方唯一授权人。

  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有对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相关文件资料保密的义务;

  (2)在监管期内,乙方不得受理所监管帐户内证券进行再融资、押贷款等操作。客户资金帐户发生异常情况,乙方有告知甲方的义务;

  (3)在资金监管期内,未经甲方授权人签字盖章,乙方不得为客户办理资金支取、转帐、消帐及_________证券交易所的撤消指定交易业务和_________帐户的转托管业务。若擅自授权须向对方赔偿经济损失,受害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书;

  (4)乙方有责任随时应甲方的要求提供资金及证券变化的状况以确保甲方对客户资料的操作权;

  (5)乙方有向甲方提供咨询帐户号、对帐和交易密码的义务。

  五、登记结算

  乙方依据甲方提供的文本协议,确认达到理财标准后,允许甲方书面委托的会计结算人员将客户的资金按已定的比例、金额划到甲方指定的帐户。

  六、双方因协议书的履行或解释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妥,可到制订本协议的地方仲裁机构裁决。

  七、发现本协议有未尽事项或需要更改的条款,由双方另行商定解决。

  八、本协议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

  1。在本协议有效期间达到理财标准后,甲方划转资金结算后次日(遇节假日顺延)为本协议有效期截止日期;

  2。未达到理财目标的情况,任何一方要延长本协议期限的,应在本协议期满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另行商定延长期限及有关事宜。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委托理财合同11

  甲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合同,并郑X声明共同遵守。

  一、乙方委托甲方代理操作乙方在_________(证券营业部)开设的资金账户,资金账号为_________。交易密码甲乙双方共享,乙方可以查询,但不能操作。

  二、期限________年,起始日期_________,截止日期_________,期初资产_________元。

  三、利润定义:(乙方账户)期末资产-期初资产-期间收到的存款利息(证券资产要扣除交易费用)

  利润率利润期初资产100%

  四、结算

  1.委托期满后,如果利润率大于等于5%,乙方付给甲方超出5%部分的25%作为佣金,如果利润率为负数且小于-5%,即亏损大于5%,甲方付给乙方超出5%部分的25%作为赔偿。举例说明,如果资金100万,到期利润10万,乙方应付给甲方(10-5)0.25

  1.25万元,如果到期亏损10万,甲方应付给乙方(10-5)0.25

  1.25万元,如果利润在-5万与5万之间,乙方自己承担享有。

  2.未到委托结束日期,乙方要存、取款,如果此时利润为正数,乙方付给甲方利润的25%作为佣金。

  3.甲乙结算金额精确到百元,百元以下舍去不计。

  五、合同期内如果亏损大于10%,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第四条委托期满后的结算方法进行结算。合同期内如果利润大于30%,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

  第四条委托期满后的结算方法进行结算。结算后,可重新签定合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

委托理财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合同,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一、乙方委托甲方代理操作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证券营业部)开设的资金账户,资金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 。交易密码甲乙双方共享,乙方可以查询,但不能操作。

  二、期限一年,起始日期___________,截止日期____________,期初资产_____________元。

  三、利润定义:(乙方账户)期末资产–期初资产–期间收到的存款利息(证券资产要扣除交易费用)

  利润率=利润/期初资产*100%

  四、结算

  1、委托期满后,如果利润率大于等于_____%,乙方付给甲方超出5%部分的_____%作为佣金,如果利润率为负数且小于_____%,即亏损大于_____%,甲方付给乙方超出_____%部分的_____%作为赔偿。

  2、未到委托结束日期,乙方要存、取款,如果此时利润为正数,乙方付给甲方利润的25%作为佣金。

  3、甲乙结算金额精确到百元,百元以下舍去不计。

  五、合同期内如果亏损大于_____%,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第四条委托期满后的结算方法进行结算。合同期内如果利润大于_____%,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第四条委托期满后的结算方法进行结算。结算后,可重新签定合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委托理财合同13

  叶某是北京某外资公司的高级经理人,考虑到自己经常出差外地无暇顾及股市,去年叶某将自己的250万元资金委托给北京某投资公司进行理财。双方为此签订委托理财合同,合同约定:合作期限为一年,250万元投资以年息10%计算,一年理财期满后可稳定地获得投资收益25万元。如此算来,叶某的投资收益远高于银行存款利息,并且无任何风险。但几个月过后却出现47万多元的损失,对方当初承诺的高回报无法兑现。叶某为此将该投资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本金和利息。

  因股市长期低迷,近年来类似于上述委托理财合同纠纷已经成为证券市场纠纷的热点之一。委托理财类合同纠纷案件是指因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委托人将其资金、证券等金融性资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在证券、期货等金融市场上从事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的组合投资、管理活动所引发的合同纠纷案件。由于这类案件包含的法律关系较为复杂,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影响面广,处理不慎很可能会给资本市场带来负面影响,对法律适用问题需慎重研究。本文拟从合同的定性、合同中保底条款效力的认定、监管人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对委托理财类合同进行剖析。

  委托理财合同的定性

  委托理财合同同时兼有委托、借贷和信托合同的特征,实践中很难将它们归为某一类。由于无法判定合同性质,司法审判目前在这方面很混乱。多数情况下,法官直接认定合同无效,判决结果是受托人返还委托人本金;如果损失已经发生,受托人无法返还本金,则由法官按过错原则自由裁量,通常的判决是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承受一半损失。

  为正确适用法律和解决纠纷,司法解释必须对案件的法律关系进行识别。对委托理财类合同纠纷,根据当事人在合同中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笔者认为可以将其分为4种:

  1、凡是约定本息保底,超额归受托人所有的,与民间借贷无异,应将其认定为借贷纠纷;

  2、凡是约定委托人直接将资金交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投资管理的,应将其认定为信托合同纠纷;

  3、凡是约定委托人自己开立资金账户和股票账户,委托受托人进行投资管理的,应将其认定为委托合同纠纷;

  4、凡是约定双方共同出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应将其认定为合伙合同纠纷。

  当事人约定的保底条款效力

  “保底条款”是人们对各种委托理财合同中委托人向受托人作出的保证本金不受损失,超额分成;保证本息最低回报,超额分成;保证本息固定回报,超额归受托人等约定的统称。实践中保底条款可分为保证本息固定回报条款,保证本息最低回报条款,保证本金不受损失条款等三种。

  在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件的处理中,争议最大的问题就是保底条款的效力。目前司法界对保底条款的认定很不一致,归纳起来有如下3种观点:

  1.从私法领域的意思自治原则出发,保底条款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除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的情形以外,应认定其有效;

  2.应认定保底条款无效,双方根据过错分担因履行委托理财合同而产生的损失;

  3.对保底条款的效力,不宜一律否认,也不宜一律承认。应以银行活期存款利率为标准对保底收益率加以调整,超过部分不予支持,即有限承认。

  笔者认为,为平衡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利益,对保底条款效力的基本取向是“有限承认说”。从结果公平的角度考虑,以银行利率为基准,有限制地承认保底条款的法律效力的司法政策可以在两个方面实现结果公平:一方面,从合同有效与合同无效的比较来看,可以确保委托理财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不优于合同有效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在合同有效的前提下,无论是构成名为委托理财、实为借贷,还是构成委托代理合同或信托合同关系,也不论其受托人是否为金融机构,委托理财合同履行的.结果和对于委托人利益的保护均能够达到大体相同的结果。

  委托理财合同中监管人的民事责任

  委托人在委托自然人、非金融机构的法人、其他组织代其理财时,往往在签订委托理财合同的同时签订委托监管合同,约定由作为第三方的证券或期货公司作为监管人对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管,在证券公司作为受托人的情况下,有时也会委托另一家证券公司作为监管人。

  从监管合同的当事人来看,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证券公司或期货公司作为合同一方与委托理财合同的委托人、受托人共同签订三方协议,合同主体为三方当事人;另一种是证券公司或期货公司只与委托理财合同的委托人签订协议,合同主体为两方当事人。

  监管人的违约行为往往与受托人的违约行为同时存在,共同导致了委托人损失的产生。这时,监管人是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还是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呢?我们认为监管人应当对由于其未尽监管义务所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因为,委托理财合同和委托监管合同是相互独立的,受托人和监管人违约行为在无主观意思联络的情况下也是各自独立的,监管人基于委托监管合同承担违约责任,无论其责任基础还是责任范围,与受托人承担的责任都不相同。由于在监管人承担责任的场合,其终局责任人往往还是受托人,除非有证据表明监管人与受托人共同欺诈、恶意串通,从事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行为损害委托人利益,受托人和监管人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以外,监管人只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委托理财合同14

  基本案情

  上诉人李文与被上诉人中国A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湖市B支行、第三人许成、王达路、张众因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案,不服西湖市人民法院做出的(20xx)五民初字第438号民事判决,依法提起上诉。

  争议焦点

  原告主体资格

  原告诉讼主体资格问题涉及到案件的证明责任分配,诉讼结果的承担。本案的原告主体问题,主要是关于案例中涉及的委托书签名和实际使用人不同而导致的诉讼主体确定问题。委托书的签字虽然是第三人王达路以第三人许成名义所填写的,但是根据第三人许成所讲他并不实际拥有该银行卡,且委托书上的账户也是原告李文使用其身份证开户,开户资金也是原告李文的。

  虽然委托书的签名为第三人许成,但实际的拥有人确是本案原告李文,因为原告李文与被告之间存在侵害与被侵害的权利争议事实、其与被告存在权利保护的争议事实,而且原被告之间存在民事法律关系,笔者认为,法院认定李文是本案起诉适格的主体是正确的。

  理财产品认购书效力

  银行委托理财产品认购书有无效力的问题,涉及到纠纷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的分配问题。本案所涉及的许成与B支行之间签订的委托书是由第三人王达路自行填写的,委托书上的客户签名也是由第三人王达路自行签字的,并非许成本人签名,虽然委托书上所使用的账户系原告使用第三人许成的名义开设的,但是实际使用人是原告李文,李文无法证明该委托书的签订是其授权王达路代替第三人许成签署,而且案件在一审两次开庭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乃至第三人许成、王达路都对委托关系的客观存在没有异议,所以本案系委托合同没有异议,即原告李文委托被告员工王达路为其购买理财产品,根据理财产品的购买流程来看,原告首先应在被告处存入足额资金,与被告签署理财产品协议并进行风险承受能力测评,以开通理财服务功能。原告李文认为将理财产品的内部操作流程和程序强加于上诉人是违反公允原则的,但是对于理财产品的购买来说,程序流程本身就是相当严格的,客户必须按照银行规定的流程才可以完成委托事宜并促成委托购买生效。

  本案一审原告在20xx年7月曾在被告处购买了一次基金产品,原告对理财产品的购买流程应当是知晓的,所以依据被告所提供的《中国A银行理财产品协议》范本4.4条的约定“乙方(A行)与甲方(客户)签订《理财产品认购/申购委托书》的行为并不代表甲方已经成功认购对应产品,甲方认购成功的数额以乙方实际划转的资金为准。”原告与被告在签订理财委托书之前并未与被告签订理财产品协议,且在签订委托书之后原告没有证据证明将委托书确定的金额2902737.70元汇入其所开设尾数为3219的理财账户中,所以被告无法冻结并扣划相应款项,在其业务系统中也没有任何存档记录,笔者认为委托合同没有支付相应对价,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委托购买理财产品的合同成立但尚未生效。

  西湖B支行的过错及责任

  在委托书的效力确定之后,有关人员的过错及责任该如何确定?银行职员王达路的行为效力该如何认定以及是否属于职务行为则是本案的争议的焦点问题。从上文的分析中,可知认购委托书虽然成立但是没有生效,因为没有支付相应的对价,但是原告李文认为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在签订委托书之前已经交给银行职员王达路,是王达路的职务不作为行为导致资金没有汇入理财账户中,而且王达路私自使用了李文账户里三四十万元。从案件有关事实来看,20xx年11月初王达路被李文要求还钱,在无钱偿还的情况下,李文要求王达路出具关于理财方面的单据,即为本案的委托书。该委托书是王达路在未经被上诉人同意下私自伪造的,私自盖上了自己保管的业务专用章。由此可见,委托书并不是银行真实意图的表示,王达路虽然为银行员工,但无相应的授权,所以委托书对于银行来说是不产生法律效力的,王达路私自伪造盖章应属个人行为。 从本案来看,王达路在西湖B支行的职务是运营主管,此任职期间也没有办理相关理财产品的职责,是李文基于和王达路的私人关系才将其银行卡及密码均交给王达路保管,王达路在为李文代办账户资金往来业务时并没有利用运营主管的职务身份,而是直接使用李文交给的银行卡以及银行卡密码。由此可见,李文将两个银行卡及密码交给王达路保管、使用的行为应属于两人之间委托关系,王达路代李文管理银行卡及密码也是出于私人行为,不具有职务行为特征,故不构成表见代理。鉴于此,两审法院均认为,银行对其职员非职务行为导致的损失应无过错,故不承担责任。

  几点启示

  合理界定委托理财合同书的性质与效力。由于委托理财业务是近几年发展起来的一项金融服务,委托理财合同关系尚未在合同法层面上予以规制,金融监管法规也更多的侧重于从监管金融机构的视角来规范,而很少对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予以关注。合理界定委托理财合同的法律性质是解决相关问题的基础。有些地方法院已经试图在其规范性文件中解释委托理财合同,将金融类委托理财合同限定为是受托人和委托人为实现一定利益,委托人将其资金、证券等金融类资产根据合同约定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在资本市场上从事股票、债券等金融产品的交易、管理活动。这意味着受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交易和管理两大层面的内容。从合同法视角来看,现阶段对委托理财合同的性质大致有委托法律关系说、代理法律关系说。借贷法律关系说、行纪法律关系说、合伙法律关系说、信托法律关系说,虽然委托理财在某些性质上与这些合同的特点有重合的部分,但是委托理财合同也与这些合同类型存在明显不同,无论将委托理财纳入上述任何一种制度中予以规范和调整都有与现实实务的操作不协调甚至矛盾的问题。实际上,委托理财合同是兼具委托合同、信托合同和借贷合同性质的“无名合同”,它集管理、委托、融资于一身,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的新的合同类型,其法律性质和内容可以从监管层面上予以适当的指引,但是不宜过多强制性地干预。但是为了减少委托理财合同效力和法律后果上的不确定性,作为主导格式合同拟订一方的金融机构应该尽可能将合同的要素规制清晰,应适当考虑消费者(投资者)基本权利的保障,并应严格遵守既有的有关委托理财业务相关监管法规的要求来披露相关信息和保障消费者(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应彻底杜绝“霸王条款”现象发生。

  司法机关裁决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时应充分尊重当事人合意。正因为委托理财合同是一种民商事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应通过合同来约定和规范,故司法机关在解决有关纠纷时应充分尊重既有的委托理财合同及其相关附属协议。在平衡银行与消费者(投资者)利益关系上,不宜简单地从消费者(投资者)是弱者的出发点来推定和裁判,尤其是对于委托理财合同的效力问题,更加应该持谨慎的态度,没有充分的法律和事实依据,不宜否定合同或认定专业合同的部分条款无效。法院要尊重当事人意愿,从当事人之间的合意来进行界定效力问题从而达到相关权利人之间的利益平衡。

  本案裁判否定了委托理财合同的效力,是充分考虑了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情况而做出的裁判。司法实践中在委托理财合同效力上最易于发生争议的是,合同中有关理财收益的保底问题。如果委托理财合同有保底收益条款时,合同是否有效,保底条款是否有效?根据最高院20xx年就《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与亚洲证券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理财合同纠纷申请再审案》所出判决书,河北社会保障厅与亚洲证券公司之间签订了《委托购买国债协议》及《补充协议》,委托人(投资人,河北社会保障厅)将资金交付受托人(投资机构,亚洲证券公司)进行投资管理,以委托人的名义在受托人处开立了资金账户,本应是委托理财协议(委托法律关系),却因合同中存在了固定本息回报保底条款,并说明超额部分归属受托人所有,因此,法院认定双方之间系列协议的性质为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借贷属于金融机构业务,本案中的受托人亚洲证券公司是不具有吸储资格的金融机构,因此上述系列协议无效。固定本息保底条款的存在使得委托理财合同成为了名为委托实为借贷的合同。因此被法律判定为无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金融类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第一条规定:“金融类委托理财合同中的保底条款,原则上不予以保护。对于履行此类合同发生的损失,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各方的过错程度以及公平原则,确定各方当事人应当承担的责任。”这里也沿袭了最高法院案例的观点,但是也仅规定“原则上不予以保护”。银行监管机构对于“保证收益”问题有一定的规范,即《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保证收益理财计划或相关产品中高于同期储蓄存款利率的保证收益,应是对客户有附加条件的保证收益。商业银行不得无条件向客户承诺高于同期储蓄存款利率的保证收益率。”“商业银行不得承诺或变相承诺除保证收益以外的任何可获得收益”。这里也强调了不得“无条件”地对收益进行保底,其内容与最高法院的判例精神是一致的。该文件还进一步对商业银行向客户承诺保证收益的附加条件做了明晰,即附加条件可以是对理财计划期限调整、币种转换等权利,也可以是对最终支付货币和工具的选择权利等。商业银行使用保证收益理财计划附加条件所产生的投资风险应由客户承担。

  银行应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并理性平衡银行与客户利益关系。近年来银行员工私售理财产品(所谓的理财“飞单”)的现象时有发生。本案虽然不是员工擅自代售未经银行许可的理财产品,但是员工与客户的私人交易易于被解读为银行行为,其性质上有类似私售理财产品的某些特点。为此,银行需要加强内部控制,防止员工未经银行许可而擅自销售各种理财产品。首先,应强化理财业务的销售和内部控制机制,明确各环节的流程和相关人员的职责。其次,要加强对员工的思想教育,强化员工的制度观念和内控观念,要求员工严格按制度和规程来处理每一笔业务。再次,要建立对于理财销售的常态化监督机制,各种业务票证、交易记录均应有常态化的事中事后监督约束。此外,银行应建立消费者(投资者)购买理财产品的教育和辅导机制,提醒、警示消费者(投资者)陷入“飞单”或未经银行许可的其他销售陷阱中。

  消费者应理性识别、应对委托理财服务的风险和责任。现代化的投资方式使得消费者使用手中的资金进行资产有效化增值,所以委托理财越来越受到消费者青睐,但由于专业知识所限,仍有不少投资者对银行理财产品及其风险认识不够深入,对签订的委托理财合同也缺乏一定的认识。消费者应主动加强理财风险意识,不能盲目接受金融机构理财人员的销售鼓动,要清醒地认识自身的财产情况、投资经历及风险偏好等,理性地选择理财产品;要认真地了解和把握特定理财产品文件有关理财资金的投向、预期收益率、主要风险等。

委托理财合同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甲方______________与客户_____________签订的委托理财协议(编号:_________),本着友好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与客户_________签订的委托理财协议的第三方——证券的监管方,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

  二、甲方将客户的资金(或股票)在乙方开户,须向乙方提供的文本协议

  1.甲方与客户签定的委托理财协议书;

  2.客户向甲方出据同意在乙方处资金账户的监管书;

  3.客户同意资金划转结算书。

  三、将甲方确定的客户帐号资金、证券在电脑上建立专户档案、进行专人监管。

  四、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对客户的交易资料及帐号负有保密义务;

  (2)甲方有直接对客户在乙方帐上的资金、证券的理财操作权利;

  (3)在确认达到理财目标后,甲方有委托会计结算人员从客户帐上划转资金的权利;

  (4)甲方将指定专员为甲方唯一授权人。

  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有对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相关文件资料保密的义务;

  (2)在监管期内,乙方不得受理所监管帐户内证券进行再融资、押贷款等操作。客户资金帐户发生异常情况,乙方有告知甲方的义务;

  (3)在资金监管期内,未经甲方授权人签字盖章,乙方不得为客户办理资金支取、转帐、消帐及_________证券交易所的撤消指定交易业务和_________帐户的转托管业务。若擅自授权须向对方赔偿经济损失,受害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书;

  (4)乙方有责任随时应甲方的要求提供资金及证券变化的状况以确保甲方对客户资料的操作权;

  (5)乙方有向甲方提供咨询帐户号、对帐和交易密码的义务。

  五、登记结算

  乙方依据甲方提供的文本协议,确认达到理财标准后,允许甲方书面委托的会计结算人员将客户的资金按已定的比例、金额划到甲方指定的帐户。

  六、双方因协议书的履行或解释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妥,可到制订本协议的地方仲裁机构裁决。

  七、发现本协议有未尽事项或需要更改的条款,由双方另行商定解决。

  八、本协议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

  1.在本协议有效期间达到理财标准后,甲方划转资金结算后次日(遇节假日顺延)为本协议有效期截止日期;

  2.未达到理财目标的情况,任何一方要延长本协议期限的,应在本协议期满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另行商定延长期限及有关事宜。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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