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实施方案

时间:2023-12-29 17:22:41 实施方案 我要投稿

安全隐患实施方案优秀【4篇】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安全隐患实施方案4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全隐患实施方案优秀【4篇】

安全隐患实施方案 篇1

  一、排查内容

  (一)校舍场址安全

  对校舍场址安全的排查应充分利用现有的各类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具体查明校舍遭受洪涝、地质灾害、台风以及病险库、淤地坝、尾矿坝、堰塞湖、蓄水池、储灰库等的威胁情况。

  (二)校舍建筑安全

  1.抗震安全。根据地震部门公布的所在地区的地震烈度,排查学校房屋的设计和质量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抗震设防标准。地震烈度7度及以上地区和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执行《建筑抗震鉴定标准》、《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和有关抗震设计规范标准;地震烈度6度及以下的非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执行《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需进行加固的c级危房还应执行《建筑抗震鉴定标准》和有关抗震设计规范标准。

  2.结构安全。结合使用寿命等因素,排查学校房屋结构的安全隐患。排查屋面女儿墙、楼梯、栏杆、窗台等安全防护设施高度、间距、牢固情况。

  3.消防安全。排查学校的火灾隐患,重点排查学校房屋耐火等级、安全疏散和消防设施等是否符合国家消防法规、消防技术标准和《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消防技术要求》。

  4.防雷安全。排查学校房屋的'防雷设施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配置标准和安装要求。

  排查重点: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七度及以上地震高烈度区以及洪涝灾害、山体滑坡、泥石流、台风等灾害易发多发地区的各级各类城乡中小学校舍;六度及以下非重点监视防御区局部和整体出现险情的c级、d级中小学危房。

  二、排查范围

  全省城市和农村、公办和民办、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举办的所有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具体包括:普通高级中学、完全中学、普通初级中学、初级职业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通小学(含教学点)、中等职业学校(含成人中等专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含工读学校)等。

  三、工作步骤

  (一)校舍场址安全排查

  此项工作应先行开展,排查评估意见须作为开展校舍建筑安全排查鉴定的前置条件。

  1.地质灾害排查和评估。委托具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的单位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开展排查,必要时通过专项评估,出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灾害治理或迁移避险意见。具体按省国土资源厅印发的《中小学校舍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细则》执行。

  2.洪涝灾害排查和评估。委托具备丙级及以上资质的水利设计单位开展排查,必要时通过专项评估,出具洪涝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灾害治理或迁移避险意见。具体按省水利厅印发的《中小学校舍场址洪涝灾害排查评估工作细则》执行。

  3.形成综合性排查结论。各地校安办根据专业机构提供的地质、洪涝灾害危险性排查意见,形成各校综合性排查结论,并根据附表要求,逐校建立登记表存档。

  (二)校舍建筑安全排查鉴定

  在确认校舍场址安全或对建筑物不作迁移建设的情况下,开展校舍建筑安全排查鉴定工作。

  1.收集信息资料。各地校安办组织学校提前收集与校舍安全有关的基本信息和每幢建筑物立项、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工程建设原始资料。

  2.校舍抗震及结构安全排查鉴定。7度及以上地区和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委托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排查鉴定工作,6度及以下的非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委托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或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承担排查鉴定工作,并出具排查鉴定报告。需要检测的,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负责检测,出具检测报告。具体按省建设厅印发的《中小学建筑安全排查鉴定工作细则》执行。

  3.校舍消防安全排查鉴定。请各地公安(消防)部门组织技术人员对校舍消防设施开展排查,出具排查鉴

  定报告。具体按省公安厅(消防)印发的《关于切实做好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消防工作的通知》执行。

  4.校舍防雷安全排查鉴定。请各地气象部门组织防雷安全管理和技术人员对防雷装置开展排查,出具排查鉴定报告。具体按省气象局印发的《中小学校舍防雷安全排查工作细则》执行。

  5.形成综合性排查鉴定结论。当地校安办根据各专业机构提供的校舍抗震及结构安全、消防安全、防雷安全排查鉴定意见或报告,形成综合性排查鉴定结论,并按照附表要求,逐校逐幢建立登记表存档。

  四、组织工作

  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排查鉴定工作由各地校安办统一组织,协调推进。

  (一)确认排查鉴定机构资质。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建设厅等部门分别牵头,印发省内具备相关资质的机构名录,供各地参考。参与排查鉴定的省外注册机构,其资质由各地相关部门负责审检。

  (二)委托排查鉴定工作。各地校安办将本辖区内中小学以分片打包、排查鉴定与改造设计捆绑等方式,通过招投标、直接委托等办法,落实地质灾害、洪涝灾害、建筑安全的排查鉴定机构,并由校安办或业主单位与其签订委托合同。原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可优先安排。消防、防雷安全的排查鉴定分别由所在地的公安(消防)、气象部门承担。

  (三)统筹协调。各地要先排查场址安全、后排查建筑安全。校舍建筑安全涉及各专项排查原则上整合进行,分片同步推进,确保时间进度。

  (四)建立校舍安全信息。各地校安办(教育局)要建立和完善各校建筑安全档案。要将校舍安全基本信息和排查鉴定结果及时录入“全国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加强排查鉴定统计报送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月报制度。各地工作简报每月至少编发一期,每个县确定一名信息员,专门负责信息管理工作。

  五、保障措施

  各地要采取积极措施,努力保障排查鉴定工作顺利进行。

  (一)落实专项资金。各市、县(市、区)政府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校舍安全排查鉴定工作,防止出现因经费问题影响排查进度和质量。排查鉴定经费不得由学校自筹。民办学校由举办者负责。

  (二)制订收费政策。各市、县(市、区)要研究制订校舍安全排查鉴定的收费减免政策,有效降低成本,节约投资。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免收,服务性收费通过招标等方式确定。价格、纠风等部门要坚决治理涉及工程的一切乱收费行为。

  (三)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省、市、县(市、区)校安办要按照“统一规划、分工负责”原则,组织对各级校安办人员、一线管理人员、排查鉴定机构技术人员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并保证质量。技术力量不足的县(市、区),各地校安办要及时,上级部门要给予支持,合理调度。

安全隐患实施方案 篇2

  为深刻吸取近期发生在校园暴力事件的沉痛教训,彻底排查整治校园内及周边环境安全隐患,有效遏制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学校平安稳定,以及认真贯彻落实各级领导的指示精神,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进一步落实学校的安全工作,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学校成立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保卫处,由z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协调各项工作的开展,并及时向上级及校班子领导汇报工作情况。

  三、整治的重点内容及人员具体分工

  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重点围绕学生心理问题排查、消防安全隐患排查、食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后勤管理及饮用水安全隐患排查、校园周边安全隐患排查、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校舍安全隐患排查、体艺场地设备安全隐患排查、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专用教室(含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三防”设施排查等十一个类别开展,具体内容及要求见《z市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手册(试行)》。

  总责任人

  1、学生心理问题排查 责任人

  2、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责任人 具体责任人

  3、食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 责任人 具体责任人

  4、后勤管理及饮用水安全隐患排查 责任人

  5、校园周边安全隐患排查 责任人 具体责任人

  6、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隐患排查 责任人 具体责任人

  7、校舍安全隐患排查 责任人 z

  8、体艺场地设备安全隐患排查 责任人

  9、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 责任人 具体责任人

  10、专用教室(含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 责任人

  11、“三防”设施排查 责任人 具体责任人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5月5日至6日)。制定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责任,积极发动全校师生员工参与隐患排查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5月7日至25日)。组织实施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整改台帐,落实工作责任和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整改验收阶段(5月26日至30日)。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验收,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专门部署,制订切实可行的排查整治方案,明确责任人,并采取有效的整治措施,使安全工作的开展更加具有针对性、实效性和时效性,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际成效。

  (二)突出重点,全方位排查整治学校安全隐患。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中要突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狠抓隐患的整改落实。要安排专人加大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检查力度,要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发挥他们对安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教职员工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地参与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从而提高整治质量,增强学校事故防范能力。

  (三)健全机制,全面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以这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为契机,推动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工作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既要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师生安全的突出隐患,又要落实治本之策,确保校园安全工作得到全面加强。

  深入开展这次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强化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全员全事全过程安全管理。要及时总结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成果以及经验和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以隐患排查整治为突破,使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标准化,不断健全完善各项防范制度、措施,努力提升校园安全防范工作水平,保障校园安全稳定,实现我校教育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安全隐患实施方案 篇3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安委明电[20xx]2号”文件精神,结合贯彻落实《四川省重点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加强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有效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切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思想认识、安全责任、制度措施、安全监管、治理整顿“五落实”的要求,深入排查治理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通过深入开展项目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逐步健全 “一岗双责”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完善“业主主导,监理监管,施工单位为主体,参建各方各负其责”的安全综合监控体系,逐步促进工程建设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构建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

  二、工作原则

  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总体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谁落实”,突出重点,强化监督,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坚持统一部署与分级实施相结合、督查与自查相结合、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相结合、短期治理与长期规范相结合;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

  三、适用范围

  宜宾伊力宜昭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须遵照本实施方案开展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工作重点内容

  按照工艺、工序和作业活动的特征将工程施工划分为施工准备、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交通设施和主要工序7个单元,紧紧围绕各单元系统的施工流程把具体的分项施工按照工艺特点细分施工工序,开展危险源评价、分级等工作,进而提出施工安全隐患的管控措施。

  (一)施工准备:施工驻地与施工现场(材料准备、临时建筑)、场地清理(拆迁加固)。

  (二)路基工程:路基土石方工程、石方爆破、防护工程、涵洞工程。

  (三)桥梁工程:基础工程、墩台工程、上部工程。

  (四)隧道工程:掘进、装渣与运输、支护与衬砌、通风及防尘、竖井及斜井、照明、排水及防火、瓦斯防治等。

  (五)路面工程:沥青路面。

  (六)交通设施工程:安全设施(护栏施工)、电力工程等。

  (七)主要工序: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钢筋工程(钢筋加工、钢筋安装)。

  五、工作任务

  (一)各级施工安全隐患管控级别

  1.危险源、安全隐患定义

  危险源:是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的根源或状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xx)。公路工程危险源定义为:在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施工作业活动、危险物质、不良自然环境条件等。

  安全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的规定,或者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安全事件或事故发生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危险源责任单位在对排查出的危险源不采取针对性措施或采取措施不到位时,即导致危险源转化为安全隐患。

  2.安全隐患分级

  安全隐患分为四级: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事故的为一级安全隐患(Ⅰ);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为二级安全隐患(Ⅱ);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为三级安全隐患(Ⅲ);可能造成一般事故的为四级安全隐患(Ⅳ)。

  3. 各级施工安全隐患管控级别

  项目公司牵头,监理单位协助,施工单位具体负责。

  (1)项目公司承担的各项风险管控措施针对一级、二级和三级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施工单位对一级、二级和三级安全隐患整治、验收、销号。

  (2)监理和施工单位主要承担全部四级安全隐患的管控责任。

  (二)项目公司工作任务

  1、加强对本项目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组织和管理,成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该领导小组同“项目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事机构,明确专人负责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编制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2、在其责任管理范围内统一编制一级和二级安全隐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集中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调动全线救援器材、设备,实现各施工单位应急队伍的整合和互救体系。

  3、汇总本项目一级和二级安全隐患(附件2)报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建立一级、二级和三级安全隐患销号制度并于每季度末月25日将本项目一级和二级安全隐患销号汇总表(附件3)报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4、在建设项目施工周期内,根据上报的安全隐患存续时段,在安全隐患关键控制时期对施工现场的管理措施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实现施工关键环节的监管控制;及时总结分析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每半年(6月底和12月中旬)将本项目开展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总结报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三)施工单位工作任务

  施工单位要在项目公司统一组织和领导下,切实开展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施工单位明确施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成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本施工合同段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同时,施工单位要抓住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内容,从安全制度和措施的制定、落实以及风险性较大工程事故隐患的防范入手,把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细分为排查登记、公示与告知、防范治理、验收销号四个步骤全过程监控。

  1、排查登记

  施工单位对排查出的各种危险源对照高速公路建设施工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表(附件1)进行分析、分类、分级。各施工单位对排查出的已分级的施工安全隐患进行建档管理。

  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图和施工计划,在施工进场前向项目公司上报二级以上安全隐患编制详细的名录,明确安全隐患存续时期和控制方法,经自审和工程监理单位、项目公司审查后执行。施工方案因施工图设计变更或施工条件影响发生变动的,施工单位应将施工方案变动后增加的安全隐患及时补充和完善,并经自审和工程监理单位、项目公司审查后执行。

  2、公示与告知

  进行一级和二级安全隐患公示:施工单位应当对工程项目的施工一级和二级安全隐患在施工现场显要位置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应当包括施工一级和二级安全隐患名录、可能导致发生的事故类别、注意事项及保障措施。在危险源处醒目位置悬挂警示标志;制作危险源告知书,向施工作业班组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当面告知,并要求所有参加告知人员签字确认。

  3、防范治理

  建立安全隐患管理台账: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工程项目安全隐患的管理台帐,建立健全安全隐患的控制与管理制度,管理台账和制度报工程监理单位和项目公司备案。

  编制一级和二级安全隐患控制方案:施工单位应对一级和二级安全隐患编制专项控制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根据专家论证审查意见进行完善,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和项目公司审查后,方可组织施工,并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施工单位应当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定期对其责任管理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各类危险源安全状况进行检查,作书面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针对一级和二级安全隐患开展教育培训:施工单位在施工人员进入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前,应当对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教育的内容应当包括工程项目的施工一级和二级安全隐患以及安全防护方案和保证措施,应急救援预案等内容。施工单位设在工程项目的管理机构应当在作业人员进行作业活动前对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应当明确工程作业特点和危险源、安全隐患,针对施工一级和二级安全隐患的具体预防措施,相应的安全标准,以及应急救援预案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坚持未公告与告知的三级和四级安全隐患班前安全交底工作:施工单位应将未公告与告知的安全隐患形成专项安全交底,班组施工前组织一线施工人员学习、交底。

  4、验收销号

  建立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安全隐患销号制度;上报的一级、二级和三级安全隐患存续时段过期后隐患已消除的.,施工单位应及时向项目公司申请销号,尚未消除的安全隐患,应重新上报消除期限。

  (四)监理单位工作任务

  监理单位协助项目公司开展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隐患监理台帐,按规定认真编制包括施工安全危险源在内的工程项目监理规划、实施细则和旁站方案,严格审核各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隐患以及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的跟踪监理。对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向施工单位发出整改通知,并对整改情况负责跟踪监督,直至整改到位;情况严重的,应当立即下达暂时停工令,并报告项目公司。施工单位拒不及时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项目公司书面报告。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方安全责任。各参建单位要充分认识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排查治理工作作为工程施工安全工作的重要任务抓好。要履行安全生产相关责任,切实强化参建各方特别是一把手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和具体负责人、管理人员以及一线操作人员的安全责任环环紧扣,真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形成严密的安全责任链条,将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确保排查治理工作进展顺利,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认真做好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要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全面理解和把握排查治理工作的目标、要求和内容,积极开展自查自纠,要充分依靠和发动从业人员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认真细致地排查治理各项施工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确属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纳入到有关规划、计划中,跟踪督促整改进度,对一级、二级和三级安全隐患实行层层挂牌督办制度。

  (三)查漏补缺,确保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效。按照《高速公路建设施工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表》(附件1),结合工程建设实际,查漏补缺,建立与本项目相一致的施工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表,保证施工安全隐患分级正确、客观,确保本项目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有序推进。项目公司和监理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促进施工单位按实施方案开展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各施工单位实行分级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全面实现和完成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项任务,真正使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保证工程建设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不断提高生产安全事故防范能力,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严格查处安全隐患瞒报谎报行为:在检查中发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存在的一级和二级安全隐患与上报备案情况不符,有瞒报、谎报行为的应严格查处。

安全隐患实施方案 篇4

  为全面落实县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确保生产安全,隐患排查到位,使行动取得有效成果。我镇按照“以人为本”、“积极预防”的工作方针,在全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治理专项行动。为确保本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排查范围

  全面排查各行业领域及设施设备、技术工艺、行为规范、安全管理、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逐级建立隐患台帐,并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我镇稳定的安全生产形势。

  二、组织领导

  为向这次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提供有效的力量保障,组织一支懂技术、有经验、责任感强的领导干部队伍投身到工作中来,我镇党委、政府成立了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同时下设领导小组,成员由各煤矿等企业负责人以及相关安全技术人员担任,办公地点设在镇企业科。(具体人员名单后附)

  三、具体措施

  (一)、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本次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治理专项行动采取纵横联动方式进行。本镇下属各行政村负责本区域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相关部门负责本系统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二)、明确范围、突出重点

  此次行动将对本镇非煤矿山(砖厂)、加油站、液化气站、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电力设施、道路交通、农机、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娱乐场所等行业领域实施全面排查治理。同时重点对本镇的煤矿、液化气站、加油站等行业实施重点监管。

  (三)、明确制度、规范治理

  建立健全三项制度,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治理专项行动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一是建立健全领导包干负责制。各村的主要领导是这次专项行动的具体责任人,各分管领导是所分管行业、区域隐患排查治理的直接负责人,镇主要领导是本镇整个大排查大治理行动的总负责人。各级各部门领导都要对所分管的区域和行业切实负起责任,组织好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二是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登记消号制。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逐个建立隐患台帐,实行分级管理,限期整改;对已整改到位的,要及时向镇安委办公室报备消号。三是建立重大隐患政府督办制。对重大安全隐患,由政府指令按照“五落实”(落实领导、落实责任、落实经费、落实措施、落实时间)的要求整改到位。

  (四)、明确步骤、分段推进

  第一阶段(9月2日至8日),宣传发动阶段。召开相关人员会议,落实实施方案,利用会议、标语等工具对这次专项行动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发动,做到主要公路、大街小巷、每个企业有标语。全镇上下形成一种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治理的大氛围。

  第二阶段(9月9日至10月17日),全面排查治理隐患阶段。由镇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各个行业、各个部位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登记造册。要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及时消除隐患。

  第三阶段(10月18日至10月24日),检查督促阶段。由镇党委、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这次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

  第四阶段(10月25日至10月31日),巩固成果阶段。对前段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对后段的工作进行认真部署,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有效控制和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XXX镇政府

  20xx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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