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门诊管理制度
在现实社会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门诊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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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管理制度1
一、基本要求
1、门诊相对独立,有明显就诊标志;设专人发放口罩和就诊须知,负责咨询、引导分流患者。
2、“三区”划分:清洁区、潜在污染区、污染区,设有效的隔离屏障,安装适量的非手触式洗手装置。
3、门诊诊室三固定:人员相对固定,诊室内器械固定不能携带出室外,收集污物设施固定。
二、防护要求
医务人员应当根据接诊患者的不同,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并符合以下要求:
1、一级防护:适用于发热门(急)诊的医务人员
⑴ 严格遵守标准预防的原则。
⑵ 严格遵守消毒、隔离的各项规章制度。
⑶ 工作时应穿工作服、隔离衣、戴工作帽和外科口罩,必要时戴乳胶手套。
⑷ 严格执行手卫生。每次接诊病人后,要更换手套或进行手消毒。
⑸ 下班时进行个人卫生处置,并注意呼吸道与黏膜的防护。
2、二级防护:适用于人感染H7N9禽流感留观室、隔离病房、隔离病区的医务人员;接触从患者身上采集的标本、处理其分泌物、排泄物、使用过的物品和死亡患者尸体的工作人员,转运患者的医务人员和司机。
⑴ 严格遵守标准预防的原则。
⑵ 根据甲型H1N1流感的传播途径,采取飞沫隔离与接触隔离。
⑶ 严格遵守消毒、隔离的各项规章制度。
⑷ 进入隔离病房、隔离病区的医务人员必须戴医用防护口罩,穿工作服、隔离衣或防护服、鞋套,戴手套、工作帽。严格按照清洁区、潜在污染区和污染区的划分,正确穿戴和脱摘防护用品,并注意呼吸道、口腔、鼻腔黏膜和眼睛的`卫生与保护。
3、三级防护:适用于为实施可引发气溶胶操作的医务人员。可引发气溶胶的操作包括气管内插管、雾化治疗、诱发痰液的检查、支气管镜、呼吸道痰液抽吸、气管切口的护理、胸腔物理治疗、鼻咽部抽吸、面罩正压通气(如BiPAP和CPAP)、高频震荡通气、复苏操作、死后肺组织活检等。
4、除二级防护外,应当加戴面罩或全面型呼吸防护器。
三、消毒技术
㈠ 空气消毒:
1、保证空气的流通是控制和预防人感染H7N9禽流感医院感染的重要措施,可以采取的方法包括:
⑴ 开窗通风,加强空气流通,并根据气候条件适时调节。
⑵ 安装通风设备,加强通风。
2、需要时,可采用循环风式空气消毒机进行空气消毒,不必常规采用喷洒消毒剂对室内空气进行消毒。
㈡ 物体表面、地面的清洁和消毒。
发热门(急)诊和定点医疗机构隔离病房、隔离病区内所有的物体表面、地面都应当进行清洁,受到病原微生物污染时,应当先清洁,再进行消毒。
1、清洁的一般要求包括:
⑴ 进行湿式清洁,动作轻柔。
⑵ 所有清洁后的物体表面、地面应当保持干燥。
⑶ 清洁工作应当区分清洁区、潜在污染区、污染区,逐区进行。湿擦各种物体表面,湿拖地面;抹布、拖把要分区使用,及时更换。
⑷ 工作人员进行清洁工作时,应当分区穿戴防护用品。
⑸ 工作完毕后,应当及时清洁和消毒工作用具。
2、物品表面和地面的消毒按照常规的消毒方法,消毒剂可选用0.2%过氧乙酸溶液或有效氯为200mg/L~4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
㈢ 人感染H7N9禽流感患者使用物品的消毒。
1、患者使用的床单、被罩等物品每周定期更换,被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污染后及时更换。用后的上述物品用双层布袋封扎,可煮沸10分钟消毒或者使用250mg /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15分钟后送洗衣房,清洗消毒。患者使用物品与医务人员使用物品应当分开清洗、消毒。
2、呼吸治疗装置在使用前应达到高水平消毒,螺纹管尽可能使用一次性使用物品;若重复使用,用后应当立即用500mg /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消毒30 分钟后,再清洗消毒;也可以使用专用清洗机清洗,水温80℃-93℃清洗10 分钟,烘干备用。氧气湿化瓶应当每24小时进行更换,使用后的湿化瓶浸泡于500 mg /L含氯消毒剂中 30 分钟,无菌水冲洗后干燥备用。呼吸机主机表面清洁后,用500 mg /L的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
3、接触患者的精密仪器设备,设备表面使用70%乙醇或异丙醇擦拭消毒2遍,或整机用环氧乙烷气体消毒。
4、患者使用后的体温计,浸泡于75%乙醇浸泡15 分钟,或者浸泡于0.2%过氧乙酸中10 分钟后,干燥保存。血压计、听诊器等,每次使用前、后用75%的乙醇擦拭消毒。压舌板一人一用一灭菌,或者使用一次性压舌板。
㈣ 患者排泄物、分泌物、呕吐物的处理。
患者排泄物、分泌物、呕吐物等应当使用专用容器盛放,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设有污水处理系统的医疗机构,患者排泄物、分泌物、呕吐物等可直接入污水池,适当增加污水处理消毒剂的投药量,保证污水处理的余氯含量大于6.5ml/L。
㈤ 终末消毒。
人感染H7N9禽流感患者出院、转院或者死亡后,患者房间的环境和使用的物品应当进行终末消毒。消毒方法是:
1、空气消毒:无人条件可用紫外线对空气消毒,也可以用15% 过33氧乙酸7 ml/m(即纯过氧乙酸1g/ m)熏蒸进行消毒;消毒完毕充分通,.
风后方可使用。
2、物体表面和地面:清洁后,使用250 mg /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擦拭物体表面和拖地,作用15-30分钟。
㈥ 转运救护车的消毒和人员防护要求。
1、转运救护车辆车载医疗设备(包括担架)专车专用,驾驶室与车厢严格密封隔离,车内设专门的污染物品放置区域,配备防护用品、消毒液、快速手消毒剂。
2、转运人员穿工作服、隔离衣,戴手套、工作帽、防护口罩和防护眼镜。
3、转运人员接触人感染H7N9禽流感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后,要及时更换全套防护物品。
4、非负压救护车转运时应当开窗通风;负压救护车转运时应保持密闭状态,车辆消毒后打开门窗通风。
5、转运人感染H7N9禽流感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后,救护车辆必须返回急救中心(站)消毒后再转运下一例患者。
6、救护车的清洁消毒应当先关闭门窗,再用2%过氧乙酸气溶胶喷雾封闭1小时。
四、医疗废物的管理
在诊疗人感染H7N9禽流感患者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应根据《医疗废物处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和管理。
门诊管理制度2
(一)诊治各种急性肠道传染病,重点以“02"为主,严防“02"传入。
(二)遇有合并其他疑难疾病时,可请有关科室高年资医师会诊。
(三)就诊患者均由值班医师负责按流行病学进行逐项登记,不得遗漏。发现痢疾等法定肠道传染病,必须填报传染病报告卡上报,发现肠道病的多发、暴发单位要电话报告保健科。
(四)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02"及一般常见肠道传染病的诊断、治疗、抢救、消毒等业务知识。符合可疑“02"者,应立即上报防保科和医务科,同时做好病人留验,封锁污染区,登记接触者。
(五)详细询问病人流行病学史、症状,做到不漏诊,不误诊。
(六)每例病人必须做到逢泻必采,并做好大便培养登记工作。
(七)组织好危重病人的抢救治疗。护士要熟练掌握抢救输液技术,配合医生做好病人抢救及门诊病人注射工作。
(八)做好各种医疗器械和抢救药品的.准备,并定期更换消毒。肠道门诊护士或其他专人负责日常消毒工作。
(九)掌握各种消毒药品的配制及消毒方法,做好门诊及厕所消毒,保管好消毒药品。
(十)医护人员检查每例病人后,应洗手或消毒手。
(十一)每日下班前,诊室内桌面、门把、医疗器械及地面均应擦拭消毒。
(十二)肠道门诊要开展预防肠道传染病的候诊宣传。
门诊管理制度3
(一)、门诊各专业科室的行政管理权归属门诊部,节假日由门诊部统一安排各专业科室的`值班分派,值班人员由各科主任按照门诊部要求人数安排,门诊部负责监督考核。
(二)、各专业科室主任要认真安排好节假日,门诊值班人员、节假日门诊值班医师不准兼顾病房值班,“五一”、“国庆”、“春节”,在放假前三天,值班人员名单报门诊部。
(三)、各科根据专业特点,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各种治疗常规以及岗位责任制,并认真做好登记、统计报告工作。
(四)、节假日门诊值班人员保证按时上下班、上班时间坚守工作岗位,不准擅离职守,不准缺岗,不准以病房有重病手术为理由离岗,不准实习进修医师代替值班,有特殊事宜确需离开岗位时,必须报告总值班并通知挂号人员。
(五)、为确保节假日诊疗质量、所有科室在节假日必须安排副高以上人员值班(挂专家号)。
(六)、节假日值班人员在各自工作岗位上都要神情专注尽职尽责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严格按照医疗操作规程处理的每个门诊就诊病人。
(七)、严格执行全员全岗优质服务规范,保持良好窗口服务形象的连贯性,节假日期间要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有礼貌、有耐心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安排病员就诊。
(八)、做好节假日巡视督查,由门诊部组织人员进行巡视检查,检查结果每季度报一次与考核挂钩。
清苑区中医医院
门诊管理制度4
一、门诊工作制度
1、门诊工作在分管院长领导下,由医务科、门诊办公室负责管理,各相关职能部门须密切配合协助搞好门诊工作。
2、各临床、特检科要高度重视门诊工作,门诊办公室主任应根据门诊的工作要求,合理配置工作人员,并根据学科各自特点,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与诊疗规程。
3、门诊工作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均应取得相应资质,未取得相关资质的人员不得单独从事诊疗活动。门诊医师应由3年以上高年资住院医师担任,进修医师不得单独进行门诊值班。
4、门诊工作人员要增强“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意识,做到关心体贴病人,尊重病人的各项权利,耐心解答患者的疑问,帮助患者解决求医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工作时要着装整洁、挂牌上岗、做到文明行医。
5、门诊、检验科、药房、收费室等科室要为患者提供每天24小时的服务。 6、门诊工作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开诊,不得提前下班。未到下班时间不得拒诊病人。对下班时仍然没有处理完毕的病人,应将其处理完毕方可离开。首诊医师开具的各种检查单,当班不能出结果者,应交给下一班医师或与病人约定下次就诊时间。
7、门诊各级医师应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会诊等制度,涉及它科疾病的应介绍患者到其他科室就诊或请会诊。对疑难重症及三次就诊仍未确诊的病人,当班医师应及时请上级医师复诊或请相关科室会诊或收治入院,以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8、医护人员须按医疗机构门(急)诊病历基本规范要求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处方及门诊日志等,并落实医院各项医疗核心制度(如首诊负责制度等)。医务科要按当地门(急)诊病历书写质控考核评分标准,对门诊各科室进行质量控制。
9、医师应自觉遵守医院工作管理制度,不得擅自停诊,不得由下级医师或进修医师代替自己独立接诊和处理病人。
10、药剂人员要认真进行“四查十对”,确保药品调剂与发放的准确率。功能科室人员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断提高报告的正确率及及时率;挂号、收费人员应遵守医院财务管理制度,按要求唱收唱付,做到钱票清楚。
11、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院内感染的发生。各医师应认真填写门诊日志,发现传染病疑似病例,要按制度报告疫情并做好消毒隔离工作。
12、加强门诊预检、分诊工作,门诊总服务台工作人员应积极主动为病人服务,耐心细致回答病人的咨询,做好导医、分诊工作;对行动不便的病人应及时提供轮椅或推车;为患者提供饮水设施、公用电话等便民设施。
13、保持门诊清洁,不得在门诊大楼吸烟,保洁人员应负责各自责任区域的清洁和卫生。
14、保卫科负责门诊治安,维护门诊的秩序,安保人员应认真巡查,配合公安机关打防并举,有效遏制医托、医闹、小偷、闲杂人员扰乱医院医疗秩序的行为,维护门诊正常诊疗秩序;门诊大楼内禁止非医疗用车(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等)通行、停放。
15、门诊办公室各种设施如有故障,一经申报,相关部门应在规定时间进行检查和维修,以保证门诊工作正常运作;总务科应负责定时对电梯进行维护。
16、各科室不得擅自张贴广告或摆放活动宣传架,确需要进行宣传,应征得医务部及门诊办公室的同意。
17、将门诊工作人员遵守劳动纪律的情况以及门诊工作质量与门诊主任考核挂钩,严格实行奖罚。
18、凡违反门诊工作制度,一经发现,或患者投诉,经核实无误,将视情节轻重,按医院有关制度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二、门诊分诊制度
1、门诊患者就诊挂号后应由分诊人员分诊和登记。
2、分诊人员要衣帽整洁,举止文明,对患者态度和蔼,解释问题耐心,尽量缩短候诊时间。
3、分诊人员必须于开诊前到达岗位,做好开诊前的准备工作,检查各种物品、器械是否齐全。
4、分诊人员要按挂号顺序安排就诊,做到按专业分诊。对离退休干部、烈士军属和老、弱、残疾及行动不便的患者要优先安排就诊。
5、对急诊患者进行分级分区,符合“绿色通道”范围的患者应开启门急诊绿色通道,及时通知医师接诊。
6、做好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和消毒隔离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的发生。属传染病患者,转到当地传染病医院就诊。
三、专家、专科门诊工作管理制度
1、参加专家门诊工作的医师应为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参加专科门诊工作的医师应为主治医师以上人员。专家门诊医师实行资格审批制,由本人提出申请,经人事科核实,科主任、医务科同意后,统一安排坐诊时间并予以公布。
2、参加专家、专科门诊医师必须按医务科排班表准时出诊,不得无故停诊。如有特殊情况(如出差、开会、外出会诊、休假等),由医务科安排其他专家代为出诊,替诊专家原则上需要与出诊专家职称相当。或通知另行补诊。如无法安排其他专家出诊或补诊,则必须至少提前72小时提出书面申请通知医务科、门诊部及收款挂号室。
3、为保证医疗质量,维护专家门诊的信誉,维护患者的权益,专家不得让下级医师或进修医师代替自己独立接诊和处理病人。
4、派往专科门诊的人员必须相对固定,不得随意更换,以保证病人就诊、治疗的连续性。
5、参加专家、专科门诊医师逢出诊日应预先安排好其它工作,保证准时上岗,不得以任何理由迟到、早退、脱岗、串岗(如查房、会诊等)。
6、参加专家、专科门诊医师必须严格遵守门诊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行医、服装整洁、佩带胸卡。
7、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度》,热情、耐心、细致地接诊每一个患者,不得推诿病人。若因特殊原因需将患者交于其他医生者,必须向患者告知原因,并与其他医生详细交待病情。若无法当面与患者沟通者,需留联系方式,由分诊护士予以联系患者,首诊专家再与患者告知原因,并向其他医生交班或安排其他时间复诊。
8、严格按医疗机构门(急)诊病历基本规范要求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处方及门诊日志等。对病情复杂需会诊者,需按有关会诊制度执行,确保医疗安全。
9、参加专家、专科门诊人员应负责指导门诊年轻医师并帮助其解决疑难问题。
10、医务科负责专家、专科资格审核工作,做好专家、专科门诊的时间安排,定期对各科室专家、专科门诊人员业务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11、门诊办公室负责出诊专家日常考勤工作,每月上报医务科,定期公示专家出勤结果。
四、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1、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配备完善的消毒隔离设施及防护用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消毒和处理医疗废物。
2、从事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3、预检为发热、出疹、腹泻的患者或者疑似传染病的患者,分诊护士应当为发热、出疹患者发放口罩,腹泻患者给予就诊提示,并联系汉口医院感染性疾病科门诊,由120安全转诊;接诊后,服务台护士填写《转诊登记本》,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初步排除传染病的患者,可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4、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流行趋势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患者或者疑似患者,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患者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五、病情诊断证明管理制度
1、各级医师要以科学、严谨、求实的态度出具诊断证明书和病休证明书。每项诊断应具备科学的、客观的诊断依据。诊断证明书必须由本院医师出具,临床医师不得出具非本专科患者的诊断。
2、临床医生出具疾病诊断书和病休证明书,应字迹清楚,项目填写齐全。病休时限必须大写,不得涂改。
3、出具诊断证明和病休证明书的同时,接诊医生务必在门诊病历中如实记录就诊过程及疾病诊断(病历记录与证明书一致)。
4、医师为患者开具诊断证明书后需至门诊办公室加盖公章。门诊办公室确认患者门诊病历、相关辅助检查等就诊材料与诊断证明书一致后加盖公章。
5、出具诊断证明的相关规定:
(1)、曾在本院或与本院同级医院精神科住院治疗有明确诊断、且目前症状典型的患者,医师可依据相关材料直接出具诊断证明书。
(2)、未曾住院,但在本院或与本院同级医院精神科门诊长期就诊的患者,医师可依据其门诊病历记录、既往诊断和目前症状予以诊断。如因病历材料不齐、症状不典型等原因,医师可出具状态诊断;亦可向门诊办公室申请会诊,经专家讨论后,予以确诊并出具疾病证明书。
(3)、对首次就诊或者疾病复杂、涉及多个专科、学术上有争议的患者,适宜住院的,应收至病区,经三级医师查房后确诊;不适宜住院的`,医师应向门诊办公室申请会诊,经专家讨论后,出具病休证明的相关规定
1、对于诊断明确的脑器质性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障碍、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心境障碍等重性精神疾病的患者,病休时限不超过1月;
2、对于诊断明确的神经症(包括神经衰弱、强迫症、焦虑症、恐怖症、躯体形式障碍)患者,病休时限不超过1周;
3、对于诊断明确的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病休时限不超过1周;
4、对于未明确诊断的患者(包括精神病状态、抑郁状态、焦虑状态等状态诊断),病休时限不超过3天;
违规出具诊断证明及病休证明的处罚:
(1)、违规出具诊断证明及病休证明,责任医师每例罚款200元。门诊主任未严格把关而盖章的,每例罚款100元。
(2)、违规出具诊断证明及病休证明造成医疗纠纷的,而未造成经济赔偿的,每例处罚责任人500元;
若因纠纷或构成事故而造成经济赔偿的,一切赔偿费用由相关责任人承担。连续三次出现上述问题的医师予以待岗1个月处罚,医院除按规定进行经济处罚外,并给予取消处方权等处分。
(3)、出具诊断证明及病休证明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谋取私利的,将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门急诊会诊制度
1、门诊会诊由门诊主任负责组织有关科室会诊。
2、凡在本院门诊连续诊治两次以上、病因不明、疗效不佳者;疾病复杂、涉及多个专科、学术上有争议的患者;外院转诊疑难病例,接诊医师应及时申请会诊,认真书写会诊内容,组织准备相关资料;也可由患者提出申请会诊。
3、会诊科室接到会诊通知(书面、电话或口头)后,应立即指派有资格医师接诊或前往会诊。急会诊治10分钟内到位;普通会诊亦应尽快会诊,原则上2小时内到位。
4、会诊医师在进行会诊时,应认真负责,全面复习全部病案记录,补充询问有关病史,亲自检查患者,提出诊断及处理意见。在门诊病历上书写会诊意见并签名。
七、急危重症优先处置制度
1、建立优先处置通道,符合条件者及时启动优先处置通道。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患者是指各种休克、昏迷、心脏骤停、重要脏器功能衰竭垂危者、精神科药物中毒或严重消极自伤、冲动行为等。
2、“优先处置通道”的工作要求及诊疗程序:
(1)、急诊科必须对所有急诊患者实行24小时应诊制和首诊负责制。
(2)、患者是否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由门急诊分诊护士及急诊医师根据病情决定,根据行为风险评估情况,将患者分为IV级。I级优先患者立即抢救,急诊医师必须在5分钟内实施紧急抢救措施。II级优先患者30分钟内必须处理。III级优先患者进入60分钟内必须处理。如无I级优先的患者,则II级优先的患者按I级优先处置,以此类推。凡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患者,不需办理挂号、候诊等手续,先救治,再办理手续,提供全程服务。第IV级没有表述?
(3)、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患者,各有关科室必须优先诊治和简化手续,各科室间必须密切配合,相互支持。
(4)、危重患者优先入院,由护士及保安护送,后补办住院手续。
(5)、各专业科室每日预留1张急诊床位。
(6)、凡对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患者如发现有推诿患者或呼叫不应、脱岗离岗的个人和科室,除按规定处理外,视对患者抢救的影响程度追究其责任。
3、对群体伤害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病情危重者,急诊科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上报行政总值班,必要时上报分管副院长、院长。
八、急诊留观室工作制度
1、急诊留观室由门诊负责管理。严格执行精神留观准入标准,仅对暂不具备住院条件、但根据病情必须留院观察的患者安排留观观察、治疗,留观时间不超过72小时。
2、凡留观患者,均应由经诊医师开具留观病历与留观医嘱,患者或家属签署留观知情同意书。留观期间必须由家属专人陪同看护。
3、急诊值班医师和护士应当根据患者病情严密观察,随时记录病情变化及处理,急诊值班医师至少早晚各查一次,重病随时查,必要时请相关专科医师会诊。值班护士应定期巡视患者,按级进行诊疗护理,并及时记录。详细认真地床头交接班。
4、留观患者不得随意外出或在院外活动,患者离开留观室应有值班医师的医嘱,护士根据医嘱为患者办理离院、转科或入院手续。
5、对于急诊留观时间超过72小时的患者由门诊部管理协调,妥善处置。患者病情尚不适合自行离院的,由门诊部联系转院,或根据入院指征安排到相应科室住院,其入院次序为优先级,任何科室不得推诿。
6、定期对急诊留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及反馈,加强对急诊留观工作的督促指异,不断改进工作。
九、精神科病区工作制度
1、在院长及各职能科室的领导下,由科主任和护士长共同负责病区的管理及医护质量等一切工作。
2、科室设置质量控制小组,科主任是本科质量与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3、质量控制小组每月定期对本科质量与安全进行自查,对科室人员的医疗理论知识和技术操作情况等进行培训和考核,对各级质控委员会检查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并反馈。
4、医务人员必须按要求着装,仪表端庄,举止文明,做到说话轻,走路轻,关门轻,操作轻。
5、统一病房设施,不得随意更改。
6、保持病房整洁舒适,定期更换被褥
7、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区财产,并分派专人负责管理,建立账目,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处理,管理人员调动要办好交接手续。
8、定期召开公休及家属座谈会,征求意见,及时反馈,并定期做好健康宣教。
十、中医病区工作制度
1、在医院领导下,科主任和护士长共同负责本科的各项工作,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2、严格执行国家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布制定的医疗管理、技术操作规程等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有关精神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
3、配备具有医师资格证(包含临床、中医、中西医)且注册为精神卫生专业的医师,进行精神障碍的诊断、治疗和康复工作。
4、对适宜中西医结合治疗的患者按照辩证施治原则,突出中医理、法、方、药,在弘扬中医特长的同时,有选择地吸收和西医的成功经验,不断探索中西医结合治疗的新思路。
5、严格执行三级查房制度,按照诊疗规范制定诊疗方案。
6、尊重和保护患者合法权益,加强医患沟通,及时知情告知。
7、定期开展专业知识、技能的学习及相关制度、法律法规的培训,特别是中医药相关内容的学习。
8、开展临床科研活动,重点在中医药在精神障碍诊疗中的运用。
十一、煎药室工作制度
1、为加强中药煎药室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保证中药煎药质量,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2、煎药室应当远离各种污染源,工作区和生活区应当分开,工作区内应当设有储藏(药)、准备、煎煮、清洗等功能区域。
3、煎药室应当配备完善的煎药设备设施,并根据实际需要配备煎药设施、冷藏设施以及贮药容器等。用前应当严格消毒,用后应当及时清洗。
4、煎药工作人员需有计划地接受相关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岗位培训。
5、煎药应当使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待煎药物应当先行浸泡,浸泡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煎煮时间应当根据方剂的功能主治和药物的功效确定。凡注明有先煎、后下、另煎、烊化、包煎、煎汤代水等特殊要求的中药饮片,应当按照要求或医嘱操作。
6、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当使用不同的标识区分。
7、煎药室应当由药剂部门统一管理。药剂部门应有专人负责煎药室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8、煎药人员在领药、煎药、装药、送药、发药时应当认真核对处方(或煎药凭证)有关内容,建立收发记录,内容真实、记录完整。
9、煎药设备设施、容器使用前应确保清洁,要有清洁规程和每日清洁记录。用于清扫、清洗和消毒的设备、用具应放置在专用场所妥善保管。
10、煎药室应当定期消毒,不得对设备和药物产生腐蚀和污染。
11、加强煎药的质量控制、监测工作。
十二、成瘾病区工作制度
1、在院长及职能科室领导下,科主任和护士长共同负责吸毒病区的管理、医护质量等一切工作。
2、科室设置质量控制小组,科主任是本科质量与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3、质量控制小组每月定期对本科质量与安全进行自查,对科室人员的医疗理论知识和技术操作情况等进行培训和考核,对各级质控委员会检查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并反馈。
4、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对药物依赖者应关心、热情,对其病史及有关资料应保密。
5、凡药物依赖者入院治疗均签定脱瘾治疗协议书,以确保治疗顺利进行。
6、脱瘾治疗过程中严密观察躯体和心理状态变化。发现异常情况,做好记录,并随时汇报。
7、切断一切成瘾药物来源,做好家属及亲友工作,避免将成瘾药物带入病房。
8、严格遵守毒、麻药品管理制度。
9、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及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十三、抑郁病区工作制度
1、在院长和职能科室的领导下,科主任和护士长共同负责抑郁病区的管理、医护质量等一切工作。
2、科室设置质量控制小组,科主任是本科质量与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3、质量控制小组每月对本科质量与安全进行自查,召开科室质控会议,对医院质控小组以及科质控小组成员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反馈,给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针对检查所发现的问题,对科室人员相关的医疗理论知识和技术操作等进行培训和考核。
门诊管理制度5
为了维护医院和医生的诚信度,保障病人的权益,进一步提高我院门诊的服务质量,对门诊医生停改诊做出如下规定,请认真遵照执行。
1、无特殊原因,医生不得随意停改诊。
2、需停改诊(各专科必须保证有医生出诊的情况下),必须提前3天填妥停诊申请单,如需替诊者(原则上是同级别或以上的医生才能替诊,并请注明替诊医生姓名与职称)由各专科行政主任签名后,再由门诊部主任审批,然后交到门诊大厅预约中心,并进行登记签收,并签名确认。
3、遇重大抢救或其它紧急原因不能按时出诊的医生,可电话通知门诊部,由门诊部通知预约中心暂停诊,并同时约定出诊时间。因科室工作轮岗需改诊,应提前3天通知门诊部。
4、咨询台护士接到门诊部主任签名的.停改诊申请单后,应立即通知已预约的病人,通知相关人员更改电脑资料,及时将停改诊信息通知分诊护士和挂号处。
5、客服中心将每季度统计各科的停改诊情况,反馈给门诊部及各科主任,并在院内网上公布。
以上管理规定请各位门诊医生认真执行,如未能按照执行者,将按有关文件进行处罚。
门诊管理制度6
1、门诊安全工作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门诊部主任负责门诊的全部安全工作。各楼层设一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楼层的安全工作。
2、各科室下班前要检查水、电、门、窗。
3、科室办公室内不要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
4、禁止在公共场所、楼梯、走廊及消防通道堆放杂物。
5、禁止使用电炉、电加热器、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
6、消防器械和设施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保卫科。
7、医护员工应加强消防知识的`学习,掌握常备消防器材的使用。
8、门诊保卫班遇到可疑人员要主动盘查,必要时报保卫科。
9、每月进行一次门诊安全的全面自查,将检查结果及存在的问题反馈给各科室并上报保卫科。在重要节假日前要求对门诊安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门诊管理制度7
发热门诊是我校门诊部在防控“非典”期间根据上级指示设立的,专门用于排查疑似“非典”病人,治疗发热患者的专用诊室。在该诊室工作的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传染病防治法”和防控“非典”期间政府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做到“不漏报一个病人,不错报一个病人,不感染一个医务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1:认真接待每一个发热患者,实行首诊负责制,决不允许推委、搪塞病患。
2:详细询问和记录流行病史调查表上所要求的内容,仔细填写特别是近两周的详细情况。
3:全面系统的检查患者的'体温、脉博、呼吸、血压。查血象,作胸透检查。如符合卫生部发布的“非典”病人诊断标准和疑似“非典”病人诊断标准的要立即报告校防治“非典”领导小组。并按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逐级准时上报。
4:对检查结果不能确定的病人,应提请门诊部三人小组(雷少平、马维援、刘长玲)组织会诊后再做决定。
5:排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或疑似诊断
后,患者持发热门诊的病志证明到其他各科门诊就诊。
6:在发热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应按要求穿戴隔离服、工作帽、12层口罩、防护眼镜、鞋套。离开发热门诊时应按相关隔离要求办理。
7:进入发热门诊就诊的患者应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带好口罩,病患离去后立即进行消毒处理
门诊管理制度8
一、实行医务人员岗位责任制管理,强化医疗安全。首诊科室须严格遵循“临界病例管理规定”,妥善处理危重、急诊、复合伤及疑难病例,不得相互推诿,认真落实首诊负责制。加强对急危症病人的管理,畅通绿色通道。诊疗过程中,各科室之间要进一步密切协作,做好抢救药品、抢救器械的管理,切实贯彻急会诊、危重病人抢救等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门(急)诊病历书写规范。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字迹工整,首页封面各项应逐一填写,尤其要注意药物过敏史,不得漏填。病历书写要做到“六有一签名”,留观病人病史记录要详细,时间具体到分钟。门诊部每月组织一次抽查,定期通报抽查结果,书写不合格者发现一例即扣该科室医疗质量分0 .5分。
三、认真落实《处方管理办法》,处方要求项目书写完整、字迹清楚、不得潦草,应具体写清楚药品的通用名及制剂、规格和使用剂量及使用方法,做到合理用药,合理治疗。门诊部、医务科、药剂科每季度组织一次抽查,处方书写不符合要求,所用药物无适应症,剂量、疗程不合理,无签名或盖章,查到一例扣该科室医疗质量分0 .5分。
四、出具的医学证明文书应严格按照医院制定的有关管理制度执行。
五、应诊医生应认真填写门诊日志及严格执行传染性疾病登记上报制度,不得漏填漏报。门诊部、防保科每月组织一次抽查,发现一次漏填漏报扣除该科室医疗质量分0.5分。
六、杜绝非法行医现象。门诊应诊的各级医生必须是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我院注册者,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或未在本院注册的医生等一律不得单独应诊。门诊实习生、进修生不得为值班医生代班、顶班,不得独立处理病人,违反一次罚值班医生200元,终止进修实习生资格。
七、专家门诊须由科主任或取得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资格者应诊,每周必须至少安排一次;专科、专病门诊须由具备本学科专业特长的主治医师及其以上资格者应诊,普通门诊应由本院医师以上者应诊。
八、各科室要在每月20日前三天将下个月的'门诊应诊医生名单交至门诊办公室,由门诊部统一排班和管理;因故不能上门诊的医生必须征得科室的同意,由科室安排相应资格人员代班,并报门诊办公室备案,杜绝随意停诊现象。
九、门诊各级医师必须严格遵守医院的劳动纪律,按公示排班时间应诊,不得迟到、早退、离岗、串岗和无故脱岗。门诊部、稽查科不定期检查各科人员到岗情况,发现一次迟到、早退、离岗、串岗者进行警告、批评,情节严重和无故脱岗者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科室不得自行限号、停号,门诊病人较多时应及时报告门诊办公室,由门诊部、医务科协调该科增派应诊医师,如确实增派困难的应加班应诊。
十、常年开展无假日门诊医疗,医技科室应全面开展检查项目,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无假日门诊医疗工作。
门诊管理制度9
根据《消毒管理办法》规定,制订本制度。
一、成立消毒管理组织,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
二、按照批准的诊疗范围购置必须的消毒、灭菌设施,并保证正常使用。
三、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消毒技术培训,掌握消毒知识,并按规定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四、医务人员上班时要衣帽整洁,诊疗活动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达到灭菌要求。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应当一人一用一灭菌。凡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必须达到消毒要求。
六、治疗换药处理工作前后均应洗手,各种治疗护理及换药操作应按清洁伤口、感染伤口、隔离伤口依次进行,感染性敷料应放在黄色防渗漏的污物袋内及时焚烧处理。
七、排放废弃的`污水、污物按照国度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输送传染病病人及其污染物品的车辆、工具随时进行消毒处理。
八、产生感染性疾病暴发、流行时,及时报告县卫生局,并采取有效消毒措施。
门诊管理制度10
会诊转诊制度
一、为了保证较高的门诊质量,可根据病情需要,提出院内的科间会诊,经治医师必须提供病人的`简要病史、体检结果和必要的辅助检查、初步诊断和会诊目的、要求等。
二、对院内科间会诊病人同样实行首诊负责制,必要时可陪同病人前往,或邀请会诊医师来科会诊。
三、接受会诊的科原则上应有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接诊,并将检查结果和诊疗意见详细记载在病历上,转回原科。
四、若诊治结果认为确是本科专业范围,也可不转回原科,由本科负责处理到底。
五、凡院内难以解决需转往院外治疗者,门诊医师可提出转院意见,在病历上写明情况。
六、若属病情较重者应事先与转往医院联系妥当,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门诊管理制度11
(一)仓库管理
1.入库
(1)卸货及运输:
①外包装检查:对于大型及精密医疗设备在装卸货物前,医院在场人员首先应对货物外包装情况进行认真查看,重点查看外包装有无受撞击痕迹、倒伏痕迹、水浸痕迹和破损,如发现应予以详细记录,并由交货人现场确认。
②货物装卸:对于大型及精密医疗设备卸货时,医院在场人员应严密观察装卸过程,如发现危险行为或情况应及时停止装卸,以防止货物损坏。
③货物运输:货物到院后运输时,医疗设备科在场人员应跟踪院内运输全过程,发现货物有倒伏等危险迹象应及时制止,以防止货物损坏,直至货物安全落位。
(2)开箱及验收:
①医疗设备固定资产物资开箱验收应有供货商、最终用户代表、医院主管工程师和医疗设备科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共同在场。
②医院主管工程师和医疗设备科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控制开箱现场,严格遵守逐件开箱、逐件清点、逐件登记的原则。
③设备包装箱在验收未结束前严禁移离验收现场,直至全部验收工作结束,且对包装箱进行认真查看后,方可处理。
④设备验收文件需现场由最终用户代表、医疗设备科参加验收人员和供货商验收人员共同签名确认后方可归入档案。
⑤对于随设备的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等重要文件,需进行仔细登记,并由保管人在验收文件上签名确认。
(3)入库手续办理
医疗设备科仓库保管员根据验收完成文件和发票原件及时办理货物入库手续。
2.出库
医疗设备科仓库保管员需在入库手续办理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督促用户部门办理固定资产领用手续。
3.库存保管
(1)暂存物资保管:对于无法进入医疗设备科仓库的大型精密医疗设备,仓库管理员及固定资产管理员应对其开箱安装前存放场地进行经常查看,防止碰撞、雨淋和水浸。并要与存放地(最终用户所在科室)及医院保安部进行交代。
(2)备用物资保管:对于医疗设备仓库库存备用物资,应按类存放,先进先出,保持整洁,通风防潮,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二)在用物资管理
1.分户帐管理:严格执行医疗设备固定资产分户帐管理,医疗设备科医疗器械物资供应部应按期对最终用户分户帐及帐下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2.年度盘点:医疗设备科医疗器械物资供应部每两年对全院医疗器械固定资产进行一次盘点,目的是在尽可能对一线临床科室影响小的前提下保证医院固定资产帐帐相符,帐物相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
3.分户财产保管人员更换:医疗设备固定资产使用科室财产保管人员更换前,必须通知医疗设备科医疗器械物资供应部,由该部人员协助做好帐物移交工作。如未办理固定资产管理移交手续而导致的后果,由接替者及科室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
(三)固定资产移动管理
1.跨科借用:由于医疗需要,经借与被借双方负责人同意将医疗器械固定资产跨科借用,固定资产借出方需由财产保管人保留借方财产保管人借条。该借条必须注明设备名称、固定资产编号、设备完好状况、设备归还日期等。如未办理借条事宜或借条丢失所造成帐物不符等结果,将由借出方财产保管人承担相关责任。
2.资产转科:医疗器械固定资产因临床业务需要进行转科使用,主动提出一方需向医疗设备科提出书面申请,①原值单价小于等于人民币1000元,医疗设备科审核,医疗设备主管院长批准,由双方财产保管人携带分户帐到医疗设备科医疗器械物资供应部办理物资帐目变更后,方可实施财产转移。
②原值单价大于人民币1000元,医疗设备科审核,医疗设备主管院长及财务主管院长批准,由双方财产保管人携带分户帐到医疗设备科医疗器械物资供应部办理固定资产帐目变更后,方可移交相关资产。
3.资产出院:医院医疗器械固定资产因支援或捐赠转移出院外,医疗设备科医疗器械物资供应部必须根据医疗器械主管院长的批准相关文件,凭接受方接受文件及时办理固定资产帐目变更手续。
(四)固定资产报废管理
1.报废申请:对于不能继续使用的医疗器械固定资产,资产所有方负责人需认真填写《医疗器械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并提交医疗设备科进行工程技术鉴定。
2.报废物资鉴定:医疗设备科主管工程师应本着严谨的科学态度,对需报废的`医疗器械固定资产给出实事求是的鉴定意见。
3.报废申请审批:《医疗器械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经医疗设备科负责人审核,①原值单价小于等于人民币1000元,医疗设备科审核,医疗设备主管院长批准,方可实施办理报废手续。
②原值单价大于人民币1000元,医疗设备科审核,医疗设备主管院长及财务主管院长批准,方可实施办理报废手续。
4.报废物资处理:经批准报废的医疗器械固定资产需通知财务科和审计监察科进行现场监督并在《医疗器械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签名确认。如可提供维修利用的,由医疗设备科医疗器械工程技术保障部在《医疗器械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上注明。如无利用价值的,方可处理。
5.固定资产帐目变更:医疗设备科医疗器械物资供应部将已完成的《医疗器械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进行归档,并凭此单进行医疗器械固定资产帐目变更。
(五)固定资产(万元以上)档案管理
1.卷宗建立:医疗器械固定资产卷宗是从医疗设备科接到医院批准采购的申请书开始,由采购执行者建立。该卷宗包括:论证、申请、批复、联系、招标、签约及相关全部资料。
2.档案建立:设备到货验收后,由医疗设备科固定资产管理员将其卷宗全部文件与设备验收文件一并装订、编号,建立医疗器械固定资产档案。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3.档案调用:医疗器械固定资产档案是医院医疗器械固定资产的原始纪录,因接受检查、维修等事宜需调用档案,必须征得档案保管人员同意,并在借出当日归还。
(六)许可证档案及数据库管理
1.许可证档案建立:医疗器械相关许可证是其引进和使用合法性证明。与固定资产档案相关的许可证归入其固定资产档案之中。此外,其他医疗器械相关许可证由医疗设备科医疗器械物资供应部建立许可证档案和计算机数据库,以便于检索和检查。
2.数据库监控:医疗设备科采购人员应定期对许可证档案及其数据库进行审核,以防止采购许可证过期的物资。
(七)医疗设备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根据医院财务部门规定医疗器械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如下:购入价人民币≥1000元,折旧期为六年(按月平分)注:折旧期结束,设备仍可使用,按原值3%收取一年,以后不在收取折旧费。
门诊管理制度12
1、普通门诊病员,应先挂号后诊病。
2、挂号室分科挂号,于开诊前半小时开始挂号,停诊前半小时停止挂号。
3、除门诊部办公室或医务部外,任何人无权通知限号或停止挂号。遇有临时限号或停止挂号,均应以文字形式公布于众。
4、初诊病历要填齐首页上端各栏,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住址、就诊日期等。
5、同时就诊一科以上,须分别挂号,会诊例外。
6、挂号诊病当日有效,继续就诊应重新挂号。
7、每班帐目要清楚,现金收费应依规定按时上交。收钱时要唱收,找钱时,先给钱后给号,嘱咐病员当面点清。
8、挂号人员要做到文明礼貌、态度和蔼、扶老携幼,多方照顾老、弱、残。门诊部主任职责
1、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门诊部的医疗、护理以及行政管理工作。
2、组织制定门诊部的'工作计划,经院长、主管副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经常检查考核门诊部的工作,按期总结汇报。
3、负责领导、组织、检查门诊病员的诊治和急诊、危重、疑难病员的会诊。
4、定期召开门诊例会,按时讲评考核结果,整顿门诊秩序,改善服务态度,方便病人就医。
5、负责组织门诊工作人员做好卫生宣教、清洁卫生、消毒隔离、疫情报告等工作。
6、领导门诊所属人员的业务训练,并定期考核检查。
7、接待门诊方面的来信、来访,把有关事情及时向院长反馈。
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
门诊管理制度13
1、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服从医院门诊部的`统一管理。
2、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科室实行科主任负责制。
对药学门诊工作等实行全面统一领导,
并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
3、实行有经卫生部临床药师资格培训、中级以上职称的药学人员出专科药学门诊。
让患者接受到专业的药学服务,有效提高了用药的安全性和合理性。
4、实行首诊负责制,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认真服务患者。
5、临床药师对就诊患者认真实施检查,及时做出正确用药解答。
要准确认真规范记载治疗期间填写的各种登记。
如遇疑难病例不能及时处理时,应及时请示上报进行会诊。
6、做好本科室卫生,经常保持清洁整齐。
门诊管理制度14
一、科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引导。应指派一至二名有实践阅历的医师、护士担负门诊医务。应保证诊疗质量和诊疗时间。
二、科室派往门诊的医务人员,在医务科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定期进行人员调换,科室应与医务科共同商讨。
三、对疑难重症病人二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适时请上级医师会诊。科主任、主任医师定期出诊时,应解决疑难病例。
四、门诊工作人员要有高度责任感和怜悯心,挂念体谅病人,热诚接待,太度不冷不热,耐性解答问题。有计划地布置病人就诊,对高烧及重症病人、老弱残及来自远地的病人,应提前布置就诊。做好门诊分诊、导诊、咨询服务和候诊宣扬管理工作。
五、对病人进行认真检查、简明扼要精准地记载病历,科主任应定期检查门诊医疗质量。门诊医师要接受保证疗效、经济便宜的治疗方法,科学用药,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人的.负担。
六、妇科门诊手术应依据条件规定确定范围,必需有本院能胜任的医师参加。医师要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引导,必需时亲自操作。
七、加强检诊,做好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疫情报告。
八、门诊各科与病房加强联系,以便依据病床使用及病人情况,有计划地收病人住院治疗。
九、妇科门诊工作人员提前5—10分钟到岗,按时开诊。不得离岗缺岗,特别情况须请假,经临床科主任同意,作好代班布置,并通知医务科。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停诊停号。
门诊管理制度15
一、树立以对人民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弘扬救死扶伤、不怕牺牲的人道主义精神,以高尚的.品德和优良的技术,做好发热门诊工作。
二、坚持门诊首诊负责制,对每个发热病人必须首先进行详细的流行病学资料收集及认真检查,根据流行病学资料、症状和体征、实验室检查和肺部影像学检查综合判断进行临床诊断,避免漏诊。
三、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一旦出现可疑病人,在第一时间内进行隔离观察、治疗(一人一室),并立即向医务科和疾控中心报告。
四、遇有疑难病症,及时会诊,以免延误病情。
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六、诊室每天进行两次紫外线消毒、两次过氧乙酸消毒地面、物品表面。
七、医护人员必须严格按消毒隔离制度着装,避免感染。下班时,用“84”消毒液浸泡双手,认真清洗。
一、门诊部建立相对独立的“发热门诊”,配有专用留观室,专用放射线摄片机,采血室,培训合格的专业医生和护士
二、医务人员必须准时上岗,24小时均按出诊表落实。中途不得擅自离岗,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出诊。
三、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出诊者,必须提前一天在向医务部及门诊部请假,由医务部按排其他人员出诊。
四、医务人员在岗时必须穿隔离服、戴12层棉纱或其他有效防护口罩、帽子、眼镜、手套等防护工具。
五、诊室必须保证通风良好,保持清洁,此项工作要有专人负责。
六、医务人员接触病人(含疑似病人)后,要及时更换全套防护物品。
七、医务人员防护、设备消毒、污染物品处理等,按卫生厅195号文件《非典型肺炎应急处理预案(试行)》执行。注: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八、必须做好病人转运交接记录。
九、要认真填写《非典型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报告登记一览表(试行)》。
十、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收“非典”病人(含疑似病人)。
十一、确诊或疑似病例,必须立即按程序上报,6小时内报当地疾病控制中心,并同时按甲类传染病报卡,不得延误或漏报。
十二、出诊医师要认真书写门诊医疗手册。
十三、对待患者要热情、耐心、细致,一视同仁,不得轻视、蔑视“非典”患者。
十四、对所有病例要按卫生厅195号文件认真做好流行病学调查,详细记录。
十五、x线机严格执行一照一消。
十六、凡发热病人(体温38℃以上者)一律拍胸片、查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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