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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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医疗废物的管理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医疗废物的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精华)医疗废物的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的管理制度1

  一、 在医院感染科指导下,有专人负责医院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各科室医疗废物有专人处理,污物处理人员(卫生员)应接受一定的专业知识培训。不得让病人或家属自 行处理各种污物。对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实施由院感科、总务科、护理部,进行统一监督管理。

  二、 医疗废物应分类收集,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要严格分开,不能混放;医疗废物用专用包装袋(黄色、防渗漏)盛装,扎紧袋口,双层封闭处理,并粘贴明显的警示标识。

  三、 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做好医疗废物的登记工作,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禁止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四、 各科室不得直接向垃圾道内倾倒污物,保证污物入袋(治疗室、手术室、病房、诊疗室、换药室、化验室、输血库、病理科、供应室等),送至指定地点,由环保、城管部门统一收集、集中焚烧。

  五、 患者的生活垃圾每天由卫生员清理,集中盛放于专用污袋(黑色)送垃圾站集中处理。

  六、 有机废弃物收集容器,必须密封有盖,防渗漏、防蝇、防鼠,便于搬运及消毒。

  七、 一次性使用的注射器、输液器、针头等,各科室使用后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60分钟后,由供应室按数回收、毁形后按要求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绝不可自行处理和随意扔掉,防止造成社会污染。

  八、 传染病人使用的注射器、输液器、针头等用20xxmg/L含氯消毒剂浸泡60分钟后,用双层黄色污袋双扎口,密闭运送医院指定地点,由医院统一收集,送焚烧。

  九、 一次性使用的帽子、口罩、尿布、检查垫、尸体单及纱布等,各科室使用后应装 入专用污袋,由卫生员回收后,送医院指定地点焚烧处理。

  十、 一次性使用的试管、培养皿、采血针等,各实验室、生化科、细菌科、输血科、检验科等使用后,用20xxmg/L含氯消毒液浸泡60分钟后,用双层专用污袋,送医院指定地点,统一毁形、焚烧处理。

  十一、 不可燃废弃物如玻璃、搪瓷制品经严密消毒后,指派专人集中,由医院统一毁形处理。

  十二、 患者的'排泄物、呕吐物、脓性分泌物、血、痰等,有较强传染性的引流物用 专门容器,用20xxmg/L含氯消毒剂或石灰(干粉)搅拌,浸泡2小时后倒入厕所。

  十三、 手术切除的人体残肢或脏器、病理标本、动物实验标本及其它各种需处理的 可燃性医疗污物均应用双层黄色污袋密闭运送医院指定地点,焚烧处理。

  十四、 放射性废弃物的处理,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规,绝对禁止造成放射性污染。

  十五、 凡违反规定,造成医院废弃物扩散、污染环境或由医院废弃物处理不当,造 成医院内交叉感染或流入社会,造成不良影响或形成不良后果者,追究责任人和所在科室领导的责任。采取一票否决制,直接与科室质控挂钩。

  十六、 医疗废物处置流程:科室收集→保洁员运送→垃圾暂存处专人管理:负责交 接、登记、签收。

医疗废物的管理制度2

  为了规范我院医疗废物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卫生产生危害,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制定我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一、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我院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

  二、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三、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四、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内部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

  五、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

  六、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七、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八、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应当对暂时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九、禁止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十、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当按照《医疗废物发生意外事故时应急预案》处理。

医疗废物的管理制度3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根据国家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医疗废物包装物、容器标准和标识等相关文件,结合本院实际情况,修订本制度;

  一 医疗废物处理管理制度

  一、由医院办公室、临床科室负责对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二、生活垃圾置黑色垃圾袋中,由清洁人员定时收集,院内用密封容器按固定线路进行运送,不能污染环境;集中收集后的生活垃圾应请环保部门及时运走,如无法及时运走的生活垃圾,必须置密封容器中存放;

  三、治疗室内的废物筒应加盖或置存放柜内,分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利器盒等;未被污染的废弃物如药品外包装、盐水瓶、青霉素瓶等可以当作生活垃圾处置;敷料、棉签等放置黄色垃圾袋、玻璃安瓿、玻璃器皿、一次性注射器及针头等置于套有黄色垃圾袋的锐器盒中,小心处理以免损伤;放射性废物置红色垃圾袋中;

  四、临床产生的医疗废物必须置黄色垃圾袋中,当装满3/4时扎紧袋口后放入专用医疗废物暂存容器中,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应防渗漏,外表面粘贴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的标签;科室内的医院废物暂存地应粘贴医疗废物标志;

  五、废弃后的注射器与输液器的针头等利器、被血液和体液污染的注射器与输血器等应放入利器盒内,定时由保洁公司的专职人员运至医疗废物暂存点,减少工作人员针尖刺伤的发生;

  六、清洁人员收医疗废物时,应记录,临床科室签名认可;科室收集总量应与运出医院的总量进行核对,以免流失;

  七、被血液、体液污染的口罩、帽子、鞋套、中单、尿布、便盆等按医疗废物处理;

  八、病原体的`培养基、菌种等高危废弃物,应先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剂消毒后,再按医疗废弃物处理;

  九、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产生的废物应当使用双层黄色垃圾包装袋,并及时密封;

  十、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各类废物不得取出;包装物或者容器外表面被污染,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十一、禁止将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合,如不慎将生活垃圾混入医疗废物中,那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理;

  十二、医疗废物由医院专人、定时、固定线路、密封容器进行收集、运送,不能污染环境;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十三、医疗废物收集人员负责登记各部门医疗废物的产生量袋数,并请该部门人员确认;医疗废物装箱时,箱外要标明袋数,并加以登记;

  十四、医疗废物收集人员应做好必要的防护,如工作衣、手套等;应及时清运,按规定的时间和路线送至指定暂存地;

  十五、医院集中存放医疗废物的房间必须上锁,避免流失; 十六、垃圾房应每天进行清洗、消毒,外墙粘贴有明显的医疗废弃物警示标识、“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和医疗垃圾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有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储存容器应绝对密闭,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有上下水、洗手等设施;

  十七、废弃的麻醉、精神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十八、任何人不得将医疗废物自行外运、外卖,医疗废物每天由广州市无害化处置中心回收、焚烧,必须做好详细记录,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十九、发生医疗废物处理事故后,按照医院制定的应急预案、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有关的规章制度处置,在24小时内上报县卫生局和环保局;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的,应当在12小时内报告,并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可能传染病传播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二医院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全院职工认真学习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2、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我院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制定意外事件发生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3、制定针对不同工种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4、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处理日常工作落实情况;

  5、管理医疗废物档案资料;

  6、分析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其它问题,并组织解决; 临床科室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根据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以下工作要求,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

  三医疗废物院内运输管理规定

  一、运送人员每天下午4时30分从各科室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从高楼层到低楼层的路线从楼梯走道送至垃圾贮存间,并锁好门窗;

  二、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垃圾贮存房;

  三、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四、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五、运送医疗废物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

  六、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用含氯消毒液有效氯浓度>1000ppm/L对运送工具推车及容器进行擦拭或浸泡,运用医疗废物的专用车不得运送其他物品;

  四医疗废物集中存放场所管理规定

  一、在一楼垃圾专用房间暂时贮存医疗废物,有严密的封闭措施,加盖、上锁,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

  二、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三、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

  四、每日用含氯消毒液有效氯浓度>1000ppm/L对垃圾房的墙面及地面进行清洁和消毒,定期喷洒防蚊蝇、防蟑螂药物;

  五、设兼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五医疗废物交接工作要求

  一、运送人员收集各科医疗废物要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二、科室实行登记记录;禁止工作人员及清洁工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三、运送人员将医疗废物交于指定的垃圾处理公司时应进行交接点数,详细记录重量、袋数、时间并双方签名;

  四、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六职业卫生安全防护要求

  一、为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如工作服、帽子、口罩、手套、胶鞋等,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

  二、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时,应当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清创,对创面进行严格消毒处理,必要时进行血源性传播疾病的检查和随访,并上报院感科;

  三、被HBV阳性病人血液、体液污染的锐器刺伤,应在24h内注射乙肝免疫高价球蛋白,同进进行血液乙肝标志物检查,阴性者皮下注射乙肝疫苗;

  七医疗废物管理意外事件应急预案

  一、立即报告院办;

  二、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

  三、组织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成员尽快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四、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的区域和污染最严重的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五、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它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六、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置,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七、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进行工作;处理工作结束后,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应当对事件的原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医疗废物的管理制度4

  (一)医疗废物处理管理制度

  一、由医院办公室、临床科室负责对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二、生活垃圾置黑色垃圾袋中,由清洁人员定时收集,院内用密封容器按固定线路进行运送,不能污染环境。集中收集后的生活垃圾应请环保部门及时运走,如无法及时运走的生活垃圾,必须置密封容器中存放。

  三、治疗室内的废物筒应加盖或置存放柜内,分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利器盒等。未被污染的废弃物(如药品外包装、盐水瓶、青霉素瓶等)可以当作生活垃圾处置。敷料、棉签等放置黄色垃圾袋、玻璃安瓿、玻璃器皿、一次性注射器及针头等置于套有黄色垃圾袋的锐器盒中,小心处理以免损伤。放射性废物置红色垃圾袋中。

  四、临床产生的医疗废物必须置黄色垃圾袋中,当装满3/4时扎紧袋口后放入专用医疗废物暂存容器中,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应防渗漏,外表面粘贴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的标签。科室内的医院废物暂存地应粘贴医疗废物标志。

  五、废弃后的注射器与输液器的针头等利器、被血液和体液污染的注射器与输血器等应放入利器盒内,定时由保洁公司的专职人员运至医疗废物暂存点,减少工作人员刺伤的发生。

  六、清洁人员收医疗废物时,应记录,临床科室签名认可。科室收集总量应与运出医院的总量进行核对,以免流失。

  七、被血液、体液污染的口罩、帽子、鞋套、中单、尿布、便盆等按医疗废物处理。

  八、病原体的培养基、菌种等高危废弃物,应先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剂消毒后,再按医疗废弃物处理。

  九、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产生的废物应当使用双层黄色垃圾包装袋,并及时密封。

  十、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各类废物不得取出。包装物或者容器外表面被污染,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十一、禁止将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合,如不慎将生活垃圾混入医疗废物中,那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理。

  十二、医疗废物由医院专人、定时、固定线路、密封容器进行收集、运送,不能污染环境。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十三、医疗废物收集人员负责登记各部门医疗废物的产生量(袋数),并请该部门人员确认。医疗废物装箱时,箱外要标明袋数,并加以登记。

  十四、医疗废物收集人员应做好必要的防护,如工作衣、手套等。应及时清运,按规定的时间和路线送至指定暂存地。

  十五、医院集中存放医疗废物的房间必须上锁,避免流失。

  十六、垃圾房应每天进行清洗、消毒,外墙粘贴有明显的医疗废弃物警示标识、“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和医疗垃圾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有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储存容器应绝对密闭,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有上下水、洗手等设施。

  十七、废弃的麻醉、精神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十八、任何人不得将医疗废物自行外运、外卖,医疗废物每天由广州市无害化处置中心回收、焚烧,必须做好详细记录,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十九、发生医疗废物处理事故后,按照医院制定的应急预案、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有关的规章制度处置,在24小时内上报县卫生局和环保局;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的,应当在12小时内报告,并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可能传染病传播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二)医院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全院职工认真学习《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2、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我院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制定意外事件发生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3、制定针对不同工种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4、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处理日常工作落实情况。

  5、管理医疗废物档案资料。

  6、分析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其它问题,并组织解决。

  (三)医疗废物院内运输管理规定

  一、运送人员每天下午4时30分从各科室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从高楼层到低楼层的路线从楼梯走道送至垃圾贮存间,并锁好门窗。

  二、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垃圾贮存房。

  三、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四、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五、运送医疗废物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

  六、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用含氯消毒液(有效氯浓度>1000ppm/L)对运送工具(推车及容器)进行擦拭或浸泡,运用医疗废物的专用车不得运送其他物品。

  (四)医疗废物集中存放场所管理规定

  一、在一楼垃圾专用房间暂时贮存医疗废物,有严密的封闭措施,加盖、上锁,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

  二、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三、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

  四、每日用含氯消毒液(有效氯浓度>1000ppm/L)对垃圾房的墙面及地面进行清洁和消毒,定期喷洒防蚊蝇、防蟑螂药物。

  五、设兼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五)医疗废物交接工作要求

  一、运送人员收集各科医疗废物要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二、科室实行登记记录。禁止工作人员及清洁工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三、运送人员将医疗废物交于指定的垃圾处理公司时应进行交接点数,详细记录重量、袋数、时间并双方签名。

  四、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六)职业卫生安全防护要求

  一、为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如工作服、帽子、口罩、手套、胶鞋等,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

  二、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时,应当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清创,对创面进行严格消毒处理,必要时进行血源性传播疾病的检查和随访,并上报院感科。

  三、被HBV阳性病人血液、体液污染的锐器刺伤,应在24h内注射乙肝免疫高价球蛋白,同进进行血液乙肝标志物检查,阴性者皮下注射乙肝疫苗。

  (七)医疗废物管理意外事件应急预案

  一、立即报告院办。

  二、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

  三、组织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成员尽快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四、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的区域和污染最严重的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五、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它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六、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置,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七、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进行工作。处理工作结束后,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应当对事件的原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医疗废物的管理制度5

  一、医疗废弃物必须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

  二、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要求建立医疗废弃物专用的密封贮存室,标明标志并加锁,防止医疗废弃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

  三、由门诊指定专人对输液管和注射器类(经过消毒、毁形)、玻璃器皿类、组织血液样本、试管或其它类进行分类,分别用易燃无毒的软包装袋密封装好,并贴上分类标识卡。

  四、分类包装好的医疗废弃物由清洁工人送至存放医疗废弃物的贮存室的专用密封桶中。

  五、定期由后勤人员将医疗废物送至县卫生局指定地点,针头等类物品定期焚烧处理。并如实填写收运交接时间、种类、数量的医疗废弃物转移联单和经办人签名。

  六、医疗废弃物贮存室每天由清洁工人清洗,并用2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喷洒消毒。

  七、对有关接触处理医疗废弃物的人员定期进行知识培训。

医疗废物的管理制度6

  1.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它危害性的废物和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医院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严格的管理,未经消毒或无害化处理,不得排放、清掏或作农肥。

  2.要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医院感染管理科对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运送、处置处理等进行监控,并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3.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应按类别分装于专用的有警示标识的黄色包装袋或容器内,并进行登记,内容包括废物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办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每日由专人到各科室收集医疗废物,暂贮于指定的安全贮存点,每2天集中焚烧一次,并做好登记和人员防护。

  4.严禁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或在非贮存地倾倒医疗废物。

  5.医院必须设置污水、污泥处理装置,并有专人负责。污水处理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正确掌握有关卫生知识及设备操作技术。

  6.医院污水应经污水处理站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并定期检测,达到国家《医院污水排放标准》后,方可排人城市下水系统。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的排泄物应消毒处理,再排入医院下水。

  7.化学毒性废物的管理遵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执行。放射性废物的管理遵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执行。

  8.医院感染管理科每季度对医疗废物、医院污水处理设施与效果进行一次监测评价并存档。

  9.本制度未涉及的内容或与国家有关规定相冲突的地方,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为依据执行。

  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医疗废物包括: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5大类。

  感染性废物

  1.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包括: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及其他各种敷料;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废弃的被服;其他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

  2.医疗机构收治的'隔离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

  3.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

  4.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

  5.废弃的血液、血清。

  6.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视为感染性废物。

  损伤性废物

  1.医用针头、缝合针。

  2.各类医用锐器,包括: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等。

  3.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

  病理性废物

  1.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等。

  2.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尸体。

  3.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等。

  药物性废物

  1.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如:抗生素、非处方类药品等。

  2.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包括:致癌性药物,如硫唑嘌呤、苯丁酸氮芥、萘氮芥、环孢霉素、环磷酰胺、司莫司汀、三苯氧氨、硫替派等;可疑致癌性药物,如:顺铂、丝裂霉素、阿霉素等;免疫抑制剂。

  3.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

医疗废物的管理制度7

  1、医用垃圾暂存站应远离医疗区、人员活动区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场所,应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防无关人员进入,以及有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

  2、按照《关于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建设达标及设置警示标志的通知》的.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警示标识。

  3、医疗废物暂存站由保洁员负责管理。贮存设施和设备应定期消毒。

  4、医用垃圾暂存站只能用于存放医疗废物,不得混放其他物品。所贮存的医疗废物应放入带盖的塑料容器中。

  5、盛装医疗废物的容器应完好无损,发现破裂、开裂,应及时更换、修复。

  6、医疗废物暂存站内应备用应急设备和工具,包括个人安全防护装备、消防灭火设备、泄露物清理工具、消毒剂、备用容器等。

  7、医疗废物暂存站停用或转作他用时,应采取措施消除污染。

  8、保洁员对各科室集中收集的医疗废物要按照规定进行称重、登记,做好有关的交接记录。

  9、医疗废物暂存站,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制止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医疗废物的管理制度8

  一、医院成立医疗废物管理小组,负责贯彻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设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的日常管理。

  二、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医院产生的废物分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两类,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损伤性废物和放射性废物。

  三、严格对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分类,生活垃圾用黑色垃圾袋包装,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用黄色垃圾袋包装,损伤性废物用利器盒包装,放射性废物用红色垃圾袋包装,同时设有警示标识和记录标签。

  四、被隔离的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采用双层袋包装,并及时密封。包装或容器外部被感染性废物污染的,应进行消毒或加一层包装。

  五、各科室根据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的'要求,按规定的线路和时间运送医疗废物。运送的医疗废物必须密封包扎,确保不损坏、不泄漏。各部门产生的医疗废物统一运送至医疗废物转运站集中贮存,并进行交接登记。

  六、医院设立垃圾中转站,中转站为密封式,具有防鼠、防蝇、防盗功能,设专人负责。所有垃圾日产日清,医疗废物交具环保资质的垃圾焚化厂作无害化处理。设有医疗废物交接登记联单和记录。

七、任何人不得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八、医院对新上岗工作人员进行医疗废物管理的岗前培训,定期对在职工作人员进行医疗废物管理知识进行培训。

医疗废物的管理制度9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的通知》(赣卫监督字〔20xx〕15号)的要求,我大队派出了执法人员员于20xx年4-6月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内镜诊疗室、口腔科、手术室、消毒供应室、感染性疾病科、检验科(化验室)、重症监护室以及医疗废物暂存间等场所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将情况小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制定方案,落实责任。为确保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有序开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健全了制度,明确监督重点、监督要求,确保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到位。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方面,所有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均制定了各项措施,各单位疫情报告基本规范,有专(兼)职疫情报告人员,传染病报告卡填写项目也基本齐全,未发现迟、漏、瞒报的现象。

  (三)对血液透析室、内镜诊疗室、口腔科、手术室、消毒供应室、感染性疾病科、检验室等重点科室的监督检查,一是均建立了传染病防治管理组织、疫情控制、生物安全、消毒隔离和医疗废物处置等制度及应急预案。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未执行一人一用一灭菌;实验室产生的医疗废物均使用高压灭菌后按感染性废物处理;一级以上医疗机构按要求建立了预检、分诊制度;县人民医院规范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及发热门诊;从事传染病诊治的医护人员、就诊病人采取相应的卫生防护措施;基层医疗机构发现疫情时,为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提供诊疗或按规定转诊并记录;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运送车辆及工具以及医疗废物、污水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二是组织了消毒隔离知识培训,有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和手卫生设施设备并使用规范;做到了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一人一用一消毒,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较好;三是三个二级生物实验室都成立了生物安全委员会,建立健全了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体系和感染应急预案,建立实验档案,实验室布局合理,有相对独立区域,分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设施设备符合相应的条件要求,有生物安全标识和消毒设施,生物安全柜有定期进行检测。进入实验室配备个人防护用具齐全,实验室靠近出口处设洗手池或快速手消毒剂(二级实验室有洗眼器和喷淋装置);实验人员符合资质要求。实验室菌毒种及样本在同一建筑物消毒灭菌处理,按规定对空气、物表等消毒处理。

  (四)在医疗废物处置方面,2家二级医疗机构、14家乡镇卫生院和疾控、妇保院能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医疗废物进行收集、包装、运送、暂存处理。大部分乡卫生室能按规定收集处理医疗废物。但少数单位存在未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医疗废物登记记录不全以及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不规范的现象。所有医疗机构的医疗污水都有统一收集并经严格消毒。

  二、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暂存时间有超过2天的现象;

  (二)部分基层医疗机构的缺乏对医疗污水的PH值、余氯含量的监测

  (三)个别单位门诊日志登记项目登记不全。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加强对《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达到自觉依法防治传染病的目的。

  (二)强化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医疗废物处置、消毒隔离制度和传染病疫情控制等工作的管理制度,落实工作职责,明确具体责任人。

  (三)做好人员培训工作。特别是个体诊所人员的培训,定期组织学习传染病防治有关工作规范,提高医护人员素质。

医疗废物的管理制度10

  1. 所有医务人员包括工勤人员都应当接受医疗废物管理知识的培训,以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认识。

  2. 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应掌握废物管理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

  3. 医疗废物相关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1) 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本院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

  (2) 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

  (3) 掌握医疗废物分类中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等知识。

  (4) 掌握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处置过程中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5) 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医疗废物的管理制度11

  建立医疗废物管理体系

  将医疗废物管理纳入医院感染管理处重点工作之一,成立了医疗废物管理小组,医院法人代表为组长,副组长是感染管理处处长、护理部主任、后勤管理处长,组员是感染管理处负责消毒隔离工作的干事、护理部副主任、供应室护士长、后勤管理处干事。各科的院感小组长及护士长为科室医疗废物管理具体负责人。临床各科室负责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保洁公司负责医疗废物的运送和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后勤管理处负责运送人员的管理。医院感染管理处为医疗废物管理的监控部门,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各个环节落实情况并及时发现分析和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制定了医疗废物的相关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我院的《医疗废物管理及分类收集制度》、《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检验科及实验室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医疗废物回收人员职责》、《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意外事故应急预案》,并建立了质量否决机制。

  加强对全员职工的.培训:医生、护士、行政人员、后勤人员、保洁工人等进行医疗废物知识的培训,主要是医疗废物的概念、分类收集、运送、贮存、登记制度、医疗废物的危害、消毒制度、个人防护,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实行不同形式的培训:讲课、发放资料、问答、考试。

  强化医疗废物的管理

  临床科室是医疗废物产生地,其分类收集是整个医疗废物管理实施的重要环节,主要是对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的管理。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分别收集,诊疗过程中产生的棉签、棉球引流纱条、纱布及其它各种敷料,一次性卫生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废弃的被服、传染病病人的生活垃圾直接装入黄色垃圾袋中密封收集;医学检验中产生的培养基、标本、菌种、毒种等就地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然后按感染性废物处理;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输血器等,取下针头放入利器盒后,放入双层黄色垃圾袋中密封;损伤性利器,直接放入利器盒

  中。包装袋使用统一印制的标识,使用前检查有无破损、渗漏、医疗废物不得超过包装袋或容器的3/4,严密封口。如有特殊传染病或发现泄漏污染,污染处消毒或用双层黄色垃圾袋封口收集。并在所有的包装袋外面粘贴标签,上面注明时间、科室、内容物。

  严格交接登记制度:医疗废物产生地建立登记本,内容包括时间、种类、数量,并有交接双方签字(各自的登记本),并按规定路线运送。在与市环卫交接时,要有时间、重量(数量)、双方工作人员签字。我院的登记本上有市环卫车辆号码记录,登记本按要求保存3年。

  运送人员的个人安全防护:上岗前建立健康档案,工作中严格着装上岗,严格执行医疗废物收集的操作流程。暂存地设有明确标识,医疗废物贮存不得超过48小时,每天应对车辆、用具、环境消毒,消毒时正确使用消毒剂。

医疗废物的管理制度12

  (1)加强全员医疗废物管理的教育和培训,捉高其管理的意识,人人参与管理,落实到位,责任到人。

  (2)严格医疗废物的分类管理。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上述废物必须分类,不得混合放置

  ——感染性废物:包括被病人的血液、体液、排泻物污染的棉球棉签、纱布、注射器、输液皮条等一次性医疗物品、废弃的被服、被隔离收治的传染性病人的生活垃圾、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菌种、废弃的医学标本血液、血清等。

  管理办法:病区、门诊、检验科、产房、手术室等科室所使用后的棉球、棉签、纱布,注射器、输液皮条等感染性医疗垃圾、传染病区病人的生活垃圾全部放入专用的黄色塑料袋存放。

  ——损伤性废物:包括废弃的医用针头、缝合针、解剖、手术、备皮刀、玻璃试管、安瓿等。管理办法:病区、门诊、检验科、产房、手术室将废弃的医用针头、缝合针、解剖、手术、备皮刀放入专用的利器盒中。

  ——药物性废物:包括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管理办法:药剂科、病区、门诊等科室如有上述药物性废物一律用黄色塑料袋存放。 医务人员、行政办公室、医院食堂的生活垃圾一律用黑色垃圾袋存放。

  (3)各科室在存放医疗废物前,仔细检查塑料袋有无破损、渗漏,存放的医疗废物只能达到塑料袋的3/4后必须进行封口,放人塑料袋内的所有医疗废物不得再取出。

  (4)科室、病区必须按照医院规定的时间和道路运送医疗废物、垃圾至医院指定的暂存点。

  (5)存放垃圾的容器、运送垃圾的车辆每日用含氯消毒剂1500/l或0 5%过氧乙酸进行消毒和清洁。

  (6)对一次性医疗废物,由专人进行回收,做好交接、数量登记,交科室当班人员签名。

  (7)医院医疗废物一律由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进行处置。医疗废物暂存区域禁止吸烟、饮食,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定期用含氯消毒剂1500/l或0.5%过氧乙酸进行消毒和清洁。

  (8)各科室不得私自处理上述任何污染废物,如发现有违规者,由所在科室的负责人承担全部责任。

  2、后勤保障制度(通讯、车辆、设备、药品、物资保障制度)

  (1)、成立以分管院长为组长的物资保障领导小组,负责突发事件通讯、车辆、医疗设备、药品和防护物资的需求计划和分配计划的制定,沟通与属地突发事件工作指挥部物资保障组的联系渠道,保证医疗应急救援一线工作的需要。

  (2)、掌握本医疗机构应急处置工作的医疗设备、常用药品、防护物资的基本情况,了解相关的供求状况,多渠道组织资源。

  (3)、对部分采购困难的药品,制定采购预案,疏通供应渠道,确保药品的供应。

  (4)、对紧急需求的物资、药品、设备提出调配的方案,并负责落实。

  (5)、必须保持车辆24小时处于待命状态,不得用于非救援工作,驾驶员必须做好出车前、途中、完成任务后的车辆自检自查工作;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常规急救药品和急救器材,急救设备、急救药品和器材使用要纪录完整。

  (6)、物资保障成员要保障通讯畅通,不得因通讯因素影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医疗废物的管理制度13

  一、根据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院产生的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并实行登记制度。

  二、医疗废物的回收登记工作由总务科指定的'专职回收人员具体负责。

  三、医疗废物的回收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

  四、登记应准确、及时,数量真实并认真填写,项目齐全,签全名。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五、如将医疗废物交由取得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应依照危险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

  六、医疗废物专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保存时间为5年,不得随意丢弃。以备环保部门和上级卫生部门检查。

  七、对每一批次医疗废物交接的数量和重量进行认真、准确的登记,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八、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对医疗废物的回收登记进行监管。

医疗废物的管理制度14

  立即停用或清除引起过敏的物质。病人就地平卧,吸氧,针刺人中、十宣、内关穴。

  肾上腺素0。5~1mg皮下注射(小儿0。02~0。025mg/kg),必要时

  10~15min后重复注射。

  地塞`米松10~20mg或氢化可的松100~200mg加入5%葡萄糖液

  20~40ml内静注。

  扩充血溶量:5%G·S 1000ml静滴。

  血管活性药:多巴胺40~80mg加入5% G·S 500ml静滴。

  可与间羟胺联合应用。必要时给予去甲肾上

  腺素1~4mg加入5%G·S静滴。

  抗组织胺药物:肌注异丙嗪25~50mg,扑尔敏10mg。

  10%葡萄糖酸钙10~20ml缓慢静注。

  观察24小时,以防过敏性休克再次发生。

医疗废物的.管理制度15

  一、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块及其他各种敷料物被视为感染性废物。

  三、医疗废物放入黄色垃圾袋或垃圾桶,放射性废物(放射源、同位素等。)装在红色垃圾袋里。

  四、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五、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六、传染病患者或疑似传染病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应使用双层包装,并及时密封。

  七、放入包装或容器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八、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和容器的'外表面应有警示标志,并在每个包装和容器上显示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类别、日期和需要的特殊说明。九、科室指定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登记、交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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