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制作合同

时间:2022-05-25 09:54:54 委托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委托制作合同3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委托制作合同3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精选委托制作合同3篇

委托制作合同 篇1

  甲 方:

  乙 方:

  鉴于:

  1.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 的前期拍摄;

  2. 甲方承担电视广告的制作费用,乙方负责按照双方事前确定的脚本完成此次前期拍摄。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电视广告制作事宜,达成合同如下:

  1. 委托事项内容:

  1.1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制作。

  1.2 制作方式:

  1.3乙方向甲方交付的电视广告片的成品包括:

  1.3.1 成片母带:1盘

  1.3.2 HD高清录像带:2盘

  1.3.3 Digital Betacam录像带: 2盘

  1.3.4 Betacam录像带:2盘

  1.3.5 DVD: 2盘

  1.3.6 三维的序列帧

  1.3.7 音乐分轨光盘完成日期: 年 月 日制作费用:甲方支付给乙方完成电视广告片制作费用总计为:人民币 元)。

  2、付款方式:

  2.1 签署本合同之日起乙方提供正式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即付乙方第一笔制作款,总制作费用的30%,共计人民币

  2.2 电视广告实际拍摄日2个工作日前,乙方提供正式发票后,甲方即付乙方第二笔制作款,总制作费用的40%,共计人民币 元)。

  2.3 乙方完成电视广告片成品并经甲方认可同时交付1.3项所有内容,乙方提供正式发票后7个工

  2. 3.作日后甲方即付乙方第三笔制作款,总制作费用的30%,共计人民币 元)。

  3. 项目条款:

  3.1 乙方应按照双方签署认可之拍摄脚本进行制作,如有修改,需经双方重新签署。甲方提出之脚本范围内的修改意见,乙方应进行相应修改,费用由乙方负担。

  3.2 如因以下原因造成交片时间延误,乙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

  3.2.1 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

  3.2.2 甲方未能按合同或双方协商妥的要求落实相应工作。本条所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3.3 如因以下原因造成交片时间延误,甲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

  3.3.1 乙方未按双方已签署的创意脚本或双方协商妥的要求进行修改的;

  3.3.2 乙方拍摄的画面或搭建的场景不能达成双方在PPM会上确认的或口头认可的要求。 4.4 甲方需要提供的物品和配合:

  3.4.1 拍摄所需要的所有产品;

  4.4.2 现场监制人员;

  4.4.3 为实现合同目的合同外的双方协商好的其他协助或配合。

  4. 权利归属

  本合同约定的电视广告片的著作权由甲方拥有,电视广告片(包括音乐)的所有使用权在甲方向乙方付清所有费用之后归甲方所有。

  5. 保证

  甲乙双方保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权益。如任何一方原因导致侵犯第三方权益,则该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另外一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6. 违约责任

  6.1 因乙方单方面原因造成逾期交付广告片的,每逾期1日按其制作费用总额0.0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其完成广告片的制作为止,不可抗力除外;如逾期30日仍未能完成,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款项,并按本合同总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非乙方单方原因造成则不在此限。

  6.2 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1日按未支付金额0.0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其完成广告片的制作为止,不可抗力除外,最高赔偿支付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30%,如非甲方单方原因造成则不在此限。

  6.3 违约方应承担并支付守约方因主张权利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调查费等。

  7. 保密

  7.1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包含商业秘密在内的保密信息,在合同有效期和合同终止后,双方承诺:

  7.1.1 如未经提供方事先书面同意,接收方对于已经获得的保密信息,不得以书面或口头或其他形式向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进行披露、散布、公开或拷贝;

  7.1.2 保密信息只应被一方有必要获悉的董事、经理、雇员知晓,一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包括与该些人员签订保密协议等,确保该些人员承担约定的保密义务;

  7.1.3 如果一方因为法律规定或被司法部门强制要求而披露保密信息,需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

  7.1.4 不得泄露、不正当地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该些保密信息。任何一方泄露、不正当地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该保密信息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泄露或不正当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一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7.2 本合同中保密信息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设计资料、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等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保密信息不包括:

  (a)一方不依赖保密信息而独立开发获得的;

  (b)已公开或公众已知的;

  (c)从不承担保密义务的第三方所合法获得的。

  7.3 本合同终止后30日内,接收方应将包含保密信息的文件、磁盘、光盘返还提供方。

  8.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执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予以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均同意提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分会按照该委员会现行仲裁规则在北京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0. 合同效力及其他

  10.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若由授权代表人签字,该签字人声明和保证,签署前已获得所属合同一方法定代表人的合法和有效的授权签署本合同。

  10.2 本合同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10.3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方各执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制作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内容,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之委托。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昭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工作内容、数量、质量要求

  1.委托工作内容:

  乙方接受甲方之委托,自行完成委托制作事项,制作内容、音乐风格、规格等,以本合同附件中提供的约定及说明为准。

  2.数量要求及质量要求:以甲方制定的验收标准(详见本合同附件)作为乙方全面履行义务的标准。

  二、履行期限

  1.本合同的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的下一个工作日起开始起算,具体履行期限见合同附件。

  2.乙方应于履行期限届满前,完成全部委托工作,并应将完成作品以甲方要求的方式全面交付,具体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

  3.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根据甲方制定的完成规划,分阶段完成制作任务。

  三、履行地点及方式

  1.甲方应于合同生效后,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双方协商确定的制作所需资料。如订立合同时附件所含内容不足,甲乙双方可以根据需要协商补充。

  2.如甲方根据项目需求提供了制作样品或要求,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样品或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工作。

  3.乙方应以自己的设备和技术自行完成全部工作,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委托制作义务转由第三方承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

  4.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而发生的成本和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5.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将根据需要对乙方的工作进度及履行状况进行了解,以确保合同的完全履行,乙方应对甲方的检查监督进行配合,并及时提供能够表明其工作进度的数据、成果及其它相关资料。

  6.本合同的履行地点为乙方所在地。

  四、酬金及付款

  支付程序如下:

  1.双方协商并在本合同附件中确认酬金金额。

  2.结算方式见本合同附件

  第一期支付条件:合同签订后的3个工作日内

  第一期支付金额:合同总金额的.30%

  第二期支付条件:乙方完成所有委托制作音乐作品并提交成品通过审核后的3个工作日内

  第二期支付金额:合同总金额的70%

  结算地点:甲方住所地

  支付方式:转账

  3.具体结算时间及方式应遵循甲方财务规定。在结算条件成就后,由乙方在甲方的结算日(即甲方为供货商统一结算货款的日期)出具请款单、验收单并向甲方提出结算请求。甲方在确认无误后,于收到该条所述全部单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履行支付义务。

  4.若出现合同第六项第3条的情况,乙方将出具请款单和乙方制作完成证明书向甲方要求履行支付义务。甲方应在收到该条所述全部单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履行支付义务。

  5.合同约定之酬金性质:

  本合同约定之酬金系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加工制作费。

  6.税费问题:

  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酬金,系属甲方同意支付给乙方的所有款项,乙方应交纳的各种税费,甲方

  无代交代缴义务,乙方需提供相应正规发票。

  五、委托制作作品之权利保护

  1.甲方委托乙方制作的产品及其组件、样品或相关数据,经甲方审核通过的,其著作权和其它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所有,包括发表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即以复制、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以及许可他人以上述方式使用作品,并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与作品相关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相关专利权、专利申请权、包装设计、程序、音像、图文绘制、软件著作权等权益。乙方仅享有作品署名权。

  2.甲方为本合同之目的提供给乙方使用的任何样品、说明、组件或数据,其著作权和其它知识产权亦属于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自行或许可他人为任何形式的利用,否则为侵权。

  3.在洽谈及合作过程中,乙方对所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散播或转述于第三人。

  六、产品验收

  1.项目完成证明:乙方按要求全面履行加工制作义务后,将全部成品以44.1khz 80kbps的mp3文件提交给甲方,甲方在收到以上全部文件并确认质量后出具乙方制作完成证明书,乙方在收到该证明书后将以上成品的44.1khz 16bit的PCM格式立体声的wave文件提交给甲方。

  2. 项目验收:甲方在收到乙方成品的wave文件后,在5个工作日之内进行验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向乙方出具书面验收凭证,作为乙方要求甲方支付酬金的凭据(具体验收程序及标准,详见合同附件)。

  3.验收逾期:如在5个工作日甲方内未向乙方提交验收凭证也未向乙方提出整改要求,则乙方有权认定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将出具请款单和乙方制作完成证明书向甲方要求履行支付义务。

  七、权利担保条款

  甲乙双方均保证不致因履行本合同而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其它合法权益。因违反上述约定给对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由侵权人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八、保密义务

  1.对于甲乙双方的合作关系及合作内容,乙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为任何目的泄露于第三人知晓。

  2.甲方拟将其持有的机密信息交付乙方,以利乙方参与本委托项目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加工、拣选、制作、校正、编辑、整理等合作事宜)。乙方了解并确认甲方所交付之机密信息内含甲方所享有之重要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其它商业秘密。

  甲方所交付乙方之机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企划下委托项目的音乐、音频、计算机或磁盘片档案、录音或录像数据文件、光盘片数据或会议讨论之口头信息等,包括乙方自甲方取得或因进行本案作业而知悉或接触的一切相关信息。

  3.保密义务与保密措施:乙方应尽谨慎之义务,负责妥善保管因甲乙双方合作需要由甲方交付的信息,包括所有标示甲方公司名称或虽未标有甲方公司名称但甲方享有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的

  相关文件、档案、磁盘等信息,以及第三人交付于甲方持有的相关信息。乙方应对该信息所固着的有形媒体妥为保管,并应办理取阅或调借或接触等登记管理。对于该信息表现形式为无形形态但涉及创意或核心部份(如口头表现方式等)亦应尽到同样的谨慎保密义务。

  乙方保证乙方及其员工(包括现在在职或离职者)对本合同约定的事项负有保密义务,非经甲方事前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行或许可他人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或以任何与本合同目的不符的,将本合同机密信息交付或揭露给任何第三人,包括职务上不需接触甲方机密信息的乙方员工。

  4.机密信息利用的禁止:本协议所指机密信息是甲方重要的知识产权,甲方或其客户拥有机密信息内所有包括但不限于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营业秘密、半导体芯片电路布局与软件程序著作权等法定权利或期待利益、甲方的专有技术或其它商业秘密。甲方交付乙方本协议机密信息之目的仅在供乙方进行委托事项,并不因本协议签署或机密信息的交付或揭露而授权乙方就机密信息加以利用或取得任何权利。乙方并应在接获甲方通知时,将甲方的机密信息及其媒介物品与一切复制对象三日内交还甲方。

  5.损害赔偿:乙方违反本协议之约定或有任何因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使甲方的机密信息(包括第三人交付予甲方之信息)被泄露者,应由乙方负担一切法律上责任,包括消除损害影响、采取补救措施、赔偿甲方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等。乙方的员工违反本规定者,视同乙方公司违约,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6.其它事项:双方当事人均不因上述条款而负担向他方购买任何服务或产品之义务,亦不构成出卖内含机密信息之产品之要约。

  7.乙方对以上机密信息的保密期限为永久。但如有以下情况发生,则甲乙方之保密义务即为解除:机密信息因不可归责于乙方之事由而为公众所知悉;因法律规定之要求而揭露机密信息,但乙方须立即通知甲方以利甲方采取必要保护措施,乙方并有尽力协助之义务;甲方事前书面同意接受乙方揭露机密信息。

  九、违约及赔偿责

  1.乙方如有下列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不能要求甲方履行相应给付义务:

  (1)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付成果。

  (2)乙方交付的成果不符合合同要求。

  2.乙方有下列违约行为,应支付甲方相当于本合同规定的总价款数额的违约金,此外还应对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进行赔偿:

  (1)乙方侵犯本合同第五条规定之甲方权益。

  3. 如果乙方制作周期超过合同约定制作周期,赔偿方式见合同附件。

  4.甲方若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3项之规定﹐逾期向乙方支付酬金,逾期时间超过15工作日以上,每超过1个工作日,将支付给乙方逾期制作费用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十、合同解除

  在履约过程中,如出现下列情况,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不可抗力,且对履约造成根本影响。

  (2)乙方未能按照甲方制定的进度履行合同,经甲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3)乙方迟延履行或有其它违约行为,致使甲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乙方完成工作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

  (5)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

  出现上述情形,甲方终止合同后,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及赔偿责任,逾期时间每超过1个工作日,将支付给乙方逾期制作费用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但前述第(1)项除外。

  十一、未尽事宜之处理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或其它相关法律之规定处理。本合同订立后,双方可依据需要,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隐含关系排除

  1.甲乙双方的关系,系由本合同项目产生的委托制作关系,并不产生除此以外的任何代理、授权、合作、联营、隶属、合伙等关系。

  2.乙方与甲方并不因本合同的履行而构成劳动关系,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所产生的所有社会保险(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生育保险等四金)均由乙方自己承担。

  十三、争议的解决及管辖权

  双方如因本合同有关事项发生争执,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因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对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书分存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合同一式二份,由双方各执一份留存。

  十五、附件系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委托制作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依据《民法典》和有关法规的规定,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公司大数据形象设计、制作安装的工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委托之事项:

  甲方委托贵州吉虎广*传媒有限公司为其设计 大数据形象设计、以及制作安装。

  二、委托设计费用:

  公司大数据形象设计、制作安装总价为:人民币25767元,(大写:贰万伍仟柒佰陆拾柒元整)。(详见附件1、2)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委托设计总费用的40%即人民币:陆仟元整,以及甲方制作完毕所有宣传资料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委托制作的总费用即人民币:壹万零柒佰陆拾柒元整,通过电汇或银行转账到乙方公司帐户(乙方收到甲方的银行划帐凭据后作为标志设计的开始时间)。

  2. 大数据形象设计、制作安装完成后,甲方需在三天内签名或盖章确认(以传真方式确认同样有效),确认后甲方应当即付标志设计费用的全部余款。

  四、乙方设计方案的时间,交付方式:

  1.设计稿:乙方需在30个工作日内设计出甲方公司需要的大数据形象设计初稿。

  2.大数据形象设计定稿后,乙方以电子稿和打印版手册(一份)的方式交付设计的方案,乙方在收到甲方余款结清后的有关凭据后一个工作日内交付。

  3.制作:乙方需要设计定稿后10个工作日内制作、安装完毕甲方需要的宣传资料。

  五、知识产权约定:

  1.乙方对设计完成的方案享有著作权。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乙方务必将作品著作权全部转让给甲方。

  2.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享有设计方案的所有权利;

  甲方义务:

  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方案。

  3.乙方在进行创作时,不得模仿他人的标志、图案、包装等设计,若乙方违反该约定造成的侵权,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七、保密条款

  除合同规定的工作所需外,未经对方事先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泄露对方的商业信息及其他资料。一方违反该条约定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八、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40%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并承担委托款30%的赔偿。

  九、补充协议:

  应甲方需要,另有30项大数据形象设计、安装制作未列在本次设计清单内,待甲方确定乙方应随时无条件给予设计补充,期限为1年。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下载打印需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合同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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