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制度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安全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安全管理制度1
第一条 安全管理部组织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且定期组织演练。
第二条 安全管理部制定叉车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后报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第三条 安全管理部负责配齐救援所需设施设备。
第四条 安全管理部负责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并完成对救援队伍的培训。
第五条 安全管理部应作好值班值守工作,值班人员接叉车事故报告后,讯速报安全部负责人,安全部负责人报告应急救援领导组办公室。
第六条 叉车事故实行分级按时报告制度,现场人员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10分钟内)报告安全部,安全管理部在接报警信息后了解清楚事故基本情况(职人员伤害、及财产损失)1小时内向应急救援领导组办公室,并作好报告记录。
第七条 后救援工作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接通知后迅速到达救援现场。
安全管理制度2
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劳动人事管理法律、法规和制度方面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本项目民工用工的管理,保障民工用工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公司本项目施工生产的需要,制定民工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民工的使用是用工管理的.一种形式,招收民工必须符合用工文件精神,纳入劳动人事管理体系。
第二条民工的招收,要在确定任务的前提下,以统招和自招相结合,并填写好民工使用审批表,一式三份。由项目部综合办公室和劳务公司、民工个人各一份,审批存档。
第三条严格控制民工使用数量,要根据施工任务量、工期来确定招收人数,杜绝无计划招用民工。工程结束后应立即解除民工合同,否则不予以支付工资。
第四条招收民工必须是本人持由乡政府或镇政府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使用民工必须经项目经理或总工程师同意后,办理申请招工手续,经华达公司同意批准后,由项目经理部办理相关手续。不得私招乱雇民工,否则出现一切后果自负。
第五条被招用的民工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以上至五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已婚的须持有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婚育证明。
第六条民工上岗前必须进行上岗前的技术培训、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具备操作条件者上岗。
第七条民工必须从事一线施工岗位,不准从事非生产工作或各种机械操作,驾驶工作等。民工从事特殊工作作业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
第八条使用民工要签订由华达公司统一制定的劳动合同协议书,并须由劳动部门办理认定手续。
第九条民工管理办法
1、民工被录用后要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的指挥和工作安排,不服从安排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扣除工资或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2、民工发生工伤事故,必须及时向项目经理部报告,不报告或拖报者,后果自负。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凡在招收和使用民工中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综合办公室不予计发工资,并按规定进行处理,追究用人单位的领导责任,视情节轻重处以五百元至一千元的罚款,并在全公司通报批评。
4、民工必须执行请假制度,不准无故旷勤或私自出走,私自出一天扣除三天工资,经教育不改者解除劳动合同。
5、民工之间要搞好团结友爱,文明相处,不说粗话,不准拉帮结伙,打仗骂人,打仗造成的后果,全部由本人负责,严重者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6、不准偷盗他人钱物和生产工具,发现者除退还赔偿外,给予两倍的罚款及解除劳动合同。
7、工作结束后,所用工具一定要及时交给保管员,如有丢失,在工资中扣除所丢失工具价格一倍的赔款。
8、民工要遵守本项目的劳动纪律,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如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后果自负。
9、民工要具有一定的政治思想觉悟和责任心,对分配的任务,要尽职尽责地完成,对助人为乐的好人好事和在工作中表现突出者给予一定的奖励。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行。
安全管理制度3
近年来,各施工企业陆续购置了一批大型起重机械,这些机械对加快工程进度、提高工艺质量起了很大的作用。为了加强管理,减少和杜绝起重机械事故的发生,保障设备和人身安全,经多次研究,讨论、修改,现颁发《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并提出三点要求,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电管局,各省(市、自治区)电力局、电建局、要切实加强对起重机械的管理和安全监督工作,各施工企业要对机械的安全进行全过程管理,按《规定》要求,认真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落实到人,限期解决。
二、能源部施工机械检测中心为我部施工机械安全检测的专业部门,挂靠在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检测中心应加强与各施工企业的联系,互相配合,搞好检测工作。
三、起重机械操作人员,起重机械检验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机械操作证》、《起重机械检验员证》方可操作和出具检验报告。
请各有关单位将贯彻执行《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的情况及时告能源部。
【章名】附: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大型起重机械的全面管理,确保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电力建设施工企业的大型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大型起重机械是指起重量在30吨以上的塔式起重机、门座式起重机、铁路式起重机、履带式起重机、轮胎式起重机、汽车式起重机和龙门式起重机。其他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1.各施工企业新购和在用的大型起重机械必须是具有设计许可证的单位设计,具有制造许可证的单位制造,并具有'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证书'的产品;对原有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起重机械必须经部里认可的检验部门鉴定认可后,方可使用。
2.新购的大型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必须根据产品说明书等有关技术资料(外文资料须及时译成中文)以及国标起重机安全规程等规定,制定针对本起重机的安全操作和保养制度并组织学习贯彻,在此之前不得使用。
第四条各施工企业的大型起重机械,按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专业维修的原则向使用单位提供服务,以保证大型起重机械的使用安全。
第五条机械管理部门对起重机械的技术状况、维修保养、安全操作和执行制度的情况,实行监督管理和考核。各工地、站、队单位的领导和操作人员,要接受检查,对机械管理部门提出的问题,要在限期内认真解决。
第六条使用单位的负责人,对起重机械的完好,可靠、安全负全面责任,明确操作、指挥、维修、监护的岗位责任。日常机务管理要设置专职机械员,大型起重机械实行机长负责制,机长负责起重机的全面工作,并组织做好检查、保养、润滑、记录、监测等工作。大型起重机械必须配备专职技术人员负责技术工作。
第七条起重机械要严格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位制度,起重机械调动时,应执行机调人随的规定,并且使用、保养、维修等有关资料必须要随机调动。
第八条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取得省电力局发放的《机械操作证》方具有操作资格,经定机任命后才具有操作权力。操作人员不仅要熟悉安全操作规程,还必须掌握机械的性能、结构、原理和用途。必须严格按《安全技术操作规定》、《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和随机出厂的有关《安全规定》使用起重机。
第九条操作大型起重机械要严格遵守下述规定:
1.经司机全面检查,确认起重机已具备安全可靠使用条件,并做好保养作业和检查记录,方可按指挥信号作业。
2.对违章指挥,司机有权拒绝执行。
3.起重机发生异常要及时报告处理,严禁带故障作业。
4.司机操作时要集中精力,注意信号和作业场区,避免发生过卷和碰撞。起重机起落臂杆、行走、回转时要注意观察周围情况,另一司机负责监护。
5.操作室应有操作规程、润滑图表、操作保养责任制及机长、值班司机挂牌,操作室内其他人员不准进入。
6.检查保养起重机时必须停止作业。
7.起重机轨道和电缆要符合规定,经常检查并做好记录。
8.安全保护装置要齐全、灵敏、可靠。
9.实行多班作业要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记录和检查工作。
10.dbo系列起重机和起重量在100t及以上的(针对进口的特大型起重机械)起重机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针对本机性能的专门培训。
11.坚持做到'十不吊',即:(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不吊。(3)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4)吊车吊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5)歪拉、斜吊不吊。(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不吊。(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无安全措施不吊。(8)带棱角、刃口物件未垫好(防止钢丝绳磨断)不吊。(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拨、不吊。(10)非起重指挥人员指挥时不吊。
12.高架型式的起重机必须严格执行本机的有关防风措施和规定。
第十条专业单位的大型起重机械的使用、维护保养、修理记录要认真填写,齐全准确,交机械管理部门归档。
第十一条使用单位要根据国际gb6061-85起重机安全规程和有关部门颁发的起重机安全监察规定要求,做好起重机的检查和检验工作。
1.班前日常检查:由司机在班前、班后进行,多班作业由交接班司机共同按规定的项目进行检查。
2.经常性检查:使用单位的机械员同司机共同对起重机的主要部位和润滑保养情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组织处理,每月不得少于一次。
3.定期检查:使用单位负责人、技术人员、机械员、司机和维修人员共同参加,每年必须对起重机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检查内容:
(1)起重机正常工作的技术性能。
(2)安全保护装置和仪器的可靠性。
(3)传动机构、制动系统、液压系统、电气线路及电器元件。
(4)金属结构的变形、裂纹、腐蚀及焊接、铆接、螺栓的联接情况。
(5)钢丝绳的磨损、变形和尾端固定情况。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组织修复,并将经常性检查和定期检查情况向机械管理部门提出处理报告。
4.检验:除按定期检查的内容进行外,还要对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安全保护装置做全面试验。此项工作由能源部认可的检测部门承担。
(1)正常工作的起重机,每二年进行一次。
(2)经过大修、新安装、及改造过的起重机,交付使用前。
(3)闲置时间超过一年的起重机,在重新使用前;
(4)经过暴风、重大事故后,可能使强度、刚度、构件的稳定性、机构的重要性能受到损害的起重机。
第十二条起重机的指挥人员应经过专业知识和起重机常识的培训,应具有网、省局,电建局,总公司颁发的技术证件,指挥时应带有明显标志并保证起重机行走通道没有障碍物。
第十三条使用单位要加强对钢丝绳的管理,经常检查,按规定选用钢丝绳,严格执行钢丝绳报废技术标准。
第十四条经常检查润滑油,按使用说明书规定要求添加、更换润滑油、脂。
第十五条起重机的工作场地、轨道基础和轨道铺设,要符合本机型的技术要求,严格执行质量检查验收制度。起重机轨道设专人维护和清理杂物。
第十六条起重机的超负荷作业要严格管理,以确保安全。
1.必须超负荷作业时(不得超过额定负荷的10%),由使用单位提供可靠的计算依据,制定合理的作业方案(包括安全措施和出现险情时的抢救方案),办理超负荷工作票,经公司总工批准,由安全、机械、施工部门共同监督实施,各负其责。
2.超负荷作业前,使用单位必须组织对起重机全面检查,确认起重机机况良好,方可作业,起重机如有故障,不得作业。
3.超负荷作业后,使用单位组织对起重机全面检查,并将超负荷作业和检查情况记入本机档案。
第十七条两机以上联动作业,由使用单位提出作业方案,经公司总工批准方可进行。
第十八条新购、大修后或移装的起重机,在安装前由安装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对起重机进行技术检查,对由于运输不当或保管不善所产生的变形,开焊等缺陷,要认真进行检修、校正,做好记录,达到技术要求后方可安装。
第十九条所有电器保护装置和各部位的安全设施,在安装前均应认真检查,证明其完整无损并灵敏可靠时,方可安装。
第二十条大型起重机的拆卸和安装,要制定拆装工艺规程(包括安全防护措施方案),并经机械、安全管理部门和公司总工审查批准,拆装单位(必须取得安全认可证的单位)要严格遵守拆装程序,对参加拆装的人员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拆装时要有技术负责人在场指导。
第二十一条大型起重机安装毕后,要按规定进行调试,对各部位的安全装置要进行可靠性试验,对整机进行负荷试验。安装、调试、负荷试验记录等交机械管理部门归档保存。验收工作由安装单位组织,机械管理部门和使用单位参加,验收合格后安装单位可向使用单位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二条起重机的结构、技术参数和电器控制系统不得任意修改,必须改装时应提出计算资料、施工图纸和改装方案,在不改变原机构性能时,由机械管理部门同意,公司总工批准。改变性能时应经公司总工审核报主管局批准后执行,改装后的系统必须经过试验由机械管理部门按规定经过六个月试运后办理验收,改装的资料归档保管。
第二十三条起重机械不准擅自拆卸零部件、切割、施焊。
第二十四条使用单位要认真执行《技术保养规程》,保养作业由使用单位领导组织进行,并将保养执行情况报机械管理部门,使用单位要明确规定保养责任制。
第二十五条对违反本规定造成不良后果,出现重大机械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要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及奖罚办法。
安全管理制度4
1、在项目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检查监督实施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平面布置图安装各种施工机械,对本工程项目可用各种机械设各(包机具)的制作安装运行、检修、保养的检查,督促负具体直接责任。
2、按“十字作业法”组织对机械设备进行综合检查,开展评比工作,确定奖惩人员、报批。
3、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种规章制度。监督机械设备拆、安、操作、维修、保养、安全技术管理措施。
4、实行“定人、定机、定岗”三定制度,配合好现场施工,保证安全生产,管好、用好机械设备,使其发挥最好的'效率。
5、负责对各机械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操作的技术交底。
6、认真贯彻施工机械的管理制度,做到每安装一项施工机械,均应进行验收,合格后才能交付使用,且操作做到定人定机登记制度。
7、监督检查各种机械操作工,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合理使用机械,做好“听、摸、查、看、闻”五字操作法,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违章作业,且应及是叫纠正违章行为,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使施工机械经常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8、参加各种机械没备的检查验收工作。经常检查施工机械的接线、按地是否处在良好状态,开关是否灵活,是否有箱有锁有防雨措施。
9、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学习教育。
安全管理制度5
一、局机关及机关大院安全管理由局属服务中心负责,全面管理日常性安全事务,确保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贯彻落实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健全有关安全工作制度,加强监督管理,以防为主,杜绝事故,营造安全、有序的良好工作环境。
二、在节日前和必要时,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定期举办安全形势分析会,做好安全宣传,对倾向性不安全苗头及时组织整治,督促、协助基建房建科、车辆管理科、机关食堂等部门做好相关的安全工作,对维修工、驾驶员、炊事员等工作人员要落实责任制,重点部位如财会室、档案室、车库等要落实专项措施。
三、经常性地组织安全检查,落实消防措施,定期保养电器设备,不得私自拉设电线。加强安全值班人员的管理,注重业务培训,规范值班记录,正确使用安全设施,经常组织安全检查、监督、评比、总结,提高防范力度。
四、局工作人员自觉遵守安全制度,较大数目的现金、有价证券、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不得在办公室存放过夜。非工作人员出入一律登记,物品进出凭出门单,各类车辆应在指定地点停放,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办公楼。
五、临时工作人员和维修施工雇佣人员凭临时出入证进出机关大院,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应及时向服务中心报告,或当场查询处置,杜绝事故发生。
六、有效地开展“四五”普法教育,落实保密工作,努力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安全保密、依法守法观念。加强网络资料安全管理,防止泄密。
七、切实落实安全工作汇报制度,做到知情必报。做好安全工作资料管理,保证值班日记、检查记录、奖罚处置等资料规范完整,及时按要求上报有关部门。
安全管理制度6
1、加强对学生宿舍的管理,必须配备同性专职管理寝室人员(辅导员),负责对寝室的管理,并负责填写《寝室日志》。
2、寝室要选派寝室长,帮助管理寝室。寝室实行值日制度,值日生如发现寝室内有违背寝室纪律现象和偶发事件,应及时向值班教师汇报。值日生负责打扫卫生,保证寝室干净整洁。
3、学生、教职员工、学生家长均不准进入异性寝室,确需进入的.,必须有学校领导会同有关人员同时进入。
4、严格执行作息制度。晚上做到按时就寝,按时关门、熄灯、息声。早晨按时起床,整理被褥,物品摆放要整齐统一。
5、严禁携带易燃和危险物品进入寝室,如棍棒、匕首、火柴、打火机、鞭炮等物品。没有特殊情况,不准在寝室内点蜡烛。
6、禁止在寝室内私自安装灯泡、电源、插座等。不准在寝室内嬉闹、追打、下棋、打扑克、打球。
7、未经许可,不准私自留宿外人,也不允许学生外宿,有特殊情况者要请假。
8、寝室要定时上锁,注意关好窗户。非寝室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入内。
9、定期对寝室的房舍、设施安全以及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寝室要装备应急灯,以备停电时用。
安全管理制度7
润滑管理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负责班组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1、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并在工作中严格组织落实。
2、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目标,执行本部门的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分解落实到班组成员,确保完成全年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目标。
3、参加各类相关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培训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改进培训方式,提高安全技能,确保本岗位达标。
4、严格执行作业安全审批制度,加强对本班组成员的安全日常检查、监督,发现“三违”现象,对违纪人员及时处理。
5、参与本公司机械设备设施的润滑检维修及运行管理,参与制定公司大、中修润滑计划及安全防护措施,并监督落实。
6、负责区域内的安全装置、防护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并对警示标志的.悬挂和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
7、开展本班组的隐患排查及其治理工作,落实分工、实施监控并按时上报。
8、开展危险源辨识、评估、制定控制措施、登记建档,落实控制措施。
9、积极参加应急演练,掌握事故应急处理办法,熟练使用各种消防设施。
10、接受本部门进行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11、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进行抢救并上报事故情况。
12、开展本岗位定置管理工作,确保本岗位达标。
安全管理制度8
1 、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有关建筑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管工程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工程建设工作的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2 、各单位要根据施工安全的需要,建立、健全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 、各单位要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工程建设期和年度安全目标、安全工作计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项目安全生产委员会审议后,组织落实,并报企业主管部门备案。
4 、企业必须设立独立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
5 、项目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季度应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研究解决项目安全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传达上级安全文件、会议精神,通报安全生产情况,()检查和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6 、企业和各单位在签订工程管理合同时,要将安全生产要求列入技术和商务条款中,要根据有关法规的要求,在合同中明确双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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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和适用范围
1、目的: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和操作技能,杜绝违章作业,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2、适用范围:修理人员
二、氧气乙炔瓶现场放置标准
1、氧气乙炔瓶现场放置间隔距离以5米为标准。
2、氧气乙炔瓶现场放置必须有防倾倒措施施。
3、氧气乙炔瓶现场放置必须有防晒措施。
三、氧气乙炔瓶现场使用标准
1、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必要的劳保用品。
2、检查气管和接头、氧气表、减压阀应紧固牢靠,严禁油脂、泥垢沾染气焊工具及氧气乙炔瓶。
3、检查工作场地10米范围内是否存放有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备有相应的`消防器材。
4、检查乙炔瓶是否安装乙炔回火防止器,若无此装置,严禁使用。
5、检查氧气乙炔瓶与焊割炬的距离是否在10米以上,如遇特殊情况,是否采取隔离防护措施,隔离间距不得小于5米。
四、氧气乙炔现场操作程序
1、点火前,急速开启割炬阀门,用氧气吹风、检查喷嘴出口,无风时不准使用,试风时切忌对准脸部或其他人等。
2、点火时,先稍微开启氧气调节阀,再开启乙炔调节阀,点燃后的焊炬不能离开手。
3、灭火时,应先关乙炔阀,再关氧气阀,使火焰熄灭后,才准放下割炬。
4、作业完成后,必须熄灭割炬,关闭气瓶阀门,排出减压阀内压力,放出气管中余气,灭绝余火后,收好气管,整理氧气乙炔设备,将设备、工具放在指定地点,清理现场后,离开作业场地。
五、安全装置
1、乙炔瓶必须配有回火防止器、减压阀,氧气瓶必须配有安全阀。
2、氧气乙炔瓶的安全装置规定2个月为更新周期,输气软管规定3个月为更新周期,如未到更新周期并发现损坏影响安全使用时,应停止使用。
六、注意事项
1、严禁将氧气乙炔瓶靠近热源电闸箱,严禁放置于一切电线下方。
2、严禁将氧气乙炔瓶放置于强太阳光下暴晒,室外作业时,应放在操作点的上风处,以免引起爆炸。
3、当气瓶阀易烧塞或其他部门因漏气而着火时,应使用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同时用水冷却瓶壁以防止进一步危险,如发生乙炔瓶回火时,应迅速关闭乙炔调节阀,再关闭氧气调节阀,如发现氧气软管着火时,应立即关闭氧气调节阀,停止供氧,严禁使用弯曲软管的方法熄火。
4、氧气乙炔瓶应直立放置,如确实需要倾倒或横放时,应将瓶嘴垫高,移动时禁止拖拉、滚动或吊运。
5、切割装过油类的容器时,应将容器上的孔盖完全打开,先用碱水清洗容器内壁,然后用压缩空气吹干,防止爆炸。
6、冬季施工,如遇气管冻结,应使用热水或蒸汽解冻,严禁使用火焰烘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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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指示,讨论本单位的消防工作、督促、检查公司的消防工作。
2、督促各部门确定防火负责人,落实各项防火责任制。
3、依据季节特点与消防安全需要,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群众性的防火宣扬与检查。
4、建立建全防火制度。
5、组织防火检查,消退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6、把消防工作的'纳入单位总结、评比内容之一,严格执行消防法规。
二、消防安全责任人(工厂法人代表)的消防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把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状况;
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管理等活动统筹支配,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方案;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供应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重要问题。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准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要问题;
6、依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7、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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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编制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安全生产管理,促进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集团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得到有效落实,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全体员工。
第三条各子公司应参照本制度,结合各自运营管理实际,制定相应制度和细则,并严格执行。
第二章工作责任
第四条集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全面领导安全生产奖罚工作,负责协调解决集团安全生产奖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各级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本部门和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奖罚工作负总责。
第六条各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人力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奖罚具体工作。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拟订、审核安全生产奖罚意见,报本单位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审核,报安全生产委员会或主要负责人审批,负责对安全生产奖罚工作的监督。
人力管理部门负责对安全生产奖罚金额的核算和任职调级方面的落实工作。
财务部门负责对安全生产奖罚资金方面的落实工作。
审计部门参与对安全生产奖罚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三章处罚事宜
第七条安全生产处罚工作应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的原则,对直接责任人、相关责任人分别进行处罚。
第八条对日常管理或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下列情形的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一)不服从集团安全生产管理,未按有关要求履行本单位本岗位主体责任,未落实本单位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
(二)未按要求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的;
(三)未按要求开展本单位、本岗位风险隐患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
(四)工作中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五)未按要求落实整改意见或拖延整改的;
(六)对坚持原则、认真履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打击报复的;
(七)事故发生,未采取管控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事故继发的、未按有关要求及时如实报告事故情况的及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的;
(八)其它违反集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九条处罚形式主要分为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
(一)经济处罚根据违章情节轻重,可采取按50%-500%的比例扣除安全生产津贴(奖金)或绩效、赔偿损失的1%-50%、降低工资等方式处罚。罚没款项列入集团或各子公司安全生产费用。
(二)行政处罚根据违章情节的轻重,可采取书面检查、警告、记过、降职降级、留用察看及解除劳动关系等方式进行处罚。
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和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条由各级职能部门自查发现违章违规的,处罚意见由本部门拟定,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审核,经本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或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由各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检查发现违章违规的,处罚意见由各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拟定,报本单位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审核,经本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或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由集团安全管理部检查发现存在违规违章的`,可按上述程序提出处罚意见,也可责令被检查单位提出处罚意见,并对处罚意见的落实进行监督。
第四章奖励事项
第十一条对存在下列情形的单位或个人可给予奖励:
(一)在安全生产管理、技术和职业卫生等方面,推荐先进技术、管理方法或提出重要建议,被采用且效果明显的,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
(二)遵章守纪、模范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标准化动作,在预防事故、安全生产过程中作出显著成绩的;
(三)及时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1人重伤及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事故;
(四)在安全生产年度考核中被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
(五)生产一线非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被评为岗位安全生产标兵的;
(六)发生非责任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员工生命和单位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七)集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同意奖励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奖励形式分为精神奖励、物质奖励和行政奖励,三种方式可统兼使用。
精神奖励主要包括: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记功等方式。
物质奖励主要包括:颁发奖品、奖金。
行政奖励主要包括:晋级、升职。
第十三条在安全生产年度考核中被考核为安全生产优秀单位、先进个人和岗位安全生产标兵的,由考核单位给予奖励,奖励标准由考核单位确定。
其他情形奖励经所在部门申请,报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审核后,呈本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或主要负责人批准执行。奖励物资金额最高不超3000元每人。
奖金应从集团或各子公司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各子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奖罚台账,定期向集团安全管理部报备。
第十五条本制度未尽事宜由集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
第十六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集团安全管理部。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安全管理制度12
为了加强学科课堂教学安全管理,确保学校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学科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一、按时上下课,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开,不拖堂,如不按时到岗、提前下课以及上课时教师无故离开教室(或活动场所)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教师负全部责任。
二、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坚持按课表上课,未经教导处同意,不准私自调课。
三、循循善诱,不讽刺挖苦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尊重学生人格。
四、在课堂教学中,任课教师要落实点名制度,对缺席的同学要查明去向,并及时向班主任老师通报,安全工作实行任课教师包课堂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五、上实验课的教师要组织好学生实验,保证实验课的安全。
1、上课教师要严格按教材要求做好实验准备,对所用药品,器材要在课前检查并进行预做,确保药品器材安全有效。不得让过期变质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器材、药品进入课堂。
2、上课教师要认真组织实验课的教学工作,必须做到:课前教师对要做的实验的整个过程能熟练操作;对存在一定安全问题的实验,教师上课时一定先讲实验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处理安全事故的`必要知识;并对重要操作进行必要的示范和演示,实验的整个过程进行认真指导和全面监控,确保学生安全。
3、所有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实验步骤,不懂就问,有问题及时向老师汇报。
六、到专用教室上课或室外课,要求学生排队前往,班主任教师必须亲自将学生送到上课地点,下课后由任课教师将学生送回到教室交给班主任教师。任课教师必须在上课前对器材及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禁止使用。
七、教学中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严格执行学校提出的首遇责任制,即谁发现、谁教育、谁处理、谁汇报。
安全管理制度13
一、全体教职工在离校之前,要把贵重物品带走,关好门、窗,及早除去不安全因素。
二、教职工离校后,学校保安队对教学楼、实验室及教工房进行安全项目检查,并把结果上报学校。
三、假期间安全工作专人负责(由学校研究确定),每天按时开、锁大门,管理好水、电信件和报刊、杂志,阻止一切身份不明人员进入校园内。
四、值勤人员经常巡视校园。察看教室、寝室、实训室和教工宿舍有无问题发生,若有问题发生,注意保护现场,并通知学校领导,问题严重的及时报警。
安全管理制度14
1目的
为了强化“谁管理,谁负责”的全员安全管理制度,激发公司全体员工的安全施工的自觉性,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安全奖惩工作。
3引用文件(无)
4术语与定义(无)
5职责
5.1公司最高管理者或指派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安全奖惩管理办法,并负责安全奖励资金的落实。
5.2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违章罚款及事故惩处细则的制订,并监督实施。
5.3公司计划财务中心负责建立安全奖惩资金专用帐户,确保专款专用。
5.4各级安全监察部门是安全奖惩管理的具体实施部门。
6具体内容
6.1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公司应给予奖励:
a)认真贯彻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规章、制度,在预防事故、安全施工过程中作出显著成绩的;
b)消除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
c)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d)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方面积极采取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
e)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在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
6.2对于按照公司要求,认真开展安全施工管理工作,全年未发生重大事故的项目部和专业公司,公司应给予其领导班子一定的奖励。
6.3按照公司要求,分包单位认真开展安全施工管理工作并接受公司在安全施工方面的监督管理,全年安全管理工作成绩显著且未发生因工死亡事故,公司应给予一定奖
1.2现场所有分包方和专业分包单位都必须严格执行项目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保证本单位在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并搞好内业管理。
1.3项目部负责对施工现场组织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和本办法的规定实行奖惩。
1.4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督促本办法的实施,并批准对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及个人的奖励和其他安全奖项。
2、奖惩办法:
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或个人,根据贡献大小酌情给予奖励: 2.1严格按照国家、地方政府颁布的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规章制度及总包制定的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生产,认真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安全管理规范化、安全防护标准化,能及时发现且彻底消除事故隐患; 2.2在安全生产活动中贡献突出,并总结出成熟经验,使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始终保持较高水平;
2.3取得了有推广价值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2.4创新或改进管理办法,使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不断得到改善; 2.5在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科研上有突破、出成果,在技术工艺革新改造中大大提高劳动安全性能且绩效显著的;
2.6发现险情并采取果断措施,使隐患和危险因素迅速排除,避免重大事故发生和经济损失的;
2.7发生事故后积极抢救伤员和国家财产,成效明显、表现突出的。
2.8对各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包括现场安全防护、安全操作和安全规定的制定、执行及安全内业的管理)进行年度综合评比,在一年中未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或死亡事故,且始终保持安全管理良好状况并名列前茅者,将给予“安全管理优胜奖”,奖励获奖单位10000元。
2.9发现有事故险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使事故发生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各单位发现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后处理不及时,整改不彻底的,以及出现伤亡事故的,处罚1000―5000元、
2.10发生事故后故意破坏现场、隐瞒不报、虚报、延报或者嫁祸他人的,对责任单位处罚10000元,单位领导处罚1000元。
2.11不服从管理、拒绝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指导,威胁、辱骂、殴打管理人员,对当事人处罚500元,并将当事人驱逐出场。
2.12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或事故后不吸取教训、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处罚责任单位5000元。
安全管理制度15
1.经常进行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医务人员安全意识和职业责任感,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掌握适应症和禁忌症,制订最佳治疗方案。
2.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如机房安全管理制度、消毒隔离制度、维修安全管理制度等,由科(室)安全员督促检查,促使措施落实。
3.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操舱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看书报、不做私事、不扯闲谈。
4.操舱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未经医生同意,不得随便更改治疗方案。
5.每次治疗前,操舱人员必须对每个进舱人员进行认真检查,不得使火源、易燃、易爆及产生静电火花的物品带入舱内。
6.机房人员应经常检查、定期保养和维修各种设备,使保持良好工作状态。不得让机器及设备带病工作。
7.未经本科室工作人员同意,不得随便进入治疗厅和机房。严禁任何人在大厅、更衣室和机房吸烟。不得在暖气片上烘烤衣物。
8.如设备发生故障,禁止在设备工作状态下进行检修,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9.定期更换灭火器,使保持良好的备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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