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

时间:2023-06-27 18:48:34 实施方案 我要投稿

【精华】实施方案合集5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往往需要预先制定好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我们应该怎么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实施方案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精华】实施方案合集5篇

实施方案 篇1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国办发〔XX〕10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XX〕89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为认真落实和加强我市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全面推进**电力建设,保障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电力工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是国家的经济命脉。电力资源是我市重要的经济基础,电力安全直接关系到我市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确保电力安全,有利于全面推进**水电、火电产业建设,有利于“云电外送”和“西电东送”,有利于国家西部大开发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要战略的实现。电力设施是保证电力生产安全运行和正常供电的必要条件,一旦遭受盗窃破坏,造成事故,将会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重大的损失。保护电力设施,就是保障电力企业的生产安全和保护电网的运行安全,也就是保卫国民经济的命脉。近几年来全市加强了警电协作,不断加大打击涉电违法犯罪活动的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电力系统治安形势总体良好。但也必须看到,当前我市正处于开展大规模电力建设的时期,由于电力设施点多、线长、面广,一些不法之徒受利益驱动,针对电力设施的犯罪活动仍然十分猖獗,不仅给国家财产造成巨大损失,而且给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造成很大危害。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从维护经济建设大局和国家安全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到保护电力设施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提高服从和服务经济发展的意识,把保护电力设施的工作持之以恒地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确保我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电力设施保护日常工作机构

  按照《通知》要求,市人民政府成立由副市长何刚任组长的**市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经委、公安、发改、建设、林业、国土、水利、工商、政府法制等部门负责人和**供电局党政领导组成(具体人员名单附后)。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经委。各县、区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及时协调解决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落实职责分工,统筹研究电力保障措施。要按照《通知》要求,整合行政资源,依法行政,联合执法,提高执法水平和效率,构建政府统一领导、企业依法保护、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大力支持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格局。

  三、加强协调配合,明确任务分工,切实履行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职责

  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和明确任务分工,切实加强协调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把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一)电力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行使行政管理职权,依法对违反电力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负责协调相关行政机关,解决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负责审批单位或个人在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内作业或开展可能影响电力设施安全的活动,并认真督促业主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实施。

  (二)公安机关,负责对电力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保护电力设施的群防群治工作,建立群众护线组织。负责维护电力企业重点工程建设施工秩序和电力企业正常生产秩序。负责查处和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备以及非法收购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对土地管理使用的审核、审批把关工作,任何单位或个人用地申请的范围不得超越有关重点电力工程规划范围和已经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范围。

  (四)建设规划管理部门,负责制止违章施工、违法乱建等损坏电力设施、危及电网安全运行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或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负责将电力设施的新建、改建或扩建规划及其依法划定的保护区域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并将专项规划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

  (五)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因新建架空电力线路穿越林区安全通道进行的砍伐,并协助有关建设单位执行砍伐。

  (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废旧金属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全面清理整顿物资回收、废旧收购站点,依法整顿和查处超范围收购行为,堵塞销赃渠道。负责对非法收购电力专用器材和物资的场所,坚决吊销工商营业执照。

  (七)政府法制部门,负责收集整理和组织培训电力设施保护方面的法规、规章。负责拟定电力设施保护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负责牵头组织电力设施保护的执法检查和法制保障。

  (八)电力企业,负责制定本单位电力

  设施保护规划,负责制定和落实保护电力设施工作的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负责落实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日常工作经费。

  (九)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在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职责范围内,认真履行职责,依法保护电力设施。

  四、加强舆论宣传,积极动员广大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保护电力设施工作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组织各有关部门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进一步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的作用,广泛宣传电力设施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保护电力设施安全的重要意义。对盗窃电能和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等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典型案件及时进行报道,公布涉电违法犯罪的举报电话,震慑违法犯罪分子,遏制违法犯罪行为,使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增强依法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提高社会公众维护电力设施安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积极检举揭发涉电违法犯罪行为,在全社会形成“保护电力设施人人有责”的良好风尚。

  五、加强执法办案,严厉打击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一)严厉打击涉电犯罪。市、县区公安机关要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对辖区内发生的危害性大、影响恶劣的盗窃、破坏电力设施重点案件,要集中力量,加大侦办力度,尽快破获;对已经抓获、定案的犯罪分子,要依法尽快处理。

  (二)净化电网安全环境。各县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对违章施工、违法乱建等损坏电力设施、危及电网安全运行的行为要及时制止,依法实施行政管理和实施行政处罚,必要时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确保电力施工和电网通道的安全。

  (三)整顿废旧收购场所。市、县区公安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对废旧金属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全面清理整顿物资回收、废品收购站点,打击收赃、销赃行为,堵塞销赃渠道。对非法收购电力专用器材和物资的要加大查处力度,坚决依法取缔非法收购电力设施的场所,坚决实施行政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六、强化保障措施,切实把保护电力设施工作逐一落到实处,确保电网运行安全

  电力设施保护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和供电企业必须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切实强化保障措施,把保护电力设施工作逐一落到实处,确保电网运行安全。

  (一)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各电力企业要强化电力设施的治安保卫工作,成立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电力企业各电站、变电站、调度中心等重点要害部位要配备足够的专职或兼职生产保卫人员。要制定本单位电力设施保护规划和计划,按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规定,制定切实有效的管理措施。要落实内部治安保卫责任制,严防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或事故发生。

  (二)完善长效协作机制。公安机关和供电企业是保护电力设施工作的主力军和攻坚力量。要继续建立、完善和巩固警企结合的长效协作机制。不断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改善工作条件、不断提高科技含量,依法有效防范和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

  (三)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各电力企业要加大电力设施保护经费的投入,把电力设施保护经费纳入电力建设和企业发展预算。要长期打算、统筹规划、确保重点、稳步推进,为保护电力设施工作中技防、人防、物防措施的落实提供可靠的财力、物力保障。

  (四)建立科技防范网络。各电力企业要确定本单位的治安保卫重点部位,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对重要部位配备必要的技术防范措施,并实施重点保护。特别是对重要发电厂房、重要输电线路、重要变电站所、电力调度中心,要安装监控和报警装置,普及和推广应用电力设施安全防范的新技术和新成果,提高整体防控水平。

  (五)成立专业巡线队伍。各电力企业要成立专业巡线队伍,落实专业巡线岗位责任制。要对电力设施进行定期检查,提高专业巡线到位率和缺陷消除率。要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区域施工作业单位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可能影响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和施工。发现安全隐患的,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或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要对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突出的地方,实施看护管理和蹲点守候,力争抓获现行作案分子,预防和减少案件发生。

  (六)组织实施群防群治。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做好电力设施保护的群防群治工作和宣传工作。各电力企业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村(社)建立群防群治组织,把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纳入“三级联防”、“四级联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部分重要线路或易发案地段,要探索推行有偿护线承包责任制。要充分依靠群众,调动各方积极性,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

  (七)全面设立保护标志。各电力企业要进一步提高电力设施保护意识,加强生产安全管理和电力设施的保养维护。对重要发电设备、输电线路、配电装置、变电站要依法划定保护范围,全面设立电力设施警界、警示、标牌等保护性标志。

  (八)建立完善预警机制。各县区人民政府要积极指导和督促电力企业建立健全电力生产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演练,完善预警机制。在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行为或因自然因素发生电网安全故障后,要指导和协调电力企业尽快修复损毁设施,确保电力安全和可靠供应。

  (九)开展年度执法检查。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每年进行一次由政府法制部门牵头、保护电力设施领导组成员单位参加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年度执法检查。重点检查电力企业各项电力设施保护措施是否落实、人员是否到位、经费是否保障、是否进行了突发性事故预防演练、各成员单位是否履行职责、是否协调配合等工作。

  (十)召开年度协调会议。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每年召开一次保护电力设施工作协调会议,听取年度执法检查和工作调研情况汇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加强领导机构组成人员;建立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加强信息通报和交流;协调解决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十一)切实落实奖励制度。各电力企业要建立健全维护电力设施安全的奖励制度,对破获涉电重大案件或提供重要线索、在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办案单位、公安民警、巡线人员、举报群众,要给予一定的表彰奖励。

实施方案 篇2

  校务公开工作是规范办学行为、完善监督机制、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用科学发展观的思想指导学校的发展规划,实现决策的系统化、制度化、民主化、科学化,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调动教职工积极性,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适应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的需要。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在我校全面推行校务公开制度。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校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实行校务公开制度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理念,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增强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自觉性,树立干部教师公正、高效、廉洁和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良好形象,促进学校与社会各界的沟通,推动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满足广大教师、学生、家长的知情权,提升学校的管理水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实行校务公开的基本原则是:坚持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依法公开的原则;坚持围绕学校重大改革措施和教育发展的中心任务进行公开的原则;坚持根据实事求是、公开公正、群众参与、服务师生的原则;坚持突出重点、稳步推进、不断完善、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简便易行、方便群众监督的原则。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都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二、校务公开的工作机制

  校务公开工作,实行党组织统一领导,行政主持,纪检监察、工会监督协调,职能部门各负其责,教职工、学生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为加强校务公开的领导和监督,决定按新的要求健全校务公开的三个组织机构。

  1、校务公开领导小组。

  由学校校长任组长,组员由校务会、工会等负责人组成。其职责:组织和领导校务公开工作,研究确立方案,审定校务公开的事项,负责校务公开的考核、评估工作。

  校务公开领导小组

  组 长:胡岳湘

  副组长:干 俊

  成 员:毛平南 熊珍祥 付肆荣

  2、校务公开工作小组

  由学校校长任组长,成员由各处室负责人组成。其职责:根据领导小组确定的公开工作方案,做好有关事项的公开实施工作,负责对教职工及家长提出的有关问题做出解释或提出解决方案。

  校务公开工作小组

  组 长:胡岳湘

  副组长:干 俊

  成 员:毛平南 熊珍祥 付肆荣

  3、校务公开监督小组。

  由学校纪委书记任组长,成员由纪检委员、工会干部和教职工代表组成。其职责:监督校务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时间等是否规范,教职工、家长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组织教职工对公开情况进行评议、测评,对涉及的有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反馈有关部门,同时督促落实。

  校务公开监督小组

  组 长:胡岳湘

  副组长:李细国

  组 员:孟海军 黄 恋 周定库

  三、校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学校的办学理念、办学目标、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总结等。

  2.领导分工、责任目标和干部任免。

  3.教职工聘任、奖惩、职称评定、晋级、评先评优等。

  4.教职工奖金、福利分配、课时津贴及其它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

  5.学校基建、物品采购、投资经营、大额服务项目

  6.学校财务工作。学校年度经费预、决算情况,学校教育经费和其它各项收入的来源、支出情况,包括接受社会、个人捐赠款物的使用和管理情况以及食堂、工会收支情况。学校执行财务制度情况。

  7.学校收费工作。学校收费项目、标准、依据、程序、时间和代办的项目及程序。

  8.学校招生工作。招生政策、纪律、录取和排班等情况。

  9.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专项公开。省、市级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团员、评选、特困生及困难补助,批评处分等。

  10.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情况。

  四、校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1、充分发挥教代会的基本载体和主渠道作用,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重大事项随时向教职工通报。

  2、设立长期性公开橱窗和公开栏,设在便于师生和广大群众监督的醒目位置,旁边设立举报意见箱,公布学校和主管部门的监督投诉电话。

  3、要积极利用校内广播、校务公开简报、和校内宣传工具,进行广泛宣传。

  4、定期召开教师座谈会,充分发挥学生会和学生家长的作用,利用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推进校务公开。

  5、定期召开行政会议,商讨和公开学校重大事项。

  五、校务公开实施程序

  第一步,由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确定公开的内容的形式;第二步,由校务公开工作小组整理出公开的内容;第三步,交校务公开监督小组进行审核,然后予以公开;第四步,校务监督小组组织教职工参与校政、监校事,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并将情况反馈给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第五步,对群众合理的意见建议,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责成工作小组制订措施,予以整改。第六步,学校建立健全校务公开执行情况的档案,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每学年末对校务公开工作作好考评。

  六、校务公开的基本要求:

  1、校务公开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因此,在推行校务公开工作中,必须在学校统一领导下进行,定期召开校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坚持校务公开的基本原则,不断规范和完善校务公开的程序,实行有效监督,确保校务公开的真实性和实效性。

  2、公开既要维护干部、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又要维护学校领导依法治校的权力。充分调动领导干部和教职工两个积极性,不断健全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制约机制。

  3、全校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校务公开工作意义的认识,按照各处室校务公开分解的任务,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增强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

实施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以“人人享受文化、人人建设文化”为宗旨,继续深化雄镇大舞台品牌建设。按照“政府采购、市场运作、全民享受”的原则,打造“雄镇大舞台专业剧场”。通过政府采购、政府补贴的方式,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把专业演艺产品送到村(社区),使人民群众可以在家门口看到大戏,实现公共文化演艺服务较高水平的全覆盖。

  二、组织领导

  “雄镇大舞台专业剧场”由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区财政局联合主办,各镇、街道为活动实施主体。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

  三、运作机制

  (一)运作主体。

  “雄镇大舞台专业剧场”由区文广新闻出版局负责制定每年的演出计划,做好剧团的采购和演出剧目的审核把关,确保演出的档次和质量,并制定有关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各镇(街道)负责演出的'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让广大群众满意。

  (二)运作方式

  1.场次安排。20xx年全区计划安排演出140场。其中演出费用每场10000元左右的120场,演出费用每场40000元左右的20场。各镇、街道全年场次安排根据“一村(社)一至二戏”的原则确定,全年演出场次不得少于全年场次安排指标,其中2场次可由各镇(街道)自主决定,但所选剧团应具备演出资格或经区文广新局同意,其余场次节目须统一采购,具体剧团、演出时间、地点安排由各镇(街道)与文化科协调后决定。区内剧团演出场次应不少于全年场次安排的50%。(各镇、街道具体场次安排见附件)。

  2.演出主体的确认。演出剧团、中介机构及演出剧目参照市“千场戏剧进农村”活动通过政府采购中心招标方式确认的主体,其中演出费用每场40000元左右的演出主体,委托市演出有限公司联系确认。

  3、经费补助。区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对“雄镇大舞台专业剧场”实行经费补助,补助标准为演出费用的50%,即每场演出经费区财政补助标准最高分别不超过5000元和20000元。演出经费包含所有费用,如搭台、交通费等。实际补助费用按各镇(街道)实际演出情况结算,但不超过标准总额。

  4.经费补助的核拨程序:各镇、街道文化站作为具体实施和监督机构,应负责做好本辖区内演出场次和经费的统计核报工作,各演出团体填报的“雄镇大舞台专业剧场”演出回执单需经镇、街道文化站审核并签字盖章。各镇、街道文化站请分别于5月28日、11月28日前,填报一次《区“雄镇大舞台专业剧场”演出经费补助统计表》(见附件),报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汇总审核,上报审核材料包括演出回执单、演出合同、每场次演出照片(至少2张,其中一张必须为全景照)等。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汇总审核后报区财政局审核确认,分别于上、下半年由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和区财政局两次联合下达补助资金通知,区、镇(街道)财政及时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给演出单位。

  (三)监督管理。

  区文广新闻出版局要加强对“雄镇大舞台专业剧场”的考核和监督管理。主要内容包括:

  1.对演出团体的资格审核和节目预审(通过视听资料);

  2.对演出合同的监督管理;

  3.每年现场巡查不少于10﹪场次,同时做到“两个必到”,即每个镇(街道)必到,每个演出团体必到;

  4.群众满意度的调查。

  各镇、街道文化站要配合做好“雄镇大舞台专业剧场”在本辖区内演出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完成规定的演出指标。主要内容包括:

  1.配合区文广新局做好本辖区内演出计划的安排,按照公平、均等、经济和实效原则,合理安排演出时间、地点和剧种剧目。

  2.做好演出团体在本辖区演出期间的联络、接待、供电、舞台和场地保障,明确专人负责,保障演出安全、有序、顺利进行。

  3.做好本辖区内演出的公告和宣传,确保群众的知晓度和参与率;对本辖区演出进行跟踪监看,及时将演出情况、观众人数、演出质量、群众满意度等信息反馈给区文广新局。

  4.做好本辖区内演出补助经费的统计核报及镇(街道)配套经费)拨付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外包实施“雄镇大舞台专业剧场”,是扩大公共文化产品供给,满足群众基本文化需求,提升区域文明程度,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各镇(街道)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要明确一位领导负责此项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新局要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

  (二)各镇、街道要把实施“雄镇大舞台专业剧场”作为一项文化惠民实事工程来抓,要结合实际,制定周密的实施方案,科学安排演出计划,合理分配演出场次,落实切实而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演出活动的安全,要建立“雄镇大舞台专业剧场”专项档案,妥善保管有关资料。并于2月20日前将具体施方案报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科备案。

  (三)各演出团体,要把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和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切实加强管理,优化服务,确保质量。

  (四)、区财政部门负责监督实施“雄镇大舞台专业剧场”活动专项经费的拨付和使用,对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及个人的责任。

实施方案 篇4

  20xx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深切关怀和大力支持下,全区教师(含离退教师)免费体检将启动。为确保教师体检安全有序进行,我校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体检对象:

  所有在编在册的教职工(含退休教职工)。(共73人)

  二、时间安排:

  11月11日甘红枝带队手机1550(35人,见安排表)

  11月12日邓立志带队手机1378(38人,见安排表)

  三、组织领导

  1、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2、安全责任人:每天带队人为第一责任人,当天前往的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也是直接责任人,负责当天的安全责任和乘车事宜。

  四、注意事项

  1、11日——12日为我校教师集中体检时段,逾期或其他时段请各位教师自行调课或请假安排。11日为一至三年级学生期中考试,非监考阅卷老师前往体检;12日为四至六年级期中考试,非监考阅卷老师前往体检。退休教师分两天同往。

  2、体检当天7:00点集体乘车出发,请带好《体检手册》。

  3、体检前注意事项:

  ①体检前三——五日饮食宜清淡,勿食猪肝、猪血等含血性之食物;

  ②检查前一天忌酒,限高脂高蛋白饮食,避免使用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晚上十二点以后,请完全禁食(包括饮水);

  ③体检前一天保证较充足的睡眠。睡眠不足会导致免疫力下降,从而影响体检结果;

  ④体检当天不要过早,空腹体检。

  4、退休教职工,如果年纪大,行动不便,必须有家人陪护,重病教职工也必须有家人陪护。

实施方案 篇5

  小学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提要:学校组织行政人员认真学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xx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20xx年普陀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及《20xx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现制定金沙江路小学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办普陀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出发点,认真学习有关招生精神,健全学校招生工作的管理体制、工作规范和运行机制,使学校入学招生工作成为“大家放心、人民高兴”的阳光工程。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招生”的原则,切实增强“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的观念,规范义务教育阶段的办学行为。

  2、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尽最大努力满足符合条件的每一位适龄儿童的入学需要。

  3、坚持学校招生入学信息公开,进一步健全学校招生入学公示制度、诚信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

  三、招生范围

  学校金沙江小学联系人z电话z

  学校招生地段

  序号街道居委会详细地址

  1长风长风一村长风一村1-56号、金沙江路65弄1-57号(金沙江小区)

  2长风二村1-2委长风二村101-186号、

  3长风三村枣阳路465弄、金沙江路753弄、金沙江路75-761号

  4长风四村一委怒江路131弄、大渡河路711弄、金沙江路875弄

  5师大三村金沙江路895弄

  6怒江路30弄怒江路30弄、76弄

  7大渡河路95弄大渡河路95弄、21弄、690弄、652弄

  8中江路650弄中江路650弄、狄家宅、马家宅、金沙江路1066弄(申汉大厦)

  9海鑫中山北路3663号、3751弄、光复西路20xx弄(黎锦园)、光复西路2297弄(文沁苑)

  10新渡口光复西路2185弄、2187-2205号、2163弄、2269弄、2213弄、枣阳路891弄(冠龙家园)

  11华师大人才引进子女、华师大集体户口子女

  四、招生办法

  1、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就近免试招收学生。

  2、非本区户籍的学生,但实际居住地所属金沙江路小学,如有宽裕学额,则接纳就读。

  3、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人员子女,根据其实际居住地及相关证明材料在学校有学额的前提下适当接纳。

  五、工作要求

  1、学校组织行政人员认真学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xx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20xx年普陀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了解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确保20xx年小学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学校建立20xx年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并制定本校招生方案。校长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支部要发挥核心、保障、监督作用。

  3、学校根据教育局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公示相关的招生信息,发放新生入学《告知书》,在社区张贴《招生告示》,向招生范围内适龄儿童家长告知招生工作政策、报名时间、地点,以及报名所需携带的各种证件等。

  4、学校将本校的校舍条件、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师资配置等相关办学条件及招生计划等信息上网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

  5、20xx年我校一年级计划招生3个班,班级学额数原则上控制在40人以内。

  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1、3月份完成新生摸底工作,的`数据统计工作。

  2、4月中旬,完成学校招生相关信息公示工作。

  3、5月12日前,完成招生通告的张贴工作,向辖区内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指定的监护人)送达《告知书》工作。

  5、5月19日—5月20日,小学新生报名。

  7、8月15日前,发放一年级新生录取通知书,并做好新生入学前教育工作及新生家访工作。

  七、加强管理

  1、学校要深入细致的做好各项工作,建立公开透明的工作制度,落实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学校要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工作,认真做好来电来访接待工作,按政策处理好招生工作中的问题。

  3、学校要严格执行各项招生政策,统一工作日程,并积极向社会、学生及家长宣传相关的招生政策和规定,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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