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时间:2025-12-04 10:26:58 好文 我要投稿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实用[15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全保卫工作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实用[15篇]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1

  一、学校传达员、保安人员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节假日、重大活动时期,学校组织领导轮流值班,杜绝无人值班现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

  二、学校与公安、工商、交通、卫生、文化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对重大滋扰校园治安的事件,应及时通过“校园110”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系,并积极配合予以制止和处理,维持正常教学秩序,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四、外来人员必须查验证明或查清情况,并征得学校有关部门同意后进行登记,才可进入校园。

  五、学生上课期间不得擅自出校门,学生放学后一律不准再到校。节假日期间学生一律不准到校,如需学生到校的,由教师带领来校,学生离校后教师方可离开。

  六、所有车辆不准驶入教学区内,教职工车辆一律停放在指定车棚内。

  七、办公室内不得寄放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危险品,不得存放私人现金、票证和其它贵重物品。

  八、学校安装的红外线报警系统、安监系统指定专人负责,并与传达室连接,夜间开启,一遇情况就和“110”取得联系。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篇一、加强要害部门、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配备防盗、防火设备。

  二、单位的财务室、档案室、仓库等,实行专人负责,责任到人。

  三、重点要害部门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岗位纪律,自觉按照本部门规定的操作规程操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及时关门、关窗。

  四、加强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维修工作,定期检查设备的`安全状况和财物按规定存放的数量。

  五、严禁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重点部门和部位。

  六、单位治保会人员要对重点部门、部位常巡查、勤查看、细防范,发现问题要立即处理并及时通报有关职能部门。

  七、定期对重点部门和部位进行全面检查,遇节假日增加检查次数,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八、重点要害部门工作人员要做好有关保密工作,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本部门、本部位的情况。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2

  为了贯彻执行《中共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强依法管理,搞好医院治安、消防等安全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维护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保卫医院全体患者及医护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1、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在院长和安全委员会领导下,由行政事务部具体负责。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安全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充分认识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性,把综合治理工作摆到重要位置。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广泛地开展群众性安全保卫工作。

  3、医院实行门卫执勤制度,门卫人员要在院内不定期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患于未然。行政事务部负责门卫的监督管理。

  4、各科室医务人员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增强责任心,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对医院内的安全保卫工作负总责。要注意检查楼道治安情况,遇事妥善处理,遇有特殊情况要及时向领导汇报。

  5、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及时排除所属范围内的`火灾隐患。全院消防灭火器材要定期检查和更换,保证消防器材的有效作用。所有消防工具、器材设施不得随意动用,遇有毁损,及时通知行政事务部有关人员维修更换。定期对全院防火、防盗工作进行年度和季度检查,并针对形势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5、利用各种形式对全院职工进行防火、防盗、防治安灾害事故教育。工作人员、家庭及外来人员要遵守医院各项规定,不得在院内、办公场所大声喧哗、酗酒闹事、打架斗殴,要爱护公物花木,保持环境整洁。

  6、对医院发生的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案件要及时报告院领导、上级主管领导及公安机关。

  7、药剂科要严格执行现行的毒、麻精神的药品使用管理制度,保证用药安全。

  8、财务室、档案室、机房等要害部门,要制定具体的安全保卫措施和严格的岗位责任制,确保安全。财务室现金要存放在保险柜,过夜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财务要严格执行医院及上级规定的现金管理制度,当天收款当天存入银行,确保现金安全。

  9、医院各科室内禁止私自铺设电源线路,私人贵重物品不得存放在办公室内。下班时要注意关闭电源开关、锁好门窗,切实做好办公室内的防火、防盗工作。

  10、对需要销毁的文件、资料,由各科室收集存放,定期交行政事务部文档工作人员按照保密规定集中销毁,不得私自出售。

  11、对电视机、医疗设备、计算机等高档办公设施和物品实行专人负责管理。督促有关人员定期检查报警器,保证正常使用。

  12、使用仪器和机械设备等,要熟悉其原理和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使用高压灭菌柜等压力设备,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经常检查保养其仪表和安全阀,杜绝事故发生。

  13、监督各种安全保卫制度的执行和落实。自行车、摩托车及其它车辆要放置在指定的区域内,随手上锁,禁止乱停乱放。工作时间不准商贩进入办公场所和院内进行买卖。

  14、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房。库房内不准吸烟,不准生火取暖。仓库要配备灭火器,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危险品要妥善放置,并定期检查。做到防火,防爆。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3

  为了加强工地的治安保卫工作,保障集体财物免受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1、工地必须搭建门卫室,安排责任性强、身体健康人员值班,值班人员要协助材料员,做好材料进出的验收,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巡逻检查,严防坏人进行偷窃和破坏活动。

  2、工地更衣室必须门窗完整、安全,钥匙要随身携带,做到人离关窗、上锁,室内衣物存放要整洁,贵重物品(如现金、手表)要随身携带。

  3、工地的物资要分类堆放,留出通道不要紧靠围墙。

  4、材料运出现场,应填写证明,及时清理水泥袋等易燃物。

  5、高档木材、门窗、瓷砖、钢配件、铝合金等贵重材料、物资应存放在专门的安全地点。

  6、工地配备的消防器材要有专人负责,标明有效期、检查人员、保养人员名单,妥善保管,不得乱放或移作他用。

  7、工地食堂现金、票证要专人负责,严格保管,食物要存放在安全、卫生的地方。

  8、发生事故或案件,要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公司、保卫部门报告,积极协助公司、保卫部门侦破案件。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篇为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保护人民财产不受损失,加强对学校各个方面的安全保卫工作,经学校研究成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落实安全保卫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一、由人事部门安排安全保卫工作,协调有关方面人员,加强对校内安全保卫的联络网。在思想上重视安全保卫工作。

  二、采取人防、物防、校防三大防线,保证我校内安全无误,通过责任落实人的'具体措施,建立人防,安装摄像探头、红外探头、防盗门窗等物防,从思想上,技术上要求,如何操作和利用设施和设备达到校防的目的。

  三、建立门卫保安制度,聘请上海市保安公司专职担任门卫值勤,按制度值勤,24小时看守门卫,双休日另行安排干部大楼值班,白天老师轮流不间断值勤,节假日作特别检查和记录。

  四、定期召开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找差距,总结经验,做到安全保卫工作万无一失。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4

  一、建立治安保卫工作机构

  1、学校专设一名治保主任,由校长任命,由校长直管或由校长指定的副校长专管。安全主任必须服从管理,严格落实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2、中小学政教主任兼任治保副主任,中小学治保工作归宿于治保主任负总责,政教处主任具体负责。

  3、治安保卫工作机构组成成员:中小学所有体育老师、中小学所有班主任、中小学值班老师、协助负责治安保卫工作的中小学学生会学生。

  4、门卫归宿于治保主任负责。

  二、建立各项治安保卫工作制度

  1、建立校长分管校长、治保主任、政教处主任、班主任、值班老师、任课老师及治保员、学生会等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2、建立门卫工作制度。

  3、建立学校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4、建立学校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5、建立学校消防与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6、建立学校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7、建立学校总务安全管理制度。

  8、建立学校教育与培训制度。

  三、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具体职责

  1、每一大周开展一次法制、治安防范宣传教育和养成教育,增强师生的法制观念和治安防范意识。开展学生的自我保护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2、校区治安防范工作应当实行人防、物防和技防相结合,各教室、食堂、寝室走廊、校园重要活动场所、门卫等都要安装摄像监控仪等防范设施。安保处、政教处、教务处每天至少要有监控录像的记录。

  3、严禁任何班级以任何形式、名义组织中小学生从事危险性活动和劳动。

  4、及时排查内部不安定因素,调解纠纷,化解矛盾,维护内部稳定。

  5、发生刑事案件、治保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不安定事端,应及时向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

  6、有关隐患事故及纠纷事件应及时向学校主管领导汇报。

  四、总校长的安全管理职责

  具体措施

  1、宣传并实施国家有关学校安全的法律法规。

  2、依法制定学校安全规章制度。

  3、组织教职工和学生每半个月按时学习各种安全知识和安全制度,做好思想培训工作,让师生养成良好的各种行为习惯。若有特殊情况不能组织学习和培训,事先向校委会通报,向后推移否则处罚300元。无特殊情况不按时组织学习或培训的将处罚500元。

  4、建立学生安全保障的领导机构,并指导和监督其有效运作。若缺乏指导和监督能力或指导和监督不力,将被处罚500元。

  5、对受伤学生及时亲自或派员送往医院救治。否则将处罚100元,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注:若校长不在,由分校长、分管副校长或主管主任负责)

  6、及时制止和处理教职工侵犯学生权益的行为,否则视为失职,将处罚300元。

  7、督查各项制度的落实到位,并把好奖惩尺度,否则视为不公,将被处罚300元。

  8、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能徇私舞弊,严格按制度治校,否则视为不正,将被处罚300元。

  9、每周必须对校园安全保卫和政教等工作进行一次详细调查,对其工作好坏及时进行奖惩。否则,将被处罚300元。

  10、在上班期间校长参与赌博和娱乐活动(除陪上级领导和有利益关系的重要人物外),将被处罚500元。

  11、总校长每周在校工作日不得少3天,每天不得少5个小时,否则每发现一次将被处罚100元。

  12、在正常工作的中餐,一般不允许接受别人的宴请,或自己在外宴请(除陪上级领导和有利益关系的重要人物外),否则处罚100元。

  13、其他履行学校安全职责必需的行为。

  执行步骤

  校长是学校的一校之长,若违反学校制度谁来监督执行?由校委会成员监督执行。

  1、校委会任何一个成员有权监督校长执行制度的力度,且有权纠正校长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

  2、有权利用制度对校长的过失行为进行处罚。

  3、在执行过程中,校委员无论哪个成员有包庇或徇私行为将被处罚100元。

  4、一个月内校长安全工作抓不到位,按制度处罚,罚金将在工资中扣除。

  5、一个月内校长安全工作抓到位,且有成效,每月另奖300元。

  6、校委员每月必须对校长工作进行详细考评。

  五、分校长安全管理职责

  具体措施

  1、执行校长的有关安全指示,贯彻执行学校有关安全的决定。负责日常安全工作的布置、指导、评比和监督,做到有的放矢。否则,不能执行的将被处罚200元。

  2、负责采用各种有效方法宣传安全工作制度,树立师生安全意识。学校规定,分校长每周要组织安全负责人、安全员、安全部门召开一次学习制度会、分析工作会,总结布置工作,否则将被处罚200元。

  3、帮助专管副校长联系和协调各政教处、各班主任及学生会开展安全工作。一个月内不联系或协调不到位的,将被处罚200元。

  4、具体处理学生意外伤害的救治及善后事宜。若处理或救治不及时不到位的,将被处罚400——6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承担80%的责任。

  5、分校长组织人员每天至少2次对全校各个角落的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清查和排除。发现的隐患不能超过2个小时,否则视工作失职,将被处罚200元;发现的隐患自己不能解决的,应及时上报,及时落实到位,否则将被处罚100元。

  6、每天不少于3次到各班、各寝室、食堂等检查安全工作,如果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告知安全处负责人、班主任及后勤负责人,否则将被处罚200元;如果发现的隐患下属无法解决的,由自己或上报学校处理,否则将被处罚300元。

  7、每天不少于3次检查安全处或安全部门的日常工作,并及时督查其工作进度和质量以及完成任务的程度。否则将被处罚200元。

  8、及时与总校长上级有关主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做到上情下达和下情上达,能得到上级部门的关心和支持。否则将被处罚100元。

  9、对以上工作必须有日记,记清日常工作事务及发现问题、处理问题的详细内容、疑难问题的解决办法,否则将被处罚100元。

  10、早晨要先于学生起床,晚上要晚于学生睡觉,查失堵漏,确保全天候师生安全,否则处罚100元。

  11、在上班时间(指住读学生到校至离校的13天内无论是中午休息还是夜晚时间)不允许参与赌博活动,否则处罚500元。

  12、接待来访家长和社会人员,处理、协调好他们间的关系,处理协调不好的处罚200元。

  13、在日常工作中若不能公正处理问题或徇私舞弊或出现冷热病等责任感问题,每次处罚100元。

  14、负责其他日常安全工作。

  执行步骤

  分校长如何将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到位?自己若缺乏执行力度和能力,谁能确保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到位?自己若违反有关制度,又受谁的制约?

  1、涉及安全的部门和负责安全的人员统属安全处管理,分校长直接分管安全处政教工作,并可按制度深入到基层督查工作。

  2、每天不少3次督查安全处政教处工作,安全处政教处失职或工作不力,应严格按制度执行,否则,分校长应承担80%的责任,应按有关制度规定给予处罚。

  3、假若分校长徇私舞弊或不能秉公办事,不能将制度执行到位,由校长或由校长指定的执行团严格按制度执行。

  4、假若分校长存在工作能力问题,连续三个月出现工作失职的,将降职或开除职务处理。

  5、假若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分校长在二个月内无法执行到位,由校长指派他人代替执行。

  6、分校长自己违反制度,将由校长或校长指定的执行团按制度执行。

  7、一个月内工作出色,职责范围内没有安全大小事故或安全隐患,当月奖励150——200元;假如即使有安全事故或安全隐患,但处理得周到、满意,当月奖励100元。

  8、执行团每个月必须对分校长的工作进行详细考核,认真总结。

  主管副校长安全管理职责

  具体措施

  1、执行校长的有关安全指示,贯彻执行学校有关安全的决定。负责日常安全工作的布置、指导、评比和监督,做到有的放矢。否则,不能执行的将被处罚100元。

  2、负责采用各种有效方法宣传安全工作制度,树立师生安全意识。学校规定,主管副校长每周要组织安全负责人、安全员、安全部门召开一次学习制度会、分析工作会,总结布置工作,否则将被处罚100元。

  3、联系和协调各政教处、各班主任及学生会开展安全工作。一个月内不联系或协调不到位的,将被处罚100元。

  4、具体处理学生意外伤害的救治及善后事宜。若处理或救治不及时不到位的,将被处罚300——5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负60%的责任。

  5、主管副校长组织人员每天至少2次对全校各个角落的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清查和排除。发现的隐患不能超过2个小时,否则视工作失职,将被处罚100元;发现的隐患自己不能解决的,应及时上报,及时落实到位,否则将被处罚50元。

  6、每天不少于3次到各班、各寝室、食堂等检查安全工作,如果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告知安全处负责人、班主任及后勤负责人,否则将被处罚100元;如果发现的隐患下属无法解决的,由自己或上报学校处理,否则将被处罚200元。

  7、每天不少于3次检查安全处、政教处或安全部门的日常工作,并及时督查其工作进度和质量以及完成任务的程度。否则将被处罚100元。

  8、及时与分校长、总校长上级有关主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做到上情下达和下情上达,能得到上级部门的关心和支持。否则将被处罚50元。

  9、对以上工作必须有日记,记清日常工作事务及发现问题、处理问题的详细内容、疑难问题的解决办法,否则将被处罚50元。

  10、早晨要先于学生起床,晚上要晚于学生睡觉,查失堵漏,确保全天候师生安全,否则处罚50元。

  11、在上班时间(指住读学生到校至离校的13天内无论是中午休息还是夜晚时间)不允许参与赌博活动,否则处罚400元。

  12、接待来访家长和社会人员,处理、协调好他们间的关系,处理协调不好的处罚100元。

  13、在日常工作中若不能公正处理问题或徇私舞弊或出现冷热病等责任感问题,每次处罚100元。

  14、负责其他日常安全工作。

  执行步骤

  专管副校长如何将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到位?自己若缺乏执行力度和能力,谁能确保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到位?自己若违反有关制度,又受谁的`制约?

  3、涉及安全的部门和负责安全的人员统属安全处管理,分管安全处工作的专管副校长,可按制度深入到基层督查工作。

  4、每天不少3次督查安全处工作,安全处失职或工作不力,应严格按制度执行,否则,专管副校长应承担60%的责任,应按有关制度规定给予处罚。

  5、假若专管副校长徇私舞弊或不能秉公办事,不能将制度执行到位,由分校长严格按制度执行。

  6、假若专管副校长存在工作能力,连续三个月出现工作失职的,将降职或开除职务处理。

  7、假若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专管副校长在二个月内无法执行到位,由分校长指派他人代替执行。

  8、专管校长自己违反制度,将由分校长按制度执行。

  9、一个月内工作出色,职责范围内没有安全大小事故或安全隐患,当月奖励100——150元;假如即使有安全事故或安全隐患,但处理得周到、满意,当月奖励50元。

  10、执行团每个月必须对主管副校长的工作进行详细考核,认真总结。

  安全处主任(含副主任)的安全管理职责

  具体措施

  1、执行校长或分校长、专管副校长的有关安全指示,贯彻执行学校有关安全的决定,负责日常安全工作的布置、指导、检查、评比和监督。否则视失职,将被处罚50元。

  2、服从分校长、专管副校长的管理,听从其工作安排,否则将被处罚100元。

  3、接待来访家长和社会人员,处理好他们中的关系,做到热情、诚恳,将矛盾处理好,解决好。与他们发生争执的,将被处罚100元;问题处理不到位的,矛盾处理不好的,将被处罚50元;问题处理不公平的,将被处罚50元。

  4、不允许打骂、侮辱、体罚学生,轻者每一项将被处罚400元,较严重着将被处罚500元,非常严重者引起纠纷或官司的,责任自负。

  5、对学生、老师或他人举报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妥善处理,发现到排除安全隐患不能超过2个小时,否则视工作失职,将被处罚100元;发现的隐患自己不能解决的,应及时上报,督促落实到位,否则将被处罚50元。

  6、不允许打骂、侮辱老师,不允许与老师发生纠纷,轻者将被处罚500元,重者除负全部责任外,另开除离校。

  7、不允许顶撞、打骂、侮辱上级领导,轻者将被处罚500元,重者除负全部责任外,另开除离校。

  8、不允许与家长顶撞,发脾气,发牢骚,更不允许互骂对打,否则视情节轻重将被处罚200—300—400元。

  9、负责采用各种有效方法宣传安全工作制度,树立师生安全意识。学校规定,安全处主任每周要组织安全人员、安全部门召开一次学习制度会、分析工作会,总结布置工作,否则将被处罚50元。

  10、组织和管理好安全处下面的安全员,要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各项安全工作和活动。假若工作混乱、无序、无效的处罚100元。

  11、每周联系和协调各政教处、各班主任及学生会开展安全工作。不联系或协调不到位的,被处罚50元。

  12、具体处理学生意外伤害的救治及善后事宜。若救治和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的,将被处罚150——3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负60%的责任。

  13、安全处主任每天至少3次对全校各个角落的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清查和排除,发现的隐患不能超过2个小时,否则视工作失职,将被处罚100元;发现的隐患自己不能解决的,应及时上报,督促落实到位,否则将被处罚50元。

  14、每天不少于3次到各班检查安全工作,如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告知班主任,否则将被处罚50元;如果发现的隐患班主任无法解决的,由安全处处理或上报学校处理,否则将被处罚100元。

  15、每天不少于2次检查门卫、活动场所、各寝室、各厕所等安全隐患处的安全工作,并及时查出隐患、清除隐患,否则将被处罚50元。

  16、及时与上级有关主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做到上情下达和下情上达。否则将被处罚50元。

  17、对以上工作必须有日记,记清日常工作事务及发现问题、处理问题的详细内容,疑难问题的解决方法,否则将被处罚50元。

  18、在上班时间(指住读学生到校至离校的13天内无论是中午休息还是夜晚时间)不允许参与赌博活动,否则处罚300元。

  19、早晨要先于学生起床,晚上要晚于学生睡觉,查失堵漏,确保全天候师生安全,否则处罚50元。

  20、在日常工作中若不能公正处理问题或徇私舞弊或出现冷热病等责任感问题,每次处罚100元。

  21、负责其他日常安全工作。

  执行步骤

  安全处主任如何将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到位?自己若缺乏执行力度,谁能确保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到位?自己若违反有关制度,又受谁的制约?

  1、校区内涉及安全的部门、位置及人员统属安全处负责管理,安全处主任按制度深入到基层督查指导工作。

  2、每天不少于3次督查安全处所属的部门、班级、位置的安全工作,所属的部门班级失职或位置出现安全隐患未及时处理的,应严格按相关制度执行处理,否则安全处主任应承担60﹪的责任,也应按有关制度规定给予处罚。

  3、假若安全处主任徇私舞弊或不能秉公办事,不能将制度有效的执行到位,由分校长或专管副校长严格按制度执行处罚。

  4、假若治安主任存在工作能力问题,连续三个月出现工作失职的将降职或开除公职处理,由分校长或专管副校长上报执行。

  5、假若安全处主任存在责任感问题,连续二个月工作消极怠工的、遇事拖拉的,将降职或开除公职处理,由分校长或专管副校长上报执行。

  6、假若安全处主任不顾全大局,喜欢斤斤计较,私心太重,不具备领导素质的,连续二个月经教育屡教不改的,降职或开除公职处理,由专管副校长上报执行。

  7、假若安全管理制度在二个月内安全处主任无法执行到位,由专管副校长或指派他人代替执行。

  8、治安处主任自己违反制度,将由分校长或专管副校长或校长执行团按制度执行。

  9、若学校没有专管副校长,由分校长直接主管或由校长指定的其他副校长主管,其工作直接受他们监督检查。

  10、在一个月中没有任何安全事故和安全隐患,学校奖励其130——150元,即使因客观原因出现安全事故或安全隐患,但处理得及时、周到、完满,学校奖励50元。

  政教处主任的安全管理职责

  具体措施

  1、执行校长、分校长或专管副校长的有关安全指示,贯彻执行学校有关安全的决定,负责日常安全工作的布置、指导、检查、评比和监督。如果有抵触情绪或抵制思想,视为不重视,将被处罚150元;如果执行不到位或执行不彻底,视为失职,将被处罚200元。

  2、高中、初中、小学每段政教处主任除了负责日常工作事务外,还要负责本段的安全工作如本段的班级安全、寝室安全、食堂安全、卫生区安全、安全区安全等。

  3、每周至少一次对班主任、值班老师、学生会值班学生进行一次情况汇报会或总结会,每次会议要达到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目的,要有记载,有原因分析、问题解决手段及结果,否则,将被处罚50—100元。

  4、要经常深入到班级、寝室、卫生区、安全区等处检查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追究,及时解决,否则将被处罚50元。

  5、及时了解和掌握老师和学生的思想动态,发现情况及时处理,或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处理不及时或不周到的,将被处罚100元;自己处理不了又不能及时向领导报告的,将被处罚1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自负60%。

  6、不允许谩骂、侮辱老师,不允许与老师发生纠纷,轻者将被处罚500元,重者除负全部责任外,另开除离校。

  7、不允许打骂、侮辱、体罚学生,轻者每一项将被处罚400元,较严重着将被处罚500元,非常严重者引起纠纷或官司的,责任自负。

  8、不允许顶撞、谩骂、侮辱上级领导,轻者将被处罚500元,重者除负全部责任外,另开除离校。

  9、不允许与家长顶撞,发脾气,发牢骚,更不允许互骂对打,否则视情节轻重将被处罚200—300—400元。

  10、各政教处要通力合作,相互配合,工作不能互相抬杠,互相推诿,否则将被处罚200元。

  11、管理好政教处下面的工作人员,要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各项安全工作和活动,假如工作混乱、无序、无效的处罚100元。

  12、每天早中晚三次派人检查所辖范围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及时上报,否则将被处罚50元。

  13、每天早中晚三次派人深入到各班、各寝室、厕所、卫生区等处清查行凶工具,清查抽烟学生,清查戴耳环、留长发、染头发、穿拖鞋、拉帮结派、打架斗殴、谈情说爱的学生,不能按时清查或清查不力,处理不力的,将被处罚100元。

  14、及时制止学生攀、下危险建筑物或地段,假如没有及时制止将被处罚50元。

  15、对逃跑或上网的学生一定要迅速追查,并及时告知学校或家长,否则将被处罚50元。

  16、对学生偷盗行为要一查到底,查不出结果处罚20元。

  17、学校重大活动要认真组织,认真实施,不允许失误,若失误将处罚100元。

  18、学生培训站队进会场,站队按顺序退场,若秩序混乱将处罚50元。

  19、对政教处的安全情况要进行记录,详细具体,否则将被处罚20元。

  20、每晚要派人到各寝室巡视,具体清查学生入睡情况和学生到位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否则将被处罚50元。

  21、要三餐派人去食堂值班,维护食堂秩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否则将处罚50元。

  22、每周对学生会必须进行一次培训,否则处罚20元。

  值班老师安全管理职责

  具体措施

  1、执行专管副校长、安全处主任、政教处主任的有关安全指示,贯彻执行学校有关安全的决定,按规定位置、规定要求、规定时间值班,否则将处罚20元。

  2、明确目标和任务,做到全方位值班、全方位服务,发现安全隐患和安全问题能自己解决就及时解决,不能自己解决的就及时上报,不值死班,否则将被处罚20元。

  3、若发现问题要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做到防患于未然,否则将被处罚20元。

  4、不允许顶撞、谩骂、侮辱上级领导,轻者将处罚100元,重者处罚200元。

  5、不允许谩骂、侮辱老师、不允许与老师发生纠纷,轻者将被处罚100元,重者处罚200元。

  6、不允许打骂、侮辱、体罚学生,轻者每一项将被处罚300元,较严重者将被处罚400元,非常严重者引起纠纷或官司的,责任自负。

  7、上级安排的工作任务要通力合作,相互配合,不能互相推诿,否则将被处罚50元。

  8、不允许与家长顶撞、发脾气、发牢骚,更不允许互骂对打,否则视为情节较重将被处罚100—200—300元。

  9、若在管辖范围内发现学生拿凶器、抽烟打牌、穿拖鞋、破坏校产、谈情说爱、打架斗殴、拉帮结派等,要及时制止和处理,否则将被处罚50元。

  10、对每次的值班要记录,记录内容要具体,否则将被处罚20元。

  任课教师的安全管理职责

  具体措施

  1、认真遵守法律和学校有关安全制度,严格按安全制度执行教学。

  2、在上课时间搞好课堂纪律,维持课堂秩序,否则课堂纪律、秩序混乱的将被处罚50元。

  3、不允许打骂、侮辱、体罚学生,轻者每一项将被处罚300元,较严重者将被处罚400元,非常严重者引起纠纷或官司的,责任自负。

  4、如果晚上值班,一定要将学生如数交到生活老师手里,并督促学生睡好才可离校,否则处罚30元。

  5、不允许顶撞、打骂、侮辱上级领导,轻者将被处罚400元,重者处罚400元。

  6、不允许与家长顶撞、发脾气、发牢骚,更不允许互骂对打,否则视情节轻重将被处罚100—200—300元。

  7、发现学生缺课或有不正常举动或有不正常思想,应及时向班主任或政教处、教务处主任汇报,否则将被处罚50元。

  8、在任课时间若发现教室内电器电路、课桌椅、窗户玻璃等有安全隐患,要及时向班主任或校方汇报,否则将被处罚50元。

  9、在下课时间若发现学生有危险行为应及时制止和教育,否则将被处罚50元。

  10、不允许与老师发生矛盾纠纷,不允许在老师间拨弄是非,说长道短,否则将被处罚100元。严重者责任自负,直到开除。

  11、老师不能单独将学生带离教室补课,否则每次处罚50元。

  12、要与班主任搞好团结,不允许闹分裂,否则将被处罚100元。

  班主任的安全管理职责

  具体措施

  1、认真贯彻执行学校有关安全制度和决定,具体负责本班的日常安全工作,如果由抵触情绪或抵制思想,视不重视,将被处罚50元;如果行动不快或行动不力,视失责,将被处罚100元;如果执行不到位或执行不彻底,视失职,将被处罚150元。

  2、每周结合养成教育不少于二次班会课,即宣传安全知识和进行养成教育。班会课定在每周的周一早晨和周五晚上,班会课为40分钟,不得少一次,不得不按时,不得减时间,否则各处罚50元。

  3、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发现情况及时处理,或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处理不及时或不周到的,将被处罚50元;自己处理不了又不能及时向领导报告的,将被处罚5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全部自负。

  4、不允许打骂、侮辱、体罚学生,轻者每一项将被处罚300元,较严重者将被处罚500元,非常严重引起纠纷官司的责任自负。

  5、不允许与家长顶撞、发脾气、发牢骚、更不允许互骂对打,否则视情节轻重将被处罚100—200—300元。

  6、不允许班主任殴打别班学生或老师,第一次将被处罚500元,第二次将被开除离校。

  7、每天提前进教室,主要检查电源、玻璃、桌椅等安全隐患,尤其是棍棒、刀具等凶器,及时发现及时处理或及时上交,如果工作失职将被处罚50—100元;如果清查不彻底处理不及时将被处罚50—100元。

  8、学生不允许抽烟,班主任要时刻跟踪管理,及时进行教育,如果发现本班有学生抽烟,视平时工作不到位,一个月内连续出现3人次以上的处罚20元。

  9、学生不允许穿拖鞋、留长发、染头发、戴耳环、带手机,班主任抓好班级管理,若出现以上现象视工作不力,各项一个月内连续出现5人次以上的各处罚10元。

  10、学生不允许谈情说爱,班主任做好教育工作,一个月内连续出现2人次以上的处罚10元。

  11、不允许学生攀、下危险建筑物或地段,一个月内连续出现2人次以上的处罚20元。

  12、不允许学生逃跑上网,否则每发现一例处罚20元。

  13、不允许学生提菜、打汤、提开水,否则每发现一例各被处罚50元。

  14、不允许学生到校园外游泳,否则处罚60元。

  15、锅炉旁不允许学生靠近,危险很大,否则每发现一例各被处罚50元。

  16、施工场地不允许学生靠近,否则每发现一例各被处罚30元。

  17、靠近校园周边的围墙或无围墙处不允许学生前往,否则每发现一例将被处罚10元。

  18、如果晚上值班,下自习后要将学生如数交到生活老师手里,待安睡后方可离校,否则处罚100元。

  19、不同年级的学生不允许交往,有特殊情况的及时向班主任告知,否则视学生有寻衅苗头,班主任被处罚10元。

  20、不允许在没经学校同意的情况下,随意订资料、报纸,否则处罚100元。

  21、不允许本班学生到另一个班的寝室串门或睡觉,否则班主任及生活老师每例各被处罚10元。

  22、管好学生用钱,学生零花钱必须班主任动员收集,学校统一管理,如果家长反映学生多用钱,经查实处罚20元。

  23、发现本班学生有偷盗行为,查不清楚结果的每一例各被处罚20元。

  24、经常巡查班里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不安全隐患,并积极向学校领导提出安全建议,否则处罚50元。

  25、学生一般不允许请假,有特殊情况请假的,必须经家长同意,(有电话、谈话纪录或第三者证明)班主任签字,安全处主任审核,签字门卫登记才能放行。否则每生处罚50元。出现严重后果的责任自负。

  26、每个月必须给家长打一次电话,一个班分四周四批打,学校每月抽查10人,若每少一人个处罚10元。

  27、早、中、晚餐必须站队有秩序的进食堂,大型活动、下晚自习站队进寝室,否则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28、每次上课前,集会前必须唱歌,否则每发现一次扣20元。

  29、各教室的监控设备必须保护好,若本班监控设备及线路被损坏,副班主任处罚50元。班主任处罚100元。

  30、不允许学生随便往窗外倒饭菜、丢纸屑、垃圾等,每发现一次处罚50元。

  学校门卫制度

  一、具体措施

  (一)设专职门卫2人,节假日上班时间以晚上九点到早晨七点轮流值班,早晨七点到晚上九点,二人必须同时上班。

  1、白天和晚上不能擅自离岗(即不能前去隔壁邻居游玩,打饭必须轮换打,一方没来,另一方不能擅自离岗),离岗一分钟罚一元钱,超过10分钟以上每一分钟2元;超过半个小时按旷课半天计算;超过一小时按旷课一天计算;超过二小时按旷课二天计算;超过三小时作自动离职处理。上厕所必须于同行打招呼,安排好替值工作。

  2、交班要按时、无误,否则若误时或每失误一次,处罚50元。

  3、值班违反相关制度的,或相关职责未尽到的,每一项处罚10元,由此引起的安全事故或给学校造成其他方面损失的,应承担60%的责任。

  4、节假日期间,闲杂人员一律不允许随便进出校园,也不允许留守学生随意进出校园,否则每发现一次处罚10元。

  5、节假日值班时随意离岗或在岗而未尽职责的,除不领值班补贴外,另处罚20元;造成经济损失或其他后果的,责任全部自负。

  6、值夜班的应在23点后睡觉,第二天凌晨5点起床,否则,如果未按该规定睡觉起床的,每发现一次处罚10元。

  7、勤杂人员提前进校的,开门钥匙必须由门卫值勤人员交到对方的手里,如果图方便任由勤杂人员取放钥匙,一次处罚10元。

  8、坚决不允许门卫人员与师生发生矛盾冲突,事前必须与主管领导反映。门卫人员之间或与教职员工之间或与学生之间发生矛盾冲突的,若有理,处罚20元;若无理,处罚50元。

  (二)学校门卫必须轮换参加每大周的全校职工培训或治保处安全培训

  1、参加全校教职培训或治保处安全培训是每一个门卫的权利和义务,必须参加培训。

  2、每缺一次培训,除算旷工一天外,另处罚40元;迟到或早退每一次10元。

  3、在安全培训中,每人必须在会上认真述职,对上一段时间工作进行总结,发扬优点,总结不足,并对下阶段工作进行表态,确保下阶段工作正常进行,没有述职纪录的每次处罚10元。

  4、培训期间,一人值日一人参加培训,下次培训更换。凡参加培训的人员必须把会议精神认真传达给另一方,否则每一次处罚10元。

  (三)建立并且认真执行学校安全保卫记录制度

  1、家长探望孩子必须先登记孩子所在班级、事由及自己所在单位、有关证件,再由门卫直接与班主任联系,同意后由老师领学生前来相见,或指定老师带家长前去所在班级。离校收回会客单。注意,上课时间一律拒绝探望。不按该规定执行或手续不全的处罚20元。

  2、如果校园内施工,施工人员必须由施工头作好身份登记,办好相关手续方可进出,临时变动的施工人员或短工人员也必须办好相关手续方可进出。门卫如果不按此执行,处罚20元。

  3、上级部门来校视察,在不认识的情况下,请对方出示相关证明或打电话给主管校长咨询,但需讲礼貌,热情说明情况,得到对方谅解。处事不妥的处罚20元。

  4、其他外来人员来访,必须查验证件,问清探访对象,按规定作好登记,得到校方同意后方可放行,离校收回会客单。否则处罚20元。

  5、对于外校学生,社会小青年,闲杂人员,滋事闹事人员一律不允许进入校园。否则一次处罚20元,造成后果的责任全部自负,严重的除负全部责任外,另开除离校。

  6、不允许与任何外来人员发生矛盾冲突。否则,将处罚50元,严重者全部责任自负。

  7、施工车辆和运输货物车辆在上课时间一律不允许进出校园,待上课后方可放行,否则处罚20元。

  8、外来车、校内外机动车一律不允许在校园内停靠,必须停在指定位置,否则处罚20元。

  (四)中小学生进校后一律不允许随便离校

  1、走读生必须与学校签订安全协议,否则不允许走读。走读生必须凭相关证件进出校园,否则处罚10元。

  2、小学、幼儿园学生没有班主任同意和不能出示相关证明不允许任何人接走,哪怕是他的亲生父母。否则,处罚10元,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3、所有学生不能随意请假。有特殊情况的初、高中学生,必须有班主任的证明,治保主任的签字,家长的同意,(打电话纪录时间、旁人证明)门卫的登记才能放行。否则一次处罚20元,造成后果的所有责任自负。

  4、不允许外校有学生与本校学生单独见面,要见面只能隔门相见。否则处罚10元,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5、不允许与任何学生发生矛盾冲突。否则将处罚50元,重则全部责任自负。

  (五)上课时间全校教职员工必须遵守门卫制度

  1、教职员工请假外出必须凭分管校长的签字放行,按签条的时间作好记录。否则,处罚10元。

  2、不能徇私情,公平对待每个进出校门的职工,否则发现一次处罚10元。

  3、要与门卫和睦相处,不允许与门卫发生矛盾冲突。否则轻则处罚200元,重则辞退。

  (六)必须保持门卫前后50米范围内整洁卫生

  1、门卫值班人员每天轮换做好早中晚两次保洁工作,不允许在校门内外50米内有任何视觉上的不洁感觉。否则每发现一次处罚10元。

  2、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在校门口或校内出售食品、及其它商品,如果难以拒绝,报告到安全处。否则,门卫未加以严厉拒绝,处罚10元,或未上报的处罚10元。

  3、不允许外来人员在校内外装贴户外广告,门卫若发现未干涉的将处罚10元,或即使未发现,也应及时清理干净,否则处罚10元。

  4、外来人员衣冠不整,衣服不净,蓬头垢面或表面看出有传染病的一律拒绝进入校园。否则,每发现一次处罚10元。

  二、执行步骤

  (一)分工明确。门卫由安全处主任主管。安全处另派专人负责,专人检查,专人督办。

  专管不负责或负责不到位怎么办?由主管查清不负责或负责不到位的原由,再由主管执行处罚,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若发现专管徇了私情而导致门卫工作失误,可处罚50元;主管不负责或责任不到位怎么办?由分管副校长或分校长查清不负责或负责不到位的原由,再由分管副校长或分校长执行处罚,每发现一次处罚50元。若发现主管徇了私情而导致工作失误,可处罚100元;分管副校长或分校长不负责或负责不到位怎么办?由总校长或由总校长指定的执行团查清不负责或负责不到位的原由,再由总校长执行处罚,每发现一次处罚100元,若发现分管副校长或分校长徇了私情而导致工作失误,可处罚到200元。

  (二)定时检查。主要由分管校长或校长执行团对各层每周2次检查,主要检查门卫制度落实的具体情况。

  1、各层如果没有定时检查的具体记录或奖罚不到位,可视不负责或负责不到位,按“执行步骤”第一大款执行处罚。

  2、第一次全校性检查不到位,视工作失误,按“执行步骤”第一大款执行处罚;第二次全校性检查不到位,视工作失职,除按“执行步骤”第一大款处罚外,进行警告;第三次全校性检查不到位,视工作严重失职,除按“执行步骤”第一大款处罚外,进行严重警告;第四次全校性检查不到位,视工作不胜任,除按“执行步骤”第一大款处罚外,进行降职或开除职务处分。

  3、负责全校性检查的执行团失职怎么办?由校长查办。第一次处罚200元;第二次处罚300元,并给予警告处分;第三次处罚400元,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第四次处罚500元,并给予降职或开除职务处分。

  (三)执行力度。主要是对各层工作力度的有形考核,分ABCDEF六个档次。

  1、A:非常不满意:一个月工作有三项以上失误定位非常不满意。在校长、学生、家长满意栏各倒扣40元。

  2、B:不满意:一个月工作有二项失误定为不满意。在校长、学生、家长满意栏各倒扣20元。

  3、C:较满意:一个月工作有一项失误定位较满意。在校长、学生、家长满意栏不奖不扣。

  4、D:满意:一个月工作没有失误定为满意。在校长、学生、家长满意栏各奖20元。

  5、E:十分满意:一个月工作有校长、学生或家长两方满意的定为十分满意。在校长、学生、家长满意栏中各奖40元。

  6、F:非常满意:一个月工作有校长、学生或家长三方满意的定为非常满意。在校长、学生家长满意栏中各奖100元。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5

  一、加强安全防范工作。为切实做好防盗、防火工作,采取人防和技防相结合的措施,防盗监控室和防火监控室必须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应认真登记当班情况,不得脱岗,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保安人员要加强巡逻,对可疑人员进行必要的询问和检查。

  二、机关工作人员要增强安全意识,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切勿将巨额现金放在办公室,并自觉地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在离开办公室时必须切断电源,关好门窗,以防意外事件的发生。

  三、加强门卫管理

  (一)加强人员管理。安全保卫制度。行政中心大门早晨6时开启,晚上7时关闭。外来人员必须按照区委办[1999]123号文件第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登记后持门卫签发的进入。夜间来访者应由保安人员带领进入指定接待室。对上访人员,保安员、门卫值班员必须有礼貌地劝说其到信访局接待室,对无理取闹、强行冲击大门者要及时制止并报告本局人保科、信访局、公安局内保科,紧急情况时直报110报警中心。

  (二)加强车辆管理。外来单位进入行政中心的车辆必须持进出,无的车辆一律不得进入。行政中心内车辆限速每小时15公里行驶,一切车辆(包括摩托车、助动车、自行车)必须在停车泊位有序停放,不得随意停放在过道或禁停线上。安全保卫制度。违者一切责任自负。

  (三)加强物品进出管理。行政中心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出运办公用品、基建物资等,必须持有关单位和人保科的出门证明,否则保安人员可以盘查,必要时也可以扣留物品。

  四、行政管理中心内的各部门、单位必须建立每月一次的'安全报告制度,由人保科建立安全工作台帐,定期汇总,并按时上报本单位的安全情况。如发现可疑人员、火灾隐患或发生盗窃事件要及时与保安队、人保科联系,妥善处理。

  五、严格节假日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遇特殊情况需请假并安排好顶班人员。

  六、基建工程、装修、设备维修(用电、用火)等项目由房建设备科和人保科相互配合,做好安全工作。同时,由房建科主动填报消防安全申报表,由人保科上报区消防大队。承建方或施工单位应当与建设单位签订安全防患事故责任书,并抄送人保科备案。如果未经批准擅自施工而酿成事故的,按照消防条例和公安部61号令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由承建单位负一切责任,并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直至追究有关责任。

  七、外来临时工作人员必须凭身份证及时办理临时工作证,如未办理的证件而发生问题的,一切后果由使用单位承担。

  八、加强安全督查。人保科会同区公安分局内保科对行政管理中心的安全保卫工作经常进行督促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科长每周一次全面检查安全工作,夜间巡查每月不少于三次;保卫干事每二天一次检查安全保卫工作。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6

  为了进一步加强离退办党的建设,把离退办党委建设成为团结、务实、廉洁、高效的领导班子,使党委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以保证正确地履行职责,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工作制度及要求

  (一)办党委在上级党委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离退办党的建设工作。党委组成人员要自觉遵守“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原则,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办党委要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党委书记对工作负全面责任;党委副书记协助书记工作;委员要按照各自的分工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党委一班人要注意及时通气,交流情况,团结进取,步调一致地发挥集体领导作用。

  (三)凡涉及到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上级党委布置的重要工作任务及关系到离退休干部切身利益的重要事情时,应召开党委会,由党委集体研究形成决议后贯彻执行。遇有紧急重大问题时,可由书记、副书记先行研究处理,并在下次党委会上通报。

  (四)党委研究问题,要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议。凡集体做出的决议,就要按照分工大胆负责,积极贯彻执行,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意见和向上一级党委反映,但在行动上必须坚决执行党委决议。

  (五)需提交党委会讨论的议题,无特殊原因,提前两天通知各位委员,以便准备意见。

  二、党委例会制度

  党委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随时或延期召开。

  应提交党委会讨论、决定的事项:

  (一)研究制定贯彻上级党委的重要指示、决定的措施;讨论党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对离退休干部和在职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做出安排部署。

  (二)讨论离退办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的安排意见;听取离退办工作情况的汇报,研究离退休干部工作的重大问题。

  (三)适时分析离退休干部和在职人员的思想状况,就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提出意见、制定措施。

  (四)审议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名单。

  (五)听取党委办公室的工作汇报,讨论下级党组织请示的重大问题。

  (六)讨论需要党委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三、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在职党委委员除按有关规定参加所在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外,还应听取老干部党委委员对办党委工作的意见。

  (二)每年召开一次党委民主生活会,原则上安排在下半年进行。

  (三)民主生活会遵循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改进工作的目的,促进党委工作的健康发展。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7

  为进一步加强局机关的安全管理,努力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全局工作环境的平安和谐和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特制定局机关安全保卫制度如下:

  一、坚持门卫值班制度。大楼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制,做到定人定岗、坚守岗位、履行职责、热情服务、确保安全。对来往的.陌生人员要主动查询,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警惕,发现可疑人员要主动盘问,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处置或报告。

  二、及时对外来人员进行查询和登记,有效制止买卖、收购等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大楼影响上班秩序。

  三、协助做好有关上访人员的说服和引导工作,维护好正常的大楼工作秩序。

  四、落实内部防范措施。值班人员在上下班前后要及时开、关好大小门,每天下班后巡查大楼门窗、电灯、空调和办公自动化设备是否关闭,发现未关闭要及时通知相关科室和人员;双休日、节假日、工作日下班后,本局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因公务需进入办公大楼的,实行登记制度。其他人员无特殊情况谢绝入内。

  五、门卫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局内的监控系统的应用,熟悉监控器材的性能并能灵活使用,发现故障要及时处理。

  六、严格机关大院管理。上班时间机动车辆、自行车等进入大院,应按规定有序停放,严格控制外单位车辆乱停乱放。

  七、加强电梯和消防楼道管理。上班时间电梯和消防楼道保持打开,下班后或休息日关闭消防楼道。

  八、加强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财务室、档案室、电梯设备、消防设施、中心机房、票据房、消防水泵、高低压配电房等重点部位要切实加强日常检查,增强防火意识,注意安全,发现火险迅速报警,并尽力组织扑救。

  九、发现偷盗等违法分子,立即通知公安机关,如遇治安或刑事案件,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警。

  十、认真做好局内报刊、杂志、信函、包裹、材料等物品的签收、分发和及时送达要件、急件。

  十一、门卫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值班人员不得进入大厅或办公场所玩电脑,不得在值班室玩牌娱乐,搞好值班室和值班岗位的环境卫生,做好上下班交接工作,不得擅自脱离岗位。

  十二、及时完成局领导、各科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8

  一、本办成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由一名副主任任组长,各处(室)各出一名干部为成员。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办工作人员和所有办公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每年一次与各处处长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防火责任制。消防器材要经常检查,不要随意挪动。下班时要切断电源,关好门窗,禁止乱扔烟头。

  三、办公场所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禁止使用电灶。工作处厨房使用需经工作处处长批准。严防煤气、水的`泄漏。未经工作处处长批准,不准随便增加电器设备或乱拉电线。

  四、工作人员不准在办公室存放大额现金、存折、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电视机、录像机、摄照相机、计算机、复印机、投影仪、音响等设备要专人专管,各负其责,严防损坏和丢失。大件物品带出办公区,需经本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并交保安留存。

  五、办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要采取不定期的日常检查和重大节日(活动)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安全保卫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六、本办人员、车辆和交通安全的管理规定另行制定。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9

  一、采用全天值班制度,保卫人员办公地点在传达室,不得擅自离开岗位,确保全年天天有人值班。

  二、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积极维护校园秩序,协助学校处理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三、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外来人员进入校园须填写《会客登记单》,离校时应交还《会客登记单》。

  四、本校学生一律凭《星城中学学生证》和班主任和政教处签发的《出门条》进出校门。

  五、定时启闭校门。早7:00,晚6:40。上课期间,校门关闭,保卫人员在校园内巡视,发现可疑人员驱逐出校门。

  七、物资出校时,应严格查验有关部门开具的《出门证》,做好记录。发现手续不符合规定,应立即扣留,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八、为加大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力度,学校另安排行政领导带班值日,全天巡视校园。

  九、保卫人员着装整齐,佩戴袖标,文明执法,接受学校工作安排。十、学校对保卫人员做好平时考核记录,对表现突出人员,报有关部门另行奖励;如有失职行为,要追究相应责任。

  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制度篇一、建立传达室来客登记制度,严格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校园,影响教育秩序。

  二、教师骑自行车进校后一律慢行,统一存放于车棚。三、外来机动车辆一律不准进校园。

  四、学生到校后一律不准随便出校门,如确实需要必须由教师陪同。

  五、学生到校后不准吵闹、追逐、乱扔东西、破坏公物及花草树木。

  六、值周教师上岗要佩戴值周标志,认真维护课间秩序和安全,指导学生进行有益的'课间活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七、周教师上班要提前15分钟到校,放学后要巡视全校,检查各室安全保卫情况。

  八、学校重点部位如校长室、电脑室、总务会计室、传达室、打印室、图书室和食堂等处要加强防火防盗,有专人负责。

  九、体教职员工都要认真对待安全保卫工作,明确各自责任,确保学校安全。

  十、学校校务会议成员要定期讨论、检查安全保卫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10

  一、成立由园长、总务及部分园务委员组成的'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

  二、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值日周制度,每天有两位园务委员及一位级组长负责值日巡视全园幼儿活动情况。

  三、定期对全体老师、幼儿进行安全工作教育,增强全体教师幼儿的安全防范意识。

  四、组织老师、幼儿进行园外活动时要落实好负责安全的人员及安全措施。

  五、定期对全园校舍进行检修,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以防不测。

  六、经常对园内各类活动器械进行检修,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或停止使用。

  七、加强防火工作,安全用电,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八、做好全园水井、窨井、化粪池的安全,全部加盖,以防意外。

  九、加强防盗工作,财务人员严格执行有关财务规定,对全校有关室内防盗。

  十、严格门卫制度,节假日有人值班护校。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11

  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是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基本条件,必须常抓不懈。由书记、校长亲自挂帅,专人负责,全员参与,坚持教育教学的全过程时刻树立安全意识,消除安全隐患,做到万无一失。为做好我校安全保卫工作,对各项工作、各类人员做出如下规定:

  1、建立健全学校的安全保卫机构,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由校长分管,各部门负责,定期检查落实安全保卫措施,如发生事故,自下而上逐级追究当事人及负责人责任。

  2、学校举行重大活动时,活动组织者事前做好安全教育,安排好安全保卫人员,杜绝发生事故。

  3、保卫人员对进出校内外的人员进行登记,管理好进出校园的'闲散人员,盘查可疑人员。经常巡视校园(特别是课间和课外活动时间、放学),及时发现和处理校园内打架斗殴现象,必要时与辖区派出所取得联系,向主管领导汇报,确保学校的安全。

  4、警卫值勤人员做好工作时间以外及节假日的安全保卫工作,经常检查、巡视校内各处,做好学校财务保护工作,防盗、放火、防水,出现事故及时与领导联系,向派出所报案(火警119,盗警110,北港派出所3626329),严禁节假日期间学生到校。

  5、任课教师及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在上学、上课、活动、放学、节假日注意安全、遵守交通规则、遵纪守法,不做违反《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事。注意学生出勤,遇有学生缺勤要及时调查清楚,不准随意停学生的课,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教育学生要方法得当。

  6、值周人员特别是带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忠于职责,积极巡查学校各处,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消除隐患或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负责好当日各项工作的检查督促。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12

  为了深入开展安全单位创建平安医院活动,落实《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把工作立足于抓基础、抓教育、抓苗头、抓防范上,努力实现“全年无治安安全事故单位”的目标,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把安全单位创建平安医院的有关工作要求纳入干部职工个人岗位目标责任书或经营承包合同内容,年终与工作或经营实绩同考核、同评比、同奖惩。

  二、加强“安全第一”思想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创安意识,坚持安全工作与党政事务、日常业务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安全警钟常敲,漏洞及时整改,把各种事故苗头解决在萌芽阶段。

  三、完善单位内部的工作、值班等各项制度规定,做到事事有单可循,严格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教育制止,防止各种治安安全问题的发生。

  四、建立治安安全工作组织抓具体工作的落实。设立治安安全员(兼职),负责人防、物防、技防设施的完善,监督内部安全工作制度规定的执行,对安全事务进行日常检查,对安全漏洞落实整改;设立防火消防员(或消防组)负责安全用火、用电的管理,落实消防器材、防火设施的设置和性能的检查,对潜在的火灾隐患及时发现并立即整改,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或组织人员对意外火灾事故进行有效扑救。

  五、加强内部安全的硬件设施建设。完善单位的围墙、铁门等外部设施;对重要办公室、档案资料室、贵重设备和电器存放室、物资以及财务、药房、药库,完善防盗门窗、报警器材设置;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完善现金、财务票据、机密绝密文件、卷宗资料的保险设施;设立停车库并配套防护设施;齐配备消防灭火器;及时检修、更换损坏或陈旧的用电线路、开关及照明灯具。

  六、加强安全制度规定的落实执行。

  1、加强安全值班制度。值班医生实行廿四小时值班,健全值班人员职责规定,保证单位日夜都有人保护内部安全,落实日常安全措施和负责对意外事故的及时报告或处理。

  2、严格执行现金、财务票据的安全管理规定,结算或收付后应及时收存放入保险柜,对超过过夜现金限额的现款当日落实存入银行的本单位户头,在提款或送款过程中严格遵守现金安全规定。

  3、严格执行机密、绝密文件、档案资料的安全保管规定,签阅处理后即应放入指定的保险橱柜存放,不得让无关人员阅看,不得私放在个人桌屉和带回个人宿舍,不得向无关人员谈及保密事宜,防止出现文件、档案遗失及泄密事故。

  4、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使用规定,不在指定地点以外任意存放,不违反规程操作使用;严格限制燃放鞭炮、烟花等引火危险品。

  5、严格执行消防防火安全规定,不在工作场所、宿舍不安全使用电炉,不在严禁烟火的仓库、机房、作业场所吸烟及用火;燃料油应储备在防火条件设施安全可靠的场所;爱护消防灭火器材并经常进行功能检查,保证能随时有效投入使用。

  6、经常进行车辆安全检查,防止部件故障;遵守安全驾驶规定,不酒后开车,不强行超车或超重运载。

  七、加强对干部职工的遵纪守法教育,严格遵守法律和治安管理法规,不酗酒闹事,不打架斗殴,不发生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不贪污盗窃,不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交通工具或场所,不包庇、藏匿违法犯罪分子,杜绝出现内部人员发生的案件。

  八、主动加强与镇边防派出所和街居委会等部门的工作联系与合作,及时报告有关情况。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13

  一、离退休干部办公室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主持离退办的工作,召集和主持离退办主任办公会议。

  二、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副主任按照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受主任委托,负责其它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主任外出期间,安排副主任代为主持离退办的工作。

  三、办领导在工作中实行“ab”制,一位领导外出时,另一位领导自动承担其工作。

  四、办领导在工作中,要认真执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政策、规定,注意发挥老干部的作用,调动全办职工的`积极性,与时俱进地做好老干部工作。

  五、各处处长在主任、分管副主任领导下开展本处的工作。

  六、离退办实行双向负责制,办主任对下级的工作、业绩、学习培训、发展进步、勤政廉洁负责。下级对办主任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负责。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1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安全保卫工作,维护长江三峡水利枢纽的安全和秩序,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国家设立长江三峡水利枢纽(以下简称三峡枢纽)安全保卫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三峡枢纽实施保护。

  第三条 三峡枢纽安全保卫区的范围包括三峡枢纽及其周边特定区域,分为陆域安全保卫区、水域安全保卫区、空域安全保卫区。

  陆域安全保卫区、水域安全保卫区实行分区安全保卫制度,具体范围的划定和调整,由湖北省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

  空域安全保卫区为陆域安全保卫区、水域安全保卫区上空的低空空域。

  第四条 三峡枢纽安全保卫工作坚持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专门机关管理与人民群众参与相结合、安全保卫与经济社会发展并重的原则。

  第五条 国家统一领导三峡枢纽安全保卫工作。国务院公安、交通运输、水行政等部门和三峡枢纽运行管理单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确定的职责分工负责三峡枢纽安全保卫有关工作。湖北省人民政府、宜昌市人民政府对三峡枢纽安全保卫工作实行属地管理。

  第六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危害三峡枢纽的安全,发现危害三峡枢纽安全的行为和隐患应当立即报告。

  对保护三峡枢纽安全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七条 三峡枢纽安全保卫工作所需经费,由有关人民政府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和规定的经费负担体制予以保障。

  第二章 陆域安全保卫

  第八条 陆域安全保卫区划分为限制区、控制区、核心区。各区的周边界线应当设置实物屏障或者警示标志,各区的出入口和重点部位应当配备警戒岗哨或者技术防范设施。

  第九条 限制区是限制无关车辆接近三峡枢纽的区域。车辆凭限制区通行证方可进入限制区。

  人员可以徒步进出限制区。但是,根据三峡枢纽安全保卫工作的需要,三峡枢纽运行管理单位可以临时限制人员通行。

  第十条 控制区是限制无关车辆和人员接近三峡枢纽,并在紧急情况时提供有效缓冲和防护的区域。车辆和人员凭控制区通行证并按规定接受安全检查方可进入控制区。

  第十一条 核心区是实行封闭式管理的区域。核心区实施下列安全保卫措施:

  (一)出入口和重点部位由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设置岗哨,车辆、人员凭核心区通行证、接受安全检查并确认资格身份方可通行;

  (二)物资凭有效的物资转场、外运、内运申请单通行,必要时在出入口对所有通行物资进行危险物品检测;

  (三)配备覆盖全区的视频监控等技术防范设施,实施全天候安全巡查。

  第十二条 进入陆域安全保卫区的车辆、人员的通行证件,由三峡枢纽运行管理单位核发和管理,并报公安机关备案。

  第十三条 严禁非法携带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或者非法运输危险物品进入陆域安全保卫区。

  因施工作业等需要运输危险物品进入陆域安全保卫区的,应当经三峡枢纽运行管理单位同意,并依法报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四条 在陆域安全保卫区活动的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超越通行证限定的范围活动;

  (二)通过设有禁止通行标志的区域;

  (三)攀爬、钻越、移动、损毁实物屏障或者警示标志;

  (四)扰乱管理秩序和危害设施安全的其他行为。

  第十五条 未持有效的通行证件或者拒绝接受安全检查的车辆、人员,禁止进入陆域安全保卫区。安全保卫人员对非法进入或者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车辆、人员,应当立即制止;对不服从管理的,应当立即依法予以控制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章 水域安全保卫

  第十六条 水域安全保卫区划分为管制区、通航区、禁航区。各区的周边界线应当设置警示标志,配备警戒岗哨或者技术防范设施。

  第十七条 管制区是对拟通过三峡枢纽通航建筑物(以下称过闸)的船舶进行安全检查、防止未经批准通过的船舶接近三峡枢纽的缓冲水域。进入管制区的船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过闸船舶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部门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提前向三峡通航管理机构报告;

  (二)不得运输国务院交通运输部门规定禁止过闸的危险物品;运输其他危险物品过闸的,应当向三峡通航管理机构申报,不得伪报、瞒报;

  (三)不得进行容易引发火灾、爆炸事故的检修作业;

  (四)不得在集泊期间上下除本船船员以外的其他人员或者装卸物品;

  (五)不得抢航、追越或者有其他扰乱水上交通秩序的行为。

  第十八条 通航区是由三峡通航管理机构统一指挥调度过闸船舶进出引航道和通航建筑物的特定区域。

  船舶应当按照调度指令有序进出引航道和通航建筑物,不得在通航区内擅自停泊,不得抢航、追越或者有其他扰乱水上交通秩序的行为。过闸期间船员、乘客不得擅自离开本船,不得攀爬通航建筑物。

  第十九条 禁航区是禁止船舶和人员进入的水域。除公务执法船舶以及持有三峡枢纽运行管理单位签发的作业任务书和三峡通航管理机构签发的施工作业许可证的船舶外,任何船舶和人员不得进入禁航区。

  禁航区应当设置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岗哨。

  第二十条 对因机械故障等原因失去控制有可能进入水域安全保卫区的船舶,三峡通航管理机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使其远离。

  对违反规定进入管制区、通航区的船舶,公安机关、三峡通航管理机构应当立即制止并将其带离。

  对违反规定进入禁航区的船舶,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执勤人员应当立即进行拦截并责令驶离;对拒绝驶离的,应当立即依法予以控制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十一条 运输危险物品过闸的船舶,应当按照规定的方式、时间过闸,不得与客运船舶同一闸次通过,除核定船员和押运人员外,禁止其他人员随船。

  第四章 空域安全保卫

  第二十二条 在空域安全保卫区飞行的航空器,应当严格按照飞行管制部门批准的计划飞行。

  第二十三条 禁止在空域安全保卫区进行风筝、孔明灯、热气球、飞艇、动力伞、滑翔伞、三角翼、无人机、轻型直升机、航模等升放或者飞行活动。

  第二十四条 负有三峡枢纽安全保卫职责的部门和单位,应当加强对空域安全保卫区安全情况的动态监控,发现违反三峡枢纽空域安全保卫规定的升放或者飞行活动,应当立即协调有关部门查明情况,依法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

  第五章 安全保卫职责

  第二十五条 国务院确定的机构负责沟通协调和研究解决三峡枢纽安全保卫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湖北省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建立由长江流域各省、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的三峡枢纽安全保卫指挥系统,制定三峡枢纽安全保卫方案,并做好信息沟通和汇总研判工作。

  宜昌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建立由三峡枢纽运行管理单位、三峡通航管理机构、公安机关、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等组成的三峡枢纽安全保卫指挥平台,统一管理三峡枢纽安全保卫工作。

  三峡枢纽运行管理单位应当加强与三峡安全保卫区内其他机构、单位的沟通协调,并依法提供必要的保障和业务指导。

  第二十六条 宜昌市人民政府应当会同三峡枢纽运行管理单位加强三峡枢纽安全保卫区及其周边地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落实治安联防制度,维护社会秩序,防范针对三峡枢纽的破坏活动。

  第二十七条 负有三峡枢纽安全保卫职责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三峡枢纽周边地区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所在地人民政府的要求,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开展三峡枢纽安全保卫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

  第二十八条 三峡枢纽运行管理单位是安全生产、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应当依法落实安全生产、治安保卫重点单位职责,建立安全运行监测体系;对重要部位、特种设备进行重点排查梳理,加强对重要岗位工作人员的背景审查及其身份核对。

  湖北省人民政府、宜昌市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对三峡枢纽运行管理单位依法履行上述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改正。

  第二十九条 三峡枢纽运行管理单位应当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依法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和技术标准,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技术保护措施,做好通报预警、安全监测、应急处置等工作,发现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情况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三峡枢纽运行管理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发现影响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情况应当及时通知三峡枢纽运行管理单位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第三十条 三峡枢纽运行管理单位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依法落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职责,配备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湖北省人民政府、宜昌市人民政府应当针对三峡枢纽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建设,及时组织消除火灾隐患。

  第三十一条 在三峡枢纽安全保卫区范围内设立或者调整游览项目,应当由三峡枢纽运行管理单位制定游览项目实施方 案,报湖北省人民政府审批。湖北省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设立或者调整的游览项目进行安全风险评估。三峡枢纽运行管理单位应当按照批准的游览项 目实施方案组织游览活动,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增设游览项目。

  根据三峡枢纽安全保卫、生产运行、防汛抗旱、水资源调度等需要,三峡枢纽运行管理单位可以会同有关部门控制进入游览区域的游客人数、暂停部分或者全部游览项目,并将相关信息及时予以公布。

  第三十二条 长江流域各港口、码头应当建立由经营管理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的安全保卫制度,消除拟进入三峡枢纽安全保卫区的船舶的安全隐患。

  拟进入三峡枢纽安全保卫区的船舶应当建立由船舶所有人、经营人负责的安全保卫制度,依法对船员、乘客和货物进行安全检查和登记。

  第三十三条 三峡通航管理机构应当依照本条例和国务院交通运输部门制定的三峡枢纽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对拟过闸的船舶进行安全检查、航运调度指挥。

  第三十四条 负有三峡枢纽安全保卫职责的地方人民政府、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制定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组织培训应急救援专业力量,定期开展联合演练;三峡枢纽运行管理单位应当对三峡枢纽安全保卫区内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先期处置。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对单位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可以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非法运输危险物品进入陆域安全保卫区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扰乱陆域安全保卫区管理秩序或者危害设施安全的;

  (三)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非法进入陆域安全保卫区的;

  (四)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人员非法进入禁航区的;

  (五)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非法进行升放活动的。

  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交通运输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对单位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以处*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非法进入管制区、通航区,或者进入后不服从管理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非法运输危险物品过闸的;

  (三)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导致进入三峡枢纽安全保卫区的船舶存在安全隐患的。

  第三十七条 负有三峡枢纽安全保卫职责的地方人民政府、部门和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不依法履行三峡枢纽安全保卫职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同时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涉及三峡枢纽水库大坝安全、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内河交通安全管理、电力设施保护等事项,本条例未作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 葛洲坝水利枢纽的安全保卫规定,由湖北省人民政府参照本条例制定。

  第四十一条 本条例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15

  为了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和工作秩序,有效地预防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特制订《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1、依照“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罪犯,保障安全”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树立全员护校的思想,高度重视、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保证学校师生、财产的安全,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2、校长对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全面负责,检查落实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负责检查安全保卫工作,联系门岗、食堂等部门,具体落实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各项措施。

  3、对全校师生进行经常性的法制教育、保密教育和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教育,加强师生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动员和依靠全校师生做好学校的安全防范工作。

  4、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和措施(包括校舍财产、道路交通、饮食安全、值班巡逻、教学活动、消防防疫等涵盖学校各个方面的制度和紧急事件处理预案等)。

  5、定期检查校内的所有消防设施,对可能产生火灾的地方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消除隐患,并在重点部位安装防范设施。

  6、实行安全巡逻。教师应高度重视安全巡逻并如实登记。值班人员要检查或抽查情况,对玩忽职守的,要根据情况追究责任。

  7、非本校人员进入学校要有正当理由,并办理出入登记手续。

  8、门卫要严格把关,以防意外。

  9、学生周末放学时,值班领导、教师和门卫在校门口做好教育、护送工作,保证学生安全。

  10、体育器材保管员和体育教师要经常检查学校体育运动设施,保证学生活动安全。

  11、实行全员参与安全管理,每位教职工都要对学校的安全负责。

  12、学校及各班做好《长治市中小学安全工作日志》的记录。

  15、建立重大情况报告机制。发生重大情况,在积极、迅速处理的同时,如实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取得指导、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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