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制度

时间:2025-11-26 17:32:57 好文 我要投稿

行政管理制度15篇(优)

  在现在社会,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行政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行政管理制度15篇(优)

行政管理制度1

  为维护学校合法权益,提高办学效益,促进学校改革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学校合同管理的指导思想:贯彻执行国家法律的规定,循序渐进与顺势而为相结合,集权与分权相结合。

  一、学校合同管理的目标:加强监督管理,规范学校合同行为,努力做到低成本控制、低风险运行,高起点定位,高效率管理,确保学校事业健康发展。

  二、学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类运行,责任到人,全面监督的合同管理体制。

  三、学校可根据合同承办部门的需要,联系法律专家参加合同的`起草、修改和审核重大合同,参与重大合同谈判、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诉讼等活动,并根据具体法律服务明确双方相应的权利、义务和费用。

  四、校长负责学校合同综合管理,负责协调合同承办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

行政管理制度2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根据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办理范围

  1、政府交办的人大代表在人代会期间对政府工作的建议,政协委员在政协会议期间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提案;

  2、某政府交办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视察工作时或以其他方式对政府工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二、工作责任

  (一)实行领导负责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由局长统一领导,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责任科室具体承办.各承办科室负责本科室办理建议、提案的督办、查办和审核,重要建议、提案分管领导要参与办理。对涉及其他科室业务的建议、提案科室间要相互主动进行协商。各科室指定专人负责办理,责任科室负责人对办理和答复的质量负直接责任. (二)局办公室为办理工作的牵头协调科室,负责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各责任科室根据各自工作职责,负责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答复.办结率、满意率必须达到100%。

  (三)办理程序

  1、接办。此项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局办公室及时将市政府交办我局的建议、提案,认真清点、核对、整理、登记,并将建议、提案分派到各责任科室、单位征求意见.各责任科室、单位发现确有不属科室职责范围内的,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退办理由,经局领导批准后,及时办理退办手续。

  2、交办。召开交办会议,局办公室根据建议、提案内容将建议、提案分派到各责任科室、单位,各责任科室、单位发现确有不属科室职责范围内的,需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退办理由,经局领导批准后,及时办理退办手续。超过规定时间没有按规定退回的`视为已经承办分派建议、提案。

  3、办理。各责任科室、单位接收建议、提案后,应尽快落实具体办理人员,经办人员自接办之日起2个月内,必须在与代表、委员进行沟通的基础上办理答复,并将由局业务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的书面答复意见交局局办公室。属我局主办的,应主动与协办单位衔接,要求协办单位出具协办意见;属我局协办的应及时主动向主办单位出具协办意见,在2个月内将书面协办意见交局办公室。

  4、答复。局办公室核稿后,一般性建议、提案经局分管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签发;重要建议、提案经局分管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审核后,由局主要领导签发。局领导签发后文印室按照统一、规范的格式出文,最后送市人大、市政协、市政府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四)在办理答复过程中,各责任科室、单位要认真负责,积极主动,注重实效,保证办理质量。对建议提案所提问题要认真研究,逐项作出答复。凡是有条件解决的,要集中力量及时落实;因条件所限一时不能实施的,要列入规划,创造条件,逐步落实;确实不能解决的,要实事求是地说明情由,解释清楚。

  (五)办理建议、提案,实行沟通联系制度。为提高办理、和回复的工作质量,承办科室和具体承办人员应主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取得联系,可采取直接对话、开小型座谈会、派人登门走访、发联系信函、打电话等方法,广泛征求意见,交流情况,沟通思想。对于重点建议、提案和党派团体提案,必须面商座谈,重点办理.对于回复无法完全满足建议、提案意愿的代表委员,必须面商沟通,求得理解和支持。

  (六)承办科室和承办人员应积极主动和协办单位联系、协商,邀请协办单位共同参加与建议、提案提出人的面商座谈或电话联系.属于我局协办的建议、提案,承办科室和承办人员应认真负责地协同主办单位研究办理。

  (七)承办科室和承办人员应及时向局办公室报告办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局办公室应做好进度记录登记。

  (八)局办公室应严格按照要求,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分管领导和局长汇报。承办科室和具体承办人员在办理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应及时向局办公室反馈.

(九)局办公室在建议、提案办理完毕后,按要求将建议、提案的答复原件及答复件归档。

  联系点工作制度

  1、全局干部职工要坚持走群众路线,深入群众,广泛开展调查研究。

  2、各股室每年跟踪调查一件关乎群众疾苦的民情,调查要坚持真实可靠、细致详尽、有始有终的原则,自己能处理的尽量做到让群众满意,自己不能处理的要及时向领导汇报,争取领导的支持。

  3、加强与社区、联点村的交流,了解社区、联点村居民的困难和思想动态,并及时向组织反映情况。

  4、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帮助社区居民、联点村村民树立全局观念和长远观念.

  5、党员干部带头与贫困户结成帮扶对子.

6、工会或支部每年组织一次以上的捐赠活动,对社区、联点村贫困对象进行慰问。

  7、将民情调查情况及民情落实情况写入个人年终总结中。

8、全面做好“精准扶贫”相关工作。

行政管理制度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总局机关物品的采购行为,兼顾质量和成本,在保证使用要求的前提下,提高物品质量,减少投资成本,提高对供应商的谈判能力,以获得较优性价比的采购物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的采购小组为总局机关物品采购和招投标过程中具体实施机构。

  第三条 本制度中所称采购人员为采购小组成员,办公厅、服务局委派的人员和因需要参与的需求部门的相关技术人员。

  第四条 采购小组的采购范围包括:固定资产和一次性超过5万元(含5万元)大额集中采购物品。

  第五条 固定资产的范围及分类按照《民航总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总局厅发[20xx]193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 本制度由总则、采购小组职责、工作准则、采购招投标、采购的监督、附则六部分组成。

  第二章 采购小组职责

  第七条 采购小组工作职责

  1、严格遵守《民航总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总局厅发[20xx]193号)和相关财务制度规定。

  2、负责总局机关所需的政府采购和自行采购物品的具体实施。

  3、负责对机关各部门报送的年度采购计划进行核对,提出建议,报请办公厅审批。

  4、负责与客户签订采购合同,督促合同正常如期的履行,并催讨所欠、退货或索赔款项。

  5、严把物品质量关,负责组织需求部门对所购物品进行验收和财务结算,并监督物品的入出库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妥善解决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6、负责收集物品供货信息,对采购策略、物品结构调整改进,积极提出各项合理化建议。

  7、负责物品采购招投标的.具体组织工作。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八条 采购人员工作职责

  1、在采购谈判过程中,做到以单位利益为重,要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职业道德观念,不索取回扣,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允许接受供应商可直接影响谈判工作的任何邀请。

  2、认真贯彻执行采购制度和流程,努力提高自身采购业务水平。

  3、按时按量按质完成采购供应计划指标,积极开拓货源市场,货(价)比三家,选择物美价廉的物品,努力降低采购成本。

  4、填写有关采购表格,提交采购分析和总结报告。

  5、严把采购质量关,对于大宗或特殊物品,选择样品报上级审核定样,对购进物品均须附有质保书或当场(委托)检验。

  6、负责办理物品验收、运输、清点交接、结算等手续。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 采购工作准则

  第九条 根据物品种类分为政府采购和自行采购两种采购形式。

  第十条 政府采购物品范畴按每年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公布的《中央预算单位××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执行,严格按政府采购要求组织购买。

  第十一条 自行采购物品应根据批量和额度分别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寻价采购、直接签订合同(相对固定合作伙伴)等方式。

  一次性采购金额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采取公开招标;

  一次性采购金额超过20万元(含20万元),少于50万元(不含50万元),采取邀请招标;

  一次性采购金额少于20万元(不含20万元),采取寻价采购、直接签订合同(相对固定合作伙伴);超过5万元(含5万元)须经办公厅主管领导同意批准。

  第十二条 采购过程应坚持3人以上共同参与,对于大宗物品采购需招投标的,应5人共同参与,并接受监督。采购人员在洽谈某项物品时,原则上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如有必要,可以采用多轮洽商、多次谈判等方式进行,以便降低成本。

  第十三条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选择相对固定的供应商作为合作伙伴。事前,采购人员须对该供应商进行综合考评,包括其公司简介、生产能力、质量保证、付款要求、售后服务、产品价格等进行比较,并以报告形式上报办公厅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确定。事后,须对其进行动态考核,不符要求的,随时调整。洽谈记录和相关资料应妥善保管备查。

  第十四条 对于超过20万元(含20万元)的大批或大额物品的采购实行集中采购招标,应采取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形式采购相应物品。

  第十五条 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必须坚持“三、三、一”的原则。

  (一)三不购:

  1、没有提供书面采购计划或未经批准的不购;

  2、材料、设备规格不符,质量不合格,价格不合理,无材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的不购;

  3、库房有能够代用的物品不购。

  (二)三比较:比质量、比价格、比售后服务。

  (三)一计算:算成本。

  第十六条 采购人员与供应商洽谈时,必须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单位利益,的原则,并做好记录。必要时,需以书面报告形式上报办公厅主管领导。报告中包括产品技术参数、质量、价格、特点及特性等进行比较。

  第十七条 报告得到批复后,依照办公厅领导批示意见,综合考虑“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问题,确定供应商,同时所有资料妥善保管备查。

  第十八条 采购物品时必须签订《订货合同>,一式四份,供需双方各执两份,一份由采购小组保存备案,一份由财务保存。

  属政府采购范畴的,须按政府采购要求,报送政府采购中心备案。

  第四章 采购招投标

  第十九条 在采购招标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在物品采购招标过程中,应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公开必要的信息资料。

  (二)在招投标采购活动中,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法人或组织均享有公平同等的机会参与投标竞争。

  (三)在招投标采购活动中,严禁任何投标方以非正常渠道获取特权,使其他投标人受到不公正的对待。

  (四)招投标采购过程中,招投标双方都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履行义务。

  第二十条 招标

  (一)采购人为招标人,招标人由物品采购小组成员,办公厅、服务局委派的人员和物品需求部门的相关技术人员组成。

  (二)招标人可以自行招标,也可以签订委托协议,委托采购业务招标代理公司进行招标。

  (三)采用公开招标的,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其它媒介发布招标公告。采用邀请招标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其它经济实体发出投标邀请函。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函应包括:

  1、招标人名称、地址等信息;

  2、标地名称、用途、数量和交货日期;

  3、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和评算的具体办法;

  4、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

  5、投标截止日期和地点;

  6、开标的时间和地点;

  7、其它需要说明的内容。

  (四)招标人应当根据需要编写招标文件,包括以下主要内容:投标邀请函;投标须知;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开标、评标、定标的日程和评标办法;标地名称、数量、技术参数和报价方式要求;投标人的有关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履约保证金要求;交货合同和地点;采购合同的主要条款;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第二十一条 投标

  (一)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截止日前,密封送达投标地点。

  (二)在截止日前,投标人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以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所得合法权益。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入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公众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二十二条 开标、评标

  (一)开标应在招标文件中确定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

  (二)开标由招标人主持,办公厅、服务局和物品需求部门派人参加。招标人、所有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和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总局直属机关纪委视情况派人现场监督。

  (三)开标时,检查确认投标文件的密封完好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

  (四)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专家组成,技术专家由招标人从总局确认的专家名册中选取。

  (五)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审,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写出完整的评标报告,经所有评选委员会成员签字后,方可有效。任何机关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结果。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入,或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六)招标人应当在中标人确定10个工作日内,向总局办公厅提交招、投标书面报告。

  (七)经总局办公厅审批后,招标人可向中标投标人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投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招标人和投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招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九)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十)属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投标,还需向政府采购中心上报备案。

  第五章 采购的监督

  第二十三条 采购全过程受总局直属机关纪委指导、监督和管理,采购小组在办公厅、机关服务局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十四条 总局直属机关纪委、物品需求部门和其它相关部门应加强对采购工作的监督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有关物品采购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

  (二)物品采购的采购标准、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三)物品采购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四)物品采购合同的履行情况;

  (五)受理物品采购有关问题的各种举报、投诉。

  (六)其它需要监督检查的情况。

  第二十五条 物品采购应当接受审计、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二十六条 在采购过程中,违反以上操作规程,为供应商谋取利益的,一经查出,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并根据实际损失情况提请总局直属机关纪委或司法部门依纪、依法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由办公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行政管理制度4

  为加强本公司管理,使管理工作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办事效率,保证公司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管理

  一.工作时间安排:

  公司每星期工作五天:周一至周五上班。员工每天正常时间为9:00-11:30,下午为13:00-18:00,午休时间为11:30—13:00共计一个半小时。

  二.休假

  (1)按照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2)春节期间休假,一般时间不超过20天。

  三.请假

  任何类别的请假都需要人事主管的书面批准,并到人事处登记。如有紧急情况无法事先请假,需在一小时之内电话通知人事主管,以便做好记录。并补写假条,人事主管签字。

  (1)请假:周一至周五请假,均有周末补班.

  (3)长假:超过5天的事假需提前3天提交书面请假条.

  四.旷工

  (1)超过一个小时不请假,无正当理由迟到,按照旷工半日计算。在一个月内旷工累计三天扣发当月工资并予以辞退。一年内无故旷工累计超过五次予以辞退。 五.迟到与早退

  (1)迟到:1-30分钟 补 1小时;

  30-60分钟 补 半天;1-2 小时 补 一天;2小时及以上 补 一天半

  (2)早退:如果员工在下班之前,提前离岗,则视为早退。

  (二)办公室日常管理规定

  一.办公室卫生管理

  第一条 公司卫生区域包括全部公司办公位置。主要内容包括地面清洁,窗户、照明灯具、办公家具、办公器材和电脑设备的卫生等。

  第二条 员工应清楚卫生的重要性,有环境保护意识,自觉爱护办公环境的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乱放有碍卫生的果皮、碎纸。

  第三条 具体的清洁工作由行政部负责安排及监督,具体执行按照值日表进行。

  【值日表见附表一】

  第四条 卫生区域的清理打扫应达到如下要求:

  1、值日生责任当日打扫卫生,工作时间内所有成员需保持办公室的整洁。

  2、保证地面干净整洁,无杂物、烟头和纸张,垃圾放入废纸篓。

  3、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有序,非办公用品不要摆置桌面。

  4、办公器材整洁卫生,每星期对电脑等器材进行擦拭。

  5、窗户、照明灯具等透明器具应干净明亮,不得有灰尘遮蔽。

  6、使空气充分流通,保证无污浊腐烂气味存在。

  7、卫生间地面、容器、玻璃等设施洁净。

  8、若因违反上述规定,视为员工无集体意识,将会影响以后的职务升迁。

  9、每周五下午17:30开始大扫除,所有人按照安排的工作任务做好大扫除工作。没有被安排到工作任务的员工辅助其他人做好大扫除工作。彻底清理犄角旮旯。 二.办公用品管理

  第一条 行政部每个月的月底将公司所有部门所需要的办公用品制定计划提交经理审批。审批通过后,由行政部统一购买和发放。

  第二条 除正常配给的办公用品外,若需要其他用品的,须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向行政部门领用。

  第三条 员工领取特殊用品必须有书面的.申请,包含姓名、所属部门、物品、用途、时间等。

  三.网络使用管理

  第一条 工作时间不得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不可以私自聊天与工作无关的话题、不可以管理个人博客等。

  第二条 未经允许,不得私自下载网上软件。如果需要安装特殊软件,可以与行政部联系,由行政部安排安装特殊软件。

  第三条 公司内每台电脑的开机密码以及工作资料必须服从经理的管理。如开机密码需要更换,员工必须与经理达成共识.不可私自占用公司电脑,并将密码书面交给经理。

  四.办公电话使用管理

  第一条 本公司电话主要作为与外界沟通、方便开展业务之用,员工不得擅自拨打私人电话,不得拨打信息服务电话。

  第二条 员工打电话时,用语应尽量简洁明确,做到长话短说,减少通话时间,通话前最好对讨论、商洽的事情先进行构思和记录。

  第三条 有电话打来,一般有专人接听。如果专人不在办公室,一般听到第二声马上接,首先要说“您好,XXX网络”,用语应文明礼貌、简洁规范,电话接转要及时准确,对占线、无人接听等情况要向通话者说明原因,问清电话来源,并作好相应的电话记录。

  第四条 公司员工的私人手机,工作时间内必须切换到震动或静音上。

  五.办公室内秩序管理

  1、 员工需保持公司秩序井然有序,办公室内不许大声喧哗、打闹。

  2、 工作时间内员工不得擅自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不得随意走动。

  3、 工作时间内不允许吃瓜果、零食等等(糖果除外)。

  4、 员工触犯以上办公室秩序,第一次私下警告,第二次公开警告,第三次予以扣除一天工资以示警戒。第四次予以辞退。

  5、 员工上班期间不得穿拖鞋.

  (三) 工作流程管理

  第一条 每周五下午开周例会。会议的议题根据近期的事件而定。会议的最后解决上一星期遗留的问题并制定本周的工作计划。

  第二条 每周六17点之前招商部人员将这周的招商总结交至招商部经理。

  第三条 每月月底全体员工向行政主管提交月工作总结及下月工作计划,行政主管转呈经理。

  (四)技术部流程管理规定

  第一条 公司技术管理以及与技术有关的事宜一律由技术部经理负责,如需其他部门的支持由技术部经理负责沟通。 第二条 技术部——客户服务须知

  (1)技术人员通过电脑,利用网络手段与客户沟通,帮助客户回答疑问,辅助客户熟悉网站 程序及后台管理。

  (2)技术人员在做技术支持时,要做到态度好、回复及时,尽量满足客户需求。

  (3)技术人员在接到技术支持的要求时,应立即做好登记。并告知客户解决时间(马上、24小时内、3天),并且一定要在约定时间内把问题解决。

  (4)技术人员有问题不明白时,首先通过公司的技术部QQ群向公司其他同事咨询,如果其他同事有清楚的,立即在群里回答;

  如果问题比较棘手,可直接通过QQ单独向经理咨询。

  (六)、奖励和惩罚条例

  一、奖励:对有以下表现者之一的员工均给予奖励

  1、员工当月无迟到、早退、请假、旷工情况,视为全勤。奖励全勤奖100元。

  2、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有实效的,经公司核准,每条给予20元最佳建议奖金。并公开鼓励。

  3、在公司、社会见义勇为,与各种违法违纪、不良现象斗争有显著成绩,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的,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奖励。

  4、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奖励。

  二、惩罚

  1、员工当月有迟到、早退、请假、旷工中的任意一次及一次以上,取消全勤奖,并按规定扣除相应的工资。

  2、月累计迟到或早退达到5次予以辞退。

  (七)附则

  第一条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需要增补或随着公司的发展有些条款不适宜工作需要的,各部门可提出修改意见,交总经理批复。

  第二条 所有员工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1、承办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2、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及时单独相告或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

  3、克尽职守,保守工作机密和商业机密。

  4、爱护公司财物,勤俭办公,不得损公肥私。

  5、保持公司信誉,不得做出有损公司信誉的行为。

  6、注重个人修养,待人接物态度谦和,有团队意识。

  7、不得以公司名义在外私自从事商业行为。

  8、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

  9、员工辞职应提前7天告知人事主管。

  10、员工因过失或故意致使公司遭受损害时,应负赔偿责任。 公司组织结构图

行政管理制度5

  第一条、为规范行政服务中心项目管理,根据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区县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建设的意见》(x办发[20xx]127号)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大x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x委发[20xx]22号)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进入县行政服务中心的服务项目的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服务项目,是指依法进行的各项行政审批、审批上报、核发(证)照、备案等行政行为。

  第四条、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服务项目的确定、调整及协调与管理。

  第五条、进入县行政服务中心的项目依照“合法、合理、便民、高效”的原则确定:

  (一)纳入县行政服务中心的项目,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的要求;

  (二)服务对象的申报材料应包括项目办理过程中法定的必不可少的材料和依据,窗口单位不得随意增设办理服务项目的前置条件;

  (三)办事程序的设定应包括项目办理的全部过程;

  (四)承诺时限应在法定的期限内根据高效原则和项目办理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缩减;

  (五)收费项目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收费文件和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

  第六条、服务项目实行动态管理:

  (一)窗口单位依法设立、取消或部门间调整、变更服务项目,应及时向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申报确认;

  (二)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可根据服务项目运作的实际情况,提出调整意见。

  第七条、服务项目的确定、调整、变更,相关窗口单位应及时制定相应的内部运作程序和制度,并根据情况授予服务窗口及人员相应的办理权限。

  第八条、服务项目实行“服务内容、办事依据、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六公开。

  第九条、服务项目的办理:

  (一)服务项目的受理、初审、缴费、转报、核发证(照)等环节,应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二)已进入县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行政审批许可证项目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原单位一律不再受理;

  (三)依法调整项目收费及变动相关手续,应报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备案;服务项目公布为免费的,一律不得收费。

  第十条、凡违反本制度,经查实后,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行政管理制度6

  第一章制度建设基本规定

  第一条目的:为了统一集团房地产板块的行政制度管理,适应集团发展需要,配合推进集团制度化标准化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集团房地产管理中心、各房地产地区公司及其下属各职能部门、项目公司和二级公司进行的行政事务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制度建设的负责部门:

  原则性制度由集团房地产管理中心等相关单位制定;

  地区公司的各项制度及实施细则,由地区公司根据原则性制度进行编写,不得与集团现行制度相冲突,执行前须按原则性制度的规定报集团公司审批或备案。

  第四条制度审批:

  房地产板块各项原则性制度,由集团房地产管理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监事会、集团分管领导进行审批;

  地区公司各项制度及实施细则,由房地产管理中心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监事会、集团分管领导审批。

  第五条制度解释:对于制度实施过程中因产生争议而需要作出解释的,解释权归于集团。

  第六条制度修改:由集团房地产管理中心,会同集团相关职能部门共同进行。

  第七条制度终止:权力归于集团。

  第二章一般行政管理规定

  第一节公文管理规定

  第一条公文定义:指与政府职能部门、相关单位间传送的文件,以及内部各单位相互传送的各类文件(包括会议纪要)、制度规范(不含合同类文件)。

  第二条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命令(令)

  适用于依照有关制度和规定,宣布并施行重大强制性执行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变更或者撤销下级单位不适当的决定事项、人事任免。

  三、公告

  适用于向集团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决定事项。

  四、通告

  适用于公布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五、通知

  适用于批转下级单位的公文,转发上级单位和不相隶属单位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单位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人事任免。

  六、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反映重要情况。

  七、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单位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单位的询问(包括审计报告)。

  八、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单位请求指示、批准。

  九、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单位的请示事项。

  十、会议纪要

  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会议纪要在会议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整理完毕,并分发相关领导及部门。

  第三条公文处理应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第四条公文处理的主要工作:包括发文、收文、传递、批示、承办、跟踪催办、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五条公文协调处理部门:各级单位的行政人事部门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本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并指导下级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六条各级单位除公文处理管理机构以外其他部门不得对外正式行文。

  公文格式

  第七条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单位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单位、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联系人员、联系方式、印章、附注、附件、主题词、抄送单位、印发单位和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

  一、涉及集团秘密的公文应当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其中,“绝密”、“机密”级公文还应当标明份数序号;

  二、紧急公文应当根据紧急程度分别标明“紧急”、“加急”;

  三、发文单位标识应当使用发文单位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的,主办单位排列在前。发文单位名称按《广东珠江投资有限公司单位名称与规范简称表》执行;

  四、发文字号应当包括单位代字、年份、序号。联合行文,只标明主办单位发文字号;

  五、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种类,一般应当标明发文单位。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制度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六、主送单位指公文的主要受理单位,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七、公文如有附件,应当注明附件顺序和名称;

  八、印章:公文应加盖公章,公章加盖在成文单位和成文日期之上;公文以电报形式发出的.以外,应当加盖印章。联合上报的公文,由各上报单位分别加盖印章;联合下发的公文,发文单位都应当加盖印章;

  九、成文日期以负责人签发的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单位负责人的签发日期为准。

  十、公文如有附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应当加括号标注;

  十一、公文应当标注主题词。上行文按照上级单位的要求标注主题词;

  十二、抄送单位指除主送单位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的其他单位、领导,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十三、份数指需要发送及归档的文件份数;

行政管理制度7

  窗口工作人员严格遵守《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考勤制度》,得30分。有下列情况的,给予相应扣减分数和经济处罚。

  1、上班迟到或下班早退的,每人次扣1分;请假不按规定履行手续的,每人次扣1分;上班时间无故离岗的,每人次扣1分;缺勤半天的,每人次扣2分并分别给予每人次10元处罚。

  2、上班时间进行网上炒股、聊天、看电影、打瞌睡、玩游戏等每人次扣2分、20元。

  3、窗口工作人员未佩证上岗或窗口没有按规定摆放桌牌、在工作场所吃东西、抽烟、串岗聊天的,每人次扣1分,10元。

  4、办公用品摆放不整齐,窗口环境脏乱差,虽经指出但不及时纠正的,每次扣1分,5元。

  5、无故缺席行政服务中心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等活动的,每人次扣1分,5元。

  6、经查实,有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的,每次视情节轻重扣10—20分,扣除当月奖励150元。并取消该窗口和工作人员年度评先资格。

  (二)服务质量(20分)

  窗口工作人员严格遵守《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语言仪表规范》,得20分。有下列情况的,给予相应加减分数:

  1、服务态度不好或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的,每人次扣1分。

  2、受到服务对象投诉,经查实,窗口工作人员有过错责任的,每人次扣5分。

  3、凡有服务对象反映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等方面较好的,视情况每人次加1—5分。

  4、被县市纪委和市行政服务中心等单位明察暗访发现问题的,每次扣20分。

  (三)业务管理(40分)

  1、办件管理(15分)

  窗口工作人员业务熟练,严格遵守行政服务中心制订的各类办件制度得15分。

  (1)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项目存在两头受理或不在中心受理等体外运作现象的,每发现一件扣2分。

  (2)没有严格按照行政服务中心规定的办理流程进行操作,即:一次性告知→受理→出具收件通知单内部流转→通知申请人结果→发放审批结果的,每件扣2分。可作收件处理而未收件的,经查实,每件扣2分;实际未办结,但弄虚作假点击办结的',经查实,每件扣2分;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或同意,擅自增加办事环节、申报材料的,每件扣2分。

  (3)属退、补件,没有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操作的,每件扣2分。已作补件处理,但未向服务对象详细说明或出具《补办件通知单》的,每件扣2分;已作退回件处理,但未向服务对象充分说明理由或出具《退件通知单》的,每件扣2分;由于窗口工作人员没有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应提交的材料或材料需修改的内容,造成服务对象2次以上往返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每件扣3分。

  (4)属联办件,因部门互相推诿或不及时协调,造成联办件无法运作的,责任部门每件扣2分;应实行并联审批,但责任部门擅自改为串联办理的,每件扣2分;联办件超时办结的,责任部门每件每超1天扣2分;联审会无故缺席的,每次扣2分;违反联审会有关规定的,每次扣1分。

  (5)属绿色通道件,但未严格按照行政服务中心审批服务“绿色通道”操作的,每件扣1分。

  (6)办件超承诺时限的,每件每超过1天扣2分。

行政管理制度8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XXX(以下简称公司)行政物资管理,明确行政物资管理流程,保证公司行政物资合理配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行政物资管理

  指用于公司日常行政办公的非生产相关物资的采购、入库、领用、维修、报废、清查等一系列管理工作。

  第三条行政物资分类

  公司行政物资主要分为两大类,分别为固定资产类和低值损耗品类。

  一、固定资产(价值20xx元以上),如打印机、电脑、空调、投影仪等;

  二、低值损耗品(价值1999元以下):

  (一)价值50元—1999元的低值损耗品,如电话、传真机、文件柜、办公桌椅等;

  (二)价值49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其中包括部门所需品和个人所需品。

  1、部门所需品:传真纸、复(写)印纸、打印纸、墨水、胶水、订书机、回形针、计算器、文件栏、笔筒、文件夹等。

  2、个人所需品:签字笔(芯)、圆珠笔(芯)、铅笔、笔记本、双面胶、回形针、信笺纸等。

  第四条管理部门

  行政部是公司日常办公用品的管理部门,负责行政物资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组织及个人。

  第一章行政物资采购

  第六条行政物资采购条件

  以下两种条件至少满足一种时,应着手办理行政物资采购相关事宜:

  一、各部门需要而公司库房没有备存该类行政物品;

  二、库房该类行政物资数量低于规定最低库存量。

  第七条行政物资采购流程

  一、在满足物资采购条件时,行政部跟据库存记录,提出采购申请,填写《行政物资采购申请单》(详见附件1);

  (一)价值499元以下的低值损耗品,由分管行政的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定;

  (二)价值500元以上的行政物资,由分管行政的副总经理、总经理双审核后董事长审定;

  二、行政部物资管理相关人员凭审定后的《行政物资采购申请单》交采购部联系采购;

  第八条行政物资采购要求

  一、行政物资一般由采购部向供应商采购,电子类行政物资(如个人计算机),可以经董事长同意并授权相关部门(如信息部)采购;

  二、行政部应建立行政物资库存量档案,每月限定时间清查账本,发现库存物资不够应及时添置。

  第二章行政物资入库

  第九条行政物资入库条件

  经质量检验部门、信息部门等检验合格的采购物资可以办理物资入库手续。

  第十条行政物资入库流程

  一、采购部将采购来的行政物资交给物资管理相关人员管理;

  二、物资管理人员再次清点《购销合同》和《行政物资采购申请单》上所列各项指标,对照质量和数量;

  三、清点无误后根据入库物品、时间、型号等填写《行政物资入库明细表》(详见附件2)同时备份存档。

  第十一条行政物资入库要求

  一、拒绝不合格或手续不齐全的物资入库,杜绝只见入库单不见实物的'现象;

  二、入库时,行政部相关人员必须查点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合格证件等项目,如发现物资数量、质量不合格时,不得办理入库手续;

  三、如有多领的行政物资需要退库时,必须由物资管理员填写物资入库单,办妥手续后方可入库;

  四、人员离职时,由物资管理员将分派给个人的行政物资收回入库,如物资回收时因保管、使用不当或故意损坏造成损失,由使用者酌情赔偿。

  第三章行政物资领用

  第十二条行政物资领用依据

  一、被规划为公司固定资产的行政物资,在员工入职时按各职等对应标准,报分管行政的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定后发放,原则上不再增补,若破损、残旧需更换的必须向行政部提出申请;

  二、低值损耗品的领用可依据历史记录(如以过去半年耗用平均数),经验法则(估计消耗时间)设定领用频率(如圆珠笔每月每人发放一支),并可随部门或人员的工作状况随时调整发放频率,同时低值损耗品的领用实行以旧换新原则,但纯消耗品不在此列(如信纸等);

  第十三条行政物资领用流程

  一、不同价值的行政物资的领用流程如下:

  (一)价值在10元以下的低值损耗品,由申请领用人直接在行政部物资领用登记簿上注明领用品名、数量、领用日期等即可领用;

  (二)其它价值的行政物资由领用人填写《行政物资领用申请单》(详见附件3),按同等价值行政物资采购报批标准申请,并经行政部负责人和分管行政副总经理双审核,总经理审定后方可领用,同时在领用登记簿上注明明细;

  三、行政部将《行政物资领用申请单》附着在《行政物资出库明细单》后存档,按照物资领用单上所列名目向领用人发放行政物资。

  第十四条行政物资领用要求

  一、本着节约与自愿的原则,可不领用或少领用的应尽量节约;

  二、需要以旧换新的行政物资,如发生遗失,更换时视具体情况给予一定经济赔偿;

  三、新入职职员到职时如需要领行政用品的,由人力资源部按流程统一向行政部提出行政用品申领要求;

  四、物品领用后,遵从谁领用,谁管理的原则。个人物资由申请者个人负责,部门物资由该部门负责人负责,具体界定范围参考本制度第三条;

  五、领用的行政物资严禁个人带回家使用;

  第四章行政物资报修

  第十五条行政物资的报修条件

  以下两种条件同时满足可将损坏物资交至行政部联系维修,其中属个人物资由个人提出报修申请,部门物资由该部门负责人申请。

  一、价值为50元以上的低值损耗品或固定资产;

  二、物资在正常工作当中由于自然磨损等原因造成非人为损坏。

  第十六条行政物资报修流程

  一、损坏物资为电脑、传真机等电子产品,由物资使用人先行联系信息部技术人员进行初期检查、维修、调试;

  二、经信息部调试确定为发生严重损坏的电子类行政物资、非电子类行政物资,由物资使用者向行政部提出维修申请,并填写《行政物资报修申请单》(详见附件5),按照物资采购相应审批标准由相关负责人审核、审定;

  三、行政部物资管理员凭审定通过的《行政物资报修申请单》联系维修单位维修,并将申请单存档;

  四、修理完毕后由管理员归还使用人员,并做维修记录,物资使用者在记录单上签字;

  五、维修时如需更换零部件需报修人员按照物资采购流程和物资领用流程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七条行政物资报修要求

  一、由于使用不当等个人原因造成物资损坏的,也可报行政部维修,但产生费用须个人承担;

  二、把个人办公物资借给他人而造成损坏的,维修费用由借出者个人承担;

  三、行政部作维修记录时必须将《行政物资报修申请单》附在维修簿上存档,以便公司日后的物资清查管理。

  第五章行政物资报废

  第十八条行政物资报废条件

  以下两种条件同时满足可办理行政物资报废:

  一、被划分为公司固定资产的行政物资;

  二、使用期满并丧失使用效能或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损坏且无法修理或无维修价值。

  第十九条行政物资报废流程

  一、物资损坏部门负责人向行政部提出物资报废要求;

  二、由行政部物资管理员填写《行政物资报废申请单》(详见附件7),详细填写物资分类号,编号,名称,规格型号,单价,数量等资料;

  三、物资管理员将申请表交至行政部负责人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初审,并提出报废初审意见,有再利用价值的交还报修人员,无再利用价值的交由分管行政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双审核,董事长审定并作报废处理;

  四、行政部物资管理人员根据《行政物资报废申请单》所列名目,向部门收回报废物资;

  五、行政部物资管理员凭《行政物资报废申请单》到财务处销账,做到帐、物同时注销。

  第二十条行政物资报废要求

  一、为保证物资经常处于良好状态和账实相符,除因无法妥善存放的物资专项报废外,物资报废每年年终进行一次;

  二、固定资产报废必须由相关领导、专业人员、行政部部长、财务人员等相关人员会同鉴定,按照物资报废流程严格执行;

  三、因个人或部门保管、保养不善造成的物资报废,应由个人或部门负责人写出详细报告并根据损失程度承担经济赔偿;

  四、报废物资一经批准报废,必须将实物交回行政部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五、凡有修旧利废价值的,应充分实现其再利用价值,进行物资维修工作,不得随意做报废处理。

  第六章行政物资清查

  第二十一条行政物资清查条件

  公司应对价值100元以上的行政物资做定期清查核算。

  第二十二条行政物资清查流程

  一、在行政物资清查工作开始之前,由行政部负责人布置清查工作,确定清查范围、时间和应达到的要求;

  二、行政部相关人员从台帐上将所有符合清查条件的行政物资与实际物资进行核对,并跟据《行政物资领用申请单》、《行政物资入库明细单》和《行政物资出库明细单》做具体校对,同时物资管理人员应停止行政物资的收发活动,将物资分类摆放有序,严禁实物流动;

  三、物资清查中发现帐实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以书面形式给出相应处理意见(如盘亏的从账面销除,盘盈的估价入账等),并按照价格根据物资采购报批标准上报相关负责人审核、审定;

  四、由审定人确定差异处理决定和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置决定。

  第二十三条行政物资清查要求

  一、行政部负责人每月月末进行行政物资清查,每年年末会同物资使用部门、财务部等部门进行年度盘点,并将工作记录装订成册保管存档;

  二、清查过程中要分配专人负责清点、专人负责记录、专人负责监督。清查过程中,除了要保证清点数量准确外,还要关注各类行政物资的价值有无减损、有无超储积压、浪费等现象;

  三、清查过程中如有固定资产需作报废处理的,必须按审批程序经相关领导审核批准后才可处理,否则一律不准自行调整;

  四、清查中若遇固定资产缺失或质量上的问题(如超期、老化、变质或损坏等),应及时用书面的形式向相关领导汇报,如因台帐管理人员等由于疏忽等自身原因造成公司固定资产帐实严重不符,须视具体情况给予经济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行政物资管理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责任落实到岗位,失责将按相关制度惩处。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的修订及解释归属行政部。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签发之日起生效,若与此前相关文件冲突,以本制度为准。

行政管理制度9

  第一条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行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市直行政事业单位。

  本规定所称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不包括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第三条市财政部门主管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审计、物价、监察、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应依据各自职责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建立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不得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

  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任用会计人员必须符合会计管理的规定。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部门综合预算,报财政部门审核。部门综合预算一经批准通过,必须严格贯彻执行,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调整;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要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应当纳入预算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使用。

  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规定必须列入预算的收入,不得隐瞒、少列。

  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的支出预算,应当优先保证本部门履行基本职能所需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对其他弹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应当严格控制。

  第七条财政收入执收单位(以下简称执收单位)依法取得的下列政府非税收入,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二)国有资源和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益;

  (四)彩票公益金;

  (五)罚没收入;

  (六)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

  (七)主管部门集中收入;

  (八)其他政府非税收入。

  第八条执收单位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项目、范围、标准、对象和期限,按照收缴分离、罚缴分离等规定的方式,将收取的财政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

  第九条执收单位收取财政收入,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依法纳税的使用税务发票外,其余一律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监制)的票据。

  第十条行政事业单位对财政下拨的专项资金,应当按照批准的项目,实行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不得虚列、截留、挤占、挪用、浪费、骗取、套取、转移财政专项资金。

  第十一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各项支出的管理制度。各项支出要按照批准的预算和规定的开支范围、标准执行。

  行政事业单位发放福利、补贴和奖金,应当按照规定执行,不得擅自设立项目、提高标准和扩大范围。

  行政事业单位应严格执行招待费管理办法,不得擅自提高标准和扩大范围。

  第十二条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必须实行政府采购;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并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应当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因特殊情况需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应当经财政部门批准。

  第十三条行政事业单位开立银行账户,应经财政部门同意,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账户管理规定,到国有、国有控股或经批准允许为其开户的商业银行办理开户手续。

  第十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必须依法管理使用国有资产,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行政事业单位转让、处置国有资产和将国有资产用于经营投资的,应当经财政部门批准。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规定进行国有资产收益核算。

  第十五条财政、审计、物价部门和人民银行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依法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作出处理、处罚决定。

  有违反本规定行为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有违反本规定行为的个人,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依照人事管理权限,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六条违反本规定第四条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予以处理。

  第十七条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补收应当收取的财政收入,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一)违反规定设立财政收入项目;

  (二)违反规定擅自改变财政收入项目的范围、标准、对象和期限;

  (三)对已明令取消、暂停执行或者降低标准的财政收入项目,仍然依照原定项目、标准征收或者变换名称征收;

  (四)缓收、不收财政收入;

  (五)擅自将预算收入转为预算外收入;

  (六)其他违反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十八条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收缴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隐瞒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

  (二)滞留、截留、挪用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

  (三)坐支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

  (四)不依照规定的财政收入预算级次、预算科目入库;

  (五)违反规定退付国库库款或者财政专户资金;

  (六)其他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的行为。

  第十九条行政事业单位有下列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有关财政资金,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

  (二)截留、挪用财政资金;

  (三)滞留应当下拨的财政资金;

  (四)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

  (五)其他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

  第二十条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违反财政收入票据管理规定的行为之一的,销毁非法印制的.票据,没收违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公务员的,还应当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二十一条采购人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安徽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予以处理。

  第二十二条违反国家有关账户管理规定,擅自在金融机构开立、使用账户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有关财政资金,没收违法所得,依法撤销擅自开立的账户。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第二十三条单位和个人违反财务管理的规定,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私存私放的资金,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xx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公务员的,还应当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二十四条违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擅自占有、使用、处置国有资产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和被侵占的国有资产。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二十五条对违反本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各区、县参照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行政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和维护印章使用的严肃性,避免因印章管理使用不当出现的各类经济、法律、行政问题,规范校内各类行政印章的管理和使用,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行政印章包括学校公章、钢印,校行政领导签字章、方章,各学院、部处、各直属单位公章,以及校内其他行政印章。

  第二章印章的规格和式样

  第三条“z农业大学”印章为圆形,直径4.5厘米,铜质。

  第四条各学院、部处、各直属单位及其他同级机构印章为圆形,直径4.2厘米。

  第五条各学院、部处、各直属单位下属的系、科、室等机构一般不刻印章,如确属工作需要,经审批后可刻制。印章为圆形,直径4.0厘米。

  第三章印章的刻制和注销

  第六条学校各级行政部门印章的刻制由校长办公室统一负责审批,由各需刻制印章的部门凭机构成立的正式批文及介绍信到公安机关指定的专门机构刻制。印章刻好后须先送校长办公室留印模备案,方可启用。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刻制公章,对违反规定自行刻制公章的部门,要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第七条因机构变动停止使用的单位公章,应及时交回校长办公室并办理有关注销手续。

  第四章印章的管理和使用

  第八条各级印章要专管专用。学校印章由校长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使用。各单位的印章原则上由办公室主任或单位指定的专人保管使用。印章的保管使用者要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并按规定手续用章。专管人员因事外出,应将印章交本部门负责人管理。任何人不得将印章擅自带离办公室。印章如有遗失,应及时向校长办公室及保卫部门报告,并查清原因和责任。

  第九条使用印章必须手续齐备并实行登记制度,用印留存的的材料应定期整理、立卷归档。

  第十条除校办公章外,各单位的行政公章,如非业务工作联系,一般不得对外。

  第十一条使用本单位行政公章,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各单位的行政公章管理出现事故,要直接追究公章管理人和单位正职领导人的责任。

  第十二条严禁各单位使用单位印章对外签订各类合同、协议。如果使用单位印章对外签订协议和合同,导致法律纠纷、经济损失和学校名誉损害,均要严肃追究签订人、用章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第五章使用校级印章的各类程序和要求

  第十三条凡以学校名义发出的各类正式行政公文的用章,按《z农业大学行政公文处理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以学校名义发出的新生录取通知书、工作证、毕业(结业、进修)证、聘任证书、学生证等各种证书,均须由有关职能部门造册,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派专人统一送校长办公室审核并加盖校印;并将名册一份交校长办公室留存备查或归档。需要个别办理时,须有职能部门的证明。

  第十五条需开具学校证明、介绍信外出联系工作的校内各类人员,须凭所在单位的证明,方可开具校级证明、介绍信等。不得开具空白介绍信或证明。

  第十六条教职工因私需学校开具有关证明和个人证明材料需加盖校印的,须凭有关部门的`证明或主管单位负责人签字,送校长办公室审核办理。

  第十七条非本校职工、有工作单位的本校教职工家属,外出或其它事由,不属学校及各部门出具证明的范围。如有特殊情况需由学校出具证明并加盖印章的,须持有关部门证明,送校长办公室审核并开具所需证明。

  第十八条需办理特殊通行证的教职工、学生,或因工作关系来我校的校外人员,需办理边境通行证或特殊通行证,须先向所在单位或接待单位提出申请,经保卫部门审核,最后经校办主任批准,方可加盖校章。

  第十九条办理法人委托证明书,必须经职能部门审核同意,并由职能部门开出证明,经学校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审核签字后,方可加盖学校公章。

  第二十条对外签订协议、合同,须经校长办公室审定,并由主管校长签字后方可用章。

  第二十一条纵向课题的科技任务、合同书按常规程序用章;横向课题合作协议须按《z农业大学横向科技合同审查办法》的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后,方可用章。

  第二十二条各职能部门以学校名义向校外有关部门呈送的各类报表,必须由专人统一送校长办公室办理用章。

  第二十三条办理各种报建手续须加盖学校印章的,必须经校长办公室主任审核,经主管校长批准后,方可用章。

  第二十四条办理企业执照、法人变更、年审等手续须盖校章的,须经财务处审核,主管校长批准后办理。

  第二十五条单位办理银行开户手续,须经财务处审核,主管校长同意,方可盖校章。

  第二十六条教职工或学生办理公派或因私出国(境)手续,应分别按《z农业大学关于公派出国(境)人员管理有关问题的规定》和《z农业大学关于因私出国(境)人员管理有关问题的规定》执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用章。

  第二十七条校长名章(签字章、方章)是学校法定代表人的资格表示,凡对外使用校长名章,须经校长本人批示同意后,方可用章。

  第二十八条学校法人和校级领导人印章的保管使用,按学校公章的保管使用办法执行。

  第二十九条在使用校级印章时,如遇特殊情况,由校长办公室主任负责审批。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规定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z农业大学行政印章管理和使用规定》(华农大(办)字[1996]第40号)同时废止。

行政管理制度11

  为进一步适应公司质量、环境体系双认证的实施,规范公司行政事务管理行为,理顺内部关系,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考勤规定

  为规范员工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员工自我约束,现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工作时间。管理人员实行一周六天工作制,每天工作时间为8:30至12:00,14:00至18:00;

  第二条公司设专人负责考勤,所有员工须按时签到,遵守相关要求;因工作原因无法签到的,返岗后应当向考勤负责人说明。

  第三条员工应按时上班签到,迟到5至10分钟罚款5元/次,迟到30分钟以上罚款10元/次。

  第四条未办理请假手续而缺勤,或请假未获批准即离岗,以及假期逾期却无续假手续的,均按旷工处理。旷工半天的扣全天工资,旷工一天的罚扣两天工资,连续三天以上旷工的公司可予以开除。

  第五条请假规定。员工因病、因事请假,请假时间一天内的由部门主管审核。请假超过二天的须公司领导签字同意。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交申请的,应于上班前电话通知部门主管或公司领导。

  第六条病假。员工休病假须有医院证明(病历表、医嘱、药品单、收费单据等),否则按无薪假期计算。病假期间工资按员工日工资60%计发,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工伤的参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七条事假。事假均为无薪假,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第八条婚假。请婚假时须有合法的结婚证,且结婚证登记日期在入职公司后;带薪婚假为3天,若为晚婚且初婚的再增加10天(女大于23岁,男大于25岁)。

  第九条产假。产假不少于90天(含节假),产假期间按基本工资支付。产假指第一次生育,非计划生育产假均按事假处理。

  第十条丧假。公司员工亲属丧亡的,经批准可请3个工作日的带薪假,超过的按事假处理。

  第十一条法定假日。按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日期、天数休假。

  第十二条年休假。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进行安排,年休假原则上不超过10天,且要求一次性休完,不跨年累计。

  第十三条值班和加班。公司值班人员须按照考勤时间上班,公休日值班加班的应安排调休,不能调休的应加发补贴,法定节假日值班加班的按国家规定发放。

  第二章办公用品管理

  为进一步开源节流,规范办公用品管理,特做如下规定:

  一、职责及范围

  (一)本制度所指办公用品是指日常办公用品及一些低值易消耗品,本制度规定了办公用品计划、采购、发放、使用、保管等方面的职责和管理要求。

  (二)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及发放归综合行政部管理。各部门办公用品计划、领取、使用、保管等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

  二、办公用品计划、采购、保管及发放管理办法

  (一)每月15日以前,各部门自行统计本部门的办公用品需求状况,并列出详细计划,分类(日常办公用品、印刷品、其它)填写《物品领用申请表》,计划本着“节省、实用、必需”的原则,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统一提交综合行政部。

  (二)综合行政部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审核并采购,报经副总经理进行审批。

  第三章库房管理

  第一条库房物资的存放必须按分类、品种、规格、型号分别摆放整齐。

  第二条采购人员购入的物品必须数目清楚,包装完整,如发现短缺或损坏,应立即拆包清点数目。

  第三条物资入库后,应当日填写《物品入库明细表》。

  第四条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物资出库必须填写《物品领用登记表》。

  第四章报刊及邮发管理

  第一条报刊管理人员每年按照公司的'要求作出订阅报刊计划及预算,负责办理有关订阅手续。

  第二条报刊管理人员每日负责将报刊取回并进行处理、分类,并分别送到有关部门。

  第三条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报刊挪作他用,若需处理,需经副总经理批准。

  第五章附则

  第一条公司办公室负责为各部门邮发信件、邮件。

  (一)私人信件,一律实行自费,交办公室或自己叫快递邮寄。

  (二)所有公发信件、邮件一律不封口,由收发员登记,统一封口,负责寄发;

  第二条本规定如有未尽事宜或随着公司的发展有些条款不适应工作需要的,各部门可提出修改意见交总经理办公室研究并提请总经理批复。

  第三条本规定解释权归总经理办公室。

  第四条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六章办公室卫生管理细则

  为创造一个整洁有序的办公环境、增强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感和归属感、推进公司日常工作规范化、秩序化、树立公司形象,特制定此卫生管理细则。

  第一条办公室所有人员要讲究卫生,做到办公室内外环境清洁、整齐、统一,严禁随地吐痰,杜绝脏、乱、差现象。

  条二条办公室环境卫生的管理由办公室人员负责,所有人员按照卫生安排表,每天一小扫,两天一大扫,消除卫生死角。

  第三条当天负责卫生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卫生标准,分工合作、尽职尽责。

  第四条卫生要求:

  保持地面干净清洁、无污物、污水、浮土。

  门窗干净、无尘土、玻璃清洁、透明。

  办公桌椅及桌上的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有序、合理,桌椅随时保持清洁、无尘土、无破损。

  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表面无尘土,污垢,墙壁无灰尘,墙上不乱挂物品。

  书橱、书柜内各类书籍、资料分类摆放整齐,便于检查。橱顶无乱堆乱放现象,报纸摆放整齐有序,无尘土。

  第五条卫生间保持清洁卫生,垃圾日产日清,各物品摆放整齐。

  第六条办公室人员应尊重值日人员的劳动成果,良好的卫生环境重在维持,各人员需做好日常维持工作。

  第七条此制度由综合部负责制定解释。

  第七章档案管理制度

  7.1总则:档案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为规范公司的档案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7.2适用范围:主要用于公司各类档案资料的形成与归档、分类、鉴定与保管、借阅、保密、统计、销毁等管理内容。

  7.3档案的归档管理

  7.3.1各部门的档案资料需指定专人进行负责,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密级档案必须保证安全。

  7.3.2档案要做到系统排列并建立案卷目录和索引,以便于查找和利用。

  7.3.3档案保管工作应做到四不:不散(不使档案分散),不乱(不使档案互相混乱),不丢(档案不丢失不泄密),不坏(不使档案遭到损坏)。

  7.3.4档案柜应符合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潮、防尘的要求,以提高档案的安全性,对破损档案应及时修补,保持整洁、卫生。

  7.3.5建立健全档案进、出登记制度,对每年收进送出的档案材料按照保管期限分别进行统计。

  第八章、电话使用规定

  8.1总则:为了提高公司办事效率,节约办公经费,保证通讯联络,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8.2公司电话主要用于业务开展与外部交流,禁止在电话中闲聊,严禁拨打私人电话、声讯和信息电话。

  8.3拨打长途电话应尽量长话短说,简明扼要,不得煲电话。

  8.4公司业务电话应尽量避免接私人电话,接听私人电话尽量长话短说,一般应控制在3分钟内。

  8.5业务员拨打所属各自固定业务电话,不得共用、混用、它用。 9。6接听私人电话时间控制在五分钟以内,非紧急事项一般少接私人电话,严禁占用业务资源并保持通话畅通。

  8.8电话响铃不得超过三声,接听电话的标准用语为:“您好!香提湾!”转接用语为:“请稍等!”接打电话用语要求规范、简洁、礼貌。

  8.10电话出现故障应马上通知综合部,由综合部安排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第九章、支持文件

  9.1《面试人员登记表》

  9.2《物品领用登记表》

  9.3《物品入库明细表》

  第十章、附则

  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制订并负责解释,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修改时亦同。

行政管理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全面管理工作,使日常行政办公管理向科学化、系统化、网络化高水平发展。达到各项管理工作以人为本,着力推进"三个转变",一是推进转变管理思维和管理理念的转变。二是推进个别被动管理向全面主动管理转变。三是推进由粗放式管理向转细化管理转变。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实现公司规划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对公司办公室日常行政办公管理的任务,权利和责任进行了规范和细化,从而不断改进和完善提高综合部门的管理水平。真正起到参谋助手、组织协调、服务保障三大职能作用。

  第三条办公室人员要倡导六种良好风气。

  1、勤奋学习、学以致用的浓厚风气。

  2、自觉探索、开拓创新的浓厚风气。

  3、雷厉风行、争创一流的浓厚风气。

  4、严谨细致、埋头苦干的浓厚风气。

  5、严守规矩、极端负责的浓厚风气。

  6、甘于奉献、干净干事的浓厚风气。

  第二章办公室日常行政办公管理的任务、权利

  第四条根据办公室在日常行政办公管理工作中应具备的三大职能作用、结合我公司已经制定出台的原有规章制度、对办公室的管理任务、权利在本制度中进行细化和明确。

  第五条办公室人员在当好领导参谋助手方面,应做好以下工作:

  1、.做好上传下达、下情上报工作。因此要经常学习和掌握国家政策和上级指示,行业发展动向,结合我公司的特点,及时向公司领导提出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合理化建议,供领导决策和指挥工作时参考。对于公司决定和安排的工作事项,要及时传达给各部门及下属单位贯彻、执行。并要把执行过程中的意见和结果进行分析、评判,再及时的反馈给领导及有关部门。把领导新的决策再传递到各部门及下属单位,做到上、下级沟通、互动。

  2、严格执行公司《关于会议制度的规定》组织安排好各种会议,作好会议纪录,对会议布置的工作,按时对承办人检查、落实。要把承办结果及时向领导汇报,做到心中有数。

  3、认真落实公司制定的《新员工试用制度》和《员工甄选聘用管理办法》以公正、客观、实效的原则,帮助公司把好用人关。对到公司工作的新员工,要建立个人档案,试用期间要经常了解思想、工作、学习、身体等各方面的情况,并要征求新员工所在部门、单位的'意见,拿出综合意见向公司总经理提出到期后是否转正的意见。因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定向招聘人员,由办公室按照公司制定的办法,对其办理手续,并要介绍公司简况,学习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与公司融为一体。

  第六条办公室在组织协调方面,应完成以下任务。

  1、根据公司制定的《员工守则》要在全体新、老员工中进行宣传、学习、示范,使全体员工认识到,这不仅仅是公司从企业文化角度建立的规章制度,也是社会文明发展的需要。要把公司要求去做变成全体员工的自觉行动。有一个好的团队、才能不断对外提升公司对外形象。

  2、根据公司制定的《考勤制度管理规范》处理好员工劳逸结合、按劳取酬、突出贡献的原则。始终鼓励能够模范带头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教育帮助、处罚个别员工无组织、无纪律的歪风斜气。在公司氛围内树立一个良好的自然风气。培养出一支思想过硬、纪律严明、作风正派、能够吃苦耐劳善打硬仗的员工队伍。

  3、量化考核是办公室的重要工作之一。根据公司制定的《量化考核办法》,要把考勤、工作纪律、卫生状况信息反馈这四部分,作为公司对员工进行量化考核的一个主要方面,结合公司新制定的绩效考核暂行办法,从而评价出每位员工的个人素质和综合业绩。

  4、公司以人为本制定的《员工休假制度》是公司为增加员工福利和凝聚力的一项利民措施。办公室要按照制定的标准和范围进行实施。

  5、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公司制定的《出差管理制度》有涉及到办公室该办理手续和把关的地方,一定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的办理。

  6、公文的收、发、存是办公室例行工作的主要组成部分,根据公司制定的《公文处理准则》,办公室对上级来文要及时呈报给公司领导,公司对外发文要及时办理、公司内部文件、通知等要及时传递或下发到位。充分体现公司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效率。办公室要搜集各种公文的承办结果。要按规定立卷、归档、备查。

  第七条办公室在服务保障方面应完成以下任务

  1、保持公司文件资料的齐全完整,是公司管理工作的主要组成部分,公司对外不公开的文件资料,属公司的商业秘密,有些重要资料属公司无形资产。办公室要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档案管理办法》进行传递和设档管理。

  2、办公用品的合理节约使用,关系到公司管理费的节、超,办公室应根据公司制定的《办公用品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对于一次性消耗的用品如:纸张、笔墨要节约使用,对办公用具要登记造册,分解到使用人保管、使用,要明确其责任。

  3、公司因工作需要配备的计算机属公司的固定资产,办公室应根据公司制定的《计算机管理办法》对违反规定的人员给予处罚。

  4、公司配备的车辆主要为经营、生产及办理业务使用。办公室应按照公司制定的《车辆使用管理规定》严格管理。

  5、公司电话是为方便与外界联系、沟通、开展业务使用,办公室应按照公司制定的《电话管理规定》监督使用和管理。

  第三章奖、罚规定

  第八条为了严格对制度的执行,做到工作有标准,有要求、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评判结果。公司对办公室在日常行政办公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和质量要进行考评。通过奖、罚措施,增强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心,使公司各项工作管理精细化。

  第九条办公室要定期对于落实、执行公司制度情况进行自检,将自检结果报公司总经理,由总经理组织有关部门及资深管理者参加进行评判。

  第十条奖、罚的办法:按照本制度对办公室的工作从参谋助手,组织协调,服务保障三大职能方面,分条、分项评定。每一项都划分为"优""良""中""低""差"三个档次,暂定每半年综合考评一次。

  第十一条本制度主要考评内容分为三个方面共十四项细目,考评记分,奖罚标准执行公司《行管人员的绩效考核暂行办法》。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二OO七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行政管理制度13

  一、目的

  为加强采购计划管理,规范采购工作,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物品的正常持续供应,降低采购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采购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经营性固定资产、材料及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采购(以下统称为采购物品)。

  三、职责权限

  1、总经理负责采购管理制度的审批;

  2、副总、财务总监负责采购管理制度的审核;

  3、经营性固定资产、材料、配件等物品(物资),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采购由人力资源与后勤部负责。

  四、采购原则

  1、询价比价原则

  物品采购必须有三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

  2、一致性原则:

  采购人员定购的物品必须与请购单所列要求、规格、型号、数量一致。在市场条件不能满足请购部门要求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采购人员须及时馈信息供申请部门更改请购单或作参与。如确因特定条件数量不能完全与请购单一致,经审核后,差值不得超过请购量的510%。

  3、低价搜索原则:

  采购人员随时搜集市场价格信息,建立供应商信息档案库,了解市场最新动态及最低价格,实现最优化采购。

  4、廉洁原则:

  (1)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努力提高采购物品质量,降低采购成本。

  (2)廉洁自律,不收礼,不受,不接受吃请,更不能向供应商伸手。

  (3)严格按采购制度和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4)加强学习,广泛掌握与采购业务相关的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及市场信息。

  (5)工作认真仔细,不出差错,不因自身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

  5、招标采购原则:

  凡宗或经常使用的物品,都应通过询议价或招标的形式,由企管、财务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定出一段时间内(一年或半年)的供应商、价格,签订供货协议,以简化采购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对于价格随市场变化较快的物品,除缩短招标间隔时限外,还应随时掌握市场行情,调整采购价格。

  6、审计监督原则:

  采购人员要自觉接受财务部或公司领导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和质询。对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违犯廉洁制度的行为,公司有权对相关人员依照公司《员工绩效考核制度》等进行处罚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采购流程

  1、采购申请:

  物品(物资)需求部门根据生产或经营的实际需要,由企管部负责采购物瓶月25日前、由人力资源与后勤部负责采购物瓶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提出采购申请,填写《请购单》,请购单要求注明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需求日期、参考价格、用途等,若涉及技术指标的,须注明相关参数、指标要求。按采购申请流程,由各相关部门审批,经总经理批准后交人力资源与后勤部采购。各审核环节对采购申请提出议异者,应于2个工作日内将意见馈给采购申请部门。

  2、询价比价议价:

  (1)每一种物品(物资)原则上需两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报价。

  (2)采购员接到报价单后,需进行比价、议价,并填写《询价记录表》,按低价原则进行采购。

  (3)属下列情况者,无须进行比价、议价:家代理、家制造、专卖品、原厂零配件无代用品,但仍需留下报价记录。

  3、样品提供和确认:

  (1)若须进行样品提供和确认的,须确定送样周期,由采购人员负责追踪,收到样品后,须第一时间送交需求部门进行确认,必要时需会同财务部等部门相关人员予以确认。

  (2)对于需要保存样品的,须作封样处理,以便日后作收货比较。

  4、供应商选择:

  (1)具有合法经营主体者。

  (2)品质、交货期、价格、服务等条件良好者。

  (3)信誉良好者。

  (4)客户认可的供应商。 采购人员须建立供应商信息台帐。

  5、合同签定:

  (1)供应商经送样审查合格后,由人力资源与后勤部与选定的供应商签订合同。

  (2)交易发生争执时,依据合同的核定条款进行处理。

  6、进度跟催

  (1)为确保准时交货,采购人员应提前采用电话、传真或亲自到供应商处跟催,以确保物品(物资)能适时供应。

  (2)若采购物品(物资)无法在预定时间内交货的,采购人员须提前通知需求部门,寻求解决办法,并须重新和供应商确定新的交货期,并知会需求部门。

  7、验收入库:

  采购物品(物资)到公司后,属经营性固定资产、材料、配件等物品(物资)、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宗劳保用品等经需求部门验收,办公用品等常用品经库管验收合格后,库管开具《入库单》,按流踌理入库手续。如验收不合格的,由验收部门通知人力资源与后勤部,2日内办理换(退)货手续。

  8、对帐付款:

  采购物品(物资)办理入库后,由采购人员凭《入库单》按合同或约定的付款方式办理付款手续。

  六、考核:

  凡违本制度的人员,依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一、总则

  (一)、为规范本集团及下属生产企业的采购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集团下属各生产企业的采购活动。

  二、采购原则

  (一)、严格执行询议价程序

  凡未通过招标确定供应商价格的物品的采购,每次采购金额在20xx元以上,必须有三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

  (二)、合同会签制度

  固定资产的采购合同,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如生产管理部、质量部、财务部、审计部、生产企业总经办、设备维修部共同参与,调研汇总各方意见,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签约。属集团采购的项目,应报总裁批准。

  (三)、职责分离

  采购人员不得参与物资和服务的验收,采购物资质量、数量、交货等问题的'解决,应由采购部根据合同要求及有关标准与供应商协商完成。

  (四)、一致性原则

  采购人员定购的物资或服务必须与请购单所列要求规格、型号、数量相一致。在市场条件不能满足请购部门要求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及时馈信息供申请部门更改请购单作参考。如确因特定条件数量不能完全与请购单一致,经审核后,差值不得超过请购量的5%-10%。

  (五)、最低价搜寻原则

  采购人员随时搜集市场价格信息,建立供应商信息档案库,了解市场最新动态及各地区最低价格,实现最优化采购。

  (六)、廉洁制度

  所有采购人员必须做到:

  1、热爱企业,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努力提高采购材料质量,降低采购成本。

  2、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增强法治观念。

  3、廉洁自律,不收礼,不受,不接受吃请,更不能向供应商伸手。

  4、严格按采购制度和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5、工作认真仔细,不出差错,不因自身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

  6、努力学习业务,广泛掌握与采购业务相关的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及市场信息。

  (七)、招标采购

  凡宗或经常使用的材料,如原、辅、包材料、零星且繁杂的物资、办公用品、中药材等都应通过询议价或招标的形式,由生产、质量、财务、审计、采购、总经办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定出一段时间内(一年或半年或一季度)的供应商、价格,签订供货协议,以简化采购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对于价格随市场变化较快的材料,除缩短招标间隔时限外,还应随着掌握市场行情,调整采购价格。

  三、采购程序

  (一)、供应商的选择和审计

  1、原辅材料的供应商必须证照齐全,具有生产产品的合法证件。变更原辅材料的供应商必须经过送样检验、小试、中试,征得生产、质量部门同意。必要时,报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备案。

  2、对于宗和经常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采购部应较全面地了解掌握供应商的生产管理状况、生产能力、质量控制、成本控制、运输、售后服务等方面的情况,建立供应商档案,做好业务记录,会同企业生产、质量、采购部门对供应商定期进行评估和审计。

  3、固定资产及零星物资采购在选择供应商时,必须进行询议价程序和综合评估。供应商为中间商时,应调查其信誉、技术服务能力、资信和以往的服务对象,供应商的报价不能作为唯一决定的因素。

  4、为保证原、辅、包材质量的稳定,供应商也应相对稳定。

  5、为确保供应渠道的畅通,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对于生产运营所必需的商品,应有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作为后备供应商或在其间进行交互采购。宗商品应同时由两家以上供应商供货,以保证货源、质量和价格合理。

  6、对于零星且规格繁杂的物资,每年度根据部门预算计划统计造表交采购部门,向三家以上供应商询价,经有关部门及采购部门综合评估后,选择合适的供应商,签订特约供货协议,定期结算。

  (二)、采购程序

  1、原辅包装材料的采购计划及资金预算销售计划→生产计划→资金预算

  2、固定资产及其他零星物品的申请,由各使用部门填写请购单,写清采购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技术指标、制作工艺、材质、要求到货日期等,由部门经理签字上报分管领导批准,交集团采购部门。

  3、采购询价、综合评估、会签合同,由采购部门协调生产、财务、审计、质量、工程、维修总经办及使用部门共同完成,报主管领导审批。生产、质量、工厂维修、使用部门负责采购材料的适用性,财务部门负责预算控制、价格调查、资信调查、合同付款条款的审核,法律部门负责合同条款的审查,审计部门负责合同的事前审计和事后财务审计。采购部门负责合同条款的谈判,付款申请、索赔、采购档案的建立,市场信息的收集。同时,与供方和生产厂联系货物接送的时间、方式、到货情况、质量馈及联系售后服务事宜。凡由集团采供部代各生产企业采购的物资,采购合同签订后,由集团采供部采购人员将合同传真至生产企业采购部。

  4、计划、仓储主管负责计划汇总、接货、记录,接收报告的出具。仓储、质量部门负责原辅包材的验收,并出具检测报告。并于每月10日、20日将本月收货入库单、检测报告汇总连同原辅料库存数传真至集团采供部。设备由申请部门、工程技术部门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三)、中药材采购:

  1、中药材一般应实行招标采购,由于其价格随市场行情波动较,一般3月需重新组织招标一次。

  2、在招标确定了供应商以后,应通过市场调研,上网公布需求信息等途径广泛收集药材价格信息,与供应商协商,不断调整价格。

  四、审计监督

  采购全过程进行财务监督和审计。

  在采购招标、采购询议价、合同签订和采购结算过程中,除有生产、质量、使用部门、工厂维修部门及相关领导参与外,财务、审计部门要全程参与。财务部门主要负责材料价格的核查,审计部门主要负责合同条款的审核和财务支付的事前事后审计。

  采购人员要自觉接受财务和审计部门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和质询。

  对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发生的违犯廉洁制度的行为,审计部门将有权对有关人员提出降级、处罚、开除的处理建议,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行政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本单位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杜绝违纪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促进单位党风廉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单位财务管理,是单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单位经济活动和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单位的财务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防止财产、资金流失、浪费或被贪污、挪用。

  第三条单位的财务管理包括: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往来资金结算管理、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财务监督和财务机构等项管理。

  第四条财务部门负责单位财务管理工作。

  第二章:预算管理

  第五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按法定程序审核、报批。部门预算由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组成。

  第六条单位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和罚没收入、财政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捐赠、其他收入等必须列入收入预算,不得隐瞒或少列。单位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实物),要据实及时入账,不得隐瞒,更不得另设账户或私设“小金库”。按规定纳入财政预算的资金或罚没款,要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及时缴入国库,不得滞留在单位坐支、挪用。

  第七条单位编制的支出预算,应当保证本部门履行基本职能所需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对其他弹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应当严格控制。

  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专项支出。人员支出预算的编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没有政策规定的项目,不得列入预算。日常公用支出预算的编制应本着节约、从俭的原则编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的编制应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专项支出预算的编制应紧密结合单位当年主要职责任务、工作目标及事业发展设想,并充分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本着实事求是、从严从紧、区别轻重缓急、急事优先的原则按序安排支出事项。

  第八条对财政下达的预算,单位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用款计划和项目支出计划。

  第九条单位应加强对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和上级补助资金的管理,建立健全项目的申报、论证、实施、评审及验收制度,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专项资金应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不得虚列项目支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浪费、套取、转移专项资金,不得进行二次分配。单位应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条各项支出应当符合国家的现行规定,不得擅自提高补贴标准,不得巧立名目、变相扩大个人补贴范围;不得随意提高差旅费、会议费等报销标准;不得追求奢华超财力购置或配备高档交通工具、办公设备和其他设施。

  第三章:采购管理

  第十一条单位的货物采购、工程(含维修)和服务项目,应当按照规定实行政府采购。

  第十二条单位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工作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1、擅自提高政府采购标准:

  2、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3、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

  4、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5、与供应商恶意串通:

  6、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7、开标前泄露标底:

  8、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

  9、其他违反政府采购规定的行为。

  第四章:结算管理

  第十三条单位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应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到银行办理开户手续。

  第十四条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有下列违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的行为:

  1、擅自多头开设银行结算账户:

  2、将单位款项以个人名义在金融机构存储;

  3、出租、出借银行账户。

  第十五条单位对外支付的劳务费、购置费、工程款、暂(预)付款等,应当符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要求实行银行转账、汇兑、托收等形式结算的,不得以大额现金支付。

  第十六条加强银行存款和现金的管理,单位取得的各项货币收入应及时入账,并按规定及时转存开户银行账户,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银行存款和现金应由单位专人负责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并定期与单位“总分类账”核对余额,确保资金完整。“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与“总分类账”应分别由单位出纳、会计管理和登记,不得由一人兼管。

  第十七条单位资金不允许公款私存或以存折储蓄方式管理。

  第十八条加强往来资金的管理。借入资金、暂收、暂存、代收、代扣、代缴款项应及时核对、清理、清算、解交,避免跨年度结算或长期挂帐,影响资金的合理流转。预(暂)付、个人因公临时借款等都应及时核对、清理,在规定的期限内报账、销账、缴回余款,避免跨年度结算或长期挂帐。严禁公款私借,严禁以各种理由套取大额现金长期占用不报账、销账、缴回余款,逃避监管。

  第十九条资金划转、结算(支付)事项应明确责任、划分权限实行分档审批、重大资金划转、结算(支付)事项,应通过领导集体研究决定。

  第五章:资产管理

  第二十条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含:现金、各种存款、往来款项、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二十一条加强对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对存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

  第二十二条固定资产实行分类管理。固定资产一般可划分为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等类型进行明细核算,不得隐匿、截留、挪用固定资产。建立固定资产实物登记卡,详细记载固定资产的购建、使用、出租、投资、调拨、出让、报废、维修等情况,明确保管(使用)人的责任,保证固定资产完整,防止固定资产流失。

  第二十三条单位固定资产不允许公物私用或无偿交由与单位无关的经营单位使用。

  第二十四条不得随意处置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的调拨、捐赠、报废、变卖、转让等,应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

  第二十五条财务部门应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对资产进行账务清理、对实物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

  第二十六条单位因机构改革或其他原因发生划转、撤销或合并时,应当对单位资产进行清算。清算工作应当在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对单位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国有资产的移交、接收、调拨、划转和管理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六章:财务机构

  第二十七条财务部门负责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统一管理和核算。单位内部的其他非独立工作部门或机构不得脱离单位统一监督另设会计、出纳,不得另立账户从事会计核算。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二十八条单位会计机构中的会计、出纳人员,必须分设,银行印鉴必须分管。不得以任何理由发生会计、出纳一人兼,银行印鉴一人管的现象。

  第二十九条财务部门按照规定设置会计账簿,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依法负责。

  第三十财务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在交接手续未办清以前不得调动或离职。财务会计机构负责人和财会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上级单位可派人会同监交。一般财务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可由财务会计机构负责人监交。财务会计人员短期离职,应由单位负责人指定专人临时接替。

  第七章:财务监督

  第三十一条单位负责人对财务、会计监督工作负领导责任。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依法进行财务监督。

  第三十二条财务监督是指单位根据国家有关、雄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对本单位及下级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审核、检查的行为。内容一般包括: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收入和支出的范围及标准、资产管理措施落实、往来款项的`发生和清算、财务会计报告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

  第三十三条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监督。单位预算的编制应当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单位的发展计划,应当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有保有压、收支平衡”的原则。单位对各项支出是否真实可靠,各项收入是否全部纳入预算,有无漏编、重编,预算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执行等行为事项进行监督。

  第三十四条单位收入的监督。收入是指单位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拨款收入以及其他合法收入。这部分资金涉及政策性强,应加强监督,其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1、单位的收入是否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2、是否依法积极组织收入;各项收费是否符合国家的收费政策和管理制度;是否做到应收尽收,有无超收乱收的情况。

  3、对于按规定应上缴国家的收入和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是否及时、足额上缴,有无拖欠、挪用、截留坐支等情况。

  第三十五条单位支出的监督。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资金耗费。支出管理是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的重点。其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1、各项支出是否精打细算,厉行节约、讲求经济、实效、有无进一步压缩的可能。

  2、各项支出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的用途、开支范围、开支标准使用;支出结构是否合理,有无互相攀比、违反规定超额、超标准开会、配备豪华交通工具、办公设备及其他设施。

  3、基建或项目支出与行政事业经费支出的界限是否划清,有无基建或项目支出挤占单位经费,或单位经费有无列入基建或项目支出的现象。应由个人负担的支出,有无由单位经费负担的现象。是否划清单位经费支出与经营支出的界限,有无将应由经费列支的项目列入经营支出或将经营支出项目列入单位经费支出的现象。

  第三十六条资产监督即对资产管理要求和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的检查督促,包括:

  1、是否按国家规定的现金使用范围使用现金;库存现金是否超过限额,有无随意借支、非法挪用、白条抵库的现象;有无违反现金管理规定,坐支现金、私设小金库的情况。

  2、各种应收及预付款项是否及时清理、结算;有无本单位资金被其他单位长期大量占用的现象。

  3、对各项负债是否及时组织清理,按时进行结算,有无本单位无故拖欠外单位资金的现象,应缴款项是否按国家规定及时、足额地上缴,有无故意拖欠、截留和坐支的现象。

  4、各项存货是否完整无缺,各种材料有无超定额储备、积压浪费的现象;存货和固定资产的购进、验收、入库、领发、登记手续是否齐全,制度是否健全,有无管理不善、使用不当、大材小用、公物私用、损失浪费,甚至被盗的情况。

  5、存货和固定资产是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是否存在有账无物、有物无账等问题;固定资产有无长期闲置形成浪费问题;有无未按规定报废、转让单位资产的问题发生。

  第三十七条单位的财务执行情况,应在一定的范围、时期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第三十八条单位应自觉接受审计、财政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适用于行政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

  行政单位车辆管理制度

  行政:财务管理制度

  公司等行政单位管理制度

  行政单位内部考勤管理制度

行政管理制度15

  行政办公室管理制度办公室工作是公司的窗口,是关系到公司整个工作上请下达的重要环节,为了使办公室的工作真正达到服务、协调、高效的目的,更好地发挥好办公室工作的职能,特制定本工作管理制度。

  (一)请示报告制度:

  1.向总经理报告接收到的重要信息、重大事件和其他重要情况,同时请示及时处理的意见。

  2.及时报告上级的文件、电话通知和交办的急事,并根据领导的批示意见,及时有效地处理好这些工作。

  3.对突发的紧急事件,立即请示报告,并根据领导批示意见立即办妥,事后汇报办理情况。

  4.对有争议的工作和事情而决定不下,应请示报告,在取得领导明确批示意见后,即开展工作。

  (二)文件的起草、校对、审批、传阅制度:

  1.公司的重要文件由秘书起草,编好文件编号、标明拟发单位(人)、印制份数,呈报总经理审批后,交付打印,并在校对无误后,交由档案员上报下发,同时做好登记。

  2.各部门起草的文件,经由秘书审阅,呈报主管领导或总经理审批后,交付打印,由档案员上报下发,同时做好登记。

  3.上级来文,由秘书进行登记,并填好文件传阅审批单,呈报总经理阅批。同时根据总经理批示的意见进行传阅、督办、并做好文件的回收、转存。

  (三)印信管理制度:

  1.印信的种类:公司印章、部门章、总经理名章、总裁名章。

  2.印信的使用规定:对公司经营权有重大关连、涉及政策性问题或以公司名义对政府行政、税务、金融等机构以公司名义的行文,盖公司印章。如需要,还应加盖总经理名章或总裁名章;

  各部门于经办业务的权责范围内及对于公民营事业、民间机构、个人的行文以及收发文件时加盖部门章。

  3.印信盖用:文件需用印,经核准后连同经审核的文件稿等交监印人用印。

  4.各种印信由监印人负责保管,印章因公外出使用,做好登记备案,如有遗失或误用,由监印人全权负责。

  5.监印人对未经核准的文件等,不得擅自用印。

  6.印信遗失时除立即向上级报备外,并应依法公告作废。

  7.禁止携带有印鉴的空白信件。

  8.开启和报废印鉴,均须按有关规定正式行文,由办公室统一承办。

  (四)保密制度:

  1.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3.公司附属机构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4.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5.公司秘密包括的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讨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纪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资料;

  7〉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其他事项。

  6.保密措施:

  1〉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公司档案员负责执行;

  2〉非经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3〉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经总经理批准;

  4〉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

  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

  不准通过其它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7.责任与处罚: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30元以上500元以下: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第6条规定的秘密内容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1〉故意或过失泄露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

  2〉为他人窍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五)会议管理制度:

  1.开会准备:

  1〉拟定会议内容、目的、归纳会议事项与要点;

  2〉决定会议的方式,如出席人员、会场、时间等;

  3〉会场准备。如会议横幅、扩音设备、桌椅等。

  2.主持会议须知。

  3.参加会议人员需知。

  4.列席参加公司的例会或行政领导办公会时应做好会议的记录,需形成会议纪要的做好有关覆行手续。

  (六)考勤及请消假制度:

  1.公司机关人员应自觉遵守组织纪律,严格上下班打卡制度。如遇特殊情况未能按时打卡,应在次日由部门负责人出具证明并签字,再由办公室签字后方予补勤。否则视同迟到或早退处理。

  2.公司机关人员有事请假,需写出请假条,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否则视同旷工处理。请假在半天之内,经部门负责人签批;

  一天之内经分管经理批准;

  一天以上需经总经理批准。并在休假后及时向签批领导消假。

  3.考勤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职员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员。

  第三条职员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时30分至5时,每周六下午不上班,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条公司职员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第五条所有职员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犯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一次的处分。

  第六条公司每天安排人员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报至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据此核发全勤奖金及填报员工考核表。

  第七条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八条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九条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十条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第十一条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五次者扣发100%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第十二条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三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第十三条职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

  各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

  高层管理人员出差须报经总裁批准;

  工作紧急无法请假时,须在总经理办公室备案,到达出差地后应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人力资源部备案。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须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四条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XX元。

  (七)接待管理制度:

  1.做好来宾的接待工作,应做到文明、礼貌、热情并向接待领导做好引见工作。

  2.公司招待就餐原则上在酒店。到酒店就餐,必须到办公室开派餐单方可。如遇特殊情况需外出就餐,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并于次日向总经理报帐签字。

  3.办公室每月汇总酒店的就餐明细,报总经理审阅,严格控制好招待费的开支。

  (八)通讯费用管理制度:

  公司通讯费用每月由办公室负责到电信局对帐结算。尔后报总经理审阅签字后方可报销。

  总经理的手机费用按实报销。中层以上干部的手机费用按每月300元包干使用,节支归公司所有,超支部分按每季度的考核从本人的工资中抵扣。

  (九)打字复印及印刷品的管理制度:

  1.公司各部门的微机、复印机的日常耗材由各部门各办公室提供使用明细,经办公室报总经理审批后统一购买发放,发放时由领用人签字。办公室微机管理员建立每台机器耗材的使用数量及价值回收台帐,并必须做到帐物相符。

  2.公司各部门使用的印刷品、部门负责人提报规格明细和数量,经办公室报总经理审批后统一印刷,均由档案室进行登记入帐,并负责管理发放,属公司的列管理费,属下属单位的列施工费用。档案室对印刷品的管理必须做到帐物相符。

  (十)办公用品的购置与发放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办公用品的购置都必须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购置。

  2.低值易耗办公用品各部门每月初应向办公室提报所购物品的明细,办公室将根据库存情况,上报审批后统一购置。

  3.固定资产的购置,经审批购买后,办公室统一登记入帐,交由需用人使用。使用人应加以爱护和妥善保管,不得丢失和无故损坏,发现上述情况,将由使用人进行赔偿,赔偿金额按所丢失或损失物品的净值计算。

  4.低值易耗品的发放,办公室应做好发放登记,并做到帐物相符。

  (十一)档案管理制度:

  l.档案的分类:

  施工技术档案、财务档案、人事档案、机械设备物资档案、工程决算与工程合同档案、图集、图书、音像照片档案、文书档案、其他档案。

  2.档案资料的立卷归档:

  1〉立卷归档要求书写工整、字迹清晰、卷面整洁干净、严禁乱涂乱画;

  2〉归档的原始记录签证应真实、齐全,日期、部位明确,严禁事后增减或涂改,使用复印件时,应注明原件存放处,以备查询;

  3〉档案管理人员要根据工作需要,编制目录、卡片、索引等检索工具,编辑档案文件汇集的各种参考资料,以便于查阅。要定期检查档案存放状况,对破损或变质的档案应及时修补、复制或,作其他技术处理,机密文件、资料归档要注意保密,并采取专门的保密措施,专门保管。

  3.档案资料的立卷归档的时限:

  1〉文书文件等类档案资料每年内归档一次;

  2〉财务档案每年归档一次;

  3〉施工技术档案,质量体系运行管理资料在工程竣工验收后12日内完成归档工作。

  4〉工程经济档案,在每项工程竣工验收后,半年内,完成归档工作。

  5〉公司人事档案、职工技术、职工劳资、社会保险及车辆档案每年度内整理归档一次;

  6〉质量安全资料档案每年度内整理归档一次;

  7〉公司大型机械设备档案每年度内整理归档一次。

  4.档案的查阅与借用:

  1〉档案归档后,需查阅或借用时,必须经专业部门的负责人办理查阅或借用手续,并由档案员做好登记,否则任何人无权查阅或借用;

  2〉凡属公司需对外保密的档案资料,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办好登记手续后,方可查阅或借用;

  3〉各种图集、书籍、文书档案由档案员办理查阅或借用手续;

  4〉查阅档案资料只限所查范围,不得翻阅无关内容,对档案资料必须注意爱护,不得损坏,不得涂改、勾画、剪截和拆卷,更不准抽取或撕毁张页等。如发现上述情况,档案员有权立即制止,停止查阅;

  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5〉对批准摘抄、复制和借出的档案资料,必须妥善保管,不准公布、翻印、转借和扩大阅读范周围;

  6〉利用档案资料完毕后,要亲自送还,经审查无误注销查借手续。

  5.档案鉴定销毁:

  1〉按照国家标准,档案保管期限划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永久指无限期保存;

  长期保存为16--50年;

  短期保存为15年以下;

  2〉短期保管的档案,15年期满后应组织鉴定小组进行复查,经领导批准后可以销毁;

  长期保存的档案满50年,经鉴定小组再次鉴定确无继续保存的必要,经领导和有关都门批准后方可销毁;

  3〉对需要销毁的档案,要编造档案销毁清册,按照规定的标准手续进行销毁,销毁时必须有两人以上监销,监销完毕,监销人员要签字。

  4〉档案资料保管期具体分类划分详见国家档案法或青岛市档案管理规定。

  (十二)公司复印机使用制度:

  1.复印文件资料耍办理登记审批手续,详填复印时间、标题、份数,经主管领导或办公室主任以及核稿人批准签字后方可复印,超过30份的原则上应打字印刷。

  2.不得使用复印机复印绝密文件和个人材料,否则需公司领导批准。

  3.复印机由专人保管使用,其他人员非经允许不得自行开机。

  (十三)公司打字管理制度:

  l负责打印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和公司领导同意印发的资料会议纪要等文件材料。

  2.凡需打印的文件必须经核稿,领导签发及编号后,方可予以打印。

  3.打印文件材料要办理登记手续。首先填好文印单,然后送公司或职能处室至领导以及核稿人签字后。有核稿人送打字室打印。

  4.凡送打字室打印的文件、表格等,字迹要清楚,语句要通顺。

  5.文件打印完毕,收稿人当面清点原稿中的正文部分及打印好的文件并签字,方可取走打印件。

  6.打字室为机要部门,打字员要严守机密,做到不泄密,不失密,和打印无关的人员不能进入打印室。

  (十四)公司的.报刊、邮件、函电收发制度:

  1.公司的公私报刊、外来邮件、外发公启、函电均由公司办公室负责收发。

  2.公司各部门因公需外发函、电,经办人应到办公室审批或登记后可自行到邮局发,也可由办公室统一办理。

  3.外来邮件一律经办公室签收分发。

  4.凡挂号、书籍、包单、汇款单、货运单等由办公室及时通知收件人并办理签收手续。

  5.一般公启函电和职员私人信件,由办公室每天收后及时送到各个部门或本人。

  6.不论公私邮件办公室应随到随清,及时分发,不得丢失损坏,搁置延误。

  7.报刊订购每年由办公室统一办理一次,各部门可自行根据需要书面申请,总经理批准到办公室办理。个人订购可由办公室办理。

  8.报刊的收发均由办公室负责并及时分发到各部门或个人。需集中装订阅览的要做好管理工作。严禁个人私自拿走。

  (十五)值班制度:

  1.公司因工作需要,实行部门经理级轮流值班制,值班时应保持不漏岗、不退岗、按时交接班。

  2.及时准确地传达上级指示、通知、重要信息和电话,能决定处理的事件立即办,否则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3.负责处理和接待来访者,并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如匪警、匪盗、火警、水灾等事件。

  4.应坚持记录值班日志。记载的内容应准确无误,实事求是。值班人应签名。

  (十六)卫生管理制度:

  1.办公室对办公楼内的卫生工作负全责,经常不定期的对各卫生区域的卫生责任人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办公楼内的卫生状况始终保持整洁。

  2.各卫生区域的责任人应对自己所管辖卫生区域尽到职责,经常督促检查,及时处理好出现的问题。

  3.办公室对办公楼内的会议室、接待室、图纸会审室、教室和公用楼道、厕所的卫生负责,确保天天清扫,保证上述场所的卫生清洁状态。

  (十七)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为使公司车辆规范化管理,与社会车辆管理同步,充分发挥一切车辆的使用效率,降低使用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运输车辆均由公司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2.公司机关车辆均由经理办公室统一管理与调配。除公司总裁专用车外,其余均为公司共同使用。

  3.公司机关车辆到市区以外办事用车,应向车辆主管部门申请,总经理批准。

  4.公司机关车辆任何领导及相关部门用车,必须遵守公司用车制度,凡因私用车应事前请示经理办公室。

  5.公司所有车辆行车前须认真做好例行安全检查,在运行途中应特别注意安全行驶,遵守交通规则,认真学习新的交通法规,若违规罚款由驾驶员负担。

  6.司机每日要做行车日记,记录出车情况,每月向车管部门报当月的行车情况,车管部门审核。

  7.公司的车辆如发生交通事故,在30分钟内必须向公司分管部门报案,说明事故原因,不允许驾驶员或相关者随意处理,否则事故赔偿及善后处理由其本人负责,交通事故的处理结果都要有当事人签名。

  8.对违反交通规则或因本人平时对车辆没有很好检查各安全部位,造成伤害时,其赔偿金额由当事人负担。

  9.如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受伤时,应迅速送到附近医院进行治疗,应记录下对方车辆的驾驶证号和车牌。记录事故现场目击者的姓名、住址和联系电话,对模糊不清或把握不准的问题不能回答交通警察的询问,除完全认定是自己的过失外,不能把原因全部揽于自己。

  10.年度审验均由公司车辆主管部门组织,各种车辆在接到年审通知后,一律按年审要求进行保养修理,达到一次上线合格。如三次达不到合格,罚车主负责部门500—1000元。

  11.节假日需要用车的部门或个人,应呈请领导批准后方可调派。

  12.对批准的非公用车人应负担使用里程的油料费用和过路费。

  13.特殊情况如职员重病必须用车的经批准可以免费使用。

  14.驾驶员不准把车交给无证和转借他人驾驶,发现类似情况一次者立即开除,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切费用由本人承担。

  15.油料消耗控制标准:桑塔纳轿车百公里10公升,五十铃大头百公里10公升,大面包百公里12公升,吉普百公里10公升,皇冠百公里12公升,……车百公里…公升。

  16.修理及保养应根据车辆技术要求及规定保养里程进行定期保养,因不及时保养、经检查造成车辆各部位提前受损,比同类车辆提前搞三保的费用自己负担50%,需要修理的车辆提前以文字形式说明要修理的部位,填报修理审批表,报分管部门审批,到指定定点修理厂进行修理,费用由公司核实无误后统一结算,修理期伺更换的零部件应带回公司认定。

  17.车辆报修应根据报修申请填报表的项目修理,经分管部门认定后方可进厂修理,填报表没出现的修理项目自行修理的由本人负担。

  18.建立各种车辆的技术和维修档案,以便查询。

  19.奖励办法:修理费今后不做考核,但超出范围的修理费由个人负担,油按节余额的70%奖励个人,亏油按每公升市场价罚。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一次,报经理批准开除。

  20.购买新车装璜一次性完成(坐套各一套,铺底)其它费自负。

  21.年内出现一次交通事故,修理费超出同类车辆300元以上,亏油及对车辆保养不良的驾驶员不能晋升,情节严重的调离本工作岗位。

  22.驾驶员应有敬业精神,讲究职业道德,端正驾驶作风,与用车部门搞好协作,未经领导批准不准用公车办私事,工作积极主动,服从领导,同事之间搞好团结互助,有事提前请假,不准无故缺勤。

  23.爱护车辆,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出车前要坚持三检四制,即做到机油、汽油、车油、冷却水、轮胎气压、制动转回、喇叭、灯光安全准确可靠,保证汽车处于良好状态,确保交通安全。

  24.以上制度各部门以及总公司直属单位均应执行。

  (十八)职员基本纪律:

  1.守时:

  1〉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2〉提前10分钟进入工作状态;

  3〉按时参加业务例会。

  2.仪表:

  1〉按规定着装,工作时间男职员穿中、深色西装,深色皮鞋、浅色衬衣,佩戴领带;

  女职员穿职业装;

  不得穿牛仔裤、旅游鞋;

  2〉男职员头发不过耳部、不留胡须;

  女职员不得留奇异发式,不得浓妆艳抹;

  3〉工作时间讲普通话;

  4〉员工之间应互相称职务;

  5〉工作时间佩戴工作卡。

  3.礼貌:

  1〉礼貌待人,员工之间早晨上班相互问侯,下班时互道再见;

  2〉客人来访,接待人员应起立面带微笑,向客人问好;

  3〉来访客人要离开时,必须送到门口;

  4〉在公司内不许与客人争道而行;

  5〉接听电话首先讲“你好,XX。”传话声音要轻且清晰;

  6〉尊重领导,尊重同事。

  4.整洁:

  1〉外出或下班、工作完毕,办公桌面保持整洁,只允许放茶杯及文具;

  2〉办公桌椅不许挂放任何衣物;

  3〉公司各种设施未经许可不得张贴图片等;

  4〉保持办公区域清洁,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5〉离开办公室请将椅子推至桌底;

  6〉不准向窗外乱扔杂物等。

  5.保密:

  1〉公司下发各种文件均须保密,要妥善保存,不得遗失外借;

  2〉不在公共场所谈论集团业务,不做有损集团形象的事宜;

  3〉进入他人办公室,未经主管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随意翻阅他人的文件;

  4〉倡导提合理化建议,但不允许背后议论集团或公司事务。不谈论个人收入。

  6.秩序:

  1〉办公区域不许嬉戏打闹,不许大声喧哗,不许闲聊、打牌、下棋;

  2〉公司内禁止吸烟;

  3〉工作时间禁止阅读娱乐性的书籍或无关报刊;

  4〉工作时间不准打私人电话,确有急事要简短;

  5〉工作时间不许串岗,办事不许拖拉或无故逗留,办事完毕即离开;

  6〉工作时间不准私人会客,工作时间不得进餐。

  7.节俭1〉爱护公司设施,造成损坏、丢失,照价赔偿;

  2〉节约水电及一切办公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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