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时间:2023-11-14 20:52:48 好文 我要投稿

【精】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1

  有一句话“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很贴切的总结了这本书——《一条狗的使命》。

  这本书是由W。布鲁斯。卡梅隆写的,以一只狗的视角写了它四生四世的轮回,都说“人的一生会养许多狗,而狗的一生只有一个主人”。“狗是人的伙伴,人是狗的一辈子”。这只叫“贝利”的狗为了重回主人“伊森”身边,经历了艰难的轮回。而书名叫《一条狗的使命》,它的使命就是陪伴主人。它虽然不会说话,却在无声间带给了他们快乐与温暖,使他们不再孤独。

  书中的第二世,短暂却很好地诠释使命。作为一只名叫“爱莉”的警犬,每一次都帮训导员很出色地完成了任务,却又是如此之聪明,从一张照片中,能很好地分析出主人的情感,而在第二天,为了救主人而英勇牺牲。狗有时又能完成一些人类很难完成的事情。无论你对它好坏,只要给它一个家,它能一直跟着你。

  四次轮回看似充斥着虚幻的色彩,却又是那么的.合乎情理。书的结尾,贝利说的一句话“活在当下”,其实,我们谁也无法预知下一秒将会发生些什么,“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而我们就在福祸的不断交替中生活。

  所以这本书给我们最大的感悟是:不要沉溺于过去,也不要幻想未来,不要去考虑生活的得与失,活在当下,享受此刻便好,且行且珍惜!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2

  书籍的世界是一片广阔无垠的海洋,书中的知识就是海底中精美的贝壳生产的一颗颗晶莹剔透的珍珠。要想获得闪闪发光的珍珠,就得撑着小船,乘风破浪才能够得到。从我学会认字,刚接触书籍,我就有一种情有独钟的感觉。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绿野仙踪》。

  故事的主人公是小女孩多萝西。多萝西和艾姆婶婶和亨利叔叔住在一起,有一天却被龙卷风刮到了陌生国度,多萝西却不慌不忙,这种勇气和镇定的精神很让我钦佩。多萝西凭借着自己的善良,与想得到智慧的.大脑的稻草人、想拥有一颗跳动的心的铁皮伐木工和渴望获得勇气的狮子成为了好朋友,多萝西的交友能力让人羡慕。稻草人并不笨,他能及时地想出好主意,帮朋友们出一些能度过难关的点子;铁皮伐木工并不缺少心,他对朋友关心,对伙伴们分配的砍树工作细心,对弱小的动物充满爱心;狮子并不缺少勇气,当有深沟的时候,狮子大胆地将伙伴们一个个背着送了过去。最后,稻草人、铁皮伐木工和狮子实现了自己的愿望,多萝西凭借自己的智慧又回到了家。

  这本书使我明白了:我们要学习多萝西的沉着,遇到突发事件不慌张;学习稻草人的智慧,遇到问题努力思考;学习铁皮伐木工的认真,对待小事也不马虎;学习狮子的勇敢,帮助伙伴奋不顾身。

  人与动物之间要和睦相处,互相帮助,团结力量大,只要大家合作起来,独木能成林,滴水能成海,共同渡过难关,最终取得胜利。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3

  我最喜欢的一部书是《西游记》。

  我喜欢书中的孙悟空。他神通广大,一个跟头就翻十万八千里。它不怕困难,不惜一切代价保护他的师傅。有一次,孙悟空偷吃了镇元大仙的人参果,还把人参树推到了,镇元大仙一怒之下把唐僧师徒四人给绑了起来。拿着鞭子要打唐僧,孙悟空连忙说:“偷吃果子,把树推到,都是俺老孙干的,不关我师傅的`事,要打就打俺吧。”他情愿替师傅挨打。可唐僧肉眼凡胎,还好误会他,经常因他打死了妖精而念紧箍咒。孙悟空从来没记恨过他师傅,从一而终地保护唐僧。

  我也喜欢书中的唐僧,他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有一次,沙僧去河边取水,八戒去化斋,唐僧坐在地上念佛,突然一只蚂蚁爬到了他手上,唐僧看见了,就轻轻地拿起蚂蚁放在了地上,还为蚂蚁念经祈祷。唐僧实在是太善良了。

  我喜欢沙和尚。它是一个老实人,他总是挑着担子,在后面摇摇摆摆地走。沙河尚经常说这样几句话:师傅,大师兄说得对;大师兄,二师兄说得对;二师兄,大师兄说得对……沙和尚憨厚老实,就像一个传话员。

  我也很喜欢猪八戒。他胖乎乎的,很可爱。他顾家,在高老庄的时候,耙地、浇水、种菜。他对师傅也很忠心耿耿,在大师兄不在的时候,他也主动担负起保护师傅的重任。

  这些人物栩栩如生,有血有肉,所以我喜欢这部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4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小学时读的一本书,名字叫做《阿大阿二穿错鞋》。

  记得有一次,妈妈带我去新华书店,走到放童话类图书的书架时,我的目光立刻被这本书吸引了。它的封皮是两只大大的不同的鞋。我从书架上把书拿下来,翻到第一页,第一个故事就把我吸引住了,我目不转睛的读了起来。第一个故事讲的是一对夫妻有一块面,这块神奇的面可以无休止的发酵。把它放进房子里,你的房子就会膨胀变大,把它放进足球里,足球里的气会越来越多,直到皮球被撑破。这对夫妇要把这块神奇的面藏起来,不让别人知道。有一天,他们买了一注彩票,然后把面放在彩票上,彩票就多出了厚厚的一沓。他们拿着所有的彩票去兑奖,幸运的是竟让中出了一等奖。这对夫妇高兴坏了,晚上喝完酒,跟邻居聊天时,他们不小心把这块面的秘密说了出来。邻居听了之后特别惊讶,又告诉了别人。就这样,一传十,十传百。不久,大家都知道了这个秘密。有一天,警察来找这对夫妇,告诉他们用面发酵出彩票是违法的`,所以这块神奇的面要被销毁。这对夫妇没有了办法,不得不把面块放在水里,面块越来越软,最后清水变成了浑浊的面水,那块神奇的面块也消失了。

  我沉浸在书中,感觉自己也到了故事里一样,随着作者去看了那块神奇的面块。妈妈看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就毫不犹豫的把这本书为我买下了。回到家里,我饭都顾不上吃,一口气把书读了一半。《阿大阿二穿错鞋》是一本非常有趣的书,带着你在童话的世界里自由的遨游。正是因为这本书,我爱上了读书,爱上了写作。

  现在,这本书已经很难买到了,我会一直把它珍藏在我的书柜里。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5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今天,我要给大家介绍一本书——《陶奇的暑期日记》。

  这本书的作者是中国现代女作家冰心,原名谢婉莹。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陶奇的小姑娘,用老师给的日记本,记录了她两个月暑假所发生的事情。日日多姿多彩,篇篇有滋有味。她从此养成了爱写日记的好习惯,作文水平也在提升……

  让我印象最深的.是主人公陶奇。陶奇有个妹妹叫小秋,她比陶奇小很多,才五六岁。有一次,小秋到陶奇家住几天,陶奇十分喜欢她,总是把最好的东西都留给站秋。小秋生日那天,陶奇的妈妈拉着小秋的妈妈去看电影,可是小秋的妈妈不放心小秋,陶奇的妈妈就把小秋安排给陶奇,拉着拽着小秋的妈妈走了。陶奇想让小秋过个快乐的生日,带了一些钱,拉着小秋去街上买吃的。陶奇带着表妹来到北京的小吃街买了烤串,煎饼等一些东西。她们姐妹俩吃着吃着,忽然天空中砸下几滴豆大的雨点。接着,那些雨越来越密集,下起倾盆大雨来。陶奇担心小秋淋坏了,就脱下外衣,给小秋罩在头上,急急忙忙跑回了家。到了家中,小秋的妈妈见小秋林成了这样,急坏了,马上给小秋洗了一个热水澡,陶奇在门外等着,冻得直打哆嗦。不久,陶奇就发烧感冒了。但陶奇在那几天依然坚持写日记,只是简短了一些。我钦佩她的毅力。

  陶奇为了让小秋过个快乐的生日,不顾自己被淋湿,毅然把自己的外套罩在了小秋的身上,这个举动令我十分感动!

  听了我的简述,你是不是也很想看看这本书?赶快找来看一看,一定会让你受益匪浅!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6

  最近,我在图书馆中看到一本书,而且是我最喜欢的书,我一直都很想借,可是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借上。这次,我终于借到这本书了!你们想知道那是一本什么书,可以这样的吸引我吗?哈哈,那就是——《秘密花园》!至于这是一本什么类型的书,主人公是谁,以及主要写了哪些内容,且听我慢慢道来。

  《秘密花园》是属于“最畅销的世界名著阅读系列”,应该是小说类型的图书。这本书中的主人公是玛丽,她是一个出生在印度的英国小女孩,从小父亲不在身边,母亲无心照顾她,一群仆人对她言听计从,这让她养成了“公主脾气”,几乎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但世事难料,玛丽的父母因为霍乱去世了,从她一出生就照顾她的奶妈也去世了,幸免于难的她被送到了英国叔叔家中。这本书中其他的人物分别是叔叔家照顾她的仆人玛莎,玛莎的.弟弟迪肯,花园里的花匠季元本以及叔叔的儿子柯林。

  这本书主要写了,玛丽无意中从仆人玛莎口中得到一个秘密——婶婶最爱的花园,叔叔因失去心爱的婶婶,把花园封锁了10年,这让玛丽好奇了,于是她开始了探寻之路。一次偶然的机会,玛丽走进了这个花园,并结实了好朋友——迪肯和花匠季元本,还认识柯林,柯林整天把自己关在屋子里,每天都想着自己就要死了,遇见玛丽之后,他学会了而面对,不再逃避,他们一起分享着花园里的快乐。直到玛丽的叔叔因为想念妻子,走进花园,看见以前病怏怏的儿子,竟然变成了一个健康快乐,充满欢笑的男孩。

  听了我的介绍,大家是不是迫不及待的想见到它了,那还等是么呢,快去找它吧!记得它的名字叫——《秘密花园》。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7

  在我的书桌里放着一本我最喜欢的书——《新华字典》。这一本普通的《新华字典》,却有着一段精彩的故事。

  这本《新华字典》的外形是长方形的,红色的封面,封面上写着“新华字典”四个白色的大字。

  翻开《新华字典》第一页,你看到三个字——总目录。字典里的栏目有识字、拼音、组词、造句、近义词、反义词、解释说明等。

  有一次,我不小心在字典上留了一个脏手印,爸爸顿时拉下脸来,训斥我。他还用橡皮轻轻地把污迹擦掉。我看到这种情形,心里既害怕又奇怪:只不过是一本旧书,为什么爸爸把它当作宝贝似的呢?

  爸爸的脸变得严肃起来,一边拉我来到他身边,一边跟我说起字典的来历——

  以前老师要求爸爸买《新华字典》。爸爸把这件事告诉奶奶,但奶奶当时身上只有几角钱,准备拿去买盐。如果买了字典,就没有钱买盐了,那当晚的菜就会变得无滋无味。但奶奶思考了一会儿,就毫不犹豫地把钱给了爸爸去买了《新华字典》。

  字典买了回来之后,奶奶在第一页写上“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从此,爸爸努力学习,每个学期都取得优异的成绩。奶奶高兴地说:“我当初的.选择真正确!有了书就能长知识。”爸爸就是这样一直珍藏着这本凝聚着浓浓母爱的字典。我一边听一边深受感动。

  现在我一有空就把那本字典拿出来看,遇到不会写或不明白的字时也拿出这本字典来查查。

  我非常喜欢这一本书——《新华字典》。它永远是我的良师益友,指引着我前进。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8

  假如你是一位盲聋人,你会怎样做?你会乞求上帝给你三天光明吗?也许你不会,但她会,她就是20世纪美国最伟大的女性之一——海伦·凯勒。

  海伦·凯勒在出生后第十九个月时因患急性胃充血、脑充血而被夺去视力和听力。《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海伦·凯勒的代表作,她以一个身残志坚的柔弱女子的视角,告诫身体健全的人们应珍惜生命,珍惜造物主赐予的一切。

  海伦·凯勒曾幻想上帝可怜她,给她三日光明,并已经合理地归划好了这三天该怎么办。第一天,透过“灵魂之窗”看那些鼓励她生活下去的善良、温厚、心怀感动的人们;第二天,她要看黑夜变为白昼,仰望壮丽的曙光全景,看太阳将沉睡的大地唤醒;第三天,去体验忙碌人们的.快乐、忧伤、感动与善良。但这只是美妙的幻想而已。

  本书作者海伦·凯勒以自传体散文的形式“写”出了她对光明的向往,对生活的热爱。把生命中的每一天看作最后一天,从而变得更加努力。她通过这本书告诉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发掘生命中的一切潜力,充分享受生命中的一切美好,要有乐观向上的良好心态,不虚度光阴,不浪费天赋。

  看完这本书后我受益匪浅,让我明白了许多生活的方法、做人的道理和生命的意义。听了我的介绍,你想看看吗?那就快来和我一起阅读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9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古人如此诱惑人们去读书,我就抵挡不住诱惑,与书交上了朋友。

  书是我最喜欢的,可以说我是爱书如命。一天不看书,眼睛会难受。两天不看书,手痒痒。三天不看书,直发疯。

  在《伊索寓言》里做客,交了“道理”这个朋友;在《福尔摩斯》里,我和福尔摩斯去破案;在《红楼梦》里,我与贾宝玉和林黛玉吟诗作对……我这个“书虫”尽情地在书上啃着有趣的文字。

  有一天,我闲着无聊,在路上闲逛。路过书店,那里好像放着一个强力磁铁,把我吸了过去。一排排书架放着整整齐齐的书本。我的目光在书架上徘徊。最终目光停留在一本封面花花绿绿的书本上,我快速抽书书本。只见书本的封面上写着“西游记”三个醒目的大字。我翻开书本,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孙悟空大闹天宫,神通广大,连四大天兵都被他打败了。西天路上,斩妖除魔,一路上保护着师傅……这一切的一切都深深地吸引着我。

  孙悟空见义勇为,为师傅能成就“西天取经之事业”,总是来回奔波,与妖魔作斗争,勇救师傅。顿时,我的`脑海中印上了“英雄”二字,我懂得什么叫仗义,什么叫友谊,什么叫勇气。

  一页,二页,三页……我如饥饿的瘦狼,贪婪地吸取知识的甘霖。在我的脑海,孙悟空不再是一个简单只会打杀的猴子。他经历了千险万阻,却勇往直前,毫不放弃,持之以恒。他如一盏明灯,照亮了我前进的步伐。

  “嗨,孩子,要买书吗?”我转过头,是服务员。我红着脸,摇了摇头,跑出门外去了。

  走在回家的路上,我还想着书中的情节。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像一个刚出生的婴儿吮吸着书之母乳,在书之阶梯上慢慢进步。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10

  我最喜欢《勤学故事》这本书,只要一翻开它,就来到了一片崭新的知识天地。下面我就来介绍一下这本书吧。

  这本书是我9岁生日时爸爸送给我的生日礼物。这本书的封面是棕黄交错的颜色,上面写着“勤学故事”四个红色的大字。字的`下面有一幅图,图上画着一个小男孩,正在聚精会神地看书。

  这本书写了好多故事,如“苏秦锥刺股苦读”、“孙敬‘头悬梁’”、“匡衡凿壁偷光”、“司马光警枕砺勤”……其中我最喜欢“苏秦锥刺股苦读”这个故事。刚开始,苏秦对于他师傅教的知识只学点皮毛就满足了,因此连连失败。最后,他刻苦学习,终于受到六国国君的重用,被六国同时拜为宰相,成为一代有名的纵横家。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做任何事情都要有毅力,要坚定不移,不能轻易放弃。

  有一次,我在学琴,当弹到“采茶扑蝶”这首曲子的时候,我遇到了困难,如弹十六分音符时要用快速,可是,我的手指不灵活,跟不上那么快的速度,怎么练都练不好。我有点灰心了,想放弃。但是,我记起了“苏秦锥刺股苦读”的故事,我想:苏秦遇到这么大的困难都没有退缩,我这点困难又算得了什么呢?于是,我下定决心一定要学会它。本来我一天弹五遍,现在我加大力度,每天弹十遍。经过我的刻苦练习,我的手指灵活了,速度赶上了,终于战胜了困难。

  《勤学故事》这本书让我受益无穷,我真喜欢它。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11

  “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一有空我就喜欢在书的海洋里尽情地遨游,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就是法布尔的《昆虫记》。

  法布尔是有名的昆虫学家,他要把昆虫放到自己的家中,用好奇的双眼来仔细观看昆虫怎么生活、觅食、筑巢、吃东西等等。他还研究过很多比蚂蚁还小的昆虫。

  大自然原本就是一本最好的百科全书,它总是带给我们无尽的'美好。法布尔的《昆虫记》带我在昆虫王国中畅游,那里有会唱歌的蝉;有能干的水泥匠舍腰蜂;有卖力滚着粪球的蜣螂;有美丽绚丽的大孔雀蛾;有不停织网的圆网蛛等等。我现在就带你去法布尔的昆虫王国中看一种叫蜣螂的清洁工。

  蜣螂在六七千年以前,被农民在浇灌农田时发现,它每次都要滚着一个大圆球似的东西,被认为是地球的模型,因此被人误认为它非常神圣不可侵犯,所以就称它为“神圣的甲虫”。那个圆球只不是是在路上的垃圾而已,被人说是昆虫王国的清洁工。

  我因为不相信昆虫有如此的本能,我就研究了一下。我在外面找了很长时间,终于找到了一只大蜘蛛,我把它养在一棵树上。几个星期后,它在树上织了一张网,来捕食昆虫。我把一只死掉的黑昆虫放在网上,可是蜘蛛没有来吃掉食物,就像什么也没发生一样。我动了一下网,蜘蛛立刻跑了过来把黑色昆虫吃掉了。我以为是昆虫太小了,我就又把一只死掉的大孔雀蛾放在上面,还是像什么也没发生一样,我又动了一下网,蜘蛛立马又爬了过来,我这时知道蜘蛛是用网来听有没有食物的。昆虫世界真是奇妙呀!

  “读了一本书,就像对生活开了一扇窗户。”《昆虫记》打开了昆虫王国的窗户,让我看见了昆虫世界的奇妙多姿。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12

  因为一次偶然的机会,我的到了一本书——《小王子》,这个简简单单的故事,让我思考了很久很久。

  一位生活在遥远星球的小王子,因为与他心爱的花儿闹别扭,同时也在好奇心和探索精神的驱使下,离开了他心爱的花儿,独自一人去其他星球冒险。在各个星球,小王子也见到了各种各样的人。高高在上的国王,爱慕虚荣的先生,嗜酒如命的醉汉,稀奇古怪的商人,忙碌的点灯人......他们都让小王子感到好奇怪。

  最后,他降落到地球,与一位失事飞行员成为了好朋友。孤独的旅行,让小王子对人生有了新的理解,年幼的他道出了许多人生秘密,让飞行员大吃一惊,这些秘密,即神奇,又有着深刻的道理,就像译者在序言中所说的,《小王子》是一本适合孩子,又适合大人阅读的书。

  小王子的天真,与文中的大人们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些大人们应该都忘了,自己也曾是个孩子。我想,这一点等我长大后,我肯定不会忘记。小王子最后选择了在毒蛇的帮助下,以灵魂的形式,离开了不属于他的地球,回到了花儿的`身边,回到了属于他的B—612号小行星,过回了他以前的生活。在小王子临走前,他还劝飞行员不要来送他,因为他担心毒蛇会攻击飞行员。在地球上生活的最后一刻,他还在用自己稚嫩的心为别人着想。结局有点儿悲伤,但我认为小王子选择得对,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对于小王子来说,他需要B—612号小行星上的一切。

  “只有用心才能看到本质——最重要的东西眼睛是无法看到的。”这个被大人忽略的真理,由老狐狸说出口,被小王子所发现。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13

  人最宝贵的是永不言弃的精神,在面对困难时只要不放弃,就一定能够获得希望。

  在我所有的书中,我最喜欢的是《鲁滨逊漂流记》,在这本书里有一位名叫鲁滨逊的`人,他有一个心愿是航海,结果在海上遇到了狂风暴雨,去了九个人全都葬身在海底,只有鲁滨逊自己漂到一个小岛上。小岛上什么也没有。鲁滨逊看着茫茫的大海,陷入了绝望。突然,他看见半个船漂在水面上,他去了船的里面,里面有只羊,还有种子和麦种。他回到了岛上,发现有个野人,把他救了下来,给他取名叫星期五,就这样鲁滨逊靠着顽强的毅力在岛上生活了28年。最终回到了家乡的怀抱。

  这本书已经跟了我2年了,前几页已经丢了,但我还是没有扔,因为我非常喜欢这本书,我舍不得扔了它。

  在生活中,我们会遇到很多困难,如:考试失利、完成不了比赛、学不会英语、完成不了老师布置的作业......

  读了这本《鲁宾逊漂流记》,我受到了很大的启发,鲁滨逊孤苦伶仃地生活在荒岛上,用自己的双手创造出美好的境界。最后他回到家和家人团圆。

  在我疲劳的时候读读它,我会觉得好了一点;在我的家庭作业不想写的时候,读一读它我就能坚持写下去。

  高尔基曾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我们一定要好好读书,一定会成为更好的我们。书本是一位教师,有问题时读一读,你会在书中找到答案,好好地去利用它。

  一开始我是怯懦的,自从我读了这本书后,我才明白要学习鲁滨逊的勇气和智慧,所以我要好好读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14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启迪心灵的钥匙》。

  这本书给我们讲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孝、悌、忠、信、礼、义、廉、耻”故事汇编。这些故事篇篇发人深省,读后令人难以忘怀。比如书中的《说黔娄尝粪》:“黔娄为令,父病弃官,礼斗祈代,尝粪心寒。”黔娄当县令的.时候,因为父亲得病就弃官不做了,天天向北斗星乞求父亲的病能好,并回家专门侍候父亲,但父亲的病并没有好转,在尝过父亲的粪便后,他知道父亲病得很严重,心里非常痛苦……再如《董永卖身》:“董永家贫,卖身葬亲,天谴仙女,织嫌完绪。”董永家很穷,用卖自己的钱葬双亲,感动上天安排仙女嫁给他为他织布.这些故事在今天读来仍然具有很深刻的教育意义……

  为了帮助我们很好地理解书中的一些文言词句,这本书还对孝、梯、忠等“八德”进行了注释。如:“孝:百善孝为先。’川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损,孝之始也.”等等。

  我们的祖先早就认为教育应以德为先,这本书里的故事就很值得我们好好阅读和学习.高尔基曾说道:“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本书就是我们最好不过的成长的阶梯了。

  现在,学校和家长对我们读书的要求越来越高,《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本书,正是我们“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的良好载体。

  我喜欢《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样的好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15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像一株郁金香,给人一股清新的气息; 像沙漠中的一杯水,给人一阵凉爽;像饥饿的人看见了一块香甜可口的面包,给人一种享受;又像疲倦的.人舒服地坐在沙发上,与世界隔绝了。

  我觉得,这本书倒不如说它是一本书,更感觉他是我的老师。《改变世界的50位科学家》--这就是我的老师。他为我讲解了一个个有趣的科学故事,一位位科学家的成就。如:20世纪的托马斯摩尔根利用黑腹果蝇研究遗传学;古希腊的阿里斯塔克斯,他主张了古代的‘日心说’;18世纪的爱德华詹纳发现牛痘疫苗来预防天花。

  在没有上学的时候,就十分喜欢做实验,把熟鸡蛋放入倒满醋的碗里。晚上,妈妈吃的时候,:”呀!这个蛋好好拨啊!“。我内心狂喜。妈妈一吃,立马吐了出来。”怎么那么酸!“我支支吾吾的,低着头,不敢抬起。妈妈见我有点不对劲,便叫我,我一抬起头,便把全部都招了。妈妈十分生气,说:”以后不要用吃的做实验了,好吗?“我像和尚敲木鱼似的,不停地点头。

  上一年级的时候,我在河边看见蜡烛浮在水上,我疑问极了,蜡烛的密度很大,但他不像石头和铁块那样向下沉,却向上浮。我十分疑问,一看书才晓得,原来,浮力要两个标准,一是质量要轻,二是密度要小。蜡烛的密度虽然很大,但它的质量十分轻,足以弥补密度的缺失。

  科学是一个奇妙的世界,而这本书是这个奇妙世界的楼梯。我的理想是当一位科学家,基础要从小打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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