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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简短爱情故事
简短爱情故事1
毕业的前一天,他看着同桌的`她戴着耳机写着卷子,很想对她表白却不好意思开口,终于,他试探着叫了她的名字,她一点反应也没有,依然写着卷子,于是他很小声的把想对她说的话全部说出;打铃下课了,他离开了座位,同桌的她松开暂停键泪流满面。

简短爱情故事2
自那晚的舞会,已经过去三天,王子终于带着遗落的水晶鞋找到了灰姑娘的家。水晶鞋套进了美丽女孩白皙幼嫩的脚里,王子带着幸福的她浩浩荡荡的回宫殿,留下地上的水晶鞋作为家族的.荣誉。深夜,落魄的灰姑娘拿起手里的水晶鞋砸向了玻璃盒子!真正的爱还是不及身份的尊贵,水晶鞋也背叛了自己。
简短爱情故事3
曾有一个不可一世的猴头,一身本事通天彻地。天上地下,唯我至尊,他曾下到地府,将生死簿一笔勾销,他上至天庭,将那天帝老儿打下宝座,然而,天外天,人外人,他再强,终究败在了一个情字上,那日在天庭,他坐在玉帝的宝座上,戏弄着脚下卑躬屈膝的玉帝和一干天兵天将,就在那时,她出现了,她手拿玉瓶,跟在一个男人身后,她的容貌,刹那间就烙印在了他的脑海,从此,世间,除她之外,皆愿弃。然而,他却听到了她的声音,她对身前的那个男人轻声说:“我的佛,这就是那为非作歹的猴妖”。
妖,对,我是妖,我所追求的`自由,是为非作歹。我再怎样技艺非凡,终究是一个动物,我恨啊,我好恨,为什么我是妖,是只猴子,为什么不能拥有如众人一般的容貌,不能像别人一样拥有这个世界的一切,我好恨,好恨啊,我恨,我恨她的佛。
他一个鱼跃,跳下宝座,重达一万三千五百斤斤的金箍棒砸向那尊佛,那佛面色凝重,将他的招式堪堪挡下,十几回合过去,风驰电掣,只见他已被佛捏在了指缝,佛笑道,“幸而这猴头陷入了情障,否则,就算我出手,也恐怕不是他的对手”。佛堪堪道出他的弱点。玉帝看他已无力反抗,一口唾沫吐在他脸上,你不是很厉害吗,打死我啊。他却将这挑衅侮辱视为无物,他的眼中已满是呆滞,他并非气馁于自己的失败,他只恨自己,好恨,为什么是只猴子,为什么是妖,为什么不能像凡人一样,去爱。佛没有再看他,只是将这几近呆傻的猴子压在了五指山下。
五百年的风雨转瞬即逝,他在五指山下痛定思痛五百年,他想过自己以前的运筹帷幄,想过自己的霸道无匹,但想过最多的,还是她,他的魔障,他的劫难。
终于,他想念的她出现了,五百年对神而言只是分秒,她的容颜也未曾改变,他用力的望着她,好希望把她拥在怀里,她开口了,毫无表情,“佛说不想与你深究,念你修道不易,赏赐你金箍,希望你能跟随金蝉子转世唐三藏西行取经,如若完成,赏你佛位。上位成佛。”
佛,金箍,他心里明白,带上这金箍就等于在佛麾下,佛说他死,他就得死,即使不让他死,也会失去自由,失去自己生生念念的自由。
他好想就这么看着她,任凭斗转星移,江河日下,海枯石烂,他会一直看着她,她在那儿,他的目光就在哪儿,就算她会变老,他仍然想就这么看着她,看着她,仅此而已。
给我吧,他嘶哑的嗓子五百年来,第一次发出声音。
自由吗?他想,自由又如何,只要我有,只要你要,我全给你,我的心,给你,我的命,也给你。
简短爱情故事4
男孩婚后对自己的妻子比婚前更好。一次聚会朋友笑他:“怎么结婚了还那么腻…?”他讪讪地笑着说:“结婚前很多男生都想追她,很多男生会对她好,我只有对她更好才能追到她;结婚后对她好的男生越来越少,我只有对她更好才能不让她失落。”我所做的.就是想让她幸福。说完,在场的朋友都沉默了.
简短爱情故事5
故事的开始也像所有的故事一般,没有进行任何的排版,也没有进行任何的渲染,就是独具特色的原版显现。
我说故事很短却又是那么的感人。
故事是司机叔叔的故事,说说语带些许幸福和羞涩的给我们将着自己青春的甜美回忆。假如让我开始选择做一个什么人?那么我也将会选择成为别人的初恋,比起什么的我是你的优乐美还要暖心。因为叔叔说:“初恋是一个人一辈子无论经历世间岁月多少的沧桑洗礼,还是年龄增长到耄耋之际,永远会在自己的内心深处留有一块无人触及到的,只是属于自己的一片净土,那就是对于初恋的回忆。”
故事讲到这里,多情的你有没有产生很大的好奇心呢?而我就是属于好奇心满溢的那种人,我好奇故事的开头,也好奇故事的结尾。不过爱情这类东西,结局过于圆满了,就毫无新意了,所以爱情要以悲剧结束才显得圆满。
你和我一样猜到了不完美的结局,道理很简单。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得不到的才是最美好的,得不到的才最值得被珍惜。”
叔叔也正是这番理论,假如曾经和初恋相结合,步入的是婚姻的殿堂,那么在柴米油盐酱醋茶的打磨之下,估计美好的回忆也早就被透支的所剩无几。何来我今天的聆听,何来叔叔幸福的回忆,又何来回忆起那个在命运的捉弄之下早已为他人之妻,他人之母的初恋再一次的被初恋所回忆,所想念。
如果有一天,我从你的世界消失了,你会不会在街上走着走着突然想到我,站着愣神好久;如果有一天,我从你的世界消失了,你会不会在最快乐时想起我,想让我和你一起分享你的快乐;如果有一天,我从你的世界消失了,你会不会在半夜突然醒来,一夜无眠;如果如果有一天,我从你的世界消失了,你会不会走遍我们曾去一起过的每一个角落,静静的回想曾经属于我们的记忆。我想你不会,因为我未曾走进过你的心中。后来你却不知道,你想的只是你想的,就如同的你以为的只是你以为的而已,也就仅此而已!
叔叔说:我们相识在一个工地上,当时的我们只是刚从学校里走出的十六七岁的青涩少年少女,那时候选择不上学的出路很少,加之我们生活的环境而言,生存的方式简直是可以屈指可数。但是我们的内心中还是不愿意成为一个平庸之人,毕竟三百六十行,行行有状元。居于对于命运的不甘心,但是还是先要解决的必然是生存问题,于是也有了我们相识、相知,相吸的初识。
那时候的.生活简直真的就是异常的艰苦,叔叔说那时候的他可真是穷,穷的连一双抱砖的手套都买不起,我只能捡那些别人扔掉的破手套,那些手套的五指几乎全是破的,可是至少可以庇护一下手的其他部位。叔叔说我的初恋那会儿也没钱,她是来串亲戚的,而口袋里只有五角钱,就用那五角钱在小商店里买来了针和线。叔叔说初恋是一个心细而又聪明的女孩子。
只是我和你注定只能是繁华过后的孤灯,在苍茫的背影下写满了无奈的忧伤。
叔叔的故事结束了,很凄美。虽然未来的生活中再也没有初恋的相伴随,但是在他的生命中一直有一块美好的净土可以留给自己在百无聊赖,在本就幸苦的生活中好好的享受,好好的回忆。
简短爱情故事6
小玉是唐朝的歌舞伎,那年,十六岁,喜欢上了李益的诗,李益状元及弟,正在等待官职。长安城中,才子佳人初初邂逅,一见钟情,说不尽的缠绵,道不尽的缱绻。而后李益负心,小玉将死,长安城人人皆知,有一黄衫客,路见不平,将李益架到了小玉门口。
小玉抱病起身,泼酒在地,以示覆水难收,然后,说出了那句凄厉的诅咒——我死之后,必成厉鬼,使君妻妾,终日不安。历来弃妇总是悄无声息的.死,比如苏小小,崔莺莺,就算杜十娘,也不过是抱了一大堆金银珠宝自寻短见,不曾想过要报复谁。
小玉不是,她以命相酬,但绝不自认倒霉,善罢干休。亦没有像三流小说那样,见到情郎来了,回光返照之际,头上笼一层圣洁的光,原宥他的背叛,体恤他的难处,十指交握,约定来生再聚,凄美地死去——比如张国荣最后一部电影《异度空间》,正是女鬼念及旧情,放弃了索命。原谅,这么一个高尚伟大的词,不是那么廉价的,比如《被侮辱的与被损害的》一书中,有原谅,也有永不原谅,这与自尊有关
简短爱情故事7
每天,城市还没有醒来,男人就悄悄起床去厨房准备早餐。
米是头天晚上淘好的,他再加一些山楂、大枣和白砂糖,然后就可以下锅了。
趁着煮粥的空当儿,男人飞快地去洗手间洗脸、刷牙。再一次来到厨房时,锅里的粥已经沸腾,男人又换成小火慢慢熬,直至满屋都溢满了粥的清香。
接着,他开始熟练地煎蛋。一面煎熟了,手腕轻轻一抖,焦黄的煎蛋便翻一个漂亮的跟头,又稳稳地落在平底锅里。
两只蛋煎好,男人开始切咸菜、葱花,放到小碟里后,又浇上一点儿辣椒油——妻子喜欢吃辣。他做这一切前,小心地关上了厨房的门,动作也很轻。
做完这些,男人走进卧室,对仍然熟睡的妻子说:“起床吧,饭做好了。”这时,距离男人的起床时间,恰好过去15分钟。
之后,男人又返回厨房,盛粥,然后把准备好的煎蛋、咸菜端上饭桌。
5分钟后,男人和妻子一边静静地吃饭,一边看电视里的早间新闻。他们把电视机的.音量调到很低,因为不想打扰友好的邻居。这时,城市刚刚从沉睡中醒来。
吃完饭,妻子要去上班,男人会在阳台上目送她离去,然后收拾好碗筷,回卧室睡个回笼觉。可能因为再没有了心事,这时他总会很快就沉沉睡去,还会发出均匀的鼾声。
50分钟后,男人被闹钟叫醒,再次爬起来。此时天已经大亮,他匆匆出门,走到公交站点,等待一辆固定的公共汽车。他本来可以坐下一辆车,这样就可以多睡十几分钟,但他喜欢这一辆,因为车上有他的妻子——她是这辆公共汽车的司机。
每当看到妻子的车从远处驶来,男人就会满怀幸福地微笑。在他看来,每天为妻子做饭,每天在阳台上目送妻子上班,每天坐妻子的车去工厂,每天都能和妻子在公共汽车的后视镜里相视而笑……都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事。
多少年了,不管妻子上不上班,男人必定比她早起15分钟。最神奇的是,第一次起床,他不必定闹钟,而且无论头天晚上多晚休息,第二天总能在固定的时间醒来,然后重复着他无论春夏秋冬都要进行的“工作”:围上围裙、煎蛋、熬粥、切咸菜、浇辣椒油,然后唤妻子起床、洗漱,陪她吃饭、看早间新闻……再然后,工作日时妻子就去上班,男人则会在50多分钟后和妻子在公交车上“约会”;休息日时,妻子就开始做家务,男人坐在沙发上翻书,间或看看忙碌的妻子,偶尔将书放下为妻子打打下手。
这样的日子,一眨眼就过了25年。岁月如梭,男人和妻子的容颜一天天老去,没有褪色的,是他们在妻子汽车上的相视一笑——通过这个笑,他们能读懂彼此的一切,爱、关切、怜惜以及相依相伴的矢志不渝。
终于熬到退休的日子,妻子头上有了白发,男人脸上也堆满了皱纹。
那天晚上,妻子做了几个小菜,吃饭时她对男人说:“每天15分钟,25年,便是13万分钟。”
男人头也没抬地问:“有这么多吗?”
妻子说:“我刚刚算过,不会错。”
男人笑笑,依然不说话。在他看来,这是作为丈夫理所应当做的事。
妻子接着说:“25年,你少睡了13万分钟。”男人还是笑而不语。
妻子说:“从明天早晨开始,你终于可以睡懒觉了,以后我每天比你早起15分钟,天天给你做早饭。”
第二天,男人又准确无误地在固定时间醒来,然后习惯性地系着围裙走进厨房。
看到淡蓝色的火焰蹿起,他才突然想起,从今天开始,妻子退休了,他不用再这么早起来做饭了。
他自嘲地笑笑,把火熄灭,转过身准备回卧室,却看到妻子不知什么时候悄悄站在他身后,已是泪如雨下……
简短爱情故事8
我是一个孤儿,也许是重男轻女的结果,也许是男欢女爱又不能负责的产物。
是哲把我拣回家的。
那年他落实政策自农村回城,在车站的垃圾堆边看见了我,一个漂亮的,安静的小女婴,许多人围着,他上前,那女婴对他璨然一笑。
他给了我一个家,还给了我一个美丽的名字,陶夭。后来他说,我当初那一笑,称得起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哲的一生极其悲凄,他的父母都是归国的学者,却没有逃过那场文化浩劫,愤懑中双双弃世,哲自然也不能幸免,发配农村,和相恋多年的女友劳燕分飞。他从此孑然一身,直到30岁回城时拣到我。
我管哲叫叔叔。
童年在我的记忆里并没有太多不愉快。只除掉一件事。上学时,班上有几个调皮的男同学骂我"野种",我哭着回家,告诉哲。第二天哲特意接我放学,问那几个男生:谁说她是野种的?小男生一见高大魁梧的哲,都不敢出声,哲冷笑:下次谁再这么说,让我听见的话,我揍扁他!有人嘀咕,她又不是你生的,就是野种。哲牵着我的手回头笑:可是我比亲生女儿还宝贝她。不信哪个站出来给我看看,谁的衣服有她的漂亮?谁的鞋子书包比她的好看?她每天早上喝牛奶吃面包,你们吃什么?小孩子们顿时气馁。
自此,再没有人骂我过是野种。大了以后,想起这事,我总是失笑。我的生活较之一般孤儿,要幸运得多。
我最喜欢的地方是书房。满屋子的书,明亮的大窗子下是哲的书桌,有太阳的时候,他专注工作的轩昂侧影似一副逆光的画。我总是自己找书看,找到了就窝在沙发上。隔一会,哲会回头看我一眼,他的微笑,比冬日窗外的阳光更和煦。看累了,我就趴在他肩上,静静的看他画图撰文。
他笑:长大了也做我这行?
我撇嘴:才不要,晒得那么黑,脏也脏死了。
啊,我忘了说,哲是个建筑工程师。但风吹日晒一点也无损他的外表。他永远都是温雅整洁,风度翩翩。
断断续续的`,不是没有女人想进入哲的生活。
我八岁的时候,曾经有一次,哲差点要和一个女人谈婚论嫁。那女人是老师,精明而漂亮。不知道为什么我不喜欢她,总觉得她那脸上的笑象贴上去的,哲在,她对我笑得又甜又温柔,不在,那笑就变戏法似的不见。我怕她。
有天我在阳台上看图画书,她问我:你的亲爹妈呢?一次也没来看过你?我呆了,望着她不知道说什么好。她啧啧了两声,又说,这孩子,傻,难怪他们不要你。我怔住,忽然哲铁青着脸走过来,牵起我的手什么也不说就回房间。
晚上我一个人闷在被子里哭。哲走进来,抱着我说,不怕,夭夭不哭。
后来就不再见那女的上我们家来了。
再后来我听见哲的好朋友邱问他,怎么好好的又散了?哲说,这女人心不正,娶了她,夭夭以后不会有好日子过的。邱说,你还是忘不了叶兰。八岁的我牢牢记住了这个名字。大了后我知道,叶兰就是哲当年的女朋友。
我们一直相依为命。
哲把一切都处理得很好,包括让我顺利健康的度过青春期。
我考上大学后,因学校离家很远,就住校,周末才回家。
哲有时会问我:有男朋友了吗?我总是笑笑不作声。学校里倒是有几个还算出色的男生总喜欢围着我转,但我一个也看不顺眼:甲倒是高大英俊,无奈成绩三流;乙功课不错,口才也甚佳,但外表实在普通;丙功课相貌都好,气质却似个莽夫......
我很少和男同学说话。在我眼里,他们都幼稚肤浅,一在人前就来不及的想把最好的一面表现出来,太着痕迹,失之稳重。
二十岁生日那天,哲送我的礼物是一枚红宝石的戒指。这类零星首饰,哲早就开始帮我买了,他的说法是:女孩子大了,需要有几件象样的东西装饰。吃完饭他陪我逛商场,我喜欢什么,马上买下。
回校后,敏感的我发现同学们喜欢在背后议论我。我也不放在心上。因为自己的身世已经习惯人家议论了。直到有天一个要好的女同学私下把我拉住:他们说你有个年纪比你大好多的男朋友?我莫名其妙:谁说的?她说:据说有好几个人看见的,你跟他逛商场,亲热得很呢!说你难怪看不上这些穷小子了,原来是傍了孔方兄!我略一思索,脸慢慢红起来,过一会笑道:他们误会了。
我并没有解释。静静的坐着看书,脸上的热久久不褪。
周末回家,照例大扫除。哲的房间很干净,他常穿的一件羊毛衫搭在床沿上。那是件米咖啡色的,樽领,买的时候原本看中的是件灰色鸡心领的,我挑了这件。当时哲笑着说,好,就依你,看来小夭夭是嫌我老了,要我打扮得年轻点呢。
我慢慢叠着那件衣服,微笑着想一些零碎的琐事。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我发现哲的精神状态非常好,走路步履轻捷生风,偶尔还听见他哼一些歌,倒有点象当年我考上大学时的样子。我纳闷。
星期五我就接到哲电话,要我早点回家,出去和他一起吃晚饭。
他刮胡子换衣服。我狐疑:有人帮你介绍女朋友?哲笑:我都老头子了,还谈什么女朋友,是你邱叔叔,还有一个也是很多年的老朋友,一会你叫她叶阿姨就行。
我知道,那一定是叶兰。
路上哲告诉我,前段时间通过邱,他和叶兰联系上了,她丈夫几年前去世了,这次重见,感觉都还可以,如果没有意外,他们准备结婚。
我不经心的应着,渐渐觉得脚冷起来,慢慢往上蔓延。
到了饭店,我很客观的打量着叶兰:微胖,但并不臃肿,眉宇间尚有几分年轻时的风韵,和同年龄的女人相比,她无疑还是有优势的。但是跟英挺的哲站在一起,她看上去老得多。
她对我很好,很亲切,一副爱屋及乌的样子。
到了家哲问我:你觉得叶阿姨怎么样?我说:你们都计划结婚了,我当然说好了。
我睁眼至凌晨才睡着。
回到学校我就病了。发烧,撑着不肯拉课,只觉头重脚轻,终于栽倒在教室。
醒来我躺在医院里,在挂吊瓶,哲坐在旁边看书。
我疲倦的笑:我这是在哪?哲紧张的来摸我的头:总算醒了,病毒性感冒转肺炎,你这孩子,总是不小心。我笑:要生病,小心有什么办法?
哲除了上班,就是在医院。每每从昏睡中醒来,就立即搜寻他的人,要马上看见,才能安心。我听见他和叶兰通电话:夭夭病了,我这几天都没空,等她好了我跟你联系。
我凄凉的笑,如果我病,能让他天天守着我,那么我何妨长病不起。
住了一星期院才回家。哲在我房门口摆了张沙发,晚上就躺在上面,我略有动静他就爬起来探视。
我想起更小一点的时候,我的小床就放在哲的房间里,半夜我要上卫生间,就自己摸索着起来,但哲总是很快就听见了,帮我开灯,说:夭夭小心啊。一直到我上小学,才自己睡。
叶兰买了大捧鲜花和水果来探望我。我礼貌的谢她。她做的菜很好吃,但我吃不下。我早早的就回房间躺下了。
我做梦。梦见哲和叶兰终于结婚了,他们都很年轻,叶兰穿着白纱的样子非常美丽,而我这么大的个子充任的居然是花童的角色。哲愉快的微笑着,却就是不回头看我一眼,我清晰的闻到新娘花束上飘来的百合清香......我猛的坐起,醒了。半晌,又躺回去,绝望的闭上眼。
黑暗中我听见哲走进来,接着床头的小灯开了。他叹息:做什么梦了?哭得这么厉害。我装睡,然而眼泪就象漏水的龙头,顺着眼角滴向耳边。哲温暖的手指一次又一次的去划那些泪,却怎么也停不了。
这一病,缠绵了十几天。等痊愈,我和哲都瘦了一大圈。他说:还是回家来住吧,学校那么多人一个宿舍,空气不好。
他天天开摩托车接送我。
脸贴着他的背,心里总是忽喜忽悲的。
以后叶兰再也没来过我们家。过了很长很长的一段时间,我才确信,叶兰也和那女老师一样,是过去式了。
我顺利的毕业,就职。
我愉快的,安详的过着,没有旁骛,只有我和哲。既然我什么也不能说,那么就这样维持现状也是好的。
但上天却不肯给我这样长久的幸福。
哲在工地上晕到。医生诊断是肝癌晚期。我痛急攻心,却仍然知道很冷静的问医生:还有多少日子?
医生说:一年,或许更长一点。
我把哲接回家。他并没有卧床,白天我上班,请一个钟点看护,中午和晚上,由我自己照顾他。
哲笑着说:看,都让我拖累了,本来应该是和男朋友出去约会呢。
我也笑:男朋友?那还不是万水千山只等闲。
每天吃过晚饭,我和哲出门散步。我挽着他的臂。除掉比过去消瘦,他仍然是高大俊逸的,在外人眼里,这何尝不是一幅天伦图,只有我,在美丽的表象下看得见残酷的真实。我清醒的悲伤着,我清晰的看得见我和哲最后的日子一天天在飞快的消失。
哲很平静的照常生活。看书,设计图纸。钟点工说,每天他有大半时间是在书房的。
我越来越喜欢书房。
饭后总是各泡一杯茶,和哲相对而坐,下盘棋,打一局扑克。
然后帮哲整理他的资料。他规定有一叠东西不准我动。我好奇。终于一日趁他不在时偷看。
那是厚厚的几大本日记。
"夭夭长了两颗门牙,下班去接她,摇晃着扑上来要我抱。"
"夭夭十岁生日,许愿说要哲叔叔永远年轻。我开怀,小夭夭,她真是我寂寞生涯的一朵解语花。"
"今天送夭夭去大学报到,她事事自己抢先,我才惊觉她已经长成一个美丽少女,而我,垂垂老矣。希望她的一生不要象我一样孤苦。"
"邱告诉我叶兰近况,然而见面并不如想象中令我神驰。她老了很多,虽然年轻时的优雅没变。她没有掩饰对我尚有剩余的好感。"
"夭夭肺炎。昏睡中不停喊我的名字,醒来却只会对我流眼泪。我震惊。我没想到要和叶兰结婚对她的影响这样大。"
"送夭夭上学回来,觉得背上凉嗖嗖的,脱下衣服检视,才发现湿了好大一片。唉,这孩子。"
"医生宣布我的生命还剩一年。我无惧,但夭夭,她是我的一件大事。我死后,如何让她健康快乐的生活,是我首要考虑的问题。"
......
我捧着日记本子,眼泪簌簌的掉下来。原来他是知道的,原来他是知道的。
再过几天,那叠本子就不见了。我知道哲已经处理了。他不想我知道他知道我的心思,但他不知道我已经知道了。
哲是第二年的春天走的。临终,他握着我的手说:本来想把你亲手交到一个好男孩手里,眼看着他帮你戴上戒指才走的,来不及了。
我微笑。他忘了,我的戒指,二十岁时他就帮我买了。
书桌抽屉里有他一封信,简短的几句:夭夭,我去了,可以想我,但不要时时以我为念,你能安详平和的生活,才是对我最大的安慰。叔叔。
我并没有哭得昏天黑地的。
半夜醒来,我似乎还能听到他说:夭夭小心啊。
在书房整理杂物的时候,我在柜子角落里发现一个满是灰尘的陶罐,很古朴趣致,我拿出来,洗干净,呆了,那上面什么装饰也没有,只有四句颜体: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恨不生同时,日日与君好。
到这时,我的泪,才肆无忌惮的汹涌而下。
简短爱情故事9
每月她都会光顾一次我的干洗店,每次她总带着同一套男西装。有一次我觉着这衣服实在太旧,就偷偷来了一次水洗,没想到西装缩水了。见面时,我不好意对她说:“对不起,因分错了类……”她伤感地摇头答道:“没事,其实他两年前已经不在了,我只是感觉他好像出了远门,总觉得他会回来。
简短爱情故事10
她上了他的QQ,发现自己竟不在单独的`分组。
她充满怨气的说,你真会节省位置啊。
不把我和其他人放在一起是怕我生气吧?
而我又没重要到让你单独为我设个分组的地步?
他温柔的笑了笑说,傻瓜,把你和我放在一个分组,这样你就不会孤单了。
简短爱情故事11
他年少时,因文章成名,家中为他娶了妻室。
她生得丑,书也念的不多,木头人似的,他不由得心生厌恶。
碍于舆论和身份,他不能放弃她。于是,他的婚姻之外,却多的是绯色记忆。
她向来不知道他的.事,也似乎不在意。在外人来看,倒是一对恩爱的夫妻。
那年,三反五反,四清反右,他没逃得过一件。他们终于举家迁到偏僻的弄场。
他仍不爱她,却多少有点歉意,一点相濡以沫的情意。
农场偶尔分条鱼,他也会往她碗里夹一筷子。她夹回去说,我不吃。
一开始以为她不吃是让给儿子和他,后来才知道她是真的不吃。
不堪岁月翻过,他又回到心爱的书桌前,新欢旧爱渐渐又是梦里梦外一场大梦。
最小的女儿在婚礼上恭喜他们:你们老两口可以享点清福了。她却在半个月后骤然倒下,是肝癌。
医生叮嘱多吃鱼,她勉强喝了一口鱼汤,立即大吐,呢喃道:苦啊...苦啊...
一个月之后她过世,清点遗物时他发现她的日记,竟清楚的记着他每一次外遇。
她曾跟踪他到那女人家门口,门将恣意的男女遮掩,她看见楼道里谁家的脚盆里放了一条活鱼。
它已窒息快死,挣扎着,嘴急切的一张一合,全是无声呐喊:给我氧气!
她说,他就是我的氧气呀,可是他不肯给我,我就是那条快死的鱼吧。
他失声痛哭。40年来,他始终忘了,再丑的女人,也有一颗细致的女人心和尊贵的、不容受伤的灵魂。
简短爱情故事12
她喜欢上网时吃个苹果,他每天都会削两个苹果,一人一个,她喜欢这温馨浪漫的感觉。只是她发现他总是先把两个苹果各咬一口,然后再递给她一个,为此,她纳闷了好久。终于有一天,趁他出去接电话的时候,她拿过他的.苹果咬了一口,感觉不如自己的脆甜可口,瞬间泪水无声滑过脸庞。
简短爱情故事13
大一的时候,他和她在网上认识,他们一见如故,无话不聊。他喜欢逛她的空间,看她的'动态。
他喜欢她,但他不能说。
因为毕业后注定要是北方工作。而她在沿海。
一晃四年大学毕业。
他短信她,只是轻轻的说了一声:我要去北方工作了。
手机震,她回了:爱情是可以一起坐火车的。
简短爱情故事14
情人节,她怀揣着忐忑的.心情拨通他的电话。
耳边却传来“你拨打的电话正在通话中”。
她挂掉,再拨。如此反复十几次,终于放弃。
他那么有魅力,情人节必定是很忙的。她想。
不一会,他的电话来了,她欣喜接起。
他说,你和谁打电话呢,一直在通话中。
简短爱情故事15
他一头金发,身材魁伟;她一双碧眼,温柔娇媚。他们在一个学校上高中,情窦初开的年纪,忘了谁先追的谁,他们成了一对人人羡慕的情侣。
转眼到了毕业之际,学校举行了一场盛大的舞会。那个夜晚如此美丽,所有的人都在狂欢、都在倾诉心曲。
他拥着她起舞,把灼热的吻印在她的唇边,让她的心激动地战栗。月光如水,黄莺在窗外歌唱,他送给她一枚戒指,什么也没说,但她什么都明白。
他走了,成了一名美国陆战队的机枪手。她留在属于两个人的城市,隔几天就会收到他热情洋溢的信。
在信中,她的心一直紧跟着他匆匆的步履,到了圣地亚哥的军营,随后又到帕劳前线。一场惨烈的战斗之后,她再也没有收到男友的来信了。她隐约知道发生了什么,但说什么也不愿意接受。
70年后,她已经成了一个90岁的老太太。有一天,她应约去参观新奥尔良市美国二战博物馆,在那里她终于证实了自己当年的猜想,因为她看到了男友的遗物——里面竟然有一本厚厚的日记。
翻开日记,里面写满了对她的牵挂和爱。这是一封迟到了70年的情书,睹物思人,她捧着日记热泪盈眶,泣不成声。
当年,他一进军营就开始记日记,这既是他在陆战队的生活史,也是对女友倾诉衷情的.地方。在美军进攻帕劳之前,他在日记中写下了最后的请求——希望发现这本日记的人将它交给全心爱慕的女友。
三天后,他被日军狙击手击中脑门而阵亡。一直过了70年,她才无意中看到这本日记。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90岁的她陷入深深的思念之中,永远忘不了那个毕业前夕的舞会,他拥着她起舞,把灼热的吻印在她的唇,窗外月光如水,黄莺在歌唱,他送给她的那枚戒指,到现在她还戴在手上。70年的光阴,并没有带走他的形象,因为他早已经刻在她心上了。
几天后,她再次来到新奥尔良市美国二战博物馆,用颤抖的手把自己的一张照片夹在了日记的中间,照片上面,有一行端丽的小字:永远爱你的劳拉。
爱,无关岁月,无关生死。请记住两个普通的名字:琼斯、劳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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