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

时间:2023-09-05 10:14:11 实施方案 我要投稿

实施方案合集(3篇)

  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时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的内容和形式都要围绕着主题来展开,最终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意义。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实施方案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施方案合集(3篇)

实施方案 篇1

  一、城乡划分目的和要求

  为了科学、真实地反映现阶段城乡人口、社会和经济发展情况,准确评价城镇化水平,制定城乡划分代码。

  作为统计上划分城乡的依据,不改变现有的行政区划、隶属关系、管理权限和机构编制,以及城市规划、集镇和村庄规划等有关规定。具体业务由各乡镇统计业务人员联合村、居委会人员按照《城乡划分基层操作手册》要求操作办理。

  二、城乡划分对象

  针对**县境内所管辖镇、乡以及乡镇的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的实际建筑情况划分城乡属性。

  三、城乡划分内容

  划分城乡代码以现有的行政区划为基础,以民政部门确认的居委会、村委会为最小划分单元,将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划分为城镇和乡村。

  城镇是指在市镇建制和行政区划的基础上,划定的区域。城镇包括城区和镇区。

  城区是指在县市辖区中,经本规定划定的区域。

  城区包括:

  (一)县城所在镇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

  (二)城市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其他居民委员会地域和村民委员会地域。

  镇区是指在城区以外的.镇和其他区域中,经本规定划定的区域。镇区包括:

  (一)镇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

  (二)镇的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村民委员会地域;

  (三)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独立的工矿区、开发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农场、林场等特殊区域。

  乡村是指本规定划定的城镇以外的其他区域。

  四、城乡划分实施步骤

  (一)成立城乡划分领导小组

  由于城乡划分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要尽快成立领导小组和业务人员负责组织实施。

  (二)组织培训

  领导小组组织乡镇主要业务人员在6月底前进行业务培训,乡镇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培训到村、居委会。

  (三)操作划分城乡代码

  1、由县统计局与民政等部门衔接,6月25日前准确编制好20xx年全县各乡镇到村、居委会的行政区划代码(12位)。

  2、由乡镇组织村、居委会人员及相关人员根据当地区域建设实际情况划分城乡代码:在20xx年各村、居委会的行政区划代码(由县统计局提供)后面增加2位相应的城乡属性代码。20xx年行政区划代码原则上不变,如乡镇认为需要调整,由各乡镇报统计局认可后再作调整。

  (四)上报时间

  各乡镇认真进行复查审核后,于7月1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报县统计局,县统计局审核后于7月15日将城乡转换资料和城乡划分工作总结通过电子邮件前报州统计局。

实施方案 篇2

  为切实做好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根据《耒阳市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和实现住有所居为目标,以农民自筹为主,通过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和社会参与等措施,有序地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要从农村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确保改造的住房符合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要求。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操作程序,公开扶助政策、公开申请条件、公开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监督。

  3、坚持自愿自主的原则。农村困难群众是农村危房改造的主体,要充分尊重他们的意愿,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4、坚持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要把安全、经济、适用、节能、节地、环保要求贯穿农村危房改造全过程。新建的住房要符合规划要求,先行安排利用村内空闲地、空置宅基地和老宅基地进行建设。

  三、改造任务

  12月份前完成13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四、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和资金管理

  (一)补助对象。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补助对象重点是农村无房居住户、因灾倒房户或居住在危房中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及其他农村贫困户。

  (二)补助标准。原则上新建房屋每户补助1万元。修缮加固住房的由市人民保险公司赔付保险金自行维修,不列入改造范围。

  (三)资金管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严格按有关资金管理制度和国家、省规定标准实行专款专用,分账核算,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所有资金实行银行打卡发放。并按进度分期分批拨付,打好地基拨付2000元,主体竣工拨付4000元,墙面粉刷及配套设施到位拨付4000元。

  五、改造要求

  (一)改造方式

  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栋危房(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民自建为主。选址尽量避开洪水、泥石流、干旱、雷击、冰雹等气象地质灾害多发的'地点。要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危房改造比较集中并且备一定条件的村庄,可实施村庄规划、危房改造、基础设施配套一体化推进,整村整治。

  (二)改造标准

  1、建筑面积: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纳入政府补助危房改造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为1人户30平方米左右,2人户40平方米左右,3人户60平方米左右。房型可按户单独建设或联体建设。建筑面积可根据家庭人口规模适当调整。改造资金全部由政府补贴的,翻修、新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平米以下。各村要积极引导,防止出现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的问题。

  2、墙体结构:住房主体为砖(混)结构,室内地面硬化、平整、防滑,墙面粉饰。

  3、配套设施:有独立的厨房、卫生间;有独立的进出道路;照明用电入户;饮用水方便;家具及其他生活设施基本齐全,能满足居住对象生活需要。

  4、设立标识:纳入农村危房改造的住房,要做到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在醒目位置镶嵌耒阳市人民政府援建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标识。

  (三)档案管理

  各村要按照市民政局的要求,完善危房改造农户资料档案,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规范有关信息管理。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协调等材料,在此基础上,办事处将建立健全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录入制度,确保农户档案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录入系统。

  (四)督促检查

  各村要加强对建房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情况等的监督检查。实行项目半月进度报告制度,于每月1日、15日前分别上报改造进度给处民政办。处民政办将及时组织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六、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登记造册阶段(4月29日前)。各村要组织人员深入组,对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贫困户的住房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建立台账。

  (二)申报评议,审核审批阶段(5月10日前)。1、个人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农户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农村五保供养证、低保金领取证、贫困户证明、危房照片等材料。2、集体评议。村委会接到农户申请后,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并予以公示;经评议认为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申请表》,一并上报办事处。3、入户审核。办事处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要组织人员进行入户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办事处签署意见,报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符合条件的,办事处将材料退回村委会并说明理由。4、审批公示。办事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公室接到各村上报材料后,进行实地复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上报,并签订合同或协议;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上报,并说明原因。审批结果在村委会张榜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户主姓名、家庭人口、住房情况。

  (三)组织实施、检查验收阶段(5月10日-11月30日)。各村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后,要认真进行自查和总结,并向办将改造任务合理细化分解到各组,并落实到户到人。千方百计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在建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农村危房改造要于20xx年11月底全面完成,确保建房户春节前入住新居。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办事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办事处党工委书记任政委、主任任组长,相关副职任副组长,民政、纪委、财政、残联、国土、规划等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处民政办,负责全处农村危房改造的日常工作。

  (二)拓宽筹资渠道。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民自筹为主,各级政府补助为辅,通过银行信贷、社会捐助、政策减免、邻里互助等方式,多渠道等筹措建设资金。自然灾害倒损农户恢复重建、重点优抚对象危房改造,要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有机结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已经补助并实施完成的,要避免重复补助。同时,要全面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帮助农村困难户解决在建房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

  (三)落实责任主体。按照办事处下达的工作计划负责具体实施。办事处将农村危房改造列入为民办实事的内容之一,纳入办事处对各村(居)的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办事处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各村责任人签订农村危房改造责任状、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办法,落实责任制。办事处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组织检查考核,对任务完成好的村给予表彰奖励。任务不能按时、按质完成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宣传引导。利用宣传栏和标语等,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动员,使农村危房改造的各项政策深入人心,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大力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实施方案 篇3

  为了切实保障适龄儿童、青少年就学和正常完成学业,奖励在校各方面优秀的适龄学生。特制订本校公益助学实施方案。

  一、申请条件

  A助学对象

  在校就读的学生中,因家庭经济困难,无力就学和正常完成学业的学生。具体条件如下: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的.子女;

  2、残疾学生;

  3、革命烈士子女;

  4、因受灾、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5、孤儿、单亲母亲独自抚养的子女;

  6、家庭中无劳动能力的家庭子女;

  B奖励对象

  在校就读的学生中,日常表现突出具体条件如下:

  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集体,能为学校添光彩。

  2、团结同学,助人为乐,认真负责,自觉履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要求。

  3、学习目的性明确,勤奋刻苦,学习成绩达到优秀等级。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达标成绩在良好级以上。

  选备条件:

  1、在体育、书法、绘画、歌舞、器乐等方面有一技之长,并取得一定成绩。

  2、工作出色,成绩显著,有很强管理能力的学生干部。

  3、一学年中, 在学校或其他单位组织的某项活动中,取得过奖励和荣誉。

  4、有其他突出表现的。

  二、申请及审核程序

  1、低保家庭子女凭《低活卡》,残疾学生凭《残疾证》,革命烈士女凭《烈士证》,其他学生由本人申请,经村委会、班主任核实。优秀学生由学生本人填写申请,提交班主任审核、上报学校。

  2、审批结果在学校公示7天,接受村民和学生的监督。

  3、申报时间:每年的5月和11月份。

  三、助学金管理

  1、学校成立公益助学奖励工作领导小组,每学期公布收支情况。

  2、学校常年接受社会各界人士捐资助学资金和物资,对所有捐助者登记造册,对捐资金额(等额)超过50元发放捐资证书,每年进行公布。对捐资额度超过200元以上的登记助学碑。

  3、加强对助学生的教育和管理。教育他们要珍惜这个机会,勤奋学习、长大报效祖国。

  四、发放标准

  1、按照每年度捐助资金10%-50%提取。提取剩余部分报备留存,统一流转至下年度取用。助学金额按实际情况提取,优秀奖励部分根据提取金额商定,不低于10%.

  2、捐助款项优先用于助学,按照年度核准实际人数平均分配。助学金、优秀奖励金不重复发放,每个家庭只计入一人。

  3、助学金限额每人每学期不高于500元,奖学金不高于800元,(物资等额计算)。

  五、其他说明

  1、此助学奖励金仅限于西大慈小学学籍的学生,年龄在3-18周岁。并且户籍所在地为西大慈、西弓庄村。

  2、本助学奖励金捐资账户仅授权于微信、支付宝账户(17331012808)为唯一捐资账户。

  2、本方案解释权归西大慈小学所有,有不妥之处敬请指导改正。

  2、本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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