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服务合同

时间:2022-07-16 09:50:46 委托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委托服务合同范文合集十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委托服务合同10篇,欢迎大家分享。

精选委托服务合同范文合集十篇

委托服务合同 篇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本合同当事人 甲方: 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委托乙方实行甲方指定范围内的宿舍管理服务,特订立本合同。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员工宿舍 坐落位置: 临时位置: 第二章 宿舍管理服务内容 甲方要求乙方每天提供 24 小时宿舍管理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如下:

  1.为本服务项目配置宿舍管理人员名(2男2女),实行两班两运转的模式工作(两个白班、两个夜班),白班时间:7:00-19:00、夜班时间:19:00-7:00。 其中宿舍管理员年龄为50周岁以下,懂得电脑基本操作,宿舍管理员按照双方约定人数和人员单价计算。

  2. 负责看管公共区域设施设备及巡视,以免发生外来人员侵入偷窃或损害财物;对上岗服务时间内进出管理区域的人员做好接待登记工作,谢绝无关人员进入管理区域。

  3. 遵守甲方相关宿舍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在岗期间严

  禁与甲方员工发生任何冲突。

  第三章 合同服务期限

  第五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 12 个月。自 20xx 年 4 月 6 日起至 20xx 年 4 月 5 日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检查监督乙方的宿舍管理服务质量。

  2.与乙方密切合作,处理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与甲方有关的事项。

  3.按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

  4.在本合同规定的服务起止日办理交接手续。

  5.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场所和宿舍。

  6.每月组织一次入住人员对宿舍管理员的评价;

  第七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 负责招聘、培训和管理为本项目服务的宿舍管理人员。

  2. 为宿舍管理人员提供必要的技术装备和技术支持。

  3. 支付宿舍管理人员的薪资福利。

  4. 乙方应定期、不定期对本项目宿舍管理人员服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并做必要的记录。

  5. 除检查和紧急处置需要外,未经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动用甲方所属的任何设备和物品或擅入任何禁入场所。

  6. 经证实因乙方工作人员的工作失职或过错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7. 对甲方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有效给予解决。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八条 宿舍管理服务费

  1. (含税),折合每人每月人民币元整。

  2. 乙方于当月末提交发票,甲方于次月十日前向乙方支付当月的服务费用。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九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单方提出终止合同,需向对方支付一个月的服务费为违约赔偿金,如出现第十三条的规定,甲方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如甲方未能按期付款,在超过合同付款日期10天后从第11天起,按照每超出一天加收应收款0.3%的滞纳金,但乙方延期提供发票导致甲方未能按期付款的除外。

  第十一条 乙方应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负责乙方员工的劳动保护和工作安全,并按照国家规定为乙方员工缴纳五险和购买相关商业保险,乙方员工发生生病、事故、伤残、死亡和劳动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或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 如出现以下情况,视为一般过错,乙方应立即给予纠正,提交检讨报告,并更换不符合要求的宿舍管理员,如造成甲方相关损失,给予赔偿。

  1、无正当理由在工作时间内不经许可脱离宿舍管理范围,导致岗位失控;

  2、宿舍管理员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或者有其他玩忽职守行为者;

  3、由于工作上的疏忽,未执行甲方制定的宿舍管理规定制度的;

  4、宿舍管理员在工作中遇到问题不请示、联络、汇报,给甲方造成较重损失;

  5、宿舍管理员在工作中对甲方员工进行威胁、恐吓的;

  6、对进出宿舍内相关人员不盘查、不验证,松懈怠慢,未造成严重影响者。

  7、有其他与上述各项规定程度相关的行为。

  第十三条 如出现以下情况,视为乙方有重大过错,乙方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的规定承担相关的连带赔偿责任。同时甲方可以立即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

  1、故意损坏、盗窃甲方或其他员工的财物,性质恶劣,已经经公安部门报案认定的;

  2、在宿舍范围内动手打人或斗殴的;

  3、脱岗时间较长(4小时以上),给甲方造成较重损失者。

  4、由于工作的玩忽职守或者管理上的疏忽,引起火灾或者其它危害、造成严重损失者的。

  5、有其他与上述各项规定程度相关的行为。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四条 合同期满前30日内,双方可商谈本合同续约事宜

  第十五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宿舍管理员工作职责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约定事宜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七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八条 因本合同所生的或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争议均由 仲裁委员会依其仲裁规则仲裁解决。

  第十九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及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二十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服务合同 篇2

  服务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病毒名称

  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为其载体构建、重组、扩增和纯化_________腺病毒,腺病毒滴度_________pfu/ml。

  第二条 费用及价格(人民币)

  1.病毒的载体构建、重组、扩增和纯化所需的原料由甲方自行购买;

  2.合同总价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乙方所购买的甲方腺病毒产品及其一切复制品、衍生产品将只供乙方或乙方所能控制的实验组中进行实验研究,在任何情况下决不用于人类,决不用于以谋利(直接或间接)为目的的生物制药以及临床分析等方面。

  2.未征得甲方授权或同意,乙方不能以任何名义将购买的腺病毒产品及其一切复制品、衍生产品转移、出售或租借给他人使用。

  3.保证乙方应用甲方腺病毒产品及其一切复制品、衍生产品进行的研究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不得应用甲方腺病毒产品进行有损于人类安全或其它非法目的的研究。

  4.所有在研究过程中经本产品及其一切复制、衍生产品处理过之动物、植物、蛋类以及乳制品等均应妥善处理,决不可食用或出售。

  5.乙方及乙方的课题组在发表文章中注明该重组腺病毒购自甲方,并将已发表文章复印一份给甲方。

  6.甲方的腺病毒产品是由人5型腺病毒改造而来,在特殊情况下仍可能具有一定的致病性,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安全使用腺病毒原则。任何违反该原则而引起的实验人员或其他人员的健康问题,甲方概不承担法律责任。

  7.若乙方不再应用本产品须将其销毁或返还甲方。

  8.乙方承诺在使用本产品的过程中不会做出任何有损于甲方的言论或行为。

  9.乙方对其提供技术服务的病毒不得转卖、转送及商业化用途。

  10.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腺病毒制品后,应立即将其分成小份装于无菌的病毒冻存管中并低温保存于-20℃,避免反复冻融而导致病毒滴度下降。由于使用不当引起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甲方责任

  1.甲方所提供之腺病毒产品需经过严格的质量控制,其所携带的基因经过测序确证无误。

  2.甲方的腺病毒产品通过快递公司送达乙方。

  3.如果乙方对产品质量有任何异议,请在货到后一周内及时与甲方联系,甲方将复核产品的质量状况,并给予乙方满意的答复。

  第五条 甲方应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技术服务工作,并向乙方提交下列成果及其报告:

  1.成果:重组腺病毒,分别为_________。

委托服务合同 篇3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

  受委托方(乙方):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建设项目城市规划技术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服务的建设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_________

  1.2 项目地点_________

  1.3 拟建建设项目规模

  用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层数: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层数:_________,其中含商服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层数:_________;住宅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层数:_________,管线名称:_________,长度:_________

  1.4 其它:_________

  第二条 委托服务内容:

  2.1 建设项目现场踏勘

  2.2 建设项目选址定点

  2.3 提供规划设计条件和有关资料

  2.4 比选规划设计方案

  2.5 提供城市规划法律法规和规划技术标准咨询服务。

  2.6 其他_________

  2.7 任务完成日期_________

  第三条 甲方按时向乙方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

  文件资料名称_________

  内容要求_________

  份数_________

  提交时间_________

  第四条 委托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4.1 甲乙双方支付或收取的服务费用标准按省物价局黑价联[XX]16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4.2 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天内,甲方一次性支付规划技术服务费(大写)__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__万元);或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天内,甲方支付规划技术服务费总额度_________%,即(大写)__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__万元),项目服务内容完成后_________天内,甲方支付乙方剩余全部费用,即(大写)__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__万元)。

  第五条 双方责任

  5.1 甲方责任

  5.1.1 甲方委托规划技术服务任务时,必须向乙方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和明确要求,并对所提供的文件材料真实性和时限负责。

  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超过规定期限10天以内,乙方完成规划技术服务成果的时间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相应顺延;规定期限超过10天以上的,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规划技术服务成果的时间。

  5.1.2 甲方变更委托服务项目或提供文件材料有误,导致乙方返工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甲方应按乙方因此返工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费用,具体标准双方协商确定。

  5.1.3 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展服务工作的,乙方应当返还甲方已支付费用的50%;乙方已开展工作的,甲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服务费用总额支付给乙方。

  5.1.4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三款规定的费用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规划技术服务费。甲方逾期支付一天,应向乙方多支付相应金额千分之一的逾期滞纳金。

  5.1.5 甲方应向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工作、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

  5.2 乙方责任

  5.2.1 乙方应按省物价局黑价联字[XX]162号和黑建规[XX]41号及有关规定开展规划技术服务活动。

  5.2.2 乙方对提交的委托项目规划技术服务成果质量负责。

  5.2.3 合同生效后,乙方提出中止或解除合同,应返还甲方所支付的服务费用。

  5.2.4 因乙方延误规划技术服务成果提交时间,每延误一天,乙方核减该项目规划技术服务费总额的千分之一,核减的最高限额为甲方向乙方所支付的全部费用。

  第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其他事项

  7.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当及时协商并共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7.3 双方共同履行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后,本合同即终止。

  ┌───────┬─────┬─────────────┬────────┐

  │ │单位名称 │ │ │

  │ ├─────┼─────────────┤ │

  │ │法定代表人│ (签字)│ │

  │ ├─────┼─────────────┤ │

  │ 委托方 │经办人 │ (签字)│ │

  │ ├─────┼─────────────┤ │

  │ (甲方) │单位地址 │ │ (单位公章) │

  │ ├─────┼─────────────┤ │

  │ │电 话 │ │ 年 月 日 │

  │ ├─────┼─────────┬───┼────────┤

  │ │开户银行 │ │帐 号│ │

  ├───────┼─────┼─────────┴───┼────────┤

  │ │单位名称 │ │ │

  │ ├─────┼─────────────┤ │

  │ │营业执照 │ │ │

  │ │编号 │ │ │

  │ ├─────┼─────────────┤ │

  │ │资质等级 │ │ │

  │ 受委托方 ├─────┼─────────────┤ │

  │ │资质证书 │ │ │

  │ (乙方) │编号 │ │ │

  │ ├─────┼─────────────┤ │

  │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单位公章) │

  │ ├─────┼─────────────┤ │

  │ │经办人 │ (签字)│ 年 月 日 │

  │ ├─────┼─────────────┤ │

  │ │电 话 │ │ │

  │ ├─────┼─────────┬───┼────────┤

  │ │开户银行 │ │帐 号│ │

  └───────┴─────┴─────────┴───┴────────┘

委托服务合同 篇4

  甲方:

  重庆石桥房地产开发总公司

  通讯地址:

  九龙坡区石桥铺石杨路15号25楼

  联系电话:

  乙方:

  重庆广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九龙坡区石桥铺科创路4号6楼

  联系电话:

  86136366

  为有利于西部商城物业管理服务工作顺利,维护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保证设施设备的稳定运行,根据相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及乙方与西部商城业主大会签订的《西部商城物业服务合同》,结合西部商城物业管理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并委托乙方对甲方所使用的地下车库进行物业管理服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特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同西部商城业主委员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即(从20xx年6月1日起至20xx年5月31日止)。

  二、物业服务内容:

  (一)、共用部分设施的管理

  1、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

  物业共有部位具体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屋盖、屋面、甲方所使用商场楼层范围以外与甲方有关的的公共门厅、走廊、过道、楼梯间等;

  2、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管护。

  具体包括供电系统、消防系统、闭路监控系统、主给水、下水管道、污水管、发电机设备、共用照明、化粪池、雨水管等。

  3、保修期范围内的由(重庆石桥房地产开发总公司)承担,保修期范围以外的依照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执行。

  注:专有部分是指在建筑物中能够单独使用并具有排他性的独立空间或区域,包括该空间或区域内为实现房屋使用功能而设置的相关管线设施;

  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有部分以外的,属于建筑物相关业主或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或共同使用的场所、空间、设施和设备。

  (二)清洁卫生

  甲方所使用车库场所以内的清扫、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清运。

  (三)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四)对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按甲方要求对停放车辆收取停车费。

  (五)对车库收费系统的管理以及承担200元/次以下的维护费用。

  (六)安全防范

  甲方所使用车库范围内外的公共秩序、安全、消防等事项的协助管理和服务,包括安全监控、巡视。

  (七)水、电等代收代缴。

  (八)乙方负责对车库管理人员的聘用及全面管理工作,相关人员的福利待遇由乙方负责发放。

  三、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一)物业服务费:每月按每个车位75元收取。

  即:395×75=29625(元)大写贰万久仟陆佰贰拾伍圆正

  (二)、 其他政府指定代收费用另行收取。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依法享有所租赁物业的权利;

  2、有权对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工作中不清楚事项进行询问,并得到答复;

  3、有权依法使用本物业共用设施、设备;

  4、有权知晓乙方向甲方分摊的共用水电费、代收费的合理计算方法和原则;

  5、有权享有由乙方按物业服务合同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

  6、有权监督乙方的各项管理服务工作并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7、认同并遵守本合同有关条款,有义务执行乙方依法制定的各项物业管理制度;

委托服务合同 篇5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方因公司改制事项,委托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委托,指派许、李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律师根据甲方要求,认真负责地完成甲方委托事项,并向甲方作书面或口头汇报结果。

  三、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律师叙述委托事项背景情况并提供乙方律师所需的各方面材料;如甲方叙述或提供材料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根据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按下列规定收取交纳费用:

  1.甲方向乙方预交律师费 万元,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逾期则乙方有权中止合同;

  2.元律师费中的万元系律师从事非诉讼调查(如果必要)、代表职工或企业与有关部门谈判(如果有)、向相关当事人发送律师函(如果必要)的固定代理费用。

  3.元律师费中的万元系预收费用,凡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工作中产生的差旅费、住宿费、文印打字费、通讯费、餐饮费,凭发票在万元中进行支付;凡在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过程中发生了必要的诉讼(如果有),双方协商另立合同,代理费再从万元剩余余额中支付。

  五、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委托合同,律师费不予退回;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律师费全部退还甲方。

  六、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须经对方同意。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完成之日终止。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合同履行地为受托方所在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服务合同 篇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维护其所拥有(甲方)的服务器事宜达成一致,特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执行。

  第一条 合同项目:甲方负责购买服务器,购买相关软件使用权,并负责将服务器存放在电信(网通)机房。乙方负责该服务器的硬件故障的排除,(甲方负责硬件的采购费用)。及软件安装、升级、服务器管理和软件故障的排除。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 甲方如果在服务器上安装其他软件,所需要的软件版权/许可/使用权由甲方自行解决。

  2-1-2 甲方对使用服务器所引起的任何经济、政治、法律等责任负完全责任。甲方同意,如发生上述事件,与乙方没有任何关系,乙方也不应对此或对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或者义务。如甲方利用服务器开办电子公告栏目,甲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应指定专人负责所发布信息的审核,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人制度和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甲方对于在电子公告栏目当中出现的信息负责。

  2-1-3 甲方对甲方自己存放在服务器上的数据、以及进入和管理服务器的口令、密码的完整性和保密性负责。因甲方维护不当或保密不当致使上述数据、口令、密码等丢失或泄漏所引起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2-1-4 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甲方执行本合同的联系人、信息安全负责人和所有管理甲方网络、设备和服务器的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并在上述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在乙方需要时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因甲方以上人员(包括已经离开甲方的甲方原雇员)的行为或者不作为而产生的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2-1-5 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甲方承认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任何资料、软件、数据等的权利属于乙方,甲方无权复制、传播、转让、许可或提供他人使用这些资源,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1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 对服务器系统平台进行日常维护和监控,以保证甲方信息服务器的正常运行。对服务器上数据的进行配合备份工作,数据备份工作由甲方主要自行负责。

  2-2-2 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乙方承认甲方自己存放在服务器上的任何资料、软件、数据等的知识产权均与乙方无关,乙方无权复制、传播、转让、许可或提供他人使用这些资源,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2-3 甲方自行安装软件或进行系统配置如导致系统无法使用,需要乙方进行恢复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第三条 服务内容、费用及支付方法

  3-1 本合同的详细服务内容由附件描述。

  3-2 本合同所涉及的甲方应支付给乙方壹年服务器维护费,总金额为人民币 10000 元,大写:壹万元整。其涉及的金额一律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3-3 甲方采取转账的方式付款。

  3-4 在本合同签定后3个工作日内(即年月日前),甲方将________费用共计________元支付乙方;甲方于年月日前,将________费用共计________元支付给乙方。

  3-5 乙方将于服务器开通之日起为甲方进行服务器系统平台的维护。

  3-6如甲方付款逾期,除补交应付金额外,其拖欠的天数每天按应付金额的0.3%另付滞纳金。第二年的相关费用如未按时支付,甲方除支付滞纳金外,乙方还将随时终止合同所约定的相关服务。

  第四条 合同期限

  4-1 本合同自文尾指定日期生效。合同有效期壹年,即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的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合同到期时,双方如需要继续合作并对本合同无异议,则本合同自动顺延。如双方认为某些条款需要修改,届时双方另签合同。

  4-2 如果在合同期间或期满之后甲方需要乙方的其他服务,双方另签合同。4-3 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第五条 合同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5-1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终止,终止方应书面通知另一方:

  5-1-1 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如破产。但进行重组、名称变更或者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5-1-2 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解除本合同。

  5-1-3 因不可抗力而解除本合同或者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

  5-1-4 依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而终止。

  5-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甲方提出终止要求,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但甲方已交纳的费用不得要求返还。甲方擅自终止本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5-3 本合同到期后,如果甲方没有按时支付续约款项,则双方认同本合同执行终止。乙方届时取消服务器系统平台维护服务。

  5-4 由于一方不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本合同,守约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并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六条 保密

  任何一方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以任何方式获知的另一方商业秘密或其他技术及经营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其他第三方透露或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七条 权利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或义务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过失,不应视为对任何其他权利或追究任何其他过失的放弃。所有放弃应书面作出。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委托服务合同 篇7

  甲 方:

  住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 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保洁服务事宜协商一致,订立合同如下:

  一、服务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保沽服务,依据双方确认的《保洁范围和标准》,承担相应的保洁服务责任。《保洁范围和标准》作为合同附件。

  二、服务地点、范围、合同期限、保洁人员数量及服务时间

  1、甲方向乙方提供保浩服务的地点: 具体服务范围包括:详见附件二《保洁范围和标准》

  2、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日 止。

  3、乙方保证在上述范围内为甲方提供每周天,每天小时保洁服务,并保证每天安排 名保洁人员在上述范围内按本合同约定标准完成保洁服务。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保洁服务费。

  2、无偿为乙方提供用水、用电。

  3、积极配合乙方的清洁作业。

  4、对乙方保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清洁范围和标准的,有权要求乙方返工,直至达到质量标准。

  5、积极采纳乙方在保沽方面的提出的书面合理化建议。

  6、因甲方要求乙方保洁人员实施本合同规定的服务范围以外的行为造成的事故或者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切实履行对保洁人员的管理义务,确保保洁人员认真完成《保洁范围和标准》规定的作业项目和标准,确保工作质量。

  2、乙方在提供服务时不能妨碍甲方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乙方不得在甲方服务区域内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承揽业务。

  3、乙方保洁服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甲方或第三人财产或人身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保洁人员属于乙方员工,由乙方按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承担用人单位责任。在乙方提供保洁服务过程中,乙方人员出现的工伤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5、乙方保洁工作中未达到保洁的质量标准(但通过限期整改可以达到保洁质量标准的),经甲方两次口头通知,仍未达到标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每发出一次书面通知,甲方将扣除乙方当月保洁服务费的0.5%—1%。

  四、保洁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1、保洁服务费每月为。

  合同总金额为元(大写:人民币。甲方需要乙方超出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其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给乙方。

  2、乙方每月初为甲方提供正规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后10日内向乙方付款。

  五、违约、赔偿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 的服务费 元(大写:人民币)。

  2、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保洁服务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并承担赔偿甲方损失。

  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本合同规定履行向乙方支付保洁服务费的,每逾期一日,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无正当理由甲方累计逾期3个月未支付保洁服务费,乙方有权终止解除合同,甲方结清所拖欠乙方的保洁服务费及违约金。

  六、保密责任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可能被乙方或其保洁人员知晓的关于甲方业务、客户等信息,在本合同中都应被认为是甲方的商业秘密,除非是为了甲方的更大利益,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乙方不能使用它们,也不能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或终止之后的任何时候将它们泄露给第三方。

  七、合同变更、解除及续订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本合同有效期内,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更改或终止解除本合同。

  3、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原条款进行补充及变更。

  4、合同到期,双方若无异议,合同自动顺延1年,顺延次数不限;如有异议,任何一方须于合同到期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八、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服务合同 篇8

  保安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草拟稿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 )

  服务方:(以下称“乙方” )

  保安服务资质范围:

  证书编号:

  甲乙双方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64号) □《江苏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DB32/T538-20xx)

  □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GA/T594-20xx

  □《江苏省中小学幼儿园治安保卫工作规定(试行)苏公通﹝20xx﹞157号》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___(注明名称及条款编号)

  在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保安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服务项目:

  □出入口守卫(门卫)服务:按照要求对客户单位出入口进行值守、验证、检查登记的服务业务。

  □目标部位守护服务:对指定的场所、物品或要害部位等特定的目标进行看护与守卫的服务业务。

  □武装守护服务: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和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依法为保安员配备公务用枪,为军工、金融系统、国家重要仓储,大型水利、电力、通信工程等单位提供专职守护服务。 □巡逻服务:对特定区域、地段和目标进行巡视检查、警戒的服务业务。

  □押运服务:按照要求将客户或者本单位的财、物安全地护送到目的地的服务业务。

  □随身护卫服务:通过随身护卫等方式维护特定客户自然人人身及其合法财产安全的服务业务。

  □安全检查服务:使用安检设备,通过目测等方法,对特定的人群和车辆、设备、场所进行检查,发现、甄别安全隐患的服务业务。

  □秩序维护服务:为保持服务区域内正常工作、生活有条不紊,不出现混乱局面所提供的一系列服务活动。

  □人群控制服务:在特定的地点、区域、部位等人群聚集场所维持秩序的服务形式。

  □安全技术防范服务:运用科技手段和安防、消防等产品设备,为客户指定的或者本单位的区域和目标,设计、安装各种报警监控系统并定期维护,提供接警、先期处置和其他相关支持的服务业务。

  □安全风险评估服务:按照科学的程序和方法,从系统的角度出发,对客户指定的或者本单位的区域和目标可能受到侵袭、发生意外事故等安全风险进行全面、系统的评估,发现隐患并提出防范措施,策划提供相应的安全防范方案的服务业

  务。

  二、服务内容:

  1.出入口守卫(门卫)服务

  □1.1乙方对甲方确定的出入口进行值守,查验出入人员、车辆的证件,阻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

  □1.2登记出入人员和携带的物品、出入车辆和运输的物品。防止危险品、违禁物品入内及服务区域内物品被盗。

  □1.3疏导出入口车辆和人员,确保出入口畅通有序。

  □1.4做好出入口安全防范工作。

  □1.5完成与甲方单位约定的其他任务(譬如协助甲方实施来访人员的接待)。

  2.目标部位守护服务

  □2.1甲方对甲方确定的目标部位进行检查看护、值守、守卫。

  □2.2对出入目标部位的人员、车辆及所携带或装运的物品进行验证、登记,严禁外部无关人员进入。

  □2.3指挥、疏导出入目标部位的车辆,清理无关人员,维护目标部位出入口的正常秩序。

  □2.4按照甲方指定的路线在目标部位巡回检查。

  □2.5协助甲方发现并消除治安隐患。

  3.武装守护服务

  □3.1确保守护目标的安全。

  □3.2防止违法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协助服务单位维护守护区域的秩序。 □3.3预防和处置可能危害守护目标的事故和灾害。

  4.巡逻服务服务

  4.1区域巡逻

  □4.1.1维护巡逻区域内的秩序。

  □4.1.2发现各种可疑情况,制止不法侵害。

  □4.1.3排除各种不安全因素,防止治安灾害事故发生。

  □4.1.4协助处置区域内的自然灾害事故。

  □4.1.5保护现场

  4.2人员密集场所巡逻

  □4.2.1疏导人员有序行进和流动。

  □4.2.2巡视、检查场所内的.安全设施,确保运转正常。

  □4.2.3进行安全宣传。

  □4.2.4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

  □4.2.5协助处理紧急情况。

  5.押运

  □5.1押运目标______,押运装备______

  □5.2制定详细的押运方案。

  □5.3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防止火灾爆炸等事故。

  □5.4对押运财物的置放、运输条件、环境等做好押运前的勘察工作。

  □5.6做好押运财物的交接工作。

  6.随身护卫服务

  □6.1敏锐观察周边情况,加强预测和防卫。

  □6.2做好与安全有关的生活服务和医疗保障工作。

  □6.3指定随身护卫方案,确定工作内容和具体要求。

  □6.4了解护卫对象的活动情况、活动意图,与有关方面加强联系。

  □6.5控制接触护卫对象的人员范围,掌握好活动时间,及时提醒其转换地点。 □6.6遇有正在实施的针对护卫对象的突然袭击、滋扰等不法侵害时,应立即采取保护措施,制服不法分子,将护卫对象转移到安全地带,防止事态扩大。

  7.安全检查服务

  □7.1通过目测观察的方法及时发现可以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7.2使用安检设备,对特定的人群和车辆、设备、场所进行检查,发现、甄别安全隐患。

  □7.3及时处理检查过程中的突发事件,避免事态的扩大。

  8.秩序维护服务

  □8.1通过巡视查看、安全检查、报警监控及时纠正和制止服务区域内的不良行为。

  □8.2疏导服务区域人员的有序流动。

  9.人群控制服务

  □9.1对聚集场所的人群进行疏导、分流限制,防止拥挤、踩踏等事故发生。 □9.2查验人员证件及携带物品,维持特定地点、区域、部位的治安秩序,威慑不法分子,保护重点部位和目标的安全。

  10.安全技术防范服务

  □10.1为客户指定的区域和防范目标设计、安装报警器材。

  □10.2接到入网客户的报警信息,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先期处置。

  □10.3对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行为,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同时向公安机关报警。 □10.4对于误报警应迅速给予排除。

  □10.5对于联网报警客户的技防设备定期维护,防止出现设备故障。

  □10.6对于客户提出的技防设备报修和技术方案的修改意见及时给予解决。

  11.安全风险评估服务

  □11.1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客户指定的或者本单位的区域和目标可能受到侵袭、发生意外事故等安全风险进行全面、系统的评估。

  □11.2安全风险评估中发现隐患及时提出防范措施,策划提供相应的安全防范方案。

  三、服务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委托服务合同 篇9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等法律法规及《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就本合同所涉民事法律事务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务。甲、乙双方经协商,订立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等律师为甲方因 就贷款纠纷案在下列第1、2、3 项程序中提供法律服务,担任代理人:

  1.一审;

  2.二审;

  3.执行;

  第二条 委托权限为一般授权。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真实、完整、客观地向乙方律师介绍本合同所涉民事法律事务的有关情况,并提供有关的资料,不得隐瞒虚构。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案。

  3.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

  4.甲方认为乙方指派律师在服务过程中不负责任或不适合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但甲方应向乙方说明要求更换律师的具体理由。

  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师进行违法活动。

  6.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了解案情,根据案情的需要调查取证。

  2.分析案情,确定代理思路及办案策略。

  3.代理出庭参与诉讼,依法提出有利于甲方的证据或意见。

  4.在委托过程中,对涉及与本案有关的活动向甲方提供法律意见;若为特别授权代理,应遵循有利于甲方利益的原则谨慎行事。

  5.乙方律师应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泄露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所知悉的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非因法律规定或当事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乙方律师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费用。

  7.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律师服务费、差旅费。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服务费、差旅费不予退还,甲方尚未支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的,乙方有权继续追讨。

  8.乙方同意并保证,一旦出现甲方认为乙方指派律师在服务过程中不负责任或不适合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时,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诉及核实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另行推荐候选律师,经甲方确认后,立即另行指派律师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

  第五条 律师服务费、差旅费和其他费用的约定:

  1.律师服务费

  甲方按起诉时借款人 欠款本息 元(大写:)之%的标准即元(大写: )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将上述律师服务费支付到乙方银行帐户:

  户 名:

  开户行:

  帐 号:

  乙方律师在区办理甲方委托事务,乙方律师自行承担差旅费。

  乙方律师如需到以上区域外进行与甲方相关的工作,乙方律师差旅费由甲方承担,但需按甲方标准进行据实报销。

  2. 乙方律师在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发生的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公告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及应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3. 除非乙方书面同意,因甲方未按照约定足额付清上述费用,导致乙方律师不履行或未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执行完毕时止。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如甲方需委托乙方继续提供法律服务,双方应另行订立合同。

  第八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乙方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协会调解处理,也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服务合同 篇10

  合同编号:_________

  委托人(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受托人(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

  资格认定书编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委托人与受托人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提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项目及费用

  第一条 委托人申请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国家)(院校外文名称,以外文为准)_______________ (院校中文名称)留学,就读________________专业,留学类别属________________ (学历或非学历教育)。(注:在实际操作中,可根据具体情况填写几个学校专业或大类别专业)

  第二条 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留学前往国家的咨询、代办入学申请手续等中介服务。

  第三条 委托人向受托人缴付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费合计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上述中介服务费不包括护照费、公证费、使领馆文件认证费,签证费和机票款等费用。

  其中人民币_______元系入学申请中介服务费,该款应在双方签署本合同后即行支付;

  人民币_______元系签证申请中介服务费,该款应在获得申请留学院校录取通知书当天支付。

  委托人如同时申请多所院校的,需交纳额外申请院校的通讯费计人民币_______元。

  二、受托人义务

  第四条 提供信息

  1.受托人承诺向委托人提供的出国留学信息、宣传介绍材料、广告等,内容真实。

  2.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介绍前往国家的教育制度、留学政策、留学签证政策和申请留学院校的性质、办学资质、入学要求、入学申请程序等基本情况。

  3.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介绍留学层次_________(属于就读所在国的高中、预科、专科、学士学位、硕士学位等)及就读专业的详细情况。

  4.受托人应当告知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缴纳费用的办法。

  第五条 申请入学

  1.受托人协助和指导委托人准备入学申请的相关材料。

  2.受托人代为委托人办理入学申请手续。

  3.受托人指导或为委托人办理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有关费用的手续。

  4.受托人对委托人委托的留学申请,应当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前取得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如到期不能完成(包括校方签发的录取通知书与委托人原申请的学校、院系及专业等不一致),受托人应当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前,向委托人退回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元。

  5.受托人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办理入学申请的进展、结果。

  第六条 办理签证

  1.受托人指导委托人进行签证申请准备,协助委托人办理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

  2.受托人收到委托人按委托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要求准备的全部申请签证材料后,应当在____工作日内向委托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递交签证申请材料。如该使(领)馆在递交签证申请材料、送签时间有特别要求约定,应按其要求办理;需要进行面试的,受托人可协助安排预约时间等。

  第七条 其他

  1.如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申请入学、签证服务等,其收取的费用应在本合同第三条中介服务费中标明。

  2.受托人收取委托人的中介服务费,应当为委托人开具有效发票或盖有企业财务专用章的收据,并在本合同终止前将收据换为有效发票。

  3.受托人收取的中介服务费以外的其它费用,应为委托人出具有效发票或盖有企业财务专用章的收据,并在本合同终止前,将收据换为有效发票。

  4.如受托人代委托人向国外院校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费用,受托人应向委托人提供收费方的符合法律要求的证明文件。

  有关受托人代收取的上述费用的退费规定按照合同附件或以委托人所申请的国外院校及海外合作机构的书面通知为准。

  5.受托人对委托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负有保密义务。除为委托人入学申请、签证申请的目的之外,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

  6.委托人同时申请多所院校的,其获得其中任何一所院校的(预)录取通知书,即视为受托人已履行为委托人办理申请入学的义务。

  三、委托人义务

  第八条 委托人应符合中国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条件,遵守国家关于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规定。

  第九条 委托人向受托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陈述的内容应合法、真实、有效。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按受托人要求,把入学申请所需全部材料(详见附表)交与受托人,并应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任何一笔款项。

  第十一条 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前往国家的留学政策、签证政策或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发生变化,委托人应根据新的要求,及时提供补充材料。

  第十二条 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委托人前往国家驻华使(领)馆要求委托人进行面试,委托人应按要求参加面试。

  四、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受托人和委托人应履行合同中全部条款,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受托人违反合同条款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应向委托人退还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元,并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前,负责追回(或先行给付)委托人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第十五条 受托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委托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除全额退还中介服务费外,还应按中介服务费的______%的人民币,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委托人。

  第十六条 受托人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为委托人申请到拟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受托人,受托人应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约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如委托人要求继续履行,受托人应负责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前为委托人申请到拟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并向委托人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第十七条 委托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受托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第十八条 由于委托人的违法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委托人无正当理由拒付或不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本合同约定的任何一笔款项的,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委托人因个人原因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交留学申请所需资料或未能办妥护照或未能通过相关的体检而导致留学申请无法继续或拒签的;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委托人被前往国家或地区使(领)馆查实有非法移民犯罪前科等不良记录而被拒签的,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委托人未按前往国家或地区使(领)馆签证要求提供所需文件及手续,并书面(正本)要求送签而被拒签的,受托人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第十九条 委托人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按以下办法处理:

  1.委托人已向受托人提供入学申请材料,受托人尚未向外方送交该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元。

  2.受托人已向外方送交了委托人入学申请材料,委托人尚未得到申请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知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3.委托人获得入学录取通知书后,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4.受托人尚未向拟留学国驻华使(领)信递交委托人签证申请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应当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5.受托人已向拟留学国驻华使(领)馆递交了委托人申请签证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应当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6.受托人在获得前往国签证预评估或正式签证后,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五、不可抗力条款

  第二十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重大自然灾害、瘟疫、战争、骚乱等。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立即通知对方,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日期、事件性质,预计持续的时间及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并应当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二日内提供证明。

  第二十二条 对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响,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办法和补救措施。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尽力采取合理措施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否则应对由此而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六、适用的法律及争议解决方法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

  第二十四条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第一种: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的补充、变更、修改

  第二十五条 如委托人未委托受托人进行签证服务,本合同第六条对当事人双方无效。

  第二十六条 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变更、修改应采用书面补充合同形式。补充合同在双方签署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 生效及终止条款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由委托人及其代理人、受托人、受托人法定代表人签署, 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委托人与受托人各执一份。

  第二十九条 双方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后,合同终止。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盖章):

  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地点: 签字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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