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歌的作文

时间:2023-09-06 21:13:45 好文 我要投稿

离歌的作文精选(2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对作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写作文是培养人们的观察力、联想力、想象力、思考力和记忆力的重要手段。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离歌的作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离歌的作文精选(2篇)

离歌的作文1

  他是王。

  王不会作诗,却诉说了“什么是诗”

  辛追天宣元年。巨鹿。那个莽汉子豪气地对着烈日摔破酒碗,一掌拍红胸膛,仰天长啸“明天,这!就是咱家!”,弟兄们也随着一丢,一起大吼。震耳欲聋。王,笑了,他觉得这是他最好的诗。

  “咱家”王抖着手指在雪地上描着他最熟悉的字。这是腊月初始,骇下末央。在场人都狂饮疯笑,没有话。这是王和王的二十八个勇士。当天上星河停转,自知命已定盘,所有人都在放肆享用这个最后的夜晚。“干!明天就回家!”王大喊。“好!回家回家。”汉子们自欺欺人。王心里一酸,这也算诗吧。

  王爱热闹,身边总要有百万铁骑,他讲一句,兄弟们就和一句。那时汉子们都很年轻,不怕死,个个嘴里都是打打杀杀的却又惧畏死亡,却都敢为王送死,万死不辞!

  身边,还有很多人,如果不包括战死与背叛的人的话还有二十八个。真的,走了走了,死的死了。王受不了寂寞,他平时总爱说个不停。只是这个时候,王一直沉默着。王不奇怪,他知道一个人一生总有一个时候——一个人的战争。这时候与平时没有二样,只会显得比较缄默,这就是战争,注定单枪匹马。王不敢直视兄弟们,用余光轻轻瞄一眼。唉,脸上的老疤残血都证明——都老了。现在谁都不怕死了,看惯了兄弟敌人在面前倒下去,千遍万遍,从恐惧到越来越习惯,人的心就硬了。王觉得死亡未尝不是好诗。

  众人跺脚,地动山摇;众人大吼,响彻云霄。这是王的上万弟兄们。那时全军异常骁勇,城池无不攻破。特别是王,以一敌百,斩敌军于马下,攻破数不清城池是王一大乐事,终身骄傲。

  王老习惯乐滋滋地数自己攻破的城池。“一个,两个,三个”抖着唇,王扳着僵劲的手指数着。越数着,他的复眼就越瞪越大,眼神却越来越暗淡。他在愤怒。“啪啦”一压指骨,让自己平静得以至于不会踢翻火堆。王飞也似的跑到一边,他想哭,因为他是人;可他不能哭,因为他是王。换十个手指数清的'城池的兄弟,要多少手指才数得清啊!“我欠你们的愿望,来世怎么还”

  从小便想问鼎天下的王,梦想这岸的另一边必定会被自己占领。“吾定能取而代之!”这是王的第一首诗,最大的承诺。他要和兄弟们安家在岸的那一边。

  可家家在哪?是那个百万弟兄牵挂的那片地,还是脚下百万弟兄埋葬的土地?王“隆隆”地捶响地面,头一次这么后悔王好想家。他想归田卸甲,沏一碗茶,与兄弟们谈笑风生,儿女们闹个不停。王第一次这么“懦弱”,那称帝只是个诙谐的梦想。没了弟兄们,偌大疆土,我何苦守着空城!王恨这半城烟沙,天下,到底为谁杀看灯笼血红染,喟叹曾经普通平凡,王觉得这太有诗意了。

  当汉军四面楚歌响起,弟兄们狠狠抹一把嘴,摸着腰间的那剑。“不打了,回家吧。”这好似是王第一次这么温和地说话。汉子们沉默了很久。“我很快就会赶上你们,你们先走。”大家的离去很委婉,王一直注视着大家的影子拉长,拉长,消失。王叹口气,咬着牙到营房,手起刀落,自私地带走唯一的陪葬品。那是月下的东城,乌江旁,月下签着与他征战沙场的马——骓。漫天的白雪合时宜地嘲笑血腥的风。“作首诗给自己好了。”作完,剑光一跃,一世英雄灵柩长眠,带走始终未猜对的结局。漫雪孤月的夜走得都很沉默,未待笔墨痕干,血泪凝霜,铺红月光

  这个目不识丁的莽汉子一生都附庸文雅,总爱吟个不停,弟兄们便会识相地大喊“好!”他或许一辈子都不知道什么押韵,对称,他只知——诗由心发。怎会比无病呻吟的迁客骚人差呢?

  楚项王一生仅此绝句,岂料却奈何离歌——

  力拔山兮气盖世,

  时不利兮骓不逝。

  骓不逝兮可奈何,

  虞兮虞兮奈若何?

  这才是诗罢了。

离歌的作文2

  “想留不能留才最寂寞,没说完温柔只剩离歌……”

  歌声从那只滑落的耳机中透出,那个女孩默默地伏在那个巨大的树墩上。嘀嗒,一颗晶莹剔透的泪水,滑过白皙的脸庞,与年轮一同,一圈一圈,晕染开来……

  我是一棵树,一颗东陶村的老杨树。站在这个小院中,八十年还是九十年,我记不太清了。但我记得,我看着那对夫妇搬到这里,以及,他们的儿子、孙子、重孙子的成长……

  几十个春秋,无数个日夜,我看着那对夫妇从壮年成为老人,我看着他们的子女由孩童变为老人,看着他们的孙子从婴儿到青年,又看着这群孩子一个个离开这穷乡僻壤,带着他们的父母离开这偏远的农村,最后,又只剩下这夫妇二人,柴米油盐,过着如死水般宁静的日子,一天天,一年年……

  一年中,也总有那么几天是热闹的,热闹的让我记忆深刻,特别是这十几年。每次那个粉嘟嘟的女娃娃,带着稚嫩而灿烂的笑脸,飞奔进这充斥着土腥气的院子里,我都不曾忘记。

  那是xxxx年的隆冬,老夫妇的儿子孙子回来了,带着一个酣睡在厚厚的花襁褓中的小娃娃。大人的欢声笑语中,一阵阵响亮的啼哭声,让这个冬天有些不同。从那天起,那老妇戴上了顶针和老花镜,拿起了针线布剪,数着日子,凭借着经验和手掌,带着长辈的关爱,制出了一件件小衣服。那老夫,也带上了老花镜,拿出锥子楔子麻绳,凭借着记忆,刻出了一个又一个木雕。每当坐在我的树荫下,互相展示自己的心血,便会心一笑,他们坚信,那娃娃会喜欢。

  那是xxxx年的春节,几近两年的分离,增添了相见时的欣喜。大年初一,当这对老夫妇听到那奶声奶气的“太爷爷、太奶奶,新年快乐”时,他们将两张红红的.人民币,放进红红的红包里,塞在那个穿着红色花袄的小姑娘红红的手里,尽管他们并没有多少积蓄。看着那个可爱的女娃娃,在院中奔跑,在院中欢笑,在我脚旁的小沙堆上玩耍,老人笑了,风笑了,连同我也笑了。

  从那时起,每当春节来临时,那对老夫妇会骑着他们的电动三轮车,赶到集市上,买些果子、奶糖、饮料、水果,盘好鸡蛋韭菜饺子馅,切好番茄并撒上白糖,然后静静地坐在我脚旁,等待着一双小手推开破旧的木门,然后呼喊一声“太爷爷!太奶奶!”

  那是xxxx年的中秋,沉默许久的电话突然响起,打破了宁静,也惊醒了院中的我。

  那老爷爷接通电话后,满脸欣喜,走到院内,大声地告诉老奶奶:“他们一会儿都回来啦!”欣喜之余,是手忙脚乱,用已不再灵活的手脚,做出了一桌儿孙们喜欢的佳肴。他们记得,儿子不吃肉,孙子喜欢炒鸡蛋,孙女不吃茄子,重孙女钟爱糖拌西红柿。老夫蹒跚地跨过门槛,走进昏暗的屋子,打开了绕在我矮枝上的灯泡。待院门被推开,四世同堂,围坐在我脚边的餐桌旁,与圆月共度佳节。

  后来,儿孙们忙工作、忙学业,一年除了春节之外,似乎再也没有看见他们出现在这小院中。我所扎根的这一小片黄图上,依旧只有老夫妇二人。

  那是xxxx年,腊月的最后几天。那天,天色阴沉,寒风刺骨,我看着这对老夫妇骑着电动三轮车离开,却没见带着年货的他们回来。我等了5天,等来的是黑色的灵棚和裹着孝衣的人,以及那个女娃娃,可她却再不是那般红润,而是惨白。

  她哭了,就在我的脚庞,在这被哀乐声包围的黑夜中,嚎啕大哭,却没有引起丝毫注意。她哭那自以为是的孝顺,哭那些被她丢弃的木雕,哭那个她今日才知道的名字,那位老爷爷的名字——陶丙寅,哭那位她始终不知道名字的太奶奶……

  灵车带走了那两口棺。又有人因为“风水”,砍走了我的上身,听说它被拉到了家具厂。那个女娃娃,哦不,是那个姑娘,静静地趴在我残体的表面,任由耳机中的嘶吼声穿出,她用手抚摸着我的残体,顺着我的年轮,一圈圈,一遍遍,不理会满脸的泪水。然后,她起身,跟着她的父母,走了……

  而我,带着我的根和残体,在这静的可怕的小院中,慢慢腐烂。就像,那对老夫妇一样,慢慢腐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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