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最爱

时间:2023-11-24 20:35:45 好文 我要投稿

我的最爱

我的最爱1

  你问我的最爱,那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说:“西瓜。”

  西瓜有着一件美丽的衣服,上面环绕着黑绿相间的条纹。切开西瓜,里面的汁仿佛要流出来了,红色的果肉上点缀着一颗颗黑乎乎的西瓜子,有的`聚在一起,好像在说悄悄话。西瓜真是诱人,令我垂涎三尺。

  有一天,真可以说是烈日炎炎。我都恨不得把舌头伸出来散热了,多么希望有一个西瓜吃啊!这时,我一眼望见了一个大西瓜,我抹抹嘴,三步并作两步地奔了过去。来到西瓜前,我像黄鼠狼见到鸡似的,眼睛都绿了。我用手拍了拍西瓜,“砰砰”两声响。西瓜又大又圆,如同一个胖娃娃吃撑的肚皮。我拿起小刀,把西瓜分为了两份,我抱起一大份,乐呵呵地跑了出去,准备大吃一顿。可就在这时,阿姨回来了,看见我抱了一半西瓜,笑着说:“哟,现在可不能吃。”说完,接过了西瓜,放进了屋里。看着到手的西瓜不见了,馋劲也只好收了回去。但我最爱的西瓜吃不到了,肚子里的蛔虫都快出来了。

  终于,我抵挡不住西瓜的诱人,趁阿姨不注意,悄悄弯下腰,踮起了脚,仿佛一只猫似的,悄然前进着。阿姨忽然一回头,我连忙弓起了腰。这时,我看到了西瓜通红的果肉,口水已经流到嘴,心里面也像有一只小兔子在跳跃着。再望望阿姨,她根本没往我这儿看,我不禁暗自窃喜,像猫捉老鼠一样窜了出去,抱起朝思暮想的西瓜,转身冲出了门。坐在椅子上,我心满意足地啃着西瓜,脸上全都是西瓜汁也顾不上,啃好了西瓜,看着圆鼓鼓的肚子,我开心地笑了。这时,阿姨走过来,看见了我满脸的西瓜汁,便明白了,还摸摸我的头,笑着说:“你这个孩子,怎么这么爱吃西瓜?”我听了,也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嘴,说了声:“我就最爱吃西瓜!”

  西瓜,通红的果肉,甜美的滋味,让人想到了便会垂涎三尺,我真想大喊:“我的最爱是西瓜!”

我的最爱2

  放眼望去,大海是无边无际的,深蓝色的,似乎是蓝蓝的天空的折射,我爱大海这般无边无际,它似乎在暗示我要有广阔的胸襟,我爱大海的深蓝,它孕育着我,伴随着我走过了懵懂的童年。

  小时候,我问妈妈,为什么我们是住在大海边的。妈妈有点犹豫,但还是说出来,她说因为你爸爸喜欢大海,在这里我们可以以捕鱼为生。妈妈似乎在掩饰着什么,我看得出来,便没有再问了。

  大海对于我并不陌生,有时,我会展开双臂,大声地问:“大海,你究竟赋予我什么?”

  后来,我们搬家了,那时我觉得很难过,要离开大海了,去那个陌生的从未接触过的城市。几年后,我也慢慢熟悉了城市的`生活,也渐渐忘记了家乡的样子……

  有一次,父亲居然想到要带我回到大海边住几天。

  大海的容貌还未改变,和几年前的一样,可我却已经长大了。父亲带着我,沿大海边走了许久,他问我:“离开这里几年,有没有想回来这里住?”

  我很高兴,但又觉得,我对大海越来越陌生了,我便说:“不用了吧,现在已经在城市里住习惯了。“

  但不知出于什么原因,父亲还是坚持着要搬回这里住,我感到很无奈。

  回来了,回到了这个本该回来现在又觉得陌生的地方。

  有个晚上,我跑到海滩边,展开双臂,问大海:“大海,是不是你让我回来的?还是我本就属于这里?”突然,我感到背后有双手厚实的手扶过我的肩膀,是父亲。他慈爱地对我说:“大海给予你一个生存的空间,是想让你明白人要有广阔的胸怀,正所谓“能容者得天下”。

  大海是我的最爱,它使我明白了做人要有广阔的胸怀。

我的最爱3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每个地方都有特色美食。我的家乡西安就有许多著名的风味小吃,凉皮、米线、羊肉泡馍等,我最爱吃的是特色小吃——肉夹馍。

  走在街上,远远闻到一股香味,顺着香味,我走进了“白吉肉夹馍店”。店里已经是座无虚席,有的人手里捧着肉夹馍,正大口大口地吃着,肉香馍香一起冒出,整个店里肉香四溢;有的人小口小口地咬着,闭上眼睛,轻轻地咽下,一种回味无穷的`样子;有的人先吃馍里的腊汁肉,再吃带有汤汁的馍;还有的人先一层一层地吃白吉馍,然后再吃带有汤汁的肉。你瞧:坐在第一排中间的老爷爷,双手捧着肉夹馍,像捧着一块宝似的,正津津有味地吃着,眼睛盯着馍,嘴“吧咋吧咋”地响着,嘴角不时流出油来,还时不时用舌头舔舔嘴角的油,“嘘——嘘”猛吸一口,几口下去,一个肉夹馍就被吃进肚子了。

  还有的人干脆站在那儿等着,夹馍的师傅忙得不可开交。一位老奶奶按耐不住,搓手顿脚,眼瞅苍天,眼球咕噜咕噜转,似乎那里有肉夹馍。

  一位俊俏的大哥哥,着急地喊着:“师傅,你快点嘛!你快点嘛!”还有背着书包,戴着红领巾的小学生,小舌头舔起了双唇,左一转又一转,傻乎乎的可爱劲儿真让人陶醉。我真有些眼馋,好想吃!

  终于轮到我了,我走到肉夹馍师傅跟前,他面带着微笑,先从锅里捞出一块色泽红润的腊汁肉,放在案板上,右手抄起一把微型的青龙刀,把肉剁碎,再把肉放进馍里,接着灌上一小勺汤汁进去。师傅叫了一声:“馍好了!”我双手接过,一小口一小口地吃着,那浓香的汁水,已经渗进了纸袋里,变得油光发亮,我迫不及待地大口吃了起来。转眼间,一个肉夹馍,就被我“消灭”了。

  这勾魂的肉夹馍,千里飘香,真让人魂牵梦绕啊!

我的最爱4

  电脑、手机、手表……都是现在最流行的东西。它们各有各的好处,但我觉得电脑最好。

  电脑也分大小。有台式电脑,有笔记本电脑。笔记本电脑也可以带走,非常方便。它能对别人发微信,能看电视,能听音乐,能玩小游戏……

  电脑中的小游戏,虽然父母都不准我们玩,但在学习之余可以劳逸结合,玩一下,消除疲惫,训练一下思维。

  在电脑上看电视,虽不像电视那么大屏幕,画面和音效没有电视那么清晰和震撼,但家里人多,所看节目不一的时候,还是可以带到自己的小房间看看的,只不过,虽然电脑屏幕小,也是要离远一点,不然,会伤害到眼睛。

  发微信,让我们与远方的亲人可以面对面地联系,既可以听到声音,还可以看到画面,而且实时播报。这样与亲人又进了一步,特别是现在的.留守儿童,远嫁他乡的妈妈们,都可以随时看到自己的亲人。

  电脑也给我们带来了生活上的便捷。在家里,不想出门购物,就可以在电脑上购物,不想出门去吃饭,也不想自己在家做饭,也可以在电脑上点外卖……真是没有它做不到的,只有你想不到的。

  电脑也给我们学习带来了便捷。在学习过程中,有不懂得可以在电脑上查阅资料;作业帮里头连详细讲解步骤都清晰的很,如果步骤还没懂,还有相关视频可以看;还可以在百度上查找词语及更多的相关资料,便捷而迅速。给我们的学习带来了极大的便利。

  电脑的优点有很多,所以现在人人都离不开电脑,电脑的很多客户端都有手机APP了,更方便了,一机在手,应有尽有。你们说,电脑是不是不得了,是不是让更多人着迷,我这个00后,新时代的希望,又怎么会拒绝呢!

我的最爱5

  又是那熟悉的的冰凉触感,又是那熟悉的淅沥声音,雨,又下起来了。

  我爱着雨,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但那种情感,却是不可割舍的。

  我爱着雨,爱着任何形式的她。

  淅沥小雨或瓢泼大雨,风平浪静或电闪雷鸣。默默的坐在窗边,捧一杯咖啡,感受着淡淡香气与热气,咖啡的苦涩与甜蜜,捕捉你在窗上留下的每一丝身影。点点灵动的水滴,如眼泪划过玻璃,不舍地掉落下去,碎成一片。

  我爱着雨,便珍惜与她的每一次接触。

  冰凉的触感,夹杂着一丝丝朝气。雨,就这样顽皮地落在我的手心。那一瞬的冰凉,给我带来多少欢喜!干脆扔掉雨伞,接受雨的.洗礼。我看着雨,那细长的躯体,划过我垂下的发丝,一点一点将黑发浸湿,将我浸湿。眼前的镜片一点点的模糊,是雨?还是泪?

  我爱着雨,同样爱着她带给我的每一个梦境。

  那是梦中的薰衣草田,淅淅沥沥的小雨随着微风,飞入大片的薰衣草田。紫色的花海,微微摇摆。花丛中的女孩,身着紫色长裙,披一件白色短衣,撑一把白色小伞,好似薰衣草精灵。她微笑着看着我,使我不禁想要跑过去和她同在雨中嬉戏,但她是梦中的人物!我怎能接近?

  江南古镇,水波四起,大滴大滴的雨点,跳入水里,泛起阵阵涟漪。青瓦白墙,如纸一样的脆弱,如莲花一样清秀俊美。小船划过,我却只能眼睁睁看它离去……

  那无数的场景,出现在梦里,却又无奈离去。雨的魔法,将我看过的图片添几分真情,变成记忆。虽离去,但也曾欢喜。

  雨,我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爱上了你。是看你在我窗上留下水痕的那一刻起?还是我第一次接触到你的冰凉开始?或许在很久很久以前,我就迷恋上了你,喜欢你带来的忧伤,喜欢你带来的唯一记忆,喜欢你带来的点点滴滴……

  雨,你,就是我的最爱。

我的最爱6

  你喜欢读书吗,我喜欢!

  书,有丰富多彩的内容,一见到书我就忘记吃饭。坐在沙发上,顺手抄起一本书,非要看完不可,要不我就在书的世界里走不出来。把一本书读完就像玩一样,就像看了一部电影,还想继续玩下去、看下去。

  书真是好东西,一天晚上,我在床上迷起了《意林》,一看就过了头,把书读了一大半,妈妈一觉醒来看到我的卧室灯亮着,过来喊我,我才想起了意识到太晚了,一抬头,时钟迈着轻盈的步伐已指向了12点。读起书来,完不成作业也是常有的事,为此,挨了爸爸好多批评。

  朋友对我说,老妈整天让她我看书,都快烦死了。我却不以为然,视书为生命。其实以前我也不爱看书,作文都得“B”,好像是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淘气包马小跳》,看完第一本,我想看第二本,看完第二本,我又让妈妈把一套剩下的全部买下来。整个暑假我天天和马小跳“见面”。书读完了,马小跳好像活生生的出现在我眼前,我也不由自主的爱上了杨红樱阿姨、郑渊洁叔叔。经过这件事,我总结出了一个经验:读书,先读你喜欢的,这样,你就会爱屋及乌的爱上书的世界。书成了我生命中的一部分,读书,其乐无穷!

  慢慢的,再也听不到老妈嫌我不看书的`唠叨,倒是经常看到我着迷的看书忘记时间的时候,提醒我:宝贝,吃点水果吧、跳会儿皮筋吧、找个小朋友去玩吧┉┉哈哈,你说多有趣。更值得一提的是,我的作文也由原先的“B”,现在都成了红红的“A﹢”,无形中除去了老妈、我的一块心病,因为我喜欢作文课了,喜欢写作文了。读书,使人身心愉快,使人收获颇多。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就像沙漠里救命的源泉,只有读书才能使人进步,使人茁壮成长。

我的最爱7

  我的最爱是玩轮滑。说到他它,还有一段“辛酸”的经历呢!

  记不得是哪一天了,只记得一个烈日炎炎的下午,为了让我身体更加健康,我被爸爸“绑”到了轮滑广场上。

  教练满脸笑容,详细地问我的情况,决定让我在陆地上做基本动作。

  这可把我累坏了,要半蹲着,两条腿不停地做着滑行时的动作,对着太阳,一蹲就是半个小时,天天如此。

  当然,每天最幸福的时刻就是教练喊道:“好了休息一会儿,然后穿上轮滑鞋!”每次听到这儿,我的腿都会带着疲劳的身体一蹦三尺高。

  第一次穿轮滑鞋令我终身难忘。

  爸爸替我穿上了沉沉的鞋,妈妈帮我带上了能热“死”人的护具我得意的站了起来,不料脚下一滑,又倒了下去。但这并没有令我灰心丧气。我使尽全身力气又爬了起来,一步三摇地“爬”上了跑道,看到别人像开汽车一样的滑着“风火轮”,而知己却只能像蜗牛一样爬行,心里当然不是滋味,更可气的是他们根本不费力气。我也学着他们的'动作,但结果是和大地来了一个深沉的拥抱……

  “我不学了……”最后,我认输了,我实在不想玩这玩意了,

  “不刻苦,什么事都做不成。”爸爸只是平静的说到。

  是呀,不刻苦,能做成什么事呢?想想伟人们,那个不是经过刻苦的锻炼?我又穿上了轮滑鞋,信心百倍。

  现在我已经是轮滑高手了。每当人们说说:“看,那个孩子动作多优美,滑的多快啊!”我心里当然是美滋滋的啦!同时我也在市轮滑比赛中得了奖

  我的最爱,教会我做人要踏踏实实;我的最爱,教会我做事要刻苦!

我的最爱8

  书,让我遨游知识的海洋,让我从黑暗走向光明,使我打开智慧的大门,书就是我的最爱。

  三、四岁的时候,我常躺在妈妈的怀里,听着《丑小鸭》的故事,那迷人的情节像磁石般吸引着我,从那时起,我就爱上了看书。渐渐地,我长大了,小小的故事书已不能满足如饥似渴的我,开始读一些名著。故事情节里有着各种人物截然不同的悲惨命运,他们的悲欢离合常常使我牵肠挂肚。我读得很快,囫囵吞枣,大有不求甚解的味道。

  记得有一次,妈妈和爸爸都出差了,妈妈刚走,我便拿起一本《鲁滨漂流记》。我细细地品味书中的每一个句子,每一个词语,甚至每一个字。品味它哪里好,换上什么字或词语更好。我认认真真地读着,生怕错过了一个精彩的片段。一会儿,我被主人公一个惊心动魄的危险冒出一阵冷汗;一会儿,我有被他独自困在荒岛上而恐惧;一会儿,因为他脱险得救而高兴;我完全进人了书的世界,自己好像亲临其境一般。

  书,能带领我们走入远古时代,让我们了解恐龙的生活世界,古人的生活习性;书,能把我们带到一个幻想、快乐的.世界中,带给我们无穷的欢乐,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书,能引领我们走向未来,让我们逐步登上科学的顶峰。书籍是世界的营养品,如果没有了书,就像大地没有了阳光的照射,智慧里没有了书籍的供养;就如同鸟儿没有了翅膀。

  书是黑暗中的一盏灯,照亮了我们前行的路;书是寒冷中的一缕阳光,温暖我们的心灵;书是源源不断的泉水,带给我们无穷的力量。

  在夜色的掩映下,在明亮的灯光下,爱书吧!朋友们,书是我们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我的最爱9

  我家门前有棵很大的大树,从我出生到现在,它一直就在我房间的窗前。从小到大,它给予了我很多有价值的东西,所以,理所当然,它成了我的最爱。

  记得有一次,一个炎热的夏天,我打完球回来,浑身是汗,再加上火辣辣的太阳,我实在受不了,便买了一瓶饮料,坐在绿树的绿荫下,咕嘟咕嘟地喝了起来,喝完后觉得不热了,便又去打球,回来以后觉得头很晕,不知怎么地就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不知过了多久,我醒了,觉得身上已经不难受了,就回家了,殊不知如果没有大树的遮护,我一个人躺在草地上被太阳暴晒,后果将多么不堪设想,所以,我得感谢它。

  我还记得爸爸对我说过,在学习上要像窗前的大树一样坚韧不拔,确实,我在学习上受的挫折不算少,但每每看到那颗大树在风雨之中仍然顽强的时候,我就打起了精神,发奋学习。就是在初一上学期的寒假里,下了一场大雪,许多树的枝干都被压断了,而我窗前的那棵大树虽然已经被压得很下了,都快碰到了地面,但它的枝干仍然完好无损,从它这样的样子来看,是它教会了我到底什么是坚强。

  那棵树的年龄比我还大得多,它就像一个老爷爷一样,把自己的饱经沧桑的事都讲给我听,并告诉我不要再犯像它当年那样的错,而我呢?小时候不开心时就爬到它的枝干上玩,也好似就在听它讲故事一样,总之它讲的'故事总让我再不知不觉中悟出了深刻的道理,所以,凭它这么多的优点,我觉得它没有理由不是我的最爱。

  那棵树陪我度过了我的童年,马上它又要陪我度过我的少年时期,我想,在若干年后,我已经在大城市工作了,回忆起那棵树时,是否它还留有当年像香茶一样的清香,我相信,在我长大以后的时候,再次回忆起那棵大树的时候,它应该还会在我的记忆深处绽放它独特的异样光彩!

  这就是我的最爱,也许你会说一棵树不值一提,但我不这样认为,仅仅是它给我的精神食粮,就够我享用一生的了。

我的最爱10

  同学们,你们都有自己的最爱吗?我想大家会说出五花八门的答案。而我的最爱,就是打篮球。

  说起来喜欢上篮球是在2008年的夏季,那时正在放暑假。我把作业做完以后,就百无聊赖的看起了电视,那时正是奥运会期间,电视中证方正中国男篮征战奥运会的画面,我就看了起来。正是在这个暑假,我爱上了姚明、易建联等球员,而我也一发不可收拾的爱上了打篮球这项充满激情的运动。

  刚喜欢上篮球时还小只会一些简单的运球和投篮。和别人打比赛时常常会输,可尽管这样,我仍是乐此不疲的热爱只打篮球这项运动。

  我球技大幅度提升还是在六年级的暑假,我参加了篮球训练班,由于之前有一定的基础,在参加篮球训练班以后,我常常受到老师表扬,这使我有了极大的信心。渐渐地我的球打得越来越好,并且也交了一些打篮球的朋友。每天训练结束后,我还会和他们在场地上再打上一个小时的比赛,以磨练我的球技,由于投球精准,我被他们起了一个外号后卫

  可是打篮球不仅有赢的比赛的快乐,也有在烈日下训练的艰辛。在烈日炎炎的下午,很多人都以各种理由不去训练,而教练也不批评他们,我也想象他们那样,但是,我却凭着对篮球的'热爱我却坚持了下来,尽管累得筋疲力尽、大汗淋漓我也毫无怨言,有付出就会有回报,终于,我的球技提高到了一个新的档次。我的目标就是成为一个像科比一样的优秀的篮球运动员。

  因为爱打篮球,我获得了坚持不懈的毅力,因为爱打篮球,我获得了不到最后一秒不放弃的精神。因为爱打篮球,我获得了不断超越自己的力量。因为爱打篮球,我还会获得更多更多。

我的最爱11

  只要心中有书,就能使自己的心得以净化,拥有一个无比愉悦的心境。

  ——题记

  读书,我的最爱。从小,母亲就给我讲故事,让我明白了人间的善恶,当自己学会了翻书的那一刻,我就被那神奇的图画所吸引,便对书情有独钟。

  小学时,我便对书有了浓厚的兴趣。尽管许多字不认识,但通过图画总会让我收获许多。

  现在,我已步入了初三的`大门。在这紧张而繁忙的日子,我已学会了挤时间来阅读。放学后,我就匆忙地回到家。不多时,便弄好了一切。这时,书就是我的伴侣。每在那时,我总泡一杯茶一边细细品味,一边躺在床上拿着心爱的书津津有味地看着。有时是一些小故事,却从中悟出人生的真理;有时是一些名著,却能体会文章结构的巧妙与精彩的故事情节;有时是几篇优美的散文或诗词,让心灵得到净化。每有所得,便记在小册上,空闲之时,拿出来精读细读,则心中有所悟,脑中不虚也。

  每当自己在月光下静静品读,窗外的小花园中不时散发出诱人的清香,消遣我的疲劳。

  曾古人读书时,凭着心中的爱好,执著地读上一整晚也是心甘情愿,寻得乐趣的。

  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句话说得真好,不然怎么会有柳宗元“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的举动。

  司马迁小时广泛读书,便有了砸缸救友的智举。长大后,曾被关于监狱,但凭着心中的那份坚定,认真苦读,博览群书,最后写出了被大文豪鲁迅称之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可见读书可以改变人的一生。

  敢问,世界上的大多数伟人难道都没有读过书吗?这就可以让人明白,读书对于一个人来说多么重要。

  读史使人明志,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使人善辩。凡有所学,皆成性格。

  读书,我的最爱。它将成为我的伴侣,一直引领自己走向成功。

我的最爱12

  一大早起床,洗漱完毕,在书柜里随意挑出一本书,泡一杯淡绿茶,坐在阳台的藤椅上,看着黎明,低头打开手中的书。一阵凉风吹来,吹乱了我的头发。

  这是最愉快的事。

  记得小时候第一次翻开蓝色皮革包裹的书,只觉得一股浓浓的香味。多么独特的一本书!之后每天必须做的一件事就是闻闻书的香味,然后翻一翻书里可爱的插图,让我爱上了书。

  长大后,我不再满足于书本和插画,而是努力品味文字的芬芳。这时,我真的爱上了读书。文字就像一壶浊酒,完全让我着迷。我会一生向文字的美低头。遇见书真的像一场浪漫的恋爱!

  八岁的时候,我读了《哈利波特》。魔法飞天扫帚,魁地奇,魔法石都是那么新奇,让我对魔法这个词的理解上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多么神奇的魔法世界!当然,没有JK。以罗琳的异想天开,人们永远找不到这个世界的.大门,永远探索不到一个真实的魔法世界。

  十岁那年,《假如给作文我三天光明》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什么是坚强。想象一下,一个又聋又哑又瞎的人,在无尽的黑暗中挣扎着活下去,活得那么精彩。多么值得我们敬佩!海伦凯勒做到了这一点,赢得了别人的钦佩。那三天的光芒,在她心里已经成了永恒。

  十二岁开了《安妮日记》。在日记中,面对法西斯对犹太人的压迫,安妮表现的不是悲伤和绝望,而是对未来和美好生活的渴望。我就像笼子里的小鸟,却对外面的世界充满了向往。这本日记就像黑暗中穿过混沌的一道光。留给世界的是世界面对死亡威胁的期待!

  于是,我试图把文字的美运用到我的写作中,但我笨拙地模仿着。我向老师求助。郭老师说:每一个字都是作者情感的体现。要打动读者,就要全身心的投入到情境中,用心去感动自己,感动别人。在郭老师和书的帮助下,我的写作水平终于有所提高,我尝到了书的美,我从书中学到了更多的知识。

  书是我人生的路标,是我一生的伴侣,有书陪伴真好!

我的最爱13

  去外婆家的航班是晚上的,每次到达都是深夜,尤其寒冬腊月的夜晚,街上没什么人,寒风无孔不入地灌进衣领,车穿行在斑驳地树影中,路灯孤伶伶地伫立在路的两边,昏黄的光影影绰绰投进车窗,让我想起在家中等待着我的外婆还有她最拿手的馄饨。

  “外婆!”“哎呀,终于回来了!“外婆从厨房探出头来,脸上的皱纹拥抱在一起,”快去洗手,馄饨马上就好。“油烟机”轰轰“地响着,屋里腾腾地热气驱散了我周身的寒气。

  “来喽!“外婆眼角的鱼尾纹粘在了一起,眼晴里闪烁着期待地光,睫毛快乐地颤抖着,“呐,尝尝外婆的手艺有没有进步。”只见薄如蝉翼的皮包裹着丰富地馅,在浅金色的汤底浸润下,显得晶莹透亮,混着紫菜与虾米的骨汤,香气四溢,让我迫不及待地咬下了第一口:霎时,口腔被青菜的清甜、鸡蛋的醇香和脂渣的香脆填满。

  繁复交织的味道,唤醒了童年的记忆:她曾搂着我,大手包小手地教我包馄饨;曾守在锅边一下午,用大棒骨为我熬制馄饨汤底;曾在我回青之即,连夜为我包上一袋又一袋馄饨,让我带回家作早餐吃她的馄饨,伴随着我从天真的.小女孩长成比她还高的大姑娘,每逢过年过节,我最最想吃的,最美味的食物,便是外婆包的馄饨,在北方出生长大的我,第一道学会做的食物,不是饺子,而是馄饨。

  眼泪在眼眶翻滚了几圈,终于还是落进了汤汁里,我埋头搅动着馄饨。“不好吃?”外婆察觉到我的异样,皱起了眉头。“好吃!外婆的馄饨是我的最爱!”外婆扬起嘴角,开心和满足填满了她脸上的沟壑,仿佛年轻了许多。

我的最爱14

  春夏秋冬,各有各的好处,也各有各的特色。有的人爱春天,对,春天是绿色的,很好看,生机勃勃;有的人爱夏天,譬如周敦颐,想必他是爱夏的,因为可以一睹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还有些人爱冬,爱它的银装素裹,它的苍苍茫茫。而我,却独爱这金色的秋天。 ——题记

  金——秋

  如果要用一种颜色来描绘一个你喜欢的季节你会怎样说?春,绿意盎然;夏,花团锦簇,所以是红色;冬,银装素裹;那秋呢——自然是那一片单调的金色。而我却独爱这单调的金色。可能是我生在冬天的缘故吧,冬天是银色,秋天是金色,所以秋冬是好友。自然,我也是把秋当做了我的好友。

  秋天的金色单调却又不单调。

  虽说落叶是金色,可这是一种不同于菊花的金色。经过春夏的洗礼,六个多月的成长,风吹雨打的考验。使这金色显得更加的鲜艳,更加的成熟。并且,它还具有更护花的意味在里面:春夏的努力,只为有朝一日告老还乡,化进泥土,哺育后代成长。

  为这金,我爱秋天。

  丰收——秋

  我爱这秋天,还有一个自私的意义在里面。秋,是一个收获的季节,我们一年以来的劳苦工作,耕耘,都只为这一刻丰收的'喜悦只为来年的每一天都有饭吃,能温饱。所以,我夸赞秋还为了讨好它,给我们一个好收成,让那些穷苦的百姓吃饱饭。

  丰收的秋,也不同于夏季的小收。夏天的收成,只够一家勉强度日,连空余的闲钱也没有。孩子上学的钱没有着落,家里也省吃俭用。完全看不到喜悦之感。秋天的收成就不一样了,那粮食是多种多样:小白菜、萝卜玉米小麦大豆,地瓜,水稻。玉米,谷子黄豆高粱芝麻……不仅可以大大的吃上一顿,还可以卖出许多,换来钱,买酒买肉,过年也有着落了。这是何等的喜悦!

  为这丰收,我爱秋天。

我的最爱15

  滴答,滴答……伴随着时钟的脚步声,我叩开了你的心扉。窗外的天空之泪,更给这寂静的夜晚添了一份韵味。雨夜读书,多么富有诗意的意境。于是,我便在你那浓浓墨香的引领下走进了一个个奇妙的世界。书籍,我不得不承认,你是我的最爱!如果没有你,我永远都不会知道在那东岳之顶上曾有人高呼:“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如果没有你,我永远都不会了解在那沧海孤舟里曾经有人呐喊:“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如果没有你,我永远都不会领略在那东篱黄昏时曾有人轻叹:“人比黄花瘦”; 如果没有你,我永远都不会明白在那清秋梧桐下曾有人感慨:“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别是一般滋味在心头。”书籍,我要告诉你,你永远是我的最爱。

  因为有了你,我看到了《我是猫》眼里的繁杂世界;因为有了你,我嗅到了《春》的清新气息:因为有了你,我聆听到了《名人传》里铿锵有力的命运交响曲:因为有了你,我感受到了《爱的教育》里的浓浓真情。书籍,我要告诉你,你永远是我的最爱。

  感谢你,亲爱的书籍。是你在我困顿无助时告诉我简爱的坚强;是你在我难过伤心时告诉我汤姆·索亚的开朗;是你在我彷徨迷茫时告诉我保尔的奋斗历程;是你在我自卑落寞时告诉我福克先生的自信沉着。书籍,我要告诉你,你永远是我的.最爱。

  你告诉我有一种意境叫作“留得残荷听夜雨”;

  你告诉我有一种慨叹叫作“沧海月明珠有泪”;

  你告诉我那康桥河畔有一个人轻吟着“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

  你告诉我那寂寥的雨巷里有一位丁香般的姑娘撑着油纸伞悄然走过;

  你告诉我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是飞鸟和鱼的距离,它们一个翱翔于天际,一个却深潜海底。

  ……

  我爱你呀,书籍,你告诉了我那么多我曾不知道的东西,你让懵懂无知的我逐渐走进那博大精深的辞海里。书籍,你是我人生路上永远的挚友;书籍,我要告诉你:

  你永远是我的最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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