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合同

时间:2022-09-02 18:25:58 委托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委托代理合同范文锦集七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委托代理合同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精选委托代理合同范文锦集七篇

委托代理合同 篇1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 同意并签订以下条款:

  1. 服务

  在合同签订后的__10-15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第一批符合要求的候选人详细简历,每个职位提供简历2-3份。甲方在收到乙方推荐人选后 5 日内组织面试,如果第一批候选人经过甲方面试后反馈给乙方为不符合要求,双方应及时保持沟通,并根据实际情况,共同修改和调整职位要求(例如职位要求过于求全等)和扩大搜索范围,以便于乙方尽快推荐下一批候选人。以后每批人选的推荐时间为___7__个工作日。

  职位名称 ______等职位

  2. 职位描述

  由甲方提供公司背景,投资规模,开展业务时间和业务范围,组织结构,企业文化等资料。

  由甲方提供每一职位的详细职位描述,各项要求应尽量明确,其中薪资待遇和福利条件应与委托的职位相当。

  3. 职位薪酬

  由甲方与聘用员工协商确定;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每一职位的薪酬范围。

  4. 服务费

  为使本次招聘顺利开展,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3000 (即人民币 叁千元整 )的预付款。(用于支付前期市场调查、信息收集、人才面试等费用)

  甲方在乙方推荐的候选人被成功聘用后,按每职位每人支付乙方下列服务费用。

  甲方录用乙方提供的人选,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服务费用为税前年薪的百分之二十五(25%)。如计算所得低于 30,000rmb /人 ,则以 30,000rmb/人 收取。

  (注:“税前年薪”是指甲方与职位人选针对职位正式达成协议的全年税前薪水总额,此数值包括税前基本工资、年终双薪、奖金、补助、绩效奖金等全年的收入总和。)

  5. 甲方通知

  甲方应在与乙方推荐人员签订录用通知书后五个日内将录用通知书传真或邮件发给乙方。

  甲方应在乙方推荐人员正式上班后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甲方应在与乙方推荐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聘人员职位、年薪等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以下称“甲方通知”)乙方。

  6. 付款期限及方式

  1) 所有付款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汇款后十个工作日内开出发票。

  2)乙方推荐的候选人到甲方报道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乙方全额服务费用。

  3)如甲方对乙方推荐的人选的实际录用多于实际委托访寻人数的,应按上述条第4款规定的标准向乙方加付服务费,付款方式同本款的规定。

  4)预付款用于支付前期市场调查、信息收集、人才面试等,一经收取,概不退还。

  7. 乙方开户行

  开 户 行:上海工行建国西路支行

  户 名:上海荆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银 行 帐号:1001220709006995501

  8. 其它费用

  如外地候选人需要到甲方所在城市面试,差旅费如需甲方承担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费用可以通过乙方转交候选人。

  9. 服务保证

  9.1.由乙方推荐给甲方并由甲方聘用的人员,自其开始在甲方工作之日起三个月之内,如发生聘用终止,由乙方免费再推荐合适的候选人一次。

  9.2 乙方应保证所推荐人员资料真实。

  10. 服务限制

  1) 对于乙方推荐给甲方之员工,在所推荐人员被甲方聘用后乙方不得将其向任何其他客户推荐。

  2) 乙方在和甲方签订本合同后一年内不得猎取甲方之员工。

  11. 保密原则

  1)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任何商业、技术资料及甲方员工信息进行保密;

  2) 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人员资料保密,并应保证其内部知情人员对该类信息进行保密,不得将乙方提供的人员资料提供给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

  12. 乙方推荐人员

  1) 任何由乙方向甲方所推荐的人员,在其自推荐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均被视为“乙方推荐人员”,在此期限内,如乙方证实甲方与其发生聘用与被聘用关系,甲方均应按本合同第4条之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应款项。

  2) 如果甲方在一年内没有聘用乙方推荐的人才,而是推荐给其母公司或子公司或其它公司,甲方同样要支付费用给乙方,支付金额按本合同规定执行。

  13. 与推荐人员的联络

  甲方一般不应与乙方推荐人员直接联络。所有与被推荐人员的联络均应通过乙方进行。

  甲方对候选人的背景调查,为尽量避免对候选人产生不利影响,原则上均应通过乙方进行,或事先和乙方探讨背景调查的时机和方式,达成共识后方可进行。

  14. 合同期限及更新

  本合同期限有两种,双方可任选一种,本合同选择 a 类。

  a,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为一年,在此期间内甲方提供的所有职位,均遵照本合同条款。

  b,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至帐款全部结清日止为本合同有效期。此合同只针对单一职位。

  15. 争议的解决

  合同双方就本合同或本合同项下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无法协商或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16. 违约责任

  1) 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向乙方支付全部款项,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2) 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5条的规定履行相关通知义务,则乙方有权按照甲方与乙方所推荐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约定的薪酬,自聘用合同中约定的上班日,收取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用。

  3)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10条“服务限制”的规定,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甲方已支付费用。

  4) 如乙方在3个月内未找到甲方满意的候选人,应提供联系过的候选人名单,分析报告,和甲方讨论未找到合适候选人的原因,探讨解决方案。

  17. 其它

  1)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 本合同自乙方收到甲方预付费用之日起生效。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合同 篇2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 纠纷一案,委托乙方的律师作为代理人,根据《律师法》、《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条款,共同遵守履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并同意乙方指派 律师为甲方与 纠纷案的第 审代理人,同意该律师指派其他业务助理配合完成辅助性工作。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或者利用律师的代理谋取非法利益时,乙方有权终止代理合同,依约所收代理费不予退还。

  四、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变更或协商解除本合同时,代理费按照代理律师已完成的律师工作量由双方协商解决,但甲方无故终止此合同的,代理费不退还。

  五、本协议签订后,本次业务以本条第二款所列任何一种方式结案,则视为代理律师完成代理义务,以此代理合同所收代理费用均不予退还,但乙方无故终止合同或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重大过错的除外。本合同所称结案方式为调解、和解、裁定、判决、撤诉或撤回案件、自动履行等。

  六、根据案件需要,甲方授权乙方的代理权限为( )

  A一般代理;B特别授权代理:

  1、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

  2、代为调解、参与和解;

  3、代为提起反诉;

  4、代为提起上诉;

  5、申请执行;

  6、收取或者转收执行标的;

  7、代收法律文书等。

  七、经双方协商,甲方应向乙方缴纳代理费 元。特殊事项或需要特别约定的另 行签订补充协议,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商丘市区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需要委托人另行支付或据实结算。法律援助案件不得收费。律师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发改委、河南省司法厅关于《河南省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规定执行。代理费支付方式为: 。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第 审终结止。

  九、本合同适用于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非诉讼案件办理按本合同约定执行。

  十、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在协商不成时提交商丘仲裁委员会依其仲裁规则仲裁。

  十一、此协议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 篇3

  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因____________纠纷一案,委托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出庭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律师为甲方与____________纠纷案的第_______审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行为时,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根据双方协商,甲方应向乙方缴纳代理费_______元。

  七、本合同有效期限,应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八、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注:本件一式三份,法律、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各存一份。

委托代理合同 篇4

  委托人(组团社):

  旅行社(甲方):

  受托人(代理社):

  旅行社(乙方):

  根据《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和国家旅游局《关于试行旅行社委托代理招徕旅游者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旅行社委托代理招徕旅游者合同》,内容如下:

  一、双方资质

  甲乙双方必须保证具有合法的旅游企业资质证书,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法人代表授权证明书。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内容必须符合甲方合法的经营范围;乙方保证遵照甲方的委托授权开展业务。甲、乙方在合作中如超越权限造成违规由责任方独立承担;双方在权限内出现过错,按协议规定由责任方承担。

  二、委托内容与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在,代理甲方招徕国内旅游(全部/专线)旅游线路产品;出境旅游(全部/专线)旅游线路产品:并代办如下招徕销售事项。(超出委托范围的代理行为无效)

  1.招徕宣传;

  2.为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咨询;

  3.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

  4.代收取旅游费用;

  5.向旅游者通知有关行程事项。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准确的旅游线路产品信息和优惠的价格。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对由此造成经济损失给于乙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2、甲方接收乙方招徕的游客后,在实施操作中要保证服务质量,对操作中出现的服务质量及安全问题负全责,承担全部责任,不得推诿。

  3、甲方在操作中如果出现不能按照乙方与游客签订的协议操作时,应提前征求游客书面同意后方可变动,如出现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4、乙方按照甲方的授权委托开展代理业务时,客人经乙方认购了甲方的产品后,乙方必须交由甲方操作;如甲方无法操作时方可由乙方交由第三方操作。

  5、乙方接受委托在招徕工作阶段中出现过错,责任由乙方承担。

  6、乙方在认购产品预留位置时,如因不能按规定交足团款,甲方有权在通知乙方后即时取消预留计划。如乙方未接到甲方停止收客的通知收客后,甲方不能操作,责任由甲方承担

  四、未尽事宜在实践中可做补充协议规定,工作中出现问题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出现经济纠纷无法协调解决时,可在沈阳签约地法院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交沈阳市旅游局备案一份。协议有效期年,(期限从二0一一年月日至二0一年月日)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委托方)

  旅行社名称:

  法人代表:

  电话:

  手机:

  开户银行:

  乙方(代理方)

  法人代表:

  公司地址:

  电话:

  手机:

  开户银行:

  年月日

委托代理合同 篇5

  项目名称: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20xx年月日

  委托设计代理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作为甲方的设计代理商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合同:

  一、代理范围及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的品牌VI设计代理商,负责甲方“”品牌形象画册设计代理事宜,具体工作见附件工作内容。

  二、代理期限

  1. 合作期限为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即: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止。

  三、付款方式

  1.本合同设计代理服务用为:¥元整(大写人民币: );

  2、甲方分二次支付给乙方,第一次在合同签订支付本合同设计代理服务总费用的50%,即¥元整(大写人民币:);第二次在合同期满次日,甲方在20xx年月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设计代理服务总费用的50%,即¥元整(大写人民币: );乙方收到款项后将设计内容按要求提供给甲方。

  3.服务费不包含:

  1)媒体推广投放;

  2)影视、电台、微信、网络广告制作;

  3)户外及所有物料的制作;

  4)大型的专业市场调查、公关促销活动组织、执行;

  5)网站设计制作;

  6)打样、输出菲林、租图、专业摄影、印刷、邮寄、外地出差旅费等需向第三方支付费用的项目。

  4. 甲方所有款项的支付均应汇至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乙方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四、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须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各类图片和文字资料,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性、准确性负

  责。

  2. 甲方对乙方工作成果的验收须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工作成果的确认流程为:乙方由指定

  邮箱将工作成果发往甲方指定电子邮箱,甲方以电子邮件将工作确认函发送至乙方指定邮箱。

  4. 工作成果亦可由甲方指定人书面签字确认存档。如甲方指定人员有变更,需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工作成果乙方向甲方提供成品源文件、JPG格式文件。

  5. 稿件、工作联络、任务指示、工作成果、执行授权等一切项目往来工作由甲方相关工作人员确认,避免出现多头决策。如出现多头决策,乙方有权拒绝执行。如甲方因该原因及资料提供、审稿、定稿、工期延误等方面因素造成工作延误,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并仍需按期支付款项给乙方。

  6. 甲方在预留乙方修改时间前提下,有权要求对稿件进行修改,乙方需要在甲乙双方协商的时间内修改完毕。但若定稿后,甲方再次提出修改,由此而产生的第三方相关费用及

  时间延误由甲方承担责任。

  7. 甲方在整体方案确定后,有提出局部修改完善意见的权利,但不能违背已经确立的整体方案。

  8. 甲方应对委托项目的总体风格及功能要求提出书面要求,如甲方无法提供此要求,将由乙方创意设计人员提供设计方案并报甲方予以确认。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应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

  2. 乙方须为甲方涉及商业类机密的文件进行保密。

  3. 对甲方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应听取并据此进行修改、调整。

  4. 乙方应主动提前向甲方索要各类工作所需相关资料。

  5. 甲方对乙方工作成果进行确认后,乙方必须按甲方确认之工作成果进行输出。

  6. 乙方在最终设计方案确认后,应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执行工作。

  7. 乙方如对甲方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有异议,应在2个工作日内与甲方及时进行沟通,

  否则视为乙方认可甲方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应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8. 乙方因自然力、政府政策等不可抗力之因素照成的工作延误无需承担相关责任。

  五、保密

  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双方承诺不得向任何其他第三方披露本合同之全部或有关内容。

  2. 在甲方已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向任何其他第三方提供甲方任何创意

  /或设计/或大纲/或广告方案。

  3. 除为了履行本合同之责任及/或义务或取得甲方之事先书面许可之外,乙方不得利用任

  何甲方之业务信息及/或资料及/或财产作商业用途。

  六、知识产权

  对乙方依本合同所完成之成品或所确认之设计稿件,在所有款项结清后,其所有权归甲方(第三方拥有版权的资料除外)。所有权归甲方后,乙方有权不经甲方授权,用所设计之作品参与公益、专业、行业或媒介所组织的竞赛评比活动、出版发表。乙方不得于任何时候将甲方拥有所有权之广告制成品(第三方拥有版权的资料除外)、设计稿件、商标、公司名称、项目图片、形象等用于除此之外其他目的的事项和盈利。

  七、违约责任

  1.乙方的有关报价资料若未经甲方认可,乙方就进行单独成品制作或媒介发布,均视为乙

  方违约,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2.乙方所输出的任何作品,甲方都必须要求第三方的制作供应商提供打样稿或打样小稿进

  行确认,如第三方工作或设备缘故导致成品与甲方确认的打样稿不一致,由第三方承担责任。

  3.如甲方未按时付款,使乙方不能及时开展工作而给甲方造成的工作延误,由甲方承担损

  失或责任。甲方延期付款超过10天以上,视同甲方违约,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除需支付未按时支付的款项外,还需按合同总金额的15%支付给乙方作为违约金。

  4.除违约责任中的第三项情况之外,甲乙双方不能中途终止合同。若甲方中途终止合同,除支付给乙方已到期的款项外,甲方还须按合同总金额30%赔偿乙方。若乙方中途终止合同,乙方按合同总金额的30%赔偿甲方。

  5.若因乙方造成的知识产权争议,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负责免费提供另外1个全新设计方案。

  八、甲乙双方可在协商一致情形下,以附件形式补充其他条款。

  九、本合同与附件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在项

  目所在地法院进行法律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耳份,甲乙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应。

委托代理合同 篇6

  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地: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XXXX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地:

  邮编:

  电话:

  传真:

  鉴于:

  1、甲方因与 纠纷一案,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需要专业的律师代理诉讼;

  2、乙方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并经吉林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

  3、甲方拟聘请乙方律师代理其参加诉讼活动,乙方予以同意;

  现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代理事项

  1.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采用方式代理本案,并指派律师为甲方与 纠纷案的第 审代理人。

  1.2乙方指派的上述律师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调动、离职、时间冲突、回避、身体状况等)无法继续或暂时不能提供服务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

  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师继续承办甲方委托的事项,并不得因此而损害甲方的利益。

  1.3、甲方在乙方指派的律师之外委托第三人代理或者处理本案的,应当经乙方同意。

  第二条 代理工作范围

  2.1、乙方的代理工作包括下列事项:整理诉讼证据、撰写诉讼文书,根据诉讼需要到工商、房屋、土地等部门查询、调查档案、参加法庭审理;

  2.2、根据案件需要及案情进展和所出现的不同情况,乙方应为甲方提出诉讼保全、申请鉴定、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等方案及撰写相关法律文书。

  2.3、根据案件需要甲方办理的调查取证、诉讼保全、文书递交及送达、选择鉴定机构、配合法院调查取证、代缴诉讼及其他费用等不属于乙方工作范围,但上述工作需要出具文书的应由乙方撰写并交与甲方。

  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

  3.1、甲方的权利义务

  3.1.1、 甲方必须如实向律师陈述案情,向乙方提供为办案所需要的文件及背景资料和有关证据并保证前述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3.1.2、为乙方办案律师出具办案所需的诉讼法律文书并在需要时加盖印章。

  3.1.3、不再另行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或任何第三方办理本合同的委托事项。

  3.1.4、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向诉讼当事人泄露乙方身份及委托诉讼协议内容。

  3.2、乙方的权利义务

  3.2.1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维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3.2.2、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3.2.3、及时向甲方提出有关意见及建议。

  3.2.4、乙方律师应当及时告知甲方有关代理工作情况和本案的进展情况。 本案本审终结时,乙方律师应当向甲方报告案件的最终结果。乙方律师对甲方了解本案进展情况和案件结果的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第四条 代理费用

  4.1、根据《吉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和《吉林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结合本案的难易程度、涉案金额、所需时间、同行业收

  费标准等因素,甲方应向乙方一次性交纳代理费人民币 元,支付时间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日内。依案件的处理结果作为收费依据的,另行订立收费协议

  4.2、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a、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b、长春市市区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

  c、 翻译费、档案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d、为履行诉讼程序而支出的各项费用;

  e、甲方同意支出的其它费用。

  4.3、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当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a、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b、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c、甲方作为原告或反诉人时,乙方律师已经为出庭作好准备或为代理案件做了实质准备工作,而甲方撤诉的;

  d、案件在庭前通过调解、和解的;

  e、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的。

  第五条 委托代理权限

  乙方律师的委托代理权限分为一般诉讼代理和特别授权代理。 特别授权代理包括:

  a、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

  b、进行和解或调解;

  c、提起上诉或反诉;

  d、申请执行;

  e、收取或者收转执行标的;

  f、签署、送达、接收法律文书。

  G、经甲方同意的其他权限

  乙方具体代理权限以甲方依据上述内容而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为准。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6.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6.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须退还代理费:

  a、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b、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6.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退还收取的代理费: a、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b、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c、甲方逾期10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全部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代理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七条 通知及送达

  7.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生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首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

  7.2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邮寄、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7.3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无论对方是否签收。

  7.4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八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各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并达成书面补充合同。

  第九条 争议的处理

  9.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9.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效力

  10.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10.2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乙方双方各执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4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其他事项

  11.1本合同于双方在如下日期签署于吉林省长春市

  11.2本合同由双方共同负责解释,任何一方无权单独作出解释,即本合同文本是在双方共同磋商下作出,其不为任何一方格式样本。

  11.3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终结(终结包括:法院作出判决、裁定、调解以及庭外和解等)之日止。本案其他程序中甲方继续委托乙方律师代理的,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及支付相关费用。

  甲方: 乙方:XXXX律师事务所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XXXX律师事务所账户

  户名:XXXX律师事务所

  开户行:

  账号:

委托代理合同 篇7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放)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记账,根据《会计法》和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签订以下协议:

  一、委托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或取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二)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三)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

  (四)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二、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二)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三)对委托人示意其作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

  (四)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予以解释。

  三、业务范围:

  1)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材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2)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和提供财务会计报告要符合《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和税务部门的要求,内容真实、准确;

  3)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4)会计资料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做好凭证签收工作,指导甲方妥善保管会计档案;

  5)按有关规定审核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册,及时编制会计报表;

  6)对委托方有关会计法规和财税政策等问题,提供咨询意见;

  四、代理记账收费;

  经协商,乙方代理记账收费标准为人民币每月元,按季预付,次月十日前付清。另外,乙方为甲方提供财务代帐服务的同时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市内交通费、记账报表、办公文具费等由甲方支付。经协商一次性支付一年的账本报表费用元,一次性支付一年的市内交通费用元。

  五、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并在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事项完成之前有效,代理日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如乙方提前终止合同,需付给对方违约金:人民币伍佰元整。

  七、合同终止:

  委托人、受托人终止委托合同时应当办理会计交接事宜。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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