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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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品管理制度范例【15篇】

  在当下社会,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危险品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危险品管理制度范例【15篇】

危险品管理制度1

  一、化学农药等有毒品:

  实验室主任根据实验需要提出领取计划,由有关领导签字后实验员购进,交专管人员上帐,放保险柜中保存。

  使用这些由使用人到专管人员处按计划量领取、登记,当天用剩的'药当天送回专管人员处保管。

  科研使用有毒品由科研人员自己领取,领回后交专管人员保管,使用时按第二条办理。

  剧毒品外单位借用时,经实验室主任同意,办理借用手续,登记药品名称,借用数量、时间,借用人单位、姓名、身份证号码。

  二、易燃、易爆、腐蚀性药品:

  实验室主任根据各实验课药品需要计划提出领取计划,由有关领导签字后购进,由有关人员登记、分类保存,易燃品要远离火源,易爆品要防止碰撞。

  科研用上述药品由自己领取,领回后交实验室有关人员保管。

  三、一般化学药品。

  实验室主任根据各实验课提出的药品计划提出领取计划,领导签字后由实验员购进,登记入库;科研用一般化学药品由科研人员自行领取保管。

  四、菌种

  实验室主任根据需要提出领取计划,领导签字后由有关人员领取,领回后交实验员登记保管。

  使用菌种要登记,用后要做灭菌处理,菌种不可带出实验室。

  菌种一般不外借,如需外借按剧毒品第4条办法处理。

  各种化学药品都要节约使用,能用定性试剂就不用定量试剂,能用低纯度化学试剂就不用高纯度的。

  科研用化学试剂在科研结束时所剩化学试剂归实验室所有。科研用少量化学试剂,如几克、十几毫升可在实验室内串用。

  任何人不得将化学试剂占为己有或送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危险品管理制度2

  一、危险品仓库禁令

  1、外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仓库。

  2、严禁随意动用仓库消防器材。

  3、严禁在仓库内乱接电源,临时电线,临时照明。

  4、严禁在仓库堆放杂物、废品。

  5、严禁在仓库内吸烟,使用手机等各类非防爆电子设备。

  二、货物入库

  1、所有货物,无论是新入库、退货,均应检查包装桶,确保无渗漏后方可入库。

  2、新入库货物在桶身统一位置贴上物料名称小标签,并根据作业单信息在指定仓库桩脚位置将货物入库。

  3、按要求叠放整齐,最高叠放至三层。叠放时注意轻拿轻放,防止掉落。

  4、根据作业单信息,清点并核对数量,并在标识牌上写明品名、入库时间、数量、盘点时间及客户名称。并将该物料安全周知卡悬挂于标识牌下,每个品种悬挂一块即可。

  5、在仓库管理台账上,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入库数量、入库后现存数量、客户等信息。

  三、货物出库

  1、货物出库在无特殊要求时,同种货物相同规格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

  2、根据作业单信息并核对原始提单信息,明确待出库货物品名、出库数量、存放地点、所属客户及车辆信息。

  3、将包装桶身擦干净后,在桶身统一位置贴上物料品名大标签。

  4、货物出库时,注意包装桶运输的轻拿轻拿,防止掉落。

  5、装车完毕后,核对出库货物品名,清点车上货物数量及库存数量,确保出库品种、数量均无误。

  6、在标识牌上更改库存数量,盘点时间(为本次出库时间)等信息。

  7、在仓库管理台账上,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出库数量、出库后现存数量、客户、运输公司等信息。

  四、货物保管

  1、仓库物品堆放整齐、平稳,分类清楚;

  2、储物空间分区及编号,标示醒目、朝外,便于盘存和领取。

  3、通道不得乱堆放物品;

  4、保持适当的温度、湿度、通风、照明等条件,必要时开启强制通风设备。

危险品管理制度3

  一、为加强我公司对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预防事故的发生,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的危险物品,是指我公司运输、使用的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易燃液体等三类。

  三、凡我公司从事与危险物品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和国家有关规定。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负责,有关人员必须接受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安全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四、管理部门职责

  二、储存、使用危险物品,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三、危险物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标志。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储存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储存剧毒物品的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储存其他危险物品的装置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安全评价由设备、安全部门牵头进行,并备案上报有关管理部门。

  四、危险物品的储存、使用,必须建立相应的台帐,保证帐物相符。剧毒物品须注明用途。

  五、危险物品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储存、使用场所应设置通讯报警装置,保证在任何情况下能正常运行。严防被盗、丢失、误用。若发生上述情况,必须立即向安全保卫部门报告。

  六、危险物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库存危险化学品应当定期检查。 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

  七、 处置废弃危险物品,依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运 输

  一、危险物品的运输必须遵守国家交通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和交通行业标准(JT3145-91)《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作业规定》的规定。

  二、直接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维修和业务管理的人员,必须掌握危险货物运输的有关知识,经当地县(市)级以上道路运证管理机关考核合格,发给《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危险物品的装卸作业必须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驾驶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必须了解所运载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

  三、运输危险物品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封口严密,能够承受正常运输条件下产生的内部压力和外部压力,保证危险化学品在运输中不因温度、湿度或者压力的变化而发生任何渗(洒)漏。

  四、剧毒化学品在公路运输途中发生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情况时,驾驶员、提货员及押运员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并立即向公司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五、危险物品运输时必须做到:

  (一)必须对运货单的'提供的资料予于查对核实,必要时到货物现场和运输线路进行实地勘察。

  (二)运输爆炸品、剧毒品、放射性物品及需控温的有机过氧化物、使用受压容器罐(槽)运输烈性危险品,以及危险货物月运输量超过100吨,均应于起运前十天,向当地道路运政管理机关报送危险货物运输计划,包括货物品名、数量、运输路线、运输日期等。

  (三)在装运危险货物时,要按《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规定的包装要求,进行严格检查。凡不符合规定要求,不得装运。危险货物性质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货物严禁混装。

  (四)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严禁搭乘无关人员,运行中司乘人员严禁吸烟,停车时不准靠近明火和高温场所。

  (六)运输结束时,必须清扫车辆,消除污染。

  六、凡装运危险货物的车辆,必须按照国家标准GB13392《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悬挂规定的标志和标志灯。

  七、运输危险物品时,必须配备押运人员,并随时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之下,不得超装、超载,不得进入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的区域;确需进入禁止通行区域的,应当事先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由公安部门为其指定行车时间和路线,运输车辆必须遵守公安部门规定的行车时间和路线。

  危险化物运输车辆禁止通行区域,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划定,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运输危险物品途中需要停车住宿或者遇有无法正常运输的情况时,应当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危险品管理制度4

  1.目的:为了加强化学危险品的储存和使用的管理,预防和应急火灾、爆炸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化学危险品的储存和使用的管理。

  3.职责:

  3.1实验室负责人负责化学危险品购置的管理。

  3.2各使用部门负责化学危险品使用和储存的管理。

  4.工作程序:

  4.1化学危险品范围主要包括检验用的化学试剂等。

  4.2在购买化学危险品时,应要求供应商在运输及装卸过程中有防止泄漏、倾倒的预防措施。

  4.3采购化学品应要求供应商提供化学性能方面的资料,并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配送到储存室。

  4.4危险化学品仓库的管理

  仓库管理员职责a.防火、防泄漏安全的管理;b.化学危险品入库、发放的管理;c.废弃化学危险物品处置的管理。

  4.5化学危险品的储存

  4.5.1化学危险品必须存放于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箱内,进行分类存放,文字标识清楚。

  化学药品贮存室应符合有关安全规定,有防火、防雷、防爆、调温、消除静电的安全措施。室内环境应干燥、通风良好,温度一般不超过28℃,照明应是防爆型。

  4.5.2化学药品贮存室应有专人保管,并有严格的账目和管理制度。

  4.5.3室内备有消防器材。

  4.5.4贮存化学危险品应符合下列要求:

  a.化学药品应按类存放、特别是化学危险品按其特性单独存放。堆垛之间的主要通道应当有安全距离,不得超量存放。

  b.遇火、遇潮、易燃易爆、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药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低洼容易积水的地方存放。

  c.受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药品和桶装、瓶装的易燃液体,应当在阴凉通风的地点存放。

  d.化学性质不同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药品不准同室存放。

  e.氧化剂不得与易燃易爆物品同库存放。

  f.剧毒性危险化学品应放于专用的保险柜内,并执行双人保管制度。

  g.仓库和现场的化学品应有仓库管理员定期、定点检查。

  4.6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和使用

  4.6.1在化学品的运输和使用时,应注意不要洒落、碰撞并戴好防护用品。如有洒落应采取安全可靠的方法处理好现场。

  4.6.2在化学品使用完毕后应密封放于指定位置。

  4.6.3化学危险品使用现场应有化学品性能资料,便于查阅。

  4.6.4作业人员要根据需要使用口罩、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用具。

  4.6.5剧毒性化学危险品的使用要执行双人领用、使用制度。

  4.7化学危险品应急、预防措施

  4.7.1防火与防爆

  物质起火的三个条件是物质本身的可燃性、氧的供给和燃烧的起始温度。一切可燃物的温度处于着火点以下时,即使供给氧也不会燃烧。因而控制可燃物的温度是防止起火的关键。

  a毒害物品

  分为剧毒物品和有毒物品。毒害物品应锁在固定的铁柜中,由专人负责保管,每次取用有严格的用量登记。

  b腐蚀性物品

  对人体的皮肤、粘膜、眼、呼吸器官和金属等,有极强的腐蚀性。应放置在用抗腐蚀性材料制成的架子上贮存。

  c放射性物品

  人体受到放射线过量照射或吸入放射性粉尘能引起放射病。所以放射性物品应放在专用的安全贮藏所。

  4.7.1.1起火和防爆的.预防措施

  根据化验室着火和爆炸的起因,可采取下列针对性预防措施。

  A.在火焰、电加热或其它热源附近严禁放置易燃物。

  B.加热用的酒精灯、喷灯、电炉灯加热器使用完毕时,应立即关闭。

  C.灼热的物品不能直接放置在试验台上,各种电加热器及其它温度较高的加热器都应放置在石棉板上。

  D.倾注或使用易燃物时,附近不得有明火。

  E.蒸发、蒸馏和回流易燃物时,不许用明火直接加热或用明火加热水浴,应根据沸点高低分别用水浴、砂浴或油浴等加热。

  F.在蒸发、蒸馏或加热回流易燃液体过程中,分析人员决不能擅自离开。 G.实验室内不宜存放过多的易燃品。

  H.不应用具有磨口塞的玻璃瓶储存爆炸性物质,以免关闭或开启玻璃塞时因摩擦引起爆炸。必须配用软木塞或橡皮塞,并应保持清洁。

  I.不慎将易燃物倾倒在试验台或地面上时,必须:a.迅速断开附近的电炉、喷灯等加热源;b.立即用毛巾、抹布将流出的液体吸干;c.室内立即通风、换气;

  d.身上或手上沾有易燃物时,应立即清洗干净,不得靠近火源。

  4.7.1.2预防化学反应热起火和起爆

  A.分析人员对于要进行的试验,须了解其反应和所用化学试剂的特性。对有危险的试验,要准备应有的防护措施及发生事故的处理方法。

  B.易燃易爆物的试验操作应在通风橱内进行,操作人员应戴橡皮手套、防护眼镜。 C.在未了解试验反应之前,试料用量应从最小开始。 D.及时销毁残存的易燃易爆物。

  4.7.1.3预防容器内外压力差引起爆炸

  A.预防减压装置爆炸,减压容器的内外压力差不得超湖南省茶陵县中医院检验科

  过一个大气压。 B.预防容器内外压力增大引起爆炸的措施:

  a.低沸点和易分解的物质可保存在厚壁瓶中,放置在阴凉处。

  b.所有操作应按操作规程进行。反应太猛烈时,一定要采取适当措施以减缓反应速度。

  c.不能将仪器装错,使加热过程中形成密闭系统。

  d.对有可能发生爆炸的试验一定要小心谨慎,严加管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绝对不允许不了解试验的人员进行操作,并严禁一人单独在实验室工作。

  4.7.1.4实验室灭火

  灭火的原则是:移去或隔绝燃料的来源,隔绝空气、降低温度。对不同物质引起的火灾,采取不同的扑救方法。

  a.防止火势蔓延,首先切断电源、熄灭所有加热设备;快速移去附近的可燃物;关闭通风装置,减少空气流通。

  b.立即扑灭火焰、设法隔断空气,使温度下降到可燃物的着火点以下。 c.火势较大时,可用灭火器扑救。二氧化碳灭火器:适用于扑救电器、油类和酸类火灾,不能扑救钾、钠、镁、铝等物质火灾,因为这些物质会与二氧化碳发生作用;泡沫灭火器:适用于有机溶剂、油类着火,不宜扑救电器火灾;干粉灭火器:适用于扑灭油类、有机物、遇水燃烧物质的火灾。

  4.8常见的化学毒物及中毒预防和急救

  实验室中引起的中毒现象有两种:一是急性中毒;二是慢性中毒,如经常接触某些有毒物质的蒸汽。

  4.8.1急救措施:

  a.立即将中毒者抬到空气新鲜处,注意保温,勿使受冻;b.呼吸衰竭者立即进入人工呼吸,并给以氧气,立即送医院。

  B.CL2 CL2为草绿色气体,比空气重2.49倍,一旦泄漏沿地面流动。CL2是强氧化剂、溶于水、有窒息臭味。一般工作场所空气中含氯不得超过0.002mg/L。含量达3mg/L时,呼吸中枢突然麻痹、肺内引起化学灼伤而迅速死亡。 C. H2S H2S为无色无味气体,具有腐蛋臭味,对空气相对密度为1.19。H2S使中枢神经系统中毒,使延髓中枢麻痹、与呼吸酶中的铁结合(生成FeS沉淀)使酶活动减弱。H2S浓度低时,头晕、恶心、呕吐等,浓度高或吸入大量时,可使意识突然丧失、昏迷窒息而死亡。

  因H2S有恶臭,一旦发现其气味应立即离开现场,对中毒严重者及时进行人工呼吸、吸氧、送医院。

  D.氮氧化物

  氮氧化物主要成分是NO和NO2。氮氧化物中毒表现为对深部呼吸道的刺激作用,能引起肺炎、支气管炎和肺水肿等。严重者导致肺坏疽,吸入高浓度氮氧化物时,可迅速出现窒息、痉挛而死亡。

  一旦发现中毒,要立即离开现场、呼吸新鲜空气或吸氧,并送医院急救。

  4.8.2.酸类

  H2S0

  4、HNO

  3、HCl这三种酸是化验室最常用的酸。受到三酸蒸汽刺激可以引起急性炎症。受到三酸伤害时,迅速用大量水冲洗,然后用2%的小苏打水冲洗患部。 4.8.2.3碱类

  NaOH、KOH它的水溶性有强烈腐蚀性。皮肤受到伤害时迅速用大量水冲洗,再用2%稀醋酸或2%硼酸充分洗涤伤处。

  4.8.3氰化物、砷化物、汞和汞盐

  a.氰化物:KCN和NaCN属于剧毒剂,吸入很少量也会造成严重中毒。发现中毒者应立即抬离现场,施以人工呼吸或给予氧气,立即送往医院。 b.砷化物:As2O

  3、Na2AsO

  3、AsH3,发现中毒时立即送往医院。

  c.汞和汞盐、HgCl

  2、Hg2Cl2,汞和HgCl2的毒性最大,发现中毒时立即送往医院。

  4.8.4有机化合物的种类很多,几乎都有毒性,只是毒性大小不同。因此在使用时必须对其性质详细了解,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a.脂肪族卤代烃

  短期内吸入大量这类蒸汽有麻醉作用,主要抑制神经系统,刺激粘膜、皮肤以至全身出现中毒症状,这类物质对肝、肾、心脏、有较强的毒害作用。

  b.芳香烃

  有刺激作用,接触皮肤和粘膜能引起皮炎、高浓度蒸汽对中枢神经有麻醉作用。大多数芳香烃对神经系统有毒害作用,有的还会湖南省茶陵县中医院检验科

  损伤造血系统。急性中毒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吸氧、送医院治疗。

  c.致癌物质

  某些物质在一定条件下诱发癌症,被称为致癌物质。以下物质有较明显的致癌作用:多环芳烃、3,4苯并芘、1,2苯并蒽、亚硝酸氨类、α-萘氨、联苯氨、砷、镉、铍、石棉等。在使用这些物质时必须穿戴工作服、手套、口罩,避免进入人体。

危险品管理制度5

  1、本制度是根据国务院《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我省具体情况制订。

  2、本制度所指危险品,系指教学大纲所列,实验教学中所用到的六种:(1)易燃品(2)易爆品(3)有毒性物品(4)强氧化性物品(5)强腐蚀性物品(6)放射性物品

  3、危险品应存放在专用危险品铁柜或危险品库(地下室或地窖)中。危险品库内应有若干专用柜,以存放上述物品,危险品库应有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降温、防潮、防水、避光、防静电等安全设施。

  4、危险品库(柜)要有专人负责,应设双锁,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危险品库。

  5、危险品的取胜要经主管主任批准,应二人支领送还,要有专用登记册记录,手续齐全。使用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加强安全防护。

  6、对于危险品,要做定期检查,要求包装好,标签齐备,标志明显。实验中的废水、废液、废包装,以及其它残存物,应作妥善处理,不得乱扔乱放,以防发生事故。

  7、支领、取送、使用上述危险品时不准吸烟,危险库内严禁明火。

  8、对违反本制度的.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

危险品管理制度6

  为了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确保行车安全,调动驾驶员的工 作积极性,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危险品运输车辆管理

  1、危险物品运输过程中,应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装卸危险物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险物品脱落、丢失以及燃烧、爆炸等。应当遵守有关部门关于危险物品运输线路、时间、速度方面的规定。途中经停,应当有人看守,并远离建筑设施和人口稠密的地方,不得在许可以外的地点经停。

  2、严禁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超载、超限、超速运输。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不得搭载其它普通货物或其它易燃、易爆物品。车辆驾驶人员应当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许可证》及《危险物品运输从业资格证》。

  3、车辆必须安装定位系统,并加装安全防盗装置。

  4、 危险物品车辆运输从业人员,必须熟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技术标准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了解所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处置措施。严格按照《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操作,不得违章作业。

  5、 危险物品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燃烧或者被盗、丢失事故时,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应当立即向汽车队领导和当地公安交通警察部门报告,说明事故情况、危险物品名称,并在现场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和应急措施,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置。

  6、驾驶员未经车辆调度人员的同意,不得私自出车或擅自改变行车路线;不得将车辆交给外单位的人员驾驶,也不能将车辆交给没有驾驶危货车辆资格的人员驾驶。

  7、 车辆应按规定停放,未按规定停车造成车辆受损、被盗的,由驾驶员承担全部或部分损失。

  二、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

  1、驾乘人员上岗前,应对口接受安全技术方面的培训,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2、驾驶员应在每次运输前检查车辆及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尤其检查传动、转动、制动等部位,严禁病车运输。平时应注意车辆安全设施的维护与保养,使其经常保持完好状态。

  5、在运输中如遇火灾,应停车待明火扑灭后再行通行,如遇火源,应在火源上风200米外或下风300米外绕道而行。

  6、运输中遇有雷电时,应将运输车停放在空旷地带上,并距人口稠密区和高大树林不少于200米。停车后应关闭发动机,驾乘人员应撤至距运输车200米以外。

  7、当车辆在路途中发生故障时,应将车辆停放在安全的地带,放好警戒标示后避免无关人员围观情况下方可修理,修理中严禁运用明火。

  8、在冬季,当发动机启动较为困难时,严禁使用明火启动。

  9、车辆起停时,应避免突然启动和急刹车。驾驶员离车时,应拉紧手闸、切断电路、锁好车门。

  10、行车时应控制好车速,高速路面行车车速不应超过80Km/h,一般路面行车不应超过50 Km/h,夜间行车不应超过40 Km/h。遇恶劣气候、路面及人口稠密区等,车速应适当降低或停驶。

  11、车辆运输途中,驾乘人员应服从交通警察及公路运输管理部门对车辆及爆破器材的安全检查。

  12、车辆上路时,按交通警察支队指定的时间和路线通行。

  三、车辆维修与保养

  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应当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规定》中有关车辆管理的规定,进行维护、检测、使用和管理,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1、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必须到具备道路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维修条件的修理单位进行维修。

  2、车辆每行驶5000到8000公里进行一次一级保养,保养、检修内容以清洁,润滑、紧固为主,并检查有关制动、操纵等安全部件。按规定进行扭矩检查,紧固车辆外露各联接机件的螺栓、螺母,对润滑部位加注或增添润滑脂和润滑油,保持各润滑部位润滑性能良好。

  3、建立健全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修理档案。

  4、未经同意驾驶员不得擅自在外修车车辆GPS管理制度

危险品管理制度7

  一、实验教学用化学危险药品必须贮藏在专用室、柜内,不得和普通试剂混存或随意乱放。还要按各自的危害特性,分类存放。

  二、化学危险药品室、柜,必须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懂得各种化学药品的危险特性,具有一定的.防护知识,并实行“五双管理”即双人管理、双本帐目、双把门锁、双人领发、双人使用。

  三、化学危险药品室要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如灭火机、消防桶、黄沙等,学校主管领导和专管人员要定期检查,节假日安排值班时,要把化学危险品列为重点防范区。

  四、定期对化学危险品的包装、标签、状态进行认真检查,并核对库存量,务使帐物一致。

  五、使用危险试剂进行实验前,必须向学生提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教师领用危险品时,必须提前计算用量,填写“危险试剂领用单”由专管人员和教师送取,不得让学生代替。

  六、对实验中有危险品的遗弃废液、废渣要及时收集,妥善处理,不得在实验室存留,更不可随意倒入下水道。

  七、危险试剂的管理和使用方面如出现问题,除采取措施迅速排队时,必须及时向学校领导如实报告不得隐瞒。

  八、专管人员对化学危险品的保管和使用中的安全性负有全部责任。

危险品管理制度8

  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是危险物品集中的场所,存放品种多,一旦发生火灾、爆炸、中毒事故,往往危害大,经济损失严重。因此,必须加强危险品库的安全管理。根据燃烧、爆炸的形成条件,易燃易爆危险品库的安全管理核心是对危险物的控制管理和对热源的控制管理。主要管理内容为:①管理职责的落实;②危险物的管理;③热源的管理;④消防设施的配置与管理。

  1.管理职责的落实

  企业应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人为危险品库的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危险品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危险品库防火负责人的确定和变动,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备案;专职消防干部、人员和专职消防队长的配备与更换,应当征求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意见。防火负责人的主要职责为:

  (1)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2)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3)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4)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5)领导专职、义务消防队组织和专职、兼职消防人员,制定灭火应急方案,组织扑救火灾;

  (6)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国家储备库、专业危险品库应当配备专职消防干部;其它危险品库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人员。国家储备库、专业危险品库和火灾危险性大、距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它大型危险品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各类危险品库都应当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危险品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危险品库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危险品库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2.危险物的控制管理

  (1)危险物品火灾危险程度分类

  根据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按照贮存燃烧爆炸性危险物品可能发生火灾的危险程度分为:甲、乙、丙、丁、戊5类。不同类别的危险物,控制管理要求不同,甲类控制要求最高,乙类次之。

  (2)防止共存危险物品

  危险物品贮存管理要注意两方面的情况,一是要避免不同性质物品因相互接触、混合而可能引起的燃烧爆炸危险;二是要避免有些物品因存放条件变化 (如气温、气压等)而引起的燃烧爆炸危险。

  (3)危险物品贮存管理

  1)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2)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3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诸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3)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和空气干燥的场所储存,并安装专用仪器定时检测,严格控制湿度与温度。

  4)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5)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细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当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处理。

  6)甲、乙类物品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其他库房必需设办公室时,可以贴邻库房一角设置无孔洞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其门窗直通库外,具体实施应当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同意。

  7)储存甲、乙、丙类物品的库存布局、储存类别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改变的,应当报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

  3.热源的控制管理

  (1) 机械热源的管理

  1)进入库区的所有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防火罩。蒸汽机车驶入库区时,应当关闭灰箱和送风器,并不得在库区清炉。危险品库应当派专人负责监护。

  2)汽车、拖拉机不准进入甲、乙、丙类物品库房。进入甲、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是防爆型的;进入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装有防止火花溅出的安全装置。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和修理。

  3)装卸甲、乙类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

  4)库房内固定的吊装设备需要维修时,应当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经防火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2)电气热源的管理

  1)危险品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

  2)甲、乙类物品库房和丙类液体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3)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米。

  4)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5)危险品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对提升、码垛等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置防护罩。

  6)危险品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7)危险品库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电工必须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3)火源的管理

  1)危险品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2)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危险品库或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3)库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在库区使用时,应当经防火负责人批准。库房内因物品防冻必须采暖时,应当采用水暖,其散热器、供暖管道与储存物品的距离不小于0.3米.

  4)防火负责人在审批火炉的使用地点时,必须根据储存物品的分类,按照有关防火间距的规定审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人。

  5)库区以及周围50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4.消防设施的配置与管理

  危险品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消防水池、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用。地处寒区的危险品库,寒冷季节要采取防冻措施。

  甲、乙、丙类物品国家储备库、专业性危险品库以及其他大型物资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安装相应的报警装置,附近有公安消防队的宜设置与其直通的报警电话。库区的消防车道和危险品库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危险品管理制度9

  一、为确保危险品库房的绝对安全,保护公司财产不受损失,保障公司正常运行,特作如下规定:

  二、危险品库房须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使用。

  三、库房保管人员应了解所管物质的化学性质、掌握防火、防爆等知识,并能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及应急知识。熟悉库房各项安全规定,并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四、库房应设仓库负责人和足够的保卫人员昼夜值班、巡逻,并设置必要的通讯、消防、报警等设施。

  五、外来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得进入危险品仓库,如需进入的,应先关闭通讯工具,并经有关领导批准,由仓库管理员带领方可进入。

  六、不得将化学性质不同的`危险品存放在一起。

  七、库区内入口处应设防火警示牌,各库房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牌,并标明品名、危险等级、安全定员定量及消防的办法。

  八、库内民用爆炸物品码垛应利于行走、搬运方便、通风良好、堆放稳固。按经营批号规格型号成垛堆放。应留有0.6米的通道,便于检查、清点和装运。走道内禁止存放任何物品;堆垛边缘距墙不小于0.2米。炸药、索类成品箱堆高不应大于1.8米,工业、黑火药不应超过1.6米。

  九、进入库区的驾驶员应符合本单位《危险品装卸管理制度》要求。

  十、库房管理应做到帐、卡、物相符,日清月结,保持库房内外整洁卫生。严禁一切易燃易爆物品或带有静电设施进入库区。

  十一、做好防潮、防热、防冻、防洪、防火、防雷、防虫、防盗、防破坏和库内无灰尘、无禁物、无水汽凝结、无漏雨、无渗水、无包装损坏、无锈蚀、无鼠虫蛀咬、库周围15米内无易燃物,库区内设置温、湿度表。

  十二、严禁在仓库内开箱取产品。取试验样品应在仓库管理人员参加下,将产品箱移至库房屏障外指定地点进行。启箱工具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

危险品管理制度10

  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学院危险品的管理,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学院和财产安全,保障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危险品的指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和剧毒、麻醉、放射性物品等,以下统称“危险品”。

  第三条 凡使用和保管危险品的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消防灭火常识;使用危险品的实验室和场所要有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并落实相关责任人。

  第四条 危险品储存保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专用仓库和专用储存设施,必须由经过培训合格的专人管理;

  (二)危险品仓库的建筑和设施,必须符合《化学危险品贮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要求,仓库区要与教学区、生活区有适当间隔,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和必要的避灾设备,以及相应的安全电气照明设备;

  (三)危险品应分类、分项存放,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不得在同一库房内储存;

  (四)要有防火、防爆、防盗的储存设施;

  (五)要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六)不得超量存放。

  第五条 危险品仓库必须建立严格的入库验收、出库登记制度,严禁烟火,不准在库房内或露天堆垛附近休息、试验、分装、打包和其它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操作。凡包装、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或破损、残缺、渗漏、变形及物品变质、分解的,严禁出入库和使用。

  第六条 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领取,要经单位负责人签字批准,由2名以上人员共同办理领取手续;剧毒、麻醉、放射性物品的领取,必须经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人签字。

  第七条 存放、提运、使用危险品时,应根据物品的性质,采取相应的通风、防爆、泄压、防晒、防火、防水措施,确保危险品不分解、变质、自燃、自爆、外泄。

  第八条 单位和个人领取的剧毒、麻醉等危险品,使用后剩余的要及时退回库房,严禁在实验室内超量存放,严禁随意存放或流失。

  第九条 所领取实验用危险品、实验完剩余物品,因特殊情况不能交回库房的,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核准后方可存放;实验室内应使用绝对安全的.储存设施,严禁将危险品私处带出实验室。

  第十条 学生在使用危险品实验时,教师和实验员必须在现场进行指导,严禁擅自离岗;严禁学生将危险品带出实验室。

  第十一条 有关单位使用危险品的剩余废品和残缺、渗漏、变形、变质的危险品,应妥善保管,定期集中销毁,严禁随意乱放和丢弃。

  第十二条 单位主要领导对危险品的管理负总责,主管领导根据管理规定,具体落实各项管理措施。

  第十三条 各单位应建立严格的危险品管理责任制,本着对国家负责、对学院和师生负责、对社会和群众负责的态度,加强对危险品的管理,确保万无一失。

  第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的,要追究当事人和单位主要领导、主管领导的责任,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有关法规予以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危险品管理制度11

  一、各相关科室在使用危险化学品时必须严格遵守此管理规定。

  二、危险品安全实行分级管理,即保卫科与采供科、使用科室管理,采供科与使用科室须有专人管理,有安全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操作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三、各相关科室应落实危险化学物品安全管理规定,科室要有副主任以上人员担任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负责人,负责安全管理和自查工作,并结合自身特点制定相关安全管理细则

  四、凡临时储存危险品的库房,均应达到通风、配足灭火器,做到防盗、防火。

  五、危险物品必须建立严格的“收支库存帐目”,保管人员每周应将危险品的购、用、存的.数量清理一次,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双人领用、双帐记录,用多少领多少,确保安全使用。

  六、保卫科有专人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并对危险品安全检查每月进行一次,作好检查记录,遇到节假日前,保卫科组织力量,对危险品安全集中进行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对于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应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相关科室限期整改。

  七、危险物品如发生失窃、大火、爆炸等危险情况时,保卫科人员立即赶赴现象进行扑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进行处置,造成严重后果的可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危险品管理制度12

  1.目的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管辖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

  3.内容

  3.1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得非法停放在没有停放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资质的停车场。

  3.2进入公司专用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进入停车场停放的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必须持道路运输证、质监部门检验合格证明、机动车行驶证、驾驶人员驾驶证、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等相关证件,已到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2)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按照《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的规定悬挂标志和标志灯。

  (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超载报警器和行驶记录仪。

  3.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放、清洗安全管理要求:

  (1)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到有资质的危险化学品专用停车场停放,禁止在其他路段随意停放。临时停车不准靠近明火、高温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有可能造成危害的地点。

  (2)严禁将化学品性质或者扑救方法相抵触的车辆停放在同一区域内。

  (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应对进入车辆、人员进行严格检查,经检查合格、登记后方可准予导入相应停车区域内。停车场管理人员应进行24小时巡查,遇突发情况应及时汇报并按照处置预案迅速处置。

  (4)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当到具备危险化学品清洗资质的单位清洗,严禁擅自清洗或者倾倒残液。

  3.4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建设必须取得规划许可,并符合公安、交通、消防、环保、安监、质监等部门的要求。

  3.5公司专用停车场工作人员负责以下日常检查和管理工作:

  (1)停车场要保证专用车辆有地方停放,专用停车区域(周围)悬挂或粘贴“危险”标志。

  (2)所有在停车场停放的车辆不允许装载有危险货物。

  (3)停车场有专人值守,对车辆出场、回场进行登记,对停放车辆进行统一管理,并对停车场的安保状况负责。

  (4)停车场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灭火器等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好,并放置在规定的位置,不得挪作它用。

  (5)停放的车辆不得阻塞消防车通道和堵挡消防栓。

  (6)停放的车辆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离。

  (7)停放车辆按顺序停放在专用停车场所,现场应设置定置线、区域标志、警示标志、道路指示标志、限速标志、进出口标志、减速带等。

  (8)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在停车场内吸烟和动用明火。用过的油棉纱等废弃物,必须及时清理,不准存放在停车场内。

  (9)在停车场内禁止以超过限速的速度行驶。

  (10)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杂物,车场内应保持清洁和道路畅通,进出口不准停放车辆和堆放杂物。

  (11)配备必要的安保设施和监控系统,确保车辆停放安全。

  (12)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停车场。

  (13)做好《停车场值班记录》和《车辆出入停车场场记录》等相关记录。

  3.6公司建立专用停车场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3.7车场若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公安、交通、消防、安监、环保、质监等部门。

危险品管理制度13

  为了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保证职工安全健康的从事工作,特制定本发放标准和管理制度。

  一、定义

  1、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正常使用或佩戴的,用以保护自身安全和健康的物品称为劳动防护用品;如:劳动防护手套,防护鞋等。

  2、所使用的特殊防护器具称劳动防护用具;如:防毒面具等。

  二、管理职责

  1、安全管理员参与全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的制订和修改,对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数量、质量及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2、安全管理员统一负责编制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

  3、仓储部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验收、保管,不合格的用品、用具拒绝入库。

  三、选用与保管

  1、必须根据作业性质、条件(空气中的氧含量、毒物种类、浓度等)、劳动强度及国家有关技术标准,正确选择和采用合适的防护用品和器具。

  2、防护器具不准超出防护范围进行借用:

  (1)不准用过滤式面具代替隔离式面具。

  (2)严禁使用失效的防护器材;

  (3)严禁用防尘口罩(带换气阀)代替过滤式防毒面具。

  3、使用防护器具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知结构、性能,使用和维护保管方法。

  4、各种防护器具应定点存放,使用车辆的'防护器材要设专人管理,对防护器材的完好负责。

  5、必须建立防护用品和器具的领用登记卡制度,并根据有关规定制订发放标准。

  6、定期校验和维护

  (1)由安全管理员负责公司安全防护工具的管理、建立台帐和定期校验工作。

  (2)使用人对所属区域的劳动防护用具的完好、维护保养负责,定期进行检查和记录。

  (3)防毒面具等用后清洗,至少两个月检查一次,滤毒罐要称量检查,面具进行气密性试验。

  7、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改作他用或变卖。

危险品管理制度14

  一、目的:建立危险品仓库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危险品仓库的安全。

  二、合用范围:合用于风险品仓库的安全管理。

  三、责任者:供应部经理、仓库主办、风险品仓库保管员。

  四、管理制度:

  1、除严格执行仓库安全制度外,还要遵守以下各条。

  2、严格扫许责任制,对仓库危险品进行严格管理,做到帐物相符、帐卡相符、帐帐相符。

  3、对易燃、易爆品搬运要轻盒轻放,防止互相撞击磨擦。

  4、严禁任何火种入内,严禁在库房内动用明火、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头等电热器具,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严禁穿带铁钉的皮鞋进入,防止磨擦产生火花。

  6、保持透风、每周未搜检一次、定期清算;特别是XXX注意降温。

  7、对化学试剂等易燃、易爆品进行分类存放,霍垛之间保证应有的.安全距离,不超量贮存。

  8、风险品仓库严禁闲人进入,保管员分开必须锁好门。

  9、设立应有的消防器材和防火防爆安全标志。

  10、消防器材设备严禁圈占、埋压、挪用。

  11、库区消防通道保持随时畅通。

危险品管理制度15

  一、高压蒸气安全管理措施

  1、根据物品性质采用适当的灭菌方法,严格掌握无菌程序和时间。

  2、采用高压蒸气灭菌法时,灭菌前须检查包布是否双层并无破损,物品是否清洁,包扎是否严密,放置玻璃器材是不得挤压。

  3、消毒员不得擅自离开,应严格掌握压力和时间,灭菌完毕,必须待汽压表的指针下降至'0'处方可打开锅门,以免发生危险。

  4、定期鉴定高压锅的.灭菌效能,注意高压灭菌的保养工作,每次(日)使用前要洗刷1次。

  二、氧气供应室安全管理措施

  1、氧气瓶必须加强管理,应符合避热,禁油,防止撞击等常规清洁。

  2、氧气瓶室内不得存放任何可燃杂物,及时扫除灰尘保持清洁。

  3、整个输氧系统应不漏气,总控制阀和愤怒阀门要灵活严密,不用时必须关好。

  4、输氧管道不得用酒精等有机溶剂消毒。

  三、配电房安全管理措施

  1、奖励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防止因制度山的漏洞酿成不良后果,教育电工自觉的遵守,做到令行禁止。

  2、加强电工的消防知识技术的学习,训练,切实可行的学习,训练,考核计划。

  3、配备专职或兼职熟练电工,并经常不断对他们进行职业教育和业务培训。

  4、安全操作,经常维护保养,及时更换和做好日常检查和管理。

  5、克服吸烟,酗酒,上班窜岗,闲聊等不良习惯。

  四、医用剧毒试剂,药品等危险品安全管理措施

  1、应有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账册,每日清点1次,帐物应相符。

  2、储存危险品的钥匙必须随身携带,不能放在工作服中,更不准放在办公桌的抽屉内。

  3、需要用危险品时,要及时登记,;两人登记,保管人员必须要两人同时在才能开启安全柜的锁,取完后立即锁好安全柜。

  4、加强安全保卫工作,注意防火,防盗,搞好卫生,保持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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