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作文

时间:2024-01-11 18:56:41 好文 我要投稿

我喜欢作文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题集中,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切忌东拉西扯,主题涣散甚至无主题。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作文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喜欢作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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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作文1

  又到周末了,我一大早就从床上蹦了起来,迫不及待的喊醒爸爸妈妈,一家人火速赶往西静河水库。

  知道我为什么那么着急吗?原因只有一个——我喜欢钓鱼。我是一个小钓鱼迷,虽然钓鱼技术不怎么样,并且曾有两次钓鱼时不小心摔入水中,吃了不少苦头,但这并不能影响我钓鱼的爱好和信心,我仍然一如既往的喜爱钓。爸爸是个钓鱼高手,他正在慢慢叫我钓鱼技巧,我光说不练对于我来说听着太复杂,基本属于左耳进,右耳出。所以钓鱼实践才是我最大的兴趣。

  到了西静河水库,我急忙拿出钓竿装好鱼饵,“咻”地把钓线扔进水塘。我等啊等,眼睛大大睁着,目不转睛地盯着浮漂。眼睛都看酸了,也没什么动静。到我快支撑不住时,鱼漂突然抖动了一下,我一心急,马上把鱼线拉上来,结果什么都没有,哎,真是失误。我捶胸跺足,唉声叹气,呼天喊地。爸爸妈妈看我这傻样,不由自主地笑起来。

  我重拾信心,又装上鱼饵,把钓线扔进水塘里,心想:不能失误,绝不能失误!这时,高手爸爸已经钓上了一条又肥又大的鱼,拿去火炉上烤,不一会儿,香喷喷的味道把我馋得“口水直流三千尺”。看着爸爸妈妈在一旁美滋滋地品尝着烤鱼,仿佛一条条烤鱼在我眼前转来转去,太痛苦了!当我回过神时,发现鱼漂已经深深沉进水里,哈哈哈!又来一条!我吸取了前一次的教训,慢慢慢地提起鱼竿来,谁知,狡猾的鱼儿再次逃脱。呜呜呜~,一次也没钓到。但是,爱因斯坦都失败了几千次,也能成功,我这失败两次怕什么。我总结出经验,再次挑战。不一会儿,“咕咕”声响起,肚子也在反抗了。我想着:老天啊!再次给我一条鱼吧!我快饿死了!想着想着,鱼漂真的抖动了一下,又沉入水中。哈哈,谢啦!老天,我不会再失误啦!!我先猛提一下鱼竿,钩住鱼的嘴。很好,没有失误!我非常紧张,害怕还会失误。我一拉一放,和鱼儿斗智斗勇,等鱼儿没力气时,再用不慢不快的速度拉出水面。哇!可真不小呢!快了快了,快到岸边了,不能失误!耶!终于钓到了!爸爸妈妈看我钓到了这么大一条鱼,连连夸我。哇哈哈!这回你们知道我的厉害了吧!我拿着鱼,神气地走到火炉边,等待着烤鱼出炉。烤好了,我开始大口大口地吃着鱼肉。

  钓鱼的过程虽然漫长难熬,但鱼儿上钩时的感觉是多么美妙。我爱钓鱼,我要约“我想去钓鱼”,爸爸就带着我来到湖边,湖边绿树成阴,鲜花盛开,让人感到一种美好的感觉。我们去小商铺租了两根鱼竿,在湖边找个地方坐下。我把鱼饵穿进鱼钩上,这时爸爸已经稳坐钓鱼、台了,只等鱼儿上钩了,我一看着急了,连忙把钩投入湖里。过了一点点时间我就把鱼钩拉上来,可我怎么也拉不上来,有一次我差不多掉进水里,我使劲拉鱼线,旁边的人全都在看,以为我钓上大鱼了。我终于把鱼线拉了上来,可拉上来的不是鱼而是——一根破鱼竿,我再看看爸爸,他已经钓上了一条汪刺鱼了。我再换上鱼饵再钓,可连连失败,功夫不负有心人,最后还是钓上了一条体型不大的鲤鱼。我终于成功了,因为失败是成功之母,我为此次成功而欢呼。

  钓鱼让我静下心来,教我耐心地做好每一件事。最好的还是把鱼煮了,炖汤吃了,哈哈哈哈……!吃起来那是香啊,吃好饭过几个小时还在回味,我心里美滋滋的.,心里想着下次钓来的鱼是红烧的还是清炖呢!

  在暑假里别人去爬山、旅游,而我却喜欢湖边钓鱼。我喜欢那种没人打扰和幽静的世界。我还发现,现在的鱼儿都不太咬钩了,有可能平时喂得太多了,嘴刁了,我看来要换个对鱼儿更有诱惑力的鱼饵,这就是我下次要研究的目标。

我喜欢作文2

  在保时捷.法拉利.奔驰.兰博基尼.宝马......之中,我最爱奔驰slsamg。在经典的复古躯壳下,的内饰氛围同样充满了不落俗套的战斗气息。开启角度为70度的鸥翼车门不仅外观引人注目,而且并不会影响近处的便利性。飞机驾驶舱风格的驾驶舱内,混合使用了真皮、麂皮、碳纤维和铝合金材质,可选的内饰颜色也达到了5种。slsamg的内饰线条构成比较简单,但绝对有成为经典的资质,仪表盘的布局同样很简约,换挡拨片也是必不可少的,中控台部位混合应用了碳纤维和金属材质,精致的换挡杆的背后是奔驰新研发的双离合变速箱。

  车身结构:前中置发动机、后置变速箱、前后双叉臂悬挂对于一款超级跑车来说,车身形式和布局不仅直接关系着车辆的性能取向,更直接体现着车辆的性格。按照传统,全新slsamg仍然采用了前中置引擎后轮驱动的布局,发动机位于前轴之后,变速箱后置,而前后双叉臂悬挂形式更是走的`最传统的性能路线。的整备质量为1620公斤,承载式车身大量混合应用了各种铝合金材质,最大限度的平衡了车身质量和整体强度,其中钢制部件仅占车身质量的4%,主要应用在a柱部位以增加刚性。

  说到的动力系统,就必须先提及amg经典的、被广泛装备旗下各款车型上的代号为m156的6.2lv8自然吸气发动机,的m159引擎正是在其基础上发展而来的。

  amg的m1566.2lv8引擎最早在20xx年被应用在e63amg(w211)上,此后便被陆续被装备在除了55、g55以外的所有amg车型上,成功接替排量5.4l的m11列v8引擎,成为amg的新一代“通用动力单元”。与m113ml55引擎的“单顶置凸轮轴+机械增压”的形式不同,m156引擎改走大排量自然吸气的路线榨取动力,通过采用大缸径(102.2mm)短行程(94.6mm)的缸体设计和双顶置凸轮轴的配气结构,让其从骨子里成为一台擅长高转速表现的发动机,而堪比美式v8的6.208l的排气量也保证了低转速工况下的扭矩输出。

  作为m156引擎的“加强版”,上的m159发动机在多喉直喷等技术的帮助下拥有420kw(571hp)/6800rpm的最大功率和650nm/4750rpm的峰值扭矩,通过匹配7前速双离合变速箱,0-100km/h的加速时间仅为3.8秒,极速317km/h,综合油耗仅为13.2l/100km。

  而在对于高性能车型至关重要的重量方面,根据公布的数据,m156引擎的重量仅为199kg,甚至比竞争对手在轻量化上引以为傲的的4.0lv8(代号s65b40,重202kg)5.0lv10(代号s85,重245kg)还要轻盈。因此,由m156引擎基础上发展而来的m159引擎在性能更加强悍的同时,轻量化自然不是问题,前中置发动机、后置变速箱、后轮驱动的拥有理想前后质量分配(48:52)。此外,m159引擎的干式油底壳设计,也是传统的极端高性能配置,有利于车辆极限状态下保障引擎工作。

  在由和迈凯轮联合研发的slr停产之后,将成为高性能产品序列中的旗帜式车型。量产上市之后,在性能上同级的主要竞争对手包括911turbo、r8v10、lp560-4/550-2、以及同样在法兰克福车展上首发的迈凯轮mp4-12c等车型。在销售方面,将会在20xx年初在欧洲市场率先上市,含税价格为17.7万欧元。如此的定价结合出色的性能以及经典的造型,可以说的市场前景还是比较光明的。

  在法兰克福车展上,终于发布了让世人期待已久的、沿袭经典300slgullwing车型理念的超级跑车。在与迈凯轮联合开发的slr停产之后,将成为品牌的跑车。

  所以我爱上了slsamg!

我喜欢作文3

  红酥手,黄縢酒。满城春色宫墙柳;东风恶,欢情薄,一杯愁绪,几年离索,错,错,错!春如旧,人空瘦。泪痕红浥鲛绡透;桃花落,闲池阁,山盟虽在,锦书难托,莫,莫,莫!

  陆游《钗头凤·红酥手》

  沈园之中,微风和煦地吹着,小径两旁立着形态各异的石山,花红柳绿,古朴典雅,温婉美丽。礼部会试失利的陆游低头走在其中,如此的美景不能将他心中的忧愁排遣分毫,迎面走来一位绵衣女子,陆游惶惶然抬起头,正与那女子四目相接——那女子,竟是他的前妻唐婉。二人都怔住了,目光纠缠交错,一瞬间太多的情感徘徊在眼波流转之间,是依恋,是念旧,是惊喜,是感伤,是不舍,是痛苦。只是短短的几分钟,却像过去了千年万年。终于,唐婉缓缓回过神来,幽怨地望了他一眼,留下一声浓重的.叹息,迈开了沉重的步伐,移向院子的另一边那里,有她现在的夫君赵士程在等着她。许久未动的陆游终于清醒过来,循着唐婉离开的方向飞奔而去,然而,却只能遥望池中水榭上,唐婉与赵士程说着话,红酥手勾住玉壶,浅酌慢饮。陆游看着这似曾相识的一幕,不觉满眼泪盈,一刹那,仿佛听到了有什么东西碎掉的声音,浑身软弱无力。他长叹一声,一步一步挪到粉壁之前,写下了《钗头凤·红酥手》,然后怅然若失地像池中小榭望了一眼,转身离去。"曾经沧海难为水",赵士程虽给了唐婉极大的抚慰,但陆游依旧在她心里的最深处,分量从未减轻,于是她看到陆游的词后,又在下面题了一首《钗头凤·世情薄》。后来这段刻骨铭心的故事,成为了千古绝唱。

  陆游极重情义,对国家忠心耿耿,对爱情始终从一,我最喜欢他这一点。他坚持抗金,对收复中原矢志不渝,尽管在仕途上不断受到当权派的排斥打击,他还是坚定不屈地努力着,中年终于得以入蜀抗金。晚年他尽管退居家乡,但依然通过诗词创作来抒发政治抱负,反映人民疾苦,批判当时统治集团的屈辱投降,风格雄浑豪放,表现出渴望恢复国家统一的强烈爱国热情。陆游如此的努力,却终是没能看到"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的那一幕。

  陆游关心百姓疾苦。淳熙七年春,抚州大旱。五月大雨,山洪暴发,淹没大片田地和村庄,洪水冲到抚州城门口,百姓饥困潦倒。陆游密切注视灾情发展,写下"嘉禾如焚稗草青,沉忧耿耿欲忘生。钧天九奏箫韶乐,未抵虚檐泻雨声。"的诗句,同时上奏"拨义仓赈济,檄诸郡发粟以予民"。在未征得南宋政府同意前,他先拨义仓粮至灾区赈济,使灾民免于饥饿之苦,然后奏请拨粮和给江西地方官下令发粮,并到崇仁、丰城、高安等地视察灾情。这一举措有损朝廷利益,十一月,被召返京待命。行前,从宦游四方所搜集到的100多个药方中,精选成《陆氏续集验方》,刻印成书,留给江西人民,表达他的为民之心。途中又遭给事中赵汝遇所劾,竟以"擅权"罪名罢职还乡。陆游在家闲居6年后,淳熙十三年春,以朝请大夫知严州。官至宝谟阁待制、晋封渭南伯,后被劾去封号。又以"擅权"之罪罢其官职还乡。淳熙十五年,陆游在严州任满,卸职还乡。不久,被召赴临安任军器少监。次年,光宗即位,改任朝议大夫礼部郎中。于是他连上奏章,谏劝朝廷减轻赋税,结果反遭弹劾,以"嘲咏风月"的罪名再度罢官。

  陆游在文学方面有很深的造诣。他一生创作诗歌很多,今存九百多首,内容十分丰富。亦工词,杨慎谓其纤丽处似秦观,雄慨处似苏轼。但有些诗词流露出消极情绪。他初婚唐氏,在母亲压迫下离异,其痛苦之情倾吐在部分诗词中,十分真切感人,其中最有名的就是《钗头凤·红酥手》。

  陆游的身上有一种坚定不移的信念,这种信念一直支撑着他走完整个人生旅途,这种信念来源于对国家、对百姓的爱,这种爱可以感染他人,延伸到世界的每个角落。

我喜欢作文4

  自古英雄出少年。在看了霍去病传之后,我不禁遥想他的绝世风采,为他的精神和智勇而倾倒,为他那不恋奢华保家卫国的壮志而热血沸腾。

  霍去病,汉武帝皇后卫子夫的外甥,西汉王朝著名的抗击匈奴将军,中国历史上最杰出的少年军事将军。在18岁到24岁的短短几年中,他先后6次参加大规模征讨匈奴的战争,在他的带领下,匈奴被汉军杀得节节败退,而他一段段流传千古的佳话。

  公元前123年,汉武帝正式发起对匈奴的反击战争。年仅18岁的霍去病主动请缨出征,汉武帝封他为“骠姚校尉”,挑选了800名精锐骑兵归他指挥。霍去病率领这800骑兵,远离大部队数百里,在茫茫大漠里奔袭数百里寻找敌人踪迹,对匈奴首脑发起闪电般的袭击,杀敌20xx多人,其中包括多名匈奴贵族。汉武帝知道后大喜过望,封霍去病为冠军侯。霍去病的首战就以骄人的战果向世人宣布,一位少年将军横空出世了。

  公元前121年,霍去病又成功指挥了河西之战。河西即今天的河西走廊,位于黄河以西,祁连山一带,是汉朝通向西方的黄金通道,当时一直被匈奴侵占。汉武帝想与西域各国取得联系,以便共同对付匈奴,于是封霍去病为骠骑将军,发动了河西战役。在河西一战中,霍去病指挥数万骑兵迂回数千里,消灭了数万匈奴,匈奴浑邪王投降,霍去病成功收复了河西走廊,打通了通往西域之路。

  河西之战沉重打击了匈奴的力量。匈奴人悲哀地唱到:“失我焉支山,使我妇女无颜色;亡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在他们眼里,年仅20岁的霍去病是一个令人闻风丧胆的少年战神,有霍去病在,他们就不可能和汉抗衡。

  河西之战结束后,汉武帝为了奖励霍去病的军功,在长安为他建了一座豪华的住宅。而霍去病却铿锵豪迈地回答:“匈奴未灭,无以家为也!”

  公元前119年,为了彻底消灭匈奴主力,汉武帝发起了规模空前的“漠北大战”。霍去病毫无争议的成为了汉军的主帅。在深入漠北寻找匈奴主力的过程中,霍去病率部长途奔袭两千多里,对匈奴左贤王部进行攻击,在消灭匈奴7万多人后,在匈奴人的狼居胥山上建立起高坛举行祭天封礼庆祝胜利,在历史上留下了著名的“封狼居胥”。之后,霍去病继续率军深入追击匈奴,一直打到翰海,也就是今天的'俄罗斯贝尔加湖,才凯旋回朝。被汉武帝拜为大司马一职。这时的霍去病年仅22岁。

  公元前117年,霍去病不幸病逝,年仅24岁。汉武帝特命陪葬茂陵,把他的墓冢建成巍峨的祁连山形状,墓前陈列“马踏匈奴”等大型原雕石刻,以表彰他远征匈奴的丰功伟绩。

  我喜欢霍去病,是因为他为国忘家的精神。霍去病的姨母是皇后,舅舅是大将军卫青,家世显赫,但他却从来不曾沉溺于富贵豪华,而是将国家安危和建功立业放在一切之前。“匈奴未灭,何以家为?”弱冠之年的霍去病短短八个字震撼人心。

  我喜欢霍去病,是因为他有勇有谋的能力。汉武帝曾经想亲自教他孙武兵法,他却回答:“打仗应该随机应变,而且时势变易,古代的兵法已不合适了。”霍去病不拘泥于习俗常规,而是注重随机应变、因地制宜,所以才能屡建奇功、决胜千里。

  我喜欢霍去病,是因为他坚韧不拔的耐力。战斗都是在干旱荒凉的沙漠地区进行的,条件非常艰苦,但是他却能始终如一、攻坚克难,崛起于行伍,建功于塞外,直至取得全部战役的胜利,为西汉王朝的安定立下赫赫战功!

  霍去病以他保家卫国的精神、势不可挡的锐气、充满新意的思想彰显了他的大智慧、大决断、大无畏,千古传颂。

  古人不远,古人的精神永在,激励我、激励我们前行——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

我喜欢作文5

  我喜欢走路。读书写作累了,就出门走路。有时候,约个可爱的人儿,两个人一起走,但是两个人一起走时,一半的心在那人身上,只有一半的心,在看风景。要真正注视,必须一个人走路。

  一个人走路,才是你和风景之间的单独私会。我看见早晨浅浅的阳光里,一个老婆婆弓着腰走下石阶,上百层的宽阔石阶气派万千,就像山一样高,她的身影柔弱如稻草。我看见一只花猫斜躺在一节颓唐废弃的断墙下,牵牛花开出一片浓青艳紫缤纷,花猫无所谓地伸了伸懒腰。夜色朦胧里,我看见路灯,把人行道上变电箱的影子胡乱射在一片工地白墙上,跟行道树婆娑的枝影虚实交错掩映,看起来就像罗密欧对着朱丽叶低唱情歌的那个阳台。但有时,也会看见前方晃过来一个酒鬼,将醉醺醺的手搭在你的肩上。“喂,小鬼。要喝一口吗?”酒鬼将还剩下一半的.啤酒瓶举在我面前摇了摇。“未成年人不能喝酒的,大叔。”我一脸无奈的答道。他嘴里喷出的酒气熏得我的鼻子直发酸。“可惜了,明明是一瓶好酒,”酒鬼大叔看了一眼酒瓶子,将举起酒瓶的手放下,又使劲拍了拍我的肩膀,好像我的肩膀是他的仇人一般,要将它痛扁一顿,“算了,那你把我带回家吧。”“我为什么要把一个陌生人带回家啊?”我愣了愣,一把将他推开,感觉酒鬼大叔已经神志不清了。被我推开的大叔一个踉跄差点跌倒,不过倒是站稳了。他像看傻子似的看向我,饮了一口酒说道:“你这个小鬼在说什么啊?谁叫你把我带回你家了?我是叫你把我带回我家!”“可我不知道你家在哪儿啊?”我不耐烦地答道,只想快点结束对话离开这个倒霉地方。“不知道我家在哪儿跟把我带回家有关系么?”酒鬼大叔一脸正经地说着不正经的话。说完,他摇摇晃晃的走向人行道,那姿态让我想到了《白蛇传》里的蛇精。不过他继续走下去,走到马路中间被车撞了就大事不好了吧?不过,他倒是没事,只是我差点被吓得半死。只见他站在马路中间,岔开双腿,一手举着啤酒瓶,另一只手五指张开向前伸出,做出好像外婆家门上门神般夸张的姿势,瞪着个牛眼仰天大喊“出租车!”没错,在距酒鬼大叔不到五十米开外,一辆出租车正行驶过来。不过这位出租车司机好像见拦车的是位醉汉,不想惹祸上身,于是轰了轰油门,加速想要从酒鬼大叔旁冲过去。酒鬼大叔发现出租车要逃跑,怎么可能就这样发过它,这可是他唯一回家的途径了。他犹如蓄势待发的猛虎般,朝着出租车扑了过去。不过螳臂当车如何挡得住?这位出租车司机倒是老练,几次变道便把酒鬼大叔甩了下去。出租车很快消失在路灯的阴影中,酒鬼大叔就这么躺在沥青路上不起来,好像是酒劲发作,昏睡了过去。我正要离开这个让人不想久待的地方,又有一辆出租车驶了过来。不过情况会一样吧?谁也不愿意搭理这样一个麻烦。但出乎意料的是,出租车居然减速了,并且停在了酒鬼大叔身边。“先生,你没事吧?”出租车司机从驾驶室出来,是个比我大不了多少的就业青年。他拍了拍大叔的脸,见他没反应,又将他拖进出租车,并在他身上翻找着什么。不会是想趁机赚点“小费”吧?所以说,善良的人最容易遭到误会,只见青年出租车司机从酒鬼大叔上衣口袋里翻出一张小卡片,又从自己衣兜内摸出手机,照着小卡片上的电话号码打了过去:“喂?是和王先生熟识的人么。啊,太好了,幸好他在自己的名片上写有家里的联系方式。好的,我马上把他送过去。”又一辆出租车很快消失在了路灯的阴影中。不过,同样“消失”的,还有那个醉醺醺的大叔。

  我喜欢走路。在家中待久了,就出门走路。有时候,也希望再遇到像酒鬼大叔那样需要帮助的人,那样我就学青年出租车司机,尽自己所能,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所以,我喜欢走路。

我喜欢作文6

  李白(701年762年),字太白,号青莲居士,唐代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

  被后人誉为“诗仙”,与杜甫并称为“大李杜”。他5岁读书,15岁已有诗赋多首,喜好剑术,24岁辞亲远游,30岁到40岁之间,李白入仕遭拒后过起隐居生活。42岁李白的诗词通过贺知章的引荐得到唐玄宗的赏识,被供奉翰林。但是好景不长,由于受宦官报复被返还。55岁安史之乱爆发,57岁到59岁他被安史之乱波及流放。61岁赋《临终歌》与世长辞。

  李白一生喜好游览名山大川,在他的六十一年人生当中,有大半生都是在外游历。他去过的地方数不胜数,基本走遍了大半个中国,是一位真正的旅行家。他在峨眉山写下了《峨眉山月歌》;在六代古都金陵,他感慨颇多,写下了《登金陵凤凰台》;在他离开时写下了《金陵酒肆留别》;在秋浦河他写下了《秋浦歌十七首》;在竹林寺他留下脍炙人口的《静夜思》;在天姥山他写下了梦幻朦胧的《梦游天姥吟留别》;还有我们熟知的《望庐山瀑布》、《望天门山》、《早发白帝城》等等。李白在欣赏自然美景的同时,还凭借自己的超凡想象和浪漫主义情怀抒发自己的各种感情。

  除了旅行,李白还特别喜欢交友。他的诗人朋友特别多。他最好的`朋友应该是汪伦“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诗圣杜甫也是他很好的朋友,李白年长杜甫十一岁,他们曾多次为互相写诗。比如李白写的《沙丘城下寄杜甫》,《鲁郡东石门送杜二甫》,杜甫的《梦李白》、《赠李白》、《春日忆李白》等。李白和知己孟浩然分开时写下了《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在王昌龄被贬时李白写下了《闻王昌龄左迁龙标遥有此寄》。贺知章为李白“金龟换酒”,李白为贺知章写过《对酒忆贺二首并序》。

  李白不仅是“诗仙”,还是“酒仙”。作为酒仙,他最与“凡人”不同的地方就是喝醉了诗却写的更好!他与朋友在一起喝酒:“两人对酌山花开,一杯一杯复一杯。”与朋友离别时喝酒:“金陵子弟来相送,欲行不行各尽觞。”开心时喝酒:“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忧愁时也要喝酒:“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

  酒与月是李白最忠实的伙伴。《月下独酌》这首诗就是写李白在孤独,寂寞时与月亮共饮的故事。“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花丛之中,一壶美酒,开怀畅饮,可是却无人作伴。“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一举杯,明月成伴,一低头,身影相陪,真是潇洒!“月既不解饮,影徒随我身。暂伴月将影,行乐须及春。”可是月亮远在天边,它不能与李白共饮,影子虽近在咫尺,但也只能默默跟随,无法真正交流。他转念一想,能够在花间月下饮酒作诗,仍是赏心乐事,还是要及时行乐。“我歌月徘徊,我影凌乱。”李白已半醉了,他又唱歌又跳舞,憨态可掬。他醉跟向天上望去,月亮好像在随着他歌唱的节奏徘徊起舞,他向下望去,地上的身影更是随着他的手舞足蹈而摇曳不定。“酷时同交欢,醉后各分散。永结无情游,相期邈云汉。”他即将沉醉了,他意识到要和月亮和身影分散了,于是,与月亮和身影做出长久的决定,相约在高远的银河再见!生于盛唐时代的李白具有非凡的自信心和奋发进取的精神。“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他是热情豪放的,“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他是傲岸不羁的,“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他又是天真烂漫的,“小时不识月,呼作白玉盘。”

  李白就是这样一个伟大的诗人,作为诗仙当之无愧!

我喜欢作文7

  我喜欢夏日,初升的太阳像一位染料工,慢慢地染红一朵朵云,把远处枝头悠悠的绿调和成一抹迷人的紫。微风轻拂过我的面颊,一天的生机便勃勃不息。

  我喜欢在初春微风的轻拂中踏上田间的小路,看一块块平平整整、油油亮亮的麦田。田块紧挨紧地排在一齐,连成一张无边无际的绒毯,且像是翠禽的羽毛织成的。碧绿多绒的地毯激发我想在上头躺一躺。麦田在细微的风中歌唱,空气中的水分子也欢快地鼓掌,麦棵一摇滴落几滴露珠,分散阳光,映出七彩的颜色。

  我喜欢看山上的野草,在秋风里泛着金辉,在山脚下,山腰间,山顶上,到处都是。原本以为阳光太过于热烈才使得小草泛起黄色,可夜幕低垂,那满山的`野草依旧泛着黄色,像夜空中的星星,发光发亮,装饰着整座山,构成一幅美景。

  我喜欢水边高高的蒿草,像芦苇,在微微的晚风里摇曳。如果这时有一叶孤舟泊在岸边就好了。待白昼逝去,柔和的月光洒过来,晚风吹过小舟,小舟轻轻摇晃,河水静静流淌,天地一片莽苍,像极了一首诗:“细草微风岸,危樯独夜舟。星垂平野阔,月涌大江流。”

  我喜欢冬天的阳光,在冷冷的霜晨展开。我喜欢那份宁静致远,没有喧哗的光和热,缓缓地不着痕迹。中午,满操场散坐着晒太阳的人,那纯属于学生时代的青春,纯净得一尘不染。我喜欢雪花的轻而温柔。在神秘的夜色里,翩翩飞舞,迷朦不可测。三片,五片……无声无息,飞向寒冷的大地。

  我喜欢晴朗的日子。这样的清晨睁开眼,天地就是灿烂的,唤醒了沉睡一夜的愉悦心境。如果在家里,必须要赖在床上几分钟,看雪白的墙壁上,阳光欢快地舞蹈,像顽皮的精灵。我找个地方闲坐下来,想象着自我的头发由黑变黄再变红,一向到阳光照到山的那头。顶着一头彩虹回家,躲进自我的小屋。

  我还喜欢花,不管是哪一种。我喜欢冷艳的秋菊、浓郁的玫瑰、平和的百合,淡雅的水仙。我也喜欢开在山野间那些不知名的小花,十字形的、球形的、星形的……我相信上帝在创造百花时,赋予了它们同样的尊荣。

  我喜欢看一点书。在一灯荧荧之下,看书上的字一行行反射出荧荧的光,像镶上了一层金边,在我的眼底流动。我喜欢用纸壳做一个灯笼,里面放上一截长长的蜡烛,等到爷爷奶奶都睡熟了,我就把灯笼点亮来看书。夜读之余,我喜欢拉开窗帘看看天空,看看远处山坳里微微摇晃的灯光,那样模糊那样温柔,是不是那里也有一个夜读的人呢?

  我喜欢一些旧东西。那张奖状是小学时被评为优秀少先队员获得的,记得当时我昂头问校长:“我的奖品为什么不和三好学生的一样?”。那一张照片是在我有了第一部手机的时候偷拍的:父亲用毛巾捂着脸,动作很搞笑。那一块玉是母亲送给我的,她期望菩萨能够保护我免遭困顿与伤害,之后母亲说我不适合戴玉器,让我摘掉。可我此刻还戴着,因为我喜欢。戴着这块玉心里就暖暖的,看到那张照片就会偷偷地笑,看到那张奖状就会想到当时天真的模样。我喜欢沉浸在这些完美的回忆里。

  我喜欢在黄昏的时候来到小桥边,风吹来一阵阵麦香,从我的鼻尖流过。那被夕阳照耀,像披了黄金色的盔甲的农夫在寻找着大地的含义。我在小桥边徜徉,桥下铺着阳光,一时觉得流淌着的是一粒粒的麦子。那种原始而淳朴的意象总是能深深感动我的心。

  我还喜欢交友。在某个下过雨的午后,在檐雨滴答的窗前访旧真是美,不明白太阳从哪家的屋背上悄悄露出头来,而后忽然热闹起来。我们走在青柏的阴凉下,慢慢地走着,倾谈着,那迷人的午后似乎在演奏着一支轻快的乐曲。

  世上的这一切,我都深深地喜欢。我喜欢能在我心里充满着这样多的喜欢。独自想象几十年后的日子,那时候必须会更完美。

我喜欢作文8

  在众多各式各样的书籍中,我最喜欢的一本是《夏洛的网》。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大作家——E。B怀特。原来他是个散文家,后来兴之所至,又写起了儿童文学作品,成了一位著名的儿童文学作家。他一共只写了三部童话,《夏洛的网》就是其中之一,位居“美国十佳儿童文学名著”的首位,如今已成为世界儿童文学的一部经典作品。

  这本书是在我三年级时,班主 任刘 老师赠给我这个“小诗人”的。它寄托着 刘 老师对我的期望和祝福。每当看到它,我就会充满自信,想起 刘 老师的谆谆教诲,我就会不断努力,认真学习。

  《夏洛的网》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段珍贵的友情。蜘蛛夏洛为了让自己的好友小猪威尔伯免遭被做成烤肉的灾害,用尽自己的生命帮威尔伯创造出一个又一个奇迹。最后,威尔伯获得了生存下去的机会,快乐安详地在牧场度过了一生。而夏洛,就这样悄无声息地在那个已经被遗弃的曾经是集市的空地上死去了,它死的时候,没有谁陪在它身边。结局虽是有些悲伤,但还是那样的耐人寻味。这也使我爱上了这本书。

  无论在什么时候,我都会不厌其烦地去翻翻这本书,试着找回原来的那种感觉。书中有句话总是让我感动不已,那是夏洛和威尔伯诀别时说的话:“生命到底是什么啊?我们出生,我们活上一辈子,我们死去。一只蜘蛛,一生只忙着捕捉和吃苍蝇是毫无意义的,通过帮助你,也许可以提升一点我生命的价值。谁都知道,人活着该做一点有意义的事情。”夏洛说得太好了,人的一生是漫长的,但如果你不好好珍惜,不做出什么有价值的事,你会觉得自己的生命失去了意义。而像夏洛一样帮助他人是非常可贵的。我们也要像夏洛一样,无私地去帮助别人呀。

  剧中有几个主人公,他们的'特点各不相同。夏洛就是那只蜘蛛,它舍己为人,总是默默地为别人奉献,甚至付出了生命。它勇敢顽强,任何困难都不怕。结局上说虽然夏洛的后代有成千上万亿个,并且个个都是心灵美好的,可是没有一只能够取代夏洛在威尔伯心中的位置。因为像夏洛这样的人是不常见的,它是无可比拟的。既是忠实朋友,又是写作好手。而威尔伯这只可爱的小猪则是一个纯洁的化身。它虽然懂得不多,但是它友好,并且善解人意,在任何时候,它都是那样憨厚可爱。它也非常注重友情,在夏洛快离开时,威尔伯拼命想要挽留,它不想让夏洛一个人孤零零地死去。可见它们俩的友谊多么深厚啊,这是任何人都改变不了的。书中还有一个女孩儿,叫弗恩。她是个善良,充满正义感的女孩儿。当初,威尔伯是只落脚猪,弗恩的父亲准备杀了它,弗恩以理服人,父亲拗不过她,勉强被说服了,弗恩便因此获得了小猪的抚养权,威尔伯就在她的手中越长越大,长得又白又胖,跟其它猪没什么两样。可以说弗恩也是威尔伯的救命恩人啊。这个故事中的人物都是善良美好的,因为有了他们,整个故事都变得温暖起来。

  看完这本书后,我明白了,友谊是非常珍贵的。人与人之间的友谊有时能改变很多事情,让一个人变得伟大起来。朋友不是万能的,但没有了朋友是万万不能的。朋友并不渺小,不要认为他们不会给予你多少,到关键时刻,朋友会挺身相救,能够帮助你完成一切难题。珍惜你身边的朋友吧,总有一刻,你会需要他们的。

  自从看完了《夏洛的网》,我开始试着多交些朋友,并且总和他们交流,时间久了,大家都有了默契。每次在我值勤时,都有同学主动帮我记载家作,并且将老师讲的重点都记下来给我,从来不少任何内容。对这些朋友们我真是感激不尽啊!看来,朋友真的很重要呢。

  珍惜身边的每一份友情吧,在陷入困境时,他们会是你的救命稻草。用心、真诚地去对待每一个人吧!

我喜欢作文9

  俗话说得好:“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一句话能让人走向成功和辉煌,也能让人走向失败与毁灭。但那只取决于你如何看待这句话,怎样面对你现在所处的环境,有可能只是一念之差,就会使你离正确的道路越来越远。在浩如烟海的名言中,我独对“今日事,今日毕”这句名言情有独钟,因为我曾吃过这样的苦头。

  在那我美好的记忆中,保留着一份永远挥散不去的记忆,它使我正真认识到了这句名言的重要性。

  那还是小学生活的时候,也是我刚刚任命英语课代表的时候,我成为班干部,当然要为班里处理“政事”。任命的第一天,老师毫不留情的交给我很多事情,让我在一个星期内全部搞定,不知是我第一次接触这样的事,还是我懒惰的毛病又犯了。从星期一开始了这样的生活:星期一,我怀着激动的心情思考着如何完成老师交给我的任务,但面临着一个个我未曾做过的事情,我有点手足无措,正在这时,我拖延的毛病又犯了,想着还有明天,于是,我放下了这些事情;星期二来了,我看了一眼那些事,自言自语道:“还有三天,不急不急,今天就不忙这些了。”星期三很快来了,我又是以同样的方式安慰自己,并且又玩了一天;星期四也是如此的过去了……一转眼,星期五,我工作的最后一天到了,可我还在玩耍中。在一节体育课,我正玩得很High时,一个同学开着我的玩笑:“沈班长,你的职务好不好啊?给我们分享分享你的工作经验吧!我们也好体验体验当班干部的滋味!”正在哈哈大笑的`我,突然停止了笑声。对了!老师分给我的工作还没做了呀!“我先回班啦,班里的事我还没做了!等我做完了,再和你们分享吧!”我撇下一帮看着我匆匆离开的背影并站在原地发呆的同学们,独自一个人拖着哭腔飞奔回班里。那时已经是上午最后一节课,并马上就要放学了,我看着桌子堆着的一大堆东西,我不禁的哭起来,真后悔前两三天为什么没有处理掉它们,一直拖到现在。唉!可世上没有后悔药,现在赶快干啦!我强压住心头的悲伤,拿出笔,奋力的干起来。可时间是有限的,在忙碌的过程中,下课铃响了……

  一中午的时间,算是把那些任务都做完了,却是非常的不认真,马马虎虎的,老师批评了我,批评我第一次做任务就这样不认真。而且因为中午没睡觉,一下午都处于“梦游”状态中……这件事,时时的警告着我:千万不能再犯拖延的毛病!

  那次,我曾读过这样一篇文章,讲的是发生在两位禅师之间的一段故事:在永平寺里,有一位八十多岁的老禅师在烈日下晒香菇,住持道元禅师看到以后,忍不住说:“长老,您年纪这么大了,为什么还要做这种事呢?请老人家不必这么辛苦!我可以找个人为您代劳呀!”老禅师毫不客气地道:“别人并不是我!”道元禅师说:“话是不错,可是要工作也不必挑这种大太阳的时候呀!”老禅师说道:“睛天不晒香菇,难道要等阴天或雨天再来晒吗?”道元禅师一时语塞。

  是的,今天的工作,必须今天完成。我们必须知道,“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这首《明日诗》的确很有道理呀!所以,今天的事,一定要在今天完成,千万不要耽搁到明天,因为明天也有明天的事情要完成。如果我们每天都把事情耽搁下来,那事情岂不越积越多,将无法准时完成。从今天起,我们必须充分利用时间,好好的分配时间,把今天的事情准时完成,以等待明天的到来。

  “今日事,今日毕”,这句名言时时刻刻地提醒着我,不要把事拖到明天,今天必须把今天的事做做完,并且要保质保量。现在的我,这一毛病早已改掉,今天不仅要做今天的事,还有做些明天的事。

  今日事,今日毕!

我喜欢作文10

  在这个悲伤的寒假里,我种下了一株含羞草。因为我想把春天的希望,寄托在她的身上……

  含羞草的种子是我的网课老师通过邮寄的方式送给我的。当我把含羞草的种子洒在精致的花盆里的那一刻,我就希望她能快快长大,长成一株健壮的含羞草。

  带着期盼,我每天都会去观察我的含羞草,可是一天过去了,没有发芽,两天过去了,还没有发芽……我等呀等,等呀等,等的我望眼欲穿。直到第八天,终于有一粒种子破土而出,只见她细细的花枝托举着嫩绿的花瓣,使劲儿的往上生长,仿佛要弥补前几天带给我的失落。之后的接连几天里,种子一个接着一个连续发芽,看到这一幕,我心里欢天喜地,急忙把爸爸妈妈也叫了过来观赏,爸爸妈妈看见了也开心的不得了,赞扬我这几天对种子的悉心照料。这时我用手轻轻地碰了一下花瓣,花瓣便像极了害羞的小姑娘一样,低下脑袋,渐渐合拢起来。又过了好多天,一个个含羞草就像一把把雨伞一样,绿色的“雨伞”渐渐的把空荡荡的花盆填满了,花盆里一下就变成了绿色的天堂。就这样,发芽的嫩苗们继续茁壮成长,没过多久,她们都长成了一株株挺拔的含羞草,高高地昂起小脑袋,直直地耸立着,好像在自豪的呐喊:“我们终于长大啦!”

  是啊!含羞草长大了,悲伤的冬季也已经过去,我们终于迎来了充满希望的春天!

  你们喜欢什么植物呢?月季花、玫瑰花,还是迎春花?我喜欢含羞草。

  含羞草的茎上有许多小毛,摸上去毛茸茸的,舒服极了!茎的颜色是翠绿的,远看就像一根绿色的细线。

  含羞草的叶子是椭圆形的.,许多小叶子整齐地排着队伍,犹如军人叔叔排着整整齐齐的队伍。

  它为什么叫“含羞草”这个名字呢?是因为它很害羞,当你的手稍微轻触一下,它就会一个个地收拢起来,过了大约几分钟后,它又小心地张开;但是它只要听到有一点声音,就立刻收拢起来,仿佛是一个害羞的小姑娘,不敢见人似的。

  含羞草的花是粉色的,许多细丝拼接在一起成为一个圆形,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一只粉红色的小兔子在草丛里玩耍,只露出了一个尾巴。

  含羞草,不仅有淡淡的清香和美丽的花朵,还有一定的药用价值。

  我喜欢含羞草!它非常美丽,非常可爱。

  含羞草,一种有趣的植物。

  含羞草的身体小小的,叶子两边是对称的锯齿线,一片片小小的叶子,非常规则、整齐。有趣的是它可以和我们“互动”。之所以含羞草会和我们互动,是因为它有自我保护能力,不管是刮风下雨,还是外来的攻击,只要叶子一闭,都没有太大问题。当我们用手一碰它,含羞草的叶子就两片两片整整齐齐地躲了起来,看上去就像一条又短又粗的线条,哈哈!真是有趣、可爱。

  我心中一直有个问号,为什么它要被称作含羞草呢?妈妈耐心地告诉我:“宝贝,它之所以被称为含羞草,因为它叶子合拢保护自己时的样子和动作很像害羞时的我们,捂着脸,不让大家看见。含羞的意思就是害羞,所以它的名字叫含羞草。”

  在我眼里,含羞草是可爱的,在有些人的眼里,它是有趣的,那在你们眼里它是什么样子的呢?

  我家有着一盆含羞草,她有着苗条的身躯,就像一位小姑娘。

  如果你从远处看,它的茎就像一根光滑的长绳,但是当你走近一看就不同了,原本光滑的外表,顿时长满了细小的刺,好像时刻在提醒人们:只许观看,不许乱摸。每次当我想摸它时,妈妈总是提醒我要小心。

  它的叶片上有着许多小叶片,好像一个个小家庭组成了一个大家庭。每次当你碰到它时,它就会立刻合起来,就像一位位警惕的军人,时刻保持着警惕性。

  含羞草的花是粉色的,从远处看,好像小白兔的尾巴,毛茸茸的,十分好看!

  哦!对了,它还有果呢,这个果叫做荚果,是不是可以吃哦?如果你不注意去看,还以为是一颗颗松果。

  含羞草可以预报天气:如果你碰它一下,如果合的慢,就说明明天要转晴。如果合的快,就说明明天由晴转阴,或是快要下雨了。

  怎么样?这就是含羞草,你们喜欢它吗?

我喜欢作文11

  我喜欢那个简简单单,单纯爱音乐的她,从五年前便爱上了她。并不是追星般的,是发自内心的。

  她,在五年前的那个夜晚以绝对的优势成为冠军,从此她便不平凡了,我还以为她会闪闪发光,会很成功,但是当她一出道,质疑的声音便多的数不胜数,什么春哥?但是坚强的她以一句:“他们说的不是我”,我真的很感动,五年前,玉米们对这些语言都很痛恨,但是,那些骂他的人,难道你没有发现,玉米们不再去理你们了,因为玉米是素质粉,不会去浪费口舌骂你们,所以请你们不要以为是我们放过你了,知道么?

  我还以为只要玉米们不管,质疑的声音会变淡,但是没有想到的是,不但没有变淡,反而更加活跃,不仅是语言,竟然用PS来做照片。你们是怎么想的呢?你们去侮辱一个单纯爱音乐的女孩就这样么?是嫉妒她比你们唱歌好?还是嫉妒她的粉丝多了?还是嫉妒她的身材比你们好?所以我想请你们不要再去攻击她,每次我看到她只用一句话带过你们的辱骂,我真的很感动,很想哭,你们以为她是无坚不摧的么?不是!她不会伤心么?不是!她只是不想让玉米们担心,你去看看你们喜欢的明星,会为了你们专门和公司吵架而走普通道下飞机么?会为了你们下着雨放歌么?会在签售会的时候,每张签完以后还真诚地看着你们的眼睛说谢谢么?你们的明星会么?所以你们没资格去评论任何偶像,你们骂她,你们有能耐出道,有能耐去唱歌呀,看看是你的粉丝多还是她的粉丝多!

  在20xxWhyMe演唱会上,她最后在唱流言的时候我哭了,一个单纯的女孩心也是会痛的,难道骂她的那些人听完了以后,心一点点也没有动么?五年来,她变了好多,你们没有发现么?她的头发不再是竖起来的,而是乖巧的落下。打扮也不再是那种帅气的中性打扮,而是走向了细腻的女性化。她不再排斥裙装,她五年来,穿过婚纱,长裙,旗袍。难道她还是你们所谓的春哥么?不是!!

  她为了让玉米少花钱,而跑去跟老板谈价!为了替玉米省钱,而代言手表时选了最便宜的一款!看到车后有玉米追逐她,不顾安全跟司机抢方向盘,最后没达到目标,大哭一场!受了委屈隐忍着什么都不说,埋在心低,脸上始终有着淡淡的笑!在唱那首北京一夜时说:这首歌是我欠你们的!在演出时穿着一件土土的黄色衣服,说她想让大家跟最开始一样,看到一个简单的李宇春!会对记者说:说我可以,别说玉米,她们是无辜的!在首唱会上说了很多我知道,并且说我有今天的一切是因为你们的坚持,因为你们的坚持和你们的努力成就了我现在的一切!在玉米没有任何防备下,不在说感谢,唱了那首无可救药!说自己是天煞孤星!说一切都是过往眼云,终将失去!为了玉米等她的`事情跟工作人员发火:等,等,往死里等!在拿奖时说:你们的努力我拿到了,你们就像这星星幕上的星星,虽然不是每一颗都闪亮,但只要一抬头就在我身边!会在大热天穿着一件无袖的衣服,理由是我觉得她们比我更辛苦!会在暴雨中唱歌与台下人一起不打伞会边淋雨边提醒玉米不要忘记吃感冒药!会把她所在乎的人记在心间!

  五年前我只是单纯的喜欢你,但是五年后的今天我决定以后要爱上你,因为你真的打动了我,我喜欢过太多太多明星,但是我没有发现,你的细腻远远超过了那些在聚光灯下,闪耀的女明星们,我喜欢上你了。

  因为有李宇春,所以玉米们成立了爱心基金会。

  因为有李宇春,所以玉米们一个个变得环保。

  因为有李宇春,所以玉米们变得坚强。

  因为有李宇春,所以才会有玉米们。

  她说:“我在等,等玉米狂热退去的那一天,到那一天,欠玉米的情也就还清了!”你从来没有欠过我们,是我们欠了你。

我喜欢作文12

  一个人等待,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看无聊至极的动画,一个人享受宁静的寂寞。

  可怜的孩子,阳光太早洒在你身上了,你再等一等,请再等一等,我就回来陪你。

  第一次被刺眼的阳光词的睁不开眼而哇哇直叫,耳畔响起你稚嫩的声音:“妈妈,这是什么东西呀?”我停止哭喊,慢慢睁开眼,水灵的双眼,直直的盯着我,我被逗得哈哈大笑……

  爸爸妈妈总是拼了命的工作,总撇下我们,独自吃饭,每次都是我洗米,你煮饭,围着灶炉火取暖,火光照得我们脸通红,像极了苹果,你还为因为你的疏忽而被烤焦的我的手套而自责,又为我淘气用彩色笔在你的作业上创作的事而责怪我,不知道为什么小时候眼里总溢满了水,好像只要一不小心就会永无止境的溢出来似地,你的心就像泄了气的皮球一般,又恢复了柔和,把我拦在怀里让泪水浸透你的衣襟,你拍打着我的肩,把我说得天花乱坠,虽然每次也总是那几句,但我却总是神奇般的不哭了。我喜欢你,因为你的眼总比妈妈的柔和;我喜欢你,因为你抱我的感觉;我喜欢你,因为你身上特有的让人想依赖的味道。

  我总是在楼梯口等着你,可是你总是很少下来,放学的时候,我总是想着快乐的小鸟,奔向车棚,在像只小白兔似的安静的站在你自行车旁,很有趣的看着几个人围着车子转,每每他们走后,车子总会发出“气——”的一声,还觉得很好玩,等到一大群人涌过来的时候,我总是急促的寻找你的身影,在狂奔过去,拉住你的手亲昵的喊你一声,我们总是互相配合,很快就把车推出来了,再慢悠悠的推车回家,也不管后面的人怎么喊:“哪个王八蛋,放我的车胎气?”都不管,自顾自的走着,我总是很高兴的告诉你学校里谁上课发言又闹笑话了,谁又被表扬了,你总是很风趣的评论着,路上总有一些你的同班同学,都你说:“余婷婷,十六周岁未满可是不能载人的哦!”你总是会反驳几句或是笑笑,我们总是追赶落日,我在这后为你加油,而你总是使劲踏着自行车,那年你六年级,我一年级,我喜欢你,因为你愿作一位我忠实的听众;我喜欢你,因为你和我一起回家的味道;我喜欢你,因为你让我度过了最快乐最童真的一年。

  我总是第一个回家的,把作业放在桌上,一边做着习题,一边等你回来,等听到你关门的声音就知道你回来了,“我—回—来—了!”你背着书包冲上来,一放下书包,第一件事就是问:“老妹!有吃的'没?我快饿死了”这时我就会发下笔,那些饼干给你,你总会像几天没吃饭一样,吞着饼干,再咕噜咕噜吞下一大杯冰水,大概是因为这个缘故,现在你的胃一直不好,我总是一边煮饭,一边看你把饼干渣子从本子上拍打下来,在继续一边吃饼干,一边做作业,有时也常和我说起你今天又被老师怎么了,你那是其实蛮努力的,但成绩一直很差,我有时也会鼓励你一下,每每这时的你总会很振奋的说“我一定要成绩好起来!”那年我四年级,你初三,我喜欢你,因为你的可爱;我喜欢你,因为你让我成为你的诉苦对象;我喜欢你,因为你总是很努力。

  “我走了咯!”你总是因为和我一起看电视而忘记时间,匆匆去幼儿园,这时我再回头的时候,就会发现你忘了东西,有时是手机,有时是一袋衣服,甚至有时连生活费都忘带了,我总要匆匆忙忙的跑到村外的站牌处,老远就会忘记按你站在烈风里哆嗦着身体,表情疑惑的看着我,我摇摇手中的东西跑过去递给你,在训你记性差,你总会吐吐舌头,像个孩子,有时又会帮我扣好衣服,叫我别冻着,像个妈妈,那年我初一,你实习,我喜欢没记性的你,我喜欢像个孩子的你,我喜欢像个妈妈的你。

  现在的你呢?正趴在我身上看电视,我喜欢现在的你……

  我喜欢任何时候的你———我的姐姐。

我喜欢作文13

  “喵,喵”一声声刺耳的尖叫声把我吵醒了。我随着猫叫的声音,走到了对门邻居家的门口。

  “阿姨您好,我是jerrie。您家是什么时候养猫了?”我好奇地问道。“哦,今天早上我看见这只小猫在楼下避雨,我看它又瘦又可怜,就先把它带回来了。”阿姨给我解释。“阿姨,那您是打算养它吗?”“哦,不是的,我打算等雨停了,就把它送回去。”阿姨说。“阿姨那待会也带上我去吧!”我兴奋地对阿姨说。

  啊,雨终于停了。我敲了敲邻居的门,“阿姨,雨停了,咱们一起送小猫回家。”我和阿姨很快就找到了一窝猫,很明显它们和这只小猫是一窝的,因为它们都有着雪白的身体。窝里的小猫们正趴在猫妈妈的怀里喝奶,我们送回来的这只小猫快速地跑到了猫妈妈的身旁,但是猫妈妈却装作没看见它一样,继续喂别的小猫喝奶,也没有让别的小猫给它腾个地儿。“阿姨,是不是我们离得太近,猫妈妈有点害怕呀?”我猜测着。“那我们退远一点吧!”阿姨对我说。我们在远处观察了一阵,发现猫妈妈对这只小猫的态度并没有转变,没办法,我们只能把这只可怜的小猫带回家里去养。

  这只小猫很幸运,因为当天大雨被我们捡到了,所以我们就叫它lucky。

  lucky是一只雪白的母猫,所以我也叫它白雪公主。它的身长只有十几厘米,有一双蓝色的大眼睛和一个粉色的小鼻子。它朝我张开嘴“喵~”地一叫,我数了一下,它的嘴里只有两颗乳白的牙齿。

  决定养它之后,我们带它去做了一些身体检查,这一检查,我和阿姨才知道为什么猫妈妈不要lucky。原来,它患有高血压和白血病,猫妈妈觉得它并不适合生存下去,就把它遗弃了,让它自生自灭。知道了这些,我决定更加悉心地照料lucky,给它更多的关爱。

  lucky每天要吃六块钱一包的药,而且它吃的时候也很不乐意,会咬我的手或者钻到床底下,一直等到饿了才会出来。我想了很多办法让它吃药,比如,把药洒在它的饭里,可是它总是挑没有药味的'地方吃,把有药的地方留下。为了让它吃药,我总是把它当做小宝宝哄着,“嘿,lucky吃药啦,吃完了我给你饼干哦!”

  lucky生病的时候,我们都会在宠物医院陪着它,帮它盖好被子,时时给它量体温,喂它喝水。这个时候的lucky特别乖,它仿佛知道打针是为了它好,一声也不叫。

  我们给lucky买了许多生活必备品。我们专门给它买了一个猫厕所,让它能有一个封闭的空间上厕所。我们还给它买了一个贝壳形的猫窝,让它冬天的时候不会被冻着。

  最值得一提的是,在我的上一个生日,我的好朋友送了我一个长颈鹿的枕头,非常可爱。这份礼物代表我的好朋友对我的一份祝福,可能是希望我长得像长颈鹿那么高吧。我有这么多好朋友,会送我这样可爱的礼物,但是lucky只有我这一个好朋友,所以我想把这一份小小的礼品送给lucky,也算是我对它的一份心意。我认为这个长颈鹿枕头挺适合lucky的,因为lucky不仅可以枕着它睡觉,还可以叼着它玩儿。所以我就把我心爱的长颈鹿枕头送给了lucky。收到这个礼物,lucky非常兴奋,它把长颈鹿枕头咬来咬去,和它一起翻滚。

  不过最终,lucky还是没能逃过病痛的魔爪。在三年后的一个冬天,lucky由于病得太厉害,死在了我的怀中。我的手能感觉到它的呼吸一点一点慢下来,直到没有。最后我要求它抬起它的一只爪子,再叫一声。它这样做了。我知道,这是我最后一次听见它的叫声。它死了,我就再也听不到它那清脆的猫叫声了。

  直到现在,我时常跟朋友提起我这只心爱的小猫咪,也时常想起那雪白的毛绒绒的身影。

我喜欢作文14

  我喜欢快乐地生活着,生命中只有快乐地生活着,一切才是美好的。

  我喜欢冬日里的暖阳,暖暖地照耀着大地。钟情向往的麦田里,一层墨绿缠绵的小麦苗儿摇曳着弱小的身躯,像一层墨绿精致的毛毯子,清净自然赏人悦目地展现在人的眼前时,跳跃的心情伴着奔跑的动感没有约束地在这里嬉戏。一年中休闲的时光得到释放燃烧,心灵真正感受着季节的轮回,冬日里也有我迷恋的绿色。

  我喜欢春天迎着微凉的风儿,去看那树木刚刚吐露的春色。红黄绿各色的叶芽们带着羞涩婀娜舞动着,好像让人们保护它们似的,紧张地不停的诉说着。生机盎然的趋势让人们的思绪随之飘荡起,一年之计在于春,梦想在这一刻浓情。是树木、是大地、是爱情,也许很多值得去梦想去踏足。

  我喜欢夏日的傍晚,和女友走在乡间的公路上。一边欣赏着静谧的星空,一边哼唱着流行歌曲,劳累一天的头脑抛掷给晚间的遐想中。晚风袭来,嗅闻着路边散发着田野里的淡淡清新味,做着农家人的追求与期盼。观览着农家人明明暗暗的灯光,犹如繁星的闪烁一户连着一户,一个个温暖的家园,多少爱的故事在吟咏。听着狗儿的犬吠声,也感亲切动听,都能知道是谁家的狗儿兴奋调皮着。眺望着远处霓虹灯的跳跃异动,招呼着迷惑着人们的眼帘。璀璨的星空也在夜色中窥视着爱恋幸福的人儿。

  我喜欢深秋的香山,近千米的山峰印痕着多少双丈量的脚步。男人女人老人孩儿,各色人群各种攀登的向往,声音的呼唤穿透树木阔叶弥漫张扬着。站在峰顶极目望去,那漫山遍野的绿色枫叶早已蜕变为深红色的海洋,气势磅礴惊艳,阵阵冷风掠过,震颤着人们的心房。一种壮观的转变令人心旌荡漾湿润眼眸,犹如洗心革面的新人,换了一种活法,怎不叫人激动呢。

  我喜欢家门口的'幼儿园。旋转的滑梯带着美丽的童话渐渐升起,天真稚嫩的笑脸像艳丽的花朵一般每天绽放着,永远是春天般的陶醉。清澈明亮的眼神闪动着童趣,无忧无虑地捕捉着美好瞬间,熟悉的歌谣伴着蹦蹦跳跳的身影宛如色彩斑斓的春水流动着穿越着,举手投足间的质感纯真令母爱的眼神追逐迷恋着。全都是沁入心脾的甜蜜享受。

  我喜欢家人围坐在一起。吃着饭看着电视,灯光里的温暖照亮着家里人的温情,享受着暖融融的爱意。亲朋好友的相聚,种植着温馨友爱,热闹中体会着更多的亲情。喜欢家人一起开着车出去游玩,奔驰在辽阔宽广的平原上,一幅画面一种盎然心境。穿行在山区一个连着一个的隧道群中,连通着山那边的光景,感知开山人的辛苦。沐浴着阳光般的温情,看着近处名胜古迹的沉淀,仰望先人的愚公愚山精神,岁月中凝聚起的升腾令人称赞着。

  我喜欢波澜壮阔的大海。风平浪静时的浪漫悠闲,波涛汹涌时的激荡沉浮,海世界的无限容量,使人心胸柔媚或者激情起来,无论怨恨情仇都只是过眼云烟乎,想开了释怀了。此刻倾情地涤荡着人们的心灵,洗尽人世间的尘埃,如凤凰涅槃、浴火重生般地轻松着。伫立在海边的人们,思绪比海水的涌动还要丰满盈润着、潮湿着,大海真能理解驱散人们的情感苦乐吧。

  我喜欢做梦。梦是五花八门,但都会在心里像花蕾一样含苞待放着,惬意的心情犹如生长在大地上的各种小野花肆意怒放着、摇曳着。四季里思绪的愉悦助长,脸上的笑颜分分秒秒也是欣慰多情的,像是冬天里也能轻嗅到花儿的淡雅芳香,迷人久远。时间是无情的,人间的爱意紧握时间的长短丈量千遍万遍。

  我喜欢的事情越来越多。沐浴在爱的国度里,亲临着安定的生活,享受着人间天堂般的生活,爱着世上一切善良美好的东西,生命中蕴涵的幸福韵味感越来越浓,所以我的喜欢也就越来越多了。

我喜欢作文15

  不知从何时开始,我突然迷恋上了我一向不为关注的纯音乐。

  闲暇时,我把自己想象成一只潜伏的兽,在未知朦胧而又无限诱人的纯音乐旷野上漫游、求索。也许一个不经意的偏头侧目,便是一片月影凉绕水,斜风卷落花的迷离景意;亦或是暮色遥苍茫,连云舒飞鸟的随性之气;垂睫又是暖花醉卧枝,孤影戏扑蝶的惬意徐徐……你看,你看,这些都是我的猎物——纯音乐。我有时会突发奇想:为什么我们一定需要歌词呢?也许我们不要歌词限制我们的思绪,只需一缕轻音,就是一片无边无际的净土,就是一片放飞思维的乐园。

  它可以是梦幻的。听一曲《超越时代之幻想》,每一个音符的挑起,每一串音色的飘落,每一朵高音的绽放,缠绵如流水,清脆如山泉,晶莹如泪珠。究竟是何等的愁思,才能凝出这不吐只字却又唇含千言万语的情意?究竟是何等的境界,才能包容这般的欲潸潸泪下却又敛泪空望?究竟是何等的记忆,才能孕育出这超越了时间、超越了空间、超越了尘世的幻想?又是谁在水一方静默遥想、每一秒都仿佛是跌宕的春秋冬夏?是谁把那份悱恻的惆怅一点点注入听者的骨髓、灌入听者的心房?是谁让万物屏息合眼、唯有空灵的音乐沉淀了一切而剩下淡定的忧伤?但那只是忧伤——却又不至于痛彻心扉,于是就成了幻想。

  我不是内行人,自然听不出这首曲子里容纳了哪些乐器。但那舒畅的音色交错,似一张绵绵的网,罩住了我的心,于是每样乐器瞬间都成了落英缤纷。不过,我最受触动的还是结尾处的笛声了。它近乎带着一种细微的颤抖,却又是带着张驰度的悠扬,丝丝盈耳,沁透内外。那仿佛是昙花一现的极致的美,美得让人自失——于是,你就可以想到鲁迅在《社戏》中提及的“……那声音大概是横笛,宛转,悠扬,使我的心也沉静,然而又自失起来,觉得要和它弥散在含着豆麦蕴藻之香的夜气里……”

  你看,这便是纯音乐,也许上一秒是在日本樱花纷飞的庭院(这是一首日本动漫的插曲),下一秒就是在若干年前的江南水乡了。有着此情此景的纯音乐,你可以从中汲取无穷的想象、联想。这样的纯音乐,又怎叫人说“耐不下性子听”?喜欢纯音乐,因为它的无边无际,因为它的幻想泛泛。

  它可以是生活中的。听一曲《唯一的思念》,大量的电子音色混合效果。激昂、放逐,节奏强烈的旋律像华灯初上的城市中的末班车,瞬间就搭载着你在城市的街流中行云流水般“滑行”,你甚至似乎可以看到车窗外的灯火阑珊、行人匆匆,斑斓的光色瞬间模糊了一片片,唯剩下浮影掠过。动感的节奏仿佛是动荡的车厢,却又含着恰到好处的愁——是如“沧海”城市中的末班车。瞬间世界变小了,上演在这小小的舞台,这短短的4分06秒。这是一场现代化的.听觉旅行,你早就分不清那音乐演奏了什么,只留莫名的感动,和对这瞬息万变的城市生活的惊鸿一触。它讲述了什么,我们无从得知,也无需知晓。只需聆听,让它“砰砰”地撞击心房,,期待这班车在下一个转角迎来的风景,期待旋律中高潮部分的碎碎音符又一次凝聚,而后升华。

  很难想象,这首曲子用到了大量电子乐器,并且旋律繁复,节奏快劲,但你却感不到一丝一毫的喧闹,一丝一毫的复杂。它是纯粹的,激昂中别有一番平静,能让人在“动荡”中感到一种心如止水、静观其变的心境,层层叠叠的声音宛若一个怀抱,抚平了生活带来的浮躁,这便是它的难能可贵之处。纯音乐纵然风格多样,但终究是一个“纯”字引领。它无边无际,幻想泛泛,但终究是以听者的心为中心轴放射状地延伸出感动。喜欢纯音乐,因为它清澈透明,而又激情洋溢。

  你看,你看,这便是纯音乐的冰山一角。我寻觅它,我享受它,我像一只潜伏的兽,可以随时在纯音乐的旷野上小憩、游走、惊跃、疾跑、冲撞……无论是东方的还是西方的,激烈也好,抒情也罢,笛孔的吟唱,琴弦的呢喃,糅合成了这一首首的曲意铮铮、余音袅袅。

  听,纯音乐又在演奏,那是心底毫无桎梏的回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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