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这个人作文

时间:2023-07-05 19:06:45 好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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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这个人作文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许多人都写过作文吧,借助作文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你写作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他这个人作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他这个人作文

他这个人作文1

  上二年级时的那一天,云朵软软的,像是棉花糖的糖丝,太阳姐姐早早起来,织起月亮小妹留下的绸布,这条绸布厚厚的像一条被子一样盖在大地上,暖暖的。

  “叮铃铃”下课了,我坐在位置上,拿起我那支新铅笔。这支新铅笔可漂亮了,天蓝色的外衣上点缀了点点星光,顶上还有一个漂亮的小小的拇指姑娘。这支铅笔全班就只有我一个人有。我同桌上课的时候一直盯着我的铅笔,老师要求记笔记的时候他对我说:“能不能借给我用用?”我递给他,小声地告诉他:“可别掉地上哦!会摔坏的!”

  下课了,他问:“可以送给我吗?”我摇摇头:“这是我最心爱的.铅笔。我舍不得送。”

  他不知怎么了,重重地把铅笔甩在桌上,扭头留下一句:“哼,小气鬼。”

  我把我把铅笔一支支都削好,把它们放到铅笔盒里,只留一支在桌上,当准备好下一节课的书,就跟小伙伴朋友们一起出去玩了。

  “叮铃铃”上课了,一回来座位,发现我最喜欢的那支铅笔不见了,我慌忙地拿出另一支铅笔。心里想:铅笔去哪儿了?突然看见孙豫尧手上拿着我的铅笔在跟别人炫耀,我气得像吃了火药一样,破口叫道:“孙豫尧,那是我的铅笔!”

  “它不是你的!”他比我的声音还要高,也大声叫起来。

  “那是谁的?”

  “是……是我的!”他结结巴巴地叫起来。只记得我们吵了很久,窗外的天空稍稍暗下来,同学们一个个过来帮腔,老师过来帮我们解围了。

  他居然没经过我的同意拿走了我的铅笔,哦!他这个人,我不能和他成朋友。

他这个人作文2

  刻苦勤奋,认真负责,乐于助人,看到这些字眼,我就想起了一个人,他给我留下了美好的印象。他就是我们的班长,也是我最好的朋友—刘欣齐。

  “这次期末考试,获得一等奖的同学有:张芷扬、高辰、刘欣齐······”当读到刘欣齐的`时候,全班同学都欢呼了起来。让我们看看,那些叫得最欢的是班里的几个小淘气。那几个小淘气不是最恨刘欣齐的吗?这次怎么叫的这么大声,还说着:“班长最棒,班长最棒!”

  “冯啅华你的作业是怎么写的,是画画还是甲骨文呀,重写!”“马一林你的红领巾呢,还像不像个少先队员,扣分!”老远就听见刘欣齐在教训这些小淘气们。小淘气们在背后骂班长“烂嘴巴”。还把刘欣齐从“光少年”的宝座上拉下来,他们还偷偷地说:“烂嘴巴被打下来了。”

  一次,班长关好门窗准备回家,下楼时看见小淘气们正在楼梯的扶手上,滑上滑下。他们看到刘欣齐来了,就在楼梯上说:“我好怕呀!”说完哄堂大笑起来。一不留神,一个小淘气从扶手上摔了下来,手上流出了血。刘欣齐看见了,马上扶他来到教室,用自己的纸巾给他包上,说:“下次一定不能在这样了。多危险啊!”小淘气惭愧而又感动地留下了眼泪。

  从此,小淘气们再不叫班长“烂嘴巴”,而是恭恭敬敬地叫他班长。

  这就是我们善良的班长,你是不是也想和他交朋友呢?

他这个人作文3

  那天,爸爸正在看《雪豹》这个电视剧,我看见了马上坐在沙发上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里面的主角是一个叫周卫国的人,真名叫:文章。他有大大的眼,乌黑的头发微抿的嘴唇。长的'帅极了。

  他在《雪豹》里扮演周卫国这个人,他非常的机智、勇敢,他在军校中和一个日本队友(竹下俊)完成了一个任何人都没能够完成的任务。然后竹下俊教给他日语、剑道等等,都是日本人最拿手的,他这样做就是为了以后能够将日本人打出中国。

  在练习剑道的时候和竹下俊打来打去,就为了后来把日本人打出中国。他想:“如果自己练不好这些,日本人在中国就会很嚣张,要坚持下去。”

  最后他来到上海的军校,当上了一个连长,手下有一个连队的人马。他曾多次识破日本人的诡计,最后因为某些事情,他来到了虎头山当了八路军四营三连的副连长。他还创造了属于自己的特战部队,再训练这些特种部队时做手势手伸向上指着眼睛……

  他没有想到的是他的敌人竟然是教他日语、剑道,和他做朋友的日本朋友竹下俊。他说:“等到将日本人打出中国之后退伍,过着自己的生活。”

  周卫国是一个爱国、爱人民、而且有着一心要把日本人打出中国让人民完完全全的解放。我们要学习他的这种精神品质。要用双手建造中国。

他这个人作文4

  此人姓苗,名李阳,身高一米六五左右,瓜子脸,毛寸头,小眼睛,大嘴巴,小耳朵,他长得与平常人没有多大的区别,唯独不同的是他那满脸的“痘痘”。因为那些痘痘极像筛子上的点,所以他的“人送外号”就是“苗筛阳”。

  他现居在乡下,所以在他的身上你很容易就可以找到一种独特的乡村气息。他这个人十分爱笑,会后我都不明白他到底是为了什么事而笑。他那张小嘴能说会道,所以我们两个是班里响当当的“相声演员”。每逢班里的联欢会,我们两人都要在台上过把瘾,把大家逗得前仰后翻是常有的事。别看他是个男生,可他是我们班出了名的“娘娘腔”,他不但说话娘声娘气,就连走路也是走“猫步”,我时常提醒他,可他就是“走自己的路,随别人说去”。

  在他那“毛寸头”底下的头骨里,住着一个智商高达200的大脑,不论是难题,更难题,最难题他都能够想出方法并解答出来,这使他成为了我们班里的“尖子生”,每次考试他都能轻松进入“前十强”。他不但学习好,而且能够写出一手的好字。不论是毛笔、钢笔还是粉笔,他都能写的'如同行云流水般的舒畅,让人看上去心旷神怡。在我们班的“优秀书法作品展示栏”中,他的字总会出现在上边,供我们全班人观赏。

  他有两大爱好:看书,唱歌。他看书特别的入迷,不论是散文、报刊、报纸,还是小说、故事、作文,他都可以看上个几遍,直到看透为止。他还喜欢唱歌,每天下课的十分钟都是他“练声”的时间,虽然说唱的每一句的调都没有在正确的调门上,虽然说唱的每一句的词都不是完全正确的,可他唱出的歌依然是融入了自己感情。

  哇,他这个人,这个幽默,可爱优秀的人。

他这个人作文5

  他,是一个“百科全书”;他,是一个三好学生;他,是一个有幽默感的男生;他,是我的邻居哥哥。

  他就住在我的楼下,在他还没上初中的一段时间里,我们是好哥们,还有一个哥们宋朝晖。我们三个在暑假的时候,天天在小区里玩,围着小区里转,小区里的大人们一见了我们,就会说:“又是这三个孩子,天天在一起玩。”嘻嘻,每次想起来,总会发笑。

  他的.皮肤超好,特白。我总会有点嫉妒地说:“你好像女生耶!”他不会去争论,总是一笑而过。他的个子中等,但是比我高了20厘米多,他特爱穿,T桖衫,他总会说:“我觉得穿T恤衫挺帅。”还不慌不忙地摆一个造型,我们总会嘲笑他:“好自恋”。

  他超爱看书,他家里有两个书柜,全是他的书,怪不得他的作文写的好,有些书小区的朋友家有,他总是自己买,从不借别人伯书看,有一次,我特好奇地问:“为什么,你不借别人的书?”他果断地回答:“因为我不喜欢麻烦别人。”他的书柜里大多都是类似于《查理九世》类型的书,男生们都爱看这种书。他觉得看书是一种很有趣的事,经常带我们去家里,推荐好书,我看的《笑猫日记》,就是他给推荐的。

  他的性格很腼腆,在陌生客人面前不说话,但是在我们几个哥们儿面前总是疯疯颠颠的,每次他一讲笑话,还没讲完,我们就笑成一团,可见他是一个多么快乐的人。可是一上初中就不一样了,他考上焦作的一中,他变得不爱说话了,作业太多了,没有时间出来玩,像个小老头。

  他就是——乔俊皓,哎,我可是真怀念那个快乐活泼的乔俊皓,那才是我们熟悉的哥们!

他这个人作文6

  我的记忆相册中有这样一个人,他使我的记忆相册中的一页饶有趣味,光辉添彩,他就是——魏博。我从认识他起,我们的朋友之旅从此开始,结下不解之缘,成为硬打都不散的死党……

  他长得很高,在人群中他的身影一目了然,他说话带有幽默风味,但他也是一匹幽默的猎豹,善于长跑,有着惊人的毅力,我们在跑步上常相差十万八千里,但我们这两个平淡无奇的人却聚到了一起。

  他是一个细心的人,能在细节问题上查漏补缺,做得尽善尽美,多亏他的细节免了我的血光之灾:那天我生日,高兴得不亦乐乎,当我们走在路上时,我正与他津津乐道呢,前面是刺眼的红灯,我大概是兴奋得忘乎所以了,还在“勇往直前”,一辆汽车呼啸而来,我却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他眼疾手快,把我拉出了马路,我身后一阵冷风吹过……

  他是赛道上疾驰的骏马,在冬季长跑中,他脚下生风,奋起直追,其他人也不甘落后,个个显出必拿第一的风范,在跑过八圈以后,都显出力不从心,他也气喘如牛,但为了班级的荣誉,咬紧牙关,做最后的冲刺,冲刺过后,他从五十多名的运动员中脱颖而出,稳坐第十名的'宝座。

  我们虽是密不可分的朋友,但少不了不可避免的小摩擦,例如谁比谁的成绩好了,我们就你一拳我一脚的打了起来,闹得不可开交,都气得怒火中烧,一连几天保持冷战,几天过去,两人心中的冰块又无缘无故的化解了,我们也不得而知,总而言之,我和魏博还是至亲的好朋友!

  魏博与我交往三年了,到初中就要分别,各奔东西了,所以就让20xx成为我们永久的纪念吧!

他这个人作文7

  他,年龄不大,才12岁,身高只有1米4多眼睛总是半睁,这其中充满了奇怪的神情,似幸福,又似悲伤;似高兴,又似伤心,总是让人感到奇怪。嘴巴不爱说话,也不善于表达,总是无语的坐着,但事实上,他有千万的话要说,可总是说不出口。他的身材较瘦、较矮。头发几乎只梳小平头。

  他,最喜欢的事情与众人也许大有差别。也许你们都喜欢笑,可他却喜欢默默地走在一边,仰望天空,俯视大地,去思考着这世界的真理,他要有比别人更奇怪的想法,总是在不断地创新、创新.……噢!他喜欢独自一个人,没有人来打扰他,也没有任何矛盾的地方。

  他,最厌恨天真、麻烦。他对此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天真,是一个对他极为致命的错误性格,会使人变傻,把一切事物全都看得简单,不明白世道是怎样生活,不明白这个世道是怎样复杂,那要怎样闯世界呢?在这世上,做任何事都得仔细地分析,做好准备才可。而麻烦则是说无必要做的事,如果废话过于多,人便会认为此人能力很差,只会多用废话来补充。因此,他这个人讨厌天真与麻烦。

  而他这个人的`梦想也异于他人,他的梦想是将他的思想传遍世界,他认为世界上的大部分人都不会去细细的观察微小的东西,会将它们视而不见,所以才要将他传遍世界。他还想当一个哲学家,想要悟出发展的规律,当世界上的指路灯。

  他这个人就是与众不同,他总有一番异常的行动。想知道他是谁吗?他就是我。

他这个人作文8

  嗯,这个长得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爆胎的人是谁?

  他长得十分英俊,一个大大的国字脸,白白净净的,一点也不黑,黑宝石一样的眼睛,平鼻子,不大不小的嘴,两只耳朵像两个小贝壳一样。他最大的特点就是皮肤白净细致,他在家里没有一个人能比上他的皮肤。他虽然很胖,但很有活力,他“PK”赵文凯的杀手锏是“因为所以,科学道理,据我所知,有人爱你!”每当听到这句话,赵文凯就全力而退。他有很多像赵文凯这样的好哥们,下课都聚在一起聊游戏,很快乐。

  他最喜欢的事是大玩特玩,他很希望能放一个没有作业的假期,哪怕只有一天,他也不浪费。玩半天电脑,另外半天自由地玩,因为,这样的假期太难得了!( )

  作业对他来说是个恶鬼,每次他写作业时都要垂头丧气,因为学习很枯燥,又有写不完的作业。写完老师的'作业,妈妈又来布置,做完还得改错,这样才自由。他认为,学校是一个毁灭自由的“地狱”。

  他根本没有难忘的事,原因是有了也忘了个一干二净,他经常被人称为是“健忘精”。

  他的特点除了白就是白,人们都说他:“他自恋啊!”他觉得没有缺点,但缺点还是一大堆!

  最后告诉大家吧,这个人就是前无古人、后无重样的,他就是——“me”——英俊帅气的作者本人!

他这个人作文9

  他,胖胖的身体,圆圆的脸,小小的眼睛,粗短的四肢,用一个字来形容就是——圆,远处看,就像一个长着四肢、脑袋的大球。

  他,非常好玩。电脑游戏是他的'最爱,他能坐在电脑前打上十几个小时的游戏。听大伯说,暑假时,他一个人在家的时候,每天天刚蒙蒙亮,他就起了床,他要干什么呢?答案很简单,当然是起来打游戏啦!晚上,他玩到夜里十二点钟才去睡觉,第二天早上同样早早地起床玩电脑,每天,除了吃饭、睡觉、上厕所的时间,其余的时间他都在玩电脑,真是个名副其实的“小网迷”。

  他,非常好吃。零食是他的最爱。有一次,我们一家人去逛商场,进去的时候是两手空空,出来时可以说是满载而归,我们每个人的手里都多了一个大包。里面装的是什么呢?简单一想就知道,里面除了几个日用品以外,其余的全都是零食,而且是一些容易使人发胖的油炸类膨化食品。刚出商店大门,他就抓了一包可比克薯片,拆开包装大口吃了起来。回到家,他抓过零食,坐到电脑前,一边玩着《植物大战僵尸》,一边吃着零食,我走到屋里,刚要拿起一包零食,他就一把抢过去,说:“你先答应我一个条件,你帮我收集阳光。”无奈,为了能吃到零食,我只好答应了,他却跟个没事儿人似的,抱着一大包零食到客厅里吃去了。过了一会儿当我走出房间拿零食的时候,鼓鼓的袋子早已空空如也。唉!真是个“小馋猫”。

  他,有一个克星,那就是爷爷。只要他见到爷爷,马上就会变成“小乖猫”。每当爷爷去他家里的时候,他就会规规矩矩的做事,只要爷爷一走,他就会像一匹挣脱缰绳的小马驹一样,撒起欢儿来。

  他是谁呢?他就是我可爱、幽默、好玩、好吃的堂弟——豆豆,大名张昕宇。

他这个人作文10

  每当我听到“大腹偏偏”这个成语的时候就会想起我学校的一个同学,也是我的同桌——陈欣阳。

  陈欣阳长得又高又胖,小小的脑袋上一对绿豆小眼时不时射出贪婪的光,一个大肉瘤似的又圆又大的小丑鼻子长在眼睛下面与眼睛显得非常不协调。整张脸上最“出名”的就是那张血盆大口了。这张嘴巴一天可以吃很多东西呢!

  陈欣阳常常穿一件蓝底白花纹的衬衫,一条宽大的运动裤,脚踩一双黑色运动鞋,那件格子衬衫紧紧套在他那肥胖的身体上,就像穿了一件不合时宜的披风。宽大的运动裤大人穿仍很宽大,在他身上却像脱水的裤子显得紧巴巴的.。

  陈新阳这张嘴,可是我们四、二班的一块“金字招牌”,让我们班在全校出名得不得了呢!

  记得有一次上课的时候,陈欣阳目不转睛地盯着黑板,我从没见过他这么认真,顿时心里疑窦丛生。我悄悄看着他,发现他正痴痴地望着老师手中的粉笔,嘴边时不时有几串口水从嘴巴里溢出来掉在地上,真所谓“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啊!下课的时候,只见他偷偷摸摸地迈着小步溜上讲台把老师放在讲台上的粉笔藏在手心,心虚地瞟了瞟就一个大步蹿下讲台把粉笔拿在手里,张开大嘴正准备吃,我见了急忙拍拍他的背说:“陈老爷,你得了好吃症吗?”他回头一看,马上换了副讨好的表情可怜巴巴地说:“我今天早上没吃饱,我想吃薯条。”他一边说一边指着粉笔。我听他这么说笑得都快喘不过气了,指着他说:“那是粉笔!”他如梦初醒,慌忙地把粉笔扔进粉笔盒。

  我已经劝过他很多次了,他仍改不掉贪吃这个习惯,真拿他没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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