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时间:2024-04-28 08:40:01 晓丽 实施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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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精选20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顺利进行,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优秀的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精选20篇)

  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1

  为切实加强我县加油站安全监管,全力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县检察院检察建议书意见建议,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范围

  全县范围内所有加油站。

  二、整治内容

  1、防爆电气安装使用情况。爆炸危险区域电气设备选型、安装、电力线路敷设等,是否符合《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规定。

  2、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加油站出入口及周边、作业防火区是否设置“禁止烟火”、“禁止吸烟”、“禁止使用手机”、“禁止使用相机”等标志;可能产生静电导致火灾爆炸危险场所是否设置“禁止穿化纤衣服”、“禁止穿带钉鞋”等警示标志。

  3、灭火器材配置情况。是否满足每2台加油机设置不少于1只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和1只6L泡沫灭火器;地上储罐是否设置2个35Kg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两种介质储罐之间的距离超过15米时分别设置);地下储罐是否设置1个35Kg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两种介质储罐之间的距离超过15米时分别设置);一、二级加油站是否设置5块灭火毯、2立方米消防沙及消防工具;三级加油站是否设置2块灭火毯、2立方米消防沙及消防工具。

  4、结算支付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存在爆炸危险区域使用手机扫码支付的问题,是否存在加油机上张贴、摆放收款码等现象,是否存在加油工作人员将收款码随身携带,用于现场支付的情形。

  三、时间安排及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9月28日至10月10日)。

  各镇(区、街道)对照方案要求,督促辖区内加油站开展问题隐患排查,并及时完成整改。

  (二)集中整治阶段(10月11日至10月15日)。

  各镇(区、街道)对辖区内加油站逐家开展检查,对存在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对涉及重大隐患的一律责令暂时停止经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立案查处。

  (三)巩固提高阶段(10月16日至10月20日)。

  各镇(区、街道)结合整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分析研判,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

  开展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落实县检察院检察建议的.具体举措,各镇(区、街道)要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压实加油站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确保全县加油站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广泛宣传发动。

  各镇(区、街道)要采取专题会议、走访宣传、主要负责人约谈等形式,加强加油站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特别要针对近年来出现的手机扫码支付新情况,逐家做好思想工作,促使其配合专项整治工作。

  (三)强化信息报送。

  请各镇(区、街道)于10月22日前,将本镇(区)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检查表复印件,报县应急管理局危化科。

  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2

  为贯彻落实《威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进一步提高我市加油站安全管理水平,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安全准入,严厉惩处加油站非法违法行为,规范加油站安全生产秩序。根据市政府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和市成品油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计划安排,结合我局的工作职责,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全市加油站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格落实标准规范要求,整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一步规范安全管理,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二、工作范围和整治内容

  本次整治的范围是全市所有加油站,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按时办理延期手续;产权出让及变更主要负责人的,是否按期办理变更手续,相关人员是否按期取证;

  (三)安全评价报告与现场是否相符,储罐位置及容量是否发生变化,停用的储罐是否拆除或采取有效措施;

  (四)是否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实现闭环管理;

  (五)是否建立并落实加油站安全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是否编制了安全操作规程,加油站安全管理资料是否齐全完善;

  (六)是否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新从业人员是否做到培训合格后上岗,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合格证及操作证上岗;

  (七)卸油、加油、检维修等重要环节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八)加油站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及站内设施的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九)是否按规定配备应急器材,是否制定了加油站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制定了年度演练计划并按要求演练;

  (十)新建、改建、扩建加油站项目是否依法办理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手续。

  三、方法步骤

  采取企业自查、区市检查、抽查和市局督查交叉进行的方式,时间从6月1日至11月30日。其中,区市检查的覆盖面要达到100%,市局随机组织抽查督查。具体步骤为:6月1日至7月31日为企业自查自改阶段,8月1日至9月30日为区市全面检查和隐患整改复查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为市局抽查和整改复查阶段,11月为总结阶段。市局将根据各阶段进展情况开展督查和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近期各种督查检查情况来看,违法违规现象增多,加油站的安全管理有滑坡和松懈情况。各区市要加强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和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开展督查检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区市要对辖区内加油站逐一进行对标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要按照法定程序,依法严肃处理。对存在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该罚的罚、该停的停、该关的关,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三)认真落实闭环监管工作制度。各级检查、督查组每次检查都要详细记录检查时间、检查重点、发现的隐患、下达的执法文书内容、确定的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并由检查组成员和被检企业负责人共同签字备查。

  (四)及时报送检查信息。各区市安监部门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反映在检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取得的成果。每个阶段结束后5日内上报相关情况,要有数字、有方法、有内容。10月1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报市局危化品科。

  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3

  为迅速贯彻上级关于成品油整治的相关要求,确保整治工作“隐患见底、措施见底、整治见底”。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加油站(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充分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职责,全面落实各项监管措施,依法严厉打击各种扰乱油品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规范市场秩序。

  二、整治对象

  全县范围内的国有企业加油站(点),民营加油站和农村便民加油点等已获得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加油站(点),重点打击不符合成品油市场和安全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非法经营行为。

  1.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成品油的'非法经营行为;

  2.依法查处销售劣质汽柴油、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成品油、燃料油假冒柴油的违法经营行为;依法查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3.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行为。

  三、工作分工

  县局成立加油站(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行动协调小组,由局长xx任组长,副局长xx任副组长,各分局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协调小组成员。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质量安全科,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日常工作。

  各分局:负责本辖区成品油整治的相关工作。

  一是查处非法从事成品油生产、经营行为,侧重查处非法从事柴油经营行为;

  二是查处非法生产、销售不合格、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成品油行为;

  三是查处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成品油、销售国家明令淘汰成品油行为。

  执法大队:负责组织实施对成品油整治过程中案件查处、指导工作,并按要求上报相关材料。

  信用风险科:负责组织实施对超范围经营成品油或无照经营成品油的监督工作,并按要求上报相关材料。

  标准计量科:负责组织实施对加油站(点)计量器具监督工作,并按要求上报相关材料。

  质量安全科:负责组织实施对加油站(点)油品质量监督工作。负责相关检验机构对加油站点销售的油品质量进行抽检;负责有关部门查扣的非法经营的油品质量进行抽检;负责局成品油整治过程中收集的材料汇总、上报工作;负责会议召集、情况通报、研究问题、督导检查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各分局、大队、相关科室要根据方案要求,迅速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形成专项整治联动机制。确保对辖区内成品油市场进行拉网式检查排查;确保检查过程有资料,有图片;确保边查边治,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2.各分局、大队、相关科室要严格依法履职,检查过程中,对发现非法流动加油车、站(点)等经营成品油违法行为的,无《营业执照》和《成品油经营许可证》经营车用柴油,应予调查处理。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汽油的,不论有无《营业执照》和《成品油经营许可证》,调查取证后统一移交应急管理局处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分局是成品油市场管理的责任主体,对辖区市场监管工作负总责,要加强领导,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机制,具体抓好专项整治行动。

  (二)加强督查通报,切实跟踪问效。质量安全科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对发现的问题要专项督查,并通报整改情况。各分局、大队、相关科室要做好专项整治数据统计和信息报送,按要求报送专项整治材料。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履职不到位、工作不落实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强化部门联查,形成整治合力。各分局、大队、相关科室,要加强联动,密切配合。大队、相关科室要认真做好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材料收集报送工作,切实将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县局加油站(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行动协调小组办公室(联系人:xxx;电话:xxxx;电子邮箱:xxxx@163.com)

  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4

  为推动本加油站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规范和改进安全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结合本加油站具体实际情况,制定本加油站安全标准化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纲领,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持久地开展本加油站安全标准化工作,进一步落实本加油站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经营过程控制和全员、全过程的安全管理,不断提升安全经营条件,逐步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坚持改进的安全工作机制。

  二、工作目标与主要内容

  1、工作目标

  本着“化整为零、分步实施、逐渐推进、整体提高”的原则,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定于20xx年完成安全标准化三级标准。

  2、主要内容

  安全标准化工作是安全经营的一项长期的、综合的、基础性的工作,必须按照PDCA原则,不断实施、检查、总结与提高;

  2.1、明确安全标准化工作。按照工作目标与指导思想,制定符合本加油站特点的工作目标、措施和工作计划;

  2.2、分解落实安全标准化工作责任。将安全标准化工作目标逐级分解,一级抓一级,切实将工作任务、工作责任落实到各个岗位。

  2.3、建立本加油站安全标准化工作网络。组织成立本加油站安全标准化领导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各岗位都必须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形成完善的组织机构与工作网络体系;

  2.4、建立本加油站安全标准化工作监督管理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实施标准化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使安全标准化工作始终处于有效的监督控制状态;

  2.5、完善本加油站安全标准化考核机制。将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纳入安全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根据计划进度,奖优罚劣,提高安全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

  三、工作步骤

  本加油站安全标准化工作分以下四个阶段进行逐步推进与实施

  (一)准备阶段

  进一步完善本加油站安全标准化实施方案,对考核评价的8个一级要素和45个二级要素进行分析,整理出评价要素大纲及本加油站应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基础台账,组织成立本加油站安全标准化领导小组与安全标准化工作网路体系,完成达标创建初步准备工作。

  (二)宣传培训阶段

  安全标准化工作重在全员参与,站领导务必高度重视,组织开展好宣传动员工作,教育全体员工正确认识安全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强化安全意识,使活动深入人心,得到切实有效的开展。

  安全标准化工作强调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监督管理原则,因此,全员安全标准化培训,是安全标准化工作重点内容之一,根据实际情况,将培训工作分三步实施:

  1、本加油站领导及管理人员人手一册《规范》,采用外聘老师培训授课方式;

  2、各班组长采用班前会、班组活动的方式进行宣传与培训。

  (三)全面实施阶段

  全体人员按照《加油站安全标准化实施指南》中的8项一级要素、45项二级要素规定的具体内容逐步实施。

  (四)自评与评审阶段

  基本完成标准化创建工作,并开展自我评价工作,根据评审情况,落实整改、持续改进、不断提高,最后向邢台市安监局申请达标安全标准化考评验收。

  四、实施措施

  安全标准化在管理过程中,要自觉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规章和标准、并将这些内容细化,依据这些法律、法规、规程、规章和标准制定本加油站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办法,并在本加油站管理中切实得到贯彻和实施,使本加油站的安全工作得到不断加强并持续改进,使本加油站的'本质安全水平不断得到提高,使本加油站的人、机、环处于和谐,并保持在最好的安全状态下运行,进而保证和促进本加油站在安全的前提下健康快速的发展。

  1、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从管理创新入手,努力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

  2、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技术创新工作,为安全标准化工作开路,为本加油站持续、稳定、高效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3、从基础工作抓起,既抓硬件也抓软件,不断强化硬指标,努力改善软环境;

  4、完善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的奖励和约束机制,激发全体员工的创建工作热情,全面提高安全标准化整体达标水平;

  5、强化安全标准化工作的领导,不断完善安全标准化工作的组织机构,建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专业人员现场抓的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体系,认真落实安全标准化责任制。

  五、工作要求

  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领导重视是关键,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建立机制、落实责任、周密计划、分级管理、全员参与、学标贯标、分析梳理、反复普查、落实整改、持续改进,确保工作目标的实现。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也是安全标准化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建立明确主管领导、落实具体部门和专人负责的工作机构。成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领导机构和网络体系,各种统筹、协调和指导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本班组安全标准化建设的实施工作。

  (二)统一思想,全力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已纳入安全工作目标要求,全体人员必须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

  (三)突出重点,兼顾一般。要按照“化整为零、分步实施、逐渐推进、整体提高”的原则,确保达标工作有序推进,把安全标准化融入日常安全监管工作。通过安全标准化建设,增强员工安全素质、提高装置本质安全度,确保平稳生产、安全发展。

  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5

  为深刻吸取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根据全国、省、市危化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县危化品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决定开展全县加油站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此次专项检查工作要以全国、省、市、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为指导,依法对全县加油站安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最大限度清除安全隐患,尽最大努力杜绝加油站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重点

  对所有加油站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安全设备设施配备、安全制度建立健全、经营设备设施管理、工作人员安全操作管理、应急工作管理等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彻底整改隐患。

  三、组织领导

  成立全县加油站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顾 问:

  组 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加油站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组,检查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长:

  成员:

  四、工作安排

  (一)组织动员阶段(8月15日前)。学习传达全国、省、市、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和工作机构。

  (二)开展检查阶段(8月16日至8月21日)。

  1、企业自查自纠。各成品油经营企业要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自查自纠,从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设施设备安全情况、安全操作情况、应急救援情况等方面全方位开展安全大检查,做到不留死角,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2、检查组开展检查。由县政府分管商务工作的领导带队,局长组织本局专项检查组深入全县各加油站开展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达行政检查文书,明确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对重大问题和隐患有可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要立即责令企业停业整顿。

  (三)督促整改阶段(8月21日至8月31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一一跟踪督办,盯紧钉牢,确保企业按照整改要求整改到位。组织问题和隐患整改情况的复查,对照整改台账,深入企业一一进行现场检查,确保整改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检查。各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主动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专项检查组要认真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良好的工作作风认真开展安全检查。检查范围要不留死角、不留空白,检查内容要全面、彻底。同时,要积极协调安监、消防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提高检查质量和水平。

  (二)严格整改。各企业整改工作要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切实按照整改指令要求把问题隐患一一整改到位,坚决杜绝侥幸心理,抓紧抓实问题隐患整改工作。各督办责任人要盯紧钉牢企业问题隐患整改情况,严格督促企业把问题隐患一一整改到位,做到所有问题整改不到位决不罢休。

  (三)严厉问责。对隐患排查整改不落实的.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顶格进行行政处罚,由此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坚决予以严厉惩处。对因检查不力,未及时发现问题或未按照要求抓好问题督办,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国家工作人员,严格进行问责追责。

  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6

  我局于20xx年6月25—29日聘请2名危化专家对全县25家加油站进行检查,排查出了部分安全隐患,为了尽快消除安全隐患,督促企业完成整改,经局务会研究决定,对各加油站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督促企业有效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已排查的隐患及时整改。

  (二)推动企业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工作,提高职工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加强,事故预防预警应对机制进一步细化。

  (三)努力减少一般事故,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

  二、时间安排

  20xx年7月28日—8月3日

  三、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加油站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成立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执法大队,负责加油站安全生产检查具体事宜。

  四、检查内容及分工:

  (一)对20xx年6月25—29日检查出的隐患进行复查;

  (二)加油站安全生产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各负其责,全面做好此次加油站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检查成效。

  杨xx负责:抽查加油员现场操作及应急器材的使用、加油站现场检查、6月25—29日检查隐患整改情况;

  李xx负责:可视化内容是否完整(警示标志、操作规程、入场须知、减速带等)、6月25—29日检查隐患整改情况;

  田xx负责:企业主要负责任人重点时段、重点节日安全管理、值班值守,是否有值班记录,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在重点时段、重点节日、重点领域带队对企业进行全面系统的'隐患排查(载明隐患排查的时间、隐患个数、是否有重大隐患、整改完成情况),企业日查、周查、月查制度的落实,“安全生产月”和“双百行动”活动开展情况;

  李伟虎负责:每次下发预警信息的安排部署及防范措施,防汛、防雷电、防暑降温等工作的开展情况、企业员工持证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责任。凡因检查工作不认真而疏漏重大安全隐患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及时总结提高,构建长效机制。要边排查治理,边总结经验,提高隐患排查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构建长效机制。

  (三)认真整改问题,彻底消除隐患。企业接到整改指令书后按照“五定原则”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将整改情况上报至县应急管理局;隐患需要延期整改的,上报延期整改申请,批复后方可延期整改。若企业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隐患整改和隐患整改情况报送工作,将对企业及相关责任人依法处理。

  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7

  为加强全县加油站安全生产工作,根据怀化市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配合商务部门严厉打击成品油“自流黑”行为,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加油站落实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全面排查风险,彻底整改隐患,规范安全管理,努力实现风险隐患可防可控,积极配合商务部门严厉打击成品油“自流黑”行为,坚决遏制事故发生,提升加油站本质安全水平。

  二、整治范围和内容

  本次整治的范围是全县所有发证的加油站,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基础管理

  1、是否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2、新建、改建、扩建加油站项目是否依法办理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

  3、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并完善,加油站安全管理资料是否齐全;

  4、安全教育培训资料是否齐全,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效资格证书及操作证上岗;

  5、加油站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

  6、是否制定加油站应急救援预案,是否按规定开展应急演练。

  (二)现场管理

  重点从油罐及附件、管线,加油机及场地,配电室,电气、防雷、防静电,消防器材管理,标识和警示标志等6个方面检查加油站与标准要求的符合性。

  三、时间要求

  辰溪县应急管理局危化烟花股将对辖区内加油站进行全面检查,时间从20xx年7月10日起至20xx年8月20日为期一个月。

  四、工作方法

  专项整治聘请第三方安全专家参加检查,对照加油站检查表逐一逐项进行检查,严格整治。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加油站、流动加油点,要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处理,要及时通报商务、公安、市场监管等有关单位,开展联合执法。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切实落实好辰溪县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成立整治领导小组,各企业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深刻反思问题成因,诚恳地接受社会各界的批评和监督,不找借口,不讲困难,不打折扣,认真组织开展自查。此项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治理“三违”行为,整改消除加油站安全风险隐患。要明确任务目标和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开展督查检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执法,严格处罚。对辖区内加油站逐一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要按照职责分工和法定程序,依法严肃处理,推动加油站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要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及时移交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非法加油站及流动加油点问题,通过及时开展联合执法有效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三)加强调度,及时通报。检查中发现的非法加油站、流动加油点,及时通报商务、公安、市场监管等单位,强化部门协调和信息共享。辰溪县应急管理局8月31日前将检查情况形成文字材料报市应急管理局危化烟花科。

  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8

  为进一步严厉打击成品油加油站点(以下简称加油站)非法建设、非法经营,有效解决加油站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按照“打非治违”行动计划的要求,县安监局决定在20xx年开展为期一年的加油站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并制定本方案。

  一、专项整治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整顿规范和发展创新并举,打击取缔和服务引导结合,严厉打击未经安全许可非法建设、无证经营行为,建立健全加油站安全发展规划并不断推动落实到位,使得加油站布局进一步合理、市场安全生产秩序进一步规范;细化加油站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颁发程序、条件,严格安全生产准入,推进加油站安全标准化创建活动,强化加油站经营业主依法经营意识及员工的安全操作技能,使加油站行业整体安全生产水平不断提升。

  二、专项整治的内容

  专项整治主要对以下安全生产问题进行整治。

  (一)突出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1、未经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通过,擅自建设并投入使用的;

  2、未经省安监局批准设立撬装式加油装置的(企业内部自用、工程工地供油、其他临时或特定场所的内部撬装式加油装置虽不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但必须按规定经省安监局批准投入使用,否则以非法经营论处);

  3、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成品油的;

  4、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或许可证过期失效后未及时换领仍继续经营成品油的;

  5、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站内未悬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原件的;

  6、聘请未取得相应安全资质单位清洗油罐的;

  7、未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的。

  (二)突出的安全隐患:

  1、加油站与周边建筑物、设施设备等外部间距不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和施工规范》(GB50156-2012)规定的;

  2、加油机或油罐设置在室内、油罐未埋地或油罐罐顶不低于周围4米范围地面的;

  3、撬装式加油装置油罐未采用双层钢制油罐的;

  4、自助加油机未明显标识油品类别、标号、安全警示或自助加油操作说明,未配备音频提示系统及可与顾客单独对话监控系统的;

  5、加油站没有卸油专用区域,卸油没有采用密闭卸油方式,卸油过程中卸油人员或驾驶员离开现场等违反作业安全规范的;

  6、未认真执行动火、受限空间等作业票证制度;动火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未将动火设备的可燃物品彻底清理干净并用足够时间进行蒸汽吹扫和水洗的;

  7、阻隔防爆油罐未加贴阻隔防爆标识牌的。

  三、专项整治措施

  各乡镇安管办要逐一全面排查辖区内的'加油站,仔细检查加油站安全许可手续、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管理状况。要按照“依法依规、先停后理、分类处置、务求实效”的原则督促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存在突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安全隐患的加油站一律先行立案,依法责令停止建设、停止经营,并在查封违法建设项目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规范的设施设备后,区别实际情况和形成原因依法处理。

  1、提请县人民政府关闭:

  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按照“三个务必”原则依法从严从快从重坚决打击取缔:

  一是务必提请县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二是务必“推倒站房和罩棚、拆除加油和供电设施、清除成品油、挖掉油罐和配套管道”;

  三是务必将涉嫌非法经营罪的业主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不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发展规划且未经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擅自建设的;

  (2)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超许可范围擅自经营成品油的;

  (3)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或逾期整改不到位的;

  (4)未经省安监局批准、擅自设置的撬装式加油装置。

  2、责令停产整顿:

  (1)已经取得了立项批文但未经安全许可擅自建设的成品油加油站;

  (2)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3)向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企业采购成品油的;

  (4)没有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以致存在安全隐患的。

  其中安全许可手续不全但能主动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限期补办安全许可相关手续。逾期仍不能补齐安全许可手续的,纳入提请关闭范围。

  3、责令限期改正:

  (1)安全标识不完善、不准确的,自助加油配套设施应配未配的;

  (2)未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将自查自纠结果报安监部门的;

  (3)应急器材配置不到位,应急救援预案未按规定进行演练的;

  (4)防静电设施损坏或不完善的;

  (5)其他事故风险较小、不需要停产停业进行整改的安全隐患。

  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月,能够立即整改的应当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到位。加油站被责令限期改正或者限期进行隐患排除治理的,应当在规定限期内完成。限期届满的,要及时进行复查。逾期未整改、复查不合格的,依法启动行政处罚;拒不整改的,予以取缔。

  四、专项整治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按照分级属地负责原则实施,乡镇安管办负责督促落实辖区内社会投资加油站整治,县安监局负责指导各地及中央驻地相关加油站的整治,并根据实际需要和工作进展情况对乡镇的整治情况进行督办和验收。

  专项整治贯穿20xx年全年,分为动员自查、全面检查、重点整治、验收巩固四个阶段。其中动员自查、全面检查和重点整治三个阶段一并实施,各地要在20xx年10月前完成前三个阶段的任务。20xx年10月至20xx年12月底是验收巩固阶段。

  1、动员自查。各乡镇安管办按照县安监局的部署,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加油站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并做好动员部署和宣传教育。中石化、中石油等中央驻地企业根据各自实际进一步明确本企业开展整治的要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并将自查自纠结果报县安监局。

  2、全面检查。各安管办在彻底摸清辖区内加油站分布和安全许可证照情况后,组织专业人员对辖区内的加油站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整治措施进行处置。

  3、重点整治。县安监局将组织面上巡查组,对乡镇的整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对非法建设、非法经营较为严重、安全生产条件普遍较差的地区,危险较大的作业环节和问题,作为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重点问题进行重点整治。

  4、验收巩固。县安监局对各乡镇加油站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工作不积极、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地区,不予验收通过并责令继续开展整治。各地要及时全面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对存在的不足,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对行之有效的做法,总结经验、形成制度。建立专项整治的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防止非法违法建设经营死灰复燃、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反弹。

  五、强化专项整治各项保障

  1、强化组织领导。县安监局成立加油站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刘同志任组长,吴同志任副组长,危化股工作人员和各乡镇安管办主任为成员。各乡镇要相应成立加油站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加大安全监管力度。

  2、推动综合整治。各乡镇安管办要充分利用安委会办公室的平台,联合工商、公安消防等部门开展执法行动。要主动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及时向党委政府领导汇报请示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妥善解决好专项整治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3、注重工作实效。各地既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重点单位打“大会战”,对具备整改条件的加油站,因地制宜、因势利导搞“特种战”,更要把问题较多、整改难度较大的加油站当成“攻坚战”、“持久战”对象,对于不服从安全监管的企业,要上报县安监局进行集中整治。要把整治工作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认真查摆问题、整改问题,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整治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要从细微处入手,为加油站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技术服务,用整改的实际效果说服教育加油站业主,推动整治工作不断深入。

  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9

  为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进一步提高我区加油站安全管理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法检查和安全准入,严厉惩处加油站非法违法行为,规范加油站安全生产秩序。根据青岛市《全市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全区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严格落实标准规范要求,严肃查处“三违”行为,整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遏制安全管理滑坡和松懈现象,全面提高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规范安全管理,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二、工作范围和整治内容

  本次整治的范围是全区范围内所有加油站,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加油站是否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创建及运行情况;

  (二)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是否按时办理延期换证手续;

  (三)安全评价报告与现场是否符合;

  (四)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实现闭环管理;

  (五)是否建立并落实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制,是否编制了安全操作规程,加油站安全管理资料是否齐全完善;

  (六)是否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新从业人员是否做到培训合格后上岗,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效资格证书及操作证上岗,产权出让变更法人的,相关人员是否按期取证;

  (七)卸油、加油、检修等重要环节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油气回收系统是否设置并正常运行;

  (八)加油站与周边建构筑物防火间距及站内设施设备布局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九)是否按规定配备应急器材,是否制定了加油站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制定了年度演练计划并按要求演练;

  (十)新建、改建、扩建加油站项目是否依法办理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

  (十一)罐区管理及罐容情况,降级加油站停用储罐是否拆除或采取有效措施;

  (十二)《关于进一步加强加油站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青安监[20xx]88号)中摩托车加油区及现场管理等落实情况;

  (十三)防雷防静电是否按规定检测,油罐和加油机静电跨接以及卸油静电接地是否合格;

  三、方法步骤

  采取企业自查、集中检查、抽查检查的方式进行,时间从即日起至5月30日。具体步骤为:即日至4月30日为企业自查自改阶段,各街道安监办通知辖区企业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并于4月30日前将自查报告统一收集后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5月1日至5月30日为全面检查和隐患整改复查阶段,由局各对标小组对管辖的加油站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下达整改文书并进行复查,各街道安监办督促加油站整改到位;6月1日至6月30日为抽查阶段,区安全监督管理局在各对标小组复查基础上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加油站进行抽查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近期各种检查情况来看,“三违”现象增多,加油站的安全管理有滑坡和松懈情况。要加强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街道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和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开展检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局各对标检查组、各街道安监办要对辖区内加油站逐一进行对标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及时提交执法部门依法严肃处理。对存在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该罚的罚、该停的停、该关的关,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律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罚: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考核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未对安全设备依法依规进行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的。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律警告,并按规定处罚: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的;拒绝或阻碍检查的;拒不执行监察指令的;提供虚假情况的。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律停业整顿,并按规定处罚:许可证到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改扩建项目未履行安全许可手续的。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律提请吊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隐患难以整改到位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经营许可证的。

  (三)认真落实闭环监管工作制度。各检查组负责督办发现隐患和问题的整改和复查,每次检查都要详细记录检查时间、检查重点、发现的隐患、下达的执法文书内容、确定的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并由检查组成员和被检企业负责人共同签字备查。

  (四)及时报送检查信息。各街道安监办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反映在检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取得的成果。6月30日前将检查情况及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10

  为切实加强我县加油站安全监管,全力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县检察院检察建议书意见建议,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范围

  全县范围内所有加油站。

  二、整治内容

  1、防爆电气安装使用情况。爆炸危险区域电气设备选型、安装、电力线路敷设等,是否符合《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规定。

  2、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加油站出入口及周边、作业防火区是否设置“禁止烟火”、“禁止吸烟”、“禁止使用手机”、“禁止使用相机”等标志;可能产生静电导致火灾爆炸危险场所是否设置“禁止穿化纤衣服”、“禁止穿带钉鞋”等警示标志。

  3、灭火器材配置情况。是否满足每2台加油机设置不少于1只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和1只6L泡沫灭火器;地上储罐是否设置2个35Kg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两种介质储罐之间的距离超过15米时分别设置);地下储罐是否设置1个35Kg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两种介质储罐之间的距离超过15米时分别设置);一、二级加油站是否设置5块灭火毯、2立方米消防沙及消防工具;三级加油站是否设置2块灭火毯、2立方米消防沙及消防工具。

  4、结算支付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存在爆炸危险区域使用手机扫码支付的问题,是否存在加油机上张贴、摆放收款码等现象,是否存在加油工作人员将收款码随身携带,用于现场支付的`情形。

  三、时间安排及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9月28日至10月10日)。

  各镇(区、街道)对照方案要求,督促辖区内加油站开展问题隐患排查,并及时完成整改。

  (二)集中整治阶段(10月11日至10月15日)。

  各镇(区、街道)对辖区内加油站逐家开展检查,对存在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对涉及重大隐患的一律责令暂时停止经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立案查处。

  (三)巩固提高阶段(10月16日至10月20日)。

  各镇(区、街道)结合整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分析研判,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

  开展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落实县检察院检察建议的具体举措,各镇(区、街道)要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压实加油站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确保全县加油站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广泛宣传发动。

  各镇(区、街道)要采取专题会议、走访宣传、主要负责人约谈等形式,加强加油站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特别要针对近年来出现的手机扫码支付新情况,逐家做好思想工作,促使其配合专项整治工作。

  (三)强化信息报送。

  请各镇(区、街道)于10月22日前,将本镇(区)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检查表复印件,报县应急管理局危化科。

  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11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执法为民的宗旨,坚持“紧密协作、依法严管、长效治理、确保安全”的总体要求,县交运局、公安局、公路局和高速黄河大桥管理处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严厉打击超限、超载、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形成执法合力,加大工作力度,切实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开展“百日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在治理超限超载、打非治违、道路交通安全及通行秩序维护、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管理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领域开展联合执法,建立起多部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使道路交通违法现象得到有效遏制,道路交通运输秩序明显好转。

  二、整治重点

  重点治理超限超载严重违法行为,查处车货总重超过55吨、超高、超长等超限违法和车货总重超过核定载质量超载违法等严重违法行为;重点治理非法改装、拼装货运车辆及拖拉机,超长、超宽的商品车运输车辆,或不符合国家标准、与车辆强制性认证一致性证书不一致的车辆违法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治理短途驳载、客车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整治措施

  (一)以县交运局为主导,设置多部门联合处理办公室。对查扣车辆根据执法部门各自职责集中处理,实行“联合执法检查、一单分类处理、严格履行程序、确保消除违法”。“联合执法检查”即由多部门联合组建执法队伍,对有违法嫌疑的车辆依据各自职责依法进行检查;“一单分类处理”即对认定具有违法事实存在的车辆建立违法一式两联清单,包括车辆类型、车牌号、行驶证、驾驶证、违法行为、法律依据及处理责任部门和处理结果等内容,根据违法事实由责任部门进行处理后加盖公章,最终一联整理形成台账,便于上级领导机关随时了解查处情况;“严格履行程序”即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履行职责,确保不出现违法违纪现象,确保执法公正严明;“确保消除违法”即违法车辆由联合处理办公室集中处理完毕后,二联作为车辆放行凭据,确保其违法行为消除后,加盖联合执法各部门公章,由停车场放行车辆。

  (二)由县交运局组织县公安局、公路局执法人员,在公路超限检测站内组成联合执法队伍,依法对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行为进行查处,高速黄河大桥管理处协助。

  (三)建立联合治理长效机制。县交运局、公安局、公路局和高速黄河大桥管理处要定期开展联中治理行动,震慑违法运输行为。同时,各执法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大部门执法力度,对超限超载运输比较集中的重要路段、重要节点进行突击治理,真正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既有集中执法又有分工治理的长效治超机制,坚决遏制影响人民群众安全出行的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四、整治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运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联合执法中信息共享、追踪处理等工作。

  (二)加强协调配合。县交运局、公安局、公路局、高速黄河大桥管理处等单位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协调会议,对联合执法的新动态、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分析、研究和解决。相关镇(街道)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对辖区内道路运输和物流企业、采石场、沙场、货源场站等加强监管,确保车辆按国家规定装载、配载,坚决禁止非法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

  (三)加强后勤保障。联合执法部门负责联合执法的工作用车和其它装备配备,车辆、装备必须符合工作需要,确保必要的办公、生活条件和经费保障。

  (四)加强新闻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联合执法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联合执法部门要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主动邀请新闻媒体深入执法一线,参与报道联合执法行动,曝光典型案件,广泛宣传治超工作的'重要性和车辆超限引发的社会危害性,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营造联合执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12

  一、工作目标:努力实现“四个不发生”

  (一)不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力争不发生较大交通事故;

  (二)不发生因管理原因导致的长时间、长距离交通拥堵;

  (三)不发生严重执法管理问题;

  (四)不发生负面舆情。

  二、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20xx年全市春运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指挥部,由副市长、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局长周振武任指挥长,市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景圣志,市局党委委员、交管局局长方凤云任副指挥长,局直警令部、交管局、治安支队、内保支队主要负责人任成员,指挥部在交管局设立办公室,负责全市春运道路交通安保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督导。

  三、工作措施

  (一)严格源头防范“六大排查”。

  春运开始前,各地要联合交通运输、安监、教育、旅游等部门,全面开展“六大排查”:

  一查学校及客运、危爆物品运输企业。查学校和企业是否存在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无从业资质却非法营运,有从业资质但超范围经营,车辆、人员安全检查、教育制度不落实,动态监管制度(凌晨2时至5时运营监管)不落实,安全隐患突出、“带病”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查校车及客运、危爆物品运输车辆。查校车是否持有《校车许可证》、校车标牌所记载内容与实际是否相符、安全辅助设备是否完好。查客运车辆是否存在违反凌晨2时至5时禁行规定、违反接驳运输规定、违反动态监管制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等情况。查危爆物品运输车是否存在非法改装伪装、非法灌装危化品、非法运输、液体罐车未安装紧急切断装置等情况。

  三查校车、客运、危爆物品运输驾驶人资质。查驾驶人资质和准驾是否相符,查驾驶人交通违法和年度审验情况以及是否发生交通事故。

  四查道路安全隐患。查易团雾冰雪路段、弯坡桥隧路段、临水临崖路段以及江南高速公路等路段安全隐患情况,书面督促有关部门完善安全设施,三级以下山区道路设置标志牌,禁止客运车辆夜间通行。

  五查旅游客运车辆线路。查旅游包车是否相对定人定线运营、是否避开凌晨2时至5时时段、三级以下山区路段通行,并要求企业组织包车驾驶人提前熟悉营运线路、危险路段和环境气候,防止因道路不熟、处置失当引发交通事故。

  六查农村面包车、三轮车。查车辆牌证、驾驶人资质、交通违法、车辆用途、车况情况,提醒安全注意事项。

  对完成上述程序、资质审查合格的客运车辆、校车、危爆物品运输车及驾驶人,逐一签订《20xx年春运交通安全责任书》;凡交通违法记满12分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严禁参加春运;凡安全技术性能不达标(含未安装紧急切断装置)的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的企业,要会同安监、教育、交通运输部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

  (二)落实应急处置“五快举措”。

  要针对恶劣天气、超大流量、恶性事故、严重拥堵等应急情况,协调做好应急处置设备、物资、车辆、人员准备,部署完善快速发现警情、快速联勤联动、快速预警发布、快速分流处置、快速撤除现场等“五快举措”。一旦发生应急警情,要第一时间广泛发布信息,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融雪除冰排堵保畅,第一时间做好现场后方预警,第一时间快速撤除现场。对积雪结冰警情,尽量通过重车碾压、警车带道、分段放行、分车放行、间断放行、分流绕行、低速运行等多种措施保障公路畅通;对大雾能见度低、道路严重结冰、车辆无法通行的`,尽量通过远端控制、近端疏导、多点分流、借道通行、掉头返回等措施及时疏散滞留车辆;对各类欢庆活动、出行高峰,要充分考虑极端情况,提早制定疏堵保畅预案,发布避堵绕行提示,加强现场指挥疏导,调整信号控制方式,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三)强化路面通行“四大整治”。

  春运期间,要重点开展超速行驶、酒后驾驶、违法载人、客车违规通行等“四大整治”,营造严管声势。每天每台测速设备至少测速6小时。每周至少组织2天酒后驾驶集中整治行动,并力争查实违法行为后2小时内录入综合应用平台。采取交警巡村巡线、派出所联勤联动、农村协管员守村口路口等形式,大力加强农村薄弱环节的交通管理;遇赶集赶场、走亲访友出行高峰期和恶劣天气,要发动农村基层组织守点巡线,劝阻违法载人、客车超员等违法行为,把安全隐患消灭在出村之前。从2月4日起,全面启用并依托省际24小时执法服务站、缉查布控系统和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执勤点,对违规通行的“两客一危”车辆、逾期未检验车辆、假牌套牌嫌疑车辆进行布控,严查客车超员、疲劳驾驶、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夜间通行三级以下山区公路、非法营运和违法运输危爆物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客车、危爆物品运输车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从严从重处罚,一律公开曝光,一律通报至所属企业。

  (四)紧抓宣传提示“三大节点”。

  春运开始前,要深入客货运企业、学校、工厂、工地、农村,集中通报重特大事故案例和春运期间交通特点,宣传恶劣天气驾驶、应急处置、紧急避险、安全乘车知识,公布曝光停业整顿企业、停班整顿车辆,记满12分降级驾驶人信息,督促警示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要广泛开展“两公布一提示”,公布春运期间交通流预判和分流绕行预案,公布道路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提示节日期间交通安全注意事项。

  春运开始后,要通过新闻媒体密集发布冬季安全行车注意事项,提示长途驾驶、高速驾驶、山区驾驶、恶劣天气驾驶常识,教育驾驶人开车不要打手机、发微信、刷微博,严禁加塞抢行和随意变更车道,安全文明行车;针对民工流、学生流、自驾流高峰,广泛发布堵点信息和绕行线路,引导驾驶人避峰、错峰、避堵出行。

  春节前后聚餐高峰,要结合酒后驾驶专项整治行动,大力曝光酒驾典型案例,号召驾驶人不超速、不超员、不酒驾、不抢行,安全文明欢度佳节。此外,还要向社会广泛公布严重违法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参与春运交通安全工作;要用好短信发布平台,每天向营运驾驶人发送警示短信,通报恶劣天气、交通事故情况,提示驾驶人安全驾驶。

  荆州市公安交管局将全力保障春运期间道路安全畅通,为人民群众欢度春节创造平安、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13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实现学生、教师及学生家长的道路交通安全和法制意识进一步增强,进一步规范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建立健全学生家长及私人接送车辆、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小学、幼儿园进一步落实学生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师生交通安全教育,积极完善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设施设备,整治交通隐患,改善交通环境,杜绝涉及师生的交通安全事故。

  二、组织领导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曾荣旭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指导各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排查阶段(11月1日――11月2日)

  学校(含幼儿园)迅速动员部署,切实细化目标、任务、措施和要求,组织力量对辖区小学、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和交通设施等逐一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建立健全基础台帐。

  (二)组织实施阶段(11月3日――11月12日)

  严格落实家长及驾驶人的源头管理,推动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完善和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强化路面交通秩序管控,加强师生和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接送学生车辆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三)总结评价阶段(11月14日-11月16日)

  对照既定目标和实施方案要求,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考核评价,推广经验;对工作落实好、整治效果明显的个人及时进行奖励;对工作不落实的通报批评,督促查找不足,研究改进措施,切实整改提高。学校针对总结情况进行整改,并于11月22日前将书面和督查表上报局安稳办。

  四、工作措施

  (一)落实责任,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

  要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的分析和形势研判,剖析原因,查找问题,对校园及周边今年以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存在问题、下步工作措施进行认真梳理后,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加以解决。要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分解落实责任,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机制,强化源头管控,强化事前预防,强化安全防范。针对私家车日益增多的情况,学校将进一步规范家长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同时,要加强对本单位驾乘人员的安全教育,督促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氛围

  1、要进一步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在预防交通事故中的重要作用,认真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围绕专项整治各阶段工作重点,借助校园广播、墙报、主题班会、《给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等形式深入宣传道路交通安全常识,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增强师生及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随时关注工作进展,大张旗鼓地宣传交通法规及安全驾驶、安全出行常识,提高全社会文明素质,增强师生自我防范意识,从源头上减少交通事故隐患。

  2、规范并强化日常监管。学校要切实加强家长接送学生车辆的日常监管;严禁车辆超员和租用个人车辆接送学生,杜绝使用拼装车、报废车作为校车。如有发现接送学生没有营运资格、没有进行登记的车辆以及其它危害学生交通安全情形的行为或隐患,学校应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教育、交通部门进行处置。

  (三)完善交通设施,消除安全隐患

  学校要在全面深入排查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安全隐患的基础上,对排除中发现破损、缺漏和不规范的交通设施以及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对重大隐患或整改存在困难的,应通过各级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书面报告当地政府,并提请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负责限期予以整改。特别是要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道路的学校标志、人行横道标志标线、校车停靠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隔离护栏和车辆减速设施等,合理规划停车泊位,科学实施停车管理,加强拥堵路段疏导,着力解决接送学生车辆停车难问题。

  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14

  一、组织领导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以镇长任组长,副镇长任常务副组长,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司法所长、交警四中队队长任副组长,信访办主任、各村支部书记、派出所长、教研中心主任程新有、工商所长、巡防队长任成员的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

  二、工作重点

  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重点做好货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综合执法行动。

  1、整治重型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醉酒驾驶、未审、违法停车、超速行驶、逆向行驶、强超强会、无牌无证、套牌驾驶、报废、非法改装。对超限超载的货车、要引导至治超站点依法处理。

  2、整治重型货车、挂车非法改装,尾灯不亮、违规安装后射灯、车身反光标识设置、侧后部防护装置不规范严重影响安全的违法行为。

  3、整治道路工程运输车、渣土车无牌套牌遮挡污损号牌、闯红灯、闯禁行、超速行驶、违法掉头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4、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灯具、超速行驶、低速占道行驶、不按照运输通行证注明内容运输、未随身携带运输通行证明、不按规定的通行时间路线速度行驶、不配备押运人员、无证运输等交通违法行为。

  5、整治货运车辆驾驶人准驾车型不符、驾驶证未审、记分达12分的。

  三、工作措施

  1、利用镇电视台播发公告、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条幅、办板报等多种形式,全面宣传综合执法行动,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提高全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2、各村要明确1名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负责经常性的`宣传资料张贴、发放和记录有关的活动情况,集中利用5天时间(4月16日至4月20日)对本村货车信息进行详细登记,加强对货车司机的安全教育和提醒。

  3、取缔马路市场,杜绝利用公路堆物作业、摆摊设点、打谷晒场占道等违法现象,从根本上消除不安全隐患。

  4、在学校周边重要路口设置安全警示牌,安装减震减速装置,加强师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杜绝学生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而发生伤亡事件。

  5、派出所、工商所、综治办要配合道路交通主管部门,加大对报废拼(组)装车、非客运车载客、无牌无证摩托车、拖拉机、三轮车载客、农用车非法载客和修车点拼(组)装车等现象的治理力度。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协调,明确工作责任。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定期召开协调会议,掌握工作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工作落实。各村和相关单位要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在全社会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2、加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村要加强对镇村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加强道路巡逻检查,发现危及行车、行人安全的道路安全隐患应加强监控,及时进行整治。凡存在安全隐患难以及时整治的,要采取措施,加强监管,在安全距离范围内完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车辆、行人注意安全,必要时安排人员巡查。对通行条件差、不宜通行车辆的,要坚决采取措施禁止车辆通行,并加强对管辖道路的巡逻检查,及时发现和治理道路安全隐患,杜绝事故的发生。

  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15

  20xx年“中秋节”期间,我大队全警动员,全力以赴投入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大队共出动警力(含协管员)195人次,共出动警车35辆次,共查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10余起,其中查处:超速48起、涉牌涉证2起,实现了四个“零发生”:

  一是重特大交通事故零发生;

  二是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零发生。

  三是道路畅通零阻塞;四是队伍管理零违纪,确保了我县人民过上一个平安、祥和的中秋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大队科学分析节日期间交通特点和安全形势,研究制定了《xx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关于认真做好中秋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保障方案》,成立了以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交警大队长叶郁青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大队要求全体民警要清醒认识当前交通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危机意识、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要求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分管领导要率先垂范。并将责任层层分解到每个科、所、队,落实到具体民警,全力确保节日期间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二、全面排查、强化源头管理。

  (一)全面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大队根据中秋节期间探亲访友、聚餐聚会等节庆习俗,针对辖区内通行特点,增派执勤警力、加大巡逻密度,强化路面秩序管控。要求各中队要及时掌控农村道路交通规律和信息,做好农村地区道路交通管理,结合9月19日农村面包车整治统一行动的.开展,严查农村地区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载人、摩托车超员超载及不戴安全头盔,严防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客运源头管理。大队结合正在开展“再排查、再教育、再整治”活动,加大对客运企业管理力度,针对存在的突出安全隐患开展专项整治。对辖区运输企业所属客货运车辆,特别是长途客车、卧铺客车和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的安全性能和驾驶人准驾资格、交通违法记录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和消除一批安全隐患。

  三、强化路面管控,严查交通违法,积极做好强降雨恶劣天气交通管控。

  一是大队抽调警力组成应急处置队伍,严格落实警力、车辆及装备保障,积极应对今年第19号热带风暴“天兔”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并根据辖区降雨情况启动急响应机制,确保一旦出现道路水毁、山体滑坡、公路塌方、交通拥堵等突发情况,能够立即实施有效管理措施。

  二是大队规定全体民警中秋节期间全部放弃休息,24小时开机待命,严格按照领导包片、各科室、中队包线、民警包段及“六定一保”巡逻机制,抽调机关警力下沉到一线执勤,明确各自责任,严格路面管控,严查超员、超速行驶、酒后驾驶、非法载客营运、疲劳驾驶等突出违法行为。

  四、加强宣传,营造舆论氛围。

  大队以旅游热点、游客比较聚集的场所为重点,扩大宣传教育范围和宣传效果。“中秋节”前期开展了交通安全“进学校”活动,为学生讲解交通安全出行知识;端午节期间,宣传科集中开展了交通安全宣传“进客运单位”活动,在客运站候车室不间断播放专题教育片,发放宣传资料,公布了超员举报电话,对举报者实行奖励。

  五、落实责任,强化检查监督。

  中秋节期间,大队派出检查组对各个执勤点进行督导检查,确保交通安全各项措施得到不折不扣地落实。

  六、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大队认真落实了由领导带班的24小时值班制度,主要领导坚守岗位,加强值班备勤,认真履行职责。保持足够的警力待命,以随时处置各种紧急突发事件。同时畅通信息报送渠道,严格执行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制度。

  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16

  中秋将至,高速公路继续实行小型车辆免收通行费政策。届时,外出旅游、探亲访友等自驾出行、包车出行的交通流量大幅增加,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面临极大压力。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中秋节期间是人流、物流、车流高度集中的非常时期,因此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交通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危机意识、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同时,要根据各自辖区实际,制定针对性强的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把责任分解到具体民警,抓好部署、检查以及落实工作,全力确保近期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二、突出重点区域,狠抓路面管控。

  各单位要重点做好农村地区道路交通管理,及时掌控农村道路交通特点和信息,严查农村地区中短途客运车辆、面包车超员,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载人,摩托车超员超载及不戴安全头盔等行为,严防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创造和谐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全力确保端午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三、规范执勤执法,做好安全防护。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新部令要求,规范执勤执法,坚决杜决公路“三乱”。不得违反规定提高或降低管理处罚标准和记分分值;凡执行处罚记分的,要切实做到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同时要做到理性平和文明执法;对有客观特殊情况合乎情理的,以及情节轻微的,应以教育为主,以争取群众最大的.理解和支持。

  要根据天气变化,随时做好民警防护着装温馨提醒;教育民警做好执勤执法装备维护保养,开展民警和交通协管员安全防护教育培训和演练,严格按照执勤执法规范、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设置执勤点、处置事故现场,杜绝民警伤亡事件的发生。

  四、加强廉政建设,抵制奢侈浪费。

  各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五条禁令”、“三项禁止”等禁令条令和《道路交通安全法》、《警车管理使用规定》等法律及规定。严禁巧设名目滥发奖金、津贴、补贴和实物;严禁违规违纪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公车私用、酒后驾车,节日期间公务车全部停驶,确有警情需用车的要请示领导同意并经纪检备案才可使用。要大力提倡文明、健康、节俭的社会主义新风尚,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五、强化宣传提示,提倡文明交通。

  要根据中秋节期间群众活动道路交通通行的特点,结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组织策划系列宣传活动,广泛宣传酒后驾驶、客车超员、车辆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警示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要在出入景区道路、城市主要出入口等车流密集点段,提前告知路况、事故、临时管制等交通信息,借助电台、微博等快速传播渠道公布节日期间交通管理措施,加强交通预警诱导,服务群众出行。要加大对交通信号灯通行规定的宣传力度,曝光违反交通信号灯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培养广大驾驶人经过路口减速慢行、礼让行人和遵守交通信号灯的良好习惯。

  六、加强内部保障,落实值班备勤。

  一是要围绕中秋节期间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合理安排警力。

  二是中秋节期间,各单位及值班民警如遇有重大交通事故、道路堵塞等突发情况要随时反馈办公室,确保信息畅通。对因迟报、漏报、瞒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是中秋节期间,大队将派出督导组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路面见警率不高、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道路交通秩序混乱的将予通报批评,造成后果的,实行责任追究。

  四是统筹做好勤务工作安排,保障民警科学休息,并积极创造条件保障外地民警端午节期间与家人团聚。

  五是认真落实值班备勤制度,严格岗位责任制,实行领导带班制,值班民警24小时在岗,保证值班电话畅通。对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情节严重造成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17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预防和减少学校及师生交通安全事故,杜绝群死群伤重特大恶性事故,根据《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省教育实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学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各负其责、综合治理”的原则,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和交通法规宣传,提高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彻底整改消除校内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力加强校内基础工作,改善校园道路行车条件,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学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使各级各类学校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明显下降,学校校园及周边事故多发点段和安全隐患点段得到有效治理,学校道路交通秩序和行车条件明显改善,学校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显著加强,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意识普遍增强,配合当地政府初步建立以“交通安全村”、“交通安全社区”、“交通安全学校”为载体的交通安全宣传网络。

  三、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指导和督查各校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各校区校安办主任负责。

  四、专项整治工作范围

  校门口及周边道路、校道、教学区、操场。

  五、专项整治工作的步骤和措施

  (一)组织部署阶段(20xx年3月21日至5月15日)。要深入排查学校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问题,认真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学校及周边道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治理整改阶段。学校要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图片展览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师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同时进行自查自改,消除学校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治理校园及周边地区事故多发点段和安全隐患点段,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交通安全学校”建设工作。

  (三)督查验收阶段。我校将对各校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成绩突出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安全问题突出的给予通报批评。

  六、专项治理的'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开展学校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把这次专项治理作为需要迫切解决的突出问题纳入重要工作日程,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障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教育,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学校要把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日常工作,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广泛号召、典型引导、学习培训、检查评价、总结表彰等方式,组织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

  (三)学校门口要实行交通管制。周一至周五期间(寒暑假除外)外来车辆未经门卫许可不得进入教学区,学校保卫人员或门岗要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机动车辆不得进入封闭式管理的学生宿舍区和操场;教工生活区道路要有明显标志,车辆不得乱停乱放。

  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18

  为切实抓好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按照省政府和市政府相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市各地建立常态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队伍,各乡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现经费保障到位、人员落实、制度健全、机制完善、管理有序、考核逗硬;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农村群众交通安全常识进一步普及,交通安全法制意识进一步增强;

  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一般交通事故明显下降,较大交通事故有效遏制,重大交通事故得到杜绝。

  二、工作措施

  人力、财力、物力保障到位。

  各地要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对乡镇交管办的工作支持和金投入力度,人力、财力、物力保障到位,保障乡镇交管办工作正常开展。

  1.管理工作机制明确。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县级政府负总责,乡镇政府主责主抓,主要领导统筹协调,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各司其职。

  2.乡镇交管力量充实到位。乡镇交管办要以乡镇公安派出所为依托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凡专职管理人员不足3人的乡镇,要根据辖区人口、道路、车辆及驾驶人数量等实际情况,尽快将管理人员配齐。

  3.配齐工作装备。各地要为乡镇交管办安排专门办公场所,配置必要的办公设备和执勤执法装备,保障工作正常开展。

  4.落实专门劝导人员。村委会干部要负责对辖区机动车、驾驶人及车主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醒和劝导,各村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交通安全劝导员。

  完善管理工作配套制度。各地要按照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要求,对近年来制定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相关工作制度进行清理,并认真修订、充实和完善,为相关工作的开展打牢基础。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各地要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定期召开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总结阶段性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督促抓好落实。

  完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各地要制订符合当地农村实际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完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组织开展经常性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村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学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

  强化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各地道路交通安全局际联席会议要按照各级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工作检查和业务指导,每月向本级政府上报一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加强乡镇交管办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指导。各地要把辖区所有乡镇交管办分解到承担相关职能的部门,实行部门定点联系和业务工作指导,不断提高乡镇交管办工作人员管理能力和工作水平。

  加强农村道路交通违法整治。各地要建立由乡镇牵头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制度,适时开展由派出所、交警中队和乡镇交管办工作人员参与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活动,重点查纠客车、校车、面包车、拖拉机、低速汽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并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公安派出所要按照省公安厅四川省农村公安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定要求,认真履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并确定一名民警经常参与当地交管办开展的交通违法行为查纠活动。

  加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地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建立隐患台账,制定整治计划和完成时间表,加大财力投入,实施安保工程,逐步完善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

  落实农村道路管理养护职责。各地要切实履行本辖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和养护主体职责,按照相关规定投入养护金和日常管理补助,按照分级管理原则,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完善考核机制,确保管理和养护落实。

  大力发展农村客运。各地要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农村客运政策性补贴制度,制定发展农村客运总体规划,积极引导农村客运实行公司化、公交化和片区化经营。要合理设置农村客运站点,根据农村群众出行特点安排好车次和线路,保障群众平安出行。

  强化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各地要进一步强化农村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摩托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有关部门要加强管理和违法查处,要完善惠民政策,落实便民措施,大力推行“带牌销售”和下乡服务等便民服务制度,消除摩托车无牌无证现象。

  实行考评考核管理工作机制。各地要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安全目标考核重要内容,细化考评考核办法,定期开展、全面客观实施,逗硬落实奖惩。

  三、工作要求

  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切实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领导机构,统筹协调相关工作有序推进,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制定实施方案。各地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治理目标,细化工作任务落实督导检查,完善奖惩机制,解决突出问题。

  加强督导检查。各地要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督导检查制度,以暗访与明察相结合的方式,定期深入重点乡镇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促进整改。

  实行通报制度。各地每月要向市政府上报当月开展推进工作情况,每季度末月最后1个工作日,向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本季度工作情况。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将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定期进行通报。

  开展经验交流。各地工作亮点和经验做法,要及时上报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刊发工作简报,供各地交流借鉴。

  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19

  按照《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电〔20xx〕64号)、《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忻政办发电〔20xx〕265号)、《xx市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的紧急通知》(x房排查整治办〔2022〕2号)要求,深刻汲取xx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加强全县自建房安全管理,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开展全县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用3个月的时间,排查自建房安全隐患,同时开展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完善城乡房屋建设常态化管理制度,实现城乡房屋数据化管理,坚决守住房屋安全底线红线,为全县转型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对全县自建房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消除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同步建立和完善全县房屋建筑基本信息数据库;建立健全和完善相关配套性规章制度。

  到2022年5月底,在全县完成对用作经营的自建房和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城中村、城边村、学校周边的经营性自建房、擅自改扩建的经营性自建房、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自建房、危旧直管公等重点房屋的安全隐患排查。建立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台账,确保不留死角。

  到2022年7月底,完成重点房屋的安全隐患整治,完成对重点房屋之外的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摸清全县城乡房屋基本情况,完善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信息平台和城市数字房产数据库。

  三、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加快工作进度,经研究决定成立xx县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办公室和督查督办组,职责如下:

  (一)综合办公室综合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日常协调工作;负责制定全县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负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资料收集汇总、总结上报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卢帽担任。

  (二)督查督办组督查督办组设在县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对全县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督查督办。组长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徐树人担任。

  四、责任落实

  为保障专项整治行动的扎实开展,持续推进,取得实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都要组建工作专班,全面实行领办、督办、认办责任制。

  (一)各乡镇履行主体责任和实施责任,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对辖区内所有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进度安排、技术服务、督促指导、工作保障、制度建设负总责。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成立政府、行政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组,实行领导包片负责制,定期分析研判,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负责对辖区内所有自建房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隐患清单、整治清单和工作台账,督促整治,对账销号,闭环管理,对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做出报告。

  (二)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应急局、财政局、司法局、工信局等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指导责任,对主管领域范围内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三)房屋产权人(使用人)要履行首要责任,自觉接受乡(镇)人民政府和党群服务中心的监督检查,提供真实的房屋建设资料,对照整治清单,按要求完成整治。

  五、具体任务

  (一)全面开展排查。各部门要统筹各方力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聘用、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全程参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党群服务中心要组织专人,会同技术人员按照网格化排查、清单化管理的要求,全面开展自建房拉网式、地毯式排查,重点加大对擅自加层、改扩建、改变承重结构的房屋排查力度,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1.排查内容

  (1)房屋基本情况。全面排查房屋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设地点、产权人(使用人)、建造方式、建筑层数及面积、土地性质、房屋用途、农村房屋用能方式等。

  (2)违法违规建筑情况。以擅自加层和违法加建、改建、扩建,特别是违法违规改造用于经营的房屋为重点,全面排查私搭乱建、违规改变房屋用途等情况。

  (3)房屋结构安全,主要排查地基基础、上部结构和农村预制板房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房屋使用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年久失修、改变承重结构装修,各类外装修及保温层、装饰线条、广告牌匾、贴面是否有脱落危险,电梯等特种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消防用电燃气安全,主要排查消防设施是否按要求配置并且能正常使用,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电气、燃气设备安装使用及线路管路敷设维护是否符合要求,餐饮场所是否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等;房屋选址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场地周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边坡是否稳定等;建筑材料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使用有毒易燃建筑装饰材料,是否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等;施工工地安全,主要排查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各类临时用房的场地、消防、用电等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违规使用低于A级要求的彩钢板和保温材料等。

  2.完善系统数据

  排查人员逐户对照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信息平台和城市数字房产数据库系统,如有漏报漏项,及时进行补录并完善系统数据。

  (二)实施精准整治。加强对房屋安全隐患研判、鉴定、整治、验收工作的'组织领导;乡(镇)人民政府和党群服务中心要按照“两清单、一台账”,立查立改、压茬推进、分类实施。

  1.集中研判

  乡(镇)人民政府和党群服务中心组织排查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对自建房安全状况进行集中研判,对研判结果为一般安全隐患的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应及时进行安全鉴定。对研判结果为严重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应当立即依法清人、停用、封房。

  2.安全鉴定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无法确定隐患等级的自建房,加建、改建、扩建的自建房,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

  3.分类整治

  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房屋,按照鉴定报告提出的整治要求,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无法加固修缮的采取停用停业、拆除等方式进行整治。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以及违法违规加建、改建、扩建造成安全隐患的违建部分,坚决依法予以拆除,并报市场管理局停止其经营资格。

  4.整治验收

  要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六、时间安排

  (一)重点排查(2022年5月)。对重点房屋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健全排查台账,完善农村房屋建设相关规定、制度。

  (二)重点整治(2022年6月)。对重点房屋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全部完成整治。

  (三)边排查边整治(2022年7月)。全面排查重点房屋之外的城乡房屋安全隐患,完善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信息平台和城市数字房产数据库。

  七、保障措施

  (一)明确部门职责县级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国家方案要求,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将自建房安全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畴,强化监管和指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日常协调工作;负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资料收集汇总、总结上报工作;县教育科技局负责全县学校及附属房屋;县工信局(商务局)负责建成区所属企业的房屋及附属用房;负责建成区商贸领域商贸企业、住餐业(含宾馆、饭店、旅馆、招待所、客栈、会所、度假村、休闲园、农家乐、洗浴场所等)的房屋;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庄整治,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依法依规用地和房屋选址安全,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整治;县卫健体局负责全县医疗机构及附属房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建成区办理营业许可证的房屋;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对全县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督查督办;县文旅局负责全县文化旅游用房及附属房屋;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建城区全县机关单位用房;县党群服务中心负责建成区六个社区的房屋;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对各部门和各乡镇排查自建房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技术指导;其他职能部门按照20xx年12月制定印发《xx县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定政办发〔2020〕81号)文件相关要求,对所属领域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进行后头看,查漏补缺,完善信息。

  (二)强化督查指导县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县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县应急管理局要把全县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纳入县政府安全生产督查组督查内容,同步进行督查督办。建立信息报送制度,要于5月20日前,将本地工作方案、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送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自2022年5月起,于每周星期三上午12:00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县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xxxx。(联系人:xxxx)

  (三)落实人员和资金保障县领导小组抽调专人,成立工作专班,负责排查整治日常工作。县级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专人对接住建局。县级财政将城乡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保障排查人员培训、必要的房屋鉴定、技术服务、日常办公等工作。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多渠道广泛宣传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引导群众增强安全意识,针对性做好解释工作,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

  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20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根据《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福建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厦门市自建房及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扎实推进全区自建房及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深刻汲取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等事故教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彻查房屋安全隐患。组织开展“百日行动”,对危害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实施分类整治,消化存量,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全部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完善相关制度,严控增量,建立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二、全面排查隐患

  (一)排(复)查范围

  对全区域城乡所有自建房进行全覆盖排(复)查摸底,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坚持全面摸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重点排(复)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拆迁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工业园区、景区和非景区景点、集镇区等区域,突出人员密集、违规改建扩建加层、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

  继续推进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和7大类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对新增房屋、历年已整治房屋、存在安全隐患未整治房屋等进行全面排(复)查。

  (二)排(复)查内容

  要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重点排查结构安全性(设计、施工、使用等情况)、经营安全性(相关经营许可、场所安全要求等落实情况)、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土地、规划、建设等手续办理情况)等内容。

  (三)排(复)查方式

  坚持属地管理原则,采取“业主自查、部门镇街排查、区级指导复核”的方式,组织技术人员开展拉网式排(复)查工作,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完成安全隐患初步判定。按照“一栋一表”记录排查信息,逐一归集市房屋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和相关信息系统,汇总结构安全性、经营安全性、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三类隐患清单。其中,业主自查由村(居)负责组织,严格落实业主确认、技术人员签字、村(居)盖章等程序。对排(复)查过程中发现可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要及时督促业主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四)排(复)查时限

  20xx年8月底前完成经营性自建房排(复)查工作,2023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排(复)查工作。

  三、开展“百日行动”

  (一)行动目标

  按照国家和省、市政府部署要求,自2022年6月1日起至2022年8月底,对全区经营性自建房集中开展“百日行动”,重点排查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加层、非法开挖地下空间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风险隐患,开展分类整治,确保管控到位。

  (二)行动任务

  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对经营性自建房结构安全性、经营安全性、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和初步判定,根据风险程度实施分类整治。要加强部门联动,发现房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违法建设行为、不具备经营和使用条件的,要迅速采取清人封房、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依法依规推进“两违”处置和经营安全复核,在隐患彻底消除、违法建设处置完成前不得恢复使用。

  (三)督导评估

  20xx年8月下旬,逐镇(街)、逐村(居)开展“百日行动”督导评估,确保行动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四、彻底整治隐患

  (一)建立整治台账

  依托房屋安全信息管理系统,从结构安全性、经营安全性、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三方面梳理建立隐患清单,组织相关部门依职责推进分类整治。坚持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分类处置,建立整治台账,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责任措施,整治情况录入房屋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实行销号闭环管理,力争2024年底前完成全区自建房整治任务。

  (二)实施分类整治

  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部门协同,形成合力,有序推进分类整治。

  1.对排查发现自建房结构安全隐患的,由区建设与交通局牵头各镇(街)推进专项整治。对存在结构倒塌风险、危及公共安全的,要立即停用并疏散房屋内和周边群众,封闭处置、现场排险,该拆除的依法拆除;对存在设计施工缺陷的,通过除险加固、限制用途等方式处理;对一般安全隐患要立查立改,落实整治责任和措施。严厉查处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手续危害房屋安全行为。

  2.对排查发现的经营性自建房,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组织相关经营行业主管部门(包含公安、教育、工信、民族宗教、民政、资源规划、商务、文旅、卫健、应急等部门),开展经营证照复查,实地核查经营场所安全,尤其是对违规加层至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的食宿、培训、教育、娱乐、医疗、宗教活动场所等房屋,依法推进整治。对无法提供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或鉴定为C、D级的房屋,应当在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使用。

  3.对排查发现存在“两违”的自建房,由区城市管理局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或镇(街),加大对“两违”行为的整治力度,依法严肃查处未取得土地、规划等手续,以及违规改建加层、擅自改变功能结构布局危害房屋安全、非法开挖地下空间等行为,特别是对多次违建、擅自加层的经营性自建房,要建立重大隐患清单,依法推进处置,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对排查发现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自建房,由资源规划分局牵头各镇(街),组织采取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避让搬迁等措施。

  五、加强安全管理

  (一)严控增量风险

  3层及以上城乡新建房屋,必须经过专业设计和专业施工,严格执行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并依法依规办理施工许可等手续,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申请加层(总层数不超过3层)、装修改造(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用作经营的自建房,应委托有资质的鉴定单位进行安全鉴定后,严格履行上述基本建设程序,房屋未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经营行业主管部门不得批准有关经营许可等手续。资源规划部门要完善自建房改扩建加层和改变用途等规划许可制度。经营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自建房用于经营的审批监管,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前应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未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的不予审批。存在违法建设、违法违规审批的自建房,不得用于经营活动。

  (二)健全网格化管理体系

  各镇(街)按照我区网格化管理各项制度要求,落实镇(街)属地责任,发挥城管、村(社区)“两委”、物业服务企业的`前哨和探头作用,加快建立房屋安全隐患常态化巡查发现机制,发现问题要督促产权人或使用人及时整改。经营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据法定职责加强经营性自建房经营安全的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除险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三)完善信息化管理平台

  各镇(街)要依托房屋安全信息管理系统上的公安系统“一标三实”标准地址库和资源规划部门“天地图·厦门”底图,做好数据采集更新,完善房屋现状信息、排查表、治理信息等“一楼一档”数据库,形成闭环管理,保证房屋安全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现势性,建立房屋安全“健康绿码”,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推进数据共享共用。

  (四)建立长效机制

  要加强房屋安全管理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各有关部门房屋安全管理职责,充实基层监管力量。依托镇(街)农业综合服务、村镇建设等机构,统筹加强自建房质量安全监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用地、规划、建设、经营等审批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审批后监管,督促产权人和使用人落实房屋安全责任,通过部门联动实现房屋安全闭环管理。探索推进房屋安全保险监测社会化治理机制。推行房屋强制鉴定制度,实施房屋安全定期体检,实现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全面提升房屋使用安全治理体系、治理能力。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依托翔安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区建设与交通局,以下简称“区房屋整治办”。原领导小组及各工作组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继任者自然接任。),区房屋整治办统筹领导本次自建房及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督导评估,协调解决专项整治中的重大问题。各镇(街)要加快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安排专项资金,确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员配置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明确部门分工

  各部门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落实行业监管范围内房屋安全监管责任,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区建设与交通局负责牵头制定方案、研究政策,协调排(复)查、房屋安全鉴定等有关工作,依托房屋安全信息管理系统,推进信息共享,根据相关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危房住户协调安排解危住房,提供房屋安全排(复)查的技术指导,组织各镇(街)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指导港口、码头的房屋安全管理。区应急局负责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按职责指导用作工贸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的房屋安全管理。资源规划分局负责指导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牵头完善自建房改扩建和改变用途等规划许可、规划条件核实和确权登记管理制度,配合区农业农村局做好宅基地管理工作。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配合执法部门开展自建房“两违”整治工作。公安分局负责指导用作旅馆的自建房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配合建立房屋安全“健康绿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指导经营性自建房涉及的市场主体登记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按照国家、省市部署,推动将房屋安全鉴定作为自建房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的前提条件。区工信局负责配合指导工业厂房安全管理。区商务局负责配合指导用作商贸企业经营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自建房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协调,指导推动用作人员密集场所自建房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区城市管理局负责职责范围内牵头推进自建房“两违”整治工作,处置存量,遏制增量。统战部负责指导宗教活动场所房屋安全管理。区教育局负责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和职责范围内教育机构等房屋安全管理和相关审批复查处理工作。区民政局负责指导养老机构场所安全管理。国资办负责督促指导区属国有企业按要求做好房屋安全管理。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安全管理。区文旅局负责指导文化和旅游场所房屋安全管理和相关审批复查处理工作,并做好文物类建筑保护和管理。区卫健局负责指导职责范围内卫生健康机构、医疗场所房屋安全管理。电影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用作影院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区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对自建房及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予以经费支持。司法行政部门负责配合完善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法治保障。宣传、网信部门负责宣传和舆论引导,及时处置相关舆情。区信访局负责排查整治信访事项受理及协调。

  (三)加强综合保障

  区建设与交通局组织动员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鉴定等专业机构和技术人员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鼓励各镇(街)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排(复)查、鉴定工作,同时加强规范管理,严厉打击虚假鉴定行为。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组织做好法律咨询、司法调解、维护稳定等工作。

  (四)强化督导检查

  自建房及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实行包片督导制。区公安分局负责大嶝街道,资源与规划分局负责凤翔街道,区应急局负责新店街道、香山街道,区建设与交通局负责金海街道、民安街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马巷街道,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内厝镇,区农业农林局负责新圩镇。包片督导单位联系各镇(街),组织专业人员,加大专项督导检查力度,每季度开展不少于10天的指导检查,对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和进度缓慢的镇(街)要重点督查。

  对自建房及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要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走过场、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要严肃问责。发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调查处置。

  (五)做好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房屋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提高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的安全使用主体责任意识和全社会公共安全意识;要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提供线索,发现潜在的安全风险隐患,早发现早处置,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了解群众思想动态,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

  各镇(街)要相应制定实施方案和“百日行动”计划。“百日行动”期间,各镇(街)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区城市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每周二上午向区房屋整治办报送工作进展情况;8月25日前,报送“百日行动”评估报告。20xx年9月起,各镇(街)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区城市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每月24日前向区房屋整治办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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