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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的组织机构及职责(通用10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岗位职责,岗位职责包括岗位职务范围、实现岗位目标的责任、岗位环境、岗位任职资格及各个岗位之间的相互关系等。你所接触过的岗位职责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全生产的组织机构及岗位职责,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安全生产的组织机构及职责 1
一、目的
为加强项目管理,保障项目安全生产工作高效、协调、有序运转,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应规章制度,成立了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并明确了相应的岗位职责。
二、指导方针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人为本,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促进企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三、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落实责任、分级管理、分类指导、依法治理。
四、组织机构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工作小组,项目经理担任组长,分管安全的副经理、项目总工、机电经理及协调经理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项目部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现场各施工作业队的负责人。
安全生产工作小组的构成:
组长:杨伟
副组长:袁泽
成员:邹渭
为了应对现场突发事件,项目部又特意成立了应急救援突击队。由张冬明任应急救援突击队队长,袁泽云任副队长,队员有郭弟、董兴红、安松林、李学明
5、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项目经理
1.负责领导和组织项目部质安工作,对项目部安全生产负总的责任。
2.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全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上级有关环安工作的指标和规定;执行本项目部统一性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负责落实《安全生产法》所规定的六项职责。
4.认真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技安工作。
5.定期(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召开安全会议,检查项目部环安工作,研究处理重大安全生产问题,保证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条件的不断改善。
6.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遵守和执行“三同时”规定。
7.组织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并对所发生的伤亡事故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二)项目总工
1.负责组织编制项目部技改项目中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按规定督促贯彻、实施在更新改造资金中提取足够的费用,用于改善劳动条件。
2.具体落实新建、扩建、改建及重大工艺调整等项目的“三同时“,认真做到劳动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做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3.负责新技术、新工艺安全可靠性的论证和审查工作。
4.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系统的安全负责。
(三)项目副经理
1.协助项目经理领导全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具体领导和支持安全工作小组开展工作,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
2.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指示和规章制度。负责具体组织领导制订项目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督促各施工队认真贯彻执行。定期组织召开各项目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检查安全工作,制订安全措施。
3.组织季节性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负责组织制订整改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实施。
4.督促有关项目部按规定调查处理工伤事故。凡发生重伤(包括一次多人事故)、死亡或重大恶性事故,应现场调查分析处理,并对统计报告的正确性具体负责。
5.定期布置和检查技安工作。
6.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思想教育,认真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
7.对分管部门、处室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并参与分管范围以外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技术负责人
1.对项目部施工的质量安全负责。
2.根据标准对计量仪表(特别是属于安全附件的仪表)的准确性负领导责任。
3.对分管部门的安全负责。
(五)施工现场负责人
1.贯彻上级和项目部以及单位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规章制度、指示。领导和支持班组安全员的工作。
2.指导和督促本班组岗位的职工,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运行规程。经常进行现场检查,及时纠正违章作业现象,消除事故隐患。
3.经常检查设备安全保护装置,工、夹、量具是否完好、使用正确。半成品、材料堆放合理。按规定做好文明生产。
4.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5.负责配合安全工作小组对新职工的三级教育,经常进行安全宣传教育,督促操作人员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6.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有关领导,保护现场,参加事故调查,并督促防范措施的实施。
7.组织安全生产竞赛,贯彻“五同时“,经常注意培养、表扬安全生产上的好人好事,总结、学习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六)专、兼职安全员
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协助项目总工拟订环安措施计划,并协助领导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和安全竞赛,做好安全生产活动的.原始记录。
2.配合项目部领导做好对新职工的三级安全教育。督促检查项目部对上级和本单位所制订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制度、指示、决定是否正确贯彻执行。
3.参加并组织项目部召集的安全和生产会议,认真执行所布置的任务。每季不少于一次向项目部领导报告工作情况,监督检查事故隐患的整改措施工作按时完成。
4.组织好项目部内部的日、周检查工作以及季节性的安全检查工作,加强安全检查监督,及时清除事故隐患。
5.定期召开班组安全员会议,组织班组安全员开展活动,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6.经常深入现场,及时纠正违章现象,对情节严重和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工作,并立即报告负责领导。监督防护用品的正确合理使用。
7.参加工伤事故(包括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协助领导作好事故报告登记和统计上报工作。监督按时完成防范措施。
8.有权参加项目部的工艺布置工作,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竣工和工艺调整项目的验收工作。
(七)工人
1.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在工作中禁止打闹、讥笑、睡觉或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认真学习和执行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保证不违章、不冒险作业。
3.对自己所使用的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工具、每天在工作前必须进行详细检查。确认安全可靠时方可使用。当发现有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的作业时,有权拒绝操作。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自觉接受安全管理人员监督和检查。
4.非指定自己操作的设备,决不擅自动用。发生事故或隐患时,应立即报告班组长和安全员,并有权提出改进意见。
5.对违章指挥,有权越级报告。并有权拒绝操作。
6.经常参加安全检查活动,努力学习劳动保护知识,不断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7.对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要爱护,正确使用,加强保管。在工作中应按规定穿戴。严禁赤膊、穿拖鞋工作;操作旋转设备做到“三紧”(领口、袖口、下摆)。
6、安全工作小组安全生产责任
1.组织、监督全项目部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法律、政策、规定以及上级的指示与决定。
2.组织制订安全规章制度和汇集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环安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单位贯彻实施。
3.根据上级规定,结合本项目部实际情况,拟订劳动保护用品、保健津贴、清凉饮料费的发放标准和管理办法。经批准后执行并检查执行情况。
4.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组织领导专、兼职技安员开展工作,并做好卫生、防火、防爆、危化品和施工区交通的安全管理等工作。
5.组织各种安全检查。遇有特殊紧急的不安全情况和违章现象,有权停止其施工,并向有关领导报告处理情况。
6.组织安全生产竞赛,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做好新工人、外用工、代培人员、劳动实习学生及干部参加生产劳动的安全教育。
7.参加工艺布置、新建、改建、扩建的设计方案的审查和竣工验收。参加重大技术革新设计方案的审查与投产前的鉴定验收。负责审批接用临时电器线路、登高危险作业等工作。
8.组织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并按规定及时上报、统计和归档。
9.经常向项目经理汇报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a)在生产作业会上,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布置安生生产工作。
b)在安全生产管理中有以下权力
①有权对项目部发出改进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书面指令。对不执行指令而导致事故者,可追究责任。
②在生产、施工中,遇到险情,有权停止作业。有先斩后奏权;发现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有权制止。
进行教育“有安全教育权”;对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有“处罚权”;技安人员有权向上级直接反映情况或申诉有“直接申诉权”。
7、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一)项目经理部
1.协助公司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做好本项目安全会议记录,对安全工作小组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汇审、打印、下发。
2.组织检查、落实干部值班制度。
3.负责对临时来项目部参观学习、办事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检查、登记工作。
4.做好所管辖项目部的安全工作,经理部负责人对此负责。
(二)物资设备部
1.在采购设备时不得以节约为由省去安全附件。
2.根据环安措施计划项目和临时安全生产需要,做好物资采购、保管、发放工作。
3.严格遵守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危险品的保管、储存、搬运与发放的安全规章制度。
(三)保卫部
1.认真贯彻《消防法》,组织并监督项目部各单位贯彻上级有关防火工作的政策、法令、指示。组织制订防火防爆管理制度,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做好消防工作。
2.加强对义务消防队人员的领导和训练。定期组织防火防爆检查,发现问题监督有关部门限期解决。发生火警及时组织扑救。
3.负责项目部爆炸、剧毒等危化品的审批工作,对其管理、运输、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保卫工作。
4.负责组织管辖区的消防检查,负责组织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5.会同运输、安全工作小组做好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职工遵守交通规则。
6.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整改和检查监督工作。
8、附则
1、安全检查整改项目列入月份安全生产考核内容,由于主观原因不能按时完成的项目,予以扣分。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标语牌等,必须加强保管和爱护。
2、以上内容如与上级规定相抵触,按上级规定执行。
安全生产的组织机构及职责 2
为了确保工程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我们需要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这是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企业实现安全生产、杜绝伤亡事故发生的重要保证。在统一领导下,我们有能力、有决心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做到安全、优质、高速及文明施工。为此,我们将建立职能健全的安全执法、监督管理机制,采取周密的安全技术措施及防护措施,努力创建一个安全、文明的施工环境,杜绝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
一、施工部署
1.1组织结构及人员配置
为了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将成立专门的工程项目管理班子,由公司内最强的项目经理部为主,补充各专业技术管理骨干组成项目经理部,并由公司直接管理、统一指挥。我们还将建立项目现场组织管理机构,包括生产经理、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经理、质量管理、总经济师、预算经理、材料管理、资料员和各施工班组。
1.2各部门职责
1.2.1各部门工作标准
为了确保各部门的工作顺利进行,我们制定了以下工作标准:
1、熟悉了解本部门的工作范围;
2、熟悉本部门工作的具体要求;
3、部门应有详细的工作日记,完整准确记录当日工作进展程度及存在的问题及处理办法;
4、各部门每日下午下班前必须碰头一次,汇报并解决现场问题;
5、各部门既分工又合作,各司其责,统一服从于上一级主管的安排及协调。
1.2.2各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2.2.1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是全面负责对工程项目的管理,包括工程质量、进度、成本、环保、安全等项目的管理。为了确保施工质量,我们坚持严格按图(包括更改的图纸)施工,并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对工程施工进行全面的过程控制。我们还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行政部门及公司颁布的各项有关质量管理、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和安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和规章制度等,坚持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对现场的环境和安全卫生因素进行控制,包括对现场噪音、粉尘、固体废弃物、化学品等进行控制,开展污染和危险预防等工作,组织质量/安全/环保检查。同时,项目经理还要主动协调和处理相关方的关系,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最后,他还要编制材料采购计划,做好材料的保管(包括顾客提供的财产),杜绝浪费,节能降耗。
1.2.2.2技术负责人及专业工程师
技术负责人及专业工程师要具体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合理安排用工,控制工程进度,并向工程环境技术部报送工程进度表。他们需要组织施工前的技术交底工作,指导施工人员按照施工规范、施工图纸及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进行操作,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工程质量、进度及技术方面的问题。此外,他们还要协助项目经理管理现场材料,包括采购、领发和保管等,整理工程竣工资料,并对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全权负责。他们需要解释图纸、签发图纸更改及技术规范并贯彻落实,制定单位工程的施工方案及各项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措施。他们负责检查单位工程的定位放线、放大样等的复核工作及施工材料的送外试验工作,组织隐蔽工程、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和验收工作,参与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性的鉴定意见和改进建议,并向项目经理汇报工作。
1.2.2.3质检员
质检员负责组织工地质量、环境及职业安全的.监测和测量工作,对施工质量负责。他们督促各施工组自检和互检工作,指导其做好相应的自检记录并收集归档。在施工过程中要经常进行巡检,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对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视其情节轻重,有权责令返工、整改或暂停施工,必要时可越级上报。他们对进货产品把关,发现不合格的材料及时退货,有权禁止不合格材料的使用。质检员还要对完工项目进行抽检,参与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及竣工工程的质量评定,督促不合格的整改,有权拒绝签证不合格项目。他们定期组织质量大检查,做好相关记录,配合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定期向工程环境技术部上报质量报表,向项目经理和质安部经理汇报工作。
1.2.2.4安保员
安保员负责落实工地办公场所及工人住宿地,排解工人的后顾之忧,为工程的顺利进行提供后勤保障。
1)负责工地仓库的管理和保管工作,建立健全仓库管理制度,确保材料的安全、准确、及时供应;
2)按照项目经理的要求,组织材料的验收、检验、入库、出库和库存管理,保证材料的质量和数量;
3)做好材料的分类、标识、清点、盘点、调拨和报废工作,及时更新库存信息,确保库存的准确性;
4)负责库房的清洁、整理和维护,确保库房的安全和环境卫生;
5)协助项目经理组织材料的运输和配送工作,保证材料的及时到位;
6)参与工地应急响应,及时处理材料的损坏、丢失和误用等问题,向项目经理和物资部经理汇报工作。
原则包括时间部署、空间部署和施工顺序部署。负责采购产品的人员应该进行入库验收,确保不合格材料不入库,并做好相应的台帐和定期报表。同时,负责仓库贮存、维护和标识工作,特别是对化学品要进行分类堆放,并做好防潮、防霉、防火、防爆炸及化学品的防泄漏等工作。根据项目经理部签发的领料单,组织材料的领发工作,并做好相关的出库台帐和报表,定期盘点仓库物资,确保帐、卡、物相符,并向项目经理和物资部经理汇报工作。
施工班组长负责施工小组的全面工作,组织生产,保证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现场的环境保护,遵守安全文明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严格按施工规范及施工图纸、作业指导书的要求组织施工,开展自检、互检工作,并及时做好相关的自检、互检记录。教育、指导班组人员合理使用原材料,控制材料成本。落实工地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的各项具体工作,检查班组成员的执行情况,负责不符合项的整改工作。负责班组使用的设备和工具的管理,对使用的机器设备要经常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整改,并向施工工长及项目经理汇报工作。
施工部署原则包括时间部署、空间部署和施工顺序部署。前期基层修补工程必须抓紧,限期完成;中期施工以装饰工程为主,保证施工工期和各专业的安装质量,保证一次成活、一次成优;后期工程,面层作业施工必须精细,成品保护要及时、周全。整体工期安排强调计划性、均衡性,充分利用时间空间,组织均衡生产、流水作业,努力避免前松后紧,杜绝为赶工期而后期施工频繁赶工,影响工程质量。本工程所有的空间要细分,合理安排各专业有序进入;装修要同时进行合理安排;还要将有限空间分割,划分给各专业一定时间内的作业面;合理施工工序以小时计算安排各专业作业,必要时立体交叉施工,尤其注意脚手架的充分利用。施工顺序部署原则为先基层后面层,先隐蔽工程后装饰面层。
在装修工程中,水电系统施工是非常重要的一环,需要与装修施工进行协调管理。以下是具体要点和措施:
1、水电系统施工要与装修施工单位协商好施工进度和配合方案,避免相互影响和冲突。
2、在施工过程中,水电系统施工单位应及时与装修施工单位沟通,了解装修方面的设计要求,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
3、水电系统施工单位要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不影响装修效果和成品。
4、装修施工单位要在水电系统施工完成后进行全面施工,但可与水电系统施工单位协商部分项目同步进行。
5、在施工过程中,应积极参加工程例会制度,及时解决遇到的与水电系统施工配合方面的问题。
1、装饰工程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各工种之间的沟通机制,及时沟通解决施工中的问题。
2、在施工过程中,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工作顺序,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3、对于工序交接时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记录并及时解决。
4、在施工过程中,要加强质量控制,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5、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安全施工规范,确保施工安全。
1、各工种必须服从现场统一调配,严格按照图纸和规范要求施工,注重上下工序之间的搭接关系和交验手续的完善工作。确保施工质量和工期按时完成。在工序安排上要合理,管理要到位,严格执行制度管理,尽可能避免停工、待料、突出加班等不正常的施工状态发生。
2、树立良好的合作施工观念,对工作中出现的差错要及时纠正,对不配合、不服从管理的行为要严格禁止。
3、确保施工质量和工期按时完成;工序安排要合理,管理要到位,严格执行制度管理。
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xxx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xxx
副主任:xxx
成员:xxxxxx
3、文明施工领导小组
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xxxxx
4、安全防火、防汛领导小组
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xxxx
二、项目安全机构设置
1、项目设置安全监察科
科长:xxx科员:xxx
三、安全政治思想工作保证体系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
四、安全管理机构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监察科综合办公室施工技术科安全执法队供应科经营科财务科主体作业队安装队装饰队XXX主体队管道班装饰队作业队
砌筑队
通风班
电工班
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严格贯彻常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对工程安全施工进行全面领导和指挥,根据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项目经理是本单位工程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是代表公司向业主实现承诺的代言人,对工程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
3、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工程及项目安全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和审批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及规定,及时组织对重伤、轻伤、未遂事故进行调查、处理,配合上级对重大事故进行调查,必要时召开现场会,制定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4、定期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监督、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各职能部门做到安全工作各负其责,各司其责。
5、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五同时”要求,对工程进行全面管理。
六、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负责制定年、月度安全文明施工工作计划、安全检查计划,定期对安全工作进行总结。
2、负责全面监督和管理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和文明施工。组织、管理、协调、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文明施工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各作业队之间、项目与其他施工安装单位、项目与建设单位的各项安全工作及问题。
3、监督检查各施工作业队,配合劳资部门对进场作业队伍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入场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审核。有权责令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严重失控的停工整改。
4、组织各分包商参加联合安全检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5、组织现场各作业队开展安全文明施工劳动竞赛,总结交流安全、文明施工经验。表彰奖励安全文明施工先进班组和个人,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人员进行处罚。
6、参加项目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及时与工程技术部门制定预防措施,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事故教育。同时负责及时向上级报告。
7、检查、抽查、试验安全工器具和劳动保护用品。配合保卫部门做好安全防火检查工作,督促消防措施的落实。
8、按照企业安全管理规定,及时向上级部门上报各项安全报表。
七、文明施工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对总平面进行总体控制,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场容场貌,严格实行定置定位管理。
2、检查落实项目制定的各项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规定。
3、定期组织对各责任区的文明施工进行检查、评比、考核。
4、经常召开文明施工分析会,促进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工作稳步开展,确保“窗口”工程。
八、安全防火防汛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规和上级发布的各项规章制度。
2、组织制定本项目的消防规章制度,防火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措施(方案)。
3、组织制定项目各级人员消防职责和防火安全员岗位责任制。
4、组织评比、奖励消防先进作业队和个人。
5、组织安排消防宣传教育,按照项目防火管理规定定期组织防火大检查。
安全生产的组织机构及职责 3
为切实抓好收费站区安全生产工作,健全组织机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排除安全隐患,避免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我站组织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小组组长负责收费站的安全管理、后勤保障及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积极传达安全工作各个阶段性文件精神,负责对上级领导交办的任务组织落实。
副组长积极配合组长工作,负责站区各个安全措施的.落实,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及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任务。每月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会议,做好安全会议记录。
票证员积极配合组长、副组长的工作,负责票证室、收费系统、票、款、卡、以及票证资料档案安全保管工作,对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的上报组长和副组长,及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各项任务。
收费班长积极配合组长、副组长、票证员的各项工作,以及对上班人员人身安全、财产安全、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工作,对突发事件现场处理和上报工作,及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任务。
当班人员负责落实服务台人员值班登记制度,严格审查进出人员。夜间安排当班外勤人员看管大门,24小时不间断值守,并负责站区安全巡查工作。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落实防范责任和措施,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站区安全检查,排出安全隐患,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二、安全工作小组工作要求
1、及时传达落实上级部门的相关安全生产工作精神,按要求布置好收费站的安全管理工作。
2、宣传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治安消防等相关法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范意识。
3、组织安全大检查、对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相关活动,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5、开展安全生产宣传、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有关培训文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监督制度落实情况。
6、参与组织本单位应急预案的制订及演练。
安全生产的组织机构及职责 4
一、镇政府全面领导本镇行政区域内全生产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县有关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根据法律、法规和本镇全生产工作的需要,及时组织制定和发布有关全生产管理规定;
(3)建立健全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组织考核、奖惩,对考核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4)建立职责明确的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监督力量,完善全监督管理手段,并将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与检查的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5)部署、督促各村、各单位和有关部门依法关闭非法开采矿山及其他不具备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6)接到发生重、特大全事故报告后,立即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7)按“四不放过”原则,及时作出并督促各村、各单位落实对重、特大全生产事故责任人的行政处分决定;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全生产职责。
镇长对本镇行政区域内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各分管领导对其分管工作中涉及的全生产事项负分管领导责任。
二、对全生产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或者机构,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下列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定期向镇全生产委员会报告全生产工作情况,及时将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报告分管领导或镇委会;
(3)依法实施全生产监督检查,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并监督整改,有效地防范重、特大全事故;
(4)按照规定组织做好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5)依法对违反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进行处罚;
(6)接到发生职责范围内的全事故报告后,立即向镇委会报告,并派人员赶赴现场,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7)做好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工作,及时向镇监所报送全事故统计表;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全生产职责。
对全生产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的正职负责人,是本部门、本单位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本单位全检查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副职负责人对其分管工作中涉及的全生产事项负分管领导责任。
三、镇农经中心监所负责综合管理、监督、协调和指导本镇行政区域内企业全生产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镇委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组织制定、实施本镇全生产工作中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3)组织拟定本镇有关全生产的综合性管理规定,制定有关工商贸企业全生产的要求、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
(4)综合研究、分析和预测本镇企业全生产工作形势,提出相应对策;
(5)组织开展全镇全性生产监督检查,协调、指导跨部门、跨行业的重、特大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治理;
(6)依法对工商贸企业和矿山全实施监督检查;
(7)参与组织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全预评价和“三同时”的监督审查工作;
(8)负责对镇有关部门、单位和村落实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进行监督和考核;
(9)按照规定组织或参加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批复结案工作;
(10)负责本镇各类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和分析工作;
(11)依法组织对锅炉、压力容器、防爆电器特种设备的全监察、监督工作;
(12)协助上级部门依法实施对锅炉、压力容器、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的监察、监督工作,同时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
(13)协助上级部门依法实施对锅炉、压力容器、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如国务院、省政府有新规定,则执行新的规定;
(14)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的其他全生产职责。
四、镇派出所负责本镇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民用爆炸物品和消防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协助上级部门依法组织实施机动车辆检审,考核机动车辆驾驶员,查处违反道路交通全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2)依法监督检查文化娱乐场所、大型商场、小商品市场、集贸市场、宾馆、学校、医院等公众聚集场以及企业的消防全和防爆全工作。
(3)组织实施对民用爆炸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和有毒化学危险品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按照规定核发民用爆炸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和有毒化学危险品的准运证或运输证。
(4)负责道路交通、火灾和爆炸事故现场的抢救,并按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全生产职责。
五、镇交通管理中心负责本镇行政区域职责范围内的公路全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依法对公路建设工程施工全监督管理;
(2)负责公路(包括桥涵)、航道交通全设施(包括路标、航标、交通全标志、全护栏)的设立、维护与管理,以及事故多发的公路路段和桥梁的改造;
(3)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全生产职责。
六、镇建管所负责本镇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全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依法对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工程的全实施监督管理;
(2)负责全镇燃气行业全监督管理;
(3)负责监督建筑机械设备的全使用和管理;
(4)负责全镇建筑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
(5)按照规定组织或参加建设工程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全生产职责。
七、镇农技中心负责本镇行政区域内农业机械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依法对农业机械的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做好有关农业机械检审工作;
(2)按照规定组织和参加农业机械发生的.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全生产职责。
八、镇国土所负责本镇行政区域内矿山全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⑴负责在审批核准矿产资源采矿权时,审查全生产条件,对不具备全生产条件的单位不予审批;
⑵依法对矿山开采实施全监督管理,查处在村庄、院落和道路、桥梁、电力线路等公共设施附近的开采行为,坚决制止非法开采和超层、超界开采;
⑶按照规定组织或参加矿山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⑷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全生产职责。
九、镇水务站负责本镇行政区域内水利设施(包括水库、堤坝、水闸等)的全监督管理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病、危、险堤的调度管理,防范决堤、垮坝事故的发生。
十、镇中学、中心校负责本镇行政区域内在校学生的在校活动的全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督促学校加强对教师和在校学生的全教育,提高教师学生的全意识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2)加强对学校组织学生进行劳动技能教育和参加公益劳动等社会实践活动的监督管理,确保学生全;
(3)严禁学校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劳动或者其他危险性劳动;
(4)严禁学校将学校场地出租作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场所;
(5)督促学校改造危房校舍,强化对校办企业的全监督管理,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全生产职责。
十一、镇卫生院负责本镇行政区域内职业卫生监察工作和职业病诊断,依法加强对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并负责组织实施对全事故受伤人员的医疗抢救工作。
十二、镇农经中心劳务输出办公室按照规定,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事故的防范工作,并组织做好伤残等级鉴定以及参加工伤保险的伤亡人员及供养的直系亲属的抚恤工作。按规定提取工伤保险风险储备金,用于全生产隐患整改、重特大事故处理、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奖励等。
十三、镇财政所应当将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与监督检查的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十四、宣传部门应当加强对国家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并利用新闻媒体对本镇行政区域内存在的重、特大全监督事故隐患进行舆论监督。
十五、镇监察部门依照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对各村、单位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全监督管理职责实施监察,按照有关规定参加重、特大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依法对事故的责任人进行行政责任追究。
十六、依法对涉及全生产事项负责行政审批(包括批准、核准、许可、注册、认证、颁发证照、竣工验收等,下同)的有关部门,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全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并对取得批准的单位和个人实施严格监督检查;对未依法取得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负责行政审批的有关部门发现或者接到举报的,应当立即依法给予查封取缔,并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属于经营单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十七、镇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的正职负责人,是本部门、本单位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本单位职责范围内涉及全生产的事故负全面领导责任,要加强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有效防范全事故的发生。
十八、镇工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全生产方面的监督检查作用。
十九、各村及有关部门、单位的全生产职责,可参照本规定制定。
二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的组织机构及职责 5
一、焊接作业要注意防火、防爆工作,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动火作业证。对动火周围易燃、易爆物应清理干净,如附近沟池可能存在可燃气体、液体,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二、氧——乙炔焰焊作业安全必须做到:
1、焊接作业工具要符合质量标准、焊炬、控制阀要严密可靠,氧气减压器要灵敏有效,气体软管耐压合格、无破损。
2、氧气刚瓶、溶解乙炔气钢瓶不得靠近热源、禁止倒置,溶解乙炔气钢瓶不得卧放,钢瓶内气体用完后必须留有余压。
3、中压乙炔发生器的安全附件要灵敏可靠。
4、禁止使用浮筒式乙炔发生器。
5、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之间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与明火点应保持10米以上的距离。
6、高压电源线及管线下禁止放置乙炔发生器和溶解乙炔气刚瓶。
三、电弧焊割必须作到:
1、电焊机要设立独立的'电源开关。
2、电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妥善接地或零进行保护,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3、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绝缘良好,易辨认。
4、在特殊环境和条件下进行焊接作业时、要采取响应的安全措施。
四、焊工在操作中要遵守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五、在多人作业或交叉作业场所从事电焊作业要设有防护遮板,以防止电弧光刺伤他人眼睛。
六、等离子切割、氩弧焊接等特种作业,应采取有关安全防护措施。
安全生产的组织机构及职责 6
一、总则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技术管理工作,政策、法制性强,涉及面广。公司所属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安全生产、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行健康安全环境管理。
二、机构设置
2、1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简称安委会),安委会是公司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等管理监督工作最高行政机构。
2、2安委会由公司领导、机关各办主任组成。厂长和党委书记任委员会主任,主管安全生产的副厂长任委员会副主任。
2、3安委会办公室是安委会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厂安全主管部门,由安全主管部门领导任办公室主任。
2、4安委会是在公司领导下的安全生产领导决策机构,通过公司各职能部门对对单位的安全健康环境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和监督管理。
2、5公司所属各基层单位可以结合本单位实际,根据本规定的原则,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同时包括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
2、6建立安全健康环境管理职责网络图和安全健康环境组织机构管理网络图
三、安委会办公室职责
3、1在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安全监督部门的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关于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通过公司各职能部门组织实施;
3、2研究、决策工厂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
3、3听取各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执行安全健康环保职能情况的'汇报,审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总结;
3、4按照《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管理办法》审定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的投保和使用计划;
3、5审定对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奖励方案,审定对重大事故责任者和事故单位领导的处理意见;
3、6组织部署各职能部门和所属单位的安全健康环保工作,实施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的安全监督管理,实现企业关于安全生产、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的领导承诺、方针和战略目标。
四、安委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4、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关于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公司安委会的领导下,负责安委会日常工作;
4、2及时接收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文件,及时向安委会汇报,根据安委会决定,起草公司安委会的文件,并及时传达和落实;
4、3掌握公司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等工作的动态,及时向安委会汇报,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4、4汇总分析各部门有关安全健康环保的安全隐患和建议,及时向安委会汇报;
4、5认真做好安委会会议记录,完成和传达会议纪要。根据会议决定起草有关文件,进行传达和落实。
五、基层单位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主要职责:
5、1在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安全监督部门的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关于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5、2研究、决策本单位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
5、3听取各级人员实施安全健康环保情况的汇报;
5、4研究、解决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责任人、整改时间;
5、5组织部署本单位的安全健康环保工作,实施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的安全监督管理,实现本单位关于安全生产、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的目标。
六、附则
6、1本规定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6、2本规定由公司生产部负责解释。
6、3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的组织机构及职责 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项目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第十三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制度》(建质〔2008〕91号)、《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和项目部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项目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管理。
第三条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应包含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和管理机构。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指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指公司各级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公司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在公司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
负责职业健康管理的人员还应具备与公司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组织的职业健康培训。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公司专门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各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
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主要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
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统称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由公司正式任命或聘用。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注册安全工程师是指取得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按规定注册的,在公司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设置及管理
第六条公司所成立的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的安全生产领导机构。
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其成员组成、主要职责及工作制度按《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工程分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条例》执行。
第七条公司已配备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并设立安全监督部,足额配备了符合条件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八条安全监督部为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职业健康管理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第九条公司安监部在公司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工作,具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组织或参与拟订项目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组织实施项目部应急救援演练。
(三)提出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组织或者参与项目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五)监督指导项目部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检查生产、作业的安全条件,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督促落实项目部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六)监督检查项目部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
(七)监督指导项目部与承包、承租、协作等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督促检查其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八)参与研究并组织落实项目部职业危害预防和职业病防治措施。
(九)督促落实项目部安全生产整改措施;监督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与使用,确保安全生产费用足额提取和专款专用。
(十)监督项目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和管理工作,监督、检查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十一)依法组织或参与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配合政府部门事故调查组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负责事故情况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制定事故预防措施并监督执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相关台账和事故档案。
(十二)提出改进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十三)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十条项目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作为本项目的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其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分析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形势、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四)有效配置项目安全管理人员,保证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五)组织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六)开展项目安全教育培训。
(七)组织实施项目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八)编制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九)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十)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在项目部组建时成立,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
第十一条项目部在正式成立后,配备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并应设立安监部,足额配备符合条件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建设单位对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名称设置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项目部安监部在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工作,具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教育培训计划,并监督落实安全生产保证计划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生产措施,参与安全防护设施、施工用电、施工机械的验收。
(二)监督、检查操作人员的遵章守纪情况,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并做好记录。
(三)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发现事故苗头。
(四)制止违章作业,严格安全生产纪律,当安全与生产发生冲突时,有权制止冒险作业。
(五)对进入现场使用的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及机械设备,配合相关部门进行验收检查工作。
(六)对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按要求验收并进行日常用电的管理。
(七)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安全生产考核,提出安全生产奖惩建议。
(八)认真做好项目人员、一线工人入场安全生产教育、转岗教育、复工教育,并认真留存教育记录。
(九)监督项目安全技术交底的执行情况,确保施工作业的三级安全技术交底。
(十)及时报告事故情况,按照事故分级处理规定负责或协助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参与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十一)牵头组织现场危险有害因素和风险的识别与评价,组织编制项目应急预案,适时开展应急演练。
(十二)负责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管理措施或管理方案的落实情况。
(十三)负责安全生产资料的建档、管理、保存工作。
第十三条项目部安监部是对应本级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行使安全生产监督职能,对其他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监督,履行《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工程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中规定的监督和管理职责。
项目部安监部在业务上接受上级安监部的监督和指导,并对下级安监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和职责
第十四条公司安监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相求。
第十五条项目部安监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按专业配备,其数量按年度计划产值配备:
(一)5000万元以下的不少于1人;
(二)5000万~1亿元的不少于2人;
(三)1亿元以上的,每5000万元配备1人,不足5000万元的按5000万元计。
建设单位要求高出上述标准的,按其标准执行。
第十六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致害因素多、施工作业难度大的工程项目,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数量应根据施工实际情况予以增加。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兼职及专职)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执行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责,及时向项目部主要负责人汇报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整理提供项目部应遵守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做好项目部主要负责人依法管理安全生产的参谋助手。
(二)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相关档案。
(三)参与制订项目部安全检查和职业危害防治计划,组织参与相关安全和职业健康检查;查处事故隐患和违章行为,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整改。
(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防治经验,督促检查员工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五)组织参与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有关工作。
(六)参与组织项目部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防治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
(七)协助调查和处理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事故,负责事故的统计、分析,提出相关报告和建议。
(八)参与组织项目部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和安全生产评估的策划、实施、检查、改进和内审等工作。
(九)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八条项目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部安监部成员)在施工现场检查过程中具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阅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
(二)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
(三)监督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
(四)监督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情况。
(五)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作出处理决定。
(六)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器材,有权当场作出查封的处理决定。
(七)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越级报告或直接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八)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十九条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分包专职安生产管理人员)具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二)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
(三)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的,立即制止,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四)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时责令改正,并及时向项目部安监部和项目经理报告。
(五)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六)定期向上级安全监督部报告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第二十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工程专业或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熟悉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规、条例、标准,熟悉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相关知识,熟悉工程现场安全管理,具有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监督指导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二十一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参加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与考核,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方可上岗。
第二十二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三年以上的施工现场经历,具有较高的业务管理素质和工程系列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作认真,作风正派,忠于职守,依法履行职责。
第二十三条项目部应严格督促各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按照下列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一)专业分包单位应配备至少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予以增加。
(二)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配备1名专职安全人员;50人至200人的,应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程度予以增加,且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
第二十四条项目部施工作业班组可以设置兼职安全员,对本班组的作业场所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各单位应定期对兼职安全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安全员应根据本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范围,具体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及时向安监部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报告和反馈安全生产情况。
第四章其他
第二十六条项目部鼓励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各类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督促其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第二十七条项目部鼓励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有条件的其他人员考取注册安全工程师,并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逐步形成以注册安全工程师为主体的安全生产管理队伍;注册安全工程师享受中级职称待遇。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项目部对各队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配置情况要进行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整改到位。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由项目部安监部负责制定和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安全生产的组织机构及职责 8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汽车危急货物运送规章》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和驾驶员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乐观性,强化公司内惩罚违章违规行为,建立高效的激励机制,确保公司规则制度的顺当贯彻执行,确保从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避开危急品泄露等重事件故,制定此制度。
1. 公司负责落实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及新增安全目标任务。每年度公司负责人分离与有关人员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并负责举行考核。
2. 公司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将安全目标考核等安全专项目标逐项落实,责任到人。年终对责任人举行全面考核,按照考核结果予以奖惩。
3.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内容
3.1考核贯彻法律规矩、行业政策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紧张状态应急预案的建立和完美;
3.2考核营运过程中车辆违章及事故次数和人员伤亡等状况。
4.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主要程序
4.1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并将结果于次年1月15日前报公司;
4.2考核实行100分为优,85分以上为良,85-60分为合格。当年发生一次交通事故,一律作为不合格。
4.3公司安全部将审查看法提交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讨论打算;
4.4考核优秀的驾驶员嘉奖500元,考核优良的驾驶员嘉奖200元;
4.5考核不合格的驾驶员对其举行安全告诫并将利用宣扬栏通报批判并对该驾驶员举行复训,复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事危急品运送工作。
5. 嘉奖细则
5.1一个考核季度内无任何交通违法、违章行为,无投诉、无事故,按时缴纳公司车辆的各种款项,按时参与公司学习、培训可获得每人300元的考核嘉奖。
5.2一个考核年度内,遵守公司各项规则制度,表现优秀的驾驶员在年底可参加公司年度优秀驾驶员的评比,优秀的驾驶员赋予嘉奖;
6. 处罚细则
6.1交通违章驾驶员在接到交通违章通知书后,一周内必需到交管部门接受处罚,将处罚单交回公司存档。违者由公司安全负责人员当面提出告诫,其行为记入劣迹档案并作为年终安全生产评选一票拒绝依据。每年度驾驶员营运过程中有交通违章行为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处违约金如下:
6.1.1第一次违章公司处以50元违约金;
6.1.2其次次违章公司处以100元违约金;
6.1.3三次违章公司处以200元违约金并由公司提出书面告诫。
6.2每年度驾驶员未按时参与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学习、会议、培训工作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处违约金如下:
6.2.1第一次未参与公司处以50元违约金; 6.2.2其次次未参与公司处以100元违约金;
6.2.3三次未参与公司处以200元违约金并由公司提出书面告诫。 6.3驾驶员未按期对车辆及装臵举行各级维护保养及检测审验工作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处违约金如下: 6.3.1第一次未按期公司处予50元违约金; 6.3.2其次次未按期公司处予100元违约金;
6.3.3三次未按期公司处予200元违约金并由公司提出书面告诫。 6.4驾驶员未协作公司举行回场检查及路检路查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处违约金如下:
6.4.1第一次未协作公司处予50元违约金; 6.4.2其次次未协作公司处予100元违约金;
6.4.3三次未协作公司处予200元违约金并由公司提出书面告诫。 6.5驾驶员违背gps操作规程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处违约金如下: 6.5.1私自转变线路造成gps不能正常运行,公司处予200元违约金; 6.5.2私自遮挡车内监控设施的,公司处予100元违约金; 6.5.3无故报警公司处予100元违约金,导致严峻后果处予500元违约金;
6.5.4gps发生故障,公司通知维护,超过2个工作日未维护公司处予100元违约金。
6.6在一个考核年度内,被举行书面告诫经教导后未整改或被2次告诫的驾驶员一律解除劳动关系。
6.7为了加强对事故处理的完美性,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在营运过程中驾驶员发生有责交通事故的处罚如下:
6.7.1事故责任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必需一小时内与公司取得联系,未在规定时效内向公司上报事故状况的处以200元违约金。若因驾驶员缘由未准时上报或漏报、瞒报造成严峻后果者视其情节轻重予以重处,直至解除合同关系。
6.7.2为降低事故率,杜绝重特事件故发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特制订以下交通责任事故处罚细则:
6.7.2.1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5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判,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6.7.2.2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伤人,经济损失在1000元,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100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判,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6.7.2.3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100元违约金,停班学习一天,书面检查,通报批判,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6.7.2.4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伤人,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200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判,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6.7.2.5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50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判,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6.7.2.6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伤人,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200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判,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6.7.2.7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500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判,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6.7.2.8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伤人,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1000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判,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6.7.2.9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致一人死亡,一律免职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6.7.2.10因违规违法行为造成交通事故或其他安全责任事故或因车辆的保修质量、技术检验等缘由引起的全部安全事故,除按以上处罚细则和相关法律规矩规定担当其经济处罚和其他刑事、民事责任在内的所有责任外,若造成公司停业整改,还要担当公司及其他车辆驾驶员的一切相关损失;同时,视其情节轻重,还要接受公司的教导及处罚;普通责任事故按公司规定强制停止运营1-10天。若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或其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按公司规定强制停运10-20天,若造成特大交通事故的,按公司规定强制停运并学习一个月,同时公司有权单方终止劳动关系。
6.7.2.11公司设立公告栏,对事故车辆,事故责任人提出公示,让事故责任人写下保证书并复训经复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一年内再次发生有责交通事故将解除合同关系。
7. 安全生产优秀驾驶员评选细则
7.1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各项制度;
7.2本年度无交通事故;
7.3本年度无交通违章;
8. 安全生产良好驾驶员评选细则
8.1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各项制度;
8.2本年度无交通事故;
8.3本年度无交通违章;
安全生产的组织机构及职责 9
1、目的:了解企业车间内劳动保护管理情况,发现生产现场不安全(设备、工具、附件等)状况,不安全的工作环境,不安全的行为及潜在安全隐患,以利于采取措施及时纠正,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大家创造安全的工作环境。
2、检查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的原则,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各级各项的安全检查遵循“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组织进行。
3、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适用于本公司安全检查的具体办法。
4、安全检查的形式:日常性检查;特种设备、综合性检查。
5、检查的的基本内容。
5.1生产现场作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
5.2生产设备、装臵、设施的不安全状况;
5.3特种设备;
5.4作业环境中不利于安全的各种因素;
5.5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和事故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
5.6其他需要检查的项目和内容;
6、检查的.的方法及责任分工
6.1日常性检查由车间主任和班组长负责对本车间所操作的机器安全防护设施,员工在操作机器时的违规操作及在生产作业现场的不安全行为,设备存在的隐患等。
6..2特种设备、危险源专项检查由安委会牵头,按照检查表项目进行检查,查找安全隐患。
6.3综合性检查由公司主管安全的副总负责、组织安委会、生产部等有关部门的参加。对整个生产区进行安全大检查,并针对检查结果提出整改建议。
7、安全检查的基本要求
7.1安全检查要深入细致,每次检查有明确目的和要求,检查结果有记录。
7.2对于检查出的问题分三类予以处理:能立即解决的,现场解决;暂时解决不了的,要作出整改计划限期解决;本部门无能力解决的,及时向公司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7.3对于检查提出的整改意见,要在预定的期限内进行跟踪复查,并记入检查记录。
7.4检查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对于不认真检查,重大隐患未能发现,甚至造成事故的,从重处罚,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的组织机构及职责 10
安全生产六项制度为了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企业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企业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职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门是否畅通。
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企业每年组织对电梯、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管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全面实现全镇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以下事故隐患整治制度。
1、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员、定项目、定时间、定经费,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相关部门验收备案。
2、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采取强制性防护措施,并分别纳入技术措施安排和检查计划内,落实限期整改。
3、对安全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安全监督部门要发出隐患限期整改指令书,限期进行整改,因拖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按规定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3、对个别重大隐患,因多方原因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争取上级部门的帮助尽快解决。
4、凡不按要求及规定标准落实隐患整改任务的人员,因此而酿成不良后果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1、企业安全员及其它操作人员发现隐患,要认真对待,及时整改。任何部门、任何人不能以任何借口推诿。
2、一般隐患必须在当日整改,重大隐患视情况在最短时间内整改到位。
3、隐患整改所需资金必须全额保证。所需原料设备采购部门必须全力配合采购。
4、整改后必须经企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或企业安全管理员验收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四、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1、本企业厂长、经理以及各安全负责人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确保有资格上岗。
2、 本企业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企业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
3、 企业对全体职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并保证职工有资格上岗。
4、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5、各类安全教育合格证按规定复审,逾期不复审,合格证无效。其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证书,每两年由发证单位复审一次。
五、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1、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职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
2、生产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人行道、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3、在生产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紧急通道和出入口应设指示牌。
4、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监测、报警、防潮、避雷、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5、企业不得将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与职工宿舍混为一体,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6、企业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发生强烈噪音或震动的生产过程及设备,应采取隔噪、隔震、屏蔽等有效防护措施,生产场所的噪声强度应符合《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的规定》;
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
企业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六、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1、逢节、假日、夜间必须安排人员值班,并将主要领导的电话放于明显位置,遇紧急情况随时联系。
2、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厂区,发现视情节轻重予以惩罚,直到开除。
3、值班人员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定时要厂区各处巡查。
4、遇陌生人进厂,值班人员问明来意,才决定是否放行。
七、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1、本制度中的动火作业是指电焊、打磨、切割等能引起火源的危险作业;
2、在厂范围内进行动火作业时,要先清理作业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远离进行动火地方最少35呎。在范围内进行动火作业时,要先清理作业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有烟感探头的场所,要做好保护,防止误报警,准备好应急的消防器材,然后向安全组申请危险作业许可证;
3、安全组在发出危险作业许可证之前,要以作业现场进行检查,依据许可证上所列之项目逐条核对无误,确认不会由此引发火警事故后,才能发出危险作业许可证;
4、动火作业现场要有相应的消防灭火措施,例如准备水、灭火筒等,以便发生火警时,能迅速灭火;
5、动火作业人员在作业前要了解该部位的消防设施及走火通道;
6、在动火作业过程中,安全组要全程监督,防止发生火警事故;
7、安全组有权制止有危险的动火作业;
8、动火作业完毕之后,要清理好作业现场,并监视现场至少30分钟,防止留有火种,引起后患;
对不申请危险作业许可证而进行动火作业的人员,除通报批评外,并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事故责任。
八、 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职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生产场所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人行道、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2、在生产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紧急通道和出入口应设指示牌。
3、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监测、报警、防潮、避雷、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4、企业不得将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与职工宿舍混为一体,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5、企业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发生强烈噪音或震动的生产过程及设备,应采取隔噪、隔震、屏蔽等有效防护措施。
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企业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九、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制度
1、本单位每次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必须有会议记录,并由专人负责记录归纳,传达落实。
2、对安全生产会议中作出重大决定等重要内容不准漏记或错记。
3、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会议内容,各部门任何人不能打折扣。
4、年终召开安全生产总结会议,总结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经验找出教训,制定次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十、临时工安全管理制度
因生产需要使用临时工时,用人单位应提前申请报,经批准后方可雇用。
1、雇用的临时工必须持有有效身份证及本地临时居住证。
2、临时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劳动纪律、保密及安全生产知识教育。
3、必须与雇用的临时工签定劳动合同或协议并注明安全责任。
4、临时工必须遵守公司内各项管理规定,不得随意串岗。
5、违反公司管理规定的临时工,经教育不改者应解除雇佣关系。
十一、公司安全奖惩制度
奖励
1.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指标,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的。
2.对在生产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和预防及发现违章操作及时制止的。
3.安全生产管理台账齐全,记录准确的。
4.在安全教育培训中工作突出的。
5.各级主管领导能在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中认真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的。
6.一年中未发生轻伤、重伤等安全事故的单位。
7.在安全管理工作及生产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及单位,公司将视情节予以奖励。
处罚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的原则,对发生违章违纪造成损失的,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
1.违反操作规程及安全有关规定进行操作的,对直接领导处以100元罚款,对责任人处以50元罚款。
2.接到违章通知书后未按期进行整改的,处以单位200元罚款。
3.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每发现一人次处以20元罚款。
4.安全管理账不健全或丢失的,视情节予以扣除奖金。
5.出现各类事故未按规定时间上报或故意隐瞒不报的,视情节予以处罚并予以通报。
6.对出现事故的责任人,按责任大小、情节轻重予以扣除奖金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伤亡事故管理规定
1、劳动过程中发生的职工伤亡事故,事故单位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登记、调查、分析、处理和统计等管理工作。
2、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事故单位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有关部门。
3、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或职业病的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劳动部门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和填报职工工伤确认申请表。经劳动安全部门确认后,企业持《职工工伤确认表》到社会劳动保险部门领取工伤保险金。
十三、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1、发生事故,任何人不准隐瞒不报,或不如实上报。
2、事故调查报告公司留存一份,同时上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3、事故调查所需数据、资料,公司各部门必须全力配合,协助调查。
4、对于事故责任人要有奖惩,必须再培训的则由安全生产管理员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十四、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新职工入厂,须进行消防安全的职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识、灭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2、对每名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存档。
3、公司每个季度对全体职工进行疏散演习,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灭火演习专门培训,使每个队员都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4、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员等有关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5、各车间、班组等部门展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根据各部门、各阶段、各字的特点进行针对行的教育。
6、公司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公司安全部人员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公司安全部、环安部每月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负责人应按通知要求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公司规定给予处罚。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厂内的车间、仓库、宿舍的安全出口门、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的宽度必须按规范设置。
2、所有的疏散出口、楼梯、走道必须配置相应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
3、上班时、生产车间、仓库应保证安全出口畅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锁。
4、车间、仓库应按规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5、各部门负责人应按规定定期检查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公司消防设施器材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器材。
2、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建立档案管理。
3、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定点存放、定人保养、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存档。
4、对全公司职工进行教育,要求员工爱护消防设施器材,对刻意破坏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将要求赔偿,并提出惩处。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公司保卫科管理职能部门每月一次对各部门进行防火检查,对所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责令其限改,并督察整改到位。
2、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会议,讨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及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3、公司各部门收到火灾隐患整改同时后,应抓紧督促有关人员落实整改措施,一时无法整改的部门应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4、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有关负责人应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5、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公司负责整改的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并做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公司应严格实行用火用电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保全机修部门的持证电工负责。
3、各车间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否则安全部将对责任人提出处分。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公司应加强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工作,每年应对公司有关变更情况进行全面修订。
2、公司应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进行演练,每年演练不少于二次。
3、进行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人员。
4、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内容包括:组织机构;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公司将把平时演练情况、业务学习情况、日常消防工作、规章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公司各部门、个人考评、奖惩的依据。
2、每年度公司将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3、对未依规定履行职责的部门和个人,将给予相应处理。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行为,将依法给予处理。
电、气焊防火制度
1、焊工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
2、焊割前按规定进行“动火作业申请”,核准后方可进行。
3、焊割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焊割前要仔细检查上下左右情况,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除,如不能清除时,应采取浇湿、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护。
4、盛过或盛有可燃性气体或粉尘的易爆场所焊割,在这些场所附近进行焊割时,应按有关规定,保持一定距离。
5、焊割操作不准与油漆、喷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
6、电焊机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器设备、各种管道、金属道、金属架上,必须设立专用地线,不得借路。
7、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电焊的导线不要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
8、焊割工作点火前要遵守操作规程,焊割结束或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并仔细查现场,清除火灾隐患;在闷顶,隔墙等隐蔽场所焊接,在操作完毕半小时内反复检查,以防暗燃发生。
9、焊割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应有专人现场监护。
车间消防安全生产“十不准”
1、不准在车间内吸烟,擅自进行明火作业。
2、不准占用疏散通道。
3、不准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4、不准在生产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大门上锁或关闭。
5、不准随便动用消防器材。六、非机修人员不准擅自拆装机器设备。
6、不准无证上岗操作危险机台。
7、故障设备未修好前,不准使用。
8、上班时间不准怠工、滋事、打架或擅离职守。
9、不准赤膀赤脚进车间,不准带小孩进车间。
十五、企业事故紧急救援预案制度
生产企业将制订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对危险源和危险部位的管理和检查,使生产过程中的风险降到最低程度。为了在重大事故发生时能及时予以控制,有效地组织抢险和救灾,防止事故的扩大,生产企业将对本单位的危险场所和部位进行危险源安全评价。对所有被确定为重大危险源的部位和场所,应事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的状态和定量进行预测,评估事故发生后的危害大小、人员伤亡情况、设备破坏和财产损失程度,以及由于物料的泄漏可能引起的火灾、爆炸,有毒有害物质的扩散对周围地区可能造成危害程度的预测。依据预测,提前制订重大事故应急措施方案,组织、培训抢险队伍和配备救援所需的装备、器材,以便在重大事故发生后,能及时按预订方案进行实施,在较短时间内使事故得到控制,或按照正确的方法和程序进行救助和疏散人员,防止事故扩大,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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