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通知

时间:2021-12-21 20:51:53 通知范文 我要投稿

实用的防汛通知三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我们可以使用通知的机会越来越多,通知是一种下行性常用公文,其使用不受机关级别的限制,可用于发布规章、转发公度文,布置工作、传达事项等。为了让您在写通知时更加简单方便,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防汛通知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用的防汛通知三篇

防汛通知 篇1

  各施工、监理、建设单位:

  根据《市20xx年汛期在施工地安全生产工作会》的精神,近期北京地区天气情况异常,降水较历年偏多。为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的防汛工作,现就有关要求布置如下:

  一、防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全面提高应急保障能力

  防汛工作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抗险”的十六字方针,实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管理原则。各单位要制定有针对性的防汛预案,做好防汛准备工作,务必做到:责任到人、指挥到位;情况清楚、预案可行;准备充分、措施有效。

  (二)落实责任,全面加强预案体系建设

  防汛工作的责任主体是各施工总承包单位,各工程项目经理是防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各单位要全面加强预案体系建设,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各自的防汛应急预案。做到职责明确、指挥到位、预警及时、响应迅速。

  (三)加强培训和演练,提高实战能力

  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培训和演练,一是组织形式多样的专业培训,重点是抢险指挥、预案编制、信息宣传、物资管理等;二是各单位要组织专业抢险队进行抢险演练。

  培训演练工作要做到“3个结合,2个到位、1个达到”。即:培训演练要与防汛“五落实”(组织、责任、措施、资金、防汛物资)相结合,与防汛应急预案相结合,与曾防御发生过的灾害(如雨水造成基坑坍塌事故)相结合;做到各防汛责任人到位,各项措施到位;总体要达到实战的要求。

  (四)认真开展防汛检查,彻底排除安全隐患

  各单位要针对工程进展情况开展调查研究,认真组织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和危险源识别工作,建立台帐,做到查细、查全、查实,台帐清楚;对检查出的问题要抓紧进行处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对确实影响防汛安全又较难解决的隐患问题,要组织专家论证,制定并落实安全应急度汛措施。

  二、防汛工作具体措施

  1、汛期各单位要严格执行“生产值班制度”,严明值班纪律。负责防汛工作的领导不得随意脱岗。

  2、汛期多雨潮湿,是触电事故的高发期。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机具、设备的防雨水工作,特别要认真检查临时用电设备、相关电器线路和防护接地措施,防止短路、电击、雷击事故发生。

  3、各单位要制定大风雷雨天气对高大脚手架、高大型机械设备的防汛、防雷措施,并要加强在雨后对上述设备基础的检查。对于大型钢结构雨季施工要尽快、尽早制定出防雷专项方案,并在汛期前组织实施完毕,确保雨季施工安全。

  4、各单位要加强对现场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汛期安全教育,不断提高作业人员雨季施工安全生产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护意识。

  5、各有关单位要加强信息上报工作,及时上报防汛工作动态,保持信息畅通,如有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要立即向区建设局报告,并启动工地应急预案,按规定逐级上报事故。

  三、防汛工作的重点

  所有基础施工、沟槽施工要将防坍塌、防雨水倒灌作为防汛重点,要加强对项目及周边建筑物的监测,并根据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制定防范措施、编制应急预案,提前做好防汛的物资准备,如:水泵、沙袋(砂石料)、注浆设备、临时照明器材等。如果监测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或遭到暴雨冲击时要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今年我区新开工项目较多,防汛形势严峻、任务艰巨,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精心部署,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确保所属建设项目安全度汛。

防汛通知 篇2

  一、强化河流防洪管理。

  各镇和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抗御河流洪水的各项准备,确保河流防洪安全。县水利局要严厉打击违法侵占河道行为,彻底清除行洪障碍,确保河道行洪畅通。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建立巡堤查险、河道清滩网格化管理机制,将责任逐级落实到镇、村、组和具体人员。沿河各镇和有关单位接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的防汛泄洪指令后,第一时间通知防汛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采取固定值守和流动巡查相结合的办法,迅速组织人员沿河巡查,坚决劝离河道滞留人员,同时进行不间断巡查,确保清滩工作不留死角、不出空档。撤离指令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视洪水过境情况下达,清滩巡查人员在未收到撤离指令前不得撤离责任岗位。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堤防险工险段、重要工程专人值守,组织抢险队伍,备好抢险物资,确保一旦出现险情能够及时有效处置。县水利局要对渭河综合整治、山洪灾害防治、中小河流治理、渭河湿地公园、红河谷快速干道等跨汛期涉河工程,落实防汛责任,完善汛期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施工人员和设备安全。太白山旅游区管委会要加强旅游区跨汛期涉河工程的'监督管理,强化防汛责任,完善预案,确保施工安全。

  二、做好水库和淤地坝防汛工作。

  承担水库和淤地坝防汛任务的镇,特别是横渠镇、汤峪镇、营头镇要严格执行汛限水位,严禁超汛限水位蓄水,病险水库、淤地坝必须降低水位或空库迎汛,确保水库和淤地坝运行安全。要加强泄洪管理,水库管理单位按规定提前向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泄洪信息,经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同意,在确保水库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分段式泄洪的方式,延长泄洪时间,减小泄洪流量,尽量减轻下游河道防洪压力。各镇和各有关单位要采取专业队伍与群众组织相结合的办法,切实做好日常巡查和险情排查,特别是强降雨期间,要加强巡查力量,加大巡查频次,及时处置安全隐患。同时要进一步细化完善防汛应急预案,落实抢险物资和队伍,加大预案宣传力度,开展防抢撤演练,提高防汛抢险能力,确保全县库、坝、塘万无一失。

  三、抓好山洪灾害防御。

  各镇特别沿山镇一定要把山洪灾害防御作为防汛工作的重点,切实加强防范工作。要强化基层防御组织体系,细化镇村应急预案,把监测、预警、撤离的责任落实到镇、村、组、人,建立梯级责任制度。要组织必要的演练,让广大群众掌握预警信号、避让方法、撤离路线,提高群众临灾避险能力。对滑坡、泥石流等次生灾害易发区进行排查,加强监测预警,落实治理措施,提前做好应急准备,一旦出现险情,及时转移危险区域的群众,确保各种险情处置及时有效,最大程度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要充分发挥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的预警减灾作用,县水利局要落实专人,加强相关镇设备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加强设备的运行和维护。横渠镇、汤峪镇等已建起终端的镇,要落实专人负责,强化设备运行管理,确保山洪灾害防治信息畅通。

  四、落实县城防洪排涝措施。

  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城镇防洪排涝经验教训,未雨绸缪做好各项防范工作。县住建局要完善县城防洪排涝应急预案,足量储备防汛排涝物资,在低洼易涝区设置警示标识。全面检查县城排涝设施,及时对下水管网、雨水井、出水口等进行清淤、疏滩和整治,确保排涝畅通。同时要加强排涝设施养护,对所有泵机及配套设备全面进行维修、保养和检测,确保运转正常。

  五、完善预报预警机制。

  县气象局、水文部门要密切监测天气汛情发展变化和上游地区降水来水情况,及时分析会商,加密预报频次,做到提前预警、及时预报。县、镇防汛指挥部门要按照有关部门会商意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快速落实防抗措施。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严肃值班纪律,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传递预警信息,确保防汛工作有序开展。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加大防汛宣传预警力度,在新闻媒体开设防汛安全警示教育专栏,在渭河沿线堤防和支流入河口增设安全警示牌,提高群众防汛安全意识。县教育局要督促学校完善防汛预案,加强师生防汛安全警示教育,尤其是要教育引导中小学生暑期远离河流、水库、塘坝、滩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等易发洪涝灾害的区域,防止发生不安全事故。

  六、抓好应急抢险救灾。

  各镇和有关部门要及时补充防汛抢险救灾物资、装备以及运输工具,按照就近、便捷、快速的原则搞好储备。落实专业抢险队伍和民防队伍,确保危急时刻拉得出、顶得上、抢得住。加强军民联防,及时向部队通报情况,发挥武警部队在抗洪抢险中的突击队作用。全力做好抗灾救灾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地方住、有洁净水喝、有病能及时医治。切实做好灾后防疫工作,对灾区可能出现的疫情加强防范,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七、全面落实防汛抗洪责任制。

  各镇、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防汛抗洪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精心组织做好防汛抗洪工作。要切实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为核心的防汛抗旱工作责任制,逐级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我县汛期安全。各有关单位必须坚决服从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调度命令,对领导不力、工作疏忽和处置失当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防汛通知 篇3

  县直各工作组:

  自8月8日以来,我县遭遇持续强降水天气,大部分乡镇出现农田积水和住房受损等严重灾情。面对灾情有可能进一步加大的局面,深入推进防汛排涝和生产自救工作势在必行。为此,紧急通知如下:

  一、盯岗盯位,了解灾情

  在防汛救灾的关键时刻,各工作组要全员参与,全程帮扶。要积极配合社区党组织,盯在一线,靠在现场,深入受灾农户和田间地头,排查危旧房屋、河道沟渠和积水地块,全面了解所驻社区的汛情和灾情,为指导救灾提供依据。

  二、多措并举,指导救灾

  要紧紧依靠乡镇、社区党组织,全力抓好社区排水、农田排涝和必要的群众转移工作;要深入社区群众,做好思想稳定工作,坚定防汛救灾的信心;要排查受损道路、桥梁和农电线路,设立警示标志,防止次生灾害发生;要疏浚排灌沟渠,协调排水机械,筹备各项物资,为排涝打好基础;要与农业、水务、气象、民政、保险等职能部门密切沟通,密切关注天气变化,积极争取救灾资金,帮助受灾群众生产自救;要强化技术指导,采取有效措施,帮助群众狠抓灾后恢复生产工作。

  三、严肃纪律,上报信息

  自今日起,直至灾情解除,实行“日报告”制度,务于每日下午5时前报告汛情、灾情和工作进展。值守电话:21XXX85

  XX县委组织部

  20x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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