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检查管理制度

时间:2025-11-29 01:15:04 好文 我要投稿

【热】设备检查管理制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设备检查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热】设备检查管理制度

设备检查管理制度1

  1.凡属在用的(包括备用的)生产、辅助生产的机械、动力设备、起重运输设备、仪器、仪表、厂房、建筑物、构筑物等均应参加检查评级。正在检修的设备,按检修前的技术状况定级,停用1年以上的设备,可不参加检查评级。

  2.设备检查评级工作,必须定期进行。车间每月进行一次,由车间领导组织技术人员、干部、工人(机、电、化、仪)对所有生产设备按评级标准细则进行认真的'检查、评级。设备评级中发现的缺陷、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应建立台帐,进行整改。并按规定时间将上月设备技术状况报设备动力管理部门,设备动力管理部门每月应对各车间的检查评级情况进行抽查。每季厂领导应会同设备动力管理部门组织专业管理人员、车间领导、技术人员对全厂主要设备进行检查评级,并对完好机泵房、完好配变电室、完好控制室(仪表室)、完好建筑物和构筑物及无泄漏区(车间)进行检查、确认。

  3.设备等级评定,分为不完好设备和完好设备。

  4.设备检查评级时查出的设备缺陷,车间应及时组织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列入设备检修计划;缺陷严重而影响安全生产时,应进行紧急处理,关及时汇报,由有关部门组织处理。

  附录:

  1.完好设备标准

  (1)零、部件完整齐全,质量符合要求。

  ①主辅机的零、部件完整齐全,质量符合要求;

  ②仪表、计器、信号联锁和各种安全装置、自动调节装置齐全完整、灵敏、准确;

  ③基础、机座稳固可靠,地脚螺栓和各部螺栓连接紧固、齐整,符合技术要求;

  ④管线、管件、阀门、支架等安装合理,牢固完整,标志分明,答合要求;

  ⑤反腐、保温、防冻设施完整有效,符合要求。

  (2)设备运转正常,性能良好,达到铭牌出力或查定能力。

  ①设备润滑良好,润滑系统畅通,油质符合要求,实行“五定”、“三级过滤”;

  ②无振动、松动、杂音等不正常现象;

  ③各部温度、压力、转速、流量、电流等运行参数符合规程要求;

  ④生产能力达到铭牌出力或查定能力。

  (3)技术资料齐全、准确。

  ①设备档案、检修及验收记录齐全;

  ②设备运转时间和累计运转时间有统计、记录;

  ③设备易损配件有图纸;

  ④设备操作规程、检修规程、维护保养规程齐全。

  (4)设备及环境整齐、清洁,无跑、冒、滴、漏;

  2.完好建筑物、构筑物标准

  (1)档案完整、齐全。

  (2)基础部分

  ①无腐蚀、裂纹发生,倾斜、下沉要保持在允许范围之内;

  ②螺栓、支架、铆部件没有松动现象。

  (3)承重部分

  ①承重构架的梁、柱、楼板、框架及墙体结构完整。负载、裂纹、倾斜要在允许范围内。

  ②保护层及防护层完整有效。

  (4)地面部分地面完整,排水通畅,反腐有效,裂纹和变形在允许范围内。

  (5)屋盖部分不漏,无积物,排水通畅,无设计外负荷。

  (6)门窗玻璃完整牢固。

  (7)围栏、梯子完整无损。

  (8)避雷装置完整、安全、可靠。

设备检查管理制度2

  1、维修人员在检查、检修设备和排除故障时,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2、根据设备运转情况和有关规定确定大、中、小修,实行计划性检修,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3、跟班维修工要做到三勤(勤观察、勤询问、勤检查),两快(出现事故快处理,快回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4、严格按设备的`完好标准检查、检修,凡不完好的设备不准运行。

  5、凡经过大修后的设备,使用前必须经职能部门验收完好后,方可投入运行。凡运行的时间超限,或在井下无法检修的设备,必须及时升井拆检,不准带病运转。

  6、严格按规定周期进行设备维修,并认真填写各种检修记录。

设备检查管理制度3

  1、处里要有每台固定设备的技术档案,技术人员要定期对设备性能进行测试。

  2、使用设备的班组长是本班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也是本班组设备的第一管理者,负责对本班组的设备定期进行检查。

  3、班组长要对本组的设备进行管理,做到定期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严禁设备“带病”工作。

  4、设备的使用要按照设备的技术性能、操作规程、出厂说明书进行操作,严禁违章操作。

  5、设备的机修、电修要有专人包机,严禁他人私自拆卸、修理。

  6、本班组设备要有本班组专人操作,严禁他人操作使用。

  7、操作旋转设备,工作前要进行空车试验,查看各部油路是否畅通,有油孔之处,要用油壶注油,使机床各部得到充分润滑,而后再进行工作。

  8、工作结束,拉断设备电源,各种手柄放在空位置,清扫干净机床及设备周围的.铁(木)屑,做好文明生产。

  9、电气设备、线路的维修、维护,必须是专职电工操作,严格遵守电气作业操作规程。

  10、电气设备周围严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并要保持干净、通畅。

  11、电气设备要有良好的接地装置,电气仪表按要求定期报送有关部门检测效验,保持灵敏、准确、可靠。

  12、无法维修、使用的设备要及时报送机电科。

设备检查管理制度4

  1、明确燃气和电气设备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定设施登记、职业资格、检查部位和内容、检查工具、发现问题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要点。

  2、燃气、电气设备的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采购燃气、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2)燃气和电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人员操作,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应安装防雷、防静电系统;

  (4)不得随意乱接燃气线路、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燃气和电气设备;

  (5)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6)对燃气、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长时间超负荷运行;

  3、防雷、防静电系统的自检自测应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并填写《防雷、防静电检测登记表》。

  4、防雷、防静电系统的检查和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1)每年雨季之前,应对防雷、防静电设备和接地装置进行检查、维护;

  (2)检测中发现的`问题限期维修,保证防雷、防静电系统的完好有效;

  (3)对符合报废标准的设备,应及时报废和更新。

  (4)自检结果应及时上报单位主管安全部门存档备查。

设备检查管理制度5

  一、学校总务处全体人员应经常在校园内巡回检查校舍及教学和生活设备使用情况,定期进行日常维修养护,以保持校舍的完好和设备的正常使用。

  二、每学期开学前将各班损坏桌椅、黑板等设备及办公室公用设备检修完好,并根据新学期教务处提供的各班和办公室人数配齐桌椅等设备。

  三、平时要经常深入教室、办公室了解检查桌椅等设备的使用情况,并随时收回停用损坏的桌椅及设备。

  四、维修人员在做好全校的`桌椅、办公用具、照明以及电器、线路管道的检查维修保养工作外,并要厉行节约,修旧利废。

  五、各班级及办公室应爱护公物,发现问题及时报修,并查找损坏原因及时纠正,总务处酌情处理。

设备检查管理制度6

  一、运行班压缩机岗位及充装岗位当班人员每隔30分钟对压缩生产、储存、供应系统的所有设备、管线、仪器、仪表按工艺技术要求逐一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和处理,并作好记录,以防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安全。

  二、巡回检查路线:

  1、压缩机岗位:进气过滤器——调压器——缓冲罐——进气分离器——压缩机——再生干燥气——控制柜——配电瓶——水泵。

  2、充装岗位:输气管线——充气阀——充气压力——售气机——充气管线。

  四、检查内容:

  1、机器运转是否正常,各级、各点压力、温度是否符合工艺要求,有无超负荷,声音是否正常;

  2、干燥器再生压力,温度是否正常;

  3、各控制阀门是否正常,仪表是否准确无误;

  4、配电屏,控制柜上各元件是否运转正常;

  5、气瓶库压力,安全是否正常可靠;

  6、各连接点阀门有无泄漏。

设备检查管理制度7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通河有限公司生产部电检班在设备巡回检查管理工作的制度及考核办法。

  本制度适用于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通河有限公司生产部电检班全体员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制度,然而,鼓励根据本制度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dl/t800—20xx 电力企业标准编制规则

  dl/t838—20xx 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

  gb/t19001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qb 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通河有限公司标准(管理标准)试行

  3 术语和定义

  为了掌握、监视设备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异常和缺陷,确保厂内运行及备用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应进行定期巡视。

  4 管理职责

  4.1 班长负责对班组设备巡回检查管理工作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4.2 班组技术员应及时掌握班组设备巡回检查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向班长汇报,并提出改进意见。

  4.3 班组成员应严格执行设备巡回检查制度,按巡回检查制度要求检查自己所负责的设备。

  5 管理内容及要求

  5.1 巡回检查应由设备专责人负责,检查时对设备做到看、听、摸、嗅和必要的测量,掌握设备运行参数及健康状况,检查时必须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5.2 巡回检查过程中,发现设备异常时,应立即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和加强监督,并汇报班长立即安排处理,原则上不得擅自处理,但遇到威胁人身安全及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可先进行处理(但必须判断准确,否则是误操作),然后立即汇报值长和本班班长,再由班长进行逐级汇报,制定解决方案。

  5.3 遇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特殊巡回检查

  5.3.1 设备改进或大修后并网的72小时内。

  5.3.2 设备小修后并网的`24小时内。

  5.3.3 设备在异常状态下运行。

  5.3.4 事故、障碍处理后运行8小时内。

  5.3.5 遇到大风、暴雨、大雪、冰雹、雷电、严寒、酷暑、浓雾等恶劣天气时。

  5.3.6 设备在粉尘、高温、强酸碱、雾气、潮湿、水质恶劣等环境下运行。

  5.4 巡回检查时间

  5.4.1 正常情况下,主厂房内设备确保每两天检查一遍(室内10kv设备及变压器每周检查一次);500kv开关场、主变压器、高压厂用工作变、启备变压器每天检查一次。负责人应有巡视检查记录。

  5.4.2 其它外围设备应保证每周检查一次,班组应有巡回检查记录。

  5.4.3 班组根据所管辖设备系统特点制定本班组设备详细巡视检查时间。

  5.5 巡回检查内容及路线

  5.5.1 班组巡回检查的内容及巡回检查路线图,由班组按所管辖设备系统的特点自行制定(由专责人自行编制,班组技术员负责汇总)。

  5.5.2 重点巡回检查内容

  5.5.2.1 设备运行状况及系统运行方式。

  5.5.2.2 异常状态下的运行设备。

  5.5.2.3 备用设备是否处于备用状态。

  5.5.2.4 设备检修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完整。

  5.5.2.5 各种仪器、仪表指示及记录的正确性。

  5.5.2.6 各种信号及连锁装置的可靠性。

  5.5.2.7 班组根据所辖设备实际情况,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自行制定哪些设备巡视检查须开工作票,并上报审核存档。

  6 检查与考核:

  6.1因设备巡回检查不到位造成不安全事件,每次扣50—500元。

  6.2部门放的巡回检查卡未按时收回,每次扣50元。

  6.3 本制度的执行情况由康平发电有限公司生产部电检班班长负责检查与考核。

  6.24 依据本制度和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进行

设备检查管理制度8

  一、电气设备实行统一安装、定期检查制度。

  二、电气设备的检查由部门负责,具体由电工负责实施。

  三、每年对建筑物防雷设施、电气接地装置在雷雨季节前进行防雷接地检测。

  四、每年对所有电气设施进行两次消防安全检测,及时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

  五、电气日常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故障,管理使用人要立即报告部,严禁带病运行和私自修理。

设备检查管理制度9

  1、设备管理中心根据《XXXX质量标准化》标准以及机电设备完好标准,每月组织相关部门对设备使用单位进行一次设备现场运行维护管理检查。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①检查设备的零部件是否齐全、完好。

  ②检查管路、阀组是否串液、漏液。

  ③检查泵站压力是否正常。

  ④检查是否按制度规定保养设备,是否对设备润滑点按期加油润滑,是否按制度规定管理油脂。

  ⑤对防爆设备的`防爆性能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查。

  ⑥检查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⑦检查电缆电器设备安装是否规范,技术整定是否满足技术要求。

  ⑧检查设备运行记录是否健全规范。

  ⑨检查供电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年检,接地系统是否定期校验,工作面供电设计是否规范,电器整定是否按设计执行。

  ⑩检查大型固定设备是否台台完好。

  其他:设备管理中心对实施检查的结果进行通报,并按公司有关管理制度进行奖惩。

  2、设备办对定期维修、定期点检和专项点检以及定期组织的现场运行情况检查,必须形成定期维修、定期点检、专项点检、设备现场运行检查等记录,相关记录内容与表格等由设备办制定或修订。形成记录应及时存档保管。

  3、设备办每季度根据相关记录,对采煤机、掘进机、主副井提升机、前后部运输机、主胶带运输机等主要设备编制《设备现状综合评价表》,作为设备更新、设备项修、设备大修理及设备报废的主要依据。

设备检查管理制度10

  1、明确燃气和电气设备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定设施登记、职业资格、检查部位和内容、检查工具、发现问题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要点。

  2、燃气、电气设备的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采购燃气、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2)燃气和电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人员操作,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应安装防雷、防静电系统;

  (4)不得随意乱接燃气线路、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燃气和电气设备;

  (5)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

  (6)对燃气、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长时间超负荷运行;

  3、防雷、防静电系统的.自检自测应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并填写《防雷、防静电检测登记表》。

  4、防雷、防静电系统的检查和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每年雨季之前,应对防雷、防静电设备和接地装置进行检查、维护;

  (2)检测中发现的问题限期维修,保证防雷、防静电系统的完好有效;

  (3)对符合报废标准的设备,应及时报废和更新。

  (4)自检结果应及时上报单位主管安全部门存档备查。

设备检查管理制度11

  1.防爆设备检查是保证井下电气安全的专业组织,为使其能正常开展工作,做到有职有权,我矿该组设在机电科,业务上由机电矿长或机电副总工程师直接领导。防爆检查员要从井下电气维修工中挑选,并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身体素质好,业务熟练,经过防爆原理、三大保护等专业培训,且有合格证书。防爆检查组要保持人员相对稳定,该组人员调动要经过机电矿长批准,并报公司机电处备案。

  2.防爆设备检查组应对全矿防爆电气管理组、电缆组和小型电器组的工作质量负责检查、监督,但不能兼任矿并口修理厂的'防爆设备检修后的质量验收工作。

  3.防爆检组应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防爆电气设备标准汇编》、《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等有关规定,对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防爆电器)的各项制度有检查、监督实施的权力和义务。

  4.由于防爆检查组工作失职,不按期检查防爆性能和不负责任造成失爆或发生事故,应有机电矿长负责追查防爆检查组及责任人的责任。

  5.防爆检查组应建立下列记录:

  a.日检查隐患记录,并将此记录一式三份送机电矿长,矿机电科及被检查单位各一份。

  b.日检查隐患的处理登记表。

  c.设备库内存放的防爆设备及小型防爆电器的质量抽查情况记录。

  d.全矿及分区、队的失爆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的图表。

  e.三大保护抽查情况的记录。

  f.电缆抽查情况的记录。

  g.有关会议记录及有关的文件和标准汇编。

  h.6.对全矿防爆设备状态要实行旬分析,月总结,以书面报机电矿长。

设备检查管理制度12

  一、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根据《消防法》和《铁路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燃气、电气设备”主要指本单位现有的下列设备:氧气、乙炔融接设备,电焊机,电动起重机,装卸车机,皮带输送机,充电机,电气动力机床,管内电气线路及照明设备等。

  二、燃气、电气设备的检查检测

  第三条 氧气、乙炔瓶的减压阀、压力表由使用者在每次使用前进行检查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不准使用。

  第四条 氧气、乙炔瓶的减压阀、压力表的技术检测每年一次,由分公司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在检测时提供“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表格,要求检测单位在检测后另外提供此检测记录,并将此检测记录复印后报公司消防管理员备案。

  第五条 电动起重机的日常及定期检查、保养、检修由分公司定人定责执行。技术检测由分公司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在检测时提供“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表格,要求检测单位在检测后另外提供此检测记录,并将此检测记录复印后报公司消防管理员备案。

  第六条 其他设备及电力、照明线路的日常及定期检查、保养、检修由分公司按规定执行,但电力、照明线路分公司每年要组织专业人员在夏季雷雨来临之前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和测试,并填写“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表格,复印后报公司消防管理员备案。

  三、燃气、电气设备的防火、防雷电管理

  第七条 电气线路防短路措施:

  1、新建或改造电气线路,必须严格按照国家一系列的《电气设计规范》的规定,设计、安装、调试、使用和维修。

  2、防止电气线路绝缘老化,除考虑环境(环境温度、潮湿和化学腐蚀)条件的影响外,还应定期对线路的绝缘情况进行检查。对500v以下的绝缘导线线路检查,使用500v或1000v兆欧表测定,线路的绝缘电阻不应低于0.5兆欧。

  3、不同工作环境(爆炸危险场所、高温、高湿和有化学腐蚀的场所)情况下,电气线路中导线和电缆的选择和敷设,严格按照国家相应的《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规定进行。

  4、按规定安装断路器或熔断器,安装阀型避雷器进行线路保护;

  5、加强电器线路的安全管理,防止人为操作事故和未经允许情况下乱拉乱接线路。

  第八条 电气线路防过载措施:

  1、合理选用导线截面,安装线路时由专业人员负责,并严格执行国家设计规范,不准许乱拉电线和随意增加负载。

  2、定期测量和检查线路负荷情况,安装合适的熔断器和过负荷保护装置。

  3、随着线路负荷的增加,及时更换适应于相应容量的导线截面,或者根据生产程序和要求,对用电负荷进行合理的调节,避开用电高峰或将时间相互错开达到防止过负荷的目的,为避免以外过载,还可在线路上安装自动过负荷保护开关。

  第九条 电气线路防漏电措施:

  1、在设计和安装电气线路时,导线绝缘强度不应低于线路额定电压,支持导线的绝缘子也要根据线路和电源电压而进行选配。

  2、在特别潮湿的或有酸碱腐蚀性气体的场所,严禁绝缘导线明敷,采用聚氯乙烯套管或钢管布线。

  3、在安装电路时,导线接头处要包扎牢固,同时要防止刀钳等物划伤导线绝缘层。

  4、平时加强检查维护,发现导线绝缘破损及时维修和更换。

  第十条 电气线路防接触电阻过大措施:

  1、导线与导线、导线与电气设备的连接必须牢固可靠。

  2、经常对运行的线路进行巡视检查,发现接头松动或发热现象及时处理。

  3、对大截面积的导线之间的连接焊接或压接。

  4、铜、铝导线相时,采用铜铝过渡接头(在铜铝导线间垫上锡箔或在铜线鼻子上搪锡)。

  5、定期进行电气安全检测,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更换。

  第十一条 电气线路防电弧、电火花、雷击措施:

  1、裸导线间或导线与接地体之间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保持导线的绝缘支持物完好无损,防止导线敷设过松、垂弧过大。

  2、绝缘导线绝缘层无损伤;

  3、熔断器或开关装在非燃材料基础上,并用非燃材料的箱盒保护。

  4、不带电安装和修理电气设备。

  5、安装避雷装置和线路过电压保护装置进行保护。

  第十二条 电动机防护措施:

  1、根据工作环境的安全要求,正确选择电动机的容量和机型。

  2、根据电动机的起动特性,正确选择起动方式。

  3、根据电动机的运行特性,正确采取短路保护、失压保护、过载保护、断相保护、接地保护。

  4、加强维护保养。对电动机经常进行保养,对转轴等勤加润滑油,轴承磨损及时更换,保证运行灵活。暂时不用的,存放在干燥清洁处所,重新使用前测量绝缘电阻低于标准的不投入使用。

  5、三相线路上用电量保持均衡,电源线上的三只熔断器必须采用相同规格的熔丝。

  6、电动机的底座采用不燃材料,不准使用木底座,也不靠近木板墙壁,周围不堆放可燃物。

  第十三条 电气照明设备防护措施:

  1、根据灯具的使用场所、环境要求,选择不同类型的灯具。室外照明选用防水灯具,爆炸危险场所选用防爆灯具。

  2、储存丙类及以上级别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在其他场所使用时,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米。

  3、对卤钨灯具附近使用的导线,采取使用玻璃丝、石棉、瓷珠、瓷管等耐火耐热材料护套的防烤燃措施,防止灯管高温损坏导线绝缘,引起短路事故。

  4、灯泡上不准用布、纸或其他可燃物品遮挡,对镇流器采取隔热、通风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不准将镇流器直接固定在可燃天花板、柜台、展览橱窗内,镇流器与灯管的电压、容量必须相同、相匹配。

  第十四条 电烤箱、电暖气等电热设备防护措施:

  1、工业用大型电热设备,应设置在一、二级耐火建筑内,小型电热设备应单独设在非燃材料的室内,并采取良好通风、排风和防爆泄压措施。

  2、电热设备功率比较大,应防止线路过载,最好采用单独的配线供电,选用耐火或耐热电缆配线,并装设熔断器保护。

  3、小型电热设备和电热器具,如电烤箱、电暖气、电烙铁等,通电使用时,人不能离开,要养成人走电断的好习惯。

  4、电热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可靠接地,在使用过程中,应配备适量的灭火器材,派专人进行管理,并且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

  第十五条 电焊设备防护措施:

  1、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内,不准进行电焊作业,需要检修的设备要拆卸移到安全地点修理。

  2、进行电焊作业的地点与易燃易爆物品车间、仓库、储罐、储柜、堆垛等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尽量远离正在生产的易燃易爆装置、设备和管道。

  3、在安全地点电焊时,周围的可燃物要全部清除,如不能清除时,应用水喷湿,上部盖上石棉板、石棉布或湿麻袋,以隔绝火星。附近有可燃构件时应用铁板、石棉板遮挡。

  4、在高空电焊时,要把下方可燃物清理干净,必要时要用石棉板、薄铁板等非燃材料做成接火盆,上部再盖上一层沙子。风天作业还要防止火花飞溅。

  5、对受压容器、密闭容器、各种油桶、管道,沾有可燃气体和溶液的工件进行操作时,必须事先进行检查,并经过冲洗除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解除容器及管道压力,消除容器密闭状态(敞开口、旋开盖),再进行工作。

  6、在有可燃物品的仓库、车辆、场所等禁火重要部位进行焊接操作时,要严格遵守动火审批制度。由动火的部门或人员向作业区域的消防管理职能部门申请,由作业所在区域的消防安全负责人批准(在必要时应报消防机构审批)办理动火证,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的情况下,才能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内进行焊接。如在载有货物的车辆等或填有可燃物隔热层结构、割焊金属件与可燃物直接接触的地方进行割焊,在割焊接结束看守一段时间,确认无危险后才能离开。

  7、电焊设备应保持良好的状态,外壳可靠接地,电源导线应有足够截面,电焊机和电源应当绝缘可靠,并安装好熔断器予以保护。焊接时必须使用经特殊工种培训考试合格的正式焊工。

  第十六条 电气控制设备开关、接触器的防护措施:

  1、开关、接触器应设在箱内,箱应加盖。木质箱的内表面应敷以白铁皮,以防起火时蔓延。开关、接触器箱应设在干燥处。

  2、开关、接触器的.额定电流和额定电压均应和实际使用情况相适应。

  3、潮湿场所场所应选用拉线开关,有化学腐蚀、火灾危险和爆炸危险的场所应用反腐、防爆的开关、接触器安装在场外适当的地方。

  4、在中性点接地的系统中,单极开关、接触器必须接在火线上,否则开关、接触器虽断开,电气设备仍然带电,一旦火线接地,有发生接地短路引起火灾的危险。

  5、开关、接触器有部件缺失或开关损坏时,应及时补齐或更换,开关、接触器箱外壳应可靠接地。

  第十七条 电气控制设备熔断器的防护措施:

  1、选用熔断器的熔丝时,熔丝的额定电流应与被保护的设备相适应,且不应大于熔断器、电度表等的额定电流。

  2、在电源进线、线路分支和导线截面改变的地方应安装熔断器,尽量使每段线路都能得到可靠的保护。

  3、为避免熔件爆断时引起周围可燃物燃烧,熔断器宜安装在具有火灾危险厂房的外边,否则应加密封外壳并可靠接地,远离可燃建筑物件。

  4、应经常检查熔断器的使用状况,经常除尘,保持熔断器的清洁。

  第十八条 大中型电气设备金属结构整体的防护措施

  1、设备操作者必须经过规定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取得操作证的人员操作,作业中必须按规定穿着绝缘鞋等防护用品。

  2、各种大中型动力机械均应在取用方便的部位装备适用的灭火器。

  3、金属构件的各部要保持可靠良好的电气连接(接触电阻≤10ω),其金属结构整体及其金属走行轨道要按规定接地,接地电阻要≤4ω,以防止漏电、静电、雷击伤害。

  4、当门吊的钢丝绳、装卸车机的链斗等大型电气设备的运动部件与走行轨、车辆接触有放电现象时,应立即停止使用,排除漏电、静电和部件间电气接触不良等故障后方准使用。

  5、大中型电气设备金属结构整体防静电的接地装置可与防感应雷、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共同设置,其接地电阻值,应符合防感应雷和电气设备接地的规定;只作防静电的接地装置,每一处接地体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0欧姆。

  6、接地装置的各连接点应采用搭接焊,必须牢固无虚焊。通用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零)线必须采用多股裸铜线,并符合截面和机械强度的需要。有色金属接地线不能采用焊接时,可用螺栓连接,但应注意防止松动或锈蚀。利用串接的金属构件、管道作为接地线时,应在其串接部位另焊金属跨接线,使其成为一个完好的电气通路。

  四、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设备检查管理制度13

  为了强化员工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仪表设备的日常维护,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奖罚分明,充分调动每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确保每台设备都有人管,每台设备状况都受控,以提高仪表设备的保障能力,达到装置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的目的,结合车间实际情况,并征求班组长意见,经车间班子讨论,特制定仪表联合一车间双包机制管理制度。

  一、双包机领导小组:

  1、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组员:

  2、工作内容:

  2.1、检查、督促“五定期”的执行,落实自己的职责。

  2.2、组员执行每天上岗巡回检查。

  2.3、双包机领导小组每周组织全面检查1次。

  2.4、根据周检结果,每月向事业部推荐3个控制室,5个装置,参加样板评比。

  二、双包机管理及职责分工:

  1、员工包表

  1.1、班组根据辖区仪表设备台账,分清仪表设备的重要等级,并根据班组人员状况,逐台设备承包到个人,由包表人完成所承包仪表的日常维护及保养工作。

  1.2、DCS、PLC、ESD等电子控制设备以及大机组,班组要安排技术业务水平精湛的人员进行专人包机。

  1.3、班组必须明确包机明细,执行组长(岗位技术员)包片,其他班员包到逐台设备。

  1.4、每位员工都要设立双包机记录台账,并结合“五定期”工作内容进行相应的记录。

  1.5、包表人职责范围:

  1.5.1、熟练掌握所包仪表设备的结构、原理、性能、用途和修理技术。

  1.5.2、处理一般仪表设备隐患和故障。

  1.5.3、执行仪表设备维护保养“五定期”。

  1.6、组长(岗位技术员)职责范围:

  1.6.1、熟练掌握所包片区仪表设备的结构、原理、性能、用途和修理技术。

  1.6.2、检查、协助包表人完成仪表设备维护保养“五定期”。

  1.6.3、安排并协调处理本装置内仪表设备故障。

  1.6.4、做好本装置各类档案记录。

  1.6.5、整理本装置技术资料。

  1.7、班长职责范围:

  1.7.1、精通仪表基础知识,要有一定的管理经验。

  1.7.2、班组的日常管理及安全工作。

  1.7.3、安排、检查“五定期”的执行。

  1.7.4、协调解决辖区内较大仪表设备故障。

  1.7.5、提报班组的消耗材料。

  1.7.6、班组员工的实际动手能力的`培训工作。

  2、干部(技术员)包区

  2.1、技术员负责所承包片区的技术管理工作,并根据车间阶段性工作安排,协调组织各项工作的完成。

  2.2、技术员职责:

  2.2.1、精通仪表知识,善于分析、解决问题,有学习热情。

  2.2.2、监督、抽检“五定期”的执行。

  2.2.3、解决片区仪表设备出现的故障问题。

  2.2.4、提报片区设备的备品备件。

  2.2.5、提报片区设备隐患,并初步确定整改、更新方案。

  2.2.6、提报片区设备技术月报(四率报表、月度总结等)。

  2.2.7、员工的理论及实际知识的培训。

  3、主任包装置

  3.1、主任全面负责所承包装置的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等管理工作,确保装置的安全、稳定运行。

  3.2、主任职责:

  3.2.1、精通仪表知识,善于分析、解决问题,有学习热情,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

  3.2.2、负责所承包装置的生产指挥及安全作业。

  3.2.3、检查各项制度、工作的落实。

  3.2.4、技术更新、隐患治理、设备改造、基本建设的落实。

  3.2.5、协调解决装置内重大仪表故障。

  3.2.6、辖区各项计划、报表、报告、方案、总结的审核。

  3.2.7、车间全体员工的培训工作。

  三、双包机仪表设备维护保养细则(五定期):

  1、定期巡回检查:巡回检查执行定人、定时、定点、定路线、定内容。

  1.1、定人:巡回检查执行要有专人负责。

  1.2、定时:

  1.2.1、上午9:00

  1.2.2、下午3:00

  1.2.3、夜间21:00

  1.3、定点:巡回检查设置检查关键点,对关键点的检查要有检查痕迹(挂牌或记录等),对工艺车间设置的仪表巡回检查点,巡检人员必须执行巡检签到。

  1.4、定路线:各仪表专责根据装置生产特点,制定巡回检查路线,巡回检查时,严格按照巡回检查路线进行巡检。

  1.5、定内容:

  1.5.1、仪表设备完好状况

  1.5.2、仪表设备运行状况

  1.5.3、仪表设备泄露状况

  1.5.4、仪表设备供气、供电状况

  1.5.5、仪表设备环境状况

  1.5.6、仪表设备保温、保冷状况

  2、定期清洁卫生:

  2.1、仪表设备要保持清洁卫生,执行每周一次(周二、周三)定期清洁。

  2.2、由于工艺介质泄露以及环境变化对仪表设备造成的污染,应不分频次及时清洁。

  3、定期排污校零:

  3.1、设立排污对零档案,内容包括:设备位号;工艺介质;排污对零日期;排污对零结果;活门状况;排污对零作业人等。

  3.2、仪表设备执行

设备检查管理制度14

  一、采购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二、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电工操作。

  三、不得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增加用电负荷应办理审核、审批手续。

  四、电热设备周围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

  五、消防安全管理科室应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并做好检查、维护记录;

  六、检查主要有以下内容:

  (1)设备的使用情况,有无异常现象;

  (2)熔断器是否符合电气设备安全要求,有无用铜、铝丝代替;

  (3)是否存有违章安装使用电焊机、电热器具、照明器等现象;

  (4)电气设备的接地、短路等保护装置是否合格,是否存在超负荷运行的现象;

  七、电气设备禁止非电工人员作业,徒工在作业时需有证电工监护;

  八、防爆、防潮、防尘的`部位安装电气设备应符合安全要求;

  九、每年应对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性能检测,并做好记录。

  十、医院营业结束时,应切断营业场所的非必要电源

设备检查管理制度15

  一、为使机电设备处于完好状态,保证其实现安全运转,对各种机电设备都必须进行巡回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报告有关领导,同时将检查情况记入巡回检查记录。

  二、操作工对设备每天检查的次数,必须按“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不论那种设备,都必须做到

  (1) 交接班检查;

  (2) 运转前检查;

  (3) 运转中检查。

  三、检查的线路、部门、内容和技术指标,必须符合“操作规程”的规定,一般都应检查:

  (1) 设备的零部件是否齐全完好,安全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2) 机房及设备是否清洁卫生。

  (3) 设备运转是否正常,有无异声异响。

  (4) 设备的润滑情况是否良好。

  (5) 设备的`温升情况是否正常。

  (6) 设备的振动情况是否异常。

  (7) 设备的负载情况是否过负荷。

  (8) 设备的电源情况是否正常。

  (9) 记录是否齐全准确。

  (10) 机房照明、通讯、安全装置是否可靠。

  四、机电管理部门领导、工程技术人员、机电维修人员都必须按规定周期和时间,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并认真检查和分析设备运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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