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时间:2024-01-30 08:44:45 好文 我要投稿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精华15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作文,肯定对各类作文都很熟悉吧,写作文是培养人们的观察力、联想力、想象力、思考力和记忆力的重要手段。还是对作文一筹莫展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欢迎大家分享。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精华15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

  “生活总是让我们遍体鳞伤,但到后来,那些受伤的地方一定会变成我们最强壮的地方。”不知道你是否看到过这句话,或许也会有些眼熟吧?它就来自《老人与海》。

  我还是蛮喜欢《老人与海》这部书的。

  这部书是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最杰出的一部作品,也是一部荣获诺贝尔奖的优秀之作。乜向读者们讲述了一个在湾流中打渔的老人,在八十四天出海未果后,又一次独自远航的惊险故事。老人以自身的经历,充分塑造了一个不向命运屈服,顽强战斗、永不言败的.形象,歌颂了“硬汉精神”。

  这部小说的主人公,老人,是一位真正的硬汉,即使连续八十四天一无所获,但他依然没有放弃。在他和大马林鱼和鲨鱼的较量中,可以看出他是那样的坚忍。即使最后他只得到了一具马林鱼的骨架,但他取得了精神上的胜利。

  与老人相依为命的那个小孩,他是老人生活中最好的帮手。即使老人一条鱼都没有捕到,但他仍是小孩心中最好的渔人。小孩细心照顾着老人,可以说小孩是老人另一种生存状态的象征。

  而马林鱼就象征着美好的理想和光荣。老人对于大马林鱼没有丝毫敌意,却时时表现出喜爱和崇尚,仿佛把马林鱼当成了朋友。所以在老人和马林鱼搏斗的过程中,老人始终心怀敬意。即使在他最终战胜大马林鱼时,也不禁为对手叹息。

  鲨鱼这个角色,可能读者都不喜欢的吧,包括我。在这部小说中,它们是各种邪恶势力的化身。它们一次又一次阻挠着老人和马林鱼,用各种方法阻挠着人们的理想。更深一层说,鲨鱼也是殖民主义者的化身。

  《老人与海》真的值得一读。

  “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绝不能被打败。”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可以让我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它还可以让我懂得一定的道理……这本书,可以让我缓解压力,感觉疲惫的时候,就捧起它,读上几页,就会感到心里舒畅许多。

  然而,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看的书,那我喜欢看什么书呢?我喜欢看的书很多,比如励志版的书,关于历史的书……然而,我最近迷上了一个系列的书,那就是世界闻名的“哈利·波特”,它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罗琳所写。在这一系列书其中,我最喜欢看的一本,还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一本,它是整个故事开端,生动的讲述了哈利从出生的那种与众不同,还有他这样的幸运,成为了大难不死的男孩,但是哈里唯一的愿望,就是可以和父母一起生活。哈利的父母都是伟大的巫师,只要哈利一到年龄,他随时都可以到霍格沃斯去上学。在通过哈利波特拿到魔法石并且打败伏地魔的过程当中,那是段惊险又刺激的旅行。哈利·波特的.聪明、勇敢与他天生的命运,紧紧的联系在一起,但是,如果没有他的两个朋友罗恩和赫敏,他也并不能再一次打败伏地魔。虽然他们三个好朋友,不能算是十全十美的,但是他们可以取长补短,罗恩的一手好棋,赫敏的聪明好学,再加上哈利的天生潜质和勇敢,真是一个很好的组合!如果他们每个人都努力一点,那么就再也不怕伏地魔的来临了!

  俗话说:“三个臭皮匠,塞过诸葛亮”。所以说,这本书不仅让我懂得了团结的力量,还让我也感受到了读书的乐趣。这本书,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

  我爱看的书很多,有《爱的教育》、《智慧公主马小岚》、《淘气包马小跳》……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因为它给我带来了许多快乐。

  这本书里面的主人公是杨歌和他拇指一样的爸爸。杨歌的爸爸为什么会变成一个拇指大的人?你一定会感到奇怪,其实,杨歌的爸爸原来和别人的爸爸一样,是个一米八、五大三粗的大高个儿,他之所以会变小,是因为杨歌的妈妈老是骂他,每骂他一次,他就缩小一厘米,再骂一次又缩小一厘米,久而久之,杨歌的爸爸就变成了一个拇指小人儿。爸爸变成拇指小人儿后,整天待在杨歌的口袋里,当杨歌的'“教育部长”,随时随地监视杨歌的一举一动。在这本书里,杨歌的爸爸是个发明家,他发明的每一样东西都非常有趣,比如,一个普普通通的机器可以听懂动物们的语言,一个小小的飞碟可以载人回到过去,去到未来……每一个奇妙的故事都能吸引我,每当我读这本书时,总能慢慢的忘掉一些不愉快的事。因此,我就慢慢的喜欢上了《装在口袋里的爸爸》。

  杨歌的爸爸又有了新的发明,那就是身体调换机,杨歌可以随便和别人调换身体,比如,和吴奶奶家的小猪调换身体,和数学老师调换身体,和尖子生陈雪虎调换身体。……这些,都让我感到惊讶,心里总想:这么厉害的发明,如果把它借给我多好啊!我首先要和妹妹调换身体,再享受一下婴儿时期的美好,整天除了吃,就是睡,要不就是哭哭闹闹,让大人们整天围绕着我,想方设法哄我……因为有了身体调换机,杨歌还保住了准备大战的A国和B国,你说有趣不?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有着丰富动人的内容;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让我知道了许多有趣好玩的发明;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带给了我许多快乐。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

  今天我要跟大家分享的是美国作家怀特的童话《夏洛的网》。

  先介绍一下这本书的作者怀特,怀特在美国有多重要呢?1985年,86岁的怀特逝世,《纽约时报》发表讣告,其中有这样的句子,称“如同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一样,怀特的风范与世长存”,而且,美国知名文化类刊物《纽约客》对怀特做出了一个最为世人认可的评价,说他是全世界最适合做朋友的作家。

  这本书讲的故事非常新奇,是一只蜘蛛和一只猪之间发生的故事。具体地说,就是一只蜘蛛织出的字救了一只猪的故事。怎么样,听起来是不是有点像绕口令呢?那你恐怕就会很好奇了吧,什么样的蜘蛛不但能织网还能织字?织了字为什么又能救了猪?蜘蛛和猪,到底是什么关系?

  故事里面的这只小猪威尔伯,在和蜘蛛夏洛交朋友以前,他一直是长期自卑的,因为他生下来是一只落脚猪。什么叫落脚猪呢?猪妈妈生下一窝小猪,最后出生那只一般体型比较弱小,吃奶的时候抢不到前面去,总是抢不过比他强壮的哥哥姐姐,最后的命运一般就是被淘汰掉了。威尔伯就是这样一只可怜的'落脚猪,所以他一直有心理阴影,很自卑,多亏后来幸运地碰到了夏洛这样一个好朋友,有了她的帮助,这才逐渐自信起来的,成为一只谦卑的明星猪。小猪经历了一个这样从自卑到谦卑的成长过程。

  读完这本书我对“谦卑”一词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谦卑不是自卑,自卑是一种不健康的心理状态。谦卑呢,前提是自信,就算取得了某种成功也永远不骄傲,永远接地气,不摆架子,不高高在上。把这本书分享给大家,希望我们都能从中受益。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

  “书籍是造就灵魂的工具。”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美国学者海伦·凯勒的自传《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年仅一岁九个月的海伦·凯勒被一场大病无情的夺取了听力和势力,使本来健康活泼的她永远与孤独和黑暗相伴。她用消极的思想去面对生活,情绪非常激动,暴躁,常常发脾气,她感觉现实生活没有了希望。她是多么期待能重新得到光明啊!直到莎莉又老师的来到改变了这个可伶小女孩的命运。这位老师成为了海伦新生活的引导者,使海伦对生活重新有了希望,有了向往。从此,小海伦在老师的指导下,在亲人的关怀下,在自己的不屈不挠的精神下,学会了说话,写作。虽然这过程遇到了一些不开心的事情,但她并没有放弃,终于,她的努力得到了回报,用自己的.汗水实现了大学梦想,进入了哈佛大学。

  读了海伦·凯勒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感受到了作为一个视力正常的人是多么幸福,海伦·凯勒所希望的不过是三天光明,而对于她来说这种希望不过是一种奢侈。而我们从生下来那天就一直拥有这份非常宝贵的礼物。可我们却从来没有感受到它对我们的重要性。从今以后我们要保护自己的眼睛,每天都做眼保健操,不熬夜,不长时间看电视玩电脑;不在灯光暗淡的地方看书,永远不把各种矫正眼睛的东西戴到脸上,让它们如出生之日一样健康明亮!

  马克·吐温曾经说过:”19世纪出了两个奇人,一个是拿破仑,一个是海伦凯勒。”我们要向海伦·凯勒学习,学习她那坚强乐观,不屈不挠的精神。而我们在学习的同时,也要关心身边的残疾人。只要温暖与爱永驻,那么每个人都会变的绚丽多彩夺目。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

  有一句话说得好,书中自有黄金屋,多读一本书,就多一条活路,比如说你出去野生的时候,你这时看了一本关于在外出的时候遇到危险如何自救?这时你就又多了一条活路。

  我就很喜欢一本书本,书的作者是张天翼这本书就是围绕着主人公王宝的南柯一梦展开,虽然就是一个比较低年级的人读的一本书,但是我也觉得张军爷爷写的十分的好,能让我进入到这个书中的画面里去,读到哪就想到哪,这个画面就不由得在我的脑子里呈现出来。

  他和宝葫芦的相遇是在一次钓鱼当中,有一天王葆他去钓鱼的时候,十分意外的捞到了一个宝葫芦,这个宝葫芦可以帮他实现很多的所有的愿望,想要什么就有什么,想要吃的就会有许多好吃的出现在他的面前,里面的`其中一个故事,让我替王葆同学捏了一把汗。

  这个故事的小标题名字叫考试风波,有一天,王葆来到了教室,第一杰克要数学考试,王宝不知道,第一节课要考试,而且最近的心思也没有放在学习也没有复习,一题也不会,于是王葆盯着面前,那张白白的卷子,一题也没有,难不成宝葫芦坏了?王葆生气了,这时刷刷刷地一阵笔声,三个同学把卷子交了上去,但是这时卷子突然出现在了王堡的秘密,面前上面他的那张卷子写满了密密麻麻的字原来是宝葫芦使用了魔法偷了同学苏鸣风的试卷写上了王葆的名字这让王葆受到了老师的批评和同学的嘲笑。

  读一本书就多一条活路,我很喜欢张天翼爷爷写的这本书能让我学到关于童话的知识书这种东西多读只会越来越好,我想起了毛爷爷说的一句话,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

  真好!我有一本英国笛福与崔钟雷编写的《鲁宾逊漂流记》,它在我不计其数的书籍中,最受钟爱的。

  初读完《鲁滨逊漂流记》让我知道了书的大概内容,本文讲述一个英国人,从小有着航海梦。长大后遇到了机会,多次出海没有一次没遇到风暴,其中一次风暴把他冲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他就在这个岛上生存了下来,他盖了“房子”,养了牲畜,有了佣人……他就这样在这里住了二十八余年,背井离乡三十五余年,最终返回故乡的.故事。

  为什么我那么喜欢《鲁滨逊漂流记》呢?因为鲁滨逊在无人岛上生活了近三十年,三十年啊!足以挫败一个人求生的意志,而鲁滨逊却生存了下来,而且在岛上拥有了无尽的“财富”,他的这种精神不正是我们应该学习的吗?

  为什么我对鲁滨逊那么敬佩呢?因为读到了“谁的脚印”这一章节时,鲁滨逊不畏强敌,救下了一个白人,给他起名“星期五”,他那勇敢、有爱心和极强的正义感,难道不值得我对他敬佩吗?

  为什么我那么赞扬他的精神呢?因为他很坚强。如果他在求生的过程中,没有半途而废、轻言放弃,否则,他还会得到求生的机会吗?他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去赞扬吗?

  这本书对我的影响和启迪也是极大的。

  读书前,我的意志极其薄弱,会轻易放弃,会轻易说“不”。读书后,我的意志变得开始坚定,别人与我争论时,我会坚持自己的见解观点,遇到困难不会轻易放弃。只要有一丝希望,我都会紧紧抓住。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不正是吗?一本好书可以使一个人受益终生。“书”让我懂得了太多深刻道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

  “你知道黑鹤吗?”“你读过他写的动物小说吗”?我读过,并且被里面的动物深深吸引,其中最吸引我的是《鬼狗》和那条叫“鬼”的银白色的长毛巨犬。

  《鬼狗》的作者是格日勒其木格。黑鹤,蒙古族人。从小与两条乳白色的蒙古牧羊犬相伴,在草原与乡村的.结合部度过童年时代。虽然我也读过很多动物小说,例如:《西顿动物笔记》、《沈石溪动物小说》、《惊鸠十动物小说》……,但我最喜爱的还是黑鹤的小说。小说中字里行间透露出来的是作者对动物的喜爱,从中我知道了作文或小说中要写出自己的真情实感,才能把故事写得生动。

  阅读了黑鹤的小说,我发现最关键的是要把动物的外貌和气质描写的十分细致和生动。在《鬼狗》文章里,作者用“它具有帝王的气质和野兽的残暴”来描写“鬼”。“鬼的父亲是一头纯黑色的蒙古牧羊犬,那是一种奇迹般彻底的黑色,全身上下无论是爪尖还是胸口竟然没有一点杂色的毛,它的肩高达八十厘米,是少见的巨型种犬”。“近七十厘米的身高,五十公斤的体重”,这些描写都非常具体,用了列数字等说明方法,让人一看就有种身临其境、栩栩如生的感觉。

  阅读《鬼狗》,不但让我对动物有所了解,也从中学到了很多写作的方法,让我对写作文越来越自信,还让我爱上阅读。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

  书,在我小时候不经意间迈着轻盈的脚步款款而来,走进了我的心中。每一次读书,读到高兴时,我会随着它手舞足蹈;而读到伤心处,我也会潸然泪下。这些瑰丽的艺术珍品——书,使我如醉如痴,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曹文轩的《草房子》。

  金色的草房子,苦香味的艾地,无边的.芦苇丛......这便是曹文轩笔下的《草房子》,这便是《草房子》中的油麻地。顽皮又善良、坚强的桑桑,倔强而又有着自尊的陆鹤,文静秀气的纸月,自立顽强、不言放弃的杜小康这便是油麻地中的孩子们。这是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的六年,也是一本让我刻骨铭心、不断被感动的一本书。

  文中让我最为难忘那是杜小康。他本是一个衣食无忧的孩子,可是却经历了重大的变故,家境一落千丈,还欠了许多债,他只能放下心爱的书本,担起了家庭的重担,年少的他承载了太多太多。这,便是生活中对他的一大考验,正是因为这考验,他才学会了成长,才有了桑乔校长的那一句“:日后,油麻地最有出息的孩子,也许就是杜小康!”的确,大到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小到一个个人都要经历大大小小的考验,但最重要的就是要学会坚强,因为生活的考验是残酷的,是不能回避的。只有坚强,去坚持,去超越今天的自己,去攀爬明天的巅峰!人只要战胜了自己,即使乘风破浪之后也没有成功,但是却可以一心向着目标,那整个世界都会为你让路,你才能成为一名人生旅途上合格的“应试者”。

  这便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草房子》,这本书让我时时刻地问自己:“今天,你坚强了吗?今天,你努力了吗?今天,你战胜昨日的你了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

  莎士比亚说:“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所以我们要多读书,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书,而我最喜欢的书是明朝作者施耐庵的那本关于“官迫民反”的长篇小说——《水浒传》。

  《水浒传》讲述的是梁山108好汉从聚义到招安最后走向灭亡的故事,讲述了一个肮脏的金钱社会。其中有些人物让我印象深刻:腹有韬略、眼光深远的及时雨——宋江,有勇有谋的.小李广花荣,英雄形象的花和尚鲁智深,还有武功高强的豹子头林冲……这些人都描写得栩栩如生,读完也使我更加敬佩梁山好汉。

  《水浒传》中多次提到官人用钱收买工人来陷害好汉们,更加体现当时“官迫民反”用金钱来买良心的肮脏社会。最后许多好汉不得不上梁山落脚,为了生存也“打家劫舍”,但与平常的土匪有很大差异,他们个个武艺超群,劫富济贫,让山寨名声大振。好汉们聚义之后“替天行道”,直到宋江主张招安之后,就走向了灭亡。

  我们今天的社会,没有人敢欺压百姓,人们安居乐业,但是在那时被官员们逼得无路才有了今天我们口中说的梁山好汉。就拿林冲来说吧,林冲原来是八十万禁军教头,因被高俅欺骗误入白虎堂,被判死罪,在其它人帮助下减轻了罪,可是又差点被三个人陷害,林冲一口气杀了那三个人,因为杀了人,官府出三千贯钱捉拿林冲,因此林冲走投无路只好去梁山泊入伙。

  这本“官迫民反”的长篇小说《水浒传》讲了在黑暗社会中,被逼无奈才沦为草寇的这么有气概的好汉们的故事,我很敬佩他们,因此《水浒传》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1

  每个人对时间的看法是不同的,时间能节省,但不能节省一些有意义的时间,也不能轻易浪费它。这是我读完《毛毛》后的感想。

  《毛毛》又名《时间窃贼和一个小女孩的不可思议的故事》。看完这个题目,我就非常想知道这个时间窃贼是谁,所以勾起了我认真阅读这本书的欲望。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孤儿——毛毛和她伙伴的一些事情,以及她和时间窃贼——灰绅士的一些事情。灰绅士盗取了很多人的时间,让别人不去做有意义的事情,比如:不陪自己的母亲,而将她送进养老院,将所节省的时间给盗走。可当灰绅士遇到毛毛,却无法盗取毛毛的'时间,说明毛毛是个珍惜时间的小女孩。

  读完了这本书,我认为灰绅士代表着城市快节奏的生活,毛毛和朋友则代表着城市慢节奏的生活。

  毛毛是一个善于倾听的小女孩,所以她的好伙伴们只要有事就会找毛毛倾诉。虽然毛毛的方法不多,但是让倾诉者感受到自己的存在感,能够获得成功。我以后也要认真倾听,这样对方就会有存在感,对方也会觉得自己说过的话并没有白说出口,还是有作用的。

  我明白了做有意义的事并不是在浪费自己的时间,但做没意义的事就是在浪费时间,所以要多做有意义的事,少做甚至不做没意义的事情。

  《毛毛》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让我永记在心中把所悟到的道理,运用在实际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上。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2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

  今天我要跟大家分享一本书,它让我真正体会了什么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本书用眼睛告诉我祖国江山如此多娇,用脚步丈量祖国的山河如此波澜壮阔,用心灵带我飞跃祖国山河的上下五千年历史。

  这本书用了大量的诗词、史记、故事等描述了我国西域喀什、都江堰、莫高窟、江南等祖国的文化山河,看了这本书你会觉得书中的地方就跟你就置身在当地一样,感觉山河的鬼斧神工,悠悠异域风情文化,也让我徜徉在历史的长河中不愿出来。同时书里面还用了大量的拟人、排比、比喻的修辞手法,甚至是几种一起用,对于我作文、造句实在是太实用了。

  最重要的一点要跟大家分享的就是这本书的作者,他是一位很有名的'文学家,但是却辞去原有舒适的工作,孤身一人去考察中华文明诸多被埋没的重要遗址。他冒着生命危险贴地穿越数万公里考察人类重要的文明故地。这种探索勇气,这种冒险精神,这种文化传播决心,也深深震撼着我的内心。当看到这本书那细腻的文字,我仿佛听到一位长者在给我娓娓道来,我感受到了他内心的忧思,他内心的无奈,他内心的勇气,他不放弃,他想去挽救,他想传承的决心。

  是的,这就是余秋雨先生和他写的《山河之书》。从人到书的内容都让我非常震撼,通过他笔下的文字,让我不只是读一本书,而是让我了解了祖国的历史、文化、地理,也让我深深感受到了余秋雨先生对于祖国江河赤诚的热爱。这也深深影响着我。我想将来有一天,我也要去走余秋雨先生走过的路,去感受当时先生的心境,那颗深深热爱着祖国的赤子之心。

  大家和我一起来阅读和感受吧,余秋雨《山河之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3

  “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一有空我就喜欢在书的海洋里尽情地遨游,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就是法布尔的《昆虫记》。

  法布尔是有名的昆虫学家,他要把昆虫放到自己的家中,用好奇的双眼来仔细观看昆虫怎么生活、觅食、筑巢、吃东西等等。他还研究过很多比蚂蚁还小的昆虫。

  大自然原本就是一本最好的百科全书,它总是带给我们无尽的.美好。法布尔的《昆虫记》带我在昆虫王国中畅游,那里有会唱歌的蝉;有能干的水泥匠舍腰蜂;有卖力滚着粪球的蜣螂;有美丽绚丽的大孔雀蛾;有不停织网的圆网蛛等等。我现在就带你去法布尔的昆虫王国中看一种叫蜣螂的清洁工。

  蜣螂在六七千年以前,被农民在浇灌农田时发现,它每次都要滚着一个大圆球似的东西,被认为是地球的模型,因此被人误认为它非常神圣不可侵犯,所以就称它为“神圣的甲虫”。那个圆球只不是是在路上的垃圾而已,被人说是昆虫王国的清洁工。

  我因为不相信昆虫有如此的本能,我就研究了一下。我在外面找了很长时间,终于找到了一只大蜘蛛,我把它养在一棵树上。几个星期后,它在树上织了一张网,来捕食昆虫。我把一只死掉的黑昆虫放在网上,可是蜘蛛没有来吃掉食物,就像什么也没发生一样。我动了一下网,蜘蛛立刻跑了过来把黑色昆虫吃掉了。我以为是昆虫太小了,我就又把一只死掉的大孔雀蛾放在上面,还是像什么也没发生一样,我又动了一下网,蜘蛛立马又爬了过来,我这时知道蜘蛛是用网来听有没有食物的。昆虫世界真是奇妙呀!

  “读了一本书,就像对生活开了一扇窗户。”《昆虫记》打开了昆虫王国的窗户,让我看见了昆虫世界的奇妙多姿。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4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书可以使一个平凡的人变成一位举世闻名的名人;可以使一个家境贫苦的人变成一位富豪;可以使一个字也不识的人变成一位文豪;可以使……从古至今大部分成功人世都读了成千上万本书,我从小到大也读了一些书,但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我暑假读的《桃李春风一杯酒》。

  这本书主要讲述唐朝的一些著名诗人一生所经历的一些重大事情。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唐朝的科举考试,不仅需要自身才华横溢,还需要一些人向皇上推荐,所以唐朝一位诗人在科举考试落榜后总结出一句话:“想要科举考试成功,不仅你要行,向皇上推荐的人也要行。”我不禁想到我们今天的考试是多么公平、公正,让很多寒门子弟有成为名人的可能。

  我喜爱这本书最主要的原因是,它将古代的事情用现代流行语淋漓尽致的展现了出来,再加上一些幽默的话语,使我每天都陶醉在了这本书中,就连吃饭时手里都捧着它,这比打游戏还要过瘾。当我怀着留恋的心情看完最后一个字时,觉得还不过瘾,又一次翻开了第一页。

  这本书对我的影响很大,每当我遇到难题做不出来准备放弃的时候,我就想到唐朝的诗人为了一件事而奋斗了一生,这时我又重新燃起了斗志,又开始了新一轮的“战斗”;每当我遇到挫折,感觉自己仿佛是天下最倒霉的.人时,我就想到唐朝某一位诗人悲惨的命运,瞬间觉得:和他相比,自己的挫折根本不值得一提。

  韩愈说过:“书犹药也,善读者可以医愚。”读了这本书后,我深有感触,在这本书里我不仅学到了很多知识还懂得了做人的道理。我以后一定要多读书,为我的人生路多铺几块“垫脚石”。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5

  姐姐经常告诉我,看书可以变聪明,读书的乐趣就像登山一样,山登得越高越是快乐。因为有爱看书的爸爸和姐姐,所以每次返台,爸妈都会带我们去书店,偶然看到《波丽士馅饼》这本书,觉得馅饼就是馅饼,为何要叫“波丽士馅饼”,当下决定买回家研究研究,现在的它成为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故事的主角——亚苹是一个小五的学生。她的父亲因为金融风暴被裁员,在找不到工作的情形下,心情低落,常和太太恶言相向,而亚苹的母亲因为经济重担的压力和先生的颓废不知振作,产生了轻生的念头,一个没有未来和希望的家庭,竟因亚苹的机灵求助,警察林伯伯救了自杀的母亲,使得悲剧没有上演,危机化成转机。林伯伯热心地传授祖传的`馅饼制作方法给这家人,帮助他们重新站起来,给他们生活带来一线曙光。

  原来“波丽士”就是警察的意思(用英文的谐音)!我终于懂了,亚苹一家人为感谢林警察,才会想出这样有趣的名字——警察馅饼。看到这里,原本热泪盈眶的我不禁发出会心的一笑,感谢老天给了亚苹一家这么一位热心助人的贵人,否则这世界又要多一个破碎的家庭。

  读完这本书,让我觉得我是一个很幸福的小孩,不愁吃穿的我更要懂得知福惜福,还应该尽一己之力造福人群。它也让我学习到面对事情时,应抱持正面积极的态度,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我更对警察先生有所改观,原来铁汉也有温柔的一面。我推荐《波丽士馅饼》,它是一本好书,值得大家细细品味珍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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