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惩制度

时间:2025-12-03 23:34:58 好文 我要投稿

奖惩制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奖惩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奖惩制度

奖惩制度1

  为了创造良好得无烟环境,培养学生健康的行为与习惯,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认真学习和贯彻关于禁烟的.规定,在校园内做好禁烟的宣传工作。 学校的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阅览室、电脑室、会议室、教学区域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并设有醒目的禁烟标志。

  2、任课教师严禁在教室内吸烟。 教学区域内,任何场所均为无烟区,不放置烟具,不相互敬烟。抽查中如发现教职工违反上述规定扣10元/次。

  3、教职工不得在校园内的`公共活动场所吸烟。校园内禁止游烟,禁止乱丢烟蒂。抽查中如发现教职工违反上述规定扣20元/次。

  4、学校设立吸烟室,凡吸烟者均到吸烟室吸烟,经教育不改者,给予相应的处罚。抽查中如发现教职工违反上述规定扣10元/次。

  5、充分利用橱窗、黑板报、校园网等各种宣传工具宣传吸烟的危害。

  6、开展“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鼓励和帮助吸烟者放弃香烟,选择健康的生活方式。 人人遵守禁烟制度,争创无烟学校。

奖惩制度2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明确职责、奖优罚劣,特制定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公司各部门及项目部遵照执行。

  一、考核对象:

  公司各部门、项目部及岗位人员;

  二、考核内容:

  部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职责、项目部安全管理目标、职责及现场各工种的安全职责。;

  三、考核组织:

  公司成立考核小组,由公司总经理董建利任组长,安全副经理,总工程师为副组长,安质部、行政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经营部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落实考核工作;

  四、考核时间:

  季度考核与日常不定期考核为依据,年终汇总兑现与日常兑现相结合;

  五、奖惩内容:

  第1条奖励: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其功绩大小,分别给予表扬或奖励:

  1、对于日常安全技术规程执行得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有显著成绩的部门及项目部、班组和个人;

  2、由于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参与抢险救灾,避免重大火灾、爆炸、人身伤亡、装置停产、主要设备损坏以及有其它显著成绩者;

  3、为保证安全生产,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有关部门审查,确有很大价值,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后,经实践考核有效者;

  4、对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尘、毒和噪音危害,预防职业病发生,对环境保护贡献较大的技术改进项目的主要成员;

  5、在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救、保护国家财产和人身安全,避免事故扩大,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

  6、及时制止违章和误操作并转危为安者;

  7、举报事故经确认属实者;

  8、在安全专项活动及安全宣传教育中成绩显著的单位或个人。

  凡考核优胜者分别给予通报表扬,颁发荣誉证书、奖金,晋职晋薪等奖励。

  第2条惩罚:

  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单位、个人,公司严格追究其违章违纪和造成事故的责任。

  1、各种违章违纪的处罚:

  (1)凡不按公司规定办理各种作业票、证,视情节罚进行作业的单位或个人100—200元/次,各种作业票、证涂改、代签、越级审批无效;

  (2)违反用火、用电和进入设备检修规定的视情节罚:50—100元/人、次;

  (3)凡违反禁烟规定,在禁烟区吸烟者,罚款1000元,在禁烟区内的各单位辖区内,发现烟、烟头、烟灰等迹象罚责任单位100元/个、堆,并由责任单位缴纳罚款,携带打火机等火种进入禁烟区者罚300元/次;

  (4)违反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不按规定着装,扣罚100元/人、次,穿带铁钉子的鞋进入易燃易爆区罚款100元/人、次;

  (5)各种车辆无安全措施入厂罚款100元/次,罚所经门卫责任人50元/次;

  (6)凡不按规定持证上岗者,罚款50元/人、次;

  (7)凡由于生产、基建或检修需临时破坏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等,完工后未修复的责令修复并扣罚施工单位50—500元/处;

  (8)损坏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防、灭火器材、安全标志的,赔偿经济损失的50~l00%;

  (9)不按规定时间、内容对新工人进行入厂、调岗、复工教育的,扣罚责任单位100元/人、次;

  (10)各类事故隐患不按《限期整改通知书》按期完成的,扣罚50—500元/项;

  (11)发生各类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的,扣罚责任单位100元/次;

  (12)各种作业票、证等未经监护人、监火人、安全负责人本人签字的视为无效,扣罚责任单位20元/次;

  (13)发生事故后,凡不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处理的,扣罚责任单位100元/起;

  (14)凡因设计、安装、检修、采购质量不符合相关标准,造成停机、停产的,根据相关情节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

  (15)其它各种违章,视情节扣罚50—100元/人、次;

  (16)进入尘、毒、噪声等具有职业危害的工作场所,未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者,经说服教育屡教不改者扣罚100元/人。

  2、各类事故责任者的处罚:

  (1)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下的责任者,给予通报批评,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30%,并扣罚事故责任单位直接经济损失的20%;

  (2)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3000元(含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责任者,给予记过以下处分,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30—20%,并扣罚事故责任单位直接经济损失的20—30%;

  (3)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责任者,给予记大过以下处分,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20—15%,并扣罚事故责任单位直接经济损失的15—20%;

  (4)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30000元(含3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责任者,给予记大过以下处分,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15—10%,并扣罚事故责任单位直接经济损失的10-15%;

  (5)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的责任者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6)由于个人责任造成轻伤事故的,对事故责任者罚款500元/人、次,对责任单位扣罚100—500元/人。

  对造成重伤及以上事故的责任者处以1000元罚款并给予记过以下处分,扣罚重伤事故责任单位500元/人,发生死亡事故的责任单位扣罚1000—20xx元/人,事故责任者及有关人员、单位主要领导等将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第3条凡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严肃处理:

  1、对工作不负责任,因故发泄私愤,有意扰乱操作,造成经济损失和违反劳动纪律,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2、对已列入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不按期实施又不采取应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3、对违章指挥、冒险作业,劝阻不听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4、对忽视劳动条件,削减或取消安全设备、设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5、对限期整改的事故隐患,不按期整改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6、对设备长期失修,备用设备起不到备用作用,带病运转又不采取紧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7、对违章设计、制造、安装或不按设计施工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8、对发生事故后,破坏现场,隐瞒不报或谎报的主要责任者;

  9、对发生事故后,不认真吸取教训,不采取措施致使事故重复发生的主要责任者;

  10、在上级组织开展的单项安全活动期间,发生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第4条附则:

  1、其它未尽事宜,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奖惩制度3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促进传染病的疫情报告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医院、科室、责任人三级管理制度落实奖惩制度。

  二、全年度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先进科室给予100元年终奖励,科主任50元奖励。

  三、对发现传染病未能及时填卡上报或漏报者根据情节,依据院部指定的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理:

  1、凡漏报、迟报,未造成传染病疫情播散、暴发、流行者,谁漏报、迟报,谁负责,扣首诊医生20元/例,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扣科主任20元。情节严重者,造成疫情播散,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2、对累计漏报、迟报超过3例者,除处罚外,还要通报全院,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四、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未能及时上报传染病疫情,造成传染病暴发、流行且后果严重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

  第六十九条医疗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按照规定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医院感染控制任务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的;

  2、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3、发现传染病疫情时,未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接诊、转诊的,或者拒绝接受转诊的;未按照规定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的';

  4、未按照规定对医疗器械进行消毒,或者对按照规定一次使用的医疗器具未予销毁,再次使用的;

  5、在医疗救治过程中未按照规定保管医学记录资料的;

  6、故意泄露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

奖惩制度4

  第一条、员工奖励分下列四种:

  (一)嘉奖:每次加发3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发放。

  (二)记功:每次加发10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发放。

  (三)大功:每次加发1个月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发放。

  (四)奖金:一次给予若干元奖金。

  第二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嘉奖:

  (一)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二)拾物不昧(价值300元以上)者。

  (三)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者。

  (四)有显著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工厂荣誉者。

  (五)忍受勉为困难,肮脏难受的.工作足为楷模者。

  第三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功:

  (一)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著有成效者。

  (二)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著有成效者。

  (三)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置得宜者。

  (四)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五)发现职守外故障,予以速报或妥为防止损害足为嘉许者。

  第四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一)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二)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三)维护公司或工厂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四)有其他重大功绩者。

  第五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奖金或晋级:

  (一)研究发明,对公司确有贡献,并使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

  (二)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同仁表率者。

  (三)一年内记大功2次者。

  (四)服务每满5年,考绩优良,未曾旷工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 第六条、员工惩罚分为五种:

  (一)警告:每次减发3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

  (二)记过:每次减发10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

  (三)大过:每次减发一个月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

  (四)降级:除级使用,相应核减薪资。

  (五)开除:予以解雇。

  第七条、有下列特殊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

  (一)未经许可,擅自在厂内推销物品者。

  (二)上班时间,躲卧休息,擅离岗位,怠忽工作者。

  (三)因个人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四)妨害生产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五)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六)不按规定穿着服装或佩挂规定标志或穿拖鞋上班者。

  (七)不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第八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过:

  (一)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二)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三)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四)工作中酗酒致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五)未经许可不候接替先行下班者。

  (六)因疏忽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者。

  (七)未经许可携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第九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大过:

  (一)擅离职守,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二)在工作场所或工作中酗酒滋事,影响生产、业务、事务等团体秩序者。

  (三)损毁涂改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四)怠忽工作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五)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者。

  (六)轮班制员工拒不接受轮班者。

  (七)工作时间内,作其他事情,如睡觉、玩弄乐器、下棋、阅读、炊煮……等(干部连带处分)。

  (八)一个月内旷工达5日者。

  (九)机器、车辆、仪器及具有技术性工具,非经常使用人及单位主管同意擅自操作者(如因而损害并负赔偿责任)。

  (十)其他重大违规行为者(如违反安全规定措施,情节重大者……)。

  第十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开除(不发资遣费):

  (一)对同仁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者。

  (二)殴打同仁,或相互殴打者。

  (三)在公司厂区、宿舍内赌博者。

  (四)偷窃或侵占同仁或公司财物经查事实者。

  (五)无故损毁公司财务,损失重大或第二次损毁涂改重大文件或公物者。

  (六)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七)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八)一年中记大过满2次功过无法平衡抵销者。

  (九)无故连续旷工3日或全月累计旷工6日或1年旷工达12日者。

  (十)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十一)吸食毒品者。

  (十二)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者或挑拨劳资双方感情者。

  (十三)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者。

  (十四)携带刀枪或其他违禁品或危险品入厂(公司)者。

  (十五)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或唤使他人制造私人物件者。

  (十六)故意泄漏公司技术、营业上的机密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害者。

  (十七)利用公司名誉在外招摇撞骗,致公司名誉受损害者。

  (十八)明示禁烟区内吸烟者。

  (十九)其他违反法令或劳基法或本规则规定情节重大者。

  第十一条、员工功过抵销规定

  (一)嘉奖与警告抵销。

  (二)记功1次或嘉奖3次,抵销记过1次或警告3次。

  (三)记大功1次或记功3次,抵销大过1次或记过3次,员工功过抵销以发生于同一年度内者为限。

奖惩制度5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全校教职员工的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办发(xx)9号《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幼学校安全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年度校教职工安全管理职责》和《xx年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制定以下校级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一、奖惩范围:

  本年度在编的全体教师。

  二、考核奖惩规定:

  1、学校对安全管理工作实行月考核制,在编在册教职工考核情况纳入学校月考核指标中(30元/人/月),并作为学期考核和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

  2、对在安全和消防安全全年工作中成绩突出,获得市、县级肯定或奖项的个人或集体可以根据级别再进行一次性奖励,奖励幅度由校务会讨论而定。

  3、对在校严重违反安全制度和职责且造成伤害事故的教职工要按照事故追究其责任。

  三、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和责任追究

  1、学校实行以校长为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全员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明确各责任部门、责任人职责,落实工作措施,加强校园安全防范,消除隐患,确保校园不出安全事故。

  2、根据“一职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忽视安全工作和发生较大事故或多次发生安全事故的个人,进行责任追究,给予处理。

  四、责任追究范围

  1、因违反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造成学校安全事故的';

  2、因工作失职、渎职、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

  3、因不按照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造成学校安全责任事故;

  4、事故发生后,未采取有效措施以造成更大损失和影响,并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或谎报、瞒报、漏报的;

  5、虽未造成安全事故,但安全意识薄弱,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履行安全职责,或记录不全,安全管理存在隐患的。

  6、其它需要追究的责任事故。

  五、学校安全考核奖励及事故责任追究标准。

  1、安全责任事故、检查无不合格项发当月全额安全奖30元。

  2、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履行安全职责,或记录不全,安全管理存在隐患的。第一次发现口头警告提示,当月发现第二次扣发月安全考核奖30%。

  3、因违反以上<责任追究范围>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学生显见伤害但还不需要赴医院处理的,除需及时和家长联络,取得家长的理解和原谅外,扣发当月安全考核奖50%。

  4、因违反以上<责任追究范围>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师生伤害赴医院处理,造成家长不满的;或造成学校1000元以下经济损失的。除需及时进行善后处理外,扣发当月全额安全奖。

  5、因违反以上<责任追究范围>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师生较严重伤害,需要住院治疗,造成家长强烈不满,对学校造成一定恶劣影响(如家长投诉、信访等)的;或造成学校10000元以下经济损失的。除扣发当月全部月绩效工资,在学校内通报批评;学校视情节轻重酌情向相关责任人追偿经济损失。学校及时向教育局上报;由教育局视情节轻重对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罚。受处理人员,当年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情节恶劣的,依据相关政策法规从重处理。

  七、本制度自教师大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奖惩制度6

  1.医院感染管理奖惩制度

  医院感染是指在医疗机构中,患者在接受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在医院内感染。医院感染的发生不仅会延长患者的住院时间,增加治疗费用,而且会对患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威胁。因此,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制定科学合理的奖惩制度,对提高医院感染防控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医院感染管理行为,提高医院感染防控水平,许多医疗机构制定了医院感染管理奖惩制度。这些制度通常包括对感染控制人员的奖励和惩罚措施、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对医疗设备和环境的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在制定医院感染管理奖惩制度时,应充分考虑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和需求,避免一刀切的做法。同时,应注重对医务人员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医学素质和防控意识,以降低医院感染的发生率。

  2.医院感染管理奖惩制度的实施

  医院感染管理奖惩制度的实施需要医疗机构的全力支持和配合。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务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的考核制度,对医务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并对不合格者进行惩罚。同时,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疗设备和环境的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和环境的卫生和安全。

  在实施医院感染管理奖惩制度时,应注重对患者的关注和保护。医疗机构应加强对患者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防控意识,同时应建立健全的`患者投诉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和解决患者的问题和意见。

  3.医院感染管理奖惩制度的效果

  医院感染管理奖惩制度的实施对医院感染防控工作的效果有着重要的影响。通过对医务人员的奖惩措施,可以有效地提高他们的防控意识和工作质量,降低医院感染的发生率。同时,通过对医疗设备和环境的管理,可以保证设备和环境的卫生和安全,从而减少医院感染的发生。

  在实施医院感染管理奖惩制度时,应注意评估其效果,并及时对制度进行调整和完善。同时,应注重与其他医疗机构的交流和合作,共同提高医院感染防控水平,保障患者的健康和安全。

  4.医院感染管理奖惩制度的展望

  医院感染管理奖惩制度是医院感染防控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与完善对提高医院感染防控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未来,医院感染管理奖惩制度将更加注重科学化、规范化和个性化的发展,更加注重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更加注重对医疗设备和环境的管理,更加注重对患者的关注和保护。同时,医院感染管理奖惩制度将与其他医院感染防控措施相结合,共同提高医院感染防控水平,保障患者的健康和安全。

奖惩制度7

  一、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制度

  (一)本单位每年对各部门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进行考评。

  (二)由后勤部联合人力资源部具体执行考评工作。

  (三)考评结果上报至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后,按本制度中相应条款执行具体奖惩措施。

  (四)考评细则:

  1、考评共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落实情况;

  (2)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的落实情况;

  (3)其他有关制度、职责的落实情况。

  2、考评以当年每月《消防安全工作月汇总表》及后勤部和其他相关部门有关记录为准。

  二、消防安全工作奖惩制度及程序

  (一)后勤部具体实施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其他相关部门予以配合。

  (二)惩罚意见均由消防主管根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提出,经医院负责人批准。

  (三)惩罚的金额应在每月兑现,奖励金额每年兑现一次,奖惩金额与工资奖金挂钩。

  (四)具体惩罚事项后勤部消防主管提出,陈述处罚的原因、数额等内容,报后勤部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五)为加强中蒙医院消防安全的管理,确保中蒙医院财产的安全,切实实行奖罚分明的原则,特制定下列奖励规定:

  1、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防火,灭火学习、训练成绩优秀、工作表现突出的,奖励:50元。

  2、及时排除火灾隐患,积极扑救火灾,使中蒙医院、个人生命、财产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的,奖励:100元。

  3、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火险事故,特别4是重大火灾隐患,在预防火灾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奖励:200元。

  4、敢于管理,大胆制止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人和事,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情况属实的,奖励:200元。

  5、对消防设施经常进行检查和保养,使其灵活、有效,并在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奖励:50元。

  6、全年无火灾隐患,并能模范遵守、积极贯彻学习消防安全制度的部门,奖励:200元。

  7、宣传防火知识,积极钻研消防业务,并为消防安全提出合理化建议和长远规划并得到中蒙医院消防安全负责人认可,奖励:200元。

  (六)为维护中蒙医院和员工的正当利益、加强员工的管理,从而更好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使之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现在就消防管理方面出现的违法、违纪(尚不够由司法部门处理)问题,除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处理)外,特对当事人和责任人按以下细则处罚。

奖惩制度8

  一.提成方法:

  1、 散客和单桌宴会、自助餐、酒店宴请根据所盯台菜肴总营业收入的XX%进行提成。(酒水有酒水奖,供货商提供)。不超过X月实习学生的按菜肴总营业收入的XX%进行提成。

  2、 婚宴、会议餐、弥月宴、生日宴等XX桌以上宴会包桌均按每席XX元提成。 不超过X月实习学生按每席XX元进行提成。

  备注:以上二者不可同时进行。

  3、早餐按早班1个补发XX元/人。(实习学生享受此条款)。

  二.分配方法

  分配程序具体如下: 以上方案均按6:2:2的比例分配.

  1、提成收入60%兑付给盯台服务人员(含参与盯台领班)。结账完毕后,所有参与盯台服务人员在账单上签字确认,除单桌外,大型宴会集体盯台平均分配桌数或营业收入。

  2、提成收入20%按比例兑付给传菜员工、预定员、迎宾、吧员、保洁员、餐厅收银等。以上人员按单月出勤天数参与分配。不参与盯台的主管级人员享受后勤人员基数的2倍。月工资不超过XX元的经理按后勤人员基数的XX倍绩效分配。不超过1个月实习学生的按提成绩效的XX%进行提成。部门总监不参与分配。

  3、提成收入20%归部门基金。有部门统一安排使用,部门基金要透明每月一公开。

  4、制定表格每餐有领班以上管理人员确认人数、金额、桌数、无误后签字,再有收银员签字确认,月底有管理人员汇总到餐饮总监处签字报总经理审批发放。

  5、表格设计要包括:日期、午晚、台号、桌数、金额、服务员、收银、领班等签字确认。部门把分配表统计打印后、月底原始表格要附后交与劳资员和财务审核,如果出现不符或作假将扣除当事人当月绩效。

  三.其它事宜

  1、 如有员工营业额造假和违犯提成规定的按设计营业额提成的'10倍处罚当事人。

  2、当日服务、餐具环境卫生不达标造成客人投诉的,扣除应提成营业额收入的5倍罚款。

  3、违犯部门相关制度的,按制度规定给予在绩效中扣罚至部门基金。

  4、参与帮工的人员和临时工不参与绩效分配活动。

  5、当月没有完成酒店制定的任务指标的,绩效提成整体按50%发放。

  四、岗位基本工资

  1、盯台服务员XX元每月;传菜员XX元每月;迎宾XX元每月。

  2、见习领班按岗位员工工资发放。转正后按XX元每月执行。

  3、转正主管按XX元。

  4,经理、总监按外聘工资执行。

奖惩制度9

  1、加强安全生产制度落实,以突出把隐患当作事故来对待,把事故苗头当事故来处理,严格按《安全生产现场监察规定》,从严要求,从严管理。

  2、厂区内(包括办公室)严禁吸烟,如有违犯发现后罚款50—300元。在检查中发现烟头或火柴,如当班人员不能说明来历每个烟头(火柴)罚款40元。

  3、工人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严禁穿高跟鞋和带钉鞋上岗,如有违犯发现后罚款40元,并责令当事人离岗,并按旷工论处。

  4、严禁酒后上岗,严禁在岗上喝酒,如有违犯发现后每人罚款40元,并责令当事人离岗,并按旷工论处。

  5、严禁迟到、早退、脱岗、睡岗、岗窜、乱岗等,如有违者扣罚当月奖金的20%。

  6、严禁携带香烟火种上岗,违者予以没收,并罚款40元。

  7、班组“三标”建设不达标的'班组,扣罚当月奖金的30%。

  8、对拒绝服从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的班组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9、对及时发现并排除生产中的事故隐患、避免造成损失的班组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10、在发生事故时,能沉着通敢地抢险救灾,减轻损失或避免事故的班组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奖惩制度10

  一、备课每月检查一次,没有按时完成的每月扣除工资20元。没有按照幼儿教材正规备课标准完成的每月扣除工资10元。完成优秀者每月奖20元。优秀的标准:园长抽查上课,内容符合者,且备课和上课的程序标准并详细者。

  二、游戏标准:游戏活跃带体育性质。教材音乐歌舞有舞蹈动作四个。未完成者扣20元。完成优秀者奖20元,优秀的标准:游戏:幼儿能够独立完成者。歌舞:以个人抽查能独立完成为主。大班每月3个,中小班每月4个。不定期抽查。

  三、每月中旬15号集中学习。所有工作人员不得缺席请假迟到,违规者:迟到5分钟扣除10元,迟到二十分钟扣20元。当晚未来者扣50元。四、每月每个老师上一次公开课(不通知老师,临时指定)标准:1、课堂纪律是否好2、课堂气氛是否活跃3、老师情绪是否活跃起4、教学程序是否循序渐进(包括游戏、肢体语言、表情)语言是否精练。以上都达标者为优秀,奖30元。全部未达者扣30元。评比老师和园长参与,少数服从多数。

  五、各科教学检查,采取老师叉开检查,园长督促抽查的方式,检查者要认真仔细的对待,并有详细的笔录,检查标准根据教学抽查标准进行。(详见教学检查表),其中发现抽查者包庇,不仔细者根据详情进行一定的处罚。

  六、优秀员工考核标准:(十分制)

  1、每月教学的评比情况3分(备课共0。5分,检查5次,每次0。1,各科教学共1分,检查5次每次0。2,游戏共1分,检查5次,每次0。2,公开课第一名共0。5分检查5次,每次0。1)

  2、家长联系的情况3分。(包括电话家访1分,家园联系册1分,园长抽查家长反映情况1分共3分)

  3、活动参与情况2分(第一名2分,第二名1分。)

  4、幼儿安全意识的培养1分(包括幼儿的行为及口述能力1分,本班没有出现幼儿安全情况1分)幼儿行为规范1分(根据幼儿行为准则来评分)

  优秀配班老师考核标准:(十分制)

  1、每周一大扫除的评比为第一的在整个学期中次数最多的,加1分。

  2、教室卫生每天下午检查为优的次数在本学期最多的加1分。

  3、幼儿内务整理2分(包括手脸干净没有家长投诉的1分,衣物整洁没有家长投诉的1分如果被抽检发现幼儿衣物不整洁不予加分)

  4、家长接待工作好的'3分(包括家长反映好的加1分,园长反映好的加1分),

  5、活动参与中积极为带班老师管理班级,并能协助该班老师排练节目的又获得第一名,第二名加2分。

  6、能主动为带班老师承担一些事物的加1分。

  优秀园长的考核标准:

  1、每月每周有详细的审查工作人员的书面记录3分。

  2、老师对园长的审评2分。

  3、能为幼儿园节省开支3分。

  4、能带领全体教职员工圆满完成各种大中型活动,并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2分。

  5、与老师,与家长有很好的协调沟通能力2分。

  6、幼儿园第二期的人数在原有基础上增加50%。

奖惩制度11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 、总则

  1.1、为了全面贯彻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安全生产的管理,奖励正确积极地安全行为,惩处不安全行为,控制和消除不良行为。确保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1.2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的奖励、惩罚和考核办法。

  1.3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属各单位、全体员工和进入公司院内的外租外包单位、供应商、参观实习团体、公务个人等。

  2、指导原则

  2.1、安全生产工作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企业各级领导和员工要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和企业制订、颁发的方针、政策、法令、规程、安全管理标准及规定,要把安全工作列为本单位评先和奖励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经费从奖励基金中列支;

  2.2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搞好安全工作的核心,企业各级领导和职工要认真执行,在所管辖的业务范围内和工作岗位上,对安全工作负责。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必须同本部门、本单位的经济责任制挂钩,严格考核。

  2.3 、安全生产奖惩以检查考评为基本运行模式。考核应以事实为依据,法律、制度为准绳,执法公正、严明,以达到警示、教育、防止事故发生的目的。

  2.4奖惩不是目的,根本目的是希望通过奖惩激发全体员工从心底里高度重视、并主动积极参与、提高自我安全保护意识,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渗透到生产前准备、生产中操作、生产后维护一整个链条中,更是激励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千方百计动脑筋、想办法、切实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积极创建公司的安全环境和安全文化氛围,从而真正杜绝安全隐患、实现安全零事故。

  3、职责

  3.1、安技保卫部是安全奖惩制度执行部门,依据本制度负责督促管理各单位落实奖惩规定情况,对各单位进行考核。

  3.2、综合办公室负责下达奖惩考核文件等程序。

  3.3、人力资源部负责按照安技保卫部下达的《安全生产奖惩通知单》实施奖惩。

  3.4、财务部负责涉及外单位和个人的经济处理程序,按照安技保卫部下达的《安全生产奖惩通知单》实施奖惩。

  4、惩罚类型

  4.1、经济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罚款50-500元、赔偿损失的3-50%、降低工资、扣除奖金、没收押金。

  4.2、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降职、降级、辞退警告、留用查看、辞退、开除。

  4.3、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5、奖励

  5.1、安全生产评比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对于评选出的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一次性奖励。

  5.2、对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公司颁布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作出贡献的车间、部门、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适当奖励,奖励按具体情况给予记功、奖状、奖金等奖励:

  5.2.1、在生产工作中,针对安全工作,有革新、发明、创造并获得成效者;

  5.2.2、对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尘、毒、噪声等,预防职业危害,对环境保护贡献较大的技术项目改进者;

  5.2.3、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避免事故发生的;

  5.2.4、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发生者,及时采取果断措施,减少事故损失的有功者;

  5.2.5、在抢救事故中,使企业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免受损失的有功者;

  5.2.6、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向公安机关积极提供重要线索,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查处治安灾害事件表现突出的';

  5.2.7、举报事故经确认属实者;

  5.2.8、在安全工作中提出行之有效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的;

  5.2.9、敢于管理,长期坚持支持安全生产工作的;

  5.2.10、积极参加公司、部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被评为先进车间、部门、班组的个人成员。

  5.3 、对于下列情况给予一次性重大奖励:

  5.3.1、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运用现代安全科学管理方法,获得成效的部门;

  5.3.2、在安全生产上做出成绩的先进集体;

  5.3.3、被评为集团公司级安全生产的先进单位。

  6 、处罚

  6.1、对进入本公司外租外包、供应商等所有外单位,委派工作、参观学习、办事等所有外来人员。

  6.1.1、违反《安全协议》的,对有关单位或个人扣罚100-1500元。

  6.1.2、作业没有安全内容和安全措施的,对有关负责人或责任单位扣罚100-500元。

  6.1.3、违反本公司各种规章制度的,按本公司员工标准进行处理。对有关单位或个人扣罚100-1500元。

  6.1.4、凡违反本规定多项内容的,实行数款并罚。

  6.1.5、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6.2、公司内对发生事故的有关责任者的处罚规定:发生事故后不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追究其领导的责任。造成的损失给予罚款赔偿,行政处分或依法交公安机关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500元以内惩治警告:

  6.2.1、抵触、抗拒安全生产管理执行,无视安全检查,妨碍安全工作者;

  6.2.2、拒签整改通知单的;

  6.2.3、违章指挥或强令员工冒险作业未导致事故发生者;

  6.2.4、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

  6.2.5、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6.2.6、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6.2.7、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

  6.2.8、对设备长期失修,带病运转又不采取应急措施,未造成事故的;

  6.2.9、忽视安全工作,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导致公司及员工财产轻微损失的;

  6.2.10、违反保密规定,对涉密文件、图纸、档案不严密保管,以致发生盗窃或丢失的;

  6.2.11、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6.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一般违章,一人/项次:考核单位领导100-200元;责任者100-200元;班长、安全员50-100元。

  6.3.1、不按规定穿戴劳保防护上岗,女工上岗不戴工作帽,超颈根以下头发未置于帽内,按照操作规程必须佩带防护眼镜操作时不戴,不穿防砸鞋的;

  6.3.2、生产现场文明生产管理混乱的,如着装不整齐,乱摆生活用品器具,不按工位定置,工件码放混乱,工件任意堵塞通道,不及时清理作业现场废料、垃圾,工位存放与工作无关物品,地面油污等;

  6.3.3、从事危险作业未经主管部门审批及无人监护,不执行“危险作业申请单”所规定的安全措施的;

  6.3.4、操作天车、吊葫芦违反起重作业“十不吊”规定,使用的钢丝绳不符合安全标准,吊索具不点检,防脱落装置失效,操作工无证,不戴安全帽的;

  6.3.5、不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或有防护装置不用,擅自停用设备上的安全、照明、信号、防火、防爆装置的;

  6.3.6、工件不按规定位置摆放或超高、歪斜堆放的;

  6.3.7、叉车司机超高叉运或承载人员的;

  6.3.8、无农机驾驶证和特种车辆驾驶证,违章驾驶各种农机和特种车辆的;

  6.3.9、机动车辆拐弯、进出大门不减速、不鸣笛、不打转向灯;驾驶刹车、转向不灵、无转向灯、门窗不完整完好的车辆的;

  6.3.10、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不按规定停放,穿行车间的;

  6.3.11、施工人员未经有关单位同意,在车间等工作场所私自接电、水、气源,私自动用天车和启用设备、设施的;

  6.3.12、操作旋转机床设备或进行检修、试车时敞开衣襟、戴手套、围巾围裙,机器运转时进行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的;

  6.3.13、高空作业时上下扔物件的;

  6.3.14、带电(检修)作业或使用非双重绝缘电动工具在潮湿地区或在容器、构件内工作,不带绝缘手套或使用非安全电压灯具作行灯或照明的;

  6.3.15、开动情况不明的电源或动力源开关、闸、阀;

  6.3.16、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安全附件不齐全、破损,插头两相没有接地保护,没有漏电保护的;

  6.3.17、下班未关闭照明,空调,电器电源,机械设备电源,手机充电器在插座上不拔的;

  6.3.18、随意倾倒危险废物,下水道随意倾倒废弃油液,随意焚烧垃圾/树叶/荒草,造成环境污染的;

  6.3.19、违反管制刀具管理规定的,未造成后果的;

  6.3.20、故意损坏公私财物及公共设施的;

  6.3.21、公然侮辱他人,造谣惑众,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6.3.22、违反物资出厂规定或车辆进出厂规定的;

  6.3.23、仓库、防火重点部位存放与生产无关物品的;

  6.3.24、除加班外,非工作时间逗留工作岗位的;

  6.3.25、住宿人员非工作时间进入生产场地的;

  6.3.26、违反就餐规定,私自夹带餐具、食品离开食堂的。

  6.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严重违章违纪,一人/项次:考核单位领导300-500元;责任者100-200元;班长、安全员100-200元。

  6.4.1、酒后上岗,班中饮酒,酒后滋事的;

  6.4.2、生产现场、仓库及禁烟区域内发现违章吸烟的;对在上述区域内的无主烟头每个扣罚责任单位10元。

  6.4.3、擅自挪用、损坏或拆除、停用消防设备设施、警示标志,堵塞消防通道,堵塞消防设施器材,责任区内消防设施损坏不清楚、不上报的;

  6.4.4、领导干部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重大隐患不及时整改的;

  6.4.5、重复隐患,重复违章的;

  6.4.5、砂轮机不按时更换砂轮,两边不垫防震垫,没有托架的;

  6.4.6、高空作业(两米以上)不系安全带,无监护的;

  6.4.7、电气,焊工工作时不穿绝缘鞋及其它防护用品的;

  6.4.8、使用不完好的起重设备,使用已失去额定负荷能力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各种起吊设备和工具、吊索具;

  6.4.9、检修带电设备电器和高空线路时不断电或不挂警示牌、无人监护;带负荷运行、断开车间(或回路)配电闸刀或总开关,电工带电拉高压跌落保险,使用不合格绝缘棒和绝缘手套的;

  6.4.10、机动车辆安全附件不完好(如转向灯、刹车),超速行驶(主干道不超过15公里/小时,车间内不超过5公里/小时),把车辆交借他人驾驶的;

  6.4.11、无证驾车,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6.4.12、重点要害部位值班人员睡岗、脱岗、游戏,不认真做好登记,检查记录及交接班记录不完整,没有定期点检记录或点检记录缺失的;’

  6.4.13、擅自拆除设备上的安全、照明、信号、防火、防爆装置;

  6.4.14、未经批准擅自牵引、使用临时电源线路的;

  6.4.15、不按规定储运、收发、登记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的;

  6.4.16、氧气、乙炔距明火之间距离不符合规定,无阻火器或压力表无检验;使用氧气、乙炔后未关阀门,软管有老化、泄露现象的;

  6.4.17、盲目割焊未经过完全清洗和充分通风,盛装过易燃易爆物品的封闭容器和管道的;

  6.4.18、没有设置监护人员,没做好防护措施,不经过探查,不经过充分通风,盲目进入密闭、受限空间作业的;

  6.4.19、从事危险作业未经主管部门审批,无人监护,不执行危险作业有关规定的安全措施的;

  6.4.20、擅自开动已被查封或未经检查、验收、移交的设备的;

  6.4.21、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接电源时无正规插头或用各种方法代替插头的以及不安装漏电保护的;

  6.4.22、特种作业无证上岗,非特种作业者从事特种作业的;

  6.4.23、使用活动斜梯登高作业,安全附件不齐,无人把扶梯子和监护的;

  6.4.24、违章使用炉火、电加热器具等大功率电器和使用各类自制电器的;

  6.4.25、违章用火、在禁火部位动用明火不申请的;

  6.4.26、损坏消防、燃气、监控报警装置或其它安全设施的;

  6.4.27、易燃易污染杂物堆积不及时清理的;

  6.4.28、办公/生活区域(非生产现场)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险化学品的;

  6.4.29、聚众赌博或提供赌博条件的;

  6.4.30、对本规定条款屡教不改或多次违反的。

  6.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触及辞退条款

  6.5.1、煽动怠工或罢工、聚众闹事或蓄意制造事端,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或挑拨公司与员工之间的感情,破坏生产工作秩序的;

  6.5.2、打架、斗殴、无理取闹、寻衅滋事、扰乱生产工作秩序,经劝阻无效,造成不良影响的;

  6.5.3、不服从管理,有意拖延工作或怠工,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给公司造成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6.5.4、缠访领导,滋事闹事、影响正常办公,经劝阻无效,造成影响的;

  6.5.5、偷窃、骗取、抢夺、哄抢公私财产的。

  6.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属未遂事故:否决事故单位安全荣誉评比资格,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扣罚300-500元,相关责任人按损失20-30%挂钩。

  6.6.1、轻伤事故的;

  6.6.2、未造成人身伤害,但已造成设备、设施损坏;

  6.6.3、重点防火部位和易燃易爆场所不办动火证不采取安全措施,盲目施工,造成险兆的。

  6.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事故:否决事故单位所有荣誉评比资格,并处以行政处罚。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领导扣罚1000-10000元;相关责任人按损失20-30%挂钩。

  6.7.1、发生重伤事故的;

  6.7.2、发生特种设备严重事故的,重大交通事故的;

  6.7.3、发生火灾、案件、机械事故、环境污染造成影响的;

  6.7.4、发生直接经济损失在5-10万元的。

  6.8、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群伤事故的交由集团上级部门处罚,同时追究单位领导及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7、奖惩程序

  7.1、安技保卫部现场发现违反本规定的不安全行为,当场拍照取证,填写《安全生产奖惩通知单》(见附件2),当事人签字(如拒绝签字不予理会),事发单位主管签字。

  7.2、经济奖惩由安技保卫部提出,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执行;行政奖惩由安技保卫部提出,按公司有关规定参照任命程序,报有关领导批准,总经理审核后由人力资源部执行。

  7.3、安技保卫部书面材料说明并填写《安全生产奖惩通知单》(见附件2),一式三份,当事人一份安技保卫部一份人力资源部一份→一般奖惩主管安全生产副总批准→重大奖惩总经理批准→人力资源部在OA系统“单位公告”栏发布奖惩通报→当事人当月工资中兑现奖惩→人力资源部对《安全生产奖惩通知单》进行备案并记入本人档案。

  7.4、对外单位,安技保卫部现场发现违反本规定的不安全行为,当场拍照取证,填写《安全生产奖惩通知单》,当事人签字,隐患程度责令其整改最终至停工,同时限制其相关物资进出公司大门,按照公司规章制度令隐患单位到财务部缴纳罚款,安保部检查隐患整改合格后,见到财务部罚款回执对隐患单位解除物资出入限制。

  8、考核

  8.1、实行分级考核,压力层层传递,企业考核职能部门、车间;职能部门、车间考核班组;班组考核个人。

  8.2、在评先中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8.3、本制度考核与干部年度考核挂钩,年度安全生产不合格者,安保部对公司上交降级提案。

  9、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10、本管理办法委托公司安技保卫部负责解释。

奖惩制度12

  为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顺利实施,切实体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保障施工生产中的安全管理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减少和消除事故隐患,以到达各施工现场礼貌安全施工的目的,充分体现遵章守法光荣、违章作业可耻的安全生产行为,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所辖范围内所有分包方及专业分包单位。

  奖惩依据:根据《安全生产违章罚款规定》和《施工现场管理问题性质的认定及处罚规定》。

  1、职责:

  1、1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安全生产的全面管理。

  1、2现场所有分包方和专业分包单位都务必严格执行项目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保证本单位在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礼貌施工,并搞好内业管理。

  1、3项目部负责对施工现场组织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并根据实际状况和本办法的规定实行奖惩。

  1、4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督促本办法的实施,并批准对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的群众及个人的奖励和其他安全奖项。

  2、奖惩办法:

  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或个人,根据贡献大小酌情给予奖励:

  2、1严格按照国家、地方政府颁布的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规章制度及总包制定的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生产,认真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制,实现安全管理规范化、安全防护标准化,能及时发现且彻底消除事故隐患;

  2、2在安全生产活动中贡献突出,并总结出成熟经验,使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始终持续较高水平;

  2、3取得了有推广价值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2、4创新或改善管理办法,使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不断得到改善;

  2、5在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科研上有突破、出成果,在技术工艺革新改造中大大提高劳动安全性能且绩效显著的;

  2、6发现险情并采取果断措施,使隐患和危险因素迅速排除,避免重大事故发生和经济损失的;

  2、7发生事故后用心抢救伤员和国家财产,成效明显、表现突出的。

  2、8对各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包括现场安全防护、安全操作和安全规定的制定、执行及安全内业的管理)进行年度综合评比,在一年中未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或死亡事故,且始终持续安全管理良好状况并名列前茅者,将给予“安全管理优胜奖”,奖励获奖单位10000元。

  2、9发现有事故险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使事故发生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职责;各单位发现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后处理不及时,整改不彻底的,以及出现伤亡事故的,处罚1000―5000元、

  2、10发生事故后故意破坏现场、隐瞒不报、虚报、延报或者嫁祸他人的,对职责单位处罚10000元,单位领导处罚1000元。

  2、11不服从管理、拒绝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指导,威胁、辱骂、殴打管理人员,对当事人处罚500元,并将当事人驱逐出场。

  2、12发生事故后,不用心组织抢救,或事故后不吸取教训、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处罚职责单位5000元。

奖惩制度13

  一、施工现场与高空作业

  1、严禁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违者责令离开施工现场,并每次罚款30元,工班长每次50元。

  2、严禁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违者马上停顿工作,每次罚款30元。

  3、严禁穿硬底易滑鞋从事架上作业,违者罚款30元。

  4、严禁打架、斗殴,违者双方当事人各罚款50元。

  5、严禁高空作业向下抛扔任何物品,违者罚款50元,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6、严禁酒后高空作业,违者罚款100元并停顿作业。

  7、高空作业时,必需佩戴安全带,拴好安全绳,违者罚款30元。

  8、严禁上料盘,自主升降平台乘人,违者每次罚机械操作人员50元,搭乘人员30元。

  9、严禁擅自拆取施工现场建筑设施及机械设备零部件,违者罚款100元,严峻者按偷盗论处。

  10、严禁擅自拆拿安全网上绳索,违者罚款200元,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11、现场不听从安检人员指正,违者罚款30元。

  12、扣压、拒收或拖延执行“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罚当事人100元,罚施工单位300元。

  13、对安全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问题,未在限期内整改的,罚施工单位有关领导100元,罚施工单位300元。

  二、施工机械

  14、施工中各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需经过技术培训,取得合格证前方准许上岗,罚款50元,违章指挥者,罚款100元。

  15、全部机械必需实行“三定”(定人、定机、定安全操作规程),悬挂安全操作牌,未实行“三定”的机械不得使用,违者罚操作人员50元,罚主管领导100元。

  16、严禁非操作人员动用机械,违者罚款100元,罚施工单位200元。

  17、手执电动机具操作人员必需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违者罚款30元。

  18、机动车辆严禁无证驾驶,违者每次罚驾驶者200元。

  19、非载人机动车辆,严禁载人,违者每次罚驾驶者100元,罚搭乘人员50元。

  20、严禁酒后操作机械设备及驾驶各种车辆,违者罚款100元。如不承受惩罚,取消当事人在本施工场地中操作驾驶资格。

  三、施工用电

  21、一切电照设备要有合格的爱护接零,严禁一线一地供电,违者罚责任电工50元,非电工操作罚款100元。

  22、电动机械必需装设触电爱护器,违者每台件罚责任电工30元,罚施工单位100元。

  23、非电气工作人员,严禁从事电气作业,违者罚款30元。

  24、电路走线严格执行操作规定,严禁乱拉乱接电源和电气设备,检查提出不改者,罚款50元。

  25、严禁电工单独带电作业,违者罚当事人30元,罚指派人100元。

  26、严禁保险丝以大代小或用其它物品代替,违者罚责任人30元。

  27、移动式电气设备必需用橡胶电缆做拖线,其他固定式电气设备及照明线路必需架空2m以上,电线与金属导体用绝缘材料隔离,违者罚责任人50元,罚违章指挥者100元。

  28、偷拿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电气设备等,按价格的10倍罚款。

  四、防爆、防火

  29、施工现场各类材料库必需配备防火材料,任何人不得挪用,违者按价格的10倍罚款。

  30、配备的`防火器材,要定期更换防火材料,检查是否失效,违者罚当事人每件30元,施工单位100元。

  31、氧气瓶、乙炔瓶,作业点三方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m,如因场地狭小必需设隔离墙板,作业完毕后必需收库或放置远离人员的地方,违者罚款50元,施工单位100元。

  32、严格执行爆炸物品安全保管治理制度及爆炸物品发放细则,违者罚款100元。

  33、爆破工应严格执行安全岗位责任及爆破程序进展爆破工作,违者罚款200元,罚施工单位500元。

  34、罚款实行连带责任,在执行民工违章违规惩罚时,民工队负责人同时处以一样份额的罚款,施工员违章违规惩罚时,工区长同时执行连带惩罚

奖惩制度14

  制度名称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受控状态

  编号

  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考证部门

  第一章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强化员工遵纪守法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保证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执行,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适用范围

  企业所有员工。

  第二章奖励

  第3条

  企业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特别贡献奖三种。

  第4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获得奖励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有出色或超常表现。

  (2)热心服务,有显著善行佳话。

  (3)检举违规或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

  (4)发现职责以外的故障,予以上报或妥善处理。

  (5)对经营业务或管理制度提出有效的`合理化建议,得到采纳实施,并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绩。

  (6)为企业取得重大社会荣誉,或其他特殊贡献,足为员工表率。

  (7)忠于职守,积极负责,不断改进工作,业绩突出。

  第5条

  企业设有“管理创新及合理化建议奖”、“杰出员工”、“先进员工”、“优秀管理者”等奖项,在每个工作年度结束后,人力资源部组织评选活动,对工作中表现优异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6条

  员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通报,颁发奖金____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

  (1)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务。

  (2)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

  (3)其他对企业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

  (4)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

  第7条

  针对管理创新及合理化建议奖,企业设有金额为____~____元不等的共五级奖励,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第8条

  优秀员工每名奖金为____元。

  第9条

  对杰出员工奖项,企业金额为____~____元不等的三个档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第10条

  对“优秀管理者”奖项,企业设有金额为____~____元不等的两个档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第三章惩罚

  第11条

  惩罚包括批评、记过、罚款、降级或降职、辞退。

  第12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批评

  (1)工作时间未经批准离岗或窜岗、闲谈。

  (2)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

  (3)妨碍工作或企业秩序,情节轻微。

  (4)不按规定着装。

  (5)在非吸烟区吸烟、工作时间吃零食以及在办公区从事娱乐活动。

  (6)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7)工作时间外出办私事或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

  第13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罚款、记过、降级或辞退处理

  (1)迟到或早退

  每次罚款____元;当月累计达三次及以上,罚款____元并警告一次。

  (2)旷工一日,除扣发当日基本薪资的____%外,另罚款____元。

  (3)代人打卡被查出者每次罚款____元;三次(含)以上,通报批评并另罚款____元。

  (4)委托他人打卡或涂改、故意损坏考勤卡除按旷工处理外,另每次罚款____元;三次(含)以上,通报批评并加罚____元。

  (5)未按企业印信制度要求使用、保管印信,造成丢失、盗用等视情节轻重处以____~____元罚款,并警告一次;情形特别严重者予以降级、降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6)损毁公物除照价赔偿外,另处罚金____元;如查实属故意行为,视情节轻重加罚____~____元,并警告一次。

  (7)利用职权、工作之便损公肥私,在对外交往中收受回扣或礼金,给企业声誉带来不良影响者,解除其劳动合同。

  (8)其他违反企业制度和规定的行为,按相关制度或规定处理。

  第四章附则

  第14条

  员工奖惩的核实及手续办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标记

  修改处数

  修改日期

奖惩制度15

  一、总则

  (一)为督促餐饮企业积极开展制止餐饮浪费工作,加大对餐饮浪费行为的监管力度,根据《合肥市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条例》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二)市及县(市)、区、开发区商务、市场监督管理、文化和旅游等部门按照工作职能,对合肥市餐饮企业制止餐饮浪费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市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相关部门提供的、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例进行宣传报道。

  (三)餐饮企业应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严格遵守《合肥市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条例》《合肥市餐饮行业制止餐饮浪费服务规范》(合商商贸〔20-〕39号)等有关规定,自觉主动制止餐饮浪费。

  二、监督检查

  (一)制止餐饮浪费监督检查包括以下内容:

  餐饮企业是否执行餐饮业节约型标准,建立制止餐饮浪费制度;

  餐饮企业是否在就餐显著位置张贴或者摆放节约食物、杜绝浪费的宣传画或者提示牌;

  餐饮企业是否存在设置最低消费,或者以包间费、开瓶费等方式变相设置最低消费;

  餐饮企业是否设计满足不同消费需求的标准化菜肴或者套餐,提供半份菜、小份菜、位菜等,便于消费者选择;

  餐饮企业是否实行公筷公勺制、双筷制,倡导分餐制;

  餐饮企业是否标明菜品份量和价格,在套餐上注明建议消费人数,引导消费者适度合理点餐;

  餐饮企业是否提示消费者将剩余菜品打包,并提供打包服务;

  提供外卖服务的.餐饮企业,是否按照消费者的订单和食品安全的要求送餐,并使用环保、可降解包装;

  《合肥市餐饮行业制止餐饮浪费服务规范》(合商商贸〔20-〕39号)执行情况;

  其他应监督检查的内容。

  (二)市及县(市)、区、开发区商务、市场监督管理、文化和旅游等部门应依据各自职责,开展制止餐饮浪费监督检查,可采用重点检查、随机抽查、暗访等多种方式,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商务部门牵头组织市场监督管理、文化和旅游等单位联合检查,其中每半年联合监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部门专项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三)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能及时纠正的应督促餐饮企业立即纠正;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餐饮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三、投诉举报受理

  (一)餐饮浪费投诉、举报电话为:市长热线。

  (二)市及县(市)、区、开发区商务、市场监督管理、文化和旅游等部门接到餐饮浪费等方面的投诉、举报,应根据各自职责,及时受理、调查处置,并反馈处理结果。

  四、奖惩

  (一)市及县(市)、区、开发区商务部门牵头,会同市场监督管理、文化和旅游等部门依据《合肥市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条例》《合肥市餐饮行业制止餐饮浪费服务规范》(合商商贸〔20xx〕39号)等有关规定,根据餐饮企业制止餐饮浪费工作情况作出奖惩决定。奖励措施为通报表扬等;惩戒措施分别为约谈、处罚等。

  (二)餐饮企业能够认真执行《合肥市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条例》《合肥市餐饮行业制止餐饮浪费服务规范》

  (合商商贸〔20xx〕39号)等有关规定,检查中没有发现违反有关规定的,予以通报表扬等奖励。

  (三)餐饮企业没有认真执行《合肥市餐饮行业制止餐饮浪费服务规范》(合商商贸〔20xx〕39号)有关规定,检查中发现一次违反有关规定的,应立即改正或限期改正;检查中发现二次违反有关规定的,约谈企业负责人;检查中发现违反《合肥市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条例》第十五条、第十七条规定情形的,依法予以处罚。

  五、本办法由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和市文明办负责解释,自20xx年7月18日起试行,有效期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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