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管理协议书

时间:2022-05-09 09:29:56 托管协议书 我要投稿

委托管理协议书范文合集9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各种协议频频出现,签订协议可以约束双方履行责任。协议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委托管理协议书9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委托管理协议书范文合集9篇

委托管理协议书 篇1

  甲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鉴于:

  1、甲方为依法有效存续的_________,作为乙方的第一大股东,拟将下属_________,委托乙方经营管理。

  2、乙方为经_________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上述资产托管经营完成甲、乙双方商定的各项经济指标,并在此过程中,以资产运营的各种形式将托管资产逐步纳入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托管经营范围自甲乙双方签属托管经营协议并生效之日起,甲方将其所拥有的_________公司(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经评估后的净值为_________元)委托乙方经营。

  二、托管经营期限委托经营期限为自双方签属委托经营协议并经有关部门批准生效之日始,甲方将通过配股或其他方式将托管经营资产的产权逐步纳入乙方,待委托经营资产的产权全部进入乙方后,委托经营期限届满,委托经营协议自然终止。

  三、托管经营的利润分配双方约定,在资产托管经营实施后,被托管企业的资产收益权归乙方,由乙方以每年实际受托经营净资产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管理费用。

  四、托管经营的审批和认可本协议所述托管经营已获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乙方董事会通过,尚待乙方股东大会批准通过。

  五、保证和承诺

  1、乙方保证,自托管经营生效日期起,乙方将以正常的方法管理受托经营的资产及相关负债和经营其相关的业务。

  2、甲方保证,除了已在财务报表和资产评估报告中所披露的负债外,以及除了甲乙双方在生效日期以后正常操作中所发生的负债外,在托管经营实施前,甲方委托经营资产没有其他实际的或已有的债务或责任。

  3、甲方保证,在托管经营实施前,委托经营资产不附带有任何抵押、质押、留置或其它担保权益(财务报表和资产评估报告已披露的除外)

  4、甲方保证其委托给乙方经营的资产符合国家、行业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将托管经营资产全部、完整地移交给乙方,应负责赔偿对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并按托管经营资产净资产值的百分之十承担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将托管经营资产合法经营,应负责赔偿对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并按托管经营资产净资产值的百分之十承担违约金。

  七、争议的解决双方就本协议的履行有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八、未尽事宜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九、签署生效

  1、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甲方保证将获得为签署本协议所必要的权利的授予。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管理协议书 篇2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所属的( )集中供暖锅炉房及供暖管网委托乙方进行运营管理,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与责任,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运营管理事项

  1、甲方将冬季供暖锅炉房及供暖管网委托给乙方进行运营管理。乙方独立负责供暖运营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2、乙方在委托运营管理期间,严格按照甲方与政府签订的《集中供暖特许经营协议书》《供热采暖管理办法》及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履行供热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3、乙方负责锅炉房及管网的正常运行、维护保养、安全以及燃料供应保障等项工作,保证供暖质量达到政府规定的标准,并保证供热系统故障的及时维修。

  4、乙方必须自行制定、执行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并对锅炉房运行安全及人员安全负全责。

  5、在供热期间,若发生大的故障或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双方应紧密配合,协商解决,并由甲方监督恢复正常运行。对于由供暖质量问题给甲方带来的赔偿责任,乙方须完全承担。

  6、乙方自主进行管理、维修、技术、操作等人员的选聘工作,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招用员工并制定相应的奖惩办法。

  第二条 供暖期限和供暖标准

  乙方应严格按照《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时供暖,并且保证达到供暖标准。

  1、供暖期限:当 年 月 日至次 年 月 日为法定供暖期,具体以市政府当年公布的供暖时限为准。

  2、供暖标准:根据市政府规定执行。

  第三条 供暖服务具体内容

  乙方在运营管理期内涉及到维修保养等供暖综合服务,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1、供暖前供热系统的安全检查、调试。

  2、锅炉设备的维护、保养、安全检查。

  3、供暖管网的维护、保养、安全检查。

  4、锅炉及其附属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

  5、锅炉房及供热系统的普查,供热设备、设施的维修,零部件的更新。

  6、甲方提供的锅炉房及管网各类技术资料、 图纸的使用及保管。

  第四条 供暖费用的结算

  1、乙方自委托运营管理之日起,乙方负责供暖费的收取工作。入网费和供暖费的收取工作,作为乙方运营管理中的成本经营费用购买热力服务的费用。

  2、入网费和供暖费的收费标准按照物价局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3、遇政府对供暖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乙方按调整后的价格收取供暖费。

  第五条 委托经营管理期限

  1、甲方委托乙方运营管理( )年,即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2、期满后,甲乙双方如有意继续合作,可续签协议。如不能继续合作,乙方向甲方移交设备、设施的经营权。

  第六条 其它约定

  l、本协议生效后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若本协议需要变更或解除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协议依然有效。

  2、履行协议期间,因外部其它因素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 经双方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3、乙方如违反本协议规定的条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不负违约责任。

  4、本协议期满后,如甲、乙双方同意续签,双方应在协议终止前三个月续签新的协议。

  5、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通过补充协议得以完善。

  6、双方如产生纠纷应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的可向当地法院申请诉讼。

  7、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管理协议书 篇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就甲方租用乙方硬盘空间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2.甲方明白internet是全球互联网络,因此无论是通过乙方的服务器还是从其他服务器上所得到的信息不可能十分准确。

  3.甲方明白internet网络和其他网络通讯媒体并不能保证其放送内容的保密性,乙方不担保信息的绝对安全性。

  4.当甲方租用的硬盘空间超过所定限额mb时,超出部分按每1mb每月加收人民币_________元。甲方在接到乙方的单据后一星期内付清,超过一星期,每天加收5%滞纳金。

  5.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空间时必须遵守乙方制定的用户守则详情请见乙方网站甲方同意遵守乙方制定并通过网络发布的系统服务政策。该政策包括对站点占用资源所做的限制,以维护和增强服务器的服务质量和稳定性。乙方有权任何时间独立的决定和更改系统服务政策,在甲方破坏该政策时,有权随时终止或结束对甲方提供的任何服务,以及保留向甲方收取额外服务费用的权利。

  6.甲方保证在乙方提供的硬盘空间中,不添加聊天室及相类似的程序,甲方不得在未收到乙方书面同意证明的情况下,私自对乙方所提供的互联网项目进行任何技术处理,否则乙方有权随时终止或结束对甲方提供的任何服务,乙方不退还甲方任何费用,不承担任何联带责任,甲方还需向乙方交纳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元。

  7.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服务在协议签署并提供给甲方后,如果进行其他的技术处理如:空间方案重新设置,域名重新解析及更改域名dns,_________元/次。

  以天为基本单位,向甲方赔偿租用服务器费用损失,除此之外,不承担任何其他责任。

委托管理协议书 篇4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在__________证券__________营业部开设的账户(资金账号:___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____,下称委托账户。)内的资产总计人民币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万元)进行资产管理。

  二、乙方在委托账户内做合法证券买卖, 如发生亏损,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该协议有效期间,甲、乙双方均无权单方面划转委托账户内资金。

  三、乙方自愿将其所有的、在__________证券_________营业部开设的账户(资金账户:_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__,下称质押账户)下的资金及证券市值总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万元)作为质押,作为偿还甲方委托资产本金及约定收益,直至协议期限届满。质押资产包括该资金账号下的所有分支账户内的资产。

  四、甲方保证委托资金来源的稳定性及合法性,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甲、乙双方同意此笔委托期限为____个月,由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六、乙方保证向甲方质押资金及证券来源的稳定性及合法性,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保证不再向除甲方之外的第三人进行重复质押或担保。

  七、基于资金安全需要,甲、乙双方应放弃申请办理使用“银证转账”系统的权利,如甲乙方已办理使用“银证转账”系统,应在本协议正式签署前予以撤销。资产委托期限内,甲乙双方均无权单方对本协议中有关的资金账户进行撤消指定交易、转托管或转出资金、证券等资产转移行为。乙方在质押账户内支付利息除外。

  八、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取得质押账户的监控权和在特定情形下的处分权。乙方特别授权甲方工作人员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为乙方特别代理人(特别授权书附后),在本协议第十二、第十三条约定情形出现时对监管账户行使处分权。甲方认可该乙方特别代理人为本方委派的人员。

  九、乙方承诺给予甲方________的年委托收益率。乙方进行证券买卖的损益与甲方无关,如发生亏损,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同时应从质押的资金或证券中予以补足,若乙方的质押资金或证券仍不足以弥补,甲方有继续追索余额的权利,直至乙方付清甲方委托资产本金及约定收益。

  十、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按照第九条规定,向甲方支付委托资产本金及委托收益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万元)。乙方向甲方付清委托资产本金及约定收益后,本协议中监管账户内的资产归乙方所有。

  十一、质押期间,如乙方投资的股票属于高风险股票,标准为:股票高位盘整,在一年内股价已翻番或前二年已达2倍以上涨幅的;做庄比较明显,庄家已控盘的股票;*st股票;则甲方特别代理人可持授权凭证对质押账户行使处分权,单方面处分监管账户内的股票,包括卖出股票。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十二、作为账户实际操作人,乙方有义务随时了解委托账户与质押账户的资产情况,并保证质押账户与委托账户的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________万元。质押期间,出现质押账户与委托账户总资产降至前述金额时,乙方应于次日(交易日)证券市场开盘前,追加保证金或证券,使监管账户中的总资产补足至________万元。

  十三、如乙方未能按第十二条要求补足资产或协议到期日(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时)乙方不能按要求归还甲方的委托资产本金及本协议约定收益合计________万元,则乙方立即丧失对监管账户内资金及证券的处分权,甲方特别代理人可持授权凭证对监管账户行使处分权,将监管账户内证券变现并将账户内资金按甲方委托资产本金及甲、乙双方约定收益划入甲方指定账户,同时,本协议终止。出现该情形时,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提前收回委托资产及约定收益,乙方须自行承担因乙方特别代理人行使处分权造成的监管账户内资产的损失。

  十四、协议期间,如国家(包括地方性)有关权力部门依程序对质押账户或委托账户上的证券或资金采取查封、冻结、强制划转等措施,其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甲方在委托期间单方面提前中止委托协议的,应与乙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甲方应自动放弃委托资产的收益,并承担委托资产同期银行利息的违约金。因提前中止协议而造成委托资产损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十六、乙方在委托期间单方面提前中止委托协议的,应与甲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乙方将视同委托期限已经完成,应当向甲方支付委托资产的本金及承诺的收益。

  十七、在协议有效期间,如因股票长期停牌或摘牌而造成股票冻结,乙方仍应按期归还甲方委托资产本金及约定收益。

  十八、如遇国家政策法规变化及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本协议继续执行,甲、乙双方应及时无条件终止协议,并在协议终止当天返还甲方委托资产本金及约定收益,不得异议。

  十九、此协议自双方签字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本协议附件:特别授权委托书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委托管理协议书 篇5

  委 托 单位: 重庆市綦江港航管理处

  法定代表人:————————

  受委托单位: 綦江县赶水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

  根据《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重庆市乡镇船舶管理办法》、重庆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重庆市綦江港航管理处委托綦江县赶水人民政府按照委托的执法权限,对本行政区域内水上安全行使行政执法权:

  一、委托执法范围

  负责本街道行政区域内水上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直接查处水上安全违规违法行为。

  二、委托执法权限

  受委托单位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重庆市綦江港航管理处的名义对水上安全违规违法行为行使下列监督管理职权:

  (一)行政检查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重庆市乡镇船舶管理办法》、《重庆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水上安全违规违法行为行使行政检查权。

  (二)违法行为制止权。对水上安全行为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个人或生产经营单位有水上安全违规违法行为,有权要求违法违规行为人立即改正或限期纠正,并向重庆市綦江港航管理处报告。

  (三)部分行政处罚权。对辖区内水上交通安全实施监管,纠正违章行为,责令限期整改,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违法违章行为处以500元以下罚款。处罚金额在工作上500以上的必须报经委托单位审核后予以处罚,处罚时必须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污得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四)提请行政处罚权。受托镇人民政府发现违法行为不属于其法定职权或者委托职权范围的,应当提请委托单位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

  三、委托执法责任

  (一)委托单位责任

  1.指导和监督受委托单位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单位名义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2.对受委托单位因违法导致案件错误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单位承担,委托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后,可以根据受委托人的过错责任大小,依法予以追偿;

  3.对受委托单位违法或者不适当的行政执法行为予以纠正或者撤销;受委托单位违法实施行政执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委托单位可以解除委托执法协议;

  4.委托单位应组织受委托单位执法人员参加市或区县政府法制办组织的执法资格培训及相关业务学习,并为其申办市政府行政执法证件;

  5.委托单位为受委托单位提供相关资料及规范的行政执法文书、表格;

  6.委托单位将部分行政执法权委托给被委托单位后,委托单位应当承担被委托单位在履行委托行政执法职责过程中产生的实际费用。

  (二)受委托单位责任

  1.受委托单位只能在委托权限和范围内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2.受委托单位在履行行政执法行为时,必须出示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并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3.受委托单位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委托单位委托的行政执法行为;

  4.主动接受委托单位的指导和监督,参与和配合委托单位的行政执法工作;

  5.严格按照委托执法的有关规定,以委托单位的名义制作行政执法文书;

  6.建立相关的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和行政执法相关制度;

  7.每月底前按要求准确地向委托单位报送委托行政执法报表,定期汇报执法情况,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

  8.及时向委托单位书面报告在委托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9.受委托单位以自己的名义执法或者超越委托权限,乱施行政处罚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受委托单位自行承担。

  四、委托期限

  从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9月30日止。本委托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之后,每五年由委托单位进行一次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委托书;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委托。

  五、本委托书一式四份。委托单位和受委托单位各执一份,另两份分送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县政府法制办备案。

  委托单位(盖章) 受委托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二〇〇七年十月一日

委托管理协议书 篇6

  甲方: 县市区人民政府

  乙方:中国人寿保险公司 支公司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XX]13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的精神,切实做好 县市区农村居民住院医疗保险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管理农村居民住院医疗保障基金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管理农村居民住院医疗保障基金,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组织的参保率达到 %以上的乡镇、街道,乙方同意接受该乡镇、街道保障基金的管理,否则乙方可以不予受理。

  二、乙方为农村居民住院医疗保障基金建立专门帐户,专款专用,当年所收的保障基金扣除支付的保障补偿金后,余额转入下一年度。

  三、甲方应在《农村居民住院医疗保障基金实施细则》确定的保障基金收取入库日前,将当期应收的保障基金全部划入乙方保障基金专户,以确保乙方对保障补偿金的支付。

  四、乙方按甲方制订的《农村居民住院医疗保障基金实施细则》所规定的医疗服务范围及补偿标准对参保农民的医疗费用进行支付管理,并建立系统的管理制度,控制不合理开支,确保医疗补偿的公平、公正、合理、透明。

  五、乙方应定期( )将保障基金的收支、补偿情况向甲方汇报,对经营中遇到的问题也应及时向甲方报告,以便甲方及时处理。如果出现保障基金的支付超过已划入乙方保障基金专户总额的 %时,为了保障参保农民的利益,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以便甲方筹集资金或采取其他措施。如当年度发生亏损的,先由乙方垫付亏损额,如第二年度有结余的,先从结余中扣回垫付款,如连续二年发生亏损,则必须先由甲方在第三年度的第一个月弥补前二年的亏损额,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赔偿损失。

  六、为方便参保农民住院后及时补偿结报和规范管理,乙方负责在甲方指定的医疗服务机构各设一个服务点,配备一名或一名以上的医保专管员,并配备电脑网络等办公设施,确保对参保农民支付、宣传及有关咨询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七、为了保证日常工作的开展,甲方按实收保障基金的 %向乙方支付管理运作费用,用于医保专管员的薪金、业务单证、电脑网络使用与维护、业务宣传及其他相关办公费用开支。甲方应在签订本协议 日内付清全部管理运行费用,划入乙方费用支出专户,管理运行费用总额由乙方包干使用。以后的管理费用应在新年度的第一个月内支付。

  八、乙方应加强财务管理,从严控制费用开支。双方可根据以往年度的费用支出情况,对第二年及以后各年的费用提取标准加以调整。

  九、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协议条款,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另一方有权提出终止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效力。

  十一、本协议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友好协商,协商不成,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十二、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从 至 止。

  十三、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管理协议书 篇7

  甲方:龙浩名鞋店(中国)连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路深华商业大厦22层

  电话:0755-2375018、2375618、2375818

  乙方:

  地址:

  电话:

  负责人:

  证件号码: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同意达成本协议,并将严格遵守经下各条例:

  一、为确保甲方系列品牌在国内市场的占有率,甲方现委托乙方全面负责龙浩集团旗下的系列品牌“DRAGONSEN”、“SKAP”在广州市场的发展、开拓和经营。

  二、乙方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必须专注代管与甲方所签定品牌的销售及管理,不得参与其他行业的销售与管理情形,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取消其委托资格。

  三、乙方管理佣金按广州区实际营业额的50%抽取管理拥金,甲方在收到商场返款一星期内,即将佣金汇给乙方,乙方所得佣金包括支付乙方责任内所承担的一

  切费用。因乙方原因使商场汇款推迟收帐,所造成甲方之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服从甲方统一管理、统一价格、统一形象的规定,货品的调配及价格的勇改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安排。

  五、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必须配备货仓、办公场地及一切应有的办公设麓;

  2、乙方负责分店的装修费用,并配备相关的经营设施(如电话、电脑等),否则甲方将有权搁置该分店的发展计划:

  3、乙方不得违法经营,如因此而导致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如因甲方自身原因,乙方不负责。

  4、积极开拓市场,每月向甲方汇报相关的市场开拓情况,并提交可行性报告。

  协助甲方在最优惠的条件下与商场签订合同:

  5、保管好货品,如发生丢失货品或因摆放不当等一切可能的因素使货品遭到损坏,乙方对此负全部责任(不包括保险公司不承担之不可抗拒的事件)。

  6、负责人员的管理,包括对营业人员的培训,支付营业员的工资、奖金、缴纳保险费、养老金及经营管理相关的一切费用与手续(包括专卖店灯光用具及设旋的维修、更换费用)。

  7、保证每间专卖店面积二十五平方内每班不少于2名售货员,如此类推8、负责甲方监管员的有关接待工作,甲方监管员如发现乙方有违约行为时,可代表公司行使相关权力,乙方应无条件接受;

  代表公司行使相关权力,乙方应无条件接受;

  9、每日乙方必须及时向甲方传送前一天的出入库及销售数据,以便甲方分析销售状况,并于每周一作好本周补货、退货计划:

  10、配合甲方核数人员每月对货品进行盘点,向甲方递交该月盘点表,主要内容包括该月销售量、库存量、内卖等有关数据或报表。所有亏欠货品视为售出,货款均按零售价结算,并干乙方的佣金中扣减;

  11、负责货品一切运输及保险费用(包括退返货品);货品寄出后应根据有关单据核实货品,五个工作日内无异议,将视为认可货品数量:

  12、必须及时准确结算各商场每月的销售货款,并督促商场准时将款项汇入甲方指定帐户,若商场拖延了规定的结返时间,本公司有权从乙方交纳的保证金中如

  数扣除所欠货款,以此作为抵押或支付货款;商场如超过约定结款30天尚未结付货款给甲方,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采取相应措施;(甲方因发票问题造成拖延乙方不负责任):

  13、不得在专卖店营业厅及货仓内出售或存放非龙浩供应的商品;

  14、甲方如发现店内职员有过失行为,每次会对乙方作出扣罚500元的书面处罚通知书,如乙方事后仍无积极采取解决措施或处理不完善,十天后按甲方决定执行相关措施;

委托管理协议书 篇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地址:

  负责人联系方式: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委托乙方提供物业服务事宜,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

  建筑面积:

  第二章委托服务事项

  第三条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具体包括:

  第四条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区等养护和管理。

  第五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护、养护和管理,包括:

  第六条清洁服务,包括:

  第七条维持公共秩序,包括:

  第八条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采取相应措施,做好救助工作。

  第九条消防服务,包括:

  第十条负责编制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方案。

  第十一条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约定对物业装饰装修提供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对物业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及时告知、建议、劝阻,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三条制定预防火灾、水灾等应急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明确妥善处置应急事件或紧急维修的具体内容。

  第十四条设立服务监督电话,并在物业区域内公示。

  第十五条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三章委托服务期限

  第十六条委托服务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有权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服务方案并监督实施,对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事项有知情权,对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有建议、督促的权利。

  2、有权监督本物业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收益使用情况。

  3、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的相关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移交。

  4、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第十八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行为,提出意见或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5、本合同终止时,乙方须向甲方移交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并按甲方要求及时撤出物业区域。

  6、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并为业主的个人资料信息保密。

  7、及时向全体业主通报本物业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8、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和《管理规约》的行为,采取告知、劝说和建议等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改正。

  9、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用途,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的道路、场地。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当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制定施工方案,开工前要在物业区域内公示,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业主的影响,并及时恢复原状。

  10、本物业区域内需另行配备相关设施设备的,应当与甲方协商解决。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十九条物业管理服务费

  1、根据甲乙双方的友好协商,本物业服务收费方式为包干制,每月每平方米的物业费为元,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乙方不得以亏损为由要求增加费用、降低服务标准或减少服务项目,也不得另行向业主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2、物业管理费用每支付一次。

  3、乙方应当定期向业主公布服务费收支情况。

  4、管理服务费今后如需调整,要根据双方协商确定。

  第二十条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公共绿地的小修、养护费用,由物业公司的物业费中承担;大中修理费用、更新费用,由公共维修费用承担。

  第二十一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申请装饰装修时,乙方应当告知相关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与其订立书面的装饰装修服务协议。除约定收取装饰装修服务费外,甲方自行处理装修垃圾,乙方不得另行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施工人员管理费、门卡工本费、管线图费等与装饰装修有关的费用。

  第六章合同终止

  第二十二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续签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日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对方自接到续签意见日内回复,如不回复,视为不同意。双方同意续签,应当在服务期限届满前日内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委托协议。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做好债权债务处理事宜,包括物业服务费用的清算、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的执行等;甲乙双方应当相互配合,做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甲方违反合同的上述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五条乙方违反合同的上述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及业主损失的,乙方应给予赔偿。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手续。

  第二十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合同签订时间:

委托管理协议书 篇9

  甲方(受托方):

  地 址:

  法 人:

  乙方(委托方):

  地 址:

  法 人:

  丙方(担保方):

  地 址:

  法 人:

  一、 三方义务:

  乙方委托甲方对其资金进行管理,交由甲方指定技术团队进行交易理财项目。乙方应于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前,将本协议所涉及到的资金交付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如乙方因未将协议所涉及资金交付至甲方指定账户而造成乙方损失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资金信息如下:

  资金金额: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交付方式:(银行柜台转账/网上银行转账)

  交付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甲、乙、丙三方同意此笔委托期限为_______个月

  委托授权日期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至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乙方应当保证委托资金来源的稳定性及合法性,若因委托资金自身存在的问题并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在委托期间内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须向甲方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如下:

  乙方需返还自合同生效起至终止当日,该期间取得的收益3%以上部分(即收益全额-本金3%收益)作为对甲方的补偿违约金,甲乙双方损益结算后,乙方可撤回本金。若出现亏损,无论金额多少,甲方、丙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甲方在委托期间内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须向乙方提前一个月提出说明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如下:

  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自合同生效起至终止当日,该期间取得的所有收益的作为乙方的补偿违约金,甲乙双方损益结算后,乙方可撤回本金。若出现亏损,无论金额多少,甲方承担所有责任,不足部分由丙方补齐。

  丙方愿意以其自有资金、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汽车、股票、债券等)为甲方提供担保。丙方保证甲方在履行甲、乙双方合同期间内具备充足的履行能力。

  甲方股东会(董事会)以表决通过,同意丙方承担本协议中约定的担保责任及签署本协议。

  因此,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上列三方经过充分平等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1)在合同生效期间内,丙方保证甲、乙双方订立的资金委托管理与担保协议合同项下权利(不包括有关利息的约定)实现。丙方承担上述保证责任的期间内为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至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合同延期,则丙方的担保日期也顺延至合同完成即合同失效时间。

  2)丙方对甲方提供一般保证责任。丙方的担保金额为: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对于上述保证事项,甲方必须在本合同签署前将交易的相关资料提供给丙方,并在签署后向丙方提供合同文件副本一份。如因甲方未提交相关资料及合同副本,则丙方免除保证责任。

  3)该责任范围不包括甲方应承担的债务及利息及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

  4)本协议的订立、履行、修改及争议的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三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提交公司所在地的仲裁机关施以仲裁决断。

  5)如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内未能向甲方支付其担保金额而造成乙方损失的,超出时间则按照逾期天数本金0.5%/日支付给甲方交予乙方作为补偿。

  8、如遇国家政策法规变化及不可抗拒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治行为、军事行为)而影响本协议继续执行的,甲、乙双方应及时无条件终止本协议履行,并由甲方退还给乙方本金。当月结算、未结算利息归甲方所有。

  二、 收益约定

  1、双方约定,每月1-10日为资金产生的收益结算日。

  资金收益的计算标准:

  资金收益=“当月资金余额”-“本金”

  甲、乙双方每月收益分配为:甲方取得每月收益额的60%,乙方取得40%。

  甲方保证乙方每月最低收益不低于本金的3%,若收益不足3%,由甲方补足。

  甲方保证乙方资金的本金安全,本金若出现亏损,由甲方承担,结算日双方划清损益收益,次月10日前结算完毕。

  三、 安全约定

  基于资金安全需要,乙方应该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将资金私自提取、划拨或要求甲方工作人员提取、划拨,如乙方违反本条约定,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资金交付后,甲方具有资金的使用权、支配权,甲方拥有独立的操作权,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甲方操作。

  3、乙方若有以下几种情形,即视为乙方违约,并自行解除本协议。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负有赔偿责任:

  1)干扰或应向甲方的操作。

  2)私自登陆资金账户进行交易操作(下单或平仓)。

  3)以任何方式抽逃资金。

  甲方有义务每月向乙方汇报操作情况,乙方也可于周六、周日停盘期间登陆查看资金盈利情况,但不得影响甲方的操作和投资策略,更不得违反上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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