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管理制度

时间:2025-11-25 20:50:01 好文 我要投稿

危化品管理制度集合(15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危化品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危化品管理制度集合(15篇)

危化品管理制度1

  1液氯钢瓶应存放在专用的仓库内,气瓶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2液氯钢瓶仓库必须有掌握气瓶安全知识的专人负责气瓶的安全工作,并对液氯钢瓶的入库和出库进行登记和巡查仓库内的液氯钢瓶是否有泄露和有异样并作好相应的记录。

  3液氯钢瓶库房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它的热源,库房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4液氯钢瓶库房内的实瓶的存放时间不的超过三个月;

  5液氯钢瓶专用库房内不得存放任何气瓶,只能储存液氯钢瓶;

  6液氯钢瓶库房附近应避开放射源、腐蚀气体、瓶内气体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体;

  7空瓶和实瓶应分开存放并作好明显的标志牌,在库房的`附近应配备防毒面具(隔离式的氧气呼吸器或空气呼吸器)和灭火器材,消防器材。

  8液氯钢瓶放置应整齐,配戴好瓶帽。卧放时应妥善固定防止滚动和塌陷,液氯钢瓶的瓶口应朝同一方向。

  9液氯钢瓶实瓶存放高度不得超过二层,空瓶存放高度不得超过三层。

  10液氯钢瓶入库前必须对气瓶进行安全状况检查,并对盛装气体进行确认,符合规定的气瓶才能入库,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气瓶严禁入库。

  11液氯仓库内应留有保证吊装的空间和过道。

危化品管理制度2

  为搞好危急化学品经营,防止和杜绝有关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局发放的《危急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国家对危急化学品经营销售实行许可制度,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经营销售危急化学品。

  二、经营危急化学品的单位不得向未取得危急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选购或销售危急化学品。

  三、经营危急化学品的单位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危急化学品和用剧毒化学品生产的灭鼠药以及其他可能进入日常生活的化学产品和日用化学品。

  四、经营危急化学品的单位不得销售没有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急化学品。

  五、危急化学品经营单位的`工作职员,须经内部培训方可上岗。经过培训要做到“三懂”:一懂商品的基本学问、特性及一般用途;二懂危急品化学的安全操作规程;三懂化工商品的保管、储存学问。不经培训,不准上岗。

  六、对危急化学品,要勤进快销、限量库存。对大包装的要随进随销、不留库存,小包装的分类存放。如酸与碱分开、氧化剂与易燃品分开等。

  七、对现有的化学危急品,要勤核对,勤检查,防止跑、冒、滴、漏。做到随买货随核对检查。如发觉丢失短少状况,要刚好向有关部门报告。

  八、对运用和购买化学危急品的用户,要做到心中有数,并做好登记。对购买较危急的化学品的用户或个人要求出示有关证件或证明,具体登记后,再出售给其商品。并要向用户提示保管和运用留意事项。否则,不予出售。

  九、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操作纪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禁止脱岗,禁止与经营行为无关的一切活动。十、搞好岗位文明经营,发觉隐患应刚好处理及上报。

  十一、刚好清理杂物、油污及物料,切实做到安全消防通道畅通无阻。十二、签发检修工单,严格执行有关规程、制度,做好用火点的监控工作。

  十三、在有可能接触剧毒品时,应当佩戴头罩型电动送风过滤式防尘呼吸器(必要时戴自给式呼吸器);穿聚乙烯防毒服,带橡胶手套。对有腐蚀性的化学危急品,搬运时轻挪轻放,并穿戴好防护用品。如溅到皮肤上,应快速用清水冲洗或刚好到医院治疗。

危化品管理制度3

  为搞好危险化学品经营,防止和杜绝有关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局发放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实行许可制度,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

  二、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不得向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或销售危险化学品。

  三、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和用剧毒化学品生产的灭鼠药以及其他可能进入日常生活的化学产品和日用化学品。

  四、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不得销售没有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

  五、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工作职员,须经内部培训方可上岗。经过培训要做到“三懂”:一懂商品的基本知识、特性及一般用途;二懂危险品化学的安全操作规程;三懂化工商品的保管、储存知识。不经培训,不准上岗。

  六、对危险化学品,要勤进快销、限量库存。对大包装的要随进随销、不留库存,小包装的分类存放。如酸与碱分开、氧化剂与易燃品分开等。

  七、对现有的化学危险品,要勤核对,勤检查,防止跑、冒、滴、漏。做到随买货随核对检查。如发现丢失短少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八、对使用和购买化学危险品的用户,要做到心中有数,并做好登记。对购买较危险的化学品的用户或个人要求出示有关证件或证明,详细登记后,再出售给其商品。并要向用户提示保管和使用注意事项。否则,不予出售。

  九、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操作纪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禁止脱岗,禁止与经营行为无关的一切活动。

  十、搞好岗位文明经营,发现隐患应及时处理及上报。

  十一、及时清理杂物、油污及物料,切实做到安全消防通道畅通无阻。十二、签发检修工单,严格执行有关规程、制度,做好用火点的监控工作。

  十三、在有可能接触剧毒品时,应该佩戴头罩型电动送风过滤式防尘呼吸器(必要时戴自给式呼吸器);穿聚乙烯防毒服,带橡胶手套。对有腐蚀性的化学危险品,搬运时轻挪轻放,并穿戴好防护用品。如溅到皮肤上,应快速用清水冲洗或及时到医院治疗。

危化品管理制度4

  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及时发现不安全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别制定本制度。

  2、安全检查以防火防爆为中心。

  3、专业检查公司组织有关部门专业人员定期不定期检查。

  4、季节性检查和节日检查,由分管经理组织安全员负责。

  5、检查容

  (1)检查机械、电气、仪表、储存容量、管线、车辆、安全消防设施、防护器材等是否完好有效。

  (2)查各岗位有无脱岗、串岗、睡岗或做与生产无关的事等违反劳动纪律及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3)春季以防雷、防静电措施为重点。

  (4)夏季以防暑降温、防汛、放台风措施为重点。

  (5)秋季以防火、防爆、防冻保温和安全防护措施为重点。

  (6)冬季以防火、防爆、防冻、防凝、放滑措施为重点。

  (3)检查部位:运行使用中的设备、管线、阀组、人孔、排污孔、温度、液位等。

  7、各级检查应认真记录检查情况,作为交接班容。

  8、隐患整改

  (1)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落实整改。

  (2)凡部门无法解决的不安全隐患,由部门提出整改意见,提交公司研究确定,落实整改。

  (3)暂无法解决的隐患项目,应及时采取临时有效措施,由安全管理部门记录备案,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后纳入公司安全技术和年产检修计划解决。

危化品管理制度5

  一、目的

  为了确保危化品在企业内部的储存、使用、运输等过程中的安全,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避免环境污染,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是企业的总体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危化品活动。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危化品的使用、储存、运输、处理等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化工厂、仓库、运输车辆等。

  三、制度制定程序

  本制度的制定由企业领导小组负责,参考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经过多方评审、修改、确认后最终发布实施。

  四、各项制度内容

  1. 危化品库房管理制度

  范围:全公司所有危化品库房。

  目的:为确保危化品在库存期间的安全管理,规范危化品的存储、记录、保管等工作流程。

  内容:

  1.1 危化品货架、仓板等储存设备的选用和配置应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要求。

  1.2 危化品仓库门锁定,严禁非授权人员入库。 1.3 对危化品的分类、分储、归档,做好相应的标识和记录工作,并严格按照储存要求执行。

  1.4 对每批进入危化品库房的危化品进行验收,执行“道、件、号、重、清”五项检查,确保危化品信息齐全准确。

  1.5 员工进行危化品的取放工作前,必须先取得相应的资格证明、授权书,严格按照规定流程操作。

  1.6 定期对危化品库房实行清点,做好仓库的防火防爆、通风、照明等工作的维护。

  责任主体:危化品管理部门。

  执行程序:危化品库房负责人制定实施规程,员工必须遵守。

  责任追究:不执行危化品管理规定、发现异常情况不及时报告等情况将按公司内部人事考核制度进行通报批评、处罚。

  2. 危化品使用和操作管理制度

  范围:全公司所有危化品的使用和操作活动。

  目的:为确保危化品在使用过程中不影响员工健康、装置安全和环境污染,规范危化品的使用、操作和管理。

  内容:

  2.1 对危化品产品的储存、委托加工、使用及处置活动,应有相应的批准文件、安全标识和安全措施,并备有应急救援预案。

  2.2 在使用、搬运、运输、排放危化品时,要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如穿戴个人防护用具、保护皮肤、防止眼部受到损伤等。

  2.3 操作人员应接受相关安全培训,具有相应资质、质量、安全文化素养和分析研判能力;进行操作前,应进行检查确认,首末工序需要交接记录,确保操作程序正确。

  2.4 危化品的管理与使用,必须按照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规定执行,确保危化品的环评达标和对环境污染的较少。

  责任主体:危化品管理部门以及使用、操作的各部门。 执行程序:负责人制定相关规程,员工必须遵守执行。 责任追究:对各部门或个人的违规行为,将按照相关制度进行相应处罚。

  3. 危化品运输管理制度

  范围:全公司所有危化品的运输活动。

  目的:为确保危化品在公司内部外部的运输安全,规范安全驾驶、运输标识、装卸过程等活动。

  内容:

  3.1 所有危化品运输,应具有相应的道路行驶条件,保证车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安全要求。

  3.2 运输车辆在运输危化品前,应进行必要的车辆检查,确保车辆、设备运转正常、安全有序;运输过程中在必要时需要进行速度限制、通知警方、临时路面标识等工作。

  3.3 运输车辆的运输标识应使用符合相关标准、易识别的符号和颜色,并在车辆的正、背面两端和两侧选择明显的位置进行张贴。

  3.4 车辆运输中,驾驶员必须按照国家法规、标准规定和货物特性,进行相应的.防火、防爆、防静电等措施,同时需要保证通讯畅通,并做好装卸、清点、交接等工作,保证货物安全无损。

  责任主体:生产经营部门、物流运输部门以及驾驶员。 执行程序:负责人制定相关规程,员工必须遵守。 责任追究:对各部门或个人的违规行为,将按照相关制度进行相应处罚。

  五、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该法律规定企业注重员工的安全、健康与权益,保障员工的工作环境及安全,严禁使用不符合国家、行业及公司规定的化学品。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该法律规定企业必须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保障员工的安全生产,企业应对危险化学品进行必要的安全管理,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该法律确立了危险化学品作为国家重点安全领域管理的原则,确保企业对危险物质的管理要处于良好的状态,督促企业按照相关法律进行检查和监控。

  4.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理法》

  该法律规定了国家在管理企业的同时要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社会环境的和谐发展。

  以上为企业公司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企业管理部门必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制度规定,确保危化品的安全、环保,避免各种意外事故的发生。

危化品管理制度6

  1.目的

  为了加强危急化学品仓库安全管理,保证安生生产,保障公司员工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爱护环境,做到防患于未然,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危化品仓库及相关供应协作单位。 3.操作程序

  3.1危急品仓库管理员应熟识驾驭全部仓库内危化品的理化性质,并驾驭必要的应急处理方法和自救措施。 3.2装卸、搬运化学危急品应按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斜和滚动;灌装液体危化品时,卸料口应用管卡或铁丝卡紧扎牢,严防危化品泄漏及卸料管冲落,造成物料损失或危害人员安全;装卸对人身有害及腐蚀性的物品﹙如硫酸、甲醛等﹚时,操作人员应依据危急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3.3危化品入库前均应进行检查验收,初次入库的危化品,仓库管理员应检查厂家是否供应该危急化学品的物质性能﹙质检报告),登记验收时要比照进货清单核对数量,检查包装有无破损,危化品有无泄漏,包装与实物是否相符等内容,经核对无误后方可入库,当物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供应协作单位装卸造成泄漏,对一般物料造成泄漏的,由安委办会同仓库、选购及供协单位相关人员查清泄漏量及事故的危害性,向供应单位索取1000-10000元的事故经济补偿,因供方装卸运输过程中造成危化品泄漏造成人身损害的或环境污染事故的。由安委办会同相关部门查清损失状况由供方担当相应责任。

  3.4固体危化品入库时要严格按相应划分区域摆放,不得私自乱放,堆放的高度不得超过2米,防止倾倒。 3.5仓库管理员应常常对危化品进行检查,发觉其品质改变、包装破损等,应刚好处理。发生危化品泄漏时,按《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执行,发生火灾时,按《火灾扑救、疏散处理预案》执行。

  3.6领用时由各车间班长依据实际用量填写领料单,指定专人进行搬运,危急化学品仓库要严格做好出库的数量登记,并向领用人说明化学品搬运运用要求。

  3.7凡用玻璃容器盛装的'危化品的,必需采纳木箱搬运,严防撞击、振动、摩擦、重压和倾斜,全部化学品按“先进先出、后进后出”的原则发货。

  3.8未经允许,禁止进入危化品仓库区,进入危化仓库的人员严禁吸烟带火种进入库区。

  3.9严禁在危化品贮存区域内积累可燃废弃物品。 3.10各种安全消防装置、警戒标记、照明等设备要定期检查,未经允许,危化品仓库设施不得私自移动、拆除或破坏。

  3.11每月底30日前仓库管理员及安委会成员必需对危化品仓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做好相应记录。

  3.12仓库管理人员和经同意进入危急化学品贮存区域人员务必遵守本制度,严格按本制度执行。

  3.13以上条款最终说明权归湖北山树风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作最终说明。危化品仓库管理制度3

  一、目的

  为严格执行《危急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和制度,加强对危急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确保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达到消退危害、安全生产的目的。

  二、适用范围

  危化学品仓库。

  三、留意事项

  1、化学品仓库实行双锁制度,a锁钥匙由保管员保存,b锁钥匙由主管副总保存,业务部门须要领用时持领料申请单向主管副总申领领料通知书和b钥匙,领料完成后交还钥匙,并将领料回执送保管员处。

  2、人员培训:危化学品仓库工作人员应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对危化学品的装卸人员进行必要的教化,使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操作。仓库的工作人员除了具有一般消防学问之外,还应进行在危急品库工作的特地培训,熟识各区域储存的化学危急品种类、特性、储存地点事故的处理依次及方法。

  3、危急化学品库只允许化学品仓管人员能够出入,严禁其他人员在未经化学品库管员同意的状况下进入化学品库。供应商及生产领料员供应或领取化学品时,应通过库管员,严禁供应商及生产领料员擅自进入化学品库。

  4、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危急化学品库,仓库应设置静电消退装置。

  5、危急化学品库应有明显的标记,标记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6、化学品入库时,应严格检验其质量、数量、包装状况、有无泄漏等。化学品入库后应实行适当的养护措施,在储存期内,定期检查,发觉其品质改变,包装破损、泄漏、稳定剂短缺等,应刚好处理。库房温度、湿度应严格限制,常常检查,发觉改变刚好调整。

  7、装卸对人身有毒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依据危急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高毒类的危急化学品必需佩戴防毒用品;装卸具有腐蚀性的危急化学品时,必需穿防酸碱服,戴防飞溅面罩。

  8、危急化学品装卸前后,必需对车辆和仓库进行必要的通风、清扫干净,装卸作业运用的工具必需能防止产生火花,必需有各种防护装置。装卸、搬运化学危急品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

  9、废弃物处理。禁止在化学品库贮存区域内积累可燃废弃物品。泄漏和渗漏化学品的包装容器应快速移至安全区域。按化学品特征性,用化学的或物理的方法处理废弃物品,不得随意抛弃、污染环境。

危化品管理制度7

  《危险化学品仓库建设及储存安全规范》等标准实施 4月5日,《危险化学品仓库建设及储存安全规范》等3项危险化学品地方标准开始在北京市实施。至此,北京三环内建材市场销售油漆等危险化学品,实物不准上架。

  点评:频繁的事故不断地警醒的人们安全才是第一位的。本次出台的规范规定,除了限定京三环内经营场所危险化学品实物不许上架外,即使在三环外销售危险化学品也必须按标准配有合格的备货库。北京的危化品安全规范的实施将为全国的危化品的安全管理做好带头作用。

  京三环内油漆实物禁上架 危化品标准实施

  4月5日,《危险化学品仓库建设及储存安全规范》等3项危险化学品地方标准开始在北京市实施。今后,北京三环内建材市场销售油漆等危险化学品,实物不准上架。

  北京市安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很多建材市场卖油漆,虽然货架上放的是空桶,一旦买家需要,卖家5至10分钟便能取货到店。原来商家将油漆等危险化学品偷偷存放在周边民房等场所,没有合格的存储条件,存在安全隐患。本次出台的规范规定,京三环内经营场所危险化学品实物不许上架,三环外销售危险化学品,可以前面有门脸,后面有备货库。但无论哪种情况,只要销售危险化学品,就必须按标准配有合格的备货库。 据介绍,北京市有1000余家加油站,共有储油罐5000至6000个,每隔3至5年,储油罐就要清洗一次油泥。这样算下来,每年北京需要清洗20xx个左右储油罐。以往的方法主要是将油倒出,人员进入储油罐进行清洗,这种方式容易引发起火、爆炸。为此,全国都在倡导使用机械清洗储油罐的技术,该技术通过全封闭式的'机械清洗,在安全、环保、节能、职业卫生方面都有重要意义,但北京储油罐的清洗仍以人工为主,新技术推广不到10%。《石油储罐机械化清洗施工安全规范》的出台,将对新技术的推广起到重要作用。

危化品管理制度8

  1、目的

  为加强各部门使用化学品管理,防止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学品泄漏,以及在采购、贮存、领用发放等过程中,预防发生泄漏、火灾等意外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项目公司、车间、部室所用易燃易爆物品、化学品、油品的采购、运输、储存、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依照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术语定义

  3.1化学品中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等特性,会对人(包括生物)、设备、环境造成伤害和侵害的化学品叫危险化学品。

  3.2危险化学品有毒性、腐蚀性,一不注意就容易污染环境,特别是液体产品容易污染土地和水源。

  3.3本制度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包括爆炸物、易燃气体、易燃气溶胶、氧化性气体、压力下气体、易燃液体、自反应物质或混合物、自燃液体、自燃固体、自热物质和混合物、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或混合物、氧化性液体、氧化性固体、有机过氧化物、金属腐蚀剂等。

  3.4 MSDS: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3.5工厂主要涉及危化品:硫酸、硝酸、盐酸、硝基苯、甲苯、二甲苯、氨水、丙酮、氯化钠、氢氧化钠、草酸、碳酸铜、硫酸铜、硫化钠、硝酸银、乙醇、油漆、橡胶水、胶黏剂,乙炔、丙烷、金火焰、氧气、氩气、氦气、氮气、液化气、二氧化碳、柴油、机油、拉丝油等。

  4、引用文件

  《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5、管理职责

  5.1安环部职责

  5.1.1负责对危化品安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避安全事故发生。

  5.1.2负责对危化品合格供方名单进行评审。

  5.1.3负责组织使用、保管、化验等危化品部门人员进行相关知识教育培训和安全培训,让相关人员掌握必要的应急措施,会使用火灾报警电话和灭火器材。

  5.1.4负责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对接,落实国家、地方政府、公司相关制度的落实到位。

  严禁明火、电气设备防爆,消除事故隐患。

  5.2.7库管负责危化品贮存点及油品贮存点所属区域安全管理,严禁无关人员随意出入。

  5.3采购部职责

  5.3.1负责危险化学品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的资格审查和采购,查验供货单位是否具备危化品和易燃易爆物品销售经营许可资质证明、符合规范要求的人员、储存场所和运输工具等。

  5.3.2负责建立危化品的购买流水台帐。

  5.3.3负责办理危化品的退货相关工作。

  5.3.4负责向供应商索要危化品安全使用说明书及MSDS,并提供给使用部门参照使用。

  5.3.5负责采购到货危化品办理入库期间的安全管理。

  5.4使用部门责任

  5.4.1负责提出危化品的采购需求。

  5.4.2负责本部门使用的危化品的安全转运、保管及使用、退库管理工作。

  5.4.3设备技改部负责维修作业、技改施工等零星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6、管理原则和内容

  6.1危化品供应商资质要求及确定

  6.1.1选择的危化品销售厂家必须有资质,各种证件齐全(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等)。

  6.1.2采购部根据国家相关资质要求及工厂要求提交危化品合格供方资质,经过招标平台招标确定定标供应商,流程审批后由安环部、仓储部、技术部、西北检测中心进行评审,安全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后确定危化品合格供方名单。

  6.1.3易制毒化学品采购时,采购员联系的厂家必须与我厂办理的易制毒

  化学品备案证明供货单位相一致。

  6.2易制毒化学品的采购

  6.2.1危化品需求部门根据需求打危化品购买申请报告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由安环部审核使用出处及数量并明确是否为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分管领导对危化品申请报告进行审批,采购部采购员根据申请报告在危化品合格供方名录中查找对应的供应商并比价,做好相应的危险化学品使用说明书及(MSDS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的索要备案,对不能提供MSDS的销货方拒绝采购。

  6.2.2采购部在确定供应商后,按照工厂相关流程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易制毒危化品由采购员携带合同扫描至公安处进行备案、审批;非易制毒化学品由采购员直接通知供应商发货。

  6.2.3采购部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的备案及审批进度通知、跟踪供应商发货。

  6.3危化品到厂验收及入库

  6.3.1危化品到厂后,由仓储部验收办理入库手续,各类气瓶的安全帽、手柄、防震橡胶圈、检验合格标识等必须齐全、完好。

  6.3.2易制毒化学品运抵单位后,必须由仓储部安全员在场监视卸货、入库,数量核对无误后,由送货人、安全员、库管员分别在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登记簿上签名。安全管理员同时做好合格证、说明书等材料的备案工作。

  6.4危化品的领用及发放

  6.4.1非易制毒化学品由需求部门根据采购流程领用发放。

  6.4.2易制毒化学品领用时,各使用部门需开具易制毒化学品领用单,经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核及安环部批准后,仓库管理员方可发放易制毒化学品,领用人、安全员、库管员核对数量后分别在易制毒化学品出库登记簿上签名。出库后由安全员陪同领用人将易制毒化学品送到使用部门,使用部门做好单独上锁保管。易制毒化学品使用部门应建立登记台帐,单独装订成册备查。

  6.4.3使用部门应按当天使用计划合理领用易制毒化学品,原则上谁使用由谁领用,负责领用人下班时易制毒化学品还有剩余即视为不能使用完。使用部门负责人应安排人将多余的易制毒化学品送回仓库。库管员应对送回的易制毒化学品进行称量后作为入库原料进行登记,送回人、安全管理员、仓库管理员分别在登记簿上签名。

  6.4.4不得将易制毒化学品暂存在其他库房。使用部门不得私自存放易制毒化学品在本部门,需再次领用已送回的易制毒化学品,应按第四条规定重新办理领用手续。

  6.4.5危化品出入库台帐登记清楚、全面、准确。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易制毒化学品仓库。仓库管理员和安全管理员应每月盘点当月的使用数量和库存数量,核对无误后,将盘点情况提交生产管理中心。如在盘点中发现存在数量不对应,应立即报告,由生产管理中心和使用部门进行复核。如发现被盗的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6.5危化品、油品的装卸、运输安全管理

  6.5.1危险品的装卸人员应按照装运危险品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堆放稳妥,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防止包装破损。

  6.5.2运输油品及其他化学危险品,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持有具备相应的道路运输资质证书,对不符合规定的,不得运输。

  6.5.3装运易制毒化学品过程中,必须安排责任心强、认真负责、工作细心的员工进行装卸。装卸完毕后根据工作情况和危险品的性质、及时清洗手、脸、漱口或淋浴。装卸搬运毒害品时,必须保持现场空气流通,如果发现恶心、头晕等中毒现象,应立即到新鲜空气处休息,脱去工作服和防护用具,清洗皮肤沾染部分,重者送医院诊治。

  6.5.4禁止无关人员搭乘装运易制毒化学品的车。

  6.5.5运输危险品的车辆,必须保持安全车速,保持车距,严禁超车、超速和强行会车。

  6.5.6装卸油时,卸油人员要检查油品储存库周围是否存在易燃物品,油品储存库必须悬挂“严禁烟火”标识,装卸人员严禁在库内使用明火及手机。

  6.5.7向油桶内卸油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卸油现场,要卡好油枪,防止跑枪造成跑油事故。

  6.5.8油品装卸时,装卸人员严禁烟火,以防引燃油品,发生火灾。卸油时,卸油现场不得有无关人员聚集,以避免带来火灾隐患。

  6.5.9油品取用时必须使用专用工具,将油品从油桶中小心倒出或抽取,防止油品泼洒造成污染。油品取用结束必须将桶盖拧紧。

  6.5.10油桶在搬运、装卸过程中,操作人员要检查油桶封盖是否严密,油桶是否有漏油现象。装卸时不准野蛮操作,不能将油桶从车上直接滚落在地面,可由叉车平卸,轻搬轻放,不得躺放和倒置。

  6.5.11桶装油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专用库房内,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并远离热源、火源,油品库房必须配置消防器材,并采取防泄漏措施。

  6.5.12油料库必须具备油品的MSDS,库管严格按MSDS的要求进行管理。

  6.6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

  6.6.1使用部门及个人应认真学习关于危化品的知识,掌握危险物品的安全防护知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6.6.2使用剧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

  a)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具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b)严禁直接接触剧毒物品,不准在使用剧毒物品的场所饮食。

  c)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6.6.3盛装易制毒化学品的容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检查,消除隐患,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

  6.6.4使用部门必须配备医药箱,发生意外可做简单处理,严重者立即送医院治疗。

  6.6.5化学危险物品的包装与标志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包装必须坚固、完整、严密不漏,外表面清洁,不粘附有害的危险品,危险品的标志清晰。

  6.7危化品的报废处理

  6.7.1易制毒化学品的废弃处理,必须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安环部批准后方可处理。

  6.7.2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易制毒化学品,如废水、废气、废渣等必须经处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后方可排放,凡能互相互起化学反应成新的危害的废物不能混在一起排放。

  6.7.3剧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由企业统一回收分类使用匹配容器盛装,交危化品仓库统一按照危险废物类别处,理。

  6.7.4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危化品的,必须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6.7.5工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处置固体废物。

  6.8危化品的贮存保管

  6.8.1易制毒仓库应设立专人管理,管理易制毒化学品人员应由责任心强,经培训考核,熟知危险物品的性质、安全操作方法和应急措施的人员担任。

  6.8.2易制毒化学品必须贮存在专用仓库,应当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并根据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防火、防雷、灭火、防晒、消除静电等安全设施。仓库内和储存区要保持干燥通风,物品码放整齐,取用方便。仓库内和储存区消防设施要安全有效,库房管理员要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需要规定危险品的存放的.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性质相抵触的生产备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隔离清楚。

  6.8.3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性类物品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装,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6.8.4易制毒化学品的贮存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品必须严格隔离。

  a)放射性物品,剧毒物品不能与其它危险品同存一库。

  b)氧化剂或具有氧化性的酸不能与易燃物品同存一库。

  c)盛装性质相抵触气体的气瓶不可同存一库。

  d)危险物品与普通物品同存一库应保持安全距离。

  e)遇水燃烧、易烧、自燃液化气体等危险物品不可在低洼仓库或露天场地堆放。

  6.8.5进入化学品仓库人员,必须配备相应劳动保护用品。

  6.8.6化学品包装应单独标识存放,收集到一定量时让售给生产单位,不允许卖给私人和个体单位,并严禁流失到厂内其他部门。

  6.8.7危化品、油品库管对油品库房必须每日检查,发现危化品、油品渗漏等隐患立即整改,避免事故发生。

  6.9化验室化学品存放管理

  6.9.1所有化学品和溶液都必须有标签,不许在容器内装入与标签不符的

  物品。

  6.9.2化学品应分类存放,便于使用,可分为酸类、碱类、盐类、氧化物等。指示剂可按用途分类,可分为酸碱指示剂、氧化还原指示剂、络合指示剂等。

  6.9.3危险品管理:常用危险品按危害性质可分为以下五类:

  a)易燃品如乙醇、丙酮、甲苯等,应存放于阴凉处,远离热源,并应同其它可燃物和易发生火花的器物隔离放置。

  b)易爆品如硝酸铵等应存放阴凉、低下处,并应轻拿轻放。

  c)腐蚀性化学品如强酸、强碱等不要与氧化剂、易燃、易爆品放在一处,应单独存放。

  d)剧毒品应用专柜存放,专人管理。

  e)氧化剂如过氧化氢等不得与易燃易爆物品及还原剂一起存放。

  6.9.4对相互作用会产生燃烧或爆炸的化学品及还原剂应分开存放。

  6.9.5化学品的存放数量应不超过一年用量(最小包装超出者例外),并每年检查一次是否不超期或失效的化学品。

  6.10化验室化学品的使用

  6.10.1凡能产生刺激性、腐蚀性、有毒性或恶臭气体的化学品操作,都必须在通风柜中进行。

  6.10.2对有毒化学物品必须小心使用,切勿触及伤口或误入口内,操作结束后须仔细洗手或漱口。

  6.10.3使用易挥发可燃化学品时,要尽量防止其挥发,并远离明火,加热时应用水浴、砂浴或电加热,绝不能用明火。

  6.10.4凡装过腐蚀性、易爆或有毒化学物品的容器,应及时清洗干净。

  6.10.5各种危险品使用前必须仔细阅读和了解MSDS,按规程和MSDS进行操作和使用。

  6.10.6化验室产生废液执行《工厂西北检测中心化验室废液处理规定》。

  7、考核与奖惩

  7.1对违反危化品、油品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发现一次处罚200-500元,处罚所在单位部门领导200-500元。

  7.2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重大事故的交由上级行政单位处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3易制毒化学品(硫酸、盐酸、硝酸等)丢失、被盗、被抢的,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同时报告安全管理部门级部门负责人,对隐瞒不报人员一次处罚当事人500元、处罚责任领导1000元。

  7.4危化品、油品日常检查奖惩本制度未规定内容执行《工厂隐患排查奖惩制度》。

危化品管理制度9

  一. 目的

  为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和制度,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确保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达到消除危害、安全生产的目的。

  二. 适用范围

  危化学品仓库。

  三. 注意事项

  1.化学品仓库实行双锁制度,a锁钥匙由保管员保存,b锁钥匙由主管副总保存,业务部门需要领用时持领料申请单向主管副总申领领料通知书和b钥匙,领料完成后交还钥匙,并将领料回执送保管员处。

  2. 人员培训:危化学品仓库工作人员应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对危化学品的装卸人员进行必要的教育,使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仓库的工作人员除了具有一般消防知识之外,还应进行在危险品库工作的专门培训,熟悉各区域储存的化学危险品种类、特性、储存地点事故的处理顺序及方法。

  3. 危险化学品库只允许化学品仓管人员能够出入,严禁其他人员在未经化学品库管员同意的情况下进入化学品库。供应商及生产领料员提供或领取化学品时,应通过库管员,严禁供应商及生产领料员擅自进入化学品库

  4.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危险化学品库,仓库应设置静电消除装置。

  5. 危险化学品库应有明显的标志,标志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6. 化学品入库时,应严格检验其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漏等。化学品入库后应采取适当的养护措施,在储存期内,定期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泄漏、稳定剂短缺等,应及时处理。库房温度、湿度应严格控制,经常检查,发现变化及时调整。

  7. 装卸对人身有毒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

  品。装卸高毒类的危险化学品必须佩戴防毒用品;装卸具有腐蚀性的危险化学品时,必须穿防酸碱服,戴防飞溅面罩。

  8. 危险化学品装卸前后,必须对车辆和仓库进行必要的通风、清扫干净,装卸作业使用的工具必须能防止产生火花,必须有各种防护装置。装卸、搬运化学危险品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

  9. 废弃物处理。禁止在化学品库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废弃物品。泄漏和渗漏化学品的包装容器应迅速移至安全区域。按化学品特征性,用化学的或物理的方法处理废弃物品,不得任意抛弃、污染环境。

  危险化学品仓库保管员职责

  危险化学品仓库设专人管理,职责如下:

  一、仓库保管员应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制度,熟悉储存物品的性质,保管业务 知识和有关消防安全规定。

  二、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的出入库手续,对所保管的危险化学品必须做到数量准确,帐物相符,日清月结。每月月底盘点出入库清单,完成当月原材料、产成品盘点报表。

  三、负责按消防要求对仓库内的消防器材进行管理、定期检查、定期更换。

  四、负责对库房进行定时通风,通风时不得远离仓库。做到防潮、防火、防腐、防盗。

  五、负责库存物品按要求分垛储存、摆放。留出防火通道。

  六、负责对因工作需要进入仓库的员工进行监督检查,严防原料、产品流失。

  七、负责及时清点库存,做到心中有数,以便按生产计划提前上报采购计划,保证生产。

  八、负责仓库内及其周围的`卫生,定期进行清扫。

  九、按时完成与库管相关的其他工作。危险化学品仓储管理制度

  1、仓库必须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的规定。

  2、仓库配备足够的与危险化学品性质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并由专人维护和保养。

  3、危险化学品必须分类、分垛储存,危险物品仓库内只能贮存同一类化学危险物品,不同品种要分堆存放,不能超量贮存,并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并保证道路通畅。

  4、危险化学品仓管部门根据物品的危险性,为保管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5、危险化学品入库时,保管员应按入库验收标准进行检查、验收、登记,严格核对和检验物品的名称、规格、案例标签、质量、数量、包装。物品经检验合格方可入库。无产地、品牌、安全标签和产品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

  6. 贮存的化学品应有中文化学品安全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

  7、危险化学品发放,应严格执行发放管理制度。仓库主管负责人应经常检查核准。

  8、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仓库要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经指批准进入仓库的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阻火器,作业人使用的工具、防护用品应符合防爆要求。

  9、加强对防爆电气设备、避雷、静电导除设施的管理,选用经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单位检验合格的防爆电气产品。

  10、易燃、易爆品仓库内的各种安全设施,必须经常检查、定期校验、保持完好状态,做好记录。

  11、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堆垛附近,不准私自动火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应由仓库负责人上报,经企业有关负责人指认,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上述作业。作业结束后,检查确无火种,才可离开现场。

危化品管理制度10

  1、民用爆破器材的仓库应符合国家有关仓储设计安全规范。

  2、民用爆破器材的仓库应设仓库负责人,并配备相应的仓库管理人员和足够的保卫人员。保卫人员按公安部门规定,配备必要的警用器具,设置固定的岗哨和流动岗哨,门卫设立严格的'民用爆破器材进出库检查制度。

  3、仓库管理人员应熟悉掌握产品安全性能,防火、防爆等知识,熟悉仓库各项安全规定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4、外来人员进入仓库应经本单位保卫部门审查批准,在了解仓库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由仓库工作人员带领进入,并按规定办理出入库登记。

  5、民爆器材必须严格执行“双人保管、双人收发、双人领料、双账本、双锁”的“五双”管理规定。对出入库产品严格检查验收产品合格证,坚决杜绝付印合格证产品出入库。

  6、各类民用爆破器材宜单独品种专库存放,仓库内严禁储存无关物品,当受条件限制,需在同一仓库内存放两种以上民用爆破器材时,应按WJ9049规范要求执行,包装完整无损进行存放。

  7、民用爆破器材存放应遵守下列规定:

  7.1产品按生产批号成垛堆放,不同规格的民用爆破器材应分垛堆放。

  7.2仓库内装运的主要通道宽度不小于1.2米,人行检查清点通道宽度不小于0.8米,通道上严禁堆放任何物品,堆垛边缘距离墙体不应小于0.3米,堆垛之间距离不应小于0.1米。

  7.3堆放炸药成品箱的堆垛高度不应大于1.8米。

  7.4库房应按规程要求执行定置定位标准,按不得超过最大定量的规定,定出合理的摆放位置及定出高度线。

  8、民用爆破器材仓库宜根据产品特性做到防潮、防热、防冻、防雷、防洪、防火、防鼠、防虫、防盗、防破坏(十防)和库内无尘土、无禁物、无渗水、无事故差划、无锈蚀、无霉烂、无鼠咬、无虫蛀、库边无杂草、库区周围范围内无针叶树或竹林、水沟无阻塞(十二无),库内设置干湿温度计表。

  9、严禁在民用器材仓库内开箱取产品,如需开箱取货,移至防护屏障处指定地点进行,用不产生火花的安全工具开启。

  10、维修库房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小修移至指定地点进行,库房大修应将仓库内的产品全部搬出,清扫后方可进行。

  11、严格按照库房的安全定量储存民用爆破器材,存储量不得超过最大临界储量。

  12、入库人员严格在定员标准以内(6人),特殊工作需要请示企业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入库。

  13、要做到库存产品账物相符、账票相符、账卡相符,出入库产品必须进行登记并做到日清月结。

  14、产品出入库必须做到审批手续齐全,准确无误,认真填写出入库记录,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发放民爆器材产品。

  15、对库区的消防设备、通讯设备、报警装置和防雷装置定期检查、保养、防护犬要定期体检。

  16、坚持每日巡查制度,发现民爆器材丢失、被盗,必须立即向公司主管领导和公安机关报告,并做好相关记录,保护好现场。

危化品管理制度11

  一、为确保危化品仓库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危化品库房的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等标准规范要求。

  三、危化品仓库应依据存储物品性质,配备足够的、相适应的安全措施、消防器材。

  四、危化品仓库应设明显的防火等级标记,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仓库保管等部门要加强危急化学品仓库的检查和日常巡查工作,并做好记录,发觉问题刚好上报处理。

  六、制订危化品入库验收制度,核对、验收进库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无产地、铭牌、检验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

  七、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堆垛)要实行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

  八、危化品的领用,应严格限制,生产部应常常检查核实。

  九、剧毒物品应单独存放,必需实行“双五”即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发放、双锁、双本帐的管理方法。

  十、仓库保管员应依据所保管的危急化学品的性质,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十一、危化品的包装容器应当坚固、密封,发觉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状况时,应当刚好进行安全处理。

  十二、危化品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每日工作结束后应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危化品仓库管理制度8

  危急化学品仓库设专人管理,职责如下:

  一、仓库保管员应严格执行危急化学品储存管理制度,熟识储存物品的性质,保管业务学问和有关消防安全规定。

  二、严格执行危急化学品的出入库手续,对所保管的危急化学品必需做到数量精确,帐物相符,日清月结。每月月底盘点出入库清单,完成当月原材料、产成品盘点报表。  

  三、负责按消防要求对仓库内的消防器材进行管理、定期检查、定期更换。

  四、负责对库房进行定时通风,通风时不得远离仓库。做到防潮、防火、防腐、防盗。

  五、负责库存物品按要求分垛储存、摆放。留出防火通道。

  六、负责对因工作须要进入仓库的员工进行监督检查,严防原料、产品流失。

  七、负责刚好清点库存,做到心中有数,以便按生产安排提前上报选购安排,保证生产。

  八、负责仓库内及其四周的卫生,定期进行清扫。

  九、按时完成与库管相关的其他工作。

  1、仓库必需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的规定。

  2、仓库配备足够的与危急化学品性质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并由专人维护和保养。

  3、危急化学品必需分类、分垛储存,危急物品仓库内只能贮存同一类化学危急物品,不同品种要分堆存放,不能超量贮存,并应有肯定的安全距离,并保证道路通畅。

  4、危急化学品仓管部门依据物品的危急性,为保管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5、危急化学品入库时,保管员应按入库验收标准进行检查、验收、登记,严格核对和检验物品的名称、规格、案例标签、质量、数量、包装。物品经检验合格方可入库。无产地、品牌、安全标签和产品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

  6、贮存的化学品应有中文化学品安全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

  7、危急化学品发放,应严格执行发放管理制度。仓库主管负责人应常常检查核准。

  8、易燃、易爆危急化学品仓库要实行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经指批准进入仓库的机动车辆必需安装阻火器,作业人运用的工具、防护用品应符合防爆要求。

  9、加强对防爆电气设备、避雷、静电导除设施的管理,选用经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单位检验合格的防爆电气产品。

  10、易燃、易爆品仓库内的各种安全设施,必需常常检查、定期校验、保持完好状态,做好记录。

  11、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堆垛旁边,不准私自动火作业,如因特别须要,应由仓库负责人上报,经企业有关负责人指认,实行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上述作业。作业结束后,检查确无火种,才可离开现场。

危化品管理制度12

  一、为确保危化品仓库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危化品库房的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等标准规范要求。

  三、危化品仓库应根据存储物品性质,配备足够的、相适应的安全措施、消防器材。

  四、危化品仓库应设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仓库保管等部门要加强危险化学品仓库的检查和日常巡查工作,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六、制订危化品入库验收制度,核对、验收进库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无产地、铭牌、检验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

  七、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堆垛)要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

  八、危化品的领用,应严格控制,生产部应经常检查核实。

  九、剧毒物品应单独存放,必须实行“双五”即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发放、双锁、双本帐的管理办法。

  十、仓库保管员应根据所保管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十一、危化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

  十二、危化品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每日工作结束后应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危化品管理制度13

  1、严格执行《化学危急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规、制度和标准,并建立化学危急物品管理制度。对不属于化学危急物品管理范围,但具有肯定危急性的物品,或其他危急物品均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加强管理。

  2、危急物品的运输必需严格执行《危急货物运输规则》(铁路运输适用本)、(铁运[1987]802号文公布)和《汽车危急货物运输规则》(JT3130)中的有关规定。3危急物品的包装容器必需坚固、严密,并根据国家颁发的《危急货物包装标记》(GB190)的规定,印贴专用标记和物品名称。易燃、易爆的化学危急物品,要将其理化、毒理性质数据(闪点、熔点、自燃点、爆炸极限等),以及防火、防爆、灭火、安全运输等留意事项写在说明书上,否则不准出厂。

  3、应指派责任心强,经培训考核,并熟知危急物品性质和安全防护学问的人员管理危急物品。

  4、个人防护措施

  (1)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2)严禁干脆接触剧毒物品,不准在生产、运用场所饮食。

  (3)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需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4)剧毒物品场所,应备有肯定数量的应急解毒药品。

  危急物品的装卸运输人员,应按装运危急物品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需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留意标记,堆放稳妥。

危化品管理制度14

  我单位属于生产、使用、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在其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规、制度、标准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储存、出入库

  根据生产需要,按规定储存危化品的数量、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按照规定时间周转。

  1原料和成品应经化验确认入库和出库。

  2生产备料按性质不同分别堆放,严格区分。

  3凡使用危险化学品必须随用随领,所领取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的用量,剩余的要及时退回。

  4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容器必须严密,结实牢固,并按照国家颁发的《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190)的规定而贴专用标志和物品名称。

  5应指派责任心强,经过培训考核,并熟知危险物品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管理危险物品。

  二、装卸、运输

  1危险物品的装卸运输人员,应按照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

  2危险物品装卸前,应对车(船)搬运工具进行必要的通风和清扫,不得留有残液,对装有剧毒物品的车(船),卸后必须清扫干净。

  3装运爆炸、剧毒、易燃液体,可燃气体等物品,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

  3.1禁止用电瓶车、翻斗车、铲车、自行车等运输爆炸物品。运输强氧化剂、爆炸品及用铁桶包装的一级易燃液体时,没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不得用铁底板车及汽车挂车运输。

  3.2禁止用叉、铲车、翻斗车搬运易燃、易爆液化气体等危险危险物品。

  3.3运输爆炸、剧毒和放射性物品应指派有资格的`专业人员押运。

  4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必须保持安全车速,保持车距,严禁超车、超速和强行会车。运输危险品的行车路线,必须事先经当地公安交通部门批准,按照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运输。

  5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机动车,其排气管应装阻火器,并悬挂“危险品”标志。

危化品管理制度15

  为了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确保行车安全,调动驾驶员的工 作积极性,加强对公司危化品运输车辆维修的管理,减少车辆的维修费用,有效地延长车辆的使用寿命,更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危化品运输车辆实行定人、定车

  为加强危化品运输车队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安全运行,公司对危化品运输车队实行定人、定车制度。即每辆车原则上配备1名驾驶员,1名押运员。另配备机动驾驶员和押运员,当主驾驶员和押运员遇休班或其他情况无法出车时由机动人员负责车辆运行。

  1、车辆运行、车辆年审、保险及罐体检验、车辆随车手续、随车工具、随车防爆手机等由当班驾驶员主要负责,装卸车操作及数据管理由当班押运员主要负责,人员变更时以上项目一并交接。

  2、遇以下情况,不按信号灯指示行驶及不按车道指向行驶和超速行驶由当班驾驶员全部承担扣分及罚款的处理,其余由公司承担。所有罚单在开具15日内由被处罚人到交警部门处理完毕并缴纳罚款,再按审批流程报销。

  3、车辆除常规保养和部件老化更换及非人为原因损坏由公司承担费用,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坏维修由定车或当班驾驶员承担。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的车辆维修和部件更换必须去公司指定汽修厂处理。

  4、驾驶员以车辆管理及操作为主,押运员以装卸车操作及数据记录手续为主,二者共同协作,一方出现工作失误另一方有义务提醒,否则负次要责任。若产生工作失误需记录在案,轻则给予警告,重则扣除相应绩效分数,因重大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公司利益损害的,予以辞退处理。

  5、车辆驾驶员和押运员应待人和气、搞好团结,相互之间不得拨弄是非,维护车队团结,维护车队集体利益。

  二、危化品运输车辆维修管理

  1、适用于公司所有危化品运输车辆维修管理的相关工作。

  2、应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规定》中有关车辆管理的规定,进行维护、检测、使用和管理,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公司车辆实行“定人、定车”制,即每辆车固定驾驶员并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车辆每行驶5000到6000公里进行一次保养。

  3、车辆固定驾驶员负责对车辆进行检查、发动,发现问题后应立即报车队队长并进行自修。若车辆故障自行无法修复,应及时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见附件1),详细说明维修的项目和损坏原因,经车队队长和车队负责人审核,再进行修理。

  4、所有维修车辆均送至公司指定维修单位进行修理,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5、当车辆存在较大项目维修时,驾驶员和车队队长要加强监督,避免发生超项目、范围修理,若发生此行为时应及时反馈,并与承修单位协商。

  6、车辆维修完成后,驾驶员及车队队长需对车辆维修结果进行验收签字并索要车辆修理详细项目清单,否则,维修费用不予报批。

  7、司机必须将车辆维修中替换下的车辆零配件带回公司,由车队队长清点后登记入库、统一保管。若进行处理或再利用时,经履行有关手续,经领导审批后办理。

  8、车辆发生如下情况,突发性车辆故障造成车辆无法行驶的'和严重影响车辆行车安全的故障。可按照审批流程电话向相关审批人员沟通同意后,首先进行维修,事后必须补办完善相关手续。

  三、车辆全时定位系统的应用与管理

  为规范危化品运输车辆运行与管理,对车辆进行实时的跟踪定位与车辆运行状态的监督。提高效率,对车辆位置、状态等信息实时更新与调度中心建立最快的信息通道,确保调度中心制定最佳的调度方案,达到科学调度、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对车辆行车速度,路线,疲劳驾驶,以及紧急求助等各种安全问题进行严格把关,确保人身与财产更安全。

  1、GPS监控平台信息发送由GPS监控员负责,严禁他人乱动。

  2、监控管理平台对监控车辆发现超速违规、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路线行驶、非法停车等行为,GPS监控员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并纠正违章车辆,并做好记录。

  3、确保运行中车辆在线情况,如有不在线现象,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保证车辆上线。

  4、驾驶人员不得自行断开GPS车载终端电源,确因车辆检修等有断开电源的,要及时告知各级主管并做记录备查,车辆送修后取车时应对GPS设备进行检查,如有损坏应由修理厂予以恢复。

  5、驾驶人员应通过培训教育学会正确使用GPS车载终端系统,接受公司监控平台的管理,由本车驾驶人员全权负责对车载终端日常维护工作,发现车载终端不能正常使用时,应及时向公司有关管理人员报告,及时进行维护,且不得拒绝维护人员对设备的检查和维护。

  6、确保GPS车载系统处于良好运行状态,严禁人为关闭车载终端或屏蔽卫星定位信号(如拔线,灌水、遮拦接收天线等),私自改接电源、变更车载终端的使用性质和结构。

  7、自觉接受管理平台的监控,对车载终端或监控管理平台发送的警示、纠正违法违规行为通讯信息时,必须立即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车辆按照有关规定正常运行。

  8、SIM卡是GPS车载系统的信息传阅载体,任何人不得私自取出另作他用。

  9、操作GPS车辆定位系统应注意行车安全。

  10、驾驶员必须在车辆出车前应仔细检查GPS车载设备,保证在行驶过程中GPS车载系统工作正常。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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