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篱笆那边》探究性学习教案(教师中心稿)

阅读:2870  

《篱笆那边》探究性学习教案(包括原文译者江枫本人对本文的回复,推荐)

湖南澧县一中 向晓华  QQ 122995132

一、学习目标与内容

1.学习目标

①知识目标:

了解19世纪的美国文学,体会哲理诗集哲学和文学于一身,融理性和感情为一体的特点

②能力目标:

培养学生大胆质疑、利用网络进行语文方面的研究性学习并进而解决疑难的能力

③情感目标:

认识本文批判男女不平等社会现实的主旨,体会诗人细腻敏感的情感世界

2.学习内容和任务

本节课的主要内容是自主学习《篱笆那边》这首外国诗,引导学生质疑原文,进行大胆假设,并通过因特网查找资料证实自己的假设。

3.教学方法

质疑释疑法、网络讨论法、研究性学习法、双语教学法

4.教学思路与软件设计

教师发现课文文本翻译有误,因此设计该课引导学生找出课文的矛盾、错误之处,提出自己的猜想,并进而通过网络查找资料证明自己的观点。

由于本课需要用到的资源大多来自因特网,教师事先制作了网页CAI课件并上传至校园网,目的是将教学需要用到的网址集成,随教学进度灵活调用,以方便学生使用查询和反馈交流。

二、学情分析

   作为高二的学生,已经学习过一些外国诗歌,并且具备了初步的信息处理能力,能够比较熟练地输入文字和使用搜索引擎查找所需资料。另一方面,学生的英语水平有限,查询时需要借助翻译软件或网站,并且离不开教师的指点帮助。

三、学习环境选择和学习资源设计

1.学习环境选择

Web教室√局域网 城域网 

校园网√Internet√其  它 

2.学习资源内容

课件(网络课件)√工  具√专题学习网站√

多媒体资源库√案例库 题  库 

网络课程 其  它   

3.学习资源内容简要说明

因为需要查找英文原著,WEB教室需要安装金山快译、东方快车等翻译软件或使用翻译网站以加快查找速度。为方便即时交流,可安装OICQ或其他聊天工具软件。

四、教学过程设计

1.品读课文,引导质疑

人教版高中语文第三册(试验修订本必修)上选有美国女诗人狄金森的一首《篱笆那边》,选自太白文艺出版社1979年版的《狄金森名诗精选》,江枫翻译。原文如下: 

  篱笆那边

有草莓一棵

我知道,如果我愿

我可以爬过

草莓,真甜!

可是,脏了围裙

上帝一定要骂我!

哦,亲爱的,我猜,如果他也是个孩子

他也会爬过去,如果,他能爬过! 

       教师简介作家作品,引导学生上网自学。

补充介绍《教师教学用书》对这首诗的分析:

“鉴赏要点……打破生命时间的顺序……面对篱笆和红草莓,诗人触发了无限的诗意,仿佛穿越了过去、现在和未来的时间历程,回到了她的童年的幸福时光,充满了创造的发现和美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回忆,相信每个同学都有各自独特的感受。” 

学生自读《语文读本》第三册56页《红草莓!爬过篱笆就是童年》

提问:以上分析大体相似,都是对课文内容的合理解读。那么,课文原文有无难以说通、值得怀疑的地方?学生利用网络论坛讨论。

教师总结提示:诗中的“我”究竟爬过篱笆没有?从“他也会爬过去”的“也”看来,“我”爬过去了。既然如此,前面的“如果我愿/我可以爬过”岂不是废话?后面的“可是”又有什么转折的必要?着实令人费解。

2.查找原著,学生明疑

看来需要查英文原著,推荐使用搜索引擎http://www.google.com,关键词fence(篱笆)、 Strawberries(草莓),推荐使用金山快译等翻译软件或者使用翻译网站以加快查找速度。

查找到的原著如下:

Over the fence -  

  Strawberries - grow-  

  Over the fence - 

  I could climb - if I tried, I know - 

  Berries are nice! 

  But - if I stained my Apron -  

  God would certainly scold! 

  Oh dear, I guess if He were a Boy - 

  He'd - climb - if He could! 

  提问:对比原著,“如果他也是个孩子”、“他也会爬过去”两句的“也”的翻译是否恰当?

讨论后明确:这两句的“也”为无中生有,应属想当然,因为原著中并无任何可作此种翻译的单词。

这样一来,前面的推论“我爬过了篱笆”就站不住脚了。从后面的转折语气看起来,“我”应该是没有爬过,这样语气才顺畅。都是小孩子,为什么“上帝”可以不用担心弄脏围裙,而“我”却有所顾忌而不敢爬呢?是不是因为“上帝”有无上的权威,可以为所欲为?我们只能这样推测。

三水中文优秀教案中的《高二新教材——外国诗四首》认为:上帝号令一切,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他是权威的代表,又是正统思想的化身,或代表着种种清规戒律。“我”“想爬过”、“能爬过”是“我”有追求美好事物的愿望和能力,却又因为怕脏了围裙挨上帝的骂而不愿爬过,说明“我”在追求美好事物的过程中有种种顾虑,担心会遭受责备。归根到底,这一切是“上帝”的行为约束、思想禁锢造成的。

人民教育出版社的相关网页上的分析与之类似:诗中的几个意想都有象征意义。“草莓”,可以看作人们所喜爱的事物,所追求的目标;“篱笆”,既是一种界限,更是一种障碍,是阻隔人们实现愿望的一种距离,而篱笆那边的草莓总似乎更甜,则道出了人们的一种普遍心理;“上帝”,可以指长者、尊者,但又不尽然。诗的结尾意味深长,无疑是对“上帝”的调侃。

展开全文阅读

提问:原著倒数第二句中的“BOY”一词,课文翻译为“孩子”是否恰当?如果翻译为“男孩”是否影响诗歌主旨?

学生查找讨论,明确:遍查英汉词典,“BOY”都不能直接翻译为“孩子”,而应译为“男孩”。译为“孩子”,表明作者是以成人的实际视角进行审视;译为“男孩”,则表明作者是站在与之相对的“女孩”的立场上看待问题。我们不妨大胆假设诗中的“我”属后者,是一个女孩形象。以此为前提再看这首诗,发现所有疑问都迎刃而解:一个女孩,看到篱笆那边长着草莓,很想爬过去摘(当然也有能力爬过去),但她身上系着整洁的围裙,担心弄脏了受到上帝的责备,惆怅之余,突发奇想:如果上帝是个男孩,如果他有能力爬过篱笆,他一定会爬过去!   

3.旁征博引,师生释疑

提示:其实“BOY”在这首诗中如何理解,以英语为母语的研究者更有发言权。如果能在网上查到他们的评论,就更有说服力。

澳大利亚拉托贝大学的Gloria Lappin这样评论这首诗:

she showed a good little girl, afraid to be too bold,

who wanted to break free, to break the 'girlie' mould,

but the mould had been created, to keep the female in,

to suppress and to control her,

to dominate - enfold her,

to inhibit and restrict her -

to make her like her Sister.

She showed the tools of patriarchy

are based upon belief

that Man is in God's image -

so the privilege of the strawberry,

the climbing and the play,

are for those that most resemble Him -

boys are special in this way!

翻译大意:“她(指作者)描写一个‘好女孩’想摆脱‘淑女’模式的束缚,同时又担心自己举止太过鲁莽。但是‘淑女’模式就是为了将女性圈在里面而创造的,为了压抑、控制、支配、包涵、禁止、限制女性,使她和其他姐妹没有两样。她揭示父权制的要义,是以以下信念为基础的:即男子是上帝的象征,所以摘草莓以及攀爬、玩耍的权利,属于那些和上帝最相仿的人,特别是男孩子。”

还有一篇题为《狄金森诗中的喜剧主题》(”Comedic Themes in Dickinson's Poetry”)的文章中指出:

Here we see Dickinson speaking of a girl who would be in trouble for not only staining her apron, but also climbing a fence. These are things that "good girls" do not do. By stressing the word "Boy" at the end of the poem we see how it would be fine for God to climb the fence if he is male. 

翻译大意:“这里狄金森谈到一位即将因爬过篱笆弄脏围裙而陷入麻烦的女孩,而这些事情‘好女孩’是不会做的。通过诗歌结尾处的‘男孩’一词的强调,我们看得出如果上帝是个男孩,他爬过篱笆该有多妙。”

学生讨论,明确:综上所述,《篱笆那边》的主旨实际上是对男女不平等的社会现实的含蓄批评。

4.4.了解背景,知人论世

钱红丽发表在《中国青年报》上的《才华就是一柄利刃》指出:

“当读到艾米丽的日记时,凭一个女人的感性直觉,我认为艾米丽的自闭一定与爱有关。年轻时,她就清醒地认识到,男孩子追逐自己是冲着美貌的,并非冲着智慧。那是十九世纪的美国,艾米丽一边讨厌着做家务烤面包,一边把诗写在食谱上。她多么希望自己的诗也能像家喻户晓的希金森一样被人承认啊。好不容易到了三十岁,她爱上了沃尔斯。这个人是个编辑,可惜,他一点也不欣赏艾米丽的才华。尽管艾米丽的诗是那么卓绝。所以,她的爱注定得不到回应了。痛苦的艾米丽写下100多封没有寄出去的信。在日记里,她说,我从不打算寄出去,让纸页吸收我的痛就好。努力追求一颗不可得的心灵让我十分疲乏,接着我好像听见了细微的警告,说爱情不能与智慧长存。这样的选择对我而言太过困难,几乎将我的心撕裂……再后来,不幸的艾米丽又爱上了洛德。洛德,一个法官,与艾米丽的父亲是同行。他带着自己的夫人去艾米丽家作客。渐渐地,艾米丽就喜欢上了这个比她大18岁的男人。有才华的女子总是喜欢比自己大很多的男人,张爱玲、西尔维娅普拉斯莫不如此。接着,艾米丽就给他们夫妇俩写信。她说,我给他们写一封信能花去一个晚上的时间。我向两人说话,可是我的心主要是给他的。最重要的是,艾米丽让洛德把自己当成一个诗人,而不是一个女人。这说明了艾米丽最终的恐惧是——爱的崇拜会损伤她诗人的人格。在洛德的太太去世之后,洛德死于中风,这对54岁的艾米丽来说,真是个深深的打击。她不会再爱了。两年后,艾米丽去世时,她的妹妹维妮在她的棺木上放一束鲜花,让她带给洛德法官。”

  教师明确:对男女在诸多方面,特别是爱情上的不平等的不满和批判,深深渗入狄金森的思想和文字。女权批评认为,每一个觉醒的女性身上都有一种因判逆而来的疯狂,就像勃郎特的《简爱》中疯女人的伯莎其实正是好女人简爱的另一面,“阁楼上的疯女人”作为一个意象,最好体现了男权文化对于女性的压制和迫害,疯女人伯莎代表了每个女性身上都有反叛的愿望,伯莎最后将桑棵尔德烧毁,是简爱反抗罗切斯特男性中心位置的潜在欲望的位置,不过,在父权制强大的压力下,以往的女性和女作家们只能以“倾斜”的方式来讲述自己的这一愿望,“从简奥斯汀和玛丽雪莱到艾米莉狄金森等妇女都创造了某种意义上属于再生羊皮纸式的作品”,这些作品以屈从父权制文学标准的形式,曲折地表达了女性充满反抗的内心。她们虽不免为父权制的诗学所肢解,但因为她们那掩藏不住的独特气质,已使人们尽可能地记住了她。

5.5.归纳小结,课外延伸

布置作业:利用本课中学到的方法,广泛查阅资料,写一篇和本诗或本诗作者有关的小论文,学生完成后将论文传至教师的电子邮箱,

附录

本文提到的一些网址

上网自学

http://www.hischool.net.cn/shj/gzyw3A.htm

网络论坛

http://bbs.ruiwen.com/

google搜索引擎

http://www.google.com

翻译网站

http://www.readworld.com/tran/

查找到的诗歌原著

http://www.americanpoems.com/poets/emilydickinson/251.shtml

《高二新教材——外国诗四首》教案分析

http://www.teachercn.com/news/6147.htm

澳大利亚拉托贝大学Gloria Lappin的评论

http://www.latrobe.edu.au/english/lateral/Latest/lappin.html

展开余文

《狄金森诗中的喜剧主题》

http://www.cwrl.utexas.edu/~gsiesing/316/collaborative/dickinson/comedic.html

《才华就是一柄利刃》

http://www.people.com.cn/GB/wenyu/66/134/20010725/519900.html

版主先生,

   

请在发表“《篱笆那边》指谬 ”时,也把以下这篇东西发表给读者看看,以免得以讹传讹。拜托!

江 枫

“《篱笆那边》指谬 ”指谬

据“指谬”说,“该诗中“孩子”一词的翻译是错误的。此外还有几处其他错误。由于翻译文本错误,直接导致了包括《教师教学用书》、《语文读本》在内的许多错误理解和分析。”那么,就来看看是不是真的译错了,以及,究竟是谁错了?

据说:“遍查英汉词典,“boy”都不能直接翻译为“孩子”,而应译为“男孩”。

其实:辞典只能告诉你“boy”在一般情况下是什么意思,却从来也不会对你说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该译什么。所谓“遍查英汉词典”,不知究竟查过几部,为什么就没有见到这样一个例句:He lived in Edinburgh as a boy. “他年轻时住在爱丁堡”(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辞典译文),这难道也译错了?当然,如果他后来做过了变性手术,就该强调“他住在爱丁堡时还是个男孩”。

       所谓“男孩”,也就是年轻的男人,而“上帝”的形象总是男性形象,一般都承认米开朗基罗画在西斯廷教堂屋顶上的那个大胡子老头就是上帝,当说到上帝如果是个boy时,难道译“孩子”还不够,还要突出他的男子属性,说他是个年轻男人? 事实是,说“孩子”就足够了。如果上帝的形象是圣母马利亚,要强调如果她是男性时,也不该用“boy”而该用“man”,只有当上帝的形象是girl 时,假设她是男性时才该用boy 。

据说:“译文还存在另一处明显错误。第三四句“如果我愿/我可以爬过”中的“愿”,与之对应的英语单词的意思却是“尝试”。换言之,这两句应译为:“如果我去爬/我可以爬过”。二者相差甚远。课文的意思,只要想爬,就可以爬过,难道“我”不想爬吗?可见说不过去。” 

其实:try,的释义除了“尝试”以外,还有:“努力”以及表示意愿的“打算”和“想要”,所以if I tried 译“如果我愿”并没有错,错的也是“指谬”。

       “难道“我”不想爬吗?”不一定!如果我是个孩子,我也可能会想爬,但是,我已经像人们心目中的上帝,是个灰白胡子一大把的垂垂老者,想爬也爬不动了,还会想爬吗?为什么“说不过去”。

       即使勉强还爬得动,也未必一定就愿(想)爬。请读一下狄金森的这样一首诗吧:

有两个可能

有一个必然

还有一个,应该。

无限的折衷

是我愿。

看来所有的问题都发生在“指谬”的作者认为BOY“这个词究竟该如何理解,以英语为母语的研究者更有发言权。”这实在是一个似是而非的荒谬论点。请问,面对着“更有发言权”的研究者,还有没有发言权剩下给别人?更有发言权的发言就一定正确,就是毋庸置疑的真理?

那么,我们这些以汉语为母语的研究者就不必甚至不可以使用我们自己的头脑了?不知“指谬”作者的“指谬”是仅仅代更有发言权者传言,还是别有代言?但是,根据我的理解,这一回,可是“更有发言权”的人错了 —— 如果他或他们认为这里的boy 应该理解为“男孩”而不是“孩子”,换言之,强调的是性别而不是年龄。

他转述了两个女权主义者的几句女权主义解读,就作出结论:“这些研究者无一例外地将“BOY”理解为男孩。”而且就此结论道“这样看来,《篱笆那边》的主旨实际上是对男女不平等的社会现实的含蓄批评。” 

如果宣称,这是可能的理解之一,还不算大谬,认为这是惟一可能的理解,就大错特错了。一个语文教员居然不知道应该怎样读诗:好诗,多有多解,即所谓“诗无达诂”,女权主义者的解读,即使能够自圆其说,也只可能是多诂之一,而女权主义者总喜欢把各种各样作品的解读一概拉扯到女权主义的结论上去,不可轻信、不可尽信,更不可迷信!

指控译文中有译者的想当然,本身就是一种想当然。译者不想当然,就不会有这篇译文,就像不想当然,就不会有“指谬”作者的“指谬”。认为“《篱笆那边》的主旨实际上是对男女不平等的社会现实的含蓄批评,”难道不是想当然?

在所谓“知人论世”标题下声称“有才华的女子总是喜欢比自己大很多的男人,张爱玲、西尔维娅普拉斯莫不如此。”不知这样荒谬的言论和这首诗有什么关系,即使“张爱玲、西尔维娅普拉斯莫不如此,”林黛玉、林徽因、丁玲也就应该“莫不如此”了?

而所谓“西尔维娅普拉斯”如何如何,更却不知从何谈起,她的丈夫是英国诗人泰德休斯,出生于1930年,就会比1932年出生的普拉斯“大很多”?难道她不是由于喜欢他才嫁给他的,难道她喜欢的另有一个或几个“大很多”的男人?

事实上狄金森最初喜欢的原本是一个年轻人,那时她的才华也未必比后来差。说“25岁之后突然在遥远的马萨诸塞隐居终了一生”,也是闭着眼睛瞎说,既不看地图,也不问身世,居然把生在马萨诸塞州阿默斯特,长在马萨诸塞州阿默斯特,一生一世除读书和看病基本上没有离开过马萨诸塞州的默斯特,最后又死在马萨诸塞州阿默斯特的狄金森,说成“在遥远的马萨诸塞”如何如何,岂不更是一种不知所云的想当然!

——这就是“指谬”作者的“知人论世”?谬乎,谬乎,谬乎哉!

至于“选入教材的文章,应该是经过精心挑选并严格把关的,不应该出现这样多的错误。”果真就有你所说的“这样多的错误”吗? 要动一动自己的脑子,切不可捡根鸡毛就当令箭,道听途说的哪怕出自“更有发言权”的洋人之口,也不一定就是真理,译此诗的译者哪怕是个华人,也未必就会愚蠢得像个白痴。

译者对这首诗的解读附录如下,仅供参考:

篱笆那边①

篱笆那边 -有草莓一棵 –

我知道,如果我愿 –

可以爬过 –

草莓真甜!

可是,脏了围裙 –

上帝一定要骂我 –

哦,亲爱的,我猜,如果他也是个孩子 –

他也会爬过去,如果,他能爬过。

   

   对于这样的诗,是可赏而不可析的。

   那孩子,是狄金森,也是你,是我。生活中有草莓,有篱笆,有上帝。谁生活过。谁就能理解。

   草莓,甜的,草莓与我之间往往总有篱笆。

   诗中的几个:意象都有丰富的象征意义.“草莓”可以看作人们所喜爱的事物,所追求的目标;“篱笆”既是一种界限,更是一种障碍,是阻隔人們实现愿望的一种距离,而篱笆那边的草莓总似乎更甜,则道出了人们的一种普遍心理;狄金森曾一再吟咏过:天堂是我难以企及的地方,禁果的滋味最美,饥饿刺激食欲,等等。“上帝”的含义则更为丰富,在“孩子”心目中的上帝,可以是:长辈、管家或导师,可以真指至高无尚,无所不能,无处不在的“唯一真神”,也可以是规范人们行为的伦理、法律、神学信条。意味深长的是,“我猜,如果他也是个孩子/他也会爬过去,如果,他能爬过。”这无疑是对“上帝”的一种调侃,对于拥有神圣权威的立法而兼执法者的一种俏皮而深刻的讽刺。原来一本正经训诫别人不该有的行为,“上帝”自己未必就不想做 …… 这一切,也许是我们读诗后的主观想当然,但这首短诗,确实经得起人们的咀嚼,也自然会引起人们的各种联想。

   狄金森在这首诗里,以孩子的语言,孩子的想法,写出孩子的内心独白,构制了一个耐人寻味的象征。这独白中的真实与谬误,全都发人深思,因为在上帝面前,我们永远,而且,全都,是幼稚的孩子。成熟一点,就会知道。不过,也许还是不成熟的好,伴随着成熟的是苦恼。幼稚有幼稚的幸福。

   那独白的孩子可能会错,却仍然是幸福的,尽管会挨骂,怕挨骂,或许挨过骂,然而,经过合理化猜测,再嘲笑一番上帝的嫉妒和不能,也就有了合理化的补偿和满足了。

狄金森不幸不是孩子,写这首诗的1861年,正当她和牧师沃兹华斯邂逅相爱之时,我们有理由相信,此诗之作和他们结合无缘一事不无关系,字里行间确也流露出对于某种美好事物可望而不可即却又无可奈何的幽怨心情。 

上帝是孩子吗——与江枫教授再商榷

湖南澧县一中 向晓华  QQ 122995132

拙作《篱笆那边指谬》,曾应中学语文资源网的一位版主之邀,于2002年以网友来稿的形式在该站网页上发表。后来,该文被多家网站转载,并曾发表于2005年6月的《语文教学之友》期刊上。在该文中,笔者对江枫先生翻译的《篱笆那边》的某些词语的译法及该诗的理解提出了异议。当时仓促成文,有些措词并未推敲妥当。2005年5月,江枫先生在某网站对转贴的拙作发表题为“《篱笆那边指谬》指谬”的署名回应文章,认为笔者所持观点大都站不住脚。笔者拜读该文后,感觉江枫先生的说法并不能完全使人折服,故在此提出几点看法,与江枫教授再商榷。

一、关于译诗第2节倒数第2句“如果他也是个孩子”、“他也会爬过去”两句的“也”翻译是否得当的问题。江枫先生在大作里并未否定笔者的意见,即这2个“也”原著中没有词语和它对应,翻译的时候去掉为好。当然,诗歌翻译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一种再创作,应该允许有译者个人的理解,但是笔者认为有一个前提,即个人的发挥不能扭曲原意,更不能误导读者。“如果他也是个孩子”、“他也会爬过去”,这2个“也”会给读者造成一种强烈的暗示,就是诗中的“我”爬过了篱笆,而这会扭曲原意,使原诗变得晦涩不通,从而直接影响对本诗情感和主旨的把握。对此,江枫先生大概没有异议吧。至于笔者在拙文中曾说这2个“也”无中生有应属译者想当然,措词上确实有失分寸,但仅仅针对此处2字,别无其它含义。

二、关于“BOY”一词的翻译。这是双方争议的焦点。笔者在拙作中引用了几位西方研究者对该诗的评论,最后总结说这几位西方研究无一例外的将“BOY”理解为“男孩”。而江枫先生这样回应:“他转述了两个女权主义者的几句女权主义解读,就作出结论。”江枫先生将笔者援引的2个西方研究者决然列为女权主义者,不知是否有确凿的证据?如果仅以其持反对男女不平等立场就下此结论,则难以使人信服。因为笔者的观点恰是以为该诗批评了男女不平等的社会现实,表达了女性充满反抗的内心,这一点和女权主义者的某些主张确有相通之处。如果仅仅因为其言论疑似女权主义者而一棍子打死,那么笔者必然无法提供令人信服的证据了——因为每一位支持笔者观点的评论者都可能被认为有女权主义嫌疑。其实即便真是“女权主义者”,也大可不必以人废言。我们既然不能因为“我一看你就象特务”就乱抓革命同志,也就不能因为“一看就象女权主义者”而断然否认其观点可能的正确性。

展开余文

当然,江枫先生的批评是很有分寸的,实际上并未完全否定笔者的看法,承认存在笔者所说的翻译和理解。江枫先生说,“如果宣称,这是可能的理解之一,还不算大谬,认为这是惟一可能的理解,就大错特错了……好诗,多有多解,即所谓‘诗无达诂’,女权主义者的解读,即使能够自圆其说,也只可能是多诂之一。”既然承认英文原著中可能存在笔者所说的类似“女权主义者”的解读,那么翻译的时候大概最好保留这种解读的可能吧,这同时也是严复先生提出的最基本的翻译要求了。而将原诗译为“如果上帝是个孩子”,基本上消除了以笔者观点解读的可能性。因为汉语里面的“孩子”,大概和英语里面的“CHILD”类似,是没有强调性别的。即使“BOY”某些时候在汉语里可以译为“孩子”,这也只是汉语的习惯而已,实际上“BOY”一词隐含的性别特征往往是不能忽视的,因为我们不能非常确切知道,原著到底是在强调年龄还是强调性别,抑或二者兼而有之。换言之,将“BOY”直接译为“孩子”,造成了原著信息的丢失,从而至少限制了对这首诗歌的多角度理解,这是无可否认的事实。如果作者没有强调性别当然不成问题,自然可以自圆其说,可是一旦存在这种强调,读这种译诗就无法还原出作者本意。

蓝袋鼠亲子文化网署名“魔法阿姨”的一篇题为《别让翻译变成谋杀》的文章针对狄金森的这篇译诗指出:诗歌可以多解,但“一千个读者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这样的话不能用在这里:如果翻译者给我们提供的文本不能有效地尽可能地忠实原文,那就会把读者引向歧途,哪怕那是个鲜花盛开的所在,可它与作者原始意图的南辕北辙使它成了谋杀作者文思的凶器。笔者的看法和她类似。因此,既然江枫先生承认存在笔者所持解读的可能性,那么在译诗中就应该让这种可能性有所保留。将原著中的“BOY”译为男孩之所以较为合适,是因为这种翻译使笔者的解读成为可能,同时并没有排斥江枫先生的理解,当然在有些人看来这样翻译似乎有点累赘和不习惯。

江枫先生谈到将“BOY”翻译为“孩子”的原因时,特别提到,因为上帝在一般人心目中是个男性,因此翻译“BOY”一词时没有必要突出其性别。江枫先生可能没有特别注意到,原文的“BOY”一词是用在虚拟句中的,是一种假设,而通常假设句中的信息往往不是真实的。除了不能创造一块自己不能举起的石头以外,上帝似乎是万能的。如果说,“假如上帝是个男孩”中的男性信息可以去除,原因是上帝本来就是男性,那么“假如上帝是个女孩”中的女性信息怎么理解呢?是否同样可以去掉呢?如果不能去掉,二者的差异的原因又到底在哪里呢?总之,江枫先生的翻译实际上是以原诗没有强调性别为前提的,而这一点在笔者看来最好是予以保留,至少是不能完全排除。

笔者认为“BOY”应译为男孩,还有一个先前的拙作中没有提及的重要原因,即英文原著中2个句中单词的首字母大写强调,那就是第2小节中第1句中的Apron(围裙)和第3句中的Boy。笔者没有就读外国语言文学院系,奢谈诗歌翻译谬误自然在所难免,但这2个词被强调江枫先生应该没有异议吧。一个是围裙,一个是Boy,成对的被强调,前后照应,是偶然还是必然,是否分别强调了各自的女性和男性身份,还请江枫先生斟酌钧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