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摩的康桥情结

阅读:660  2016-09-02

 徐志摩的康桥情结——《研究性学习》

  一、徐志摩和他生命中的康桥 

  1920年9月24日,徐志摩带着激情与梦想登上了赴英的航船,漂洋过海去寻求自己的信仰。罗素的诱惑,使他大胆地也是自然而地迈出了到英国求学的脚步,此后的人生便骤然耳目一新。 

  1922年,一心要见罗素的徐志摩到了伦敦才知道事情发生了变化。罗素19l6年被剑桥大学除名。于是,他便进入了伦敦政治经济学院,还是学习政治学。后经英国著名作家狄更生介绍,以“特别生”的身份进入康桥(剑桥)大学。 

  进人康桥大学以后,徐志摩被熏陶成为一名彻底的浪漫主义诗人。康桥有其严谨的学风与校风,但徐志摩所受到的熏陶却是浪漫主义的。也许是因为他是“特别生”,没有任何压力,康桥就成了他自由的天地一“散步划船,骑自行车,抽烟,闲谈,吃五点钟茶牛油烤饼,看闲书。” 

  徐志摩在康桥创作的新诗大部分收人《志摩的诗》这部集子。有关康桥的诗文有《康桥西野暮色》、〈康河晚照即景〉、《康桥再会吧》、《云游》,等等。当然,最著名的要数《再别康桥》了。这首诗感情真挚,艺术感染力极强。但据各种资料证实,徐志摩重回康桥是1928年8月,这首诗写于1928年11月6日。按伦敦的季节,这个时候已是秋季了,而并不是诗中所写的春夏之交的康桥。徐志摩也曾说过:“尤其是它那四五月间最渐缓最艳丽的黄昏,那才是寸寸黄金。”原来诗人心中最难忘的,正是这春夏之交的康桥。也就是说,诗人触景伤情,很自然地回忆起昔日的时光,可谓“往事历历在心头”。诗中的康桥,是他梦想破灭的愁情,是他对现实失望的暗淡心绪,也是他心中一直眷恋和思念的精神故乡。 

  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使他对康桥产生了如此强烈的情感呢?我们将在第二部分作详细的分析。 

  二、徐志摩康桥情结形成的原因 

  胡适在说到徐志摩时,提到“他的人生观真是一种‘单纯的信仰’,这里面只有三个大字:一个是爱,一个是自由,一个是美。他梦想这三个理想的条件能够会合在一个人生里,这是他的‘单纯信仰’。他的一生的历史,只是他追求这个单纯信仰的现实的历史”。也可以说,这“单纯的信仰”是他人生的处世哲学,投奔罗素是为此,不顾一切地追求林徽因也是为此,对康桥的深情眷恋更是由此而展开的。 

  在徐志摩的康桥生活中,朋友的交往占了很重要的位置。我们知道,志摩到伦敦,是为了师从罗素。他在美国读书时,便看过罗素的著作。所以罗素对徐志摩的影响是很深的。进人剑桥大学后,很快就得到了罗素的消息和地址。待罗素回英后,志摩如愿以偿地见到了罗素。此后常常来往于剑桥与伦敦之间,亲聆罗素的教诲,并参加罗素倡导的各种活动。 

  如果说是罗素给了他敏锐的社会意识,曼殊斐儿给他的,则是纯正的艺术感觉。 

  1922年7月,徐志摩去拜访了英国著名女作家曼殊斐儿。 

  他们谈文学,谈生活,谈社会,谈人生,也谈政治。但曼殊斐儿希望徐志摩“不进政治”,因为“现代政治的世界,不论哪一国,只是一乱堆的残暴和罪恶”。而这时的徐志摩,对政界已毫无兴趣。 

  很多人将徐志摩爱上林徽因作为他在伦敦康桥发生人生转折的最重要的原因,但事实上,这次转折是多方合力的结果。其中,林长民的作用是不可低估的。 

  最初,徐志摩在伦敦大学政治经济学院攻读博士学位,但那里的学习生活让他感到厌倦。他与林长民的倾心交谈,大多是在谈“文艺”,林长民看出徐志摩的才气,认为他不宜在伦敦大学的政治经济学院,而更应当到和他性情十分相宜的剑桥大学去读书。于是,他才有意介绍徐志摩与著名作家狄更生认识,并请其帮忙联系。徐志摩才得以进人剑桥大学。他一生发生的重大转折,由此开始了。 

  进入剑桥后,徐志摩更是如鱼得水,不仅和狄更生关系甚好,而且还朋友满剑桥,特别在王家学院,成为相当有名气的人物。而这些朋友和英国社会名流,对徐志摩产生了巨大的、积极的影响。 

  徐志摩的情感变化,尤其是对林徽因的恋情使他对康桥的感情更有了不同于一般的丰富内涵。 

  早在出国以前,徐的父母包办了他与张幼仪的婚姻。但是张幼仪虽出身书香门第,却是典型的旧式女子。1921年底,她抵达伦敦与徐志摩团聚。第二年,两人离婚。 

  虽然我们说徐志摩与张幼仪的离婚是必然的,是由两人不同的性格、兴趣、思想决定的,但有一个人的出现则大大加速了这种必然。她就是林徽因。 

  徐志摩初识林徽因,“她那纤细的美丽,立即吸引了他的注意。她的艺术气质跟她父亲一模一样,她的活泼,她的敏锐的洞察力,她的文学爱好,都使徐志摩倾倒”。林徽因,原名林徽音。1904年出生于福建的“一个官僚知识分子家庭”,从小受到了良好的教育。在专业(建筑)之外,文学、戏剧、绘画、音乐等方面均有很高造诣。 

  1931年11月19日,徐志摩飞机失事后,林微因发表了一篇题为《悼志摩》的文章。在这篇文章中,林自称是比徐志摩“年轻许多的一个小朋友”。事实上,这“年轻许多”不仅是说徐志摩在年龄上比林徽因大8岁,而且是说徐志摩与她父亲是好朋友,因而一见面就有父辈的感觉。这实在是一个十分聪明的说法,强调年龄差距以及徐志摩与林长民的关系,也暗示了自己当年的单纯、不谙于人事,哪怕徐志摩坠人爱河,自己也并不会随之深陷。这些都是可信的,即使林徽因在谈到徐志摩会有所回避,但说到底,她不是一个虚伪的或城府很深的人,相反却十分坦率、真挚。梁从诫说,“母亲(林徽因)当然知道徐在追求自己,而且也喜欢和敬佩这位诗人,尊重他所表露的爱情”,但是“同一个比自己大八九岁的已婚男子谈恋爱,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也就是说,对徐志摩,林徽因说喜爱也好,敬佩也好,却不能说恋情。 

  就这样,曾经热心于政治的徐志摩在康桥脱胎换骨,成了诗人徐志摩。他的“性灵”深入沉睡已久的诗魂,伴着悲哀与苦恼,苏醒过来了。康桥的美景,对纯真爱情的憧憬和忧虑,与友人的倾心交谈,拜访英国社会名流,使他彻底地融人了西方社会。他的浪漫、执著,使他不顾一切地向着自己的信仰——爱、美、自由飞去,他向往西方社会的文明自主,不满中国当时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黑暗丑恶,这本并没有错,也是无可非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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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22年8月,徐志摩突然决定回国。他曾说过,他这一生的周折,大都寻得出感情线索。而这次回国的感情线索是什么呢? 

  ——林徽因 

  离开英国前他写了一首诗《康桥再会吧》。在这首诗中,徐志摩似乎在与康桥约定,他会回来,而且是在明年春天。这时的徐志摩刚与张幼仪正式离婚,便想回国去,实现和林徽因的结合,来年再到康桥读书。多美好的心愿啊!所以他迫不及待。 

  1922年10月抵达上海,但此时的林徽因已与梁启超的儿子梁思成相爱并订婚了。原来充满了希望的徐志摩被重重地击了一下,希望也日趋破灭。 

  1928年6月15日,徐志摩起程经日本赴美、英、印度等地游历,并重返康桥。这次出国的直接原因是他对与陆小曼的婚姻感到失望和痛苦。当他再一次站到康河的面前,心情应该是极为不平静的。他想到了什么?小桥流水?晨曦夕照?垂柳芳草?浓荫清潭?抑或是让他一生心向的林徽因?如果说第一次到康桥时,他对林徽因的爱情是盲目的,那么回国后便已日趋深沉了。他不可能忘记林徽因,那是一个最理解他、也最让他牵挂的女子。可是,康桥美景应犹在,只是朱颜改! 

  于是,他一生中最著名的诗篇——《再别康桥》诞生了。 

  此后,他仍纵容着陆小曼的荒唐生活,希望她有一天能够悔悟,关心着体弱多病的林徽因,抒写陪伴了他无数痛苦无眠之夜的诗,直到1931年11月19日乘飞机遇难。那时的他正赶着回京去听林徽因的报告会。 

  志摩走了,乘云踏风而去。人们都很悲痛,因为“他是人人的朋友”。他的热情活泼,他的天真浪漫,他的执著追求,他的率直朝气,甚至是他作为诗人特有的神经质,都在每一个认识他的人心中投下了长长的身影,无法磨灭。 

  点评: 

  当我静下心来看该课题组的结题报告——《徐志摩的康桥情结》时,我首先感到的是“丰富”。查找阅读的书籍丰富,论文涉及的内容丰富。不说别的,单说文后列出的15本参考书就应使我们折服的了,短短四千字左右的结题论文,凝聚了四位小同学多少的心血呀! 

  其次,研究者的观点比较独到。他们认为徐志摩康桥情结形成的原因在于他的“单纯信仰”,这种“单纯信仰”集中表现在与朋友的交往,是对朋友的情感使他深深地爱上了异地他国的康桥。康桥情结实乃一种恋友情结。这种认识是独到的、有价值的。 

  所有的一切都是研究性学习结出的硕果

    (写于1928年11月6日,初载1928年12月10日《新月》月刊第1卷第10号,署名徐志摩。)

康桥,即英国著名的剑桥大学所在地。1920年10月—1922年8月,诗人曾游学于此。康桥时期是徐志摩一生的转折点。诗人在《猛虎集·序文》中曾经自陈道:在24岁以前,他对于诗的兴味远不如对于相对论或民约论的兴味。正是康河的水,开启了诗人的性灵,唤醒了久蜇在他心中的诗人的天命。因此他后来曾满怀深情地说:“我的眼是康桥教我睁的,我的求知欲是康桥给我拨动的,我的自我意识是康桥给我胚胎的。”(《吸烟与文化》)

    1928年,诗人故地重游。11月6日,在归途的南中国海上,他吟成了这首传世之作。这首诗最初刊登在1928年12月10日《新月》月刊第1卷第10号上,后收入《猛虎集》。可以说,“康桥情结”贯穿在徐志摩一生的诗文中;而《再别康桥》无疑是其中最有名的一篇。

    第1节写久违的学子作别母校时的万千离愁。连用三个“轻轻的”,使我们仿佛感受到诗人踮着足尖,象一股清风一样来了,又悄无声息地荡去;而那至深的情丝,竟在招手之间,幻成了“西天的云彩。”第2节至第6节,描写诗人在康河里泛舟寻梦。披着夕照的金柳,软泥上的青荇,树荫下的水潭,一一映入眼底。两个暗喻用得颇为精到:第一个将“河畔的金柳”大胆地想象为“夕阳中的新娘”,使无生命的景语,化作有生命的活物,温润可人;第二个是将清澈的潭水疑作“天上虹”,被浮藻揉碎之后,竟变了

“彩虹似的梦”。正是在意乱情迷之间,诗人如庄周梦蝶,物我两志,直觉得“波光里的艳影/在我的心头荡漾”,并甘心在康河的柔波里,做一条招摇的水草。这种主客观合一的佳构既是妙手偶得,也是千锤百炼之功;第5、6节,诗人翻出了一层新的意境。借用“梦/寻梦”,“满载一船星辉,/在星辉斑斓里放歌”,“放歌,/但我不能放歌”,“夏虫也为我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桥”四个叠句,将全诗推向高潮,正如康河之水,一波三折!而他在青草更青处,星辉斑斓里跣足放歌的狂态终未成就,此时的沉默而无言,又胜过多少情语啊!最后一节以三个“悄悄的”与首阙回环对应。潇洒地来,又潇洒地走。挥一挥衣袖,抖落的是什么?已毋须赘言。既然在康桥涅槃过一次,又何必带走一片云彩呢?全诗一气呵成,荡气回肠,是对徐志摩“诗化人生”的最好的描述。胡适尝言:“他的人生观真是一种‘单纯信仰’,这里面只有三个大字:一个是爱,一个是自由,一个是美。他梦想这三个理想的条件能够会合在一个人生里,这是他的‘单纯信仰’。他的一生的历史,只是他追求这个单纯信仰的实现的历史。”(《追悼徐志摩》)果真如此,那么诗人在康河边的徘徊,不正是这种追寻的一个缩影吗?

    徐志摩是主张艺术的诗的。他深崇闻一多音乐美、绘画美、建筑美的诗学主张,而尤重音乐美。他甚至说:“……明白了诗的生命是在它的内在的音节(Internal rhythm)的道理,我们才能领会到诗的真的趣味;不论思想怎样高尚,情绪怎样热烈,你得拿来澈底的‘音乐化’(那就是诗化),才能取得诗的认识,……”(《诗刊放假》)。反观这首《再别康桥》:全诗共七节,每节四行,每行两顿或三顿,不拘一格而又法度严谨,韵式上严守二、四押韵,抑扬顿挫,朗朗上口。这优美的节奏象涟漪般荡漾开来,既是虔诚的学子寻梦的跫音,又契合着诗人感情的潮起潮落,有一种独特的审美快感。七节诗错落有致地排列,韵律在其中徐行缓步地铺展,颇有些“长袍白面,郊寒岛瘦”的诗人气度。可以说,正体现了徐志摩的诗美主张。

苏雪林谈徐志摩的诗

民国十年左右的文坛,北方归鲁迅、周作人兄弟统治,南方则“创造社”与“文学研究会”对峙,对于青年心理有很大影响。北方唯一诗人是冰心,南方则郭沫若了。民国十一、二年间忽然从英国回来了一批留学生,其中有几个后来以文学显名,徐志摩就是其中之一。当他在《晨报副刊》、《学灯》、《小说月报》,发表他的《再会吧康桥》、《哀曼殊斐尔》等诗,其雄奇的气势,奢侈的想象,曼妙的情调,华丽的词藻,都以一种崭新的姿态出现。所以大家不约而同的用惊异的眼光看他。有的心怀妒忌,恨不得趁这条巨蟒尚未完全蜕化为头角峥嵘的龙来争夺自己的地盘时,把它一拳打死;有的却暗暗欢喜说:我们的真诗人出现了,我们渴望的艺术诞生了。前辈文人如梁启超等对他特别赏识,甚至嫉视白话文学如寇仇的章士钊,也许之为“慧业文人”,死抱传统思想,学衡派巨子吴宓对他亦具有好感。徐志摩这奇怪的人物,出马文阵不久,便征服了青年、中年、老年的心,跃登第一流作家的坛坫。他在文学界成名之迅速,不亚胡适之于学术界。 

    “徐志摩曾一手奠定了新诗坛的基幢,这话虽成了反对党嘲笑的口实。但我们若屏除任何成见,将他对于新诗坛努力的成绩,一一检查,则将承认这话并不算过分的恭维。现在把徐志摩的创作分形式、精神两方面来研究一下:徐志摩诗的形式 

     一、体制的讲求新诗自胡适时代至于郭沫若时代,都没有一定的格式。郭沫若虽然采取西洋格式以为创作的模范,但他第一次试作带上了美国诗人惠特曼(Whitman1819—1892)的自由豪放作风,又趋于卤莽决裂之途。他集中十分之九为自由诗,他对于新诗体制实无贡献。徐志摩知道诗没有声律便失去了诗的原素,所以他的试笔《哀曼殊斐尔》便是有韵的。民国十五年春,于赓虞想在北新书局办一个纯粹的诗志,徐志摩与朱湘劝他移办于《晨报》。于是遂有《诗刊》产生。这诗刊便是后来新月书店诗刊之先驱。据于赓虞说诗刊发行之前夕,共聚于闻一多寓所讨论,在座共有七、八位新诗人,共同的意见是在使诗的内容及形式,表出美的力量,成为一种完美的艺术。《诗刊》的发刊辞即出之徐志摩手笔。《诗刊》发行后,每周要在徐志摩家开一次读诗会。会中讨论最多的是诗的形式及音韵。及《新月诗刊》出后,诗的格律愈加严谨,胡适的《新诗已上了轨道》,便是那时说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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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志摩的诗变化极多且速。他今日发表一首诗是这种格式,明日是另一种,后日又是另一种。想模仿都模仿不了,他人是用两只脚走路,他却是长着翅膀飞的。他在民国十四年发表了一本《志摩的诗》,据他朋友陈西滢为他做的体制统计有:散文诗、自由诗、无韵体诗、骈句韵体、章韵体。诗刊派的诗有“方块诗”之诮,他人为之,不免稍受拘束,而徐氏独能于此严格规律之中,自由表现其天才,这一点也是他人所不及的。 

    二、辞藻的繁富白话诗初起时,为了摆脱旧诗词的格调起见,排斥旧辞藻,不遗余力。又因胡适说过,真正好诗在乎白描,于是连“渲染”的工夫多不敢讲究了,看刘复《扬鞭集》那样朴实无华,汪静之、胡思永虽说是比较年轻的诗人,也不敢把他们的作品带上一点鲜明的色彩。白话诗之主白描,情形也正相类似。但诗乃美文之一种,安慰心灵的功用以外,官能的刺激,特别视觉、听觉的刺激,更不可少。西洋某文学家说诗不过是“颜色”和“声音”组成的,这话虽偏,不能说它完全无理。中国文人也早有见于此,刘勰《文心雕龙》有情采篇,曾说“综述性灵,敷写器象”,更少不得“彪炳缛采”。袁枚也说“美人当前,烂如朝阳,虽抱仙骨,亦由严妆1又说“圣如尧舜,有山龙藻火之章,淡如仙佛,有琼楼玉宇之号,彼击缶披褐者,终非名家。”所以文学革命大师的禁令,只能收效一时,略有才气的诗人便不甘受这种束缚。冰心小诗是有些辞藻的,郭沫若的长篇也是充满了“心弦”、“洗礼”、“力泉”、“音雨”、“生命的光波”、“永远的爱”种种西洋辞藻。徐志摩出现后,诗的辞藻,更为富丽了。但他的辞藻不是中国的,也不是西洋的,那是经过他的心灵炼制过的一种东西。陈西滢说:“他的文字,是把中国文字西洋文字融化在一个洪炉里,炼成一种特殊而又曲折如意的工具。它有时也许生硬,有时也许不自然,可是没有时候不流畅,没有时候不达意,没有时候不表示是徐志摩独有的文字。再加上很丰富的意象,与他的华丽的字句极相称,免了这种文字最易发生的华而不实的大毛玻”这批评是最切当没有。 

    但是我们不要忘记西滢还说:“他的毛病是太没有约束。在文字方面,有时不免堆砌得太过,甚至叫读者感到烦腻。”徐志摩有一篇小品文字,描写新加坡和香港的风景,题为《浓得化不开》,谑者遂以名其文。甚至“唯美派”、“新文学中的六朝体”,这些名称也是反对派加给他的。钟嵘诗品论谢灵运道:“颇以繁芜为累”,又说:“若人兴多才博,寓目即书,内无乏思,外无遗物,其繁富宜哉。然若名章迥句,处处间起,丽典新声,络绎奔赴,譬如青松之拔灌木,白玉之映尘沙,未足贬其高洁也。”我于徐氏亦云。徐志摩后出版的《翡冷翠的一夜》、《猛虎集》,已免除上述毛病了。 

    三、气势的雄厚郭沫若诗颇雄,而厚则未必,因为他的作品,往往只有平面而无深度。所谓“力量与气魄不相称”也。徐志摩诗则雄而且厚。凡辞藻过于富丽者,气每不足,足者即为上乘。曾国藩日记云:“奇辞大句,须得瑰玮飞腾之气,驱之以行,凡堆重处皆化为空虚,乃能为大篇,所谓气力有余于文之外也,否则气不能举其体矣。”徐之作品,可当此语而无愧。散文诗如《毒药》、《婴儿》、《白旗》、《天宁寺闻礼忏声》,都足见他真实的功力。试举《婴儿》中的一段: 

    你看他那母亲在她生产的床上受罪! 

    她那少妇的安详、柔和、端丽,现在剧烈的阵痛里变形成不可信的丑恶:你看她那遍体的筋络,都在她薄嫩的皮肤底里暴涨着,可怕的青色与紫色,像受惊的水青蛇,在田沟里急泅似的,汗殊站在她的前额上,像一颗颗的黄豆,她的四肢与身体,猛烈的抽搐着、畸屈着、奋挺着、纠旋着,仿佛她垫着的席子是用针尖编成的,仿佛她的帐围是用火焰织成的;一个安详的,镇定的,端庄的,美丽的少妇,现在在阵痛的惨酷里变形成魔鬼似的可怖:她的眼,一时紧紧的阖着,一时巨大的睁着,她那眼,原来像冬夜池潭里反映着的明星,现在吐露着青黄色的凶焰,眼珠像是烧红的炭火,映射出她灵魂最后的奋斗,她的原来红色的口唇,现在像是炉底的冷灰,她的口颤着、撅着、扭着,死神的热烈的亲吻不容许她一息的平安,她的发是散披着,横在口边,漫在胸前,像揪乱的麻丝,她的手指间紧抓着几穗拧下来的乱发;这母亲在她生产的床上受罪! 

     这个选材极难的题目,他试以正面描写的方式,形容得那么淋漓尽致,刻画得入木三分,真是十分不易的。而且以上所引的两段约三百五、六十郑挛幕褂卸百余?才完。一首六百多字的散文诗有曲折、有层次、有奔注、有顿挫,我们读来毫不觉得它的冗长拖沓。真如韩愈所谓“气盛则言之短长,与声之高下皆宜”;又如吴挚甫所谓“声音之道,尝以意求之;才无论刚柔,苟其气之既昌,则所谓抗坠、曲直、断续、敛侈、缓急、长短、伸缩、抑扬、顿挫之节,一皆循乎机势之自然……” 

    四、音节的变化陈西滢又论徐诗音调云:“音调方面也没有下研究工夫,因为他喜多用实字,双双的叠韵字,仄声的字;少用虚字,平实的字,他的诗的音调多近羯鼓、烧钹,很少是提琴、洞箫等抑扬缠绵的风趣。他的平民风格的诗,尤其是土白诗,音节就很悦耳,正因为在那些诗里,他不能不避去上面所说的毛玻”这话未尝不对,但我以为徐志摩作品在音节上试验是同他体制上试验一样勤苦,而且一样具有许多变化的。他的音调随着诗的情绪而生变化,如果情绪是愉快的,音节即异常轻快;悲伤的,则音节也显出凄凉。试看他的《雪花的快乐》,第三、四两段:在半空里娟娟的飞舞,认明了那清幽的住处,等着她来花园里探望——飞铮颍娠r,飞铮颉。砩嫌兄焐懊返那逑悖?

    那时我凭藉我的身轻,盈盈的,沾住了她的衣襟,贴近她柔波似的心胸——消溶,消溶,消溶——溶入了她柔波似的心胸! 

     音节之轻快,真有雪花随风回舞的感觉。又如《落叶小唱》: 

     一阵声响转上了阶沿(我正挨近着梦乡边);这回准是她的脚步了,我想——在这深夜。 

     一声剥啄在我的窗上 

     (我正靠紧着睡乡旁);这准是她来闹着玩——你看,我偏不张皇! 

     一个声息贴近我的床,我说(一半是睡梦,一半是迷惘):“你总不能明白我,你又何苦多叫我心伤1 

     一声喟息落在我的枕边(我已在梦乡里留恋);“我负了你”你说——你的热泪烫着我的脸! 

     这音响恼着我的梦魂 

     (落叶在庭前舞,一阵,又一阵);梦完了,呵,回复清醒;恼人的——却只是秋声! 

     诗人失恋的苦恼,完全在这凄凉音调中传出,读之每使人联想及白人甫的《梧桐雨》和长生殿《夜雨》一折。虽然唐明皇的情况与诗人是不同的。 

     又如徐志摩在《沪杭车中》第一段:匆匆匆!催催催! 

    一卷烟,一片山,几点云影,一道水,一条桥,一支橹声,一林松,一丛竹,红叶纷纷:匆匆,催催,像车轮的声音,以下连用“………”三字短句,形容火车进行的速度。读者也恍惚坐在那风驰电卷的火车中了。此外则《盖上几张油纸》,连用叠句,如聆坐在风雪孤坟旁妇人的哽咽。《天宁寺闻礼忏声》,俨似梁皇忏的声调。《庐山石工歌》用无数“浩唉”表出汉族耐劳苦爱平和的心声,足与俄国《伏而加摇船曲》(Volga Boatman’s Song)媲美,其他音节优美的甚多。不及细述。 

    五、国语文学的创造胡适作文学革命论时,曾提出十个大字:“国语的文学,文学的国语。”所谓国语,不是指的白话文,其实是指的“官话”。 

     中国语言太庞杂,为国民交换思想感情一大障碍,而且也阻滞文化的发展与进步。我们提倡白话文,一半为改良文学工具,一半也为推广国语。但推广国语,以文学的实验为要著。如法国国语之臻于完密,也是路易十四时代,各个戏剧家、文学家、诗人之功。莫里哀(Moliere)剧中的言语,到今还在法国人口中说着呢。 

    但胡适白话文虽写得极其明畅流利,所用不过长江流域通行的言语,搭上旧有的白话文学如水浒、西游、儒林外史……的调子。冰心的小说用的一半红楼梦,一半欧化的文字,也不是纯粹的国语。至于珠江流域的文人,对于国语,更不能运用自如了。所以胡适“国语的文学”他自己先就不能做到,至于文学的国语,那更谈不上了。 

     徐志摩虽是浙江硖石人,国语倒说得很标准的,他就毅然肩起这创造“国语文学”的责任。他的小品散文全用国语,诗则一部分用国语,一部分用砖石调子,一部分是普通白话。刘复用北京下等阶级的言语,模拟人力车夫的对话,虽然口吻逼肖,但像那“一个椋亲印保ㄒ晃那ⅰ鞍肜印保ㄒ淮椋ⅰ白帷保ù颍ⅰ氨隆保ú灰烤固黄毡榱恕6椅颐谴丛旃镂难У淖谥迹且锾岣叱潭龋魑看蠓虻难杂铮皇且咽看蠓虻难杂锝档停ビ氤捣蛱富埃粤醺吹陌旆ㄊ茄Р坏玫摹P熘灸π唇谢印⒊捣颉⑹勘材D馑堑目谖牵劣诒鸬氖悴蝗绱恕O瘛逗#辉偈俏业墓怨浴贰ⅰ恫惺贰ⅰ犊ǘ鹄铩范际怯玫墓铮搅恕遏淅浯涞囊灰埂贰ⅰ睹突⒓吩蜃髡咴擞霉锏募记桑健H纭缎莨治业牧吵痢分械牧蕉危? 

    不是的,乖,不是对爱生厌! 

     你胡猜我也不怪,我的样儿是太难,反正我得对你深深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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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错,我恼,恼的是我自己:(山怨土堆不够高;河对水私下唠叨。) 

    恨我自己为甚这不争气。 

    徐志摩诗的精神 

     一、人生美的追求陶孟和说徐志摩是一个“理想主义者,他的理想曾受了希腊主义的影响,求充分的完全的生命。他要生命中求得最丰富的经验……志摩不是哲学家寻求理智,他是一个艺术家,寻求情感的满足……他所爱的是人生的美丽。他的态度,可以说是哈代的对照。他咏哈代曾说:‘为什么放着甜不尝,暖和的座儿不坐,偏挑那阴凄的调儿唱,辣味儿辣得口破。’正因为他自己所寻求的都是阳光、暖和、甜蜜、美丽,一切人生的美。他永远设法避开人生的丑陋,正如小儿避开状貌狰狞的偶像一般。他不单是怕看丑陋或蠢笨,他直是不看,不加理会……他永远希望他所寻到的是神奇、新颖、奥妙、聪明、美丽,一切人生的宝贝,而不愿有与它们相反的出现;他更希望他所寻到的,永远保持着它们的神奇、新颖、奥妙、聪明、美丽,而不愿他们露出使他失望的破绽;即使露出,他也不看。幻灭是志摩所不能忍受的。”这话真把徐志摩整个人格都表出了。有人因为他文笔优美,称他为唯美派,其实,他是理想派。唯美派的文人对于俗众以为不足与语,把自己深深藏闭在“象牙之塔”里,或高坐艺术宫殿上,除游心于古代希腊或异国文艺之外,与现实世界非常隔膜。理想主义者不然,他们看定了人生固然丑陋,但其中也有美丽;宇宙固是机械,而亦未尝无情。况且他们又认识人类“心灵力”可以创造一切。宇宙是个舞台,人类是这舞台上的表演者,我们固可以排演出许多毫无精彩恹恹欲绝的戏剧,我们也可以表现出许多声容荼火,可歌可泣的戏剧,只看我们肯不肯卖力罢了。 

     所以徐志摩寻求人生的美,不但为了慰安自己,还想借此改善人生。他以一支生花妙笔,写明月、星群、晴霞,山岭的高亢、流水的光华;写那朝雾里轻含闪亮珍珠的小花草;写那像古圣人祈祷凝成“冻乐”似的五老峰;写爱、写光明、写真美善。甚至雪中哭子的妇人,垃圾桶边捡煤屑的穷人,深夜拉车过僻巷的老车夫,跟着钢丝轮讨钱的乞儿,沪杭车中的老妇,蠢笨污秽的兵士,都予以无限的同情。他说:“贫苦不是卑贱,老衰中有无限庄严”,在这些里面也可寻着人生美的。他写精神上最高境界更好,比如:“他的前面有无穷的无穷;他在有限中见着永恒;他的精神似一粒无形的埃尘,追随造化车轮不停地前进;他的灵海中常常啸响着伟大的波涛,应和更伟大的脉搏,更伟大的灵潮。”沈从文说,在徐诗《多谢天!我的心又一度的跳荡》中,作者的文字简直成为一条光明的小河了。我说不如谓作者的思想,成为一条光明的小河之为恰当。 

     他在《新月诗刊》创刊号曾说:“我们诗是一个时代最不错误的声音,由此,我们可以听出民族的精神,充实抑空虚,华贵抑卑琐,旺盛抑消沉。一个少年人偶尔的抒情的颤动,竟许影响到人类终古的情绪;一支不经意的歌曲,竟许可以开成千上万人热情的鲜花,绽出瑰丽的英雄的果实。”他在最早发表的《留别日本》,对着那承继古唐壮健精神的岛国,追慕祖国过去的光荣,于是大发宏愿道:“我愿化一阵春风,一阵吹嘘生命的春风,催促那寂寞的大木,惊破他深长的迷梦,我要一把崛强的铁锹,铲除淤塞与臃肿,开放那伟大的潜流,又一度在宇宙间汹涌。” 

     但在这龌龊的、缺陷的、平庸的、罪恶的世界里,诗人的幻梦常常被打破,况军阀时代的中国更是一个天昏地黑,罪恶横行的场所;一个刀山剑树,鬼哭神号的地狱,理想主义者想在这里生活是更难上加难了。所以乐观的诗人也常常喊着:“可怖的梦魇,黑夜无边的惨酷,苏醒的盼切,只增剧灵魂的麻木。”(《多谢天,我的心又一度的跳荡》)“又是一片暗淡,不见了鲜虹彩。希望,不曾站稳,又毁了。”(《消息》)又说“爱和平是我的生性,在怨毒、猜忌、残杀的空气中,我的神经每每感受一种不可名状的压迫。”(《自剖》)。又说:“我们靠着维持我们生命的不仅是面包,不仅是饭,我们靠着活命的用一个诗人的话,是情爱、敬仰心、希望(Welive by love,admiration,and hope),这话又包涵一个条件,就是说世界的人类是能承受我们的爱,值得我们的敬仰,容许我们希望的。现代是什么光景?我们看得到听得到的到底是怎样人性的表现,除了丑恶、下流、黑暗。太丑恶了,我们火热的胸膛里有爱不能爱。太下流了,我们有敬仰心而不能敬仰。太黑盗耍们要希望也无从希望。太阳给天狗吃了去,我们只能在无边的黑暗中沉默着,永远的沉默着!这仿佛是经过一次强烈的地震的悲惨,思想、感情、人格,全给震成了无可收拾的断片,再也不成系统,再也不得连贯,再也没有表现”(《秋》)。在《毒药》那首散文诗中,也有同样沉痛的话。 

     但是徐志摩还没有完全灰心,对于人类热烈的爱,使他又说出这样的话:“但我却不绝望,并不悲观,在极深刻的沉闷的底里,我那时还摸着希望”。所以在写完《毒药》之后,他又有《白旗》,想这罪恶的人类——尤其是罪恶的中国人——用眼泪,嚎恸,激起悠久酣彻的忏悔,接着就希望那伟大的婴儿出世了。 

     以徐志摩个人行为而论,他的离婚及第二次结婚,也无非为了贯彻“人生美”追求的目的。虽弄得家庭关系断绝,亲友责难纷至,而他也不悔。他之殉身这个追求,竟似飞蛾投火的勇敢。胡适批评他道:“他的一生真是美的象征,爱,是他的宗教,他的上帝。”又说:“他的人生观,真是一种单纯的信仰——这里面只有三个大字:一个是爱,一个是自由,一个是美。他梦想这一个理想的条件能够会合在一个人生里。他的一生历史,只是他追求这个单纯信仰实现的历史。” 

     二、真诗人人格的表现这标题也许空泛了些,但我下的诗人人格定义是很简单的,第一,诗人宜具热情,第二,诗人宜有宽大的度量。 

     热情为人类事业之原动力。“世上从没有一桩大业的成功,不需热情。”黑格尔(Hegel)的话岂不可信吗?至于文艺的创作,若缺乏热情,便如炼铁成钢时缺乏火力。亚里斯多德说:“要我哭,你先得自己哭”,司蒂文生(Stevenson)以“白热”比作者之感情。此外还有许多名言,暂时不引。总之,凡是诗人,无不是热情的化身,而徐志摩更是热情化身之化身。热情最具体的表现,是关于两性的情爱。徐之集中恋歌特多,所以有人批评它为“情欲的诗歌,具烂熟颓废的气息”,说“情欲”,我们还勉强同意,“颓废”二字加之徐志摩的作品,真是风马牛不相及了。徐志摩对于恋爱,并不单纯地受着肉欲的驱使,其实他所蕲求的,是由恋爱所得到的灵感,以达到精神上最圆满的境界。如佛洛伊德所谓Li-bido的“升华作用”。直言之,恋爱是他的手段,灵感的得到,才是他的目的。他有一首删去了的《默境》,写带着女友去游西山,有句道:“我友!知否你那自——漆黑的圆晴——放射的神辉,照彻了我灵府的奥隐,恍如昏夜行旅,骤得了明灯,刹那间周遭转换,涌现了无量数理想的楼台,更不见墓园的风色,更不闻衰冬喟吁,但见玫瑰丛中,青春的舞蹈与欢容,只闻歌颂青春的谐乐与欢皼——”他要求“爱”引导他达到那最高的境界,所以又说“轻捷的步履,你永向前领,欢乐的光明,你永向前引:我是个崇拜青春,欢乐与光明的灵魂。”在《爱的灵感》这一首诗里,作者表示得更明白,虽然这首诗是为一个单恋着胡适的女郎作的。 

    那天爱的结打上我的心头,我就望见死,那个美丽的永恒的世界;死,我甘愿的投向,因为它是光明与自由的诞生。 

    从此我轻视我的躯体,更不计较今世的浮荣,我只企望着更绵延的 

    时间来收容我的呼吸。 

    灿烂的星做我的眼睛,我的发丝那般的晶莹,是纷披在天外的云霞,博大的风在我的腋下,胸前眉宇间盘旋,波涛冲洗我的胫踝,每一个激荡涌出光艳的神明! 

    再有电火做我的思想,天边掣起蛇龙的交舞,雷震我的声音,蓦地里叫醒了春,叫醒了生命。 

    无可思量,呵,无可比况,这爱的灵感,爱的力量! 

     正如旭日的威棱扫荡。 

     田野的迷雾,爱的来临也不容平凡,卑琐以及一切的庸俗侵占心灵,它那原来青爽的平阳。 

     我们万不能相信一个乡下的女郎,能有这样的高深的思想,能说出这样富有文学意味的话,作者不过在借他人酒杯,浇自己块垒吧。 

    我们的诗人永远像春光、火焰、爱情。永远是热,是一团燃烧似的热。他燃烧自己的诗歌发出金色的神异光,燃烧中国人的心,从冰冷转到温暖,如一阵和风,一片阳光,溶解北极高峰的冰雪,但是可怜的是最后燃烧了他自己的形体,竟如他所说的像一只夜蝶飞出天外,在星的烈焰里变了灰。 

    再之,我要说他心胸是如何博大。新文学界谩骂之风的蔓延比虎烈拉还要来得快,不受传染者甚少。但徐志摩则始终持保他博大的同情,即受人无理谩骂,亦不肯同骂。在他作品中尤处处有此人格的反映。他飞机失事后,友好追悼的话甚多。胡适说:“志摩所以能使朋友这样哀念他,只因为他为人整个的只是一团同情心,只是煌虐?”叶公超说:“他对于任何人任何事从来未曾有过绝对的怨恨,甚至无意中都没有表示过一些憎嫉的神气。”陈西滢说:“尤其朋友里缺不了他,他是我们的连索,他是粘着性的,发酵性的。在这七、八年中国文艺界里,起了不少的风波,吵了不少架,许多很熟的朋友,往往弄得不能见面,但我没有听见有人怨恨过志摩。谁也不能抵抗志摩的同情心,谁也不能避开他的粘着性,他总是和事佬,他总是朋友间的连索。他从没有疑心,他从不会妒忌,他的无穷的同情,使我们这些多疑善妒的人们,十分惭愧,又十分羡慕。”林徽音道:“我们丢掉的不止是一个朋友,一个诗人,我们丢掉的是个极难得的可爱的人格。”陶孟和说:“济南号的出险,结束了一个美丽的可爱的灵魂,但我们觉得我们生命上发见了不可弥补的真空,而这卑污世界中消失了一个高贵的人格1郑振铎也说道:“我不仅为友情而悼我失去一位最恳挚的朋友,也为这个当前大时代而悼它失去了一个心胸最广而最有希望的诗人。” 

    一种伟大文学决不是短时期里所能成熟,新诗的黄金时代也许在五十年一百年后,现在不过是江河的“滥觞”罢了。然而这个滥觞也值得我们珍爱,因为其中有我们可爱的天才徐志摩。 

    词的成熟期是两宋,五代不过是权舆期,五代许多词人都受时间淘汰而至于消灭或不大为人注意,而李后主却巍然特出,足与周黄苏辛争耀。王国维说:“词至后主,眼界遂大,感慨遂深,遂变伶人之词为士大夫之词。”李后主为词的划分时代的界线,徐志摩是新诗的奠基石,他在新诗界像后主在词界一样占着重要的地位,一样的不朽! 

诗评:  

    康桥,即英国著名的剑桥大学所在地。1920年10月—1922年8月,诗人曾游学于此。  

康桥时期是徐志摩一生的转折点。诗人在《猛虎集·序文》中曾经自陈道:在24岁以前,  

他对于诗的兴味远不如对于相对论或民约论的兴味。正是康河的水,开启了诗人的性灵,  

唤醒了久蜇在他心中的诗人的天命。因此他后来曾满怀深情地说:“我的眼是康桥教我  

睁的,我的求知欲是康桥给我拨动的,我的自我意识是康桥给我胚胎的。”(《吸烟与文化》)  

    1928年,诗人故地重游。11月6日,在归途的南中国海上,他吟成了这首传世之作。  

这首诗最初刊登在1928年12月10日《新月》月刊第1卷第10号上,后收入《猛虎集》。可  

以说,“康桥情结”贯穿在徐志摩一生的诗文中;而《再别康桥》无疑是其中最有名的一篇。  

    第1节写久违的学子作别母校时的万千离愁。连用三个“轻轻的”,使我们仿佛感受  

到诗人踮着足尖,象一股清风一样来了,又悄无声息地荡去;而那至深的情丝,竟在招  

手之间,幻成了“西天的云彩。”第2节至第6节,描写诗人在康河里泛舟寻梦。披着夕  

照的金柳,软泥上的青荇,树荫下的水潭,一一映入眼底。两个暗喻用得颇为精到:第  

一个将“河畔的金柳”大胆地想象为“夕阳中的新娘”,使无生命的景语,化作有生命  

的活物,温润可人;第二个是将清澈的潭水疑作“天上虹”,被浮藻揉碎之后,竟变了  

“彩虹似的梦”。正是在意乱情迷之间,诗人如庄周梦蝶,物我两志,直觉得“波光里  

的艳影/在我的心头荡漾”,并甘心在康河的柔波里,做一条招摇的水草。这种主客观  

合一的佳构既是妙手偶得,也是千锤百炼之功;第5、6节,诗人翻出了一层新的意境。  

借用“梦/寻梦”,“满载一船星辉,/在星辉斑斓里放歌”,“放歌,/但我不能放  

歌”,“夏虫也为我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桥”四个叠句,将全诗推向高潮,正如康河  

之水,一波三折!而他在青草更青处,星辉斑斓里跣足放歌的狂态终未成就,此时的沉  

默而无言,又胜过多少情语啊!最后一节以三个“悄悄的”与首阙回环对应。潇洒地来,  

又潇洒地走。挥一挥衣袖,抖落的是什么?已毋须赘言。既然在康桥涅槃过一次,又何  

必带走一片云彩呢?全诗一气呵成,荡气回肠,是对徐志摩“诗化人生”的最好的描述。  

胡适尝言:“他的人生观真是一种‘单纯信仰’,这里面只有三个大字:一个是爱,一  

个是自由,一个是美。他梦想这三个理想的条件能够会合在一个人生里,这是他的‘单  

纯信仰’。他的一生的历史,只是他追求这个单纯信仰的实现的历史。”(《追悼徐志  

摩》)果真如此,那么诗人在康河边的徘徊,不正是这种追寻的一个缩影吗?  

    徐志摩是主张艺术的诗的。他深崇闻一多音乐美、绘画美、建筑美的诗学主张,而  

尤重音乐美。他甚至说:“……明白了诗的生命是在它的内在的音节(Internal rhyt  

hm)的道理,我们才能领会到诗的真的趣味;不论思想怎样高尚,情绪怎样热烈,你得  

拿来澈底的‘音乐化’(那就是诗化),才能取得诗的认识,……”(《诗刊放假》)。  

反观这首《再别康桥》:全诗共七节,每节四行,每行两顿或三顿,不拘一格而又法度  

严谨,韵式上严守二、四押韵,抑扬顿挫,朗朗上口。这优美的节奏象涟漪般荡漾开来,  

既是虔诚的学子寻梦的跫音,又契合着诗人感情的潮起潮落,有一种独特的审美快感。  

七节诗错落有致地排列,韵律在其中徐行缓步地铺展,颇有些“长袍白面,郊寒岛瘦”  

的诗人气度。可以说,正体现了徐志摩的诗美主张。

《再别康桥》是一首优美的抒情诗,宛如一曲优雅动听的轻音乐。1928年秋,作者再次到英国访问,旧地重游,勃发了诗兴,将自己的生活体验化作缕缕情思,融汇在所抒写的康桥美丽的景色里,也驰骋在诗人的想象之中。

     全诗以“轻轻的”“走”“来”“招手”“作别云彩”起笔,接着用虚实相间的手法,描绘了一幅幅流动的画面,构成了一处处美妙的意境,细致入微地将诗人对康桥的爱恋,对往昔生活的憧憬,对眼前的无可奈何的离愁,表现得真挚、浓郁、隽永。

     这首诗表现出诗人高度的艺术技巧。诗人将具体景物与想象糅合在一起构成诗的鲜明生动的艺术形象,巧妙地把气氛、感情、景象融汇为意境,达到景中有情,情中有景。诗的结构形式严谨整齐,错落有致。全诗7节,每节4行,组成两个平行台阶;1、3行稍短,2、4行稍长,每行6至8字不等,诗人似乎有意把格律诗与自由诗二者的形式糅合起来,使之成为一种新的诗歌形式,富有民族化,现代化的建筑美。诗的语言清新秀丽,节奏轻柔委婉,和谐自然,伴随着情感的起伏跳跃,犹如一曲悦耳徐缓的散板,轻盈婉转,拨动着读者的心弦。

     诗人闻一多20年代曾提倡现代诗歌的“音乐的美”“绘画的美”“建筑的美”,《再别康桥》一诗,可以说是“三美”具备,堪称徐志摩诗作中的绝唱。

 

宋发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