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时间:2023-11-26 18:02:48 好文 我要投稿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3篇(优选)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大家都写过作文吧,通过作文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怎么写作文才能避免踩雷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3篇(优选)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

  我是一个特别爱看书的人,从小便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听妈妈说,我小时候只要一哭闹,她便会递给我一本书,我就会安静下来,津津有味地翻看书上的图画。后来上了学,识了字,对书更是情有独钟。

  从《安徒生童话》到《伊索寓言》,从《鲁滨逊漂流记》到《西游记》,从《十万个为什么》到《上下五千年》,我都看的不亦乐乎。然而,在我读过的众多书籍中,最喜欢的却是曹文轩写的《青铜葵花》。

  歌德曾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青铜葵花》就让我聆听了许多高尚的人说的许多感人肺腑的话。高尔基也曾说过“读了一本好书就像对生活打开了一扇窗户”。的确如此,《青铜葵花》就为我的生活打开了一扇大窗,一扇我最喜欢的大窗。

  一次不经意间,听同学说到曹文轩写的《青铜葵花》叙写了人间最质朴最纯真的感情,很值得一读。于是便买来看了,没想到第一回读《青铜葵花》,我就流泪了。泪水像一条止不住的河水,不停的流,流在我的脸上,也流进我小小的心田,一直滋润着我的心灵。

  那是一个昏沉的天,我一人在家专注的看着《青铜葵花》。看到了青铜一家的酸、甜、苦、辣,也看到了世间最珍贵的东西——亲情,然而,使我最感动,便是青铜和葵花看马戏的那一段。青铜家的房子刚建好,一天,远处的村落有马戏团来表演于是青铜和葵花便一起兴致勃勃地去看马戏。那天,葵花骑在青铜的脖子看完了这场马戏。看完了这段,我的眼泪直在眼中打转,忽然间青铜好似来到了我的眼前,我看见他憨憨地傻笑着,吃力但却高兴地驮着妹妹,自己就几乎什么也看不到,而妹妹却兴奋地看着马戏,全然不知驮着自己的哥哥的辛苦。青铜对葵花的这种感情,可能是一般兄妹不会拥有的,更何况他们是血脉不同的兄妹呢?

  让我更为感动的'是青铜一家又重逢的那一段。与葵花分别了一段时间的哑巴青铜,竟然因为见到了妹妹葵花而开口说话,可见亲情的力量是多么的伟大啊!它甚至能创造奇迹。青铜一家虽然生活十分困难,但他们相亲相爱、相依为命。而我们生活优越,却还是常常抱怨家人给予的关心、关爱还是太少太少,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呀!不知什么时候泪水已滑过我的脸颊。我流泪,为青铜,为葵花的不幸遭遇而流泪;我流泪,为青铜,为葵花的感人事迹而流泪;我流泪,为青铜,为葵花至真至纯的爱而流泪。

  读完这本书,我忽然觉得我的心灵好像被洗涤过了一样,一下子变得纯洁了、透明了。我想:也许这就是一本好书给人们心灵带来的强烈感染力吧!《青铜葵花》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因为给我带来感动,带来快乐,更带来震撼。愿每一个人都能多读书,多读好书同时也能像我一样幸福地拥有一本最喜欢的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

  你要问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什么,那一定非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莫属了。

  这本书是爸爸前年双十一期间在淘宝上买的,它已经跟随我两年多了,说是“跟随”,此话说来话长,每次爸爸妈妈带我出去旅游时,都会让我带上一两本书,好让我在外出游玩无聊的时候,把书拿出来翻阅,其中一本是经常变换的,而另外一本十有八九都是这本《西游记》了。

  我特别喜欢这本书里的主人公——孙悟空。孙悟空本来只是一只吸收了天地灵气,日月精华后从石缝里蹦出来的机智猴子,很快便在花果山当上了美猴王,但后因和菩提祖师学了长生不老之术,拜师学艺之后,机缘巧合地被请到天上当了“弼马温”,得知自己被欺骗之后大闹天宫,最后被如来佛祖压在了五行山下五百多年,后由奉东土大唐皇帝——唐太宗之命到西天拜佛求真经的金蝉子转世的唐僧救了出来,并受观音菩萨点化被唐僧收入师门,随后师傅唐僧又收了同样受菩萨点化,性格迥异的猪八戒和沙和尚两位徒弟,师徒四人一路上降妖除魔,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在如来佛祖和观音菩萨的指引下取回了真经,师徒四人皆修成正果。整个艰难的取经路上,他充分展示了自己的聪明才智,有勇有谋。他不仅会七十二变,还拥有那双火眼金睛,敢于同各路妖魔鬼怪做斗争。

  这本书我已经翻阅好多遍了,而且百看不厌。不仅是因为小说里面有很多好词、佳句,鲜明地人物性格描述,还有精彩和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每次阅读总会有不一样的收获。刚开始读的时候,就发现好多好多有趣的问题,比如为什么吃了唐僧肉就可以长生不老呢?真的有女儿国吗?喝了子母河的水,男人也会生孩子吗?当我带着这些问题再次来读的时候,又发现了更多有趣的问题,比如齐天大圣正要收拾某一个妖怪或者请来天上神仙相助来降妖除魔的时候,总会有天庭的神仙下来说“大圣,请手下留情,它是我门下的什么孽畜偷吃了什么或者乘我不注意的时候拿了我的宝物私自下凡,胡作非为,为虎作伥……”。带着这些问题,我向大人们询问,又弄懂了一些更深层次的`问题,这和当今社会上媒体曝光的一些社会弊病,比如经常听到的“我爸是李刚”、“我老公是局长”,仗着家里的某个亲属是某某局长、厅长,违法乱纪后没有人敢把他怎么样,这些社会问题与我们新时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倡导的公正民主法治精神背道而驰。

  通过阅读这本名著,不仅让我学到了很多宝贵的文化知识,也让我明白了在我们的成长过程中,每当遇到困难和挫折时,我们不能畏惧、退缩,相反,我们要像齐天大圣一样,善恶分明,不畏艰险,敢于担当,克服困难,勇往直前地去实现我们的人生价值。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3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小故事,大道理》。这本书是爸爸在我十岁的时候送给我的生日礼物。她让我从一个个短小精悍的小故事里得到了许多让我终身受益的大道理。

  《小故事,大道理》的编写者是一位名叫雅瑟的叔叔,他毕业与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毕业后当了一名新闻工作者,业余时间喜欢研究古代文学,发表了近一百万字的著作。是位了不起的作家。

  《小故事,大道理》这本书一共有47个章节,全书共搜集了近千个人生小故事,有习惯养成、职业生涯、财富金钱、潜能激励、爱情婚姻、交际处世、心灵境界等等,这些故事虽小,但都隐藏着无穷的思想和智慧。每一个故事道理都是我们成长的良师益友,为我们为人处世指引了方向。

  在书中的40多章里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是“解读习惯养成与命运——播种思想,收获一种精彩人生”这一章节。他使人记忆犹新,发人深省。在这一章节的开篇引言中,作者写下了一段充满哲理的话:“撒下思想的种子,便收获文字;撒下文字的种子,便收获行为;撒下行为的种子,便收获习惯;撒下习惯的种子,便收获人格;撒下人格的种子,便收获命运。”这句话让我知道了,做任何事情都要从一点一滴做起,养成一个好的习惯,可以说是就成功了一半,每一件小事都要认真对待,就象一句成语说的那样,“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就是这个道理。

  这一章中还有一个小故事特别让人回味。故事是说世界上第一个进入太空的宇航员加加林的。当时他只所以能够从20多名宇航员中脱颖而出是因为一件很偶然的小事情。原来,在确定人选的前一个星期,主设计师罗廖夫发现在进入飞船前,只有加加林一个人脱下鞋子只穿袜子进入座舱。这一个小小的动作使加加林赢得了主设计师的好感,他感到这个27岁的年轻人如此懂得规矩又如此珍爱他为之倾注心血的飞船,于是主设计师决定让他来完成这次任务。加加林通过一个不经意的细节,表现了他珍爱他人劳动成果的修养和素质,也使他成为遨游太空的第一人。可以说,用细节来塑造自己的人,是聪明又成功的人。“纵使这些人置身于瓦砾,也能闪烁出耀眼的光芒。” 细节不是孤立的,就像浪花是美丽的.,但是离开了大海的依托,她的美丽就显得单调了。人要想成功就要从小事做起,从细节入手。

  一滴水,可以折射太阳的光辉;一本书,可以滋养无数的心灵。《小故事,大道理》这本书中的哲理故事成为点亮我们人生的灯,在它的照耀下,我们可以把不快的忧伤变为沉醉的美酒,把午夜的黑暗化为黎明的曙光,使我们的人生充满欢乐!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4

  “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以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有能做的了。”

  有人说,因为一个人,爱上一座城。而我是因为一段话而爱上了一本书。今天我读完了《云边有个小卖部》,书很温柔,也很治愈。

  作者的文笔是那种令人舒适的清淡,却又特别有画面感,仿佛真的能看到,云雾缭绕的山上开着一间小卖部,货架上堆积着零食和岁月,老人躺在摇椅上小憩,孩童们推搡着要吃冰棍。书中主线描写了一个普普通通的镇上男孩,磕磕绊绊的成长经历,他平凡,很努力地前进,但生活却不善待,爱情和事业双双失意。

  我很喜欢他的勇敢,也很喜欢他的平凡。他就像是我们普通人的缩影一样。纵使平凡,但也怀揣着一个大大的,不平凡的梦想,拼了命地去折腾生活,捯饬时光,希望自己是那个在芸芸众生中脱颖而出的人。

  小时候,我也像书中的男孩一样,有一个别样的梦想。“做一个大科学家,厉害的让所有人都知道的那样!”每次别人问我你长大想做什么呀,我都会那么答。后来我慢慢长大,不断有人告诉我不要那么异想天开,人啊,考一个好大学,找一份好工作,安安稳稳地过一辈子就够了。我总是在这些话中迷惘,曾经的梦想逐渐趋向骨感的现实。看到小镇男孩一次次为梦想的拼搏,心中是触动的。

  但仔细想想,一路长大,其实也会听到鼓励的声音。或许,安稳过一辈子是人对生活最基本的一种期待,但它绝对不是“梦想”的`代名词,如果可以,谁不想许自己的生活万丈光芒?但看到他失意时,心中也会不自觉地为他心疼,可即使他一事无成,故乡仍然有牵挂他,爱着他的人。而这些爱着他的人,点亮了他的生命,温暖了他的人生。印象深刻的是,男孩的外婆开着拖拉机一路从小镇走向城市,佝偻着身子,爬上七八层,扛着喝得烂醉的孙子,把他带回了家。那是外婆对孙子的爱,简单,朴实。

  对于书的作者张嘉佳,很多人说他是最会写故事的人,他细腻的文笔下写出了最通俗的感情,没有童话般美好,却很贴近生活,让人感同身受。这也许就是张爱玲所谓的,低落尘埃,开出花来。文章前面让我捧腹大笑,读到中间我开始沉思,到了最后泪眼婆娑。我也开始想象刘十三生活的云边镇的模样,还有王莺莺的模样,她给予十三那份最美好的爱。

  我还想起了儿时的夏天,蝉鸣和蛙叫,坐在梧桐树下听外婆讲故事。我的外婆和书中的王莺莺一样没有太多的文化,她从来不会讲那些大道理。我只知道我难过的时候,她会安慰我;我开心的时候,她也跟着我一起享受着快乐。她从来没有给我什么贵重的礼物,但却一直带着一份朴实无华的爱,呵护我成长。

  书中说“每个梦想都是出彩的。”我会带着我的梦想一路前行,可能等待它的是坎坷,是失败,是绝望,但我想我是不会害怕的。前方有梦想,身后有力量。我不曾要我的人生完美,就像万物皆有裂痕,但那是光照进来的地方。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5

  闲暇之余,我最大的兴趣便是阅读。阅读能让我抛下烦恼,沉静心灵,浸淫在书香世界中,细细品尝书中的内容,名言嘉句都会让我咀嚼再三。看过的书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一本武侠小说,但那并非出自金庸,而是被人称为“女版金庸”的郑丰之作,书名为——“灵剑”。

  我第一次接触这本书时,封面就令我感到有刀光剑影,有身历其境的震撼感,线条有实有虚,旁边还有类似雾的感觉,好像真的是灵剑现身,充满神秘。光是封面就吸引我的目光,内容更让我迫不及待,快快拿起来,翻开书本,走入武侠的世界……

  看了故事内容后,有着金庸的精彩,也有女性作者细腻和注重感情的一面,让人明明在看武侠小说,却又似爱情小说,这就是我喜欢此书的原因。

  本书主角凌霄,是拥有预知未来且能看见别人心思的灵人,自幼被邪教——火教的教主段独圣视为自己掌握天下的大助手,因此用尽各种办法,甚至是不择手段,想让凌霄归顺自己。但既然是邪教,凌霄的母亲自然不会将儿子交到段独圣手中,拼了命也要将儿子顺利逃离火教。最后凌霄虽然脱险,但他母亲却不幸身亡。由此可见,妈妈平时即使又打又骂,口口声声说自己儿女的不是,事实上,这都是恨铁不成钢、言不由衷,子女对母亲来说是比谁都还宝贝。每次只要看到凌霄想起母亲为他而死,眼泪便夺眶而出的情节,就令我想起正与我打“冷战”的妈妈,虽说不理我,却还是每天问我感冒的情况,炖中药给我喝,我也了解到,妈妈是最关心我、最爱我的。

  书中曾有一个卜卦人,在某签辞的最后一段写着“灵剑泣,野火熄”,野火便是火教。当时利用花言巧语,诱骗无知百姓信奉火教,再乘机收取大量钱财的行为,令武林中人极为气愤,但却始终无法消灭火教。凌霄从小随虎侠学剑,长大后又受到许多高人指点,他又是一个极为慈悲的人,不愿让百姓陷入水深火热之中,决定寻找灵剑的.下落。但他经过多次的思考,发现灵剑并不是一把剑,而是凌霄他自己!于是他直接挑战段独圣。两人是高手过招,打得惊天地、泣鬼神,却不见胜负。突然,凌霄冷不防一剑刺下,正中段独圣胸口,那突如其来的一剑,解救了全天下的百姓。凌霄不顾自身安危,牺牲小我完成大我,皇上重赏他时他也一概不收,因为解救苍生是身为侠客的他所应有的责任。不居功的他一直是我欣赏的,若现在真的处处有人能见义勇为,为民除害,这世界该有多好!

  对于这本书,并不像金庸的作品一样有名,但也是另一种武侠小说的风格。我最喜欢这本书里面的人物和剧情,善恶对比强烈,加上弃恶扬善的剧情,使整本书对于“善”的推行更加凸显。借由这本书,我也体会到身处乱世的百姓们那种焦虑和不安,我很庆幸我是生在这和平的年代,拥有一个完美的家庭,不用受那种家破人亡的苦,更不用像凌霄一样,为躲避段独圣的肆虐而日日心惊胆颤。我珍惜现在,也珍惜未来所拥有的时间;一本武侠小说,也让我体悟了感恩惜福的道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6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生活中没有书籍,就像生活中没有阳光;智慧中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歌德也说过:“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谈话。”

  爸爸妈妈给我买了许多书,有漫画书、作文书、童话书、古诗集、《十万个为什么》等等,花花花绿绿地装满了我的书柜。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百科全书》。

  有一次,我和同学们在课间时讨论世界上有没有彩色羊。除了我,其他同学都说:“根本就没听说过这世上还有什么彩色羊!哈哈,真可笑!”我据理力争,偏说世界上有彩色羊,哪成想,她们不但不赞成我,反而还嘲笑我说:“你真笨,你也不想想,世界上哪有什么彩色羊呀?恐怕连一根彩色的羊毛也没有!”接着又引来一阵哄笑声,我很生气,又不敢说出来,只好低下头,憋红了脸,在心里偷偷地掉眼泪,不再跟她们争论。但我已下定决心:我一定要找出答案,一定要证明给你们看,我说的是对的!中午放学刚一进家门,我就迫不及待地取出《百科全书》快速地翻了起来。我很快便在书中找到了答案:专家们培育出一批叫“神奇花”的新绵羊品种,身上长着雪青色的毛。现在,在哈萨克斯坦已经有几十种罕见的彩色羊,它们的毛色有天蓝色,金色和琥珀色等。书中的答案让我的心里有了底,让我一扫先前所遭遇的不快,心情高兴了起来。下午我早早地来到学校,见到同学们,我便拿出了这本书让她们看。同学们争着抢着看我手里的书,她们边看边啧啧称奇:“呀,原来世上还真有彩色羊!人家艾未说得没错﹗”“还是艾未了不起,知道的知识真多!”这本书用它图文并茂的形式,强力地证明了我的话是对的,并让我赢得了同学们的尊重与喜爱。强烈的自豪感在我心里油然而生,使得我更加喜爱它了。

  几天后在自然科学课上,老师问我们:鸡为什么吃小石子?这句话把同学们问住了。看着同学们尴尬的表情,我暗暗得意:哈哈,还是看我的吧,这问题难住了你们,可难不倒我,因为我刚在《百科全书》上看到了这个问题。我勇敢地举起了手,不慌不忙地站起来,用轻松但坚定的语气,回答了这个问题:小鸡吃谷粒时,也爱吃小石子,这和鸵鸟吃沙粒的原因一样。小石头到了鸡的胃中,也就是鸡囤中,能帮助磨碎稻谷,可以提高消化和吸收能力…课堂安静极了,同学们边静静地听着我的回答,边向我投来羡慕的眼神。我的话声刚落,就听见同学们在悄声议论:艾未怎么知道得这么多呀!

  通过看这本书,让我了解到了动物、植物、人体、天空、地球、社会等等诸多的知识,帮我打开了想象的空间,开阔了我的视野,同时也带给了我更多的自信与智慧。

  是啊,书是人类智慧的`源泉,书是人类前进的罗盘,书是知识的宝库。读书能给我们带来渊博的知识,能启迪我们的智慧,能增长我们的才干,给我们带来无穷的乐趣。总之,读书是非常重要的。同学们快来加入读书的行列吧!让我们这些小树苗不停地吸收知识的营养,长成一棵参天大树,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7

  我平时很喜欢读书,因为通过读书,我可以知道很多平时见不到、学不到的知识。在知识的海洋里,可以自由地翱翔。我的卧室里,有一个大大的书柜,里面摆满了我读过的和没读过的各种书籍,《伊索寓言》、《中国古代神话故事》、《数学的奥秘》等等等等,从古到今、从自然到科学,方方面面,在这里我要给大家介绍一本我最喜欢的书《中国少年儿童百科全书》。

  这是一本特别适合少年儿童阅读的百科类图书。编者用最直接、简洁和接近我们理解能力的方法诠释了少年儿童眼中的诸多新奇事物,帮助少年儿童去了解世界。它涵盖了科技、军事、植物、动物、地球、宇宙、历史、国家民族、风俗习惯、文化艺术,内容涉及自然、社会和历史。书中编者引用的一句话,道出了我们要广读书的真正意义,“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学使人善辩”。

  书中每篇文章都配有精美的图片,各种事物画的栩栩如生,各种地理景观带给人们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我经常感觉自己读着读着就不自觉的被带入了书中所描写的世界。

  我化身一只小鸟,飞入了动物的世界里,去寻找鸟类的家族。在家族大会上,你一定想象不到我都看到了谁。瞧那边,那不是一群我国特有的鸟类黄腹角雉吗,看到他我不禁想起它那搞笑的外号“呆鸡”,被追赶时,把头伸进灌木丛,把后半身露在外面,做出掩耳盗铃之势的就是它了。咦!那种只有人类拇指大小的鸟又是谁呢,赶紧翻开百科全书来查一查,原来它是太阳鸟,这种鸟羽毛鲜艳美丽,全身闪烁着紫、红、翠绿、金黄等色彩,极具观赏性。大会上巨嘴鸟说个不停,黄鹂悠闲地哼着小曲,织布鸟成双成对地坐在桌边品茶,雨燕、杜鹃、啄木鸟聚在一边开着小会。天呀,这里鸟的种类太多了,猫头鹰先生一直在点着到会的人数,它要点到何时呢?我还是先去别处去看看。

  我坐着飞船,翱翔在地平线上,雄伟壮阔的瑞士阿尔卑斯山脉、北极熊聚居地格林兰岛、澳大利亚悉尼歌剧院、非洲赞比亚国家公园、北京长城、埃及金字塔,一座座美丽的城市,一处处著名的古建筑不断地映入眼帘,我被地球的壮丽震撼了,那真可以称的上是一场完美的虚拟旅程。等我长大了,一定走遍祖国的山山海海,走遍世界的名胜古迹。

  书中还为我们介绍了基础科学、科技发明、军事航天等知识,抱歉的是我还没有把它们都读完,没有办法带着大家去感受,但在这里我真诚的邀你和我一起去把它读完,一起去感受知识带给我们的神奇。

  “一个个问题,一个个答案,为我们搭建起了知识和现实的桥梁,让我们在阅读中增长智慧、树立爱心、磨炼意志、在希望中奋进,在快乐阅读中健康成长!”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中国少年儿童百科全书》,我把它推荐给你。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8

  这是目前为止我读过的描写大自然最优美的文字。这本书虽没有什么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却用另一种方式让人对它爱不释手。

  《夏日走过山间》的作者约翰缪尔是19世纪至20世纪之交的自然文学作家;优美,简洁的文笔一直是他的标签。他开启了自然文学创作的新方式,直接影响了爱默生、梭罗等人对自然的观点,被誉为“美国国家公园之父”;约翰缪尔在自然文学上的造诣可见一斑。

  该书主要描述的是作者应一位牧场主的邀请帮忙把羊群赶往清凉的山谷度夏的过程。书中作者用日记的方式记录下了旅途中夏日山间每时每刻的风景变化,植物以及可爱的小动物们,为读者呈现了一幅绚丽壮阔的大自然画卷。其中,约翰缪尔对景物的.描写尤为精彩,成为全书一大亮点的同时也不乏对人物心理活动独特又生动的描绘,并在文中将所使用的各种修辞手法和多感官描写运用到了极致——“……这个有生命的顶蓬滤过的光线柔和宜人,弯成拱形的叶梗和叶脉在透光下显得格外分明,像是一个小窗格,中间则精巧地镶嵌着无数嫩绿,嫩黄的彩玻璃——这是最普通的蕨类植物,却营造出了一个仙境。”瞧,能感受美,表达美的人都有一双善于发现美丽的眼睛。

  不仅如此,约翰缪尔还是一位画家。书里那些作者一路走来碰到的各种各样有趣的动植物都被他一一记录了下来。这些栩栩如生的插图穿插在文字里,给白底黑字的文章又添了几分色彩。

  推荐《夏日走过山间》,还有一点是因为作者约翰缪尔对待自然的看法和感悟。说实话,在这个节奏越来越快的社会环境里,人是很容易变得浮躁的。人们没有时间与自然相拥,也无法真正体会那种在自然里纯粹的快乐;我们只能怪可怜地,通过书籍,触碰能净化心灵的诗和远——“我们置身于群山深处,让大山的气息充实我们的每个毛孔和细胞。面对身外之美,我们的血肉之躯变得像玻璃一样透明,仿佛真真切切已和外界融为一体,沐浴在翻滚的阳光下,和空气,树木,溪流,岩石一同生机勃发——我们变为自然的一部分,没有青春,也无苍老;无所畏健康,也无所谓病痛;唯有不朽与永恒。”

  最后在这里我不得不夸一下刘颖的译文,他真的做到了“信、达、雅”,完整地传递了原著的美。这里再摘录一段给大家品尝一下:“又是山间岁月里美好的一天,人在其中仿佛被消解、被吸收,只剩下脉搏仍在向着未知的远方推进。生命无增无减,我们不再去留意时间,不再匆匆忙忙,宛如树木和星辰。这是真正的自由,是可实现的不朽。”

  这就是我本次要推荐给大家的书—《夏日走过山间》。希望大家有机会都去读一读。希望这本书能带给你快乐、思考、还有收获。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9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的好朋友,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读一本好书可以增长我们的知识,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草房子》是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

  《草房子》这本小说的故事发生在油麻地,故事中通过对主人公男孩桑桑刻骨铭心而又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的描写,讲述了五个孩子:桑桑、秃鹤、杜小康、细马、纸月和油麻地的老师蒋一轮、白雀关系的纠缠和孩子们苦痛的成长历程。六年中,桑桑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感动人心的故事:少男少女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垂暮老人在最后一瞬间所闪耀的人格光彩。在体验死亡中对生命的深切而优美的领悟,大人们之间扑朔迷离且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这一切,既清楚又朦胧地展现在少年桑桑的世界里。这六年,是他接受人生启蒙教育的六年。

  我喜欢《草房子》这本书的原因是:作家曹文轩写的这本《草房子》获得了国家图书奖、冰心儿童图书大奖、宋庆龄儿童文学奖、小说类大奖……等等四十多种大奖。这本书文字描写朴实、字字如金。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桑桑,他算得上是个幸福的孩子。他有一个可爱的妹妹,父亲是校长,母亲是普通农民,一家四口就住在学校。物质生活上,“桑桑不缺橡皮,不缺砚台,也有钱买糖块和小芝麻饼吃”成绩也不错,作文常常被老师拿来读。桑桑和大多数孩子一样顽皮,用碗柜做“高级鸽笼”;用蚊帐打鱼虾;夏天看到捂在棉套里的冰棍,自己也穿大棉袄……桑桑的这些举动让人忍俊不禁,这恰恰是他的.可爱之处。桑桑勇敢,讲义气:当他看到刘一水等人欺负纸月时,他非常勇敢地去解救纸月。桑桑还是个心地善良的孩子:杜小康家落败后,桑桑仍然把它当作好朋友;没人敢靠近细马,桑桑却愿意与他为伴;人们抵触秦大奶奶,他却和秦大奶奶相处的很好,秦大奶奶去世了,他会非常伤心。从这些方面我们可以看出桑桑的小英雄形象。

  读了《草房子》这本书,我收获很多:每个孩子的童年都像五彩缤纷的调色板,有开心、有伤心、有悲伤、有快乐……当感到伤心或悲伤时,不要大失所望;当感到快乐或开心时,也不要大喜过望。从今以后,我一定会学习杜小康爱读书的好精神,发奋读书;一定学习“秃鹤”有一颗自信的心,相信自己就会成功。我一定会学习纸月尊敬长辈……总之,这本书中的每个人身上都有值得我们学习的闪光点,我一定会努力地向它们靠近的,争做一个优秀的四好少年。

  《草房子》这本书不但故事情节曲折生动,而且语言优美。它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0

  把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保尔柯察金

  我与它在一个书店相识,在茫茫书海里,一眼就看到了它,或许它摆放得很显眼;或许是它太引人注目;又或许是它与我生前结下的不解之缘,总之,我与它相识了,我也知道了它的名字——《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钢铁?难道这是一本炼铁书?于是,我带着强烈的好奇心,翻开了它......

  当我翻开第一页时,我又认识了书中的主人公——保尔柯察金,他给我的第一印象是——瘦小;那双大眼睛嵌在他的脸上,显得格格不入;他那瘦小的身体经常受到瓦西里神父的鞭抽棍打。看到这里,我对保尔的怜悯之心油然而其,我决定把它买下来。

  我在家细细地品位着,不仅对保尔的一生肃然起敬:保尔被学校开除后,在一家餐厅的洗碗间工作,在这里,他看到了现在社会的丑陋和黑暗,他也从瘦小的孩子演变成了魁梧高大的汉子;后来,他又加入了红军,可在一次战斗中,他身负重伤,右眼几乎失明,身负重伤的保尔,不得不转业,离开队伍,回家静养;可当病情稍有好转后,他又投入到了火热的斗争生活当中。但不幸还是降临到了保尔身上,在工地里,他不幸染上了伤寒和风湿病,从此,他的健康日益恶化,斗争使他丢掉了健康的身体。晚年的保尔,双目失明,全身瘫痪,只有肘关节以上的双手还能活动。可他在疾病折磨的面前,并没有低头退缩,决定利用文字再次进入斗争生活。终于,保尔完成了一部不朽的作品——《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看完这本书,我才明白“钢铁”的真正含义:钢铁就是保尔柯察金,但指的并不是他的身体如钢铁般坚硬,而指的是他的精神。保尔从一个瘦小男孩成长为一个魁梧的汉子,他的精神也在成长。他从无数似乎平凡的经历中、挫折里不断锤炼自己,在逆境中成长、壮大。保尔是一个于平凡中见伟大的英雄人物,在他的履历表里,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伟大业绩,他总是从最平凡的小事做起;他也是一个刚毅坚强的革命战士,他在人生各个方面都经受住了严峻的考验。他是名副其实的大英雄!

  好奇心再一次占据了我的心,我想知道作者与保尔的'联系,为什么要创作这本书......揣着这个好奇心,我请教了网络老师......

  阅完资料,我惊呆了:没想到奥斯特罗夫斯基的人生与保尔有着惊人的相似!可它并不是一本自传体小说,只是一本虚构的艺术作品。

  我藐视那些在剥削人民权贵的人,但我敬佩像保尔一样的革命家。保尔拥有着钢铁般的崇高理想和执着的革命信念,他告诉我什么使钢铁般的意志。生活不是恰恰如此吗?只要有毅力,没什么不能克服的。

  钢铁就是这样炼成的。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1

  我喜欢的书很多,像潺潺溪水流也流不完;像天上的星星一样数也数不清。读书让我明理,读书令我智慧。在众多的书中,我最喜欢《快乐精灵》。是她给我力量,是她给我快乐,是她给我勇气,是她改变了我的人生。

  从这本书中,我感受最多的就是快乐的力量。它虽然不能吃也不能喝,却是人类最宝贵的财富之一。它拥有无穷的魔力,可以净化人们的心灵,还能化解一切的烦恼……失去快乐的人,整天沉浸在痛苦中,只知道不停地埋怨、发牢骚,不仅得不到他人的喜爱,而且会给你别人带去烦恼。

  《快乐精灵》主要讲述了一个名叫罗小卜的男孩,把自己的快乐卖给了忧愁国的毛毛虫,换来了100分、新玩具和冰淇淋。将近一年过去了,罗小卜成为了一个拥有一切但不会快乐的人。他决定要重新找回快乐,在找回快乐的过程中,罗小卜得到了蚯蚓大娘、蜻蜓、蜜蜂、精灵等的帮助,从寻找快乐精灵谷,到学会手指快乐密码,再到去帮助精灵国打败忧愁国的一系列奇异的事情,最终找回了自己的快乐。

  “创造、发现、享受、给予和珍藏”这五个快乐密码,告诉了我们很多的快乐秘诀。是对快乐的.诠释,她犹如黑暗中的灯塔,指明了我前进的方向;犹如悬崖上的青松,给了我们顽强生活的力量。

  在生活中,我们要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去创造快乐;用智慧的眼睛去发现大自然中一切美丽的风景;用纯洁的心灵去享受身边所有美好的事物。最关键的是当我们拥有快乐时,应该与亲朋好友一起分享,这样你就会获得双倍的快乐,让快乐在我们身边蔓延。快乐不是一阵风,不是一场雨。她是美酒,珍藏越久,香味越浓!

  《快乐精灵》让我爱不释手,看得我们如痴如醉。看了一遍又一遍,我喜欢书中的小主人公罗小卜,他实在很勇敢,也很坚强!他持之以恒、坚持不懈的精神令我佩服得五体投地;失去的快乐,历经千辛万苦也要找回来,这种永不放弃的执著追求,深深打动着我的心灵,让我震撼,也叫我惭愧!生活中,只要遇到一点点困难,我都会知难而退;总是想自己的多,总是觉得自己就该享受生活,而不知道要回报父母回报社会。是《快乐精灵》让我明白了:不仅要享受,更要分享!

  书中有趣幽默的语言时时在我耳旁响起:“罗小卜翻来覆去地足足想了三天三夜,为此还掉了12根头发呢。”“罗小卜高兴地跳起来,这才想起,除了自己,旁边没一个人。”“其实,世界上的事情往往挺简单的,你越想把它搞明白你就越糊涂。”……我更喜欢这本书妙趣横生、奇遇叠出的故事……读这本书的过程就让我觉得很快乐。

  读了这本书,我深深地明白了:要珍惜自己的快乐,快乐对我们很重要,快乐无处不在,只要你细心观察,一定会发现快乐!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2

  翻开《老人与海》,这本我最喜爱的书再次将我带进了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海明威笔下的世界,朴素无华但清澈流畅的字里行间都令我陶醉。在我看来,这本书是作者一生中最好的一部作品。

  《老人与海》这本不可多得的书籍对我意义深刻:由于书柜中藏书无数,而我只读完了“冰山一角”,妈妈便不再买书,让我先将自家的书慢慢“消化”。可《老人与海》却是妈妈破天荒地奔进书店精心挑选,最终买下一本赠与我的。因此,我对这本书感到十分亲切,仿佛有种特殊的情愫于其中。

  这本小说的故事一波三折,令我很快沉迷其中。书中主要写了老渔夫圣地亚哥在连续八十四天没有捕到鱼后,带着男孩曼诺林的沙丁鱼饵向远处的海域驶去。他竟出乎意料地钓到了一条比船还大的枪鱼。老人与枪鱼周旋了两天,终于大获全胜,但又引来了无数鲨鱼的抢掠。老人分离与鲨鱼拼搏,最后带着枪鱼骨架回了海港。

  这篇小说中,我记忆犹新的是圣地亚哥老人的一句话:“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可以把它消灭,可就是打不败他。”我想,这就是圣地亚哥的信念,这就是老人的“硬汉性格”,这就是鲨鱼打不倒他的原因!当然,我更喜欢的是那唯美的描写。海明威独特的文字使我恍惚看见了在碧水之上,那清晨的海港多么静谧;那深蓝的梦幻的大海在白雾中多么深沉;那长长的银色的`白沙滩多么醒目……最让人着迷的便是圣地亚哥老人和大海一样色彩的眼睛,我好像能通过老人深邃沧桑的眼眸看到他的慈祥,他的乐观,他的永不言败。而我最喜爱此书的真正原因,就是老人令人折服的精神:坚强、宽厚、仁慈、充满爱心又不畏艰苦、毫不服输,即使他在人生的决斗场上失败了,面对不可逆转的命运,他仍然是精神上的强者,是个受人景仰的“真正硬汉”。圣地亚哥老人的事迹使我心灵震颤之余,深切地体会到:我们在面对外界巨大的压力和厄运打击时,应该坚强不屈,勇往直前,甚至如同老人般视死如归,即使失败了,却也保持了人的尊严和勇气,有着胜利者的风度。

  轻抚封面,我感触良多,《老人与海》烙在心头,挥之不去。记得还是五岁那年,家里徒然多了个锃亮的大家伙——钢琴,同时,我的学钢琴生涯正式开始了。刚开始我还兴致勃勃,但随着年龄的增长、级别的提高,琴谱上的“小蝌蚪”密密麻麻、眼花缭乱,而曲子又一成不变、枯燥乏味,我渐渐意兴索然,萌生退意。但《老人与海》中的圣地亚哥老人不断在脑海中浮现,那句“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至理名言不断在耳畔萦绕,我想起了老人与鲨鱼搏斗时敢于拼搏的精神,不禁羞愧难当,打消了放弃的念头,继续坚持学习。这是《老人与海》对我最重要的帮助,因此,我也最喜爱这本书。

  《老人与海》给我带来的不仅是赏心悦目的享受,还向我诠释了真正能够影响人一生的精神真谛,那就是坚持不懈、不屈不挠、勇于挑战!《老人与海》,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长腿叔叔读后感——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3

  看着书架上大小不一,或精致或简陋,或彩A色或黑白的各种书籍,我就有一种成就感——因为我都读完了它们。但人总会有所偏好,而我也不例外,在这么多读过的书里,我最喜欢的还是瑞典儿童文学作家阿斯特里德·林格伦的童话《长袜子皮皮》。

  这本书是妈妈送给我的十岁生日礼物。那天中午放学回到家,一进门妈妈就对我说:“豆豆,你今天十岁了,妈妈想让你认识一位好朋友,你愿意吗?”我以为家里来了小客人,就连忙点头答应。妈妈就从身后拿出一本书递给我,笑着说:“豆豆,这就是我给你介绍的新朋友——《长袜子皮皮》,你可要善待它呀!”我虽有点失望,但看到漂亮的封面,听到这奇怪的书名,好奇心一下子被勾起了——皮皮该是一个怎样淘气的小男孩,会不会和马小跳一样调皮捣蛋?我就问妈妈是不是这样,妈妈点着我的脑袋说:“这得你自己去发现,一定会让你大吃一惊的.。”

  我忍不住打开书看了起来,果然大吃一惊——皮皮竟然是个女孩子,还是个外国小女孩,她的名字就与众不同——皮皮露达·维多利亚·鲁尔加迪娅·克鲁斯蒙达·埃弗拉伊姆·长袜子,长袜子皮皮是简称。外国人真不会起名字,长袜子是什么“鬼”?我还想知道这个小女孩更多的趣事,饭也不吃了,就关起门来继续看起来,时不时被书中的故事惹得哈哈大笑。可是书很厚,即使不吃饭不睡觉不上学不写作业,要看完它,也得24小时。当然,怎么可能不吃饭不睡觉不上学不写作业?所以等我把它全部看完已经是一周以后了。

  在这一周时间里,我认识了这个名字又长又奇怪的小女孩,我被她的各种勇敢大胆的举动所吸引,我想我们是朋友了——因为我知道皮皮的所有秘密。皮皮满头红发、小辫子翘向两边、脸上布满雀斑、大嘴巴、牙齿整齐洁白。她脚上穿的长袜子,一只是棕色的,另一只是黑色的。她的鞋子正好比她的脚大一倍。她力大无比,能轻而易举地把一匹马、一头牛举过头顶,能制服身强力壮的小偷和强盗,还降服了倔强的公牛和食人的大鲨鱼。她有取之不尽的金币,常用它买糖果和玩具分送给孩子们。她十分善良,对人热情、体贴入微。她好开玩笑、喜欢冒险,很淘气,常想出许许多多奇妙的鬼主意,创造出一个又一个的奇迹……

  哇,这样的女孩子怎么会不让我着迷?我真是太喜欢她了。从她的身上,我学到了无论生活中遇到多大的困难,我们都要积极、乐观的面对,勇敢、坚强的解决,这样,我们的生活一定会越来越美好。就像皮皮一样,她坚信父亲还活着,不管别人如何劝说挖苦,她都没有放弃等待,终于等到了别人口中已经死去的父亲,当他归来时,已经是一个国王了,而皮皮自然就成了大家羡慕的公主了。

  当我真正读完这本书之后,我明白了妈妈之所以送我这样的生日礼物,是源于对女儿的爱,是希望我能像皮皮一样成为乐观自信、勇敢坚强的孩子。

  妈妈,谢谢你让我认识了一个好朋友——长袜子皮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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