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

时间:2023-12-22 10:10:56 实施方案 我要投稿

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条不紊地开展,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的内容和形式都要围绕着主题来展开,最终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意义。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实施方案3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 篇1

  为加快转变林业发展方式,充分发挥林业的生态、经济、社会效益,全面建设高效生态林业,加快现代化林业建设步伐,根据《县20xx年高效生态林业建设目标任务的通知》,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组织领导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指导思想

  以改善生态和改善民生为宗旨,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转变发展方式为手段,以优化林种树种结构、加强森林经营管理、巩固壮大林下经济、积极发展森林旅游、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五个方面为重点,全面提高林地产出率,提升林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为建设生态,加快后发赶超,实现富民强镇做出积极贡献。

  三、目标任务

  1、完成珍贵乡土树种种植1000亩,珍贵乡土树种宅旁种植8000株,木本药材种植300亩。

  2、完成竹林低改抚育20xx亩,中心幼林抚育间伐500亩,竹林定向培育4500亩。

  3、发展种植型林下经济440亩,发展养殖型林下经济362亩。

  4、新修竹林林道12公里。

  5、加大竹胶板厂、木胶板厂、竹筷厂等企业的扶植、服务,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实现林业总产值36000万元。

  四、工作措施

  1、强化责任、加强领导。镇政府将把高效林业工作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各村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年终考评,各村村主任为高效林业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责任,加强领导。

  2、科学规划,办点示范。因地制宜,发挥特色,制定切实可行的高效生态林业发展规划,并搞好办点示范。

  3、创新机制,加大投入。建立健全林地信托流转机制,引进并支持发展高效生态林业的公司、大户和合作组织,争取银信部门的信贷支持。

  4、科技兴林,加强服务。组织林农进行发展高效生态林业技术培训,开展高效生态林业科学试验,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品种。

实施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落实 “把课堂还给学生,让课堂充满生命活力;把班级还给学生,让班级充满成长气息;把创造还给教师,让教育充满智慧挑战;把精神生命发展主动权还给师生,让学校充满勃勃生机"的新基础教育理念,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我校积极创设生动活泼的育人环境,组织学生参加丰富多彩的文化、艺术、科技、体育等活动,扩大学生视野,激发学习兴趣、发展个性特长,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谐发展。

  为加强常规督促管理,避免兴趣小组的随意性和盲目性,我们坚持“六定”。一定活动课程,在全面了解教师和学生兴趣、特长的基础上,结合学校的实际,开设兴趣小组课程;二定活动目标,重点针对校队兴趣组的活动成果进行考核,纳入期末评定的重要依据;三定活动时间,兴趣小组活动列入教学计划,每天一课时的固定活动时间;四定活动内容,辅导教师要注重校本教材的开发,研究选择教学内容,开学初制定教学计划,认真备课;五定辅导老师;六定活动地点,我们会确保各兴趣小组固定的活动地点。

  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结合我校场地和师资的具体情况,本学期我们将开设了8个兴趣小组,具体的组别和责任教师安排如下:

  二、具体措施:

  1、宣传到位:做好各项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班主任要利用班会向学生宣传,利用家长会向家长宣传。兴趣小组要本着学生自愿参加的原则,本着义务辅导(即免费)的原则,先由校队兴趣组的教师和班主任商议选取有特长的学生参加校队兴趣组的训练,其余的学生

  则留在教室里由指定的责任心强,教学水平高的教师组织班队兴趣组的活动。每学期第一周为宣传报名时间。

  2、全力支持:学生如数准时地到达训练地点,辅导老师接手后,一定要先清点人数再训练,没到的学生要弄清去向并在记录册上写明。希望各班任课教师全力支持,学校将在期末设立支持特长奖专门对各班的支持特长训练进行奖励。

  3、精心辅导:各兴趣小组负责人要在开学初拟定活动计划,超周备课,认真组织活动,做到活动主题明确并且上黑板,记录册填写完整过程清楚。学生活动时就能有目的、有计划地进行,同时也能克服老师们在辅导过程中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各辅导老师必须把学生全员带在身边进行辅导,老师不坐堂批改作业或干其它有碍于指导的事,不允许让学生放任自流的自由活动,下课铃未响,学生不得提前脱离活动状态。注:视训练的情况,校队兴趣组可以延迟最多二十分钟结束训练,不可更晚,但必须固定并且通知家长。

  4、关爱学生:要关心爱护学生,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保证活动场地、设施、器材等的安全性,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专用活动室负责老师要做好活动室内物品保管、门窗关锁工作、使用后的清洁卫生。

  5、成果展示:加强对活动内容和形式的研究,定期举行各种形式的展示评比活动,通过这样的活动,不断创新内容和方法,使活动的水平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6、注重管理:把开设和实施活动的过程纳入学校教育教学的常规管理中,每次活动开展时,教导主任将会带上该安排表到各训练处对校队兴趣组进行逐项考核,黄风老师负责检查班队兴趣组,我们要保证既重结果,更重过程的管理。

  7、加强考核:将参加活动(包括展评和比赛)的情况作为对辅导老师的考核与评价的主要标准,各兴趣小组均要在期末结束时做好一次总结。

  篇五:学校兴趣小组活动方案

  兴趣小组活动是课堂教学的延伸,也是各科教学的有机组成部分。活动不仅可以使学生开阔视野,丰富知识,增长智慧,激发学习兴趣,而且有助于学生巩固课内所学知识,强化学生的兴趣特长,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开展兴趣小组活动不仅是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和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而且可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升学校办学水准,扩大学校的办学影响。为此,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兴趣小组教学活动,结合我校实际,现拟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巩固和完善我校“尊重个性,全面发展,培养特长”的办学特色。

  二、领导机构

  组长:邵振玖

  副组长:邹文昌 赵正平

  成员:全体教师

  三、活动项目设置:

  1、音乐类:合唱、器乐、舞蹈

  2、美术类:书法、绘画

  3、体育类:田径、篮球 乒乓球

  4、语文、数学、英语兴趣小组

  四、活动要求

  1、辅导教师要坚持因材施教、分类指导的原则,组织他们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种竞赛,对取得优异成绩的师生要给予表彰奖励。

  2、辅导教师要坚持育人与辅导相结合,注意活动安全,保持活动场所的卫生,严肃活动纪律。

  3、学校对兴趣小组活动实行“五定”管理。

  定内容:各组要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结合本组实际,制定学期教学计划,每周教学计划,学期应达的教学目标。使辅导活动有计划、有目的、有步骤地进行。

  定学生:各组在学科组的指导下,由指导教师与班主任协商选择参加活动的学生,确定人员,落实人数,以班级为单位将兴趣小组学生名单汇总,一式二份,交教导处一份。

  定时间:全校各个活动小组建立以后,确定本组活动的时间,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化,辅导教师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随便旷课,并做好学生考勤登记。

  定地点:教导处负责协调好各活动小组的活动场所,要尽力排除外界干扰,地点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化。

  定辅导教师:由教导处根据相关老师的优势,结合学校兴趣小组的实际,与年级协商确定辅导教师,辅导教师必须辅导好一个小组的课外活动,要充分作好年度的辅导计划和安排,保证辅导质量。

  定目标:辅导教师要认真分析学生实情,根据辅导项目及特点,确定本组辅导目标,在每学期期末结束前辅导教师要进行总结汇报辅导成果,在学期终了按此目标进行评价。

  五、管理办法

  在活动过程中,凡出现与五定及活动要求不符的相关事项,都要相应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在工作量的计算、绩效工资的考核等中体现,具体如下:

  1、工作量的计算:

  由教导处按月统计兴趣组指导老师的实际工作量,分管行政依据平时检查的情况审核签字后交年级长计算工资。

  2、绩效工资与学期教学奖的考核:

  将兴趣小组活动检查情况及时通报,对扣分的分数纳入上述二顶的考核。

  A、定内容;没有教学计划者,扣5分,每周活动记录表少一次扣1分。

  B、定人员:人数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化,检查每发现少一人次扣0.1分,同时对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扣0.1分。

  C、定时间:兴趣小组活动时间,出现迟到、早退、旷课等事件,参照照学校有关规定扣分。

  D、定目标:学期结束,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对兴趣小组的

  学期目标进行验收,对照目标进行评比,等次分优、良、及格、不及格四个等次,分别对应加2分、1分、0分、-1分。

  六、其他

  1、要高度重视兴趣小组的开辟、校本课程的开发,并把该活动作为我们的办学优势。

  2、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外出。

实施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实施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升农机化作业水平为主要任务,加快推进主要农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积极发展畜牧业、渔业、设施农业、林果业及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注重突出重点,向优势农产品主产区、关键薄弱环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倾斜,提高农机化发展的质量和水平;注重扶优扶强,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机具;注重阳光操作,加强实施监管和廉政风险防范,强化绩效考核,进一步推进补贴政策执行过程公平公开;注重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切实保障农民选择购买农机的自主权;注重发挥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的积极性,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补贴范围与补贴标准

  (一)补贴范围。

  根据农业部发布的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和湖南省发布的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20××年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和其他机械等12大类33小类77个品目机具(详见附件1)。属于上述品目范围,且已列入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或湖南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含年度调整)的产品,以及已纳入外省支持推广目录且载药量在10 公斤以上(含)的超低空遥控飞行植保机,均纳入补贴范围。为加快转变我县农机化发展方式,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实现节能降耗,降低补贴实施的监管难度,单机测算补贴额低于300元的机具原则上不列入补贴范围,但少数我县农业生产急需,且确具科技创新的产品,待报省批准后纳入补贴范围。重点支持插秧机具及育秧设备、拖拉机、收割机、烘干机和烤烟生产全程机械化等机具的发展;满足全县所有农民水稻生产耕种收及烘干等关键环节急需机具购置补贴需求,满足全县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农机合作社机具购置补贴需求。对省内外企业生产的同类产品实行同等对待。

  (二)补贴标准。

  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我县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通用类农机产品最高补贴额由农业部统一确定。非通用类农机产品补贴额,按照“分档科学合理直观、定额就低不就高”的原则,以“20xx年湖南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系统”数据为基础,按不超过近三年平均销售价格的30%测算,参考产品出厂成本、比照相邻省份补贴额度确定。一般机具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5万元;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2万元;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5万元。

  具体补贴标准按省农机局商省财政厅根据上述原则制定发布《湖南省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规定执行,可对补贴额低于1000元(含1000元)的补贴机具品目进行取舍(不允许对生产企业进行筛选),报省农机局、省财政厅审定后执行。对农用工程机械补贴资金规模原则上不超过本县当年总资金规模的10%。

  三、补贴对象与补贴产品经销商的确定

  补贴对象为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农民合作社和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重点补贴对象是省政府确定的1000个为水稻生产提供全程服务的现代农机合作社。单个农户购买同一品目机具,补贴额≤1000元的不超过5台,补贴额>1000元的不超过2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买同一品目机具,补贴额 ≤1000元的不超过10台,补贴额 >1000元的不超过5台。对超过限制数,确有必要的由县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审定。单个农户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补贴资金总额30万元以上的,由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单个农户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补贴资金总额50万元以上的,报省农机局审定,并报省财政厅备案。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先来先得后来后得、顺序排队、公开摇号等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报废老旧农机后申请购买同类型机具的农民,出示拆解回收证明,可优先补贴。

  农机生产企业自主设定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资质条件,自主确定补贴产品经销商。根据“谁确定、谁负责”的原则,农机生产企业应督促补贴经销商守法诚信经营、严格规范操作、强化售后服务,并对违法违规补贴经销商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县农机局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的通知》(农办机〔20xx〕19号)、《湖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湘农机科发〔20××〕1号)和有关规定加强监管(全县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名单见附表12)。已列入黑名单的经销企业和个人不允许经营补贴产品。

  四、补贴操作程序

  1、申领指标购机。

  补贴机具生产企业应及时将机具供货信息准确录入补贴系统,在补贴系统中自主选择经销商,自主确定销售区域。符合本县补贴条件的购机意向者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到县农机局购置补贴办理大厅(以下统称“县购置补贴办”)申请购机补贴指标。“县购置补贴办”将申请信息录入补贴系统,县农机局根据资金使用方案及优先补贴条件对申请购机者通过网络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县购置补贴办”打印《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以下简称“补贴指标确认书”,见附件2),向申请人发放“补贴指标确认书”和《农机购置补贴办理告知书》(样式见附件3)。购机申请人在领取指标确认书后5日内在全省范围内自主选择具有农机补贴产品经销资质的经销商全价购机,经销商向购机者出具发票和售后服务凭证,登录补贴系统录入供货信息,打印《经销企业供货表》(见附件4)交给购机者。农机局委派项目联系人对是否购机进行确认,并在《经销企业供货表》上签字认可。

  2、申请补贴。

  购机者在购机后30日内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补贴指标确认书”、购机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经销企业供货表》原件、惠农补贴“一卡通”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存折姓名与购机者姓名不一致时,要携带户口簿并复印户主页和本人页)、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的《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县购置补贴办”申请补贴。“县购置补贴办”对购机者的申请资料(证、票、存折只留复印件)核对无误后,登录补贴系统录入相关信息,并在《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受理通知单》(附件5)上签字,向符合补贴条件和要求的购机者出具《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受理通知单》。不符合条件的或资料不全的,不予受理,并当场做出说明。将相关资料整理分户建档。

  3、补贴公示。

  县购置补贴办归纳整理受理的补贴机具信息,按乡镇生成《湖南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公示表》(见附件6),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每周在购机者所在村的村部公示,同时公布农机、财政、纠风等部门的'举报电话。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乡镇财政所对公示信息进行检查监督。机具核实和统计汇总上报补贴信息可与公示同步进行。

  4、机具核实。

  “县购置补贴办”受理购机者申请后,农机局和各乡镇15日内组织乡镇农机专干、驻村干部实地核实购机者所购机具,核查人员对机具购买的真实性负责。核查人员见人(购机人)见机(购置的补贴机具)见票(购机发票)查参数(补贴机具的基本配置和参数)后在《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查表》(含相关附表,见附件7,从补贴系统中打印)逐项在纸质表上签字确认,每台补贴机具须经主核查员和一名以上核查员在补贴系统中进行核查和审批,并在纸质表上签字。核实机具后,乡镇农机站应及时(每月至少一次)汇总核查表,编制《农机购置补贴发放明细表》(见附件9)和《农机购置补贴发放汇总表》(见附件10),抄送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签字后连同购机者申请补贴及机具核查等资料档案上报县农机局。县农机局要及时对补贴机具信息进行复核。补贴额高于5000元(含5000元)的非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实地逐台核查;对已上牌的牌证管理补贴机具,“县购置补贴办”将《行驶证》上传到补贴系统作为核实依据,县农机局不再逐台实地复核。跨区作业机具必须回申请补贴的乡镇接受核实,县农机局和乡镇相关人员要及时主动上门核查;购机户如无特殊情况,在规定的日期内未回申请地接受核实的,视为放弃补贴。县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实行项目人联系经销商制度,安排专人对经销商进行监督,对购置户在县内购机进行核查、确认,并在《经销企业供货表》上(见附表4)签名认可。

  5、补贴审批发放。

  县农机局设立审批员,审批员对乡镇农机站或“县购置补贴办”上报的购机者申请补贴及机具核查和复核结果等资料,在网上逐个实时审批。对资料齐全无误、机具核查通过、符合政策规定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审批通过,并在《农机购置补贴审批表》(见附件8)签字。县农机局每月(至少一次)汇总编制《农机购置补贴发放明细表》和《农机购置补贴发放汇总表》,出具农机购置补贴结算文件报送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应及时审核,每月(至少一次)将审核通过的补贴资金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到卡或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帐户。当月农机局未核实、未审批,或财政局未审核发放补贴的,流转下月(次)实施。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到位。

  县农机局、县财政局按季度将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含补贴发放明细表、汇总表)上报市农机局、市财政局,并抄送县纠风办、减负办。

  五、退货规定

  符合农机产品“三包”之退货规定,购机户要求退货或购销双方协商同意退货的,可以退货。已申请补贴但补贴资金尚未发放的, 补贴产品经销商在购机发票上签署“同意退货”并加盖公章,及时告知县级农机部门,农机部门在系统中将相关补贴信息作废;县“购置补贴办”在购机发票上签署“补贴未发,可退货”意见,并加盖公章后,补贴产品经销商方可退货。补贴资金已发放的,购机者先将所领补贴款全额汇入财政惠农补贴专户,县“购置补贴办”和县级财政部门先后在购机发票上签署“补贴已退,可退货”意见并加盖公章后,补贴产品经销商方可退货,须及时告知农机局,农机局在补贴系统中就相关补贴信息进行备注说明。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

  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常务副组长,人大、政协、纪检监察、财政、农机、减负、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对补贴政策实施进行联合监管的工作机制,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政府主管领导为补贴工作实施和监督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建立“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制定农机购置补贴绩效管理考核办法,注重工作绩效,加大工作考核力度。同时,强化农机化主管部门内部约束机制,必须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财政部门积极支持和参与补贴资金落实和监督工作,增加资金投入,安排必要的组织管理和工作经费,对开展政策宣传、公示、建立信息档案和核查机具等方面的支出给予保证,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顺利实施。严禁挤占挪用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用于工作经费。

  (二)加强引导,科学调控。

  农机购置补贴既是强农惠农政策,又是一项产业促进政策。正确把握政策取向,充分发挥补贴政策的调控作用,突出补贴重点,向农业生产急需的薄弱环节机械倾斜。通过补贴政策的实施,推动农机工业科技进步、提高制造水平,促进农机装备结构布局优化,提高薄弱环节农机化水平,加快后进地区农机化发展步伐,全面提升农机化发展质量和效益。深入搞好农机装备需求调研,科学分析现状与不足,因地制宜制定农机购置补贴规划,为补贴政策持续深入实施提供有效支撑。

  (三)规范操作,严格管理。

  一是公平公正公开确定补贴对象,严格执行补贴对象公示制度。

  二是切实加强经销商管理。所有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实行补贴质量追溯制和企业承诺制。农机部门在上牌上户、核机和审批环节,发现农户购置产品铭牌及编码不规范、配置参数与目录不符、以小套大、以非补贴产品冒充补贴产品的,不予批准上牌上户和补贴。经销商要(在供货表上)向购机者承诺,凡因产品配置不全、铭牌编码不规范、以小套大、以非补贴产品冒充补贴产品,导致购机者不能获得补贴者,由生产企业和经销商负责;经销商必须对其所经销的补贴产品实行明码标价,并在显著位置明示配置和技术参数,同时不得代办补贴手续;对经销商违法违规行为,相关授权的农机生产企业承担连带责任。

  三是加强对补贴机具的牌证管理。享受补贴政策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牌证管理机具投入使用前,其所有人应当向所在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申请登记。四是进一步强化机具核实。大力推广补贴机具喷漆喷字、打钢印、拍摄核机现场人机合影等做法。机具核实要从“三见”拓展为“三见一查”,即“见人、见机、见票、查参数”。五是及时兑付发放补贴资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发放。已发放的补贴资金,要及时在补贴信息系统中点击已结算。12月15日前要将全年的补贴资金全部发放到位。对补贴资金规模所限当年未能享受到补贴的申购者,可使用预拨补贴资金兑付补贴,具体由县领导小组研究,报省、市农机、财政部门备案。六是建立补贴信息备案制,县农机部门定期将购机补贴信息报县纠风办、减负办备案。要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管理软件系统》的管理,要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窃取、倒卖、泄露补贴信息和电信诈骗等不法行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严禁对外公布购机户的通讯方式、身份证号码和银行帐号等个人隐私信息。

  (四)公开信息,阳光操作。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33号)和《湖南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湘农机计发【20××】37号)的要求,充分利用乡村黑板报、宣传栏、挂图及报刊杂志、电视、电台、网络等新闻媒体,多形式、多渠道的开展补贴政策宣传,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到村,宣传到户到人,务求宣传实效.

  县农机局和乡镇农机站要完善和充实全省统一标准的县农机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并将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链接到县政府或县农机局等综合网站。农机部门将补贴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支持推广目录、补贴经销商名单、操作程序、投诉举报电话、资金规模、实施结算进度等内容公开;农机部门要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列入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将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情况作为村务公开的内容(不得对外公布购机者的通讯方式、身份证号码和银行帐号等个人隐私信息)。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农机部门要以公告的形式将享受补贴的农户信息(见附件11)和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在县人民政府的网站或县农机局网站(页)上公布,并确保5年内能够随时查阅。继续执行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定期报送制度,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执行进度统计及报送工作。

  (五)严肃纪律,加强监督。

  严肃纪律。按照国务院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三个严禁”和农业部 “四个禁止”、“八个不得”及《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管工作的通知》(财农【20××】17号)、《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农机发〔20××〕4号)、《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农机发【20××】2号)等要求,结合我省“全价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工作要求,农机、财政部门必须遵守如下纪律要求:不得指定经销商;不得违反规定程序办理补贴手续;不得对购机者,特别是本省范围内跨县购机农民申请办理补贴设置任何障碍;不得将年度《湖南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明细表》外的产品纳入补贴范围;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购机者、经销商和生产企业收取没有收费依据的任何额外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购机补贴资金的受理、录入和发放;不得以假的发票或真发票假购机形式办理补贴;不得委托经销商代办代签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或机具核实手续;不得以购机补贴名义召开机具展示会、展销会、订货会。

  加强监管。县农机主管局要全面贯彻落实监督检查各项规定,特别是对购机大户(超过补贴数量和金额限制的购机户)和重点机具(单机补贴超过销售价30%或5万元以上的;同档次产品生产企业数量少于等于2家的;补贴额比上年提高30%以上的;当年新增品目和新增补贴档次的机具;水稻插秧机和育秧盘等需要重点监管的机具)要组织逐台核实,做到“三见一查”。财政部门要主动参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具体实施工作,在补贴资金使用管理、经销商监管、农民实际购机情况核实等方面,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就地就近实施监管优势;要会同农机等有关部门,按照不低于购机户10%的比例,对购机户购机后实际在用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省级财政、农机部门。

  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安排专人受理农民投诉,对实名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做到有报必查、一查到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违规操作的经销商,及时列入“黑名单”予以公布并上报省农机局取消其经营补贴产品的资格;对违法违规性质恶劣的经销企业,建议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对套取补贴资金、乱收费、搭车收费、延期发放补贴资金、有组织有预谋倒卖补贴机具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及时将工作督查情况、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报省、市财政、农机部门。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纠风办举报电话:0746-7235055农机局举报电话:0746-7372239、财政局举报电话:0746-7224876减负办举报电话:0746-7223385:

  (六)强化能力,提高水平。

  健全基层农机服务体系,配足工作人员,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保障工作经费。要求所有乡镇做到(三个一),即:挂一块乡镇农机站的牌子,至少有一名专做购机补贴工作的农机员,有一台电脑和相应设备设施,以便使用补贴系统。配强工作班子,工作人员相对固定。加强技术指导,加强业务培训和情况交流。提升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网络化水平,实现农机购置补贴与财政部门资金支付信息共享,提高购置补贴工作效率和服务能力。

  (七)申报与总结

  本实施方案上报省农机局、省财政厅备案,同时抄报市农机、财政部门。要及时总结半年和全年执行情况,分别在今年6月30日和12月20日前,将上半年和全年农机购置补贴(包括地方财政安排的补贴)实施工作总结上报省农机局、省财政厅。

【实施方案】相关文章:

小学安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03-27

实施方案11-25

实施方案11-25

实施方案11-26

实施方案11-27

实施方案11-27

实施方案11-27

实施方案11-27

实施方案11-27

实施方案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