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哈利
读《哈利1
文中大致讲了这样一件事:一岁的哈利波特父母不幸去世,哈利只好来到姨妈家过日子。姨妈家经济有限,哈利一直过着贫穷劳苦的日子。直到十一岁时,哈利收到了一份神秘的信,信中人邀请他去一个神秘的魔幻世界里——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他在这里既找着了朋友,又学会了魔法,既有了一把无敌的飞天扫帚,又有了一件神奇的隐形衣。哈利在这里生活的很愉快。但一块奇妙的魔法石出现了,这将关系到世界的现在和未来,哈利战胜种种困难,终于拯救了世界。
当我读完这本书时,哈利波特给了我很大的勇气去战胜困难,又激发了我的想象力,我仿佛到了魔法世界和哈理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一起学习,一起历险,又给了我很大的心慰和快乐。《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最主要的'告诉我深刻的道理:黑暗害怕光明,邪恶打不过正义。
哈利面对困难永不低头,毫不畏惧,与魔头斗战到底,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呀!
和哈利相比我时在是太渺小了,不敢在夜里一个人走路,看见一只野猫也会惊叫半天……是哈利的正直,勇敢教会了我如何面对生活。我要像哈利一样。
读《哈利2
是谁,骑着飞天扫帚映入我的眼帘?是谁,挥舞魔杖消灭了魔法界最可怕的敌人?又是谁,运用勇敢和智慧突破重重难关?是他!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系列一直是我最爱看的一套书。我常常看得如醉如痴,把自己也当成了哈利。这个暑假,我又重温了一遍《哈利波特》,再一次让我受益匪浅。
《哈利波特》系列讲述了哈利从小就失去了父母,他的父母被魔法界的黑魔头——伏地魔所杀害。后来,哈利波特费尽千辛万苦,杀死了伏地魔,保卫了魔法界。
这是个多么勇敢的故事呀!哈利波特为了报仇,不怕任何困难,敢于冒着生命危险,和他的朋友们一起勇往直前,铲除黑势力。我看着看着就流下了眼泪。是呀,在当今社会中,真正知难而进的人又有多少呢?
我的年龄和哈/利波特二年级时的年龄相仿。他上二年级时,身背骂名,孤身一人救出罗恩的妹妹,跟伏地魔的灵魂和蛇搏斗,并消灭了伏地魔七分之一的灵魂。再看看我,几天前,我走路回家。一楼一户人家的狗正“狗视眈眈”地看着我,我吓得魂飞魄散,心想:我得赶快上楼,不然,狗可能会咬我的呀!我快步上楼,谁知,狗居然“恋恋不舍”,也跟在我的后面。这下我可慌得手忙脚乱了,三步并作两步赶紧上楼。但狗也加快了脚步。我回头一看,狗正冲我龇牙咧嘴,我更害怕了,刚想喊救命,狗就被他的主人叫走了。我长舒一口气,但还是惊魂未定。把我和哈利波特比,只是增添笑料吧!
同学们,哈利波特是多么勇敢无畏呀!那是因为他面对困难,永远不退缩。让我们把哈利波特的这种精神运用到学习生活中吧,他为我们树立了一个好榜样! 英国女作家J。K罗琳的.小说《哈利波特》已风靡全球。故事主要讲了哈利波特在十一岁生日那天接到了霍格沃茨的入学通知书,从此开始了在霍格沃茨学校的七年生活。其间,他努力学习,最终成了一名优秀的巫师。其间,他一直抵抗伏地魔,最终完成了邓布利多的遗愿,销毁了所有魂器,并杀死了伏地魔,取得了战斗的最后胜利。
假如我是哈利波特,当我在和奇洛搏斗时,不会勇敢地抵抗,死死抓住他的手不放;当我被食死徒围剿时,不可能冷静地借助幻影移行逃脱;当我被押进马尔福庄园时,也不能勇敢地抗拒;当我和D.A、凤凰社与伏地魔、食死徒、M.O.M的人战斗时,也不会勇往直前,只身和伏地魔搏斗……
虽然我没有哈利波特身上的许多优秀品质,但如果有一根魔杖也不错。我要用那神奇的魔杖为人类造福。
现在地球上的战乱很多,老百姓们沦为难民,东躲西藏,饥一顿饱一顿,非常可怜。这时,我一挥魔杖,世界就再也没有战乱了。
如今,地球上生态环境遭到破坏,自然灾害频频发生,那些灾害摧毁了许多人的家乡,使人们非常痛苦。这时,我一挥魔杖,世界每个地方都会变得像桃花源一样。
这本书引领我到了一个魔法世界,进行了一次奇幻之旅。这本书不单是一本儿童小说,那种深深品位,你也会体会到坚强不屈,勇于反抗黑势力的优秀品质。
读《哈利3
哈利波特这个响亮的名字,在世界书坛上风靡了七年,也让所有和我一样的书迷们为之疯狂了七年。他的相貌普通,一头棕黑的头发,一副英国人的面孔,小眼睛上架着超大的黑色方框眼镜,最有特色的就是他额头上的闪电标志,那是爱的印记。在哈利波特年幼时,黑暗组织杀死了他的父亲,他的母亲为保护小哈利与伏地魔拼死战斗,最终靠爱的力量保住了哈利,只在小哈利的额头留下了一道闪电状的伤疤。哈利的'性格刚毅,气质沉稳,虽然遭遇了很多坎坷和困难,但他却在好友罗恩和赫敏的协助下,在校长邓不利多的关爱下,乐观向上,凭借着过人的勇气一次次战胜了可怕的伏地魔,最终在大家的帮助下保住了霍格沃茨学校,成为众人眼中的英雄。
我被罗琳阿姨书中的魔法世界迷住了。手中报纸和墙上画框里的人物是会动的,甚至和你对话,有空还可以互相“串门”!如果给我一个学习魔法的机会,那我要学的第一个魔咒就是“除你武器”!因为这招不仅不会伤害到别人,还能安全地保护自己,不知道我会拥有一根什么样的魔杖,又会被分派到哪个学院呢?真是让人浮想联翩!
随着的最后一部《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的出版和放映,《哈利波特》系列已终结,但他在我的心中却永不落幕!
读《哈利4
作为哈迷,我终于在10月15日借到了《哈利波特与死圣》,虽然是盗版,但还是迫不及待的想看。(实在等不及了,先借本盗版的看看,会来再去买正版的)。迫不及待的翻开封面,读起来。我忘了一切,就好像进入了冥想盆,里面是关于《哈利波特》的记忆。
J。K罗琳说会有人死,我一直以为是哈利(当然,伏地魔是必死的)。然而,弗雷德却死了。我很喜欢他。他与乔治这对孪生兄弟,多么聪明,他们有胆量,他们造出了许多的东西:鼻血牛轧糖。呕吐糖等等,把乌鲁木齐气的,真爽!我很喜欢他们的性格,开朗。幽默。记得最壮观的那个场面是他们骑着扫把飞出霍格沃茨,我看到这里时激动的手舞足蹈直叫爽(电影里的更壮观,还放了一个大的“W”型烟火),尤其是皮皮鬼冲他们鞠躬时,语言都无法形容了,真经典!这应该属于他们最辉煌的了。活点地图也是他们给哈利的。可惜……
卢平:他是一个非常有耐心。善良且是最好的黑魔法防御教师。他告诉了哈里许多凤凰社与他父母的事,他帮助哈里练成了守护神咒。多好一人。他是狼人,所以每次满月都会变成狼,由此还误放了小矮星彼得。我常想,他要不是狼人多好,那天要是满月多好。哎。我会永远记得他们在尖叫棚屋的事。
唐克斯:记忆中的唐克斯没有什么经典的场景,只记得她是一个易容马格斯,可以把自己变来变去。它的守护神是狼(还不如说是卢平,嘻),以前的是什么也忘了,sorry了,唐克斯。
斯内普:这是一个值得说的人。J。K罗琳写的真好。看过第六部后,我极度的恨斯内普。“他真坏!怎么这样!”这是我在电话里对着另一位哈迷喊时的话。没想到,这一切都是假的,这一切都是安排好的。我还有点后悔恨他,有点后悔在他死的时候说活该!我现在甚至有点敬佩他了。作为一个双重间谍,又要保证让凤凰社不受伤害,多难啊!时刻冒着生命危险……这个曾经让我憎恨的.人,我竟然为他悲伤,他那张看上去就是食死徒的脸,变得那麽的和善。那么的充满爱!
还有小天狼星和邓布利多,我一直以为小天狼星没有死,他只不过去了一个什么地方。总想在第七部里看到小天狼星的身影。可能是因为喜欢他吧。书中的他描写的很帅,可是电影的小天狼星太不争气了!邓布利多呢,我认为用“伟大”最合适了。在看小天狼星和邓布利多死的时候我都哭了。《哈利波特》是第一部让我看哭的书,也是引起我阅读兴趣的书。
现在已经是早上6点整了,从昨天晚上10点算起,已经8个小时了,不知不觉中我竟然熬了一个通宵。或许,我已睡过,且做了一个精彩的关于哈利波特的梦。
后记:这篇是我看完哈7第一时间写的。我看了一遍,发现自己竟写了那麽长,感谢J。K罗琳让我写出了迄今为止的最长的一片读后感。最要感谢的还是J。K罗琳写出了这样的好书!
读《哈利5
20xx年暑假我度过了一段与众不同的快乐时光,踏上霍格沃茨特快列车,通往魔法世界,与哈利大战伏地魔,与赫敏一起读书,还品尝了韦斯莱夫人做得可可多味豆。这些呀,都是因为我迷上了《哈利波特》。
这是英国作家J·K·罗琳的魔幻文学系列小说,共7集,其中前六部以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为主要舞台,描写的是主人公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六年的学习生活和冒险故事。第七部描写的是哈利·波特在校外寻找魂器并消灭伏地魔的故事。魔法界在通缉勇敢的哈利,于是他带着赫敏和罗恩开启了边寻找魂器边逃亡的旅程。
整本书情节曲折离奇,看得人惊心动魄,犹如和主人公一起经历了种种险情,经受了各种磨难。这本书中让我触动最深的是主人公们身上自带光芒的精神力量,在这样的文字探险中,更让我经受了精神的洗礼。
精神一——哈利的勇敢
哈利不屈不挠,从来没有向伏地魔屈服过。就如他在书中说的“如果真的有一天我要死了,那我就要多杀掉几个食死徒,甚至与伏地魔同归于尽。”这是多么掷地有声的.铿锵誓言,他的勇敢与坚强可见一斑。这句话是他17岁时说的,在现实世界中,17岁正是青春年少,实现理想的年纪。可是哈利已经担起了救世主的重任,想到这里,我深深为哈利所感动。我们常说“男子汉大丈夫”,就是要这样坚持初心,执着地寻找自己的梦。如果我们也能勇敢坚定,那么还会有搁浅的梦想吗?
精神二——赫敏的好学
好学是每个小学生应该具备的品质,故事中的赫敏就是一个好学的孩子,她是年级第一兼"万事通"小姐。上课时,她努力学习,认真思考,老师布置的作业都能顺利完成。赫敏曾说:“我要选择全部课程,读完所有书。”她上课积极听讲,回到休息室认真学习,超量完成所有家庭作业。
其实提起学习可能很多学生都有头疼的感觉,在过大的精神压力下,学习成了我们不得不为之的任务。读完这本书我就在想赫敏为什么能从学习中得到快乐呢?她好学乐学,享受学习的过程。如果我们也能有这样的精神,那学习也会变成一件快乐的事。
精神三——韦莱妇人的亲情
哈利父母在他一岁时被伏地魔杀害,他成了没有父母的孤儿,后来在魔法学校结识了罗恩与赫敏,经常住在罗恩家,韦斯莱一家人对哈利很好,甚至把他当做了自家儿子,使哈利感到温暖。这也为他后来实现梦想注入力量,哈利知道这不是他一个人孤独的战斗,他有爱的支持。
其实我们要比哈利幸福,生活在幸福的年代,享受着优越的条件。我们在享受自己拥有的爱与亲情时,是不是也要学会做个奉献者、付出者,因为爱真的可以创造奇迹。
与好书对话的过程就是一次精神的洗礼。读完《哈利波特》,我感觉自己眼前的世界都宽广了。我也要像书中这些人一样更努力更认真地生活,做有意义的事,让生活焕发不一样的光彩。
读《哈利6
《哈利·波特》是由英国作家J·K·罗琳所著的魔幻小说,是我最爱看的书之一。这一系列的书,主要讲述了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上学成长,一步步战胜恶势力伏地魔的故事。
这本书有两个形象最为生动的角色:一个是正义的象征哈利波特,一个是邪恶的象征伏地魔。罗琳设计的这两个角色似乎特别相似:一个母亲难产,在孤儿院长大;一个父母双亡,被姨母抚养长大。同样会蛇佬腔,拥有一模一样的'魔杖。当分院帽告诉哈利,他也许很适合斯莱特林时,我就明白,哈利就是伏地魔的化身。如果哈利剑走偏锋,他就会成为另一个伏地魔。庆幸的是,哈利孤独寂寞,被众人排挤时,他还是选择了与朋友共同面对困难,不在乎流言蜚语;而伏地魔焦躁敏感时,他选择了逃避,用至高无上的黑魔法来吞噬自己的内心,可是再高级的魔法,也填补不了内心的空洞。
也许这一切只在一念之间,只在于你的一个选择。小时候学游泳,一开始我总认为自己不可能学会,赖在家里不肯出门,没有做出一个正确、自信的选择。幸好是妈妈当初逼我学了游泳,我才有现在如鱼得水的漂亮泳技。当初学校评选大队委员,我大胆举手,另一个与我同样优秀的女生却犹豫再三,最后,我通过竞选当上了大队委员。至今,那个女生还羡慕着我手臂上的三条杠呢!
哈利与伏地魔,仅在一念之间。最终的选择在我们自己手中。你选择了什么,你的人生就是什么。
读《哈利7
读《哈利·波特》,如尝一道百味粥,在那扣人心弦的传奇中看各色人物,品百味人生。哈利勇敢坚强,罗恩忠实真诚,赫敏聪慧冷静,邓布利多睿智慈悲,伏地魔狠绝悲凉……然而,在罗琳笔下多如满树繁花的人物中,最令我难以忘怀的,是他——西弗勒斯?斯内普,那个一直以来冷酷神秘、忠奸难辨的魔药教授。
冷漠空洞的眼神,阴鹜嘲弄的笑容,刁钻刻薄的话语,偏执护短的教风,还有那对待哈利时相互矛盾的言行,使我总在猜想,这样的男子背后该有着怎样的故事呢?即使他备受争议,但自故事依始,我便莫名地坚信,复杂神秘的他,决不是那奸邪狠毒之徒。然而,在整个《哈利·波特》系列接近尾声,他的故事终于坦露在我们面前之前,我怎也想不到,他的一生竟是这样的使我扼腕叹息、触动心灵。
要如何才能解读他那苦涩的一生?那是一曲无尽凄酸的悲歌。
年轻时的他,不懂得苍生何辜,为了生存,为了证明,误入歧途,即使自己所渴慕之人为此与他决裂,嫁与他的对头为妻,也执迷不悔,直到所作所为误伤自己最爱之人,才幡然醒悟。然而再回首时,仿佛已是百年身。伊人已逝,独留襁褓中那来日将临大难的稚子,支持着他以此为念孤苦度日。
那时的邓布利多无疑是慈悲的,以校长的身份让斯内普留在母校霍格沃茨任教,虽是为了拉拢,但在无言中也给了斯内普一个停泊伤痛的港湾。那些年月,那个本已心力交瘁的男子在霍格沃茨中看着春去秋来,在门厅中看着无数的猫头鹰南来北往,在操场上看着周围的草木荣枯变更,在昏暗的地下教中与孤灯相伴,如斯寂寞。
莉莉.伊万斯,这个女人,他得不到,救不了,忘不掉。那心灵上的碾压挣扎,那撕裂灵魂的刻骨爱恋,无法淡忘。16年来,高傲如斯内普,却为了她,对邓布利多惟命是从。多年来,不曾为自己有过一声诉苦,半句怨言。直到邓布利多要他代替德拉科出手,杀死邓布利多,而必须由他出手的原因,其中一个是为了保全德拉科的灵魂,直到此时,斯内普才问出了一句,“那我的灵魂呢,邓布利多,我的呢?”
难道就因为他的灵魂已千疮百孔,那就意味着可已毫不顾惜地践踏吗?短短一句话,却道出了大半生的悲凉与辛酸。
即使最终邓布利多的答案能使斯内普释怀,但斯内普又岂会不明白,这场“谋杀”的真相只能秘而不宣,那就意味着,只要邓布利多一死,他斯内普就会陷入千夫所指、孤立无援的境地,甚至万劫不复。饶是如此,他还是答应了,并起誓他日必将竭尽全力保护霍格沃茨。
如果在此之前,有人说斯内普的付出只是为了儿女私情,无关苍生;那么我们可以看到,如此誓言,已是大爱。此刻的他,早已不是邓布利多所当年指责的“只顾得到自己想得到的',其他人尽可以去死”的食死徒,经过16年的蜕变,西弗勒斯?斯内普已经成为了心存大义、胸怀大爱的人,当之无愧的霍格沃茨老师,斯莱特林院的院长,邓布利多最信任的人。
当对爱情的守护中被融入了大义,这份坚守,就更显厚重其后,面对正道,他受千夫校的格兰芬多学院。在那里他结识了好朋友赫敏、罗恩,他们一起学习,一起生活,堆格沃茨成了他们心中永远的伊甸园。
伏地魔是个想统治整个世界的黑魔头,他好滥杀无辜。人们都非常惧怕他,不敢叫他的名字,而叫它“神秘人”。要是他想杀你,那你就必死无疑。他视哈利·波特为仇敌,因为在伏地魔杀哈利全家的时候,妈妈拼命保卫他,也就是在这时候,不知不觉哈利波特拥有了一种特别的力量,那就是爱。就是因为爱,哈利·波特使伏地魔丧失了法力。
哈利波特一直在和伏地魔作斗争,永不畏惧。他聪明、善良、勇敢。为了营救被伏地魔吸取了灵魂的金妮·韦思来和被石化的人,哈利·波特和赫敏、罗恩一起努力寻找密室,可好景不长,赫敏在图书馆被石化;校长阿不思·邓不利多为了不让更多的学生被石化,决定让学生们先回家,等到把敌人杀死再开学。哈利·波特和罗恩悄悄来到密室,让罗恩等在外面,独自一人进去,决心和伏地魔、蛇怪拼死一搏。哈利的勇敢和忠诚感动了凤凰,凤凰带着“分院帽”来了。伏地魔驱使着蛇怪扭动着巨大的身躯,张着血盆大口向他扑来,哈利抽出魔仗撑住了蛇怪的大嘴,凤凰飞起来,用金喙啄瞎了蛇怪的眼睛,哈利·波特从“分院帽”中拿出一把闪闪发光的银剑把蛇怪刺死了。伏地魔消失了,金妮得救了,被石化的人得救了,霍格沃茨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
读罢了这厚厚的四本书,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我都深深地沉浸在《哈利·波特》里,久久不能忘怀。每当回想起与哈利·波特相处的日日夜夜,我都有一种说不出的、难以用言语表达的感受,我曾为哈利·波特的胜利而高兴过,也曾为哈利·波特忍受的折磨而忿恨过,还被书中惊险恐怖的场面吓得失眠……
《哈利·波特》是一本值得读的书,一本好书,它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我们讲述了一个个生动的故事。这本书教我懂得了爱是伟大的,爱的力量是无穷的,他能为你带来勇气和力量,使魔鬼丧失魔力;懂得了与敌人的斗争要坚决,要坚持,直到胜利,哪怕牺牲宝贵的生命;还懂得了要效忠正义,不要效忠于歪门邪道,正义终将战胜邪恶。
我喜欢哈利·波特,要像他那样,成为一个勇敢、善良、充满智慧的人。
读《哈利8
哈利波特是个自强的小男孩,一岁的他失去父母后神秘的出现在姨夫姨妈的门前,哈利波特在姨夫家饱受欺凌,度过了十年极其痛苦的日子,姨夫姨妈好似凶神恶煞,他们那混世魔王儿子达利——一个肥胖。娇惯。欺负人的大块头更是对哈利拳脚相加,哈利的〝房间〞是位于楼梯口的一个又暗又小的储物间。十年来,从来没有人专门为他过生日,收到像样的礼物。
但是在她十一岁生日那天,一切都发生了变化,信使猫头鹰送来了一封密信,使哈利无意间知道了他是一位巫师,邀请哈利去一个他——以及所有所有读到哈利故事的'人——都会觉得永远难忘。不可思议的地方——霍格沃茨魔法学院。开始了魔法学习。
在魔法学院,哈利不仅找到了朋友,学会了飞行,骑着一把名叫光轮20xx的飞天扫帚打魁地球,还得到了一件隐形衣。他发现那里的一切——从上课到吃饭到睡觉都充满了魔力,但是,一块魔法石出现了,它与哈利的生活息息相关着……
这是一个关于幻想和魔法的故事,每读一章,我仿佛都身临其境:海格的宽大,93/4站,神奇的分院帽和墨镜,魁地奇比赛的壮观……一一呈现在我眼前。渐渐的,我读这本书读得出神,开始想象哈利的样子:矮小的身材,破破的眼镜,旧旧的衣服……也许这就是这本书的奇妙之处吧。 读了《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后,我知道了智慧和勇气是多么的重要,有勇气才能达到目标。当我们遇到挫折的时候,可以和朋友团结互助,勇于面对困难,战胜一切。
读《哈利9
提到《哈利、波特》这本书大家一定都知道吧!这是一位英国家J、K、罗琳的长篇小说。看着,看着,我慢慢闭上了眼睛,书中许多感人的情景一幕幕的浮现在我的脑海中……
你看,哈利的表哥达力正津津有味的吃着冰淇淋。正在过生日的哈利却在炎炎夏日中擦窗户、洗汽车、打扫卧室……豆大的汗水不停地从哈利的'头上流了下来,可他却能有滋有味地干完每一件事儿,还高兴地为自己唱着《生日歌》:“祝我生日快乐,祝我生日快乐……”这不仅让我想到了我自己的生日。
以前,我每一次过生日的时候,爸爸妈妈总是忙得不可开交。不但要张罗一桌好菜来招待我,还要精心给我准备礼物,可我这个“小寿星”却一点也不领情,不是嫌蛋糕太小,就是抱怨礼物太少,没有去年的漂亮,弄得大家都很扫兴。现在看了哈利的故事,我终于明白家长为什么总说现在的小孩身在福中不知福。是啊,如果我们知道付出,而不知道感激,能体会到幸福吗?我们在家中有父母无微不至的呵护;在学校有老师细心倍至的关爱;在生活中还有同学们一片热诚的帮助与关心。
这不正是哈利多么期望得到的幸福吗?我却不知道感激、不知道幸福、不知道付出!谢谢你,哈利。是你让我学会了怎么快乐的生活,怎样回报照顾我的人。
读《哈利10
“你相信魔法吗?”
相信大家都对哈利·波特这个名字不陌生吧,JK罗琳笔下七部《哈利·波特》主人公,一个风靡全球的巫师,名副其实的救世主。《哈利·波特》前六部以霍格沃兹魔法学院为主要舞台,描写的是哈利波特在霍格沃兹前后六年的学习生活和冒险故事,第七本描写的是哈利·波特在第二次巫界大战中在外寻找魂器并消灭黑魔王伏地魔的故事。
哈利·波特,自幼失去父母,在姨夫姨母的歧视中长大。他是不幸的同时也是幸运的,他拥有天生的救世主光环,拥有一对出生入死的伙伴,拥有几个终生的灵魂导师。哈利从出生时就注定了不平凡,他的人生中那些沉重,那些伤痛,那些撕心裂肺的悲剧已经超越了一般人几辈子加起来都不一定够的悲苦。这个人生中多半时间都在饱受欺凌的男孩,最终还是打败了黑魔王,成了名副其实的救世主,他的日子也终于平静下来,以往的冒险日子也不再了,这可能就是对于哈利来说,最好的结局。
这个世界上需要英雄,也需要坐在路边为英雄鼓掌的人。罗恩·韦斯莱大概就是后者。罗恩身上有我们大多数人的影子,平凡,真诚,善良。他是这样的平凡,说话刻薄,好吃懒做,家境不好,没有上进心。他不过是霍格沃兹里最普通的一个,不过是芸芸众生里最平凡的一个,站在大难不死的男孩面前,他什么也不是,他会对哈利羡慕甚至嫉妒,会害怕自己喜欢的女生喜欢上哈利,会害怕爸爸妈妈更希望哈利做他们的儿子。可是即使这样,罗恩依然选择做哈利的朋友,他包容着哈利偶尔的`暴躁脾气,他用尽自己的力量来保护和陪伴哈利,他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为巫师界的正义之战做出了贡献。在救世主哈利和大学霸赫敏的光环下,罗恩的善良,温暖,勇敢,坚强总是被一些人忽略,提起罗恩总有人说他是哈利的影子,但是罗恩的生命意义从来就不是追随哈利。在哈利面对自己的人生挑战的时候,在哈利为巫师界做出贡献的时候,罗恩他也有自己的人生要去面对,也有自己要担负起的责任,也为巫师界做出了贡献。罗恩和哈利一样,是一个值得大家钦佩的优秀巫师,是霍格沃兹的骄傲,是真正的格兰芬多。
赫敏·格兰杰,我在《哈利·波特》中最喜欢的角色。她在圣战来临之时,亲手抹去了父母的记忆,只拿了一只无痕延展袋她就奔赴战场了。她从此是再没有了软肋和牵挂,也是再没有了后盾和归途。她不是被选择的那个,原生家庭是纯麻瓜,但是三人组里她是最坚定的那个。赫敏可以称得上是一个真正为信仰而战的勇士。这信仰中有她的朋友家人,有她的正义是非。她嫉恶如仇敢爱敢恨,她如此骄傲从未也绝不会对自己选择的路产生一丝怀疑。她要保护全世界,唯独不给自己留一点退路。
出生入死的友谊总是最让人感动。《哈利·波特》结局只有一句:那道伤疤已经十九年没有疼过了,一切太平。想到了《舞舞舞》中的一段话:“你要做一个不动声色的大人了,不准情绪化,不准偷偷想念,不准回头看。去过自己另外的生活。你要听话,不是所有的鱼都会生活在同一片海里。”
七年不易,正义终将战胜邪恶。
读《哈利11
随着时间的推移,小哈利也逐渐长大了,成熟了。呈现在眼前的他,不再是那个瘦瘦小小,戴着眼睛,眼里透出恐惧的小男孩了。他变得有强壮,变得有思想,魔力也随之加强,他的伙伴也都认可了他的能力,就连那个处处和他作对的斯内普也会在暗地里帮助他。看着,哈利的一点点成长,身为罗琳的忠实读者我不经为她的奇思妙想而惊叹,谁又能想到,当初在她走投无路时写下的文章会这么大红大紫,上帝真的是公平的,他在关闭了一扇扇通往成功的大门时,真的会留下一道属于你自由发挥的窗户。
罗琳,就是用她的实力证实了这一点,我十分感谢她,因为她我才有幸结识了,哈利波特这一个充满正义的勇士,正是因为她,我才会接触到那只属于幻想的魔法世界,正是因为她,我才懂得了生命的不可思议之处在于身边每一个曾经帮助过自己的人,在于微笑着面对一切,不论好坏,这就是生活的态度。有时候,我常在思考,为什么哈利波特会这么受欢迎,不光是吸引着我们于幻想的年龄的孩子,同样也感染着成熟稳健的大人们,我猜是因为哈利身上有着在平凡社会里消失了的品质吧。他,正义却不失主见,勇敢但不鲁莽,非常有名可却是十分低调,从来不张扬什么,最重要的是他拥有一颗感恩的心,他对每个人都十分友善,因为他感谢生命中出现帮助他的每一个人。就连一直欺负他的表哥,遇到摄神怪时,他毫不犹豫的拔出魔杖,召唤出神兽,赶走了它们,就算结果是他违反了魔法界的法则,要被赶出霍格沃兹。
他也没有埋怨什么。在哈利波特的魔法世界里,有许多受人尊重的魔法师,其中最受人敬仰的要属霍格沃兹的创办者——邓布利多了,有了他的引领哈利才能进入这个虚有的膜法世界,才会被人们奉为惟一一个可以和大魔头伏地魔抗衡的魔法师,有了他的指导哈利才会一步步的成长,他的'一席话仿佛是一杯淳淳的红酒,能温暖你一整个冬天,他的外形也十分奇特,月半型的脸,长长的白胡须,覆满整张脸,还有那类似睡帽的魔法帽子,这样一位祥和的老人,任谁都想接近他。可惜,罗琳最后还是把他写死了,因为她要让波特成长,要让所有人明白只有靠波特和他同伴的力量才能打败伏地魔。当看到斯内普用钻心咒杀了邓布利多时,我就呆住了,感觉就像是给人打了一耳光,没有疼痛感,就觉得现实太过残忍,作者狠狠地痛击了我一下,而我却无力还手,从此,我懂得了珍惜身边的每一个人,因为我了解到了莫名的失去一个人的感受,心很痛,却又无力回击,是多么的无奈,就好比哈利看着邓布利多在自己眼前倒下,却不能去救他,这种感觉又有多少人能体会,我不愿去想,也不敢去想,所以只好选择逃避,虽然我知道这是每个人的宿命。
我学会了微笑着面对一切,面对身边的亲朋好友,因为我想让他们记住开心的我,而那悲伤的一面就让我自己独自承受,我要学会感恩,在离别之前珍惜在一起的一切,因为回忆代替不了曾经拥有的真心的笑容,我不想自己会有遗憾。有人说过,读名著就是和伟人对话,这句话真的很对,因为在哈利的世界里我一次次的和他对话着,虽然他不是什么伟大的人,但我敬仰一切拥有人性美好品质的人。哈利告诉我,没有什么事情是不可能的,只要你愿意去相信,去努力,一切皆有可能,努力不是一味的奋斗,努力也有方法,一个人是不会成功的,就像打败伏地魔,也是有许许多多的朋友家人一起才能战胜黑暗的,所以,不要拒绝道路上的帮助,同样也不要依赖这帮助,因为,你毕竟是一个人,别人不会帮你一辈子,有人帮助你,应该觉得很幸运,没人帮助也不要抱怨,因为上帝是公平的,要感谢你所遇到的每一个人,熟悉的,陌生的,友好的,邪恶的,亦正亦邪的,所有的人,都应该抱着一样的态度去面对。佛说前世五百次的擦身而过,才换来今生的一次回眸。
你要明白遇到一些人不容易,所以,不要抱怨那些不如意,不论遇到什么都抱着一颗感恩的心,虽然这样看上去很傻,但,你要坚信,有付出必定有回报,感恩的心,会让你变得心胸开阔,让你不被一些琐碎的事情所烦恼,让你更加能珍惜身边的一切,等到失去时,就不会觉得有什么遗憾了,因为你曾经很努力很努力的争取过了。我每次读哈利波特都有不同感受,就如同毕淑敏读海的女儿,不同的年龄段有不同的感想,每次都是不同的感悟。小学时,会读哈利波特纯粹是为了他的魔法着迷,等到了初中,而是为了他的剧情而心动,现在,一次次的翻页,一遍遍的回味,只是为了他的勇敢追求,为了他的坦诚,为了他的跟恩的心。对于,哈利波特世界,它始终都只是梦幻的吧,虽然很不愿意从这个虚幻的世界中醒来,可,又不得不回到属于麻瓜的世界,认清自己真正的身份,作为一个学生现在的唯一目标就是考大学,不顾一切的努力考上大学,去争取自己的世界,开辟自己的天地。
哈利的旅程已经结束,他拥有了属于他的幸福,属于他的那份安定。我的旅程才刚刚开始,怀揣着这颗感恩的心,我踏上了那辆列车,承载着属于我的梦的列车。
读《哈利12
《哈利·波特》讲的是巫师的故事,每一位巫师都有一根属于自己的魔杖,受到伤害时,可以用魔杖保护自己。我喜欢这本书。
伏地魔法力高强,也很骄傲,别的巫师都害怕他,甚至不敢提他的名字。
伏地魔杀死了哈利的父母,也想杀死哈利,所以哈利·波特和伏地魔对战了七次。前六次因为伏地魔法力高强,哈利害怕,所以逃脱了,最后一次,哈利勇敢的面对伏地魔,毫不退缩,终于打败了伏地魔。
对于我来说,背古文就像伏地魔那样令人害怕。古文很长,很多字的意思也不懂,背下来很不容易,不懂的字要么问父母,要么查资料,弄懂了古文的意思,背的就快一些了,一遍背不出就多读几遍,总会有背熟的时候。生活中,很多事情都不容易做,只有勇敢面对,才可能成功!还不能像伏地魔一样自高自大,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
魂器是伏地魔的灵魂组成的,如果把所有的魂器都摧毁,那么伏地魔就会死,只有用格兰芬多的宝剑才能摧毁它。哈利和朋友一起去寻找魂器,去了放魂器的`石盆,喝下了绿莹莹的液体,差点被阴尸拖下湖底,没有水喝,最终克服了种种困难,终于摧毁了魂器。
记得在幼儿园的时候,大部分同学都学会了跳绳,得了金牌,而我却一个也不会跳。所以,我请了叔叔来教我跳绳,一个下午,一个下午得过去了,终于有一次,我连续跳了2个。我开心得不得了。再练,终于我能连续跳10个了,在那时看来,这已经是一个很了不起的数字了,现在,我一分钟能跳200多个了,想想可真有成就感呀!
假如觉得困难就放弃,那永远也不会成功,只要顽强坚持,不懈努力,才有不断进步,最终取得胜利。
当哈利的朋友金妮受到伏地魔的伤害时,哈利闯入密室,救出了金妮,哈利战胜伏地魔也离不开朋友的帮助。当哈利受到危险时,需要转移,他的朋友帮助哈利连夜用飞天扫帚、夜骐和轻型摩托车转移到了安全地带。
在学校里大家也是一样。美术课上,姚周杉没带水彩笔时,我和她并用。沈易常常帮大家提水、拿饭。
如果你帮助他人,先人后己,那么其他人也会来帮助你,只要大家团结合作,再大的困难也会克服。
《哈利·波特》的魔法故事很吸引人,哈利·波特的勇敢、顽强、友善的品质也值得我们学习。
读《哈利13
这个故事,这本书,让我更加有爱。
本书讲述了哈利·波特,一个大难不死的英俊男生,在成长为一名成年巫师所经历——一系列不平凡的故事,这本书以他和伏地魔命运为线索,这个不平凡的人生已开启成功之路。
从哈利·波特的成长,让我看到生命不可缺失的品质,让我感到生命的美丽,生命的.诚挚,人们常常掩饰自己,但总有人看破,掩饰得多,烦恼越多在《哈利·波特之凤凰社》中邓不利多教授坦白了自己多年里隐藏心里的话,多年来的小心翼翼,害怕哈利·波特,受到伤害,“比起你要肩负的责任,我更注重你的健康成长,比起我的计划,我更在意你的幸福。”这话语,让我很感动,内心有所触动。
生命中不可承受的痛,便是至亲离去,哈利·波特教父小天狼星的死,对哈利·波特来说那份钻心的痛,让我久久不能忘怀,回忆哈利·波特第四部《火焰杯》中,哈利·波特的痛苦伴着梦,找人询问,却怕人担心,那个到处啰嗦的邓不利多教授。对于一岁就失去亲生父母没人呵护的他,我们领悟不到找到小天狼星是多么的开心,短短三年,还没有好好相处,就要离别。心里不禁暗暗落泪。
我是多么的怜惜他,大爱哈利·波特!
读《哈利14
最后一丝蒸汽消散在秋日的空气中,火车转弯了,哈利挥别的还举在空中。“他没事的。”金妮小声地说。
哈利看着她,放下手,无意中触到了额头上的闪电形伤疤。
“我知道。
伤疤已经十九年没有疼过了,一切太平。”
当我的目光扫过这最后的一行字,缓缓地和上书,我便得和这套《哈利·波特》说再见了。看着书的封面,我不禁想起了书中那一个个人物——机智勇敢的哈利,笨手笨脚的罗恩,聪明过人的'赫敏。他们用自己的友谊打败了伏地魔,战神了困难,战胜了一切阻挡自己的恶势力。真如一位伟人所说:死亡只是穿越世界,如同朋友远渡重洋,他们仍活在彼此的心中。
回想起书中的情节——哈利在密室中救出金妮,哈利在罗恩和赫敏的帮助下救出了小天狼星,罗恩、赫敏放弃学业,随哈利寻找魂器。这些故事都在告诉人们友谊的力量,他们让我对友谊有了新的见解。虽然我们不需要随朋友去四处漂泊,但即使是只借给朋友一块橡皮,教他一道题目,也是对朋友的心的鼓舞、抚慰。
西塞罗说:“世界上没有比友谊更美丽,更会令人愉快的东西了。没有友谊,世界仿佛失去了太阳。”所以,让我们一起去珍惜自己的友谊,爱戴自己的朋友吧。
读《哈利15
一个不平凡的小孩,一出生便拥有了一道闪电行的伤疤。那是一道不可饶恕咒的余痕......这就是《哈利波特》系列小说,它被翻译成近七十多种语言,在全世界两百多个国家累计销量达三亿五千万多册。《哈利波特》系列共有七本,其中前六本以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为主要舞台,描写的是主人公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六年的学习生活冒险故事。第七本描写的是哈利波特在野外寻找魂器并消灭伏地魔的故事。
《哈利波特》系列风靡全球,被评为最畅销的四部儿童小说之一,成为继米老鼠、史努比、加菲猫等卡通形象以来最成功的儿童偶像。读完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启示,就像福楼拜曾经说过: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越是觉得痛苦,越是想逃避,越是想逃避,越是觉得恐惧,不如去面对它、战胜它、克服它,使一切痛苦低头称臣,使灿烂的'花朵盛开在艰苦耕耘过的土地上。
哈利波特正是这样,他面对困难不低头,反而抬起头,挺起胸勇敢的去面对,征服它!总之,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只能用以个词来形容——神奇。在这个世界的另一个角落里有一个神奇的国度,在那里,有一个拥有不可思议力量的男孩——哈利波特。而我在阅读时,也随之掉入了一个魔法的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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